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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条例

实习生管理条例
实习生管理条例

实习生管理条例

一、总则

在校实习生是公司招聘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挖掘、培养优秀人员的另一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实习生管理工作,现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人事部工作职责

1、人事部根据公司规划和各部门工作需要确定实习人员需求,并联络相关专业院校,参加双选会进行招聘。

2、组织院校实习学生报名、筛选、面试、复试及实习安排。

3、组织企业文化、简介、实习生管理制度学习等培训工作。

4、制订“实习生实习情况跟踪表”,由实习生带教人/项目负责人在实习过程中观察填写。

5、在实习过程中,定期与实习生及实习生带教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了解实习情况。

6、制订“实习生鉴定表”,实习生结束实习后由人事部与实习生带教人/项目负责人共同鉴定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在毕业后入职公司进入试用期,且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名额。

三、管理办法

1、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服从带教人/项目负责人的安排,积极主动向各工作人员请教。

2、请假须以书面请假条为准,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席累计天数超过一天的,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我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实习协议。

3、项目部根据各实习生所学专业和项目实际情况安排实习生到各劳务和分包单位实习,实习期间接受项目部和其所在单位的双重管理。

4、实习期间实习生不享受我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由其实习的劳务或分包单位提供实习生活补助,实习生活补助为800元/月;项目实习人员可提供住宿(住项目现场),床上等个人用品自己提供。

5、实习生必须在实习结束前一周内完成并上交毕业实习总结到行政人事部,并作为入职后薪酬调整的参考资料。

四、附表(1)

五、附表(2)

附表(1):实习生情况跟踪表

附表(2):实习生鉴定表

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不断适应高职教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实践教学水平,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1、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总体思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全面加强学院教师社会实践锻炼工作,在教学、科研及创新能力等各个环节上进行全面培养和训练,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提升教师实践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为学院不断深化改革和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才成长的规律,坚持奖惩并重,建立健全教师自主提高机制。建立完善教师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重点支持,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择优汰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立足省内,统筹安排,辅之以省外(境外)实践锻炼的“就近就地”原则。 3、坚持实践的目标贴切,实践过程有实效,实践内容要饱和的“贴切性、实效性、饱和性”原则。 4、坚持教育主体化、个性化原则。在社会实践锻炼的过程中, 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注重教师个性化的倡导, 使他们以积极的姿态、强烈的自我发展意识参与到社会实践中来。 5、坚持系统性原则。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承担教师培养工作的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教育教学沟通交流体系。学校各部门及教师积极参与,形成教师培养教育的系统网络,共同做好教师的社会实践锻炼工作。 二、参加社会实践的对象及期限 1、在学院“十二五”期间,45周岁(含)以下特别是35周岁(含)以下的中青年专任教师,必须按照培养计划分期分批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间累计至少为6个月。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

企业实习生管理办法(实用完整版)

公司实习生管理办法(实用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优秀学生提供实践学习的机会,挖掘培养优秀人才,保持团队活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习生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习生是指到公司进行实践学习的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各部门可就临时性、辅助性岗位或工作招聘、使用实习生,但核心岗位和保密岗位不得招聘、使用实习生。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实习生的招聘、使用、薪酬、考核、等各项实习生管理事项。 第二章实习生的选聘 第五条公司招聘的实习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高等院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个人能力满足实习岗位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实习生招聘流程: (一)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前1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实习生招聘需求; (二)人力资源部对招聘需求进行初审,并将招聘实习生需求计划报实习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招聘工作; (三)实习申请人经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招聘面试笔试通过后,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四)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实习协议及保密协议,办理实习手续。 第七条实习生在公司平均每月出勤时间应不少于15个工作日,连续实习时间原则上应不多于六个月、

