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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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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

为加强项目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职责

一、项目公司总经理为项目工程质量全面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根据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

二、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为工程质量直接负责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项目工程中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项目公司工程部为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

三、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项目工程部经理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四、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施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

1 质量策划:

1.1 建立一个完善的项目管理机构。

1.2 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中每一个岗位人员的职责。

1.3 在工程立项之后,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质量计划,其应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甲供材料四大方面。

1.3.1 勘察、设计、施工的分包商和甲供材料的分供商确定参照“合同评审”和“采购”。

1.3.2 对分包商提出的方案或分供商提供质保书进行审核和认可。

1.3.3 对新技术、新材料提出质量保证措施。

1.3.4 对工程或材料的验收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1.3.5 明确和准备质量记录单。

2.1.2 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2.1.2.1 规范:工程部制作一份现行规范(包括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规范、规程、规定)目录下发各项目

管理部,每当国家、政府颁布或更换规范时,及时通知到各项目管理部,确保使用的是有效的现行规范。

2.1.2.2 图纸:设计院发出的工程设计图纸必须是加盖市建委统一发出的“施工

图出图专用章”的有效图纸,到各项目管理部,由专人收发并作记录,当有图纸作废时,应及时通知下发人员,在作废的图纸上作标识以示区别或收回统一管理,确保使用的工程图纸为有效的。

2.1.2.3 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工作联系单。

2.1.2.

3.1 设计变更单:由设计院签发,并经设计部、工程部相关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的证单。

2.1.2.

3.2 技术核定单:因为施工原因,由施工单位签发,并经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签字认可的对工程设计图纸变更的单证。

2.1.2.

3.3 工程量签证单:由施工单位签发,有关工程工作量发生变化,需工程部、监理签字认可的单证。

2.1.2.

3.4 工作联系单:发生在项目部与分包商中任何一方之间有关工程方面的联系单证。

2.1.2.

3.5 以上单证由专人收发,并分类编号记录。

2.1.3 过程控制:

2.1.

3.1 勘察阶段:在勘察前,参照有关资料对工程所在地地质情况及周围环境有一个大致了解,根据工程特点和规范要求合理布置勘察点,对勘察报告上反映的地质情况有异议或反映出的地质情况较为复杂,反映不清时,可增设勘测点。

2.1.

3.2 设计阶段:

2.1.

3.2.1 确保功能,使用价值的满足程序最高。

2.1.

3.2.2 设计出的房型在针对的顾客群中有最大的认可。

2.1.

3.2.3 设计出的工程效益最多(通过设计出的总建筑面积,单位面积成本,市场定位后的销售价格等确定。)

2.1.

3.2.4 施工的可行性及简洁性。

2.1.

3.3 施工阶段:

2.1.

3.3.1 工程部负责实施施工质量控制。以《创优操作细则》及四大渗漏控制:屋面、外墙、门窗、卫生间为核心内容,结合100%细部质量检查工作,严格管理施工工程质量。

2.1.

3.3.2 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已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其产品符合规范求。

2.1.

3.3.3 当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时,要求其提出修改方案,同时进行审核。

2.1.

3.3.4 分阶段主持召开设计图纸交底会议,确保施工出的产品符合设计意图。

2.1.

3.3.5 对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签证单、工作联系单等进行控制(通过签字认可)。

2.1.

3.3.6 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时,由工程部经理在建筑工程开工报告单上签字,允许施工单位开工。

2.1.

3.3.7 在施工过程中,专业工程师通过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来认可其施工单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1.

3.3.8 新技术、新材料在实施过程中,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师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在过程中可以质量跟踪,确保试用成功。并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经验记录下来,以供下次使用参考。

2.1.

3.3.9 对上一工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在交付、服务等过程中发现的)在本工程实施时,加以重点控制,以防再次发生。

2.1.4 检验:仅涉及对材料的验收及工程产品的检验。

2.1.4.1 根据《现行建筑材料规范大全》及合同或协议进行验收,有质保书要求的则要求随料提供质保书,并根据规范要求,委派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进行试验,对试验结果有怀疑时,可自行抽查检验。

2.1.4.2 根据88 版规范规定组织监理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

2.1.4.2.1 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自验后,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验收,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和监理验收通过后,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

2.1.4.2.2 分部工程验收:专业工程师组织监理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并在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签字。

2.1.4.2.3 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部经理组织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对单位工程进行检验评定,并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上签字。

2.1.4.2.4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项目部会同施工单位上报工程所在地质监站验收。

2.1.5 检验状态的控制程序。

2.1.5.1 明确检验的四种状态:待检产品、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尚待判定产品。

2.1.5.2 甲供产品的检验:

2.1.5.2.1 所有甲供产品进场必须进行检验,需提供质保书的则要求提供,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分别堆放并在记录单上做标识。

