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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

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
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六章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

一、名词解释

1、跟单信用证

2、不可撤销信用证

3.可撤销信用证

4、保兑信用证

5、远期信用证

6、可转让信用证

7、循环信用证:

8、预支信用证

9、开证申请人

10、受益人

11、开证行

12、议付行

13.通知、

14.转递、

15.保兑、

16.议付、

17.信托收据

二、是非题

1、信用证的开立说明了开证行接受了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因此信用证体现了开证行对开证申请人的承诺。()

2、跟单信用证中使用的是商业汇票,因此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商业信用。()

3、信用证的开证行是第一付款人,因此开证行的资历和信用是出口商出运货物是否能如期收回货款的主要因素。()

4、跟单信用证是一种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因此开证行对出口商负责付款是没有限度和条件的,出口商可以无条件地取得货款。()

5、跟单信用证开立的基础是销售合约,因此信用证下当事人不仅受信用证条款的约束,而且同时受销售合约条款的约束。()

6、信用证是开证行应申请人的申请而向受益人开立的,因此在受益人提交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开证行在征得开证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向受益人付款。()

7、信用证有效期是指受益人能够利用信用证的最迟期限,这个期限是指受益人向出口地银行提示单据最迟的日期。()

8、对受益人来说,保兑行和开证行承担同样的责任,他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个银行履行付款责任,但是他首先要服从信用证条款的规定。()

9、即期付款信用证可以是开证行自己付款,也可以由其他银行付款;可以要求受益人提供汇票,也可以不要求提供汇票。()

10、对开信用证即对背信用证,是一种从属信用证,这种信用证是受益人把开证行开给他的信用证用作支持其往来银行开给其供货商的另一信用证。()

11. 议付行向开证行提出了单据中的不符点,或告诉开证行为此已凭担保或做保

留议付,则开证行便可免除其在审核单据方面应尽的义务。

12. 不可撤销信用证修改项目不只一项时,当事人要么接受全部项目,要么退回

全部项目,不能只接受其中个别项,而拒绝其他各项。

13. 受益人可以凭简电信用证向议付行要求议付单据。

14. 开立信用证意味着开证行既对申请人, 又须对信用证受益人承担契约责任.

15 按惯例, 在信用证流转过程中, 特定银行只允许担当一项职责, 不能兼顾.

三、选择题

1、在结算方式中,按出口商承担风险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应该是()。A.付款交单托收、跟单信用证、承兑交单托收

B.跟单信用证、付款交单托收、承兑交单托收

C.跟单信用证、承兑交单托收、付款交单托收

D.承兑交单托收、付款交单托收、跟单信用证

2、以下不属于信用证特点的是()。

A.信用证是由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文件;

B.开证银行履行付款责任是有限度和条件的;

C.信用证是一种商业信用;

D.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自足性的文件。

3、信用证对出口商的作用是()。

A.不必占用资金,反而能得到开证手续费的收入;

B.获得一笔数目可观的结算手续费;

C.可以凭信托收据,要求开证行先交付单据,在出售货物后再交付货款;D.只要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货运单据交到出口地与他有来往的银行,即能完全地取得货款,加速资金周转。

4、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

A.开证行

B.通知行

C.议付行

D.开证申请人

5、一般来说,保兑行对所保兑的信用证的责任是()。

A.在议付行不能付款时,承担付款责任;

B.在开证行不能付款时,承担付款责任;

C.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D.在开证申请人不能付款时,承担付款责任。

6、按照国际商会《UCP600》的解释,所有的信用证都应该为()。A.可撤销信用证;

B.不可撤销信用证;

C.既可能是可撤销信用证,也可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D.由开证行和受益人协商确定。

7、下列关于议付信用证项下的汇票说法正确的是()。

A.既可以是即期汇票,也可以是远期汇票;

B.只能是即期汇票;

C.只能是远期汇票;

D.不需要汇票。

8、可转让信用证下办理交货的是()。

A.第一受益人

B.开证申请人

C.中间商

D.第二受益人

9、可转让信用证在使用时,转让行不可以改变()。

A.有关商品品质规格的条款;

B.信用证总金额;

C.商品单价;

D.装运期和信用证有效期。

10、()是一类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

A.即期付款信用证

B.预支信用证

C.对开信用证

D.保兑信用证

11. 按照“UCP600”规定,开证行审核单据和决定是否提出异议的合理时间是( )。

A . 收到单据后的5个工作日

B . 收到单据后的7个工作日

C . 收到单据后的8个工作日

D . 收到单据后的10个工作日

12. 以下当事银行中( )对信用证受益人付款之后享有追索权。

A. 议付行

B. 开证行

C. 保兑行

D. 付款行

13. 在信用证业务中, ( )不必向受益人承担付款的责任.