第三章实习待遇 第八条公司按月向实习生发放实习津贴。实习津贴标准为1000元-2000元/月,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第九条实习期间公司为实习生提供早餐和午餐。 第十条公司应为到岗实习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 第四章实习生管理 第十一条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前,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校实习推荐函、个人实名银行卡复印件。 第十二条实习生上岗前人力资源部应与实习生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实习生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实习生上岗前人力资源部应为实习生提供公司制度、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便于实习生准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实习生管理,有选择地给相关专业在校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的同时,满足公司人才选用储备之需要。 二、范围 适用于经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双方均同意实习的大学生、大中专、技校生。 实习生分两类: A.假期实习生:以完成课题或个人锻为目的短期实践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B.毕业实习:未取得正式毕业证书,作为公司人才储备而引进的本年度即将结业的应届毕业生。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职责: 1.1根据公司用人需求,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 1.2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1.3在实习过程中组织相关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1.4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评价,对评价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应届毕业生录用候选人。 2、实习部门工作职责:

2.1负责组织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基础理论和实操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2.2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2.3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并及时反馈办公室; 2.4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3、实习生工作职责: 3.1完成实习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实习导师所交代任务; 3.2协助实习所在部门同事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3实习生需制定相关实习规划,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监督完成规划; 3.4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 四、实习管理 1、实习考核 实习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及实习结束考核,由用人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实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择优录用原则不再予以录用。考核合格者,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对实习生进行岗位安排。 2、实习纪律 2.1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企业各项实习安排。 2.2实习期间如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触犯法律法规等情况,公司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可不发放当月实习补贴。

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科教科负责实习学校的审核、年度实习计划的安排以及实习生管理和实习生接收科室的督查、考核工作。 二、医院只接收正规院校培养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学生,其中医疗专业须本科以上学历,医技、护理须大专以上学历。院校在实习生送达医院前,须将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和实习人员名册交科教科。医院原则上不接收个人联系实习的学生。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接收实习人员。 三、实习生进入科室前,由科教科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手卫生及心肺复苏,要求人人过关。 四、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及医院的双重管理。按医院规定着工作装,衣帽整齐,挂牌上岗,言行举止符合医院医务人员形象。 五、实习生严格在老师指导下进行各项技术操作,严防差错事故,不准在各种医疗文书中代签、仿签老师姓名。 六、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七、爱护公物,注重节约,工作中不慎损坏的物品,按规定赔偿。 八、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任意调班、换班,不擅离工作岗位。旷实习一天,医院给予通报批评,超过一天医院将报告学生所在学校,由其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九、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者,均按旷实习论处。请假1

天以内,由实习科室批准;请假1-3天以内由科室和科教科批准:请假3天以上~1周以内,由实习科室、科教科、学办或学校批准:请假1周以上须学校教务处审批后有效。审批程序结束后,审批条一份交科室,一份交科教科。请假结束后及时到科教科凭相关证明销假。 十、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本科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不能参加该科的出科考试,其成绩记为“零分”。视情况由学生所在学校决定是否给一次补实习的机会。 十一、实习期间,学生原则上一律住在学生宿舍,若有特殊情况要求在外住宿者,须完善相关手续,且在外住宿期间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本人负全责。在院住宿者,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十二、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尊重老师、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等经教育不改的实习学生,科教科将报告学校,并有权停止其实习。

社会实践管理制度

设计与艺术分院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院领导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外出活动必须由在职教师亲自带队。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次社会实践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领导同意批示后方可实施。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辅导员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人身安全:进行相关防盗防骗培训,准备足量防暑、晕车、腹泻类药品和饮水。 (2)行车安全:主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统一出发,统一回校。每次出发和返回都要做好点名工作。 (3)住宿安全:全体学生均统一住校,并做好每晚点名上报工作。 (4)财产安全:社会实践过程中除必要的开支外,不需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 8.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领导。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为构建成熟的企业品牌形象,保持酒店“微笑工作,微笑服务”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的健康、持续发展,正常开展酒店人才储备工作,培养具有“自信、踏实、爱心、责任”价值观的合格员工,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生录用规定 1、在校学生; 2、年龄满18周岁; 3、与酒店工作要求直接相关的专业; 4、学历不低于专科;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二、录用实习生程序 1、实习生分为两类: A、假期实习:尚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以完成课题或个人锻炼为目的短期实践。 B、毕业实习:未取得正式毕业证书,作为酒店人才储备而引进的本年度即将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实习生办理程序: A、申请假期实习的学生须提前一周递交书面申请,说明自己实习的目的、实习期限、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经人力资源部报审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实习手续,并安排至相应岗位实习。 B、毕业实习生通过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办理实习手续。根据年度人才储备计划,安排至相应岗位实习,并结合实习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持续考核的结果,择优录用为酒店试用员工。 C、毕业实习生须按酒店规定提交学校学历证明、大中专毕业生推荐表(原件)、体检表(疾病预防中心健康证)及身份证,签订实习协议后方可进入实习。 三、实习生实习管理规定 1、所有实习生均需遵守酒店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服从岗位安排。 2、假期实习生无实习补贴,并应在实习结束后向酒店递交一篇完整的实习感想或论文等。根据实习生个人的情况或需要,酒店可向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 3、毕业实习生实行月度考评制。

