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书
甲方: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通过甲乙双方充分沟通协商,特订立本投资协议。
第二条乙方在新沂市高新区内投资兴建XXXXXXX,总投资约 3.8亿元人民币,具体投资内容为:
(1)项目注册资本金6800万元人民币。共分两期实施,一期投入1.5亿元,生产固废处理炉、热风炉、生物热水炉,计划
2018年6月底前投产;二期投入2.3亿元,扩大生产能力。
计划2019年8月建成投产。
(2)乙方项目一期达产后,预计年度产值1.51亿元,年税收不低于265万元;二期达产后,预计年度产值4.02亿元,年
税收不低于705万元;从第四年开始,项目进入发展壮大期,
预计年产值6亿元以上,年税收1052万元以上。
第三条根据项目的性质,投资体量和产值,乙方项目符合甲方标准厂房入驻条件。项目培育期,甲方提供约2300平方米标准
厂房入驻给乙方使用。企业正式入驻标准厂房后,项目必须在
六个月内投产。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投产的,书面报锡沂高新区
同意。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租赁厂房屋面进行修缮,对其办公部分东侧进行适当整理装修,具备使用条件,并配套行车。合同签订后,
甲方应保证10日内将标准厂房提供给乙方,乙方应保证在接
收厂房一个月内设备进场。乙方搬迁机械设备的运输费及卸装
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按照乙方项目对园区的贡献份额,甲方对乙方三年内发展建设期间标准厂房给予免费使用,以鼓励乙方项目的快速发
展。三年后即至2021年5月1日止后的标准厂房使用,按园
区厂房入驻租赁标准执行,对税收贡献额达到厂房使用要求
的,仍可享受厂房使用的优惠政策,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的技术工人提供20间青年公寓,免费使用至2021年5月1日止。期后按园区青年公寓入住租贷标准执行,另行签订租赁补充协议。
第七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依据园区相关规定采取入如下措施;
(1)转租或者任意改变项目投资方向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予以回收。
(2)在正常生产经营年度,企业应当实现约定税收贡献。如遇不能实现的情况,双方应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友好协商解
决。
(3)乙方对厂房进行必要装修时,须将装修方案报送锡沂高新区,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
责补偿。
第八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30日内完成企业相关注册手续,遵
守新沂市劳动、环保、安监及园区各项管理规定,投资项目根
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
关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XXXXXXX(加盖公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XXXXXXX(加盖公章)
代表人(签字):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