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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下)答案

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下)答案
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下)答案

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下)试卷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可以收取证书工本费。

正确

错误

2、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可以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可以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正确

错误

3、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不得继承。

正确

错误

4、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正确

错误

5、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统筹城乡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展,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

正确

错误

6、实现三增同步提高,江苏也是比较突出的,我们实现了增粮,我们一手抓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一手抓高效农业规模化、一手抓农业内部增收、一手抓农业外部增收,实现了三增协同提高。

正确

错误

7、我们通过这几年现代农业的发展,觉得农业的发展空间很大,传统农业是一个高智的、高效的、先进的产业。

正确

错误

8、实现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必须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一个是要在加快工业化进程中提升农民增收的速度,无工不富、无农不稳、无商不活。

正确

错误

9、我们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总体思路,还是要大力地推进六个一体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正确

错误

10、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次要问题来看待。

正确

错误

11、促进城乡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发展合作经营型、()和土地集中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创新经营型

科技推广型

科技优先型

统一服务型

12、要加快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社,还要加大()和农民住宅所有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力度。

城市土地使用权

农民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

乡镇土地使用权

13、农业的增长,由领先土地动力和化学投入品的投入的增加,转向()和依靠劳动者素质提高上,这是一个转变。

依靠农业创新

依靠科技投资

依靠科技创新

依靠农业改革

14、大力地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创新农业经营机制,江苏的合作经济组织的数和农户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都在全国位居()。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15、今年上半年,我们夏粮在大旱之年获得了大丰收,实现了连续八年增产,高效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了6421元,同比增长()。

14.50%

16.80%

18.30%

19.30%

16、关于实施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省委省政府明确“四有一责”建设的目标任务,第一个就是()。

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

建设有特色的新农村

加快农业发展的脚步

平衡过渡新农村的角色

17、“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扣除价格指数是()净增长。

5.6%

6.8%

7.8%

8.2%

18、江泽民同志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全局的重大问题。

农村发展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全民小康

资本市场

19、着力抓好县城和重点中心镇,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步伐,2015年我们原来的“十二五”目标提出来,城市化率达到()左右。

45%

20、“三农”问题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伟大进程中一直是重中之重,中共中央自1982年起至2009年2

月1日共发布了11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

了重大部署。其中,发布的最新的中央一号文件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21、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民生事业的建设方面强调了五个重点,下面哪项不是重点方面()。

农村的电网建设

乡村道路建设

三农支持保护体系建设

农村沼气建设

22、《农业法》于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2003年3月1日新《农业法》正式实施,对原法做了较大调整、充实和完善,新增了()章。

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

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民权益保护

23、《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一部关系九亿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进一步完善我国村民组织制度的重大立法措施。该法规定有()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十分之一

五分之一

三分之一

二分之一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林地的承包期为()。

30年

30—50年

30—70年

50—70年

25、除法律规定外,森林资源属于()所有。

国家

集体

私人

县政府

26、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以上。

百分之百

百分之九十

百分之八十

百分之七十

27、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

土地

田地

非耕地

林地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所称的水资源包括()。

地表水和地下水

井水和湖水

雨水与雪水

河水与海水

29、经济林是指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为主要目的林木。

蔬菜

药材

出口产品

鲜花

30、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2年

3年

4年

5年

31、国家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

以农业院校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

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社会力量相结合

32、各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过程中,()。

不得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得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

不得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

不得强迫农民按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

33、《农业法》和《草原法》规定的对农民直接补贴措施包括()。

在不与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相抵触的情况下,国家对农民实施收入支持政策

对在国务院批准规划范围内实施退耕的农民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对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统一规划转产转业的农(渔)民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助

对在国务院批准规划范围内实施退耕还草的农牧民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粮食、现金、草种费补助

34、《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享有()权利。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有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承包土地的权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5、《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应承担()义务。

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按照集体的统一要求种植作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6、胡锦涛同志指出: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和()的问题。

全局性

根本性

先进性

一贯性

37、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深化五项改革: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土地使用证和()。