4、实习生每月实习须按照实习部门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行为。 5、实习生实习期间请病事假累计7天,或旷工1天,即取消实习资格,并中止实习协议。 6、各实习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酒店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对违反酒店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递交取消其实习资格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 7、除上班时间在我酒店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酒店无关。 四、实习生待遇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每月发放实习补助800元。每月优秀实习生可参加酒店优秀实习生评比,100元/人。 2、实习生的食宿问题原则上由个人解决,特殊情况经报总经理批准后,酒店解决食宿。 3、实习生每月出勤计算时间与酒店正式员工一致,其每月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发放时间按酒店统一时间。 4、实习生实习期满后,由酒店出具实习鉴定,对有意留下工作的实习生,酒店将统一汇总人力资源部,组织其参加酒店的面试,并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从优。 五、实习生的离职管理 1、假期实习生实习结束前一周,须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实习结束申请,并递交书面实习报告或实习总结,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实习鉴定,否则不予鉴定。 2、毕业实习生经评议后不符合酒店要求,或违反酒店实习生管理相关规定,由实习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提交《中止实习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按正常员工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六、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及解释,修改时亦同。

实习生管理办法2017

文件名称:实习生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SYD-SMP-09-008 版本: 生效日期:2013年7月20日 文档更新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实习生的招聘、接收、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实习生(产线顶岗实习生除外)。 3. 定义 3.1实习生的区分 3.1.1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提前到公司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3.1.2由用人部门提交用人需求申请及录用申请,获批后,与公司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的应届毕业生。 3.1.3为满足公司临时需求或高校联络的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由用人部门统一组织安排短期以内)工作的在校生。 3.1.4经有关领导批准,到公司实习的在校研究生。 3.2实习阶段 3.2.1 一阶段:签订《(短期)实习协议》,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历时1-6个月。 3.2.2二阶段: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历时1-6个月。 4. 实习生编制管理 4.1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学生纳入公司计划外编制,但不能超过用人部门总人数的15%。 4.2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学生纳入公司正式编制或辅助工程师编制内。 5. 职责分工 5.1人力资源部职责 5.1.1负责实习生需求申请的审批核准。 5.1.2负责组织实习生的招聘活动及办理实习生入司手续。 5.1.3负责组织及监督实习生的相关培训工作。 5.1.4负责二阶段实习生的考勤工作。 5.1.5负责实习生津贴的审核、结算及发放。 5.1.6负责实习生的归口管理。 5.2用人部门职责 5.2.1负责实习生的需求申报。提前到公司工作(一年

