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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行条

放行条

物品放行条

单位:

物业单元/单位名称:放行日期:

序号主要搬迁物品名数量备注

单位负责人搬出人员签名

备注:此放行条需公司负责人签名方可放行,未签名无效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版本/次: 文件编号:日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 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 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 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

工厂员工放行条

贵宾、员工等人员及行李物品出公司区域大门放行条 部 门: 岗 位: 申 请 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贵宾、员工等人员及行李物品出公司区域大门放行条 部 门: 岗 位: 申 请 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贵宾、员工等人员及行李物品出公司区域大门放行条 部 门: 岗 位: 申 请 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放行原因 请长假 ? 正常离职 ? 自行离职 ? 邮寄 ? 放行物品 放行时段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有效(在批准时段内放行,否则无效) 室友签名 当事部门 相关职能人员签批 直接上司 部门负人 人事行 政部相关人员 行政人事 特殊情况 特批 当值保安检 査确认签名 说 明 01、本条作为贵宾、员工等人员出门时必须经当事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在当事部门负责人栏目内签名及日期时分;必须再经人事行政部经理或主管或助理或其他人员签名及日期时分,方可放行。 02、本条作为行李物品出门时必须经宿舍同房间居住的所有人员亲自签名确认后当事人方可离开公司;必须再经当事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在当事部门负责人栏目内签名及日期时分;必须再经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员、文员或经理或主管或助理或其他人员签名及日期时分,方可放行。 03、特殊情况出门时必须经总经办领导特批(或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助理、或其他部门负责人签),方可放行。 04、本条在次月10日之前由保安按发生月申请日期的顺序整理好交给人事行政部文员。 放行原因 请长假 ? 正常离职 ? 自行离职 ? 邮寄 ? 放行物品 放行时段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有效(在批准时段内放行,否则无效) 室友签名 当事部门 相关职能人员签批 直接上司 部门负人 人事行政部相关人员 行政人事 特殊情况特批 当值保安检 査确认签名 说 明 01、本条作为贵宾、员工等人员出门时必须经当事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在当事部门负责人栏目内签名及日期时分;必须再经人事行政部经理或主管或助理或其他人员签名及日期时分,方可放行。 02、本条作为行李物品出门时必须经宿舍同房间居住的所有人员亲自签名确认后当事人方可离开公司;必须再经当事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在当事部门负责人栏目内签名及日期时分;必须再经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员、文员或经理或主管或助理或其他人员签名及日期时分,方可放行。 03、特殊情况出门时必须经总经办领导特批(或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助理、或其他部门负责人签),方可放行。 04、本条在次月10日之前由保安按发生月申请日期的顺序整理好交给人事行政部文员。 放行原因 请长假 ? 正常离职 ? 自行离职 ? 邮寄 ? 放行物品 放行时段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有效(在批准时段内放行,否则无效) 室友签名 当事部门 相关职能人员签批 直接上司 部门负人 人事行政部相关人员 行政人事 特殊情况 特批 当值保安检 査确认签名 说 明 01、本条作为贵宾、员工等人员出门时必须经当事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在当事部门负责人栏目内签名及日期时分;必须再经人事行政部经理或主管或助理或其他人员签名及日期时分,方可放行。 02、本条作为行李物品出门时必须经宿舍同房间居住的所有人员亲自签名确认后当事人方可离开公司;必须再经当事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在当事部门负责人栏目内签名及日期时分;必须再经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员、文员或经理或主管或助理或其他人员签名及日期时分,方可放行。 03、特殊情况出门时必须经总经办领导特批(或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助理、或其他部门负责人签),方可放行。 04、本条在次月10日之前由保安按发生月申请日期的顺序整理好交给人事行政部文员。 因员工个人之事项出门, 此条即为当事人请假条。 D I A N O 迪亚诺针织 织 因员工个人之事项出门, 此条即为当事人请假条。 D I A N O 迪亚诺针织 织 因员工个人之事项出门, 此条即为当事人请假条。