改革农村工业制度

改革农村金融制度

改革农村社会管理制度

改革公共财政制度

38、整个大农业的发展的三个阶段是()。

自然农业阶段

化学农业阶段

生态农业的阶段

天然农业阶段

39、江苏省的“三农”工作有三大进展,分别是()。

农民就业创业

农村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

新农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农村改革创新思路

40、江苏省的“三农”工作新的阶段主要有()。

农业的功能进入多元化的阶段

农产品的供求进入平衡的阶段

农业进入了一个高成本的阶段

进入了以工补农的阶段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 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乙双方采用互换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对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双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年x月x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乙双方将承包的耕地x亩流转给对方,甲方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乙方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甲、乙双方有一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背合同规定,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非法干预甲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三)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土地的。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阶段和战略选择

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阶段和战略选择 梅方权 20世纪50~60年代,主要发达国家相继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到了80年代,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还只是处于走向农业现代化的起步阶段。在全球学术活动的舞台上,人们对于农业现代化的研究和发展似乎失去了过去的那种高度热衷。这不仅因为受到发达国家转向发展经济学研究的影响,而且更由于对实现农业现代化以后的农业将走向何处,缺乏明确统一的认识。我们对过去20多年的实践探索和对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分析表明,中国农业现代化是一个非传统的农业现代化,中国农业现代化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中国将在21世纪40年代完成农业现代化建设。 一、农业现代化基本内涵的发展 农业现代化的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特征的变化,具有不同的基本内涵。建国以来的近50年间,有三次发展。 第一次是在50年代中国开始现代化建设的初期,处在学习苏联模式的时期,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是指农业实现“四化”:即农业机械化、农业化学化、农业水利化、农业电气化4类技术指标。 第二次是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处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总结了过去的历史经验,思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放,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有了发展,实现三化:农业基本建设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化,农业经营管理现代化。内涵扩大了,延伸到了经营管理,指标也有所增加。 第三次是在90年代中后期,是在中国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出现持续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广泛吸收了国内外的发展发验,在大量调查研究和指标评价分析的基础上,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有了明显的新发展,要实现六个方面的现代化:农民生活消费现代化,农业经济结构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农业科学技术现代化,农业经营管理现代化,农业资源环境现代化。其基本内涵已经扩大到农民生活消费和农业资源环境,注意了吸收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经验教训,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并且经过大量指标分析,提出7类22项评价指标,可以比较全面科学地判断农业现代化的水平和所处的发展阶段。为跟踪、判断、评价农业现代化的状态,农业现代化阶段的划分,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中国将在21世纪前半期实现一个非传统的农业现代化 中国的农业现代化不同于发达国家的农业现代化,可以认为是一个非传统的农业现代化。这是因为中国的农业现代化目前所处的时代背景与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很不相同。其中,在科学技术方面的重要环境特征,是处在全球走向信息化时代和现代生物工程技术迅速崛起,全球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之下。 过去,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所处的环境,是在探索寻找现代化技术的工业化时期,是在探索寻找农业现代化技术的工业装备农业的时期,是在以工业化大机器替代手工劳动和简单的手工农具的时期,是在没有成熟的农业现代化技术可以借鉴的时期,也是在基本没有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生物工程技术,以及现代石油工业带来严重环境污染、自然资源过度消耗和遭受严重破坏的背景下建设农业现代化。 现在,中国农业现代化所处的国际环境,是在现代化科学技术相当成熟的时代,是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走向产业化的时代,是在信息化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是发达国家已经完成现代化而正在走向信息化时代的过程中和正在建设农业信息化的过程中;是在全球日益重视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并要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建设农业现代化。 中国的农业现代化不可能完全照搬发达国家的现代化技术,不必完全重走发达国家走过

