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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积极推进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

工商消字〔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步提高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食品等商品市场秩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决定在全国工商系统大力推进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以下简称商品质量监管网络)建设。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积极推进商品质量监管网络建设是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各地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在信息化网络建设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2007年1月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暨商品质量监管网络建设经验交流会召开以来,各地认真总结经验,互相借鉴学习,努力探索创新,在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从全国来看,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各地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对于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确保食品等商品安全的重要意义,把推进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

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监管与发展相统一、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监管与维权相统一、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努力提高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二、着眼长远,进一步明确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的原则和目标

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是总局“金信”工程中12315信息化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原则,结合12315信息化网络建设进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目标,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

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照“金信”工程总体部署和《12315信息化网络技术方案》,以工商行政管理专网和政府网站为依托,以全国12315信息化网络为基础,从总局到工商所五级纵向贯通,与地区间、部门间、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网络间横向联接,具有“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查办、网上调度指挥、网上应急处置、网上动态监管、网上发布信息”等功能,通过建立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库,完善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内容,强化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控功能等,实现对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市场准入、仓储、销售、退市的全程信息化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三、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

各地要在12315信息化网络总体框架下,按照加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监管网络。在网络应用上,要达到“全覆盖”,强化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联网应用,实现消费提示、消费预警、信息发布以及申诉投诉举报处理和调度指挥与应急处置等主要功能;在数据库建设上,要逐步建立食品和重要商品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和重要商品市场准入数据库、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和商品质量监管知识数据库,并加大相关数据的汇总分析和综合利用,为宏观决策提供支持;在应用系统的建设及开发推广上,既要注重自身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又要引导和鼓励经营者内部加强商品质量管理系统信息化网络的应用和建设。

(一)强化12315信息化网络中的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功能

充分发挥12315信息化网络的积极作用,不断充实总局、省局、地(市)局三级数据库中的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内容,完善总局、省局两级数据分析中心,建立健全从总局到工商所五级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数据采集点,畅通上传下达信息通道,为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实时、动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要利用12315信息化网络,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的申诉投诉举报,开展网上消费纠纷调解和网上违法案件查办,提高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申诉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有效开展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网上调度指挥和应急处置;强化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任意查询、综合利用功能,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和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开展消费教育和预警防范;加强有关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强化自动汇总分析,及时对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现状进行分析研究,积极开展市场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切实提高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二)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库

要建立健全食品和重要商品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和重要商品市场准入数据库、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和商品质量监管知识数据库,有效掌握食品和重要商品经营主体动态信息和流通环节食品与重要商品的准入与流通信息,及时发现和依法退市不合格商品,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1.建立健全相对独立的食品和重要商品经营主体数据库

要按照《特别规定》和《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工商消字〔2007〕74号)的要求,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经营主体数据库中,通过增加有关“经营类别指标项”、“经营类别代码表”等内容,对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主体加注特别标识,利用登记、年检、验照等环节采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前置审批项目以及根据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掌握的后置审批项目等数据,建立健全相对独立的全国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的动态监管。总局将在及时总结食品经营主体特别标注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订有关技术标准,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可能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商品的经营主体进行特别标注。有关标准制订下发后,各地要按照总局标准和要求,逐步分级建立上下联通的相对独立的部分重要商品经营主体数据库,为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网上监管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2.建立健全食品和重要商品市场准入数据库