物业物品放行条

物品放行条 B/CZ-KF-02-02 楼室□进入;□搬出; 搬入、出物品名称数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上述物品我已确认完毕允许其搬入、出,若因对此次行为引起的任何事宜或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服务中心无关,请服务中心放行。 业主、业户签署(盖章): 经手人:确认人: 客户服务中心 年月日 大连凯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条 B/CZ-KF-02-02 楼室□进入;□搬出; 搬入、出物品名称数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上述物品我已确认完毕允许其搬入、出,若因对此次行为引起的任何事宜或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服务中心无关,请服务中心放行。 业主、业户签署(盖章): 经手人:确认人: 客户服务中心 年月日 大连凯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放行条工作责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放行条工作责任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018公司放行条工作责任制度 Company release bar work responsibility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放行条工作责任制度 1、执行《放行条管理条例》,规范所有部门及外包车间载货车辆的出入秩序,以保证各部门及外包车间的财产安全。条例基础原则:不同的部门使用不同的放行条,不同分类的放行条作为不同货物的出入凭证,公司部门放行条与外包车间放行条执行不同的管理制度。 一、放行条的分类 (一)公司各部门放行条 1.物流部放行条:适用于成品管、半成品管、配件、销售钢带出入凭证。 2.生产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半成品管、生产设备出入凭证 3.原料放行条:适用于原材料出入凭证

4.废料放行条: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的废料、边丝、不定尺出入凭证。 5.辅料放行条:适用于辅料、气体出入凭证 6.总务用品放行条:适用于总务用品、辞职员工行李出入凭证 (二)外包车间放行条 1.压延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压延原材料、压延生产设备、压延车间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2.铭冠车间放行条:适用于铭冠车间生产的成品管、半成品管及铭冠车间原料、辅料、生产设备、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3.压花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压花车间半成品管、压花生产设备、压花车间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4.打包车间放行条:适用于打包车间外购的废料、边丝、不定尺出入凭证。 二、放行条的制作流程:由公司统一定版制作,各部门及各外包车间必须使用公司制作的放行条,自制放行条一律不允许作为出入凭证,并对自制放行条者从重处理,一经发现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东莞市广X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进出货物放行,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并保 证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出入公司的其他人员。 三、制度 1.需开具《货物放行条》的物品 1.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料; 1.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 1.3送人之家具成品; 1.4代客加工之物品; 1.5公司财产(所指物品为公司财物和私人财物,公司财物 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具、生产材料、生产 工具、生产设备、半成品、成品、公司为员工配置的 各类生活用品等。) 1.6公司所规定的其它物品。 2.权责人员: 2.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 料 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最终核准人员为XXX副 总经理; 2.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由开发部开具《货物 放行条》,最终核准权为业务部XX经理; 2.3赠送客人之家具成品由仓库或开发部开具《货物放

行条》,必须由XXX本人签核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放行; 2.4代客加工之物品、生产设备外修,由仓库开具《货 物放行条》,最终审核权为XXX副总经理; 2.5废物便卖,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柴树荣签核 后方可给予放行; 2.6成品出货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业务部杨娟经 理签核后方可给予放行; 2.7人员离厂行李、个人物品、后勤类设备外修,由行 政部开具放行条; 2.8请假人员凭请假条予以放行。 3.不需要开具放行条的物品: 3.1快递(文件类); 3.2从老厂白身用叉车拉往新厂涂装加工的生产物料; 3.3从新厂用叉车拉往仓库之成品; 3.4个人之随身物品; 3.5课长级及以上人员往返老厂、新厂所携带之小件半 成品; 3.6物料员所领取之劳保用品。 3.7来访人员所携带的便携物(包括手提袋、夹包、提 包、购物袋等); 四、附则; 1.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 2.保安人员有权对一切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检查;任何人 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检。 2.1客人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若没有出具有效签署的 《货物放行条》或与签署的《货物放行条》不符时,不 予放行,但需细心礼貌地向其说明其相关规定,并及时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为规范物品出入的管理工作,制定了物品放行的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 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客户公司老板、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携带任何物品外出(除搬迁外),无须放行条(其公司最高领导特别交代的除外)。 . 客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对于客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

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1. 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等),必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 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除生活和办公垃圾外,其它任何垃圾(如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等)不得丢入本大厦垃圾车内,不得堆放在大厦范围内任何地方(应自行负责清走),经管理处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余泥时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1. 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领班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此类人员从大厦内搬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帮业户搬迁(搬出)时,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1. 本公司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 其他业户雇佣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1. 在本大厦内上班的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须凭业

放行条管理规则

放行条管理规则 一、客户类(含客户单位员工和与客户有业务来往的访客): 1.在大厦内办公租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安管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2. 在大厦内办公租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 租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4.对于租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二、装修、施工人员类: 1. 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等),必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2. 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按管理处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三、送货、搬运人员类: 1. 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领班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2.此类人员从大厦内搬物品外出时,须凭租户单位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3.帮业户搬迁(搬出)时,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四、清洁人员类: 1. 本公司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2. 其他租户雇佣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五、司机、车主类: 1. 在本大厦内上班的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迁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有效)。 2. 外来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时,须凭租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六、本公司人员类: 1.物业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任何时候携带任何物品外出均无须放行条(董事长发出决议指令的除外)。