大丰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大丰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法规鼓励和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迅速,有效地推动了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但在土地流转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风险。本文调研大丰区土地流转现状,认为土地流转取得了不俗的成果,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等现象,并对如何更好推进土地流转提出了措施建议。 标签:大丰;土地流转;农业供给侧改革;措施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趋势向好,土地流转可盘活农村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和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提出,要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2014年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经营的意见》。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要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土地承包关系延长三十年保持不变,为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坚强的政策保障。大丰区位于江苏沿海中部,是江苏省面积最大的城市区,近年来,大丰坚持将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的新抓手,效果显著、成果斐然。所以,调研大丰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总结其做法、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探讨推进大丰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措施、建议,不仅有助于大丰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大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大丰区拥有农用地287.7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54.33万亩,现有农户20.74万户,农业人口50.29万人,人均耕地面积3亩余,为江苏省之首。迄今,已超50%耕地面积进行了土地流转。 (一)主要做法 1.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保障。扎实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深入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并专门出台大丰区《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的意见》,制定四项措施:严格执行土地流转政策;严禁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严格规范土地流转手续;严明土地流转工作纪律,保障农村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2.制定农村土地流转资金扶持政策。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安排专项奖补资金,对农村土地流出方、组织者、流入方进行补偿,激励和调动各方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近年来,已兑现土地流转奖补资金1885万元、家庭农场奖补资金349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分别达1330万元、27万元。 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土地流转。鼓励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

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相互关系(精)

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 相互关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四化同步”发展,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出的重大决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四化同步”也是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的关键。“四化同步”发展中,工业化是动力,信息化是核心,城镇化是载体,农业现代化是基础。 工业化是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动力 工业化是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动力和加速器。工业生产的集中性和规模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这些特征促进了生产、人口、消费、资金等在城镇的集中;工业化为城镇化提供了强大的资金、物质和人才保障。城镇要发展, 离不开工业的支撑。工业化在为城镇化提供物质财富的同时,也推动了知识、技术的集聚与扩散,加快了技术与管理的创新速度,为城镇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加速器,对城镇化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工业化扩大了生产规模,使人口迅速增加,为城镇化提供了主体。 工业化是信息化的源泉,是信息化的前提和基础。信息化是工业化过程中生产力不断发展的结果。信息化是在工业化充分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工业化后的必然产物。没有工业化,就没有信息化;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对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加,成为信息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工业化对信息化不断产生新需求促进了信息化的发展;只有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具备发展信息产业的必要条件。 工业化提升了农业现代化水平,是农业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工业化发展可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率,从而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现代化就是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合理有序的转移之后,逐步发展起来的;工业化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创造了技术条件,提供了资金与物质支持。工业化发展带来的技术进步,可以推

农村土地流转注意事项

农村土地流转注意事项一、农村土地纠纷问题解决途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二、农村土地流转三大原则(一)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所有权不能变,承包权不能变,土地的使用方向不能变。(二)根据土地的级差,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流转承包价格,全额归农户所有。(三)具体操作上规范有序,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对土地流转面积涉及多数农户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以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流转双方签订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条件和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涉及承包土地田块变动的,及时办理承包权证变更手续。三、土地流转的补贴怎么拿财政部对土地流转方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但是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2、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获得稳定增长。对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规模流转,流转价格的确定应采取实物计价、货币兑现或根据项目盈利水