5.2.2协助人力资源部的实习生招聘工作。 523负责一阶段实习生的考勤及所有本部门实习生的日常管理。 524确定指导老师并提交相关的培养计划。 5.2.5负责实习生的阶段性考核,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526负责实习生转正编、调薪的相关申请。 6. 实习生的接收 6.1拟接收的实习生须通过公司组织的高校招聘面试或用人部门按照高校招聘流程组织的面试。 6.2用人部门确定了人选后,有部门HRBP提交申请接收报告即《实习生审批表》,另附《实习生面试评价表》个人简历。报告须经用人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薪酬核算负责人备案。获批后,由部门HRBP负责接收工作。 6.3原则上每年5、6月份不再接收应届生实习。 7. 实习生待遇 7.1实习津贴明细: 7.2实习生不参与奖金分配。 7.3实习生工资列入用人部门的工资费用。 7.4生产岗系实习生有用人部门安排住宿或班车接送至学校。 8. 实习生管理细则 8.1用人部门确定实习生的工作岗位以及具体工作任务。 8.2实习生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8.3考核:用人部门每月对实习生进行考核,如实填写《实习生考核表》并提交至部门HRBP处备案;根据考核情况可进行月津贴土20%的浮动;如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指定任务者,用人部门可终止实习。 8.4考勤:严格执行公司现行的考勤制度;一阶段实习生的考勤记录需备案至部门HRBP二阶段实习生的考 勤方式同正编员工。 8.5培训:一阶段实习生由用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行相关培训,二阶段实习生同新进社招新员工培训。8.6实习结束

学生社会实践外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62 学生社会实践外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生社会实践外出安全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保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市教育局,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学校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4.各班清点人数上报大队部。 5.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6.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7.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8.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实习生的接收、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实习生接收和管理。 3内容 3.1 编制 实习生纳入公司计划外编制。公司根据临时性、阶段性工作需要接收实习生。 3.2 定义 3.2.1已与公司签订就业三方协议、由事业群申请并经公司批准、提前到单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3.2.2公司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3.2.3由事业群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到公司进行毕业设计,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在校研究生。 3.2.4为满足公司临时需求或高校联络的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短期(6个月以内)工作的在校生(包含寒暑假学生工)。 3.2.5原则上不接纳个人提出的实习申请;大、中专学生不在本定义内。 3.3 职责分工 3.3.1 管理部职责 3.3.1.1 负责实习生的需求申报、主管领导审批。 3.3.1.2 负责实习生实习协议书的签订。 3.3.1.3 负责实习生的考勤与日常管理。 3.3.1.4 确定指导老师。

3.4 接收流程 3.4.1 拟接收的实习生须通过公司组织的高校招聘面试或用人部门按照高校招聘流程组织的面试;面试考官需通过面试资格认证,持证上岗。 3.4.2 用人部门确定了实习对象后,各事业群/中心人事专员(人事助理、人事文员、授权招聘助理,下同)进行实习生资格审核,并安排填报《实习生审批表》(附:实习生面试评价表、学校出具的实习推荐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已获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经用人单位主管公司领导审批,报管理部审核;未设人事专员单位的实习生资格审核由管理部负责。 3.4.3 通过审核的实习生,由人事专员安排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签订《实习协议书》;体检不合格者予以谢辞。 3.5 实习生待遇 3.5.1 基本月报酬(含税):博士:4000元/月,硕士:3000元/月;本科:2000元/月。 3.5.2 实习生不参与奖金分配。 3.5.3 用人部门给予报销学校至公司的往返(一次)火车硬卧路费。 3.5.4 实习生工资列入事业群/中心的工资费用。 3.5.5 公司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伙食费及医疗费自理。 3.5.6公司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待遇,以公司与高校和研究生个人分别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书》为准。 3.6 实习生管理

1.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我校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增进社会实践的实效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支持和鼓励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广大青年团员在实践中成长成才,促进我校社会实践工作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及基本要求 1、申报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必须以团队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项目,团队至少要由三人组成,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团。 3、申报项目必须主要由学生负责,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策划、项目申请、活动的组织和项目报告的撰写等。 4、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重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随团指导。 5、申报项目必须紧密联系学校该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重点支持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相结合的项目和相关项目;鼓励围绕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传播、革命传统教育、志愿者服务、就业创业等主题进行实践。 二、项目类别 6、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分三类:校级重点项目、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 三、项目申报 7、各申报团队于每年6月上旬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