员工出入放行管理规定

员工出入放行管理规定 目的:为规范职职员牌、公司出入人员、车辆和物品放行治理,确保公司人财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范畴:公司全体职员、车辆以及所有的来访人员、车辆。 内容: 3.1 工牌的发放及治理 3.1.1工牌是公司职员的标识,凡公司职员上班期间一律要佩戴工牌。工牌分办公室人员和一线职员两种,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如有丢失或损坏,可申请报行政总监批准后补发,每套20元(IC卡、牌套各按1 0元/个)。 3.1.3打上班卡时与出入大门不佩戴工卡者由行政中心负责治理,上班期间在办公室、工作场所一律要佩戴工卡,由部门主管负责治理,每天将不佩戴工卡的职员名单报行政中心,不负责治理者视为失职行为。 3.1.4职职员作岗位调整应到人力资源部更换工牌。 3.1.5职员在打卡考勤、食堂打菜就餐、上班期间、出入公司大门等均要佩戴工牌,违规者每次处罚20-50元,屡教不改者给予加倍处罚。 3.1.6职员离职时应将完好的工牌交回人力资源部,不能交回工牌的扣除20元。 3.2门禁治理 3.2.1 职员出入公司大门应按规定佩戴工卡自行刷卡,并要顺手关门,不佩戴工牌者保安可拒绝出入并登记报行政中心。 3.2.2部门主管、经理上班期间离开公司,需出示部门总监或行政总监审批的《职员出门证》,放行条注明事由与往返时刻;职员上班期间离开公司,需出示其部门主管、经理审批的《职员出门证》(部门主管、经理外出不在公司时由行政总监或人力资源部经理代审批),放行条注明事由与往返时刻。

3.2.3 离职人员值班保安应凭行政总监或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的《物品放行条》给予放行,同时严格检查行李物品,严禁带有公司物品及其他职员的物品。 3.2.4 外来客人因业务进入公司,值班保安应事先联系受访者,在征得同意后请来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确认给予登记并发给《来访证》,离开时应注意回收。 3.2.5对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有疑咨询时,应及时询咨询行政总监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加以确认。 3.2.6在公司住宿的职员,凡超过23:00点出入的值班保安必须登记并注明事由,无正当理由不得外出,值班保安不作登记视为失职行为。 3.3 车辆出入治理 3.3.1 公司行政车辆(含借用商务车)外出,由行政总监派车,值班保安电话报行政总监确认后登记发给车辆证件及车匙,司机签字。车辆返回公司时同样予以登记,并检查车辆及收回车辆证件及车匙。 3.3.2个人专用车辆出入也要做好登记。 3.3.3公司物流车辆外出,须凭手续完善的《出车单》,正常上班时刻出车由物流中心车队主管派车放行,其余时刻由值班保安检查核对《出车单》后发给车辆证件及车匙,然后给予放行,车辆返回公司时刻同样予以登记,收回《出车单》,并检查车辆及证件。 3.4 物品出入公司的治理 3.4.1职员离职行李凭行政总监签批的《物品放行条》经值班保安认真检查后放行。 3.4.2 配送的图书、报刊等物品,正常上班时由有关负责人审批放行,其余时刻由值班保安核实无误后给予放行,《出货单》留一份交保安室存档。 3.5保安值班期间若私自放行无完善手续车辆及人员者失职而造成缺失的,追究相应责任。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日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 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 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 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 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6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了解,确定无

放行条管理制度

放行条管理制度 Gate Pass Management Policy 1,目的Purpose 为规范公司的人员和物品出入管理,有效保护公司和员工的个人财物,防止员工工作时间段私自离岗离厂,特制定本制度。 In order to standardize the access control management of employee and articles, protect the property of both company and employee, prevent the employee go out factory randomly during working time, herewith we made this policy. 2,适应范围Application scope 本制度适用于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短时间离厂的申请,所有从工厂内拿出的除工作电脑和生活必须品以外的物品。 This policy is applicable to those people who leave factory for the reason of work; all the goods except to personal use computer and personal life necessary items that took from factory. 3,工作职责Obligation 3.1, 行政部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监督。The admin department responsible for making the policy and monitoring the implementation 3.2,公司各部门负责按照此制度配合行政部执行此工作。

园区物品放行条(模板)