在积极推进商品准入制度改革工作中,要加强对食品以及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

燃气器具等可能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商品的信息采集,分级建立食品和重要商品市场准入数据库。各地要因地制宜,在引导和监督食品等重要商品经营者按照《特别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自律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建立与超市、商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食杂店等经营者的内部商品质量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连接,及时采集、查询、使用经营者的商品数据。总局将组织研究开发包括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以及商品退市等内容的商品质量监控软件,为促进网上监管提供条件。各地要积极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供货商经营资质、质量证明文件、销售凭证等索证索票电子档案,建立电子进货台账,实现对即将届至保质期商品的自动警示、应当退市有问题商品的自动提示和消费者投诉的网上受理,自动记录商品退市处理情况和消费者投诉处理结果,切实提高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自律管理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探索开发满足不同规模经营者实际需要的商品质量监控软件。各地要充分利用市场巡查、质量监测、快速检测、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处理、商标广告管理等工作中掌握的情况,采集食品和重要商品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型号、检测结果、商标使用和委托加工情况等信息,以及经营者遵守强制性标准与法定要求的记录信息、实施商品退市制度的记录信息和商品使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等信息,并通过连接经营者商品质量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商品数据,建立健全食品和重要商品市场准入数据库。要通过开发无线执法平台、配备移动查询终端等手段,强化对食品和重要商品市场准入数据库信息的动态查询和综合利用功能,实现对食品和重要商品准入、销售和退市的全程网上动态监管。

3.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

要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汇总监测结果和快速检测数据,对商品合格率、商品质量动态比较、质量问题多发区域和经营者进行自动综合统计分析,并实现商品质量监测信息查询通报和商品质量自动预警提

示。总局开发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信息统计分析软件已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各地要加大总局开发软件的应用和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信息统计分析软件组织实施商品质量监测,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监测信息和快速检测数据,充实总局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已经开发商品质量监测软件的地方,要积极改造现有软件,努力实现与总局监测与快速检测数据的自动交换,尽快形成全系统资源共享的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各地要加强对数据库信息的综合利用,分析辖区食品等商品质量状况和动态变化情况,研究辖区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形势的特点与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利用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巡查,及时查处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及时预警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切实维护辖区市场消费安全。

4.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监管知识数据库

要汇总收集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商品质量标准、检验机构名录等信息,以及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知识,建立商品质量监管知识数据库。总局将建立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商品质量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商品质量检验机构名录在内的商品质量监管知识数据库,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使用;省级局要及时收集、整理地方标准和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本辖区商品质量检验机构名录,汇总后录入总局商品质量监管知识数据库。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对数据库的学习和运用,努力提升监管能力,提高日常监管执法效能。

(三)加强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的内外互联互通工作

1.加大与内部其他监管业务系统之间的整合力度

总局将依托食品和重要商品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和重要商品市场准入数据库以及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实现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数据的整合;依托总局综合业务平台,实现对上报的包括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在内的12315综合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内部查询和对外通报预警。各地要按照12315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要求,依据总局数据标准,从监管执法的全局出发,积极开发、扩展和完善各内部监管业务系统,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协调相关业务需求和功能,实现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与整个12315信息化网络以及与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监管、案件查办、商标广告监管、市场巡查等其他监管业务系统的协同和整合,确保数据交换和汇总的顺利实现。已经开发有市场巡查、案件查办等监管业务系统的,要按照要求加强监管业务系统与12315信息化网络的连接;尚未开发相关监管业务系统的,在今后研究、开发时,要将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与相关监管业务系统通盘考虑,避免形成信息孤岛。

2.积极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监管执法信息化网络体系

要加强与农业、质检、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畅通部门信息化通道,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执法网络,实现部门联动,积极开展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总局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建立与商品条码管理、农产品监管等系统的连接,发挥部门合作优势,建立网上协作渠道。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各相关监管部门之间的网络信息传输通道,实现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和综合利用。同时,要加强与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连接,畅通与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数据采集利用通道,充分利用产品电子监管码的信息和入网经营者的核注核销,强化商品准入、仓储、销售、退市的全程监管。

3.充分利用互联网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信息化网络体系

要通过12315信息化网络的外部联通渠道,建立与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网络交流通道,实现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公众互动以及与社会各界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信息共享,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充分利用与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网络连接和与消费者的互联网通道,加强对反映的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维权和行业规范活动,对发现的案件线索依法组织查处,并通过网络通道及时反馈。