实践项目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活动方案、项目经费预算以及实践地的接收意见等资料上报至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 8、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对项目进行初评,初步确立本部门的院级项目,并将其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校团委审核。 9、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在初步确立的院级项目中,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的评审。 四、项目立项 10、每年的6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立当年的校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 11、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初步确立的院级项目,如未获校级项目立项,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确立为院级项目。 五、项目经费 12、项目经费来源分为学校资助、院系资助、社会资助和项目组自筹等形式。院级项目原则上学校只立项不资助。 13、校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学校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根据项目的考核结果确定资助金额。校级项目一般不超过500元、校级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4000元。 14、学校资助经费分两期划拨:一期启动经费在项目实施前划拨至各学院,其中校级项目为每队50元,校级重点项目为每队1000元;二期经费在活动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拨付。 15、项目负责人负责资助经费的领取和报销工作。 16、学校进行经费资助的项目,各院系应进行经费配套。对没有经费配套或配套经费较少的院系,学校将减少甚至取消对该院系项目的资助。

公司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日制在校学生进行的顶岗实习。 第二章部门责职 第三条??人事部门相关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由人事部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协助实习部门确定实习人员; (二)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第四条??各实习部门相关职责

(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二)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事行政部; (三)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四)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入职手续 第五条??入职。所有进入公司实习的人员必须办理实习入职手续,办理实习入职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个人简历》,公司提供表格,实习生如实填写。 (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彩色1寸近照一张。 (五)实习推荐信。 第五条入职当天需全面阅读了解我司《实习生管理制度》、《员工手册》。之后签订实习协议。

社会实践本管理办法

肇庆学院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登记证的管理办法 本次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及社会实践分明细均由2012年5月11日后试行,并于2012年9月正式实行,因此,09、10、11级社会实践分统计工作将统计两个时间段,2012年5月11日之前采用原来的标准及计分方式(时间按志愿服务的时间为准,而非认证时间为准),2012年5月11日之后采用新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社会实践活动报备程序 1.各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在活动开展前须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详细说明活动的时间(时间段)、主要地点、主题、内容和志愿者人数、负责人基本资料(包括姓名、学院、班级、任职情况、联系方式等)等,填好报备表(报备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一份存档),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须参照评分标准,将活动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及活动分数写在回执上并盖部门章确认,回执不能有任何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回执一式两份,一份交活动主办方,一份交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存档,在活动结束一周内需盖二级学院社会实践方章,再交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盖团委社会实践认证章。二级学院特色活动(每年固定举行)可以在我部报备为常规活动,以后无需重复报备。参观、调查、采风必须在报备表上详细注明由哪位老师带队并附上老师详细联系方式方可成功报备; 2.校级机构(如校学生会、社团部等)举办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活动时,以机构为单位,可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领取报备表或自行到青年网下载,并需至少提前三天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报备(报备过程参照第一条),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出具回执,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以机构为单位凭回执单到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办公室盖校章,盖完校章仍需以个人为单位上交各个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盖院章; 3.各班级团支部活动报备,必须在活动前至少三天前往二级学院志

实习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规定 企业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人才储备,为推进公司人才梯队建设,规范公司实习生管理工作,同时也为了让实习生能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了解和熟悉公司的运作规范及管理风格,融入公司文化,特制定《实习生管理规定》。 一、考勤规定 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正常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月的考勤周期从上月22日起至本月的21日为止。实习生一周要在公司实习至少三天或以上。按学校要求签署三方实习或合作培养协议书的实习生每周实习五天。 2.上下班指纹或脸部识别考勤,因考勤系统出现故障或公司统一放假等原因不能正常考勤时,由人力资源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7:30,中午休息半小时。实习生通常不安排加班。 3.工作日每日上下班考勤两次,上班考勤有效时间为9:00以前,下班考勤有效时间为17:30以后,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请假除外),月底累计。 4.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5.旷工扣当天实习补贴。连续旷工三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实习协议,并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6.请假均应提前一天和部门经理沟通,请假方式可以是当面、电话或邮件,部门经理同意后才予准假,而不可以只是告知部门,请假须提交请假条,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给部门助理。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请假期满而不办理续假手续均作旷工论。 二、实习纪律 1. 实习期间须保持认真、理性、有序的气氛和工作环境。公共场所严禁抽烟,严禁开封零食过夜,严禁大声喧哗,严禁串岗。 2.仪表保持整洁得体,应着与工作场所相适宜的服装,妆容适度。 3.来访人员需在接待室或前台等候,由前台员工电话通知后由被访员工带入会议室(应尽量避免将外访人员带入办公区)。 4.进入其他办公室或会议室前,应先轻敲门,得到允许后再推门进入。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实习生的接收、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蓝熙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实习生接收和管理。 3内容 编制 实习生纳入公司计划外编制。公司根据临时性、阶段性工作需要接收实习生。 定义 已与公司签订就业三方协议、由用人部门申请并经公司批准、提前到单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公司与高校联合培养的对口专业学生(本科以上学历)。 为满足公司临时需求,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短期(6个月以内)工作的在校生(包含寒暑假学生工)。 原则上不接纳个人提出的实习申请。 职责分工 用人部门和人力行政部职责 负责实习生的需求申报、主管领导审批。 负责实习生实习协议书的签订。 负责实习生的考勤与日常管理。 确定指导老师。 接收流程 拟接收的实习生须通过公司组织的高校招聘面试或用人部门按照高校招聘流程组织的面试;面试官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行政部门共同承担。 用人部门确定了实习对象后,人力行政部进行实习生资格审核,并安排填报《实习生审批表》(附:实习生面试评价表、学校出具的实习推荐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已获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用人部门主管,公司领导审批。 通过审核的实习生,由人力行政部安排到公司体检中心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签订《实习协议书》;体检不合格者予以谢辞。