园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园区物品放行人秩序,确保园区财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现值班人员对需运出园区的物品必须登记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在核对属实后,方可开出《物品放行条》。 二、所有物品出入,必须有相关负责人到场,在开具的《物品放行条》上签名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三、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员必须依照《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对搬出物品、车辆及人员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在放行条上签名确认后予以登记放行。 四、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必须收回《物品放行条》,并妥善保管,每日交回人力资源部保管。 五、运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不符时,“由相关负责人检查并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否则当值保安必须扣留相关人员及物品。 六、对出入物品无相关放行手续欲强行带入带出人员,巡查保安或出入口岗位保安必须截留可疑人员及物品,做好解释工作,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处理。 七、项目相关物品搬运,必须由负责人签字核实,方可放行。 八、园区公共物品(包括设施、设备及工程材料)搬出园区时必须由相关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出入口岗位核实无误登记后,方可放行。 园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考核办法 一、公司当值保安人员未按规定核对出入人员有效证件及开出的《物品放行条》,造成物品流失的,当值人员须按价赔偿,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二、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不能仔细核对《物品放行条》内容,造成物品流失的,按价赔偿,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三、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不能收回放行条或因存放不当造成流失的,按情况轻重,做出相应处罚。 四、出入口当值人员不能对可疑人员及物品进行详细询杳,发现一次,处罚10元。 五、集团本部的物品若未按规定填写物品放行条出入园区,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园区公共物品(包括设施、设备及工程材料)未按规定搬出园区,执勤岗位将按50元/次进行处罚。

保安部放行条

丁香花园 物品放行条 年月日时(上午、下午)部门因 事由同意放行。当事人签名: 保安员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名: 监管部门签名: 注:1.放行条由保安部签发。 2.填报放行条必须有当事人、保安员、部门负责人、监管部门责任人四人共同签名方可放行,签名不全的视 为无效,严禁放行 3.注明原因不清的不能放行,保安人员必须与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电话核实方可放行 4.放行条填写字迹必须工整,严禁潦草、随意涂改。 5.无放行条,携带物品出入,物品非公司出货时间的,严禁放行,必须履行规定手续 6.放行条每日由保安部上交营运主管存档(每周一做一次统计上报给总经理) 丁香花园 物品放行条 年月日时(上午、下午)部门因 事由同意放行。当事人签名: 保安员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名: 监管部门签名: 注:1.放行条由保安部签发。 2.填报放行条必须有当事人、保安员、部门负责人、监管部门责任人四人共同签名方可放行,签名不全的视 为无效,严禁放行 3.注明原因不清的不能放行,保安人员必须与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电话核实方可放行 4.放行条填写字迹必须工整,严禁潦草、随意涂改。 5.无放行条,携带物品出入,物品非公司出货时间的,严禁放行,必须履行规定手续 6.放行条每日由保安部上交营运主管存档(每周一做一次统计上报给总经理) 丁香花园 物品放行条 年月日时(上午、下午)部门因 事由同意放行。当事人签名: 保安员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名: 监管部门签名: 注:1.放行条由保安部签发。 2.填报放行条必须有当事人、保安员、部门负责人、监管部门责任人四人共同签名方可放行,签名不全的视 为无效,严禁放行 3.注明原因不清的不能放行,保安人员必须与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电话核实方可放行 4.放行条填写字迹必须工整,严禁潦草、随意涂改。 5.无放行条,携带物品出入,物品非公司出货时间的,严禁放行,必须履行规定手续 6.放行条每日由保安部上交营运主管存档(每周一做一次统计上报给总经理)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 规定 1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 厂的证明资料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 “行李放行条”,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 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 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签核后,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 须先到后勤部文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

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 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定放行的时间 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 行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 职人员行李放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6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 了解,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开立“行李放行条” 5.2.7若宿舍内有开“行李放行条”之人员,各住宿人员在下班后,应注意是否 有物品丢失,发现有丢失物品者应速报后勤部,后勤部将视情节暂 停人员及行李放行并予以调查处理; 5.2.8公司行李放行时间原则为下班后30分钟之后,即:早上7:20~8:00,中 午12:00~13:00,晚上18:00~19:00; 5.2.9个人物品带出厂区的应在门卫处登记。若有属于个人之鞋类管理书籍、 各种系统管理资料、生产流程、设计图片及相关软盘、光盘等物品放行的,在后勤部助理处开具“物品放行条”时,须详细列出品目清单,经本 部门主管审核(相关电脑软盘光盘等资料经资讯部检查签字) ,总经 理室行政助理核签准后。保安按照“物品放行”上清单逐一核对盘查无误后放行。 5.2.10若是属于公司之任何资料(划线版/工艺资料及其它资料),同样须在 放行条上列清单,拿实物给本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室行政助理核准后 由保安严格核对放行。凡未履行以上手续者,保安拒绝放行,并追究当