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

各地要按照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分级管理、分步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精心组织,积极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分工协作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牵头机构,明确相关机构职责,统筹安排,分工协作,上下配合,形成合力,力争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设好商品质量监管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能机构要围绕监管工作,提出功能和应用需求;信息管理机构要围绕监管需求,在保证通信网络畅通,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确保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功能的有效实现。

(二)统一标准,节约资源

各地要从全局和整体出发,严格数据标准,信息共享,节约资源,避免浪费。全国工商系统上级机关已经建立相关数据库和开发相应系统的,下级机关应当充

分利用,防止重复建设。已开发有相关监管执法系统的,要根据商品质量监管网络建设要求进行升级、改造。总局将在已下发的《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规范(申诉举报分册)》和《商品与服务分类代码》等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数据标准。各地要以总局数据标准为基础,开发或者完善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测、市场巡查、案件查办等监管业务系统,确保数据交换和汇总的顺利实现;在软件开发中要按要求留有扩展接口,方便系统动态升级。

(三)加强调研,不断完善

在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对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的调查研究,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开发和完善既符合标准规范,又适应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的网络系统。各地还可以在总局数据标准和网络建设总体框架内,积极研究、开发符合本地实际的个性化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软件或系统;有条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地开发无线执法平台,配备移动执法设备,方便执法人员实时验证商品真伪和查询监管信息,不断完善和拓展信息化监管手段。要研究制定有关利用网络开展监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确保把网络建设好、运行好、管理好。

(四)分步实施,积极推进

2008年,总局将完成项目需求、技术实施方案以及商品分类代码、监管信

息数据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各地要按照总局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商品质量监管网络建设。2008年下半年,完成食品经营主体的标注及汇总工作,形成相对

独立的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2009年,初步建成食品和家用电器、儿童玩具、

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

气器具等重要商品的经营主体数据库和市场准入数据库以及商品质量监管知识数据库;力争2010年全面完成整个商品质量监管网络的建设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四日

食品流通环节风险点

一、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风险点及风险点防 控 (一)、主要风险点: 1、食品流通许可风险及控制。在食品流通许可受理过程中,存在没有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存在读取风险。在许可证发放过程中,实地核查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渎职风险普遍存在。 2、食品安全监管风险。 3、食品抽样检验风险。 4、食品安全风险。 (二)、防控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 2、强化学习培训,夯实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 3、推行“痕迹化管理”,促进监管、记录一体化。为进一步规范流通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地落实监管任务,防范监管风险,有效手段之一是推行食品安全痕迹化管理。就是:一、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登记簿,食品安全登记簿内容应涉及经营户的基本情况、经营食品品种、检查时间、监察人员、检查品种、检查结果等内容;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每一次巡查,监管人员必须按巡查表要求逐项检查,并填写处理结果,监管对象要核对签字确认。二是确定食品安全痕迹化管理的关键部位。集中清理规范经营主体资格,重

点检查农村集镇、学校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对无证和制假售假的食杂店、???,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对食品经营户进货检查验收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经营户未履行相关规章制度,监管人员一方面要在食品安全监管登记簿上详细记录,另一方面则要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四是利用好现有系统实行“痕迹监管”监管人员要及时登录市纪委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及配备的食品安全监管3G执法手机,做到及时上传监管信息数据。这样既可促进监管人员履职到位,又可有效规避监管风险,防范只巡不查、只查不纠现象。 4、推行网格化监管,实行人员驻店管理。将食品经营户分解到每名负有监管职责的管理人员名下,建立健全“以网定格、以格定人、以人定岗、以岗定责”的工作责任制,并在每个食品经营户以挂牌形式公示监管人员的基本信息、职责、联系方式。切实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5、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依法行政。一是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以及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发现为依法快速处理;不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应依法撤销相关许可。二是监管执法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监督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同类案件统一处罚标准,防止处罚出现“时轻时重现象”。 6、规范食品检测程序和方法,提高食品检测效率。一是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抽样检验;二是加大推进检测设备投