实习生待遇 基本报酬(含税):分为月薪制和日薪制两种 实习生不参与奖金分配。 实习生工资列入公司工资核算费用。 实习生管理 用人部门确定实习生的工作岗位以及具体工作任务。 实习生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考核:用人部门每月对实习生进行业绩考核;如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指定任务者,用人部门可终止实习,并报人力行政部审核;实习结束考核合格的非短期实习生毕业前须与公司签订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 考勤:严格执行公司现行的考勤制度和加班制度;实习期间的请假管理参见《实习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培训:用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实习生进行相关培训。 实习结束: 实习生回校进行毕业答辩前,凭《实习鉴定表》到人力行政部门办理实习终止手续(具体操作同离职手续),并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如毕业在公司留用的,重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毕业后派遣到公司,则按应届毕业生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 进行短期实习的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凭《实习鉴定表》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实习生离开公司前须进行工作交接,指导老师为监交人。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公司所有。 4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实习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公司实习生接收、培训、录用等管理工作,推进公司人才梯队建设。 二、适用范围 在校实习生接收和管理。 三、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2、各部室负责本部门实习生实习期间的培训、管理和评价。 四、管理规定 1、实习生接收原则: (1)符合公司人才梯队建设、经营发展需要,工作条件许可,专业对口; (2)国家省市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学生,且已学完学校规定课程进入实习期; (3)具备健康的心理、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开拓精神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实习生接收程序: (1)实习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就业协议、成绩单、推荐信、身份证、学生证等资料;

(2)人力资源部组织选拔、面试和体检,拟定实习名单,报总经理批准后,签订实习协议书,并为每位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 (3)人力资源部组织实习生接受公司进港教育培训; (4)相关部室接收实习生后,负责实习生的培训、管理和评价。 3、实习期规定 (1)实习期自报到日起至毕业当年7月31日为止;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身份为在校学生; (3)实习生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节假日休息; (4)实习期生活费补助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核定发放; (5)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6)实习生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公司相关的资料文件等保守秘密; (7)除在公司实习时间外,实习生其他时间的一切活动与公司无关。 4、实习终止 (1)实习期间工作表现一般或态度不端正、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其他不适合继续实习的,公司有权终止实习,并按公司规定办理终止手续; (2)终止实习的实习生不能提出任何经济补偿;

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山大学字〔〕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加强我校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教案国家教委教案[] 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号)、我校《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山大学字〔〕号)以及关于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山东大学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级团队。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根据中宣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意见》(中青联发[]号)的要求,“建立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是学校社会实践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不仅要把社会实践纳入教育教案总体规划