A . 开证行

B . 保兑行

C . 通知行

D . 付款行

14. 信用证的特点表明各有关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处理的是( )

A . 相关货物

B . 相关合同

C . 抵押权益

D . 相关单据

15. 以下当事银行中( )向信用证受益人付款之前不必审核单据。

A . 议付行

B . 开证行

C . 偿付行

D . 付款行

四、填充题

1、目前国际商会对信用证拟订的四种标准格式是:、、

和。

2、循环信用证可以分为两类: 和。

3、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和。

4、是指开证行在开出信用证后,有权随时取消该证而不必征求有关当事人同意的信用证。

5、信用证经转让后,即由办理交货,但原证的受益人,即,仍须负责买卖合同上卖方的责任。

6. 信用证业务一般有六个主要环节,它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进口方银行开出信用证之前,一般要求申请人缴纳____________或提供_____________。

8. 信用证的受证人可以是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信用证的开证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三种。

10. 信用证若需修改,不论修改出自何方,一律都要求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向相关当事人转达修改意见。

习题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跟单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在一定条件下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它是进口方银行(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申请人)的申请和要求,向出口商(受益人)开立,凭规定的单据,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文件。

2、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信用证一经开出并经受益人接受后,开证行便承担了按照信用证上所规定的条件履行付款义务的凭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除非得到信用证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撤销或修改信用证。3.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在议付前可未经受益人同意,随意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4、保兑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所开的信用证,经由另一家银行加以保证兑付。

5、远期信用证是受益人提示单据后,开证行和保兑行并不立即付款,而是按照信用证上或汇票上规定的日期,或是自己履行付款义务,或是保证付款人到期履行义务的信用凭证。

6、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可使用信用证的银行(通知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

7、循环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金额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能恢复到原金额,循环多次使用,直到信用证达到规定的次数、时间或金额为止的信用证。

8、预支信用证是一种特殊种类的信用证,类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

9、开证申请人是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通常是进出口交易中的进口商(买方)。

10、受益人是信用证金额的合法享受人,也就是汇票的出票人,通常是进出口交易中的出口商(卖方)。

11、开证行一般是进口方的银行,是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12、议付行是根据信用证开证行的公开邀请或特别邀请,并根据受益人的要求,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对单据进行审核,核实相符后向受益人垫款,并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行或偿付行索回所垫付款项的银行。

13.通知:

出口方代理行收到进口方银行的电开信用证, 和对密押相符,确定信用证的真实有效性之后, 将信用证内容通知受益人。

14.转递:

出口方代理行收到进口方银行的信开信用证, 确认授权人签章,确定信用证的真实有效性之后, 将信用证原件转给受益人。

15.保兑:

有关银行收到开证行或受益人的邀请, 同意并以明确方式确认,对信用证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不可撤销的第一性付款责任。

16.议付:

出口方代理行收到开证行的邀请或根据信用证的相关规定,审核单据相符之后, 买入跟单汇票,向受益人垫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成为付对价持票人或正当持票人的行为。

17.信托收据:

申请人(进口商)出立收据承认收到了质押权属于开证行的单据,同意以受托人身份提取、储藏和出售有关货物,并保证出售货物所得价款全部无条件地交与开证行。这是信用证项下申请人从开证行获得资金融通(先提货后付款)的一种方式。

二、是非题

1、(错)

2、(错)

3、(对)

4、(错)

5、(错)

6、(错)

7、(错)

8、(对)

9、(对)

10、(错)

11. ×12. √13. ×14.√15. ×

三、选择题

1、( B )

2、( C )

3、( D )

4、( A )

5、( C )

6、( B )

7、( A )

8、( D )

9、( A )

10、( B )

11. A 12. A 13. C 14. D 15. C

四、填充题

1、即期付款信用证、迟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

2、时间循环信用证,金额循环信用证

3、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和受益人

4、可撤销信用证

5、第二受益人,第一受益人

6.进口商申请开证,进口方银行开证,出口方银行通知信用证,出口方银

行议付信用证,进口方银行偿付或付款,进口商赎单提货。

7. 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担保抵押品

8. 出口商,开证行在出口地的代理行

9. 信开证、电开证和简电开证

10. 信用证原来的寄递途径

信用证的结算方式

第六章国际结算方式三: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结算的方式第一节信用证的定义和内容第二节信用证的当事人及其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信用证的业务程序第四节信用证的种类 第五节信用证中的贸易融资 2、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的定义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的地点支付的书面保证。 信用证指一项约定,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确定承诺 二、信用证适用的国际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交单补充规则》Eucp1.0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国际商会于1930年第一次制订《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1933年正式公布。经过多次修订。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简称UCP600。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已为世界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和银行公会承认,成为最重要的国际贸易惯例之一,各国法院几乎都将其作为裁决国际信用证纠纷的“法律准则”,但其毕竟是一项国际贸易惯例,要在信用证上注明是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出版物开立,才能得到其保护。 1、基本结构变化 对UCP500的49个条款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及增删,变成现在的39条 2、内容变化(1)增加了定义条款,引入了兑付(Honour),明确了议付(Negotiation)定义

以信用证业务为主的三种国际结算方式过程与比较

课程名称:国际结算课程论文得分: 课程论文题目以信用证业务为主的三种国际结算方式过程与比较 班级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课程论文完成时间

目录 摘要 (3) 一、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3) (一)国际结算方式含义 (3) (二)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3) 1.汇款 (3) 2.托收 (4) 3.信用证 (4) 二、三种结算方式的比较分析 (4) (一)信用证的结算方式 (4) (二)托收结算方式 (5) (三)汇款结算方式 (5)

