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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_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_194_2009

1 总则

1.0.1为规范钢管满堂支架预压,保证钢管满堂支架现浇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制定本规程。

i.0.2本规程适用于建筑与市政工程中搭设钢管满堂支架现浇

混凝土工程施工的支架基础与支架的预压。

1.0.3钢管满堂支架预压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污染、保护环境

的措施。

1.0.4本规程规定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

规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钢管满堂支架预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0.1支架基础预压foundation preloading

为检验支架搭设范围内基础的承载能力和沉降状况,对支架基础进行的加载预压。

2. 0. 2支架预压scaffold preloading

为检验支架的安全性,收集施工沉降数据,对支架进行的加载预压。

2. 0. 3预压范围preloading area

支架基础预压和支架预压中,需要进行加载的区域范围。2. 0. 4预压荷载强度preloading intensity

预压范围内单位面积上的预压荷载值。

2.0.5监测断面monitoring section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纵向同一横截面上布置的所有监测点所形成的平面。

2.0.6弹性变形量elastic deformation

支架基础和支架经过预压荷载作用,卸载后可恢复的变

形值。

2. 0. 7非弹性变形量inelastic deformation

支架基础和支架经过预压荷载作用,卸载后不可恢复的变形值。

3基本规定

3. 0. 1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的钢管满堂支架的预压应包括支架基础预压与支架预压。

3. 0. 2支架基础预压与支架预压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支架基础类型、施工工艺等条件进行预压组织设计。

3. 0. 3钢管满堂支架搭设所采用的材料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4钢管满堂支架预压前,应对支架进行验算与安全检验。

支架的验算与安全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JGJ }s2等的规定。

3. 0. 5加载的材料应有防水措施,并应防止被水浸泡后引起加

载重量变化。

3. 0. 6预压前,除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隐患预防应

急措施外,尚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预压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落实所有安全

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2当采用吊装压重物方式预压时,应编制预压荷载吊装方

案,且在吊装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参与吊装的人员应有明确

分工。

3吊装作业前应检查起重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应进

行试吊。

在吊装时,应防止吊装物撞击支架。

4支架基础预压

4.1.1一般规定支架基础预压前,应查明施工区域内不良地质的分布情况。

4. 1. 2工程施工场区内的支架基础应按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对每一类支架基础应选择代表性区域进行预压。

4. 1. 3支架基础应设置排水、隔水措施,不得被混凝土养护用水和雨水浸泡。

4. 1. 4支架基础预压前,应布置支架基础的沉降监测点;支架

基础预压过程中,应对支架基础的沉降进行监测;支架基础监测应符合本规程第6章的规定。

4. 1. 5对支架基础代表性区域的预压监测过程中,当最初72h 各监测点的沉降量平均值小于5mm时,应判定同类支架基础的其余部分预压合格。

4.1.6对支架基础的预压监测过程中,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判定支架基础预压合格:

1各监测点连续24h的沉降量平均值小于Imm;

2各监测点连续72h的沉降量平均值小于5mmo

4. 1. 7对支架基础的代表性区域预压监测过程中,当最初72h 各监测点的沉降量平均值大于5 mm时,同类支架基础应全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支架基础应重新选择代表性区域进行预压,并应满足本规程第4.1.5条的规定;或应对该类支架基础全部进行预压,并应满足本规程第4.1.6条的规定。

4. 1. 8支架基础预压后应编写支架基础预压报告,支架基础预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项目名称;

2 施工区域内不良地质的分布情况;

3 支架基础分类以及同类支架基础代表性区域的选择;

4 支架基础沉降监测;

5 可不进行预压支架基础的合格判定;

6 预压支架基础的合格判定。

4. 2预压荷载

4.2.1支架基础预压荷载不应小于支架基础承受的混凝土结构

恒载与钢管支架、模板重量之和的1. 2倍。

4.2.2支架基础预压范围不应小于所施工的混凝土结构物实际

投影面宽度加上两侧向外各扩大1m的宽度(图4. 2. 2 > 。

图4. 2. 2支架基础预压范围加宽要求

1一混凝土结构物实际投影面;2-一支架基础预压范围4. 2. 3支架基础预压范围应划分成若干个预压单元,每个预压单元内实际预压荷载强度的最大值不应超过该预压单元内预压荷载强度平均值的12000。每个预压单元内的预压荷载可采用均布形式。