平和物价上涨情况分年段确定增长幅度,以确保农民长远土地收益不降低。3、对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运作规范(有章程、股权证书、实行"保底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优先扶持。4、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转操作规范、流转合同手续完备。5、当地政府重视土地流转工作,能够安排土地流转扶持资金,用于对土地流转农户的奖励。 四、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四大忌" 农户间流转以及短期流转中合同签订率不高,土地流转双方形成的利益关系和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不规范,容易引发纠纷,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四点:(1)忌没"把"的口头合同;《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土地流转"这类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属于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约的范围。(2)忌"价款不清"的书面协议;"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第三十七条中规定的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书面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就"流转价款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几年来,我省、市一直把搞好土地有序流转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依法推进土地流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作为一名乡镇农办人员,为深入了解我镇土地流转情况,于2011年3月15日—2011年3月22日对我镇辖区内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为期7天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镇辖区内土地流转的现状 截止2010年末,全镇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7417公顷,涉及943个农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10.8%和总农户的11.2%。其中流向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的为173公顷,占流转总量的2.3%;流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178公顷,占流转总量的2.4%;流向农户的7068公顷,占流转总量的95.3%。在土地流转总量中转包的5599公顷,出租的742公顷,互换的37公顷,转让的660公顷,入股的178公顷,其他形式的200公顷,分别占流转总量的75.5%、10%、0.5%、8.9%、2.4%、2.7%。流转的土地中自发流转的6897公顷,占流转土地的93%;流转出的土地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占流转总量的80%以上,种植经济作物和蔬菜占流转总量的10%左右。流转期限以中短期为主,5年以下流转面积占88.4%,5~10年占4.3%,10年以上占7.3%。由于我镇采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数粮大户,搞土地规模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发挥了规模效益。一是促进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通过土地入股流转,使农村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有能力经营的农民集中,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二是实现了转移劳动力和农民增收双赢。农村土地流转后使一些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摆脱了土地束缚,或打工,或经商,服务于二、三产业。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活跃和繁荣了城乡经济,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通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规范土地流转操作程序,加快土地流转进程,采取公司+流转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吸引大量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促进了先进生产技术、现代装备、现代管理在农业领域的运用和推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书(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6165-36 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书(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书(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简单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书 甲方(流出方):____ 乙方(流入方):____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县(市)____乡(镇)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____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以下第转包、出租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次,按____元/亩或实物____公斤/亩,合计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

2019年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15页文档资料

2015-2022年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调研分析及发展趋势报告 报告编号:1577590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Cir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2015-2022年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调研分析及发展趋势报告 报告编号:1577590←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6480 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上阅读:http://cir/R_JianZhuFangChan/90/NongCunTuDiLiuZhuanFaZhanQuShiYuCe FenXi.html 温馨提示:如需英文、日文等其他语言版本,请与我们联系。 二、内容介绍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逐步形成,农村土地价值稳步上升,农村资本市场规模显着扩大。农村土地使用权资本化将给每个农村家庭直接带来财富增值。 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9-2022年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调研分析及发展趋势报告显示,保守估计,农地使用权资本化价值达10万亿元以上。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逐步形成,农村土地价值稳步上升,农村资本市场规模显着扩大。根据中国社科院调查,农地整体租金水平是每亩每年290元。按5%的平均收益率计算,每公顷耕地(仅用于农业项目)的价值约8.7万元,由此可以初步推算出我国18亿亩耕地的潜在价值为10.44万亿元。实际上,随着土地租金的逐年增长,以及未统计在册的土地,全国农村资本市场规模更大。 2019-2019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行业市场规模 中国土地流转面积快速增长。近几年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快速增长,2019年约为6372 万亩,仅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2%。截至2019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03亿亩,比2019年底增长18.3%;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4%,比2019年提高4.7个百分点。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达5833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数的25.3%,比2019年上升2.4个百分点。有8个省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重超过35%,分别是:上海71.5%、江苏58.4%、北京52.0%、黑龙江50.3%、浙江4 8.0%、安徽41.0%、重庆39.7%、河南37.1%。