摘要:在进出口业务中主要使用三种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由现在的国际贸易流通情况来看,每一种国际结算方式对贸易双方都有重要意义,其优缺点也各不相同。在三种结算方式中,只有汇款属于顺汇,托收和信用证均属于逆汇。汇款和托收均属于商业信用,风险较大,而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可靠性比较高。在国际贸易中,基本均采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但开立信用证一般需要交纳保证金,且费用较高。因此,对各种结算方式进行比较,全面了解各种国际结算方式, 熟悉他们的优缺利弊, 选择合适的国际结算方式对于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人员以及外汇结算银行来说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一)国际结算方式含义 国际结算方式:国际间由于各种相互往来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必须按照一定的贸易条件,使用一定的货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进行结算,这样就产生了国际结算方式。国际结算方式,也称国际支付方式,是一国债务人向另一国债权人偿还债务或一国债权人向另一国债务人收回债务的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是使用最广泛的结算方式。 (二)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1.汇款 汇款, 是一种最简单的国际结算方式, 是指由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 将款项汇交收款人。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国际结算时, 银行只提供账户划拨款项的服务而不涉及银行的信用。利用这种结算方式时, 当卖方交货后, 买方是否能按时汇出款项; 或者买方汇出款项后, 卖方能否按规定交付货物, 全凭买卖双方根据贸易合同互相提供信用, 故属于商业信用。汇付属于顺汇,即资金的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是一致的。 在国际贸易中, 汇款方式有电汇(T / T ) , 信汇(M/ T ) 和票汇(D/ D) 。汇付方式主要用于进出口货物的货款及贸易从属费用的结算。

信用证与不同支付方式综合运用

信用证与不同支付方式综合运用 在国际贸易中每笔交易通常只采用一种支付方式,但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客商,不同的市场状态和不同货源国的情况,为了把商品打入国际市场,可采用灵活的、多样的支付方式综合运用,加强竞争,便于成交,旨在按时安全收汇,加速资金周转,争取好的经济效益。 (一) 不同支付方式的灵活运用 1. 在进出口业务中正常情况,一般来讲都采用即期信用证,但为了推销产品,出口商给进口商提供优惠条件,可以采用远期信用证方式成交,亦可以采用付款交单托收方式成交。 2. 为了处理货源国或出口方的积压商品或库存商品,或错过货物销售季节的滞销商品,把这类的商品变成外汇,可采用托收承兑交单方式成交。除采用上述灵活方式成交外还可采用不同支付方式相结合的办法来支付货款。 3. 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 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系指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余额货款采用汇付结算。例如,成交的契约货物是散装物,如矿砂、煤炭、粮食等,进出口商同意采用信用证支付总金额的90%。余额10%,待货到后经过验收,确定其货物计数单位后,将余额货款采用汇付办法支付。 4. 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 不可撤销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是指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支付,部分余额货款采用跟单托收结算。 一般的做法,在信用证中应规定出口商须签发两张汇票,一张汇票是依信用证项下部分,货款凭光票付款。另一张汇票须附全部规定的单据,按即期或远期托收。但在信用证中列明如下条款,以示明确: 货款50%应开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其余额50%见票付款交单,全套货运单据应附在托收部分项下。于到期时全数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 50% of the value of goods by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and remaining 50% on collection basis at sight, the full set of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accompany the collection item. All the documents are not to be delivered to buyer until full payment of the invoice value. 采用不可撤销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其优点: 对进口商来讲,可减少开证保证金,用少数的资金可作大于投资几倍的贸易额,有利于资金的周转,而且可节约银行费用。 对出口商来讲,采用部分使用信用证部分托收,虽然托收部分须承担一定的风险,但以信用证作保证,这是一种保全的办法。除此之外,还有保全措施,即全部货运单据须附在托收汇票项下,开证银行或付款银行收到单据与汇票时,由银行把住关口,须由进口商全部付清货款后才可把提单交给进口商,以策安全收汇,可防止进口商于信用证项下部分货款付款后,取走提单。

国际支付方式及其特点比较

国际支付的基本概念 国际支付是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以一定的支付工具和方式,清偿因各种经济活动而产生的国际债权债务的行为。通常它是在国际贸易中所发生的、由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 国际支付伴随着商品进出口而发生,然而它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国际经济活动的发展;同时,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发展,其应用范围亦不断扩展。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以前,国家之间的货物进出口通常采用现金支付,以输送黄金或白银的方法清偿债务。然而,用现金支付不仅运送风险大,占用和积压资金,而且清点不便,计数之外还要识别真伪。因此,只有交易量小,采用现金支付才能应付。16—17世纪,欧洲的一些商业城市已广泛地使用由封建社会末期发展起来的票据来进行支付。非现金支付的方法——票据代替了金钱,金钱票据化,使支付非常迅速、简便,而且节约现金和流通费用。票据化的支付方法进一步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际贸易中买方凭单付款的方式已经相当完整了。 买方凭单付款的支付方式,要求银行以单据为抵押向出口商融资,使银行信用引入普通的国际支付业务中。银行的融资使商人增加贸易量,银行本身也得以扩展业务,两者相辅相成,形成了贸易支付与融资相结合为特征的和以银行为中枢的国际支付体系。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现代科学技术运用于国际支付业务以及适用于国际支付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发展和完善,国际支付实现了快速、安全地完成国际间的收付,适应了高度发达的世界经济的需要;并从国际货物买卖支付体系向国际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领域进行拓展。 国际支付的特征 国际支付产生的原因是国际经济活动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国际经济活动包括贸易活动与非贸易活动。国际贸易活动指国际贸易中的不同当事人之间的货物、技术或服务的交换,如货款、运输费用、各类佣金、保险费,技术费。非国际贸易活动是指国际间除贸易活动以外的各类行为,如国际投资、国际借贷、国际间的各类文化艺术等活动。 国际支付的主体是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含义依据不同的活动而定。如在货物买卖中,当事人是指双方营业地处在不同国家的人,且有银行参与。 国际支付是以一定的工具进行支付的。国际支付的工具一般为货币与票据。一方面,由于国际支付当事人一般是跨国之间的自然人、法人。而各国所使用的货币不同,这就涉及到货币的选择、外汇的使用,以及与此有关的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问题;另一方面,为了避免直接运送大量货币所引起的各种风险和不便,就涉及到票据的使用问题,与此相关的是各国有关票据流转的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 国际支付是以一定的方式来进行的。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通常互不信任,他们从自身利益考虑,总是力求在货款收付方面能得到较大的安全保障,尽量避免遭受钱货两空的损失,并想在资金周转方面得到某种融通。这就涉及到如何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国际上长期形成的汇付、托收、信用证及国际保理等不同的支付方式,来处理好货款收付中的安全保障和资金融通问题。 国际支付方式