利用信息化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_张伟.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2年/3月/5日/第003版 聚焦两会 利用信息化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访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孙丕恕 本报记者张伟 作为一个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消费者的健康,如果处理不当,甚至会引发人们对食品安全甚至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影响到国家的形象。今年是“十二五”时期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抓手,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任务,更是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的重要保障。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孙丕恕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食品从源头到终端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确保多个部门监管信息的贯通,改进部门间的协同管理,为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供信息支撑,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落实责任,堵塞漏洞。“食品安全信息化方面的中心思想是‘一个规范、两个体系、一个中心’。”孙丕恕说。 制定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化技术规范 “制定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化技术规范,要求各分段的食品信息化系统建设严格遵循相关技术标准,打造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推进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孙丕恕举例说,比如许多城市已经建立了相关食品追溯系统,但食品追溯编码没有统一,阻碍了食品安全信息的互通。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化技术规范可以打破条块分割、各自独立的分段式管理监管的现状,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孙丕恕表示,食品安全信息化的技术规范应该包括食品安全信息化的采集、传递、存储、处理等技术规范,主要涉及食品相关主体标识技术,条码、射频等采集技术以及信息交换传输的交换格式及安全技术要求等。

一般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四、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五、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六、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 二、食品安全员(师)应当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参加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负责参与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域内。 5、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管理培训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4、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5、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6、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师)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根据本单位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 2、食品安全员(师)应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参加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负责参与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监督落买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食品安全管理员(师)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根据县局的统一部署,我所认真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扎实有序,初显成效。现将一年以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我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首先为凸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我所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其它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其次,为全力推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县局的部署,我所年初就制定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夯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紧紧抓住食品经营户进货查验义务的履行,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把好流通环节源头关;二是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三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实行网格化监管,落实包保责任制。 全所三个监管组根据实际情况,将整个辖区划分为12个监管网格,每个网格由专人负责,实行全面包保。 三、加强培训,夯实基础。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我所全面系统地学习了《食品安全法》。监管人员在进行市场巡查的同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宣传《食品安全法》,

传授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规范发放许可证。 我所在履行食品生产、经营、餐饮营业执照登记职能的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发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238份。 五、督促经营者开展自律,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我所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管包保责任人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各自网格区域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定期巡查,帮助、指导、督促经营户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和不合格食品退市责任,并与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经营户进行自律管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我所结合节日市场检查,已组织了5次全面清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六、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为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所加强了对食品经营的质量监管,采取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查缴以感观能发现的“三无”、过期、变质食品;二是根据消费者投诉的线索发现劣质食品。今年以来,我所没收不合格食品2600瓶(袋)。 七、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结合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节等节日市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车站的经营户,城乡结合部的小摊点、小卖店和流动商贩、小作坊等,进行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

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企业)就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保证食品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身体检查。 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并向负责人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个人)处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

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销售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学校食堂关键环节食品安全加工操作操作规范

精心整理 吴忠市剑桥幼儿园 食堂食品安全加工关键环节操作流程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包括对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粗加工与食品烹调、备餐、供餐、 吴忠市剑桥幼儿园 贮存操作流程