和教案大纲,规定学时和学分,提供必要经费,而且要利用好寒暑假,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创新创业实践、调研实践观察、公益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传播、岗位实习见习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队伍组织 第四条凡在我校立项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级团队,应报学院团委同意,明确带队教师和团队负责人。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个人必须告知家长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的详细行程安排,并随时与家长保持联系。社会实践团队出发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实践方案确定后按以下流程进行申请审批:按山东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通知要求填写《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并签字→各学院团委书记审核签名盖章→上报学院党委分管副书记核准→汇总本单位《山东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上报校团委备案。 第四章活动准备 第六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前,召集全体社会实践团队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各社会实践团队就行程安排及安全问题进行仔细商讨,细致安排活动进程。 第七条各学院在团队实践外出前摸底排查每位同学暑期社会实践去向,并组织学生填写《山东大学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情况一览

实习生管理办法(HR适用)

实习生管理办法(H R 适用)

深圳市XXX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系统)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实习生的接收、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和康讯公司的实习生接收和管理。 3内容 3.1 编制 实习生纳入公司计划外编制。公司根据临时性、阶段性工作需要接收实习生,实习生工作时间折算成“人年”计入各单位人均数。 3.2 定义 3.2.1已与公司签订就业三方协议、由事业部申请并经公司批准、提前到单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3.2.2公司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3.2.3由事业部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到公司进行毕业设计,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在校研究生。 3.2.4为满足公司临时需求或高校联络的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短期(6个月以内)工作的在校生。 3.2.5原则上不接纳个人提出的实习申请;大、中专学生不在本定义内。 3.3 职责分工 3.3.1 人事中心HR部职责 3.3.1.1 负责实习生需求申请的审批核准。 3.3.1.2 负责实习生起薪、结算的审核。 3.3.1.3 负责实习生的归口管理。

3.3.2 用人单位职责 3.3.2.1 负责实习生的需求申报、主管领导审批。 3.3.2.2 负责实习生实习协议书的签订,并报人事中心盖章备案。 3.3.2.3 负责实习生的考勤与日常管理。 3.3.2.4 确定指导老师。 3.4 接收流程 3.4.1 拟接收的实习生须通过公司组织的高校招聘面试或用人部门按照高校招聘流程组织的面试;面试考官需通过面试资格认证,持证上岗。 3.4.2 用人部门确定了实习对象后,各事业部/中心人事专员(人事助理、人事干事、授权招聘助理,下同)进行实习生资格审核,并安排填报《实习生审批表》(附:实习生面试评价表、学校出具的实习推荐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已获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经用人单位主管公司领导审批,报人事中心HR部审核;未设人事专员单位的实习生资格审核由HR部负责。 3.4.3 通过审核的实习生,由人事专员安排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签订《实习协议》;体检不合格者予以谢辞。 3.5 实习生待遇 3.5.1 基本月报酬(含税):博士:4000元/月,硕士:3000元/月;本科:2000元/月。 3.5.2 实习生不参与奖金分配。 3.5.3 用人部门给予报销学校至公司的往返(一次)火车硬卧路费。 3.5.4 实习生工资列入事业部/中心的工资费用。