汇款托收与信用证三种结算 方式的比较分析

汇款、托收与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的比较分析 08国贸专科二班陈依琳 18号 一三种结算方式中使用汇票的比较 1、汇款是一种通行的结算方式。它是付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转交付款方。共有四个当事人: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汇款一般不需要汇票的,只有在票汇时需要,极少用在国际贸易中。国内贸易中有时候会用。 2、信用证是进口国银行应进口商要求,向出口商开出的,在一 定条件保证付款的一种书面文件,即有条件的银行付款保 证。付款信用证一般不需要汇票。 3、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托收是售货单位根据销售依据,或对方欠款依据向欠款一方开出的委托开户银行向欠款单位发出的收款凭证。但收到购货方的商业汇票到期可以采用托收方式。因此这样的汇票由购货方开具。 二三种结算方式业务流程的比较方式 1、汇票业务流程 A客户在我行开立人民币或外币结算账户,向境外汇款人提供我行汇款路线(代理行、我行分支机构名称)、收款人名称和账号; B境外汇款人到银行办理汇款后,汇出行可通过我行遍布世界各地的清算银行。 C我行收汇后通知客户,客户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后解付入账。 D客户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和核销手续,我行可为客户代理申报。 2、托收业务流程: A进出口方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B出口人发货、制单;出口人填写托收申请书,向托收银行提出托收申请 C托收行选定代收行后,根据托收申请书的具体规定,缮制托收指示书,托代收行代为收款

D代收行收到托收指示书和票单后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后通知进口商并向其提示有关单据。 E进口商验单、付款/承兑和领取单据。 F代收行通知托收行款项已收妥,并贷记托收行帐户。 G托收行将款项交给出口人。 3、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A合同规定使用信用证支付货款; B进口人填制开证申请书,交纳押金和手续费,要求开证行开出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C开证行将信用证寄交出口人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通知行); D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 E出口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开具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一并送交当地银行(议付行)请求议付; F议付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无误后,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将货款垫付给出口人; G议付行将汇票和单据寄交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H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审单无误后,向议付行付款; I开证行在向议付行办理转帐付款的同时,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 J进口人审单无误后,付清货款;开证行收款后,将单据交给进口人,进口人凭此单据向承运人提货 三 三种结算方式涉及的当事人和其债权比较 1、汇款的当事人有4个: A汇款人(Remitter)即付款人,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通常是进口人、买卖合同的买方或其他经贸往来中的债务人;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给卖方 B收款人(Payee)通常是出口人、买卖合同中的卖方或其他经贸往来中的债权人;将货物发给买方,随后将有关货运单据自行寄送买方 C汇出行(Remitting Bank)是接受汇款人的委托或申请,汇出款项的银行,通常是进口人所在地的银行;根据汇款申请书汇出款项 D汇入行(Receiving Bank),又称解付行(Paying Bank)是接受汇出行的委托解付款项的银行,汇入行通常是汇出行在收款人所在地的代理行。

比较托收结算方式和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优势与风险

比较托收结算方式和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 优势与风险 [摘要]托收结算和信用证结算是两种目前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的常用方式,两种方式都各有其利弊特点。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市场上,采用最安全的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对进出口至关重要。 [关键词]托收信用证国际结算方式 2008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上升到2.56万亿美元,我国在全球贸易中的排名连年上升,成为仅次于美国和德国的第三贸易大国。贸易量的快速增长,就使贸易结算能否安全收汇问题的重要性逐渐突出。目前中国对外贸易货款结算及其出口收汇的实际情况已经表明,由于货款结算方式的选择不当,货款结算安全的风险已经比过去明显增加,并且迄今至少已有1000多亿美元的海外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有些地区对外贸易的逾期应收账款高达18%~20%,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均衡发展。因此,选择最好的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避免收汇风险已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必须引起外贸企业的高度重视。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的基本方式包括汇款、托收、信用证。汇款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多用于劳务和资本往来,但在货物贸易中,由于卖方承担的风险太大,很少被使用;托收结算方式虽也属于商业信用,但托收方式中的跟单托收由于出口商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在国际结算中使用较多;目前,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最为普遍,它属于银行信用,对贸易双方均有约束,双方承担对等风险。本文将着重分析信用证和托收这两种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的各自的特点,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托收结算方式 托收是指出口方向进口方开立商业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向进口人取得承兑并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1、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指出口方只开出汇票(即只凭金融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收款,而不附任何其它商业单据。在国际贸易中,光票托收通常用于收取出口货款的余款、样品费、佣金等费用。 2、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系指出口方将汇票连同提单、保险单、发票等装运单据一起交给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委托该银行通过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采用跟单托收时,根据托收业务中委托收款时交付单据的条件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交单方式:

国际结算方式与信用证业务

国际结算方式与信用证业务 第一讲国际结算方式之汇付与托收 一、相关业务流程解析 二、当事人的权利责任义务 三、汇付与托收风险解读与管控 四、银行保函 第二讲信用证业务流程解析与信用证业务风险解析与防范 一、跟单信用证流程解析 二、标准信用证条款与信用证种类及相应信用证要点解析 三、信用证不符点业务探秘 四、审证改证与信用证风险管控 五、信用证修改操作技巧及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1、信用证的修改函与信用证修改操作技巧 2、有关信用证修改应注意的事项 3、信用证修改中的风险意识与信用证修改通知书的法律地位 4、信用证修改案例评点 六、信用证四大特点及单证审核与风险防范 1、如何认识信用证的单据业务特性 2、如何认识信用证的付款对象和银行付款后的追索权问题 3、如何理解收单保付与拒收单据 4、信用证当事人与合同当事人的差异对信用证风险的影响 5、如何理解信用证是自足文件 6、如何理解信用证“完全表面”一致的现实与实战意义 7、审证技巧与信用证审单业务 8、如何真实理解信用证不符点对结算的影响 9、银行承兑电不符点接受 10、进口商承诺在信用证业务中的法律地位 11、案例点评信用证单证审核 七、信用证软条款及其危害分析 1、什么是信用证软条款 2、信用证软条款种类及特征分析 3、信用证软条款的危害性分析 4、如何识别信用证软条款 5、信用证软条款案例点评 八、UCP600操作实战 1、UCP600综述 2、信用证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与责任 3、信用证有关银行的权利与责任 4、单据惯例与信用证跟单操作 5、信用证对商品属性、交货义务和支付问题的规范

6、什么是UCP电子交单 7、信用证电子交单业务的操作实战 8、UCP600交单中的风险点评估

信用证结算风险分析 论文

题目:《信用证结算风险分析》 科目:国际贸易单证与结算 老师: 姓名: 班级: 学号: 日期: 摘要 (2) (一)出口商所面临的风险 (4) 1.1拒付风险 (4) 1.2信用证软条款风险 (4)

1.3信用证伪造风险 (5) (二)进口商面临的主要风险 (5) 2.1进口商获得的是虚假单据 (5) 2.2进口商凭单据提取的货物与合同的规定不符 (5) 2.3出口商获预支信用证下银行预支付款后延迟发货或潜逃 (5) (三)诈骗风险 (6) (四)被拒付的风险(或不符点风险) (6) (五)转让信用证风险 (6) (六) 单据风险 (7) (七) 银行风险 (7) (八) 国家风险 (7) 结论 (8) 摘要 信用证为独立自主的契约,在国际贸易中给交易双方及银行提供巨大的便宜和安全感。但同时由于信用证独立自主的特点,加之自身业务的复杂性,信用证在使用中也为贸易双方带来一定的技术风险,加大了信用证的风险防范以及管理难度,一旦操作不当,会造成大量的贸易纠纷。为规避此类风险,出口商可采取认真签订出口贸易合同,谨慎选择贸易伙伴等方式;对于进口商,可采取加强单据审核

工作和选择信用良好的承运人等方式来降低信用证使用风险。 信用证结算风险分析 在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普遍接受的国际结算方式有:信用证、托收、汇付。信用证以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银行信用以及买卖双方责权对等的特点,牢牢占据国际贸易结算的主导地位。信用证结算是国际经济活动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只要提交了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开证银行就必须履行信用证项目下相应的付款责任。由于其属于银行信用,对双方来讲都具有安全保证作用,所以是一种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保障了交易的正常进行。然而,信用证的使用已日益显露出它的局限性,无论是对银行还是对贸

第5章 货款的支付答案

第五章货款的支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分批均匀交货的情况下通常采用的信用证是(A)。 A、循环信用证 B、对背信用证 C、对开信用证 D、备用信用证 2、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支付方式是( B )。 A、即期付款交单 B、汇付 C、托收 D、信用证支付 3、信用证支付当中的第一付款人是( B)。 A、通知行 B、开证行 C、议付行 D、付款行 4、具有双重保证的信用证指的是( C )。 A、可转让信用证 B、可撤销信用证 C、保兑信用证 D、对开信用证 5、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汇票的收款人通常的抬头方式是(B)。 A、限制性抬头 B、指示性抬头 C、持票人抬头 D、来人抬头 6、属于顺汇方法的支付方式是( A )。 A、汇付 B、托收 C、信用证 D、银行保函 7、所谓信用证“严格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B)。 A、单证与合同严格相符 B、单证与信用证严格相符 C、信用证与合同严格相符 D、单证与信用证、合同严格相符 8、在国际贸易中,用以统一解释调和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矛盾的国际惯例是( B)。 A、《托收统一规则》 B、《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 C、《合约保证书统一规则》 9、一张有效的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 B )。 A、装运期 B、有效期 C、交单期 D、议付期 10、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受益人最后向银行交单议付的期限是不迟于提单签发日的(C )。 A、11 B、15 C、21 D、25 11、保兑行对保兑信用证承担的付款责任是(A )。 A、第一性的 B、第二性的 C、第三性的 D、第四性的 12、汇票有远期和即期之分,在托收业务中,(C)。 A、只使用远期汇票 B、只使用即期汇票 C、有时使用远期汇票,有时使用即期汇票 13、信用证规定到期日为1997年5月15日,最迟装运日为1997年4月30日。如果提单出单日为1997年4月10日,则受益人最迟交单日应为(D)。 A、4月30日 B、4月10日 C、5月15日 D、5月1日 14、红条款信用证是指( A )。 A、预支信用证 B、保兑信用证 C、循环信用证 D、议付信用证 15、无论是采用托收方式还是信用证方式,除个别来证另有规定外,汇票的受款人 均应填写( C )。 A、开证行与通知行 B、开证行与保兑行 C、托收行或议付行 D、通知行与议付行 16、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汇票的付款人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如来证没有具体规定付款人名称,则理解为付款人是(B )。.