对农村土地流转纠纷问题的法律思考

摘要:土地问题,关乎民生,涉乎民计,维乎民意,解决好农村土地问题是 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时代考验。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流转日益成为关系到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解决实践现状的研究,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成因以及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意义法律适用 广义上的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流转,而狭义的农村土地流转仅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得以确定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农村 土地所有权性质及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 法自愿将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抵 押或其他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本文既是在狭义概念的基础上展 开论述的。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去年 的中央1号文件也规定: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 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流转后的土地,仍然只能用于发展农业,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等其他用途;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流转权益。但由于制度缺陷和现实中各种不利因素的制约,我国现行的土地流转机制在实践中运行不畅,面临诸多问题。1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基本类型、成因及特点1.1流转形式以转包为主目前我国各级法院审理的农村土地流转案件包括转包、互换、出租等几种主要形式。由于转包是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维持不变,原承包方还可从转包中获取一定的收益,风险小、见效快,故成为最为常见的流转形式,转包纠纷在流转案件中所占比例最大;互换是承包方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而较常采取的流转方式;另外,转让、出租、代耕等纠纷也多有发生。1.2土地流转的程序不够规范由于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基本处于自发状态,缺乏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范、监督和指导,致使土地流转中的失范问题比较普遍。突出表现在:流转协议条款不齐全;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当事人大多私下协商,不到村委会进行备案;互换、转让未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1.3纠纷具有群体性、代表性此类纠纷虽然表现为个别村民和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及其他承包经营者之间的矛盾,但往往涉及整体利益的冲突,牵一发而动全身。1.4双方当事人诉求的对抗性明显因为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矛盾激烈,难以化解,所以案件大多以判决的方式结案,调解结案的较少。1.5案件处理难度大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涉及此类案件的诉讼虽然不多,但时间跨度长,影响面广,既涉及政府和投资者的利益,又涉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利益,政府为了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相关政策的制定上有可能突破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行政行为中存在某些不太规范的情况,且案件当事人情绪对抗激烈,容易激化矛盾,引发集体上访或判决后又发生争抢土地等情况,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往往处于两难的境地。1.6案件执行难度大在土地转包、互换、代耕类案件中,由于镇、村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不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核发主体不统一,存在重复发证等问题。出租、转让案件中,绝大多数土地已改变用途。这些都增加了法院的执行难度。2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解决的实践探索2.1案件审理中诉讼主体的确定 一是农户之间相互流转发生纠纷形成诉讼的,无论是否经过村委会同意或备案,均以流转当事人即流转户与受流转户为诉讼主体。二是村委会向农民反租倒包与原承包户发生纠纷形成诉讼的,以村 委会与原承包户为诉讼当事人。 原承包户直接起诉后承包人的,告知其可申请变更,坚持不变更的可驳回其诉讼请求。三是农户将土地抛 荒后,其他农户自行种植,或村委会安排给其他农户种植,原承包户 要求返还承包经营权提起诉讼的,以当前的承包经营人为被告,后一 种情况以村委会为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原承包人坚持以村委会 为被告经释明后仍不变更的,可驳回其诉讼请求。 这种观点主要基于诉讼效率考虑,避免形成连环诉讼,增加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2.2关于案件审理中证据适用的问题 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案件,由于当事人甚至各方当事人证 据能力较差,很多情况下是证人证言,而且由于农村现状,证人证言 特别是前后班子成员之间的证言相互矛盾,一些事实难以查清。我们 认为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关于证据的认定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农村实际注重经验规则的运用;二是在不违背《证据规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依照职权进行必要的调查。总之,尽可能在证据使用时符合客观真实。这需要我们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 规定》的基础上,对民事证据理论问题进行更为有针对性的探索。2.3流转合同效力的认定2.3.1转让合同是否要以发包方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七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转让与转包、出租、互换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不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其他方式流转 的,无需发包方同意。但同时,如果发包方借口监督而拖延表态或者 无法定理由而不同意转让的,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我们认为,土 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不能默示同意,也不能推定同意,认定发包方同意必须以发包方的明示为依据。以“无法定理由”和 “拖延表态”认定转让合同有效,须以充分的证据为依据,不能无视发包方的态度。 2.3.2未经登记的互换合同是否有效 互换合同纠纷往往是在双方已对土地互换达成了协议,且已实际履行后发生的,多是一方土地被征用,为得到征地补偿费提起诉讼,要求换回原承包地,恢复原状。关于互换合同效力的认定,我们认 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当事人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合同,经发包方备案或者同意后,该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未经登记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并不产生导致互 换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发包方无权剥夺承包户的自主决策权,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登记仅具有社会公示的效果,其法律效力体现在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果,而非承包经营权变动的生效条件。 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流转行为均不以发包方批准同意及变更登记为流转生效要件。3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解决机制的几点建议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土地流转纠纷案件往往牵涉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当地的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处理稍有不慎则可能造成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解决好这类纠纷不仅要依靠法院的审判调节作用,更要依靠政府、农村基层组织等各方面的力量,完善制度,从源头上解决矛盾。 3.1完善规范二轮承包,适时对农村土地进行调整规范,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2加快土地使用证的发放和规范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让农民拥有合法使用土地的依据,避免使用权不明引发纷争。3.3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后顾之忧。当前,相 对农村土地流转纠纷问题的法律思考 刘明宇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法律园地 222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农业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农业生产要素尤其是农用土地资源实行市场配置和规模经营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但据我们调查,当前农地资源利用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承包土地少,规模生产难形成。平均分包土地的格局使农民在有限的承包土地上增加收入的难度增大,扩大规模经营又没有多余的土地,放弃承包土地又担心生活没有保障,有限的土地限制了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造成了农业土地资源的浪费。 二、小规模生产,农民收益难增加。分散零星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摆脱小农经济的桎梏,制约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成和推进。 三、政策不具体,监管措施难有力。提倡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一直是中央农村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这在中央一系列农村政策中均有涉及,但比较原则。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从上到下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这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旧习惯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在外出务工、