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实习生的管理工作,更好的开展工作,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一)为给广大院校学生提供就业见习机会,选拔优秀学生,为公司注入新生力量。 (二)为充分发挥公司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作用。 (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体现公司企业文化。 第三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被公司招聘录用未正式毕业的应届大专/本科生(己学完学校规定课程) 第四条招聘权责 (一)行政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大院校实习生招聘工作,且对事业部招聘的实习生进行试用前的审核,可直接分派被录用的实习生至各事业部进行正式实习工作。 (二)各事业部:可适当进行实习生的招聘工作,但最终录用需上报行总部政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方可试用,同时负责接洽行总部政人力资源部分派的实习生并安排其实习工作。 第五条实习生录用基本要求 (一) 对照储备人员的录用基本要求,实习生最好为岗位对口专业。 (二)实习生学历必须是大专及以上,且必须学完学校规定的课程,并按学校规定已进入实习期的在校应届毕业生(以学校实习就业推荐表为准)。研究生学历者按特殊情况处理。 (三)具备健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能吃苦,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 (四)在校期间有相关的实践活动或经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实习生录用手续办理 所有实习生在录用前,由行政总部人力资源部人员告知实习生来公司报到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方可正式入职试用: (一) 提供学校的成绩单复印件和体检报告。 (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四)实习生在试用五天后,必须与公司签订《实习生就业协议书》方可继续工作。 第七条实习生培训内容 (一)公司介绍 (二)实习生管理制度 (三)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所在部门日常管理的管理规范 第八条实习生考核内容 (一)实习期间出勤情况。 (二)完成工作任务及实践能力,包括:对所分配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工作安排的服从情况、岗位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 (三)在实习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人际沟通能力。 第九条实习生待遇及支付 (一)实习期待遇:实习生实习期给予生活补助2000/月,不享有其它绩效提成或其他福利。 (二)支付方式:按月支付,与公司正式员工一致。 第十条实习期满后管理规定 (一)实习期界定:前来应聘人员未正式毕业之前(未拿到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前来应聘被录用后的所从事的工作期间统称实习期。 (二)实习期超过三个月的,在实习期内不必申请转正,等正式毕业后直接申请即可;如实习期内已经做出转正申请的,转正后的薪资不变,直到正式毕业后直接套入转正后或已经晋升职位的薪资;实习生在实习期满后,正式加入公司的,表现良好的不再需要试用期,可直接正式录用。 (三)实习期满的规定 1、实习期满后,部门负责人需对实习生在实习工作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认真填写实习生考核表。 2、实习期满后实习生须写一份实习总结,在实习期满一周内上交至行政总部人力资源部。

实习生管理规定完整版

实习生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实习目标 临床实习是医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高等医学教育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学生将由课堂理论学习转向临床实践学习,学会化知识为能力,提高独立工作本领。通过临床实习,学生应熟悉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护理技术常规,养成良好医德,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思想,巩固、提高和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培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常见病进行独立诊治,对较复杂的病症及急诊能进行急救和一般处理,成为一名合格的临床医生。 二、组织实施 各教学医院应指定医师担任临床带教老师,并保持相对稳定。带教老师由本院医师担任,并指定一名主治医师或住院总医师具体负责本专业临床实习教学。进修医师不得带教。 (一)实习医生进入医院后,由教学医院医务科或科教科主持召开师生见面会并安排岗前教育。 (二)临床带教老师从接受临床实习教学任务起,应对实习教学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要求实习医生熟悉本科医生日常工作程序、病房环境及各种治疗设施。 (三)根据实习大纲,带教老师要对实习医生进行业务指导,结合临床实际进行小讲课,临床讲课(讲座)是对理论课教学和临床实习教学的补充,每一轮实习生每个科室至少组织1次,使实习医生掌握本科一般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部分专科技术(手术)技巧。

(四)临床带教老师应重视实习医生的“三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理论)训练,培养实习医生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启发学生在学习上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习医生在各科实习期间,必须按实习大纲要求至少书写1-2份入院病历(大病历)。 (五)科室领导及带教老师对实习医生应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格管理,耐心指导,热情帮助;培养实习医生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医德。 (六)根据教学大纲,科室应有针对性地安排教学查房,住院医师教学查房,每日1-2次,主治医师(讲师)教学查房,每月2-3次,主任(教授)教学查房,每月1次。教学查房过程中,各级教师要运用启发、诱导、提问、分析、推理、归纳、综合等方式,理论结合实际,培养学生的临床工作能力及综合思维能力。 (七)有条件的科室,对于学有余力的学员,可以超出实习大纲的要求,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进一步的临床实践,或参加部分临床科研工作,以培养学生的基本科研能力。(八)实习科室要在每轮学员实习结束后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学习效果、考核学员思想表现,并将考核结果记录于学员实习考核登记本。在每一轮、每一阶段的实习中,科室主任应组织带教老师针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小结,收集学生对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更加合理的安排实习教学,提高实习带教质量。 三、毕业实习学生请假办法 (一)实习生在毕业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 , 必须请假者 , 需持有关部门证明。 (二)实习生因病需要请假者 , 应持有医师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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