信用证案例分析含答案

信用证的再转让I银行开立一张不可撤消可转让跟单信用证,以M作为受益人,A行为该证的通知行。在A行将该证通知M后,M指示A行将此证转让给X,该转证的到期日比原证早1个月。第二受益人X受到转证后,对于转证的一些条款与第一受益人M产生了分歧。双方经过多次协商,终未达成协议。而此时,该转证已过期。 于是M请求A行将已过期的未使用的转证恢复到原证。鉴于原证到期日尚有1个月,M 要求A行能将恢复到原证的金额再度转让给新的第二受益人Y。A行认为它不能同意M的做法。因为将该证转让给Y构成了信用证的第二次转让,而这正违反了《UCP600》第38条的规定。况且,A行未从第二受益人X处收到任何货物未出运.转证未被使用或者同意撤销转证之类的信息。 分析 A行在认识上存有误区。将未使用过的转证再次转让给另一新的第二受益人不能被视作为二次转让。《UCP600》第38条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因此,该信用证不能按第二受益人要求转让给随后的第三受益人。根据此条文意,由第一受益人作出的再次转让并不构成二次转让,而视为一次同时转让给多个受益人的情形。所以此等转让并非为《UCP600》所禁止。在此案中,既然第二受益人X并未接受转证,第一受益人M当然可以自动地将该证转让。 当然A行也并未义务接受M再次转让的指示。《UCP600》第38条又规定:除非转让范围和方式已为转让行明确同意,转让行并无办理该转让的义务。倘若A行同意将该证转让给Y,比较谨慎的做法是:它从X处获取一份书面指示同意撤销未用的转证,同时退回转

证通知。 开证行对议付行的偿付责任 1992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于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撒销的信用证支付,1992年12月马赛港交货。1992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 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1992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结卖方。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干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船及货物全都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都灭失的悄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忖行巳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 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开证行能否由于这批货物全郁灭失而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 3买方的损失加何得到补偿? 分析: 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1992年12月马赛港交货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 2开证行不能由于这批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

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结算方式。 (一)信用证的含义及其主要内容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信用证虽然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支付方式,但它并无统一的格式。不过其主要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大体包括: 1.对信用证自身的说明:信用证的种类、性质、编号、金额、开证日期、有效期及到期地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使用本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等; 2.汇票的出票人、付款人、期限以及出票条款等; 3.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运输标志、单价等; 4.对运输的要求:装运期限、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运费应否预付,可否分批装运和中途转运等; 5. 对单据的要求:单据的种类、名称、内容和份数等; 6.特殊条款:根据进口国政治经济贸易情况的变化或每一笔具体业务的需要,可作出不同的规定; 7.开证行对受益人和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及其业务的一般程序 信用证的当事人较多,主要的有: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又称开证人(Opener),指向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的人,即进口人或实际买主。 2.开证行(Opening Bank, Issuing Bank),指受开证人之托开具信用证、保证付款的银行,一般在进口人所在地。 3.通知行(Advising Bank, Notifying Bank)指受开证行之托将信用证通知或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伪,并不承担其他义务。通知行一般在出口人所在地,通常是开证行的分行或代理行。 4.受益人(Beneficiary),指信用证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买入或贴现受益人跟单汇票的银行,它可以是指定银行,也可以是非指定银行,视信用证条款的规定。 6.付款行(Paying Bank, Drawee Bank)系开证行指定的付款银行,一般是开证行本身,也可以是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代付行),视信用证条款的规定。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保兑行、偿付行、受让人等其他当事人。 上述当事人通常都会卷入信用证支付的过程。这个过程从开证人申请开证直到开证行收回垫款,其间要经过多个环节,办理各种手续;而且由于信用证的种类不同,其条款又有不同的规定,业务环节和手续各异;但毕竟有共同的规律可循。 操作步骤: ①合同规定使用信用证支付货款; ②进口人填制开证申请书,交纳押金和手续费,要求开证行开出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特点优缺点应用流程以及风险的规避