经商的农民中,有的对土地的眷恋还很深,宁愿造成地荒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据调查,部分地方季节性的抛荒地约占耕地面积的10%。大面积抛荒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给农村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失。 五、风险大,效益低,制约流转。农业是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的弱势产业,比较效益低,特别是前几年,农产品卖难,造成流转也难,加之加入WTO后对农业的影响更大,农业增产难增收,如城北镇的马林村XX年大面积种植西瓜,由于品种单一,当年气候不好,出产时,市场行情看跌,造成大量烂瓜,农民损失严重。 六、操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多数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即使有书面合同,其内容不完整,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未经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审查同意;二是土地流转有的不按规范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标的不明确,甚至与现行法规相冲突,如租用土地的时间超过了二轮承包期规定的时间等。有的曲线炒作地皮,实行耕地“农转非”;三是有的合同未经县乡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签证或公证机关公证。目前,还没有一个乡有比较完整的土地流转合同档案,农村土地流转资料档案缺乏。 七、开发业主引进难。由于农业收益比较低,高收益项目农业难以选择,农业开发又面临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因

土地流转合同书详细版

编号:JY-HT-05806 土地流转合同书详细版Any parties with a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can sign a contract to protect legal righ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MZYUNBO设计

土地流转合同书详细版 土地流转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规定,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并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流转土地面积和位置 甲方自愿将亩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流转土地名块数和土地平面示意图附后。 二、土地流转时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土地流转转费用

每年每亩元计算,一年一付,乙方于每年月日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不能干涉乙方用水用电,并保证道路畅通。 4、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治安纠纷等问题。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流转土地的田坎、田埂上种植任何植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照合同规定,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 2、乙方在流转土地期间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3、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若被征用、占用,青苗赔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助土地款、安置费等归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内,国家给予的农业直补归甲方享有。以农户名义向政府申请获得的农业扶持补贴,30%归甲方,70%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研究 我国是农业大国,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农民、农业、农村问题 是否得到解决关系到中国经济的发展。当前在我国农村,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仍然是土地,土地制度的合理设计和健康运行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所在,而土地问题中的核心和关键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增长速度呈加快趋势,但总体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效率,进而成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瓶颈。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况、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的研究分析,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探索研究。 (一)、1982 年《宪法》第10 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与此同时中央政策也对承包地流转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该阶段为禁止流转阶段 (二)、1984 年中央一号文件《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 __》规定:“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社员在承包期内,因无力耕地或转营他业而要求不包或少包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交给集体统一安排,也可以经集体同意,由社员自我找对象协商转包,但不能擅自改变向集体承包合同的内容。”同时也规定了:“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

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他非农业用地。”这阶段为逐步承 认流转阶段 (三)、xx年8 月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 __常委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__农村土地承包法》,于xx 年3 月1 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正式确立,并对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 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此原则性的规定保证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作出了规定,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进行出租、转包、转让、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此规定充分的体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法律的保护。此阶段为正式确立流转阶段 (一)、转包。转包是指转包方在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 在的前提条件下,在承包期内以一定期限依法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或其他织从事农业生 产经营的行为。 (二)、出租。此方式是现在最常见的流转方式,因农村劳动力 大量转移到城市,造成农村人口的流逝,很多农户无法耕种自家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他人,此处“其他人”不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思想观念不转变、流转制度不完善、操作不规范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因素都会影响农村土地流转进程。文章阐述了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旨在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关键词:土地流转;问题;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农业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农业生产要素尤其是农村土地资源实行市场配置和规模经营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中央专门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并健全流转市场。农村土地流转是在土地承包期内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有条件地将土地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民或经济组织。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在正确引导和推进土地流转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和有益探索,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对策,是顺利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的保证。 一、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