一、厨房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 1 2 3 4 粗加工与切配操作流程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食用。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内冷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备餐及供餐操作流程 1 2 四、菜肴分派及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流程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内容及试题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内容及试题 一、食品流通许可方面的知识 (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具备的条件: 1 、在流通环节; 2 、有固定场所; 3 、以零售、批发、或批发兼零售的方式经销预包装品、散装食品的经营者。 (二)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中的许可范围,包括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经营项目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两种类别核定;经营方式按照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三种类别核定。 1 、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哪些是应该许可的: (1)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食杂店等食品门点。 (2)公路运输系统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另外,加油站里的便利店、报亭、话吧、网吧、娱乐场所(影院、歌厅、迪厅)销售食品的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3)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以外销售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4)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以外的地点出售其制做的食品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如“不老神鸡”专卖店就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5)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茶叶需要办理流通许可,酒类专卖店要办理流通许可。 2 、哪些不属于流通许可的: (1)铁路系统不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民航系统暂不发,网购、邮寄食品的暂不发。 (2)“前店后厂”。如馒头、粉条加工销售点是生产环节,也不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3)散白酒缓办,添加剂、保健品不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4)没有经过工业加工的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产品、海鲜、鱼、水果、活禽类、鸡旦、白条鸡、白条鸭、猪肉、牛肉、羊肉等。说明以下三点: ※以上所说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食用农产品是指单独经营以上品种的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 不包括经营以上品种食用农产品又经营其他预包装食品的。 ※上述所说食用农产品不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但要给予办理营业执照。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食用农产品,但应按照有关准入规定继续加强日常监管。 (三)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含发证)。行政许可机关可以将受理与审查合并为一个环节。 (四)申请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 、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 、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5 、经法定机构出具的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明; 6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化实现方式研究

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化实现方式研究 何波 摘 要:将风险管理和信息化导入食品安全管理领域,在介绍国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阐述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化实施现状和问题,充分挖掘信息化作为技术手段在食品监管中的有效作用,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追溯系统、预警系统、交流系统、知识库系统建设思路,以信息化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 关键词:食品安全 风险管理 信息化 食品是人类最直接、最重要的消费品,食品安全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标志。苏丹红、多宝鱼、三鹿奶粉等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折射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来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1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化 1.1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风险就是由食品中危害物产生不良作用的可能性及强度,其客观存在,可能产生于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制备和膳食摄入全过程。食品监管主要是规避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是对食品研发、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生命周期中各类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估、监控,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控制和处置各种风险,将食品安全性风险降至最低的一个管理过程。其流程可分为食品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处理、监控等过程。 1.2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化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化就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有组织地综合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快速获取大量有价值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可共享的信息库,从而形成集信息追溯、收集、交流、上报、整理、分析、决策、处理于一体的现代化监管方式。其可以做到信息共享、节约成本,极大地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有效方法,有着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效能、降低食品安全管理成本、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减少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等四大作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

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管理制度 汇编 单位名称(盖章): 201 年月

目录 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2)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3) 三、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4) 四、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6) 五、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7)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9) 七、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 (10) 八、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12) 九、食品经营人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3) 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14)

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三、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四、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五、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食品批次查验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购入进口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六、食品经营者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七、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八、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九、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保管期限为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十、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检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留存归档备查。 十一、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将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话;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十三、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度 (一)负责人职责: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领导责任,负责规范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落实,对经营人员的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身体健康检查等工作。 (二)管理人员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日常销售和存储食品的质量及状态进行检查,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监督和检查经营人员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销售、存储符合相关条件及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 (三)技术人员职责:按照法律、法规采购、销售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情况和保质期,发现超过保质期、外观异常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或该批次检查合格报告,查验其它与食品包装、标签宣传内容有关的证书等;向供货者索要进货商品的销售票据,并通过复

印、存档等方式,记载查验情况 (二)米购食品后,在台帐上对米购的食品如实做好购入食品的记录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按照供货商或进货时间等标准,将载有记录内容的票据统一规范,装订成册或者粘贴在台帐上,台帐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三)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向购货者开具并保留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的清单或 “票证通”销售票据。 三、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定期检查经营场所或库存的食品是否符合其规定储存条件,配套的冷藏、冷冻设施及其它防护设施是否工作正常,预包装、散装食品其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外观是否有异常,检查和清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并做明示,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在运输时间时,用于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 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四)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食品质量的抽样检验,适时向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讲义)

