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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护检验科及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防止病原体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避免实验室感染,制定本制度。

1、检验科及实验室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无菌操作,静脉采血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放入医疗废物专用袋。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报告单以打印单发放。

7、检验科及实验室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设施,医务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操作场所配备速干手消毒液,安装洗眼装置。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6、储血设备应专用于血液及血液成分,每周清洁消毒1次,每月对冰箱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和霉菌。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培养皿细菌生长菌落<200CFU/m3且无霉菌生长。

7、严格无菌操作,采血时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

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并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工作中应做好个人防护。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应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8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须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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