第一,基层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方式方法、矛盾问题等研究不深、宣传不够、引导不力,认为土地流转与乡镇村社关系不大,造成土地流转无人监管。 第二,小农经济思想严重。一是部分农民恋土观念强,认为务工经商虽然收入高但有风险,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即使外出务工也不愿转出土地,担心失业没地而生活养老没保障;二是农业税全面取消,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土地收益逐年上升,按承包面积给予的粮补促使部分农民不愿转出土地;三是城镇扩建或国家重点工程实施,导致部分农民等待承包地被征用而得到补偿费。 第三,对流转政策心存误解。部分农民担心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权,没有安全感;部分业主担心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胆投入和大规模开发,甚至没有真心实意经营,利用土地搞投机。 流转行为不规范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双方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大多实行口头协议,未经发包方同意及管理部门备案公证,即使签订书面合同,其内容不完整、不规范,双方没有明确责权利关系,没有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部分基层干部没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擅自将撂荒土地、集体土地和“四荒地”流转给第三方经营,土地发包和经费收支不公开。部分业主借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 律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47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杜青林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

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二章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能够是承包农户,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近年来,随着我镇外出打工人员的逐年增多和二、三产业的不断发展,一部分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再依赖土地,这就造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象比较普遍。现将我镇土地流转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自去年,全区土地流转工作会议以后,罗村镇通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种养大户通过承租、承包、转让、入股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建设现代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镇整建制的对聂村村和罗村村承包耕地进行了土地流转,合计流转的2144.2亩。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需要一定的产业支撑。罗村镇作为传统的工业镇,目前农业比重小,农业产业化水平还不高,农业效益较为低下,农业产业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内在动力的作用还很弱。 二、土地流转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我县是一个人多地少和农业人口比重大的农业县,农村土地不仅是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政府工作各部门必须对农村土地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把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加强我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重点要从宣传、规范、完善、解决四个方面来抓。一是要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增强干部群众法

律意识。《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以来,我们就把宣传贯彻这部法律作为农村土地工作的一件大事,积极组织编印《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汇编》,免费发放到千家万户;二是要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三是要完善土地承包流转程序,维护农户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做到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规范土地流转手续,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要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活动。 (二)多种方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户通过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委托流转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人员等单位或个人通过接包、租赁、入股、委托经营等形式连片经营农户流转的土地,开展土地规模经营。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进行农业合作生产。在土地仍是农民收入主要来源,土地流转基本条件不够具备的地区,要围绕当地主导产

现代农业体系

构建三大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 ?字号 ? ? ? 评论邮件纠错 2016-05-19 08:21:00来源:中国粮食信息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两会期间参加吉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推进农业现代化,要突出抓好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三个重点。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进一步强调,要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的重要讲话,明确了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任务,为新时期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路径。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认真落实,把构建“三大体系”作为“十三五”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抓手,加快建成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一、构建三大体系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抓手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是稳民心、安天下的战略产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农业现代化,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201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6%,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3%,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超过52%,农业物质装备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十二五” 农业发展实现了“保供增收”两大目标,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的“十二连增”,农民收入增幅连续6年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农业形势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农业还是现代化建设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我国农业产业大而不强,农产品(000061,股吧)多而不优,一二三产融合不深;农业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现代设施装备应用不足,科技支撑能力仍然不强;农业经营规模偏小、主体素质偏低,千家万户的小农户生产经营方式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竞争要求,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亟待提高。“十三五”农业现代化要取得明显进展、实现更大提升,任务十分艰巨。 破解这些难题,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产业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的有机统一,重点解决农业资源要素配置和农产品供给效率问题,是现代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显著标志。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就是要通过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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