食品安全监管视频讲课提纲 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工商总局已制定下发了两个规章和八项制度。现结合工商系统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任务,我就《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两个规章和几项制度的内容谈几点体会。 一、《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 《食品安全法》共十章,一百零四条,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立法寓意深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营者社会责任、食品添加剂监管、食品检验和食品安全事故处臵、惩罚性赔偿等一系列法律规定。既强化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和部门分段监管的原则,更强调和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不仅体现了对生产经营者严格自律的要求,而且强化了监管执法。下面我着重就《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十大基本法律制度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第二、四、五、六条) 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法着重从四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为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第四条)。2010年2月21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函[2010]39号)进一步明确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即:(1)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食品安全工作。(2)研究提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3)分析全国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4)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是界定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明确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的体制。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食用农产品主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进行监管,但在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有关安全信息时仍然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二条);三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体现在四个方面:(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2)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3)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4)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上海鸿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贺金龙 审批: 何海斌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2015年12月25日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管理培训制度-------------2 2.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3-5 3.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6-7 4.进货索证索票制度--------------------------8 5.进货台帐和台帐记录制度-------------------9-10 6.关键环节操作规程-------------------------11-16 7.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17 8.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18 9.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9 10.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20-21 1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2 12.加工操作管理制度-----------------------23 1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24-26 14.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27-29 15.综合检查制度-----------------------------30 16.食品检验制度----------------------------31 17.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32 18.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3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

食品安全承诺书 本制度适用于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的卫生管理,员工均应熟知本制度并遵照执行。 一、消毒间必须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即专人负责,专设房间,消毒间不得与其他房间混用或合用。 二、消毒间房门应标有“消毒间”字样,消毒工作要在专用设施内进行,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不能混用。 三、消毒后的清洁物品应立即存放于保洁柜中,物品消毒、领取均要如实填写工作记录。 四、保洁柜为盛放清洁物品使用,未经消毒物品不得存放其中;各类物品保洁柜不允许混用。 五、消毒剂、洗刷工具和配制量具为消毒工作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消毒剂、洗刷工具和配制量具和配制量具必须放置在专用保洁设施内。 六、应保证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池内清洁,无污迹、残渣,所有消毒用容器均应能够正常使用,出现损坏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七、员工采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时,应开窗通风或打开排风设备。 八、消毒间内不得存放任何与消毒无关的物品。 九、消毒间负责人完成消毒操作后应及时将消毒间上锁。 十、地面采用湿式清扫,室内台面、柜顶、墙壁均不得有积尘。 承诺人:年月日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2、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查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6、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是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7、完成上级交给的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管品安全管理员: 年月日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与其他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食品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第八条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食品经营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了解食品流通安全信息,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食品经营 第九条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流通经营者承诺书 2.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3.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4.食品及相关物品定位存放制度 5.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6.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 7.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9.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0.食品退市制度 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食品流通经营者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七、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承诺时间: 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3、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应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4、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 5、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风险分析与防范.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风险分析与防范 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风险分析 职能分工中的风险。食品药品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但是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数量多,情况复杂,食品流通又是食品从工厂、田间地头到餐桌消费环节的中间链条,流通环节和生产、餐饮、种养殖等环节仍存在界限界定不清的问题,在监管上与其他执法机构经常发生职能重叠,执法范围模糊不清的问题,有时还出现在某些领域的多头监管,交叉执法和监管空白与盲区。比如现制现售小作坊和食品小摊贩的监管问题。 监管方式存在的风险。在监管中未及时发现并查处无照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前置许可失效等违法行为,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在监管中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未按要求落实到位,可能对发现的问题食品不能追根溯源,导致不能及时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未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录入,未及时留存文书档案,以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予以制止、上报或函告相关部门,可能导致监管失职。 面对众多的食品经营主体和千差万别的食品种类,食品药品部门没有先进的监管设备和技术手段,如果只停留于眼看、手摸、鼻闻等传统监管方法,必然会出现监管空档和盲 区,诱发食品安全监管风险。 有效防范监管风险的措施和对策 加强责任理念教育,提高履职风险意识。首先,增强职权法定意识,有效控制职能风险。该主管的事要认真履行主管职责,该牵头的事要义不容辞地发挥牵头作用,该配合的要积极予以配合;其次,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合理规避履职责任风险。规避责任风险最好的方法就是全面作为,不折不扣地履行职能;正确作为,准确理解“法”的内涵、目的、原意,避免在执法授权上产生偏差;规范作为,避免作为不到位,对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不能只有行动,没有记录,或者记录不全;第三,要增强协调沟通意识,尽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本公司设食品安全主任,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担任,是本公司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带头提高全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政策法规水平,监督食品安全员和全体员工落实食品安全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不安全食品经营行为,整改和落实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参与指挥食品安全现场应急处置行动,对公司食品安全承担全面责任。本公司同时设若干名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由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担任,是本公司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具体实施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抽检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员工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组织本公司员工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定期组织本公司员工进行培训,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卫生知识,不断提高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严格执行所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购进食品时,采购人员