公司门禁管理制度

1.0目的(PURPOSE)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0 范围(SCOPE)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0 职责(RESPONSIBILITY). 行政部门负责制度的编制、修订,各部门负责人对制度的监督与执行。 4.0 作业内容(ACTIVITIES DESCRIPTION) 4.1公司大门出入管理 4.1.1外来人员因业务需要进入公司,应先到值班门卫室登记,值班保安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经接洽 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发给来访证,引领至公司前台。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 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谢绝,请其外出。 4.1.2公司员工进出必须走大门,大门放行时间:6:30~24:00,晚上外出人员必须在24点前回公司宿舍,节假日: 24:30分前回厂。其它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特殊情况须有该部门主管或行政主管/经理的批准)。 4.1.3公司任何人员严禁爬越围墙进出,违者给予记大过处罚,多次违反者立即开除出厂。 4.1.4离职人员及被公司开除人员,值班保安经行政部核准后,凭《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 4.1.5严禁携带未经放行审核的任何具有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出工厂大门。 4.1.6公司各种物资均需凭《放行条》放行,成品出货凭销售部门签发的《放行条》,并有工厂生产总监或指定 代理人、行政经理签字;生产工具、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生产物料废品凭生产部经理签发并经行政经理、生产总监签核才可出厂;办公、生活用品凭行政部开具的《放行条》并有行政经理签字才可出厂;资材部物品需退换货时,凭资材部签发《放行条》并经资材经理签字放行。保安人员对《放行条》分类夹放,每天8:30分以前将前一天的《放行条》送交行政部,禁止丢失和损坏《放行条》。 4.1.7供应商来公司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组或收货人员接洽。 4.1.8快递、信件、报刊、文件等小物品,由值班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4.1.9保安员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的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并加以确认。 4.1.10摩托车出公司大门时,值班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 4.1.11来访人员办事完毕,需持有接洽部门、接待人员签字确认的《来访条》,经值班保安审核后离开公司,如 有特殊情况未签字者,外出时保安应打电话询问接洽部门情况是否属实后可放行。 4.1.12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 (4).非洽谈业务人员或是洽谈业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新放行条管理规定

1、目的:为维护本公司人身、财产安全和生产秩序的稳定,做到管理有序、有章可循,以确保放行工作有序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凡携带物品的人员、车辆出入本公司均须遵守本制度。 3、职责:由门岗保安严格按本条例执行,从公司大堂出入由前台或行政部长监督执行。 4、内容:物品出入放行管理 4.1、物品清点:物品出厂区、宿舍区、饭堂区,保安员有权参与清点核对,所涉物品有: 4.11、产成品、半成品、外发加工产品、材料库存货物、出厂维修物品、废品、废弃物、工具等,客户与合作方自带品、借出、借入物品,各种产必用品及其它未列品。 4.12、宿舍行李、员工离职私人用品以及厨房相关用品用具(不含煤气瓶与员工自用车辆)。 4.2、物品交付出厂放行 4.21、产品出货:由仓库跟单员根据客户合同负责开具当日车次的货物放行条,放行条发货部门主管负责审核,部门总监批准签字并加盖放行专用章方为有效放行;门岗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放行条予以放行并收留放行条底单联存档,并核对数量和车号、人员;否则不予放行; 4.22、员工因工作需要需带离工厂的物品(维修设备、气瓶、)等,一律由部门开具放行条,并经主管审核,交行政前台编号加盖放行专用章方为有效放行;门岗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放行条予以放行并收留放行条底单联存档;否则不予放行; 4.23、公司车辆或员工车辆需带离设备及物品离厂的参照4.22条执行。 4.24、公司车间之间的物品调用暂不需开具放行条,但需在出A5、A4与B1时告知值班保安调去何车间,并在值班监视下进出。 4.25、废品、废弃物的处理由行政部与财务部负责处理,由行政部带买方到财务交款后再由行政部开具放行条,并加盖放行专用章方为有效放行;门岗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放行条予以放行并收留放行条底联存档;对有怀疑的物品要进行核对,否则不予放行。 4.26、员工离职和退宿舍时,需凭部门主管签核的放行条再由行政部加盖放行专用章方为有效放行;门岗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放行条予以放行并收留放行条底联存档;对有怀疑的物品要进行核对,否则不予放行。 4.27、对客户与装修公司自带的相关工具及设备在入厂时,需在保安值班室内进行详细登记(15天内),则离厂时不用开具放条,但当值保安要严格核对,对有怀疑的物品与工具要进行核对,否则不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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