一.国际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是指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由于各种经济交往而产生的以一定货币形式表现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通过一定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进行偿付和清偿的行为。在国际结算的研究领域中,主要包括国际结算工具、国际结算方式、国际结算单据、以及国际结算惯例。其中,国际结算方式是最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内容。所谓国际结算方式是指收付货币的手段和渠道,同时,国际结算条款也是进出口买卖合同中最为重要的条款之一。 二.国际结算的常见方式 1.汇款 2.托收 3.信用证 即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或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三.信用证的特点 从定义可以看出信用证具有以下特点: 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的特点是一个原则,两个凭证?一个原则就是严格相符的原则尬两个凭证就是 1: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开证行支付方式是由银行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行对之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就是说出口商在没有付款的时候,开证行要将款项先打给进口商。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 指银行只凭信用证.不问合同, 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中契约,开证银行和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信用证条款改变不一定合同就要有类似的改变。 3信用证是一项纯单据文件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如果相符,久付款。而具体货物的完好与否,则与银行无关.进口方可凭有关的单据和合同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只凭单据,不管货物. 四.种类 根据是否提供单据有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根据开证行的责任有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根据信用方法有议付信用证、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 根据有关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有无保兑信用证和保兑信用证; 根据付款情况有:即期信用证和延期信用证; 根据使用目的有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旅行信用证; 根据特殊性质有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对开信用证。 五.内容(插一张信用证的图) 一.信用证名称、形式、号码、开证日期、受益人、开证申请人、信用证金额、有效期限。 二.汇票中的出票人、付款人、汇票期限、出票条款。 三.货运单据中的商业发票、提单、其它单据。 四.货物描述中的货名、数量、单价。 五.运输条款中的装货港、卸货港或目的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装运、可否转运。 六.保兑、保付条款 七.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条款、议付金额背书条款、索汇方法、寄单方法。 (插一张流程图)流程六.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及预防措施--国际贸易毕业论文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论文 题目: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及预防措施 系(院) 专业班级 学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职称 指导教师职称 2012年3月19日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及预防措施 摘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与成员国之间的国际贸易有了很大的增长,作为国际贸易主要结算方式之一的信用证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使用。然而,随着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作为信用证的负面产物——信用证欺诈案也频频发生。信用证欺诈的种类十分繁多,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会有不同的类型。而且随着科技手段的不断提高,其表现形式也变得更加复杂和隐蔽。 信用证外部保护机制相对薄弱,信用证当事人因素,也是信用证欺诈产生的原因。杜绝欺诈的产生是十分困难的,在实务中,只有做好充分的事先准备,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欺诈的发生。信用证交易各当事人,包括贸易双方和银行职员,都要做好自我防范,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增强防范意识等,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关键词:信用证信用证欺诈防范 ABSTRACT: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and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between member states has been a great increase,as international trade major settlement way ,one of the letters of credit have been increasingly and widely used . However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 as a negative outcome L/C、L/C-fraud also occurred frequently . The types of credit fraud is various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different types of appearing there are different .And ,as the mean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nceasing enhancement ,the form has become more complex and concealment. L/C exeternal protection mechanism relatively weak ,and L/C ,the factor of party ,is also the causes of credit fraud .Put an end to the generation of fraud is very difficult ,in practice ,only to make full preparation ,to maximize the avoid the happening of the fraud . L/C trading all parties ,including trade both sides and the bank clerk ,should be prepared to prevent themselves , improve their professional quality ,and enhance the awareness ,etc avoid unnecessary losses . Keywords: L/C letter of credit fraud guard against

信用证结算方式理解练习知识题

第五章信用证结算方式练习题 一、判断题 1、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口商、进口商、开证行。() 2、银行对于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将不予审核。() 3.信用证必须由通知行传递至受益人,通知行负有审核信用证真伪的责任。()4.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保兑行负第二性付款责任。() 5.议付信用证项下,受益人索款必须开具信用证项下汇票。() 6.信用证依据合同内容开立,信用证受销货合同约束。() 二、单项选择题 1.以下适合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中采用的价格条件是:() A.EXW B.DDP C.FOB D.DAF 2、以下不属于信用证特点的是()。 A.信用证是由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文件; B.开证银行履行付款责任是有限度和条件的; C.信用证是一种商业信用; D.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自足性的文件。 3、信用证被广泛使用到,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信用证对于出口商和进口商来说有资金融通的作用,以下选项不一定是信用证对于出口商的融资方式的是()。

A.打包放款B.汇票贴现 C.押汇(分为出口押汇又称议付、进口押汇)D.红条款信用证(又称预支信用证) 4、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 A.开证行 B.通知行 C.议付行 D.开证申请人 5. 在信用证业务中, ( )不必向受益人承担付款的责任. A . 开证行 B . 保兑行 C . 通知行 D . 付款行 6. 信用证的特点表明各有关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处理的是( ) A . 相关货物 B . 相关合同 C . 抵押权益 D . 相关单据 7. 以下当事银行中( )向信用证受益人付款之前不必审核单据。 A . 议付行 B . 开证行 C . 偿付行 D . 付款行 8.对进口商来说,可减少开证金额,少付开证押金,少垫资金;对出口商来说,又可要求银行须待全部货款付清后,才能向进口商交单,收汇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的组合是()A.信用证与汇款 B.D/A与保理 C.信用证与托收 D.信用证与保函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优缺点及风险避免