应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进货发票以及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食品进货查检记录由食品安全员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四、食品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员应不定期地对场内食品售卖区域及仓库储藏区域进行现场巡查管理,主要检查以下项目: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安无害,是否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食品存放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食品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摆放; 4,有机械通风设施; 5,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6,需冷藏销售的食品贮藏坏境符合温度要求。 二,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否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是否使用了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具体要求如下: 1直接入口食品应有小包装,使用单独包装材料和餐具的,必须从正规供货商或厂家进货,包装材料有QS认证;

大数据与食品安全.讲课稿

1、建立食品追溯系统需要物联网技术的运用和普及 , 以期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包装、储存等方面质量问题的监管 , 理论上实现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面监控(陈园、熊犍, 2012。 1 2、用物联网技术 , 从食品生产过程的角度出发 , 构建出一个食品安全监理模型 , 针对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对人体生命安全产生危害作用的有毒物质进行检测监督 , 并对引起食品产生不安全因素的风险可能性及其风险损害度进行综合评估 . 通过对此模型的建模分析 , 形成一个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理机制 , 期望能将食品安全隐患降至最低以保障食品的安全供应 . (李梦寻、刘宏志, 2011 2 3、利用云计算技术 , 从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角度出发 , 构建了基于云计算的食品安全监理架构 . 通过对引起食品安全的风险因素及可能性的分析研究 , 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模型 . (邓小云、刘宏志 , 2012 3 4、随着食品安全监管进入大数据时代 , 基于海量的食品安全数据 , 监管方式正发生智能化变革。基于科学的食品安全问题定位 , 食品安全监管由分段监管、人工监管、以罚代管、事后监管、主渠道监管向全产业链监管、循 " 数 " 监管、全方位监管、事前事中监管和全面监管转变 , 而这种转变的推进急需智能化监管机制的支撑 , 包括智能化的责任交接机制和智能化监管机制 , 以及包括智能化问题发现和可视化链条合成。依托海量的食品安全数据,结合现代的数据挖掘技术, 智能化监管将实现食品安全责任的智能化交接 " 问题的智能化发现和链条的可视化合成 #(方湖柳、李圣军, 2014 4 5、目的利用包括大数据技术在内的新型 IT 技术构建食品安全与营养信息的汇集与分析平台 , 提高对数据的分析能力 , 挖掘深层次的数据信息 , 为政府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 , 提供全面、准确的食品安全与营养信息。方法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与营养领域的大数据特征 , 提出了以实验室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 , 以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为核心的食品安全云服务平台四层架构方案 , 探讨了该平台的关键技术及主要功能 , 以及基于该平台为政府、企业、消费者、社会媒体四大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服务模式。(刘彤、谭红、张经华, 201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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