4. 3加载与卸载

4. 3. 1预压荷载应按预压单元沿混凝土结构纵横向对称进行加载,加载宜采用一次性加载。

4.3.2卸载过程可一次性卸载,并宜沿混凝土结构纵横向对称进行5支架预压

5. l一般规定

5.1.1支架预压应在支架基础预压合格后进行。

5.1 .2不同类型的支架应根据支架高度、支架基础情况等选择具有代表性区域进行预压。

5. 1. 3支架预压加载范围不应小于现浇混凝土结构物的实际投影面。

5. 1. 4支架预压前,应布置支架的沉降监测点;支架预压过程中,应对支架的沉降进行监测。支架预压监测应符合本规程第s 章的规定。

5. 1. 5在全部加载完成后的支架预压监测过程中,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判定支架预压合格:

1各监测点最初24h的沉降量平均值小于lmm;

2各监测点最初72h的沉降量平均值小于5mm

5. 1. 6对支架的代表性区域预压监测过程中,当不满足本规程第5.1.5条的规定时,应查明原因后对同类支架全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支架应重新选择代表性区域进行预压,并应满足本规程第5.1.5条的规定。

5. 1. 7支架预压后应编写支架预压报告,支架预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

2支架分类以及支架代表性区域的选择;

3支架沉降监测;

4支架预压的合格判定。

5. 2预压荷载

5. 2. 1支架预压荷载不应小于支架承受的混凝土结构恒载与模板重量之和的1. 1倍。

5. 2. 2支架预压区域应划分成若干预压单元,每个预压单元内实际预压荷载强度的最大值不应超过该预压单元内预压荷载强度平均值的11000。每个预压单元内的预压荷载可采用均布形式。5. 3加载与卸载

5. 3. 1支架预压应按预压单元进行分级加载,且不应少于3级。3级加载依次宜为单元内预压荷载值的50%, 8000, 100000

5.3.2当纵向加载时,宜从混凝土结构跨中开始向支点处进行

对称布载;当横向加载时,应从混凝土结构中心线向两侧进行对

称布载。

5. 3. 3每级加载完成后,应先停止下一级加载,并应每间隔

12h对支架沉降量进行一次监测。当支架顶部监测点12h的沉降量平均值小于2~时,可进行下一级加载。

5. 3. 4支架预压可一次性卸载,预压荷载应对称、均衡、同步卸载

6预压监测

6. 1监测内容

6.1.1支架基础预压和支架预压的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加载之前监测点标高;

2每级加载后监测点标高;

3加载至100%后每间隔24h监测点标高;

4卸载Oh后监测点标高。

6.1.2预压监测应计算沉降量、弹性变形量、非弹性变形量。6. 1. 3支架基础预压和支架预压应进行监测数据记录,并宜分别按本规程附录A中表A. 0. 1和表A.0.2进行记录。

6. 2监测点布置

6. 2. 1

Z

2

6. 2. 2

监测点。

6. 2. 3

布置。

支架基础和支架的沉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沿混凝土结构纵向每隔1/4跨径应布置一个监测断面;

每个监测断面上的监测点不宜少于5个,并应对称布置。

对于支架基础沉降监测,在支架基础条件变化处应增加

支架沉降监测点应在支架顶部和底部对应位置上分别

6. 3监测记录

6. 3. 1预压监测应采用水准仪,水准仪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准仪检定规程》.1JG 425规定进行检定。

6. 3. 2预压监测宜采用三等水准测量要求作业。

6. 3. 3支架基础沉降监测记录与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压荷载施加前,应监测并记录各监测点初始标高;

2全部预压荷载施加完毕后,应监测并记录各监测点标高;

3每间隔,24h应监测一次,并应记录各监测点标高、计算

沉降量;

4当支架基础预压符合本规程4. I.6条的规定时,应判定

支架基础沉降达到验收合格要求,并可进行卸载;

5卸载6h后,应监测各监测点的标高,并计算支架基础各

监测点的弹性变形量;

6应计算支架基础各监测点的非弹性变形量。

6. 3. 4支架沉降监测记录与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I预压荷载施加前,应监测并记录支架顶部和底部监测点

的初始标高;

2每级荷载施加完成时,应监测各监测点标高并计算沉

降量;

3全部预压荷载施加完毕后,每间隔24h应监测一次并记

录各监测点标高,当支架预压符合本规程5. 1. 5条的规定时,可进行支架卸载;

4卸载6h后,应监测各监测点标高,并计算支架各监测点

的弹性变形量;

5应计算支架各监测点的非弹性变形量。

6. 3. 5监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资料:

1符合本规程第6. 2节要求的监测点布置图;

2沉降监测表。

7预压验收

7. 0. 1钢管满堂支架预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

进行,宜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参与验收。

7. 0. 2支架基础预压应符合本规程第4. 1. ;}条或第4.1.s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支架基础预压报告。

7.0.3支架预压应符合本规程第5. 1. 5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支架预压报告。

7. 0. 4钢管满堂支架预压验收合格后应签署本规程附录B所示

的验收文件

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

JGJ/T 19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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