国际结算风险 10金融3班吕淼 2010241125 中国加入WTO和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各国间贸易迅速发展,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手段不断增加。为扩大市场份额,我国外贸企业除了采取价格竞争等手段外,纷纷以优惠的付款方式变相地给买方融资,由此带来了出口收汇风险的增加,致使部分企业收汇困难、资金流动缓慢、企业运作效率低下。特别是在全球金融海啸爆发后。海外市场购买力急剧萎缩,我国出口形势严峻,一部分外贸企业受海外坏账所累导致歇业、破产。因此,贸易结算风险的防范对于保护企业利益显得至关重要。合理选择国际结算方式以最大限度防范结算风险,是我国外贸企业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 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汇付、托收和信用证等。每一种结算方式都有其优势和潜在的风险。究竟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对企业最有利,这取决于企业所处的贸易环境、国外客户资信状况及企业资金实力等综合因素。现就国际贸易主要结算方式的优点和存在的风险作进一步的分析。 一、汇付方式的优点和风险。汇付又称汇款,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经将款项付给收款人的方式。使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银行只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在国际贸易中,汇付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货到付款中。预付货款,是进口商在出口商将货物交付以前将货款的全部或一部分通过银行汇给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在根据约定发运货物。而货到付款正好相反,它是进口商在收到货物以后,再付款给出口商的一种结算方式。汇付的优点是手续简便、快捷,费用少。同托收和信用证不同,汇付避免了银行及一些国际贸易惯银行只收取汇款手续费。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汇付方式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预付货款或货到付款依据的都是商业信用,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和货到付款的卖方来说,一旦付了款或发了货就失去了制约对方的手段,他们能否收货或收回货款完全依赖于对方的信用,面临钱货两空的风险较大。且资金负担不平衡。整个交易过程中需要的资金都由买方或卖方提供;(2)对于卖方来说。货物生产出来或装运以后,买方有可能不支付货款,私自毁约或提出降价或收到货物以后再支付货款的要求;办理汇付时,汇款人可能会先将银行提供的电汇收据先传真给出口商后,再在款项解付前提出撤销汇款的要求,这都使出口商收汇的风险增加。 二、托收的优点和风险。托收是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本地银行通过它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商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实务中使用较多的是跟单托收,即附有货运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根据银行交出货运单据的条件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前者指银行交单以买方付款为条件,后者指银行以进口人承兑汇票为交单条件。使用托收结算方式时,出口商承担的风险与货到付款的汇付相对减轻,付款人必须付款或承兑后银行才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特别是在付款交单的结算方式下。出口商不至于遭遇钱货两空的风险。此外,托收的银行费用低于信用证。 托收属银行信用。在托收业务中,银行只按出口人的指示办事,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不承担付款人必然付款的义务,出口人能否收回货款依然取决于进口人的信用。因此,出口商依然面临着较大的风险,主要表现在:(1)出口商可能遭遇进口商拒付。一旦商品的价格或计价货币的汇率或进口商的经营状况等发生了不利的变化,进口商极有可能要求降价或拒绝付款;(2)出口商易陷于被动

试述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优点及特点讲课教案

试述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优点及特点

试述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优点及特点。 答: 优点有:对进口商来说,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在申请开证时不用交付全部的开证金额,只需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担保品,或提供资信良好的保证人作担保,也可以凭开证行授与的授信额度开证,能避免流动资金的大量积压。通过信用证条款,进口商能控制出口商的装货日期,使货物的销售适合时令。而适当的检验条款,可以保证货物在装船前的质量、数量,使进口商所收到的货物在一定程度上能符合合约的规定。如果开证行在履行付款义务后,进口商在筹措资金上仍有困难,他还可以通过进口押汇或信托收据等方式,要求开证行先给单据,然后再由进口商交货款。对出口商来说,其只要收到资信较好银行开立的有效信用证以后,就可以向其往来银行申请利率较低的打包放款或其它装船前贷款。在货物出运以后,只要将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交给议付行,即可取得货款,加速了出口商的资金周转。另外,万一开证行因种种原因不能付款或拒绝付款,它有责任将代表货物的单据退给出口商,出口商虽收不到货款,但货权仍在自己手中,减少了损失。对开证行来说,其开立信用证是贷给进口商信用而不是实实在在的资金,所以信用证业务不会占用银行资金反而会为其带来开证手续费收入。而且,开证行货出的信用是有保证金或其他抵押品担保的,不是无条件的。当其履行完付款义务后,还有出口商交来的包括提单在内的一系列单据作为保证。 信用证支付方式有的主要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 信用证虽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它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贸易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签订的契约,只对买卖双方有约束力;信用证则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开证行和受益人以及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均应受信用证的约束,但这些银行当事人与贸易合同无关,故不受合同的约束。对此,《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3条明确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销售合约或其他合约是性质上不同的业务。即使信用证中包含有关于该合约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约完全无关,并不受其约束。” 2.开证行是第一性付款人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已的信用作出付款保证,开证行提供的是信用而不是资金,其特点是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首先由开证行承担付款的责任。《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条明确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根据此约定,开证行依照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在规定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支付或承兑受益人开立的汇票;也可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支付、承兑或议付该汇票。这后一种情况并不能改变开证行作为第一性付款人的责任。 3.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

国际结算方式大全

国际结算方式大全:国家保理、汇票、信用证 时间: 2014-03-31 16:46:29 来源: 票友网友评论 0 条 国际结算业务是中国银行为广大客户提供的日常理财服务项目。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作为传统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中有着独特的优势:与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3800多家外国银行建立了代理业务关系,国际结算网络完善;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材,国际结算业务经验丰富,信誉卓著,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际结算服务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是中国银行为广大客户提供的日常理财服务项目。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作为传统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中有着独特的优势:与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3800多家外国银行建立了代理业务关系,国际结算网络完善;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材,国际结算业务经验丰富,信誉卓著,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际结算服务 国际结算业务种类: 1、信用证业务概述 2、进口开证 3、贸易项下出口来证 4、汇款业务概述 5、汇入汇款 6、汇出汇款 7、托收业务概述 8、出口跟单托收 9、进口代收 10、涉外收入申报业务 11、国际结算融资业务 12、国际结算业务收费标准 信用证业务概述

(一)、信用证定义 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开证行)应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 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 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 (二)、信用证业务功能: 1、出口商按照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提交合格的单证,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银行办理信用证业务,受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UCP500)的约束; 3、银行能够为出口商提供打包融资服务; 4、出口商可凭已装船单据向银行办理押汇融资服务; (三)、信用证种类: 1、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 2、可撤销信用证与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指示,银行为申请人提供不经受益人(出口商)同意或通知,随时由申请人提出修改、撤回或注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的确定付款承诺和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 3、保兑信用证与不可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是指另外一家银行接受开证行的要求,对其开立的信用证承担保证兑付责任的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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