2.1.5.2.2 不合格产品必须限期离场。

2.1.5.2.3 施工单位所领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通过记录单反映)。

2.1.5.3 半成品的检验标识:通过采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施工单位提供的试验报告单等各种试验资料作为半成品的标识。

2.1.5.4 成品的检验:通过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对工程标识。

2.1.6 不合格品的控制:

2.1.6.1 通过施工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防止误用和转序,以保证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投产,转序、安装和交付。

2.1.6.2 对于不合格品,工程部经理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各方进行调查,查寻原因,然后作出处理意见。

2.1.7 纠正和预防措施。

2.1.7.1 针对不合格品,部门主管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

2.1.7.1.1 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对纠正过程进行监督;

2.1.7.1.2 由施工单位提出方案,经部门主管、设计和监理批准执行,在纠正过程中进行监督。

2.1.7.1.3 由项目部与设计、监理协商出处理意见,责令施工单位按此执行。

2.1.7.2 预防措施范围:

2.1.7.2.1 施工过程中多次或连续出现的不合格品(质量通病);

2.1.7.2.2 在交付使用及今后使用过程中顾客多次提出的;

2.1.7.2.3 日常质量活动及质量统计信息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潜在原因。

2.1.7.3 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后,实行跟踪、检查,并对实施过程进行验证。

2.1.8 工程竣工办理入住手续时,严格按公司规定配合业主办理入住验收和维修。

2.1.9 质量记录的控制。

2.1.9.1 对于质量记录(如隐蔽工程验收单、质保资料、试验单等)分类编号保管,并作记录。

2.1.9.2 工程完工后,将其移交档案室,保持对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

2.1.10 统计:对于发生的质量通病,采用统计技术加以分析评定。

2.2. 给排水质量管理程序

所有工程必须委托持证监理单位实施全方位监理,并且所有的监理工作都必须在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的监督之下有序、有效地执行,从而认真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2.2.1 要求施工安装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如有更改,须经部门主管与设计单位协调后方可执行。

2.2.2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指导、监督,根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等标准,及时纠正不当施工,进行过程质量控制。

2.2.3 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逐项进行检查评定,并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埋地管工程,上水、热水管安装工程,排水管、雨水管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及有关设备的安装,卫生洁具安装工程,室内煤气管安装工程。

2.2.4 工程部检查:监理公司对分部分项进行检查评定后,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报工程部,部门主管接表后,即刻到工地抽检,抽检频次不少于标准规定数量的25%,相符率达90%以上,即认为监理评定正确,予以签名盖章确认,否则,必须重新检验评定。

2.2.5 隐蔽工程控制:

2.2.5.1 隐蔽工程的内容:埋地管工程,包括埋地的给、污、废水管、煤气管、消防管、雨水管安装、敷设,

室内部分的埋墙管以及工程竣工后敷设的各种给排水管道。

2.2.5.2 隐蔽工程检查标准:《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等。

2.2.5.3 隐蔽工程的检查:

2.2.5.4 部门主管应经常检查隐蔽工程施工情况,着重对水管减压,气管减气,以埋管排水管盛水、排水管通球等有关工程隐患部分的试验要重点进行检查,对异常情况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做好处理记录。

2.2.5.5 当隐蔽工程作业结束,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由监理公司牵头,工程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三方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按2.2 执行。

2.2.5.6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三方共同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工程可进行下道工序,未经检查或许可批准的隐蔽工程,不得擅自转入下道工序。

2.2.6 工程验收:

2.2.6.1 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工程部应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三方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100%检查。

2.2.6.2 除了填写《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表单》之外,还要分别填写《给水工程检查表》、《排水工程检查表》、《空调冷凝水检查表》,发现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2.2.6.3 质量回访:工程移交物业后,一年内工程部部门主管每季度一次到物业公司水电养护部回访。

2.2.6.4 工程结束后,工程部就常见工程质量问题作出总结,在以后工程中加以重点控制。

2.3. 电气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所有工程必须委托持证监理单位实施全方位监理,并且所有的监理工作都必须在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的监督之下有序、有效地执行,从而认真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2.3.1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指导、监督,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GB50258-96、GB50259-96 等标准,及时纠正不当施工,进行过程质量控制。

2.3.2 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逐项进行检查评定,并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分部分项工程包括电缆线路工程、硬母线安装工程、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低压电器安装工程、电气照明器具及其配电箱(盘)安装工程、电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工程、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2.3.3 工程部检查:监理公司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后,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报工程部,部门主管接表后,即刻到工地抽检,抽检频次不少于标准规定数量的25%,相符率达90%以上,即认为监理评定正确,予以签名盖章确认,否则,必须重新检验评定。

2.3.4 隐蔽工程控制。

2.3.4.1 隐蔽工程的内容:指在结构施工过程中,需利用钢筋作接地引线的避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以及各层电器配管工程。

2.3.4.2 隐蔽工程检查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建筑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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