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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发展与协调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发展与协调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发展与协调

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意义

(一)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是保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全面提高依法监察、依法行政水平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各级监察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履行监察职能,坚持依法监察,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监察权力行使的要求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监察机关对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与行政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重视不够,对这些法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认识不足;有的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认为这些法律的实施与监察机关的关系不大,没有认真学习研究;有的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不能依法办事,出现了一些超越职权、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影响了监察机关的形象。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一个重要立法目的,就是要着力防止和纠正违法及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就是要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它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利于监察机关改进工作,提高依法监察的能力。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关,是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地位要求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很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因此,各级监察机关在监督其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必须模范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严格依照包括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在内的法律法规行使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严格依法办案,依法监察

(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通过学习,切实掌握这些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深刻认识贯彻实施上述法律对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性,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监察的自觉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同志要带头学好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对照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从信访、检查、执法监察、纠风、审理、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案件处理等办案环节入手,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工作。

(三)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监察的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案件检查、信访、纠风、执法监察、监察综合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规定的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涉案款物处理办法》规定处理涉案款物,加强对涉案款物处理工作的内部监督和审核把关,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纠正超越职权、不依法履行职责等行为,避免或减少因不依法行政、不依法监察而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失利或败诉等事件发生。

(四)各级监察机关制定的各项规定都必须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监察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监察机关的规定(监察部的规章除外)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自治区各级监察机关应防止发生此类问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一)要依法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工作,严格信访登记办理程序,及时依法处理行政复议申请事项。对申请人依法提出的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监察机关要及时登记、归口处理。要防止将行政复议申请作为一般申诉信件处理,避免因贻误办案时限、使监察机关陷入被动的情况。

(二)各级监察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不服监察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申请的行政复议应由本机关受理的案件,要依法定程序和时限予以办理,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三)各级监察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要依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受行政复议审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不得

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要依法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

(四)各级监察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要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要依法履行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

(五)要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和联系,保证每个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质量,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要严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纪律,严肃处理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搞好保障。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确定由各级案件审理部门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编制和人员上予以保证。按照行政复议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国发[1999]10号)的要求,要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和工作条件,确保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指导,强化监督。上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监察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面了解和掌握本级和下级监察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应诉通知以及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情况。各盟市监察局对本地区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情况,要在被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收到行政应诉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报告自治区监察厅(径送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案件审理室)。自治区监察厅将适时对全区监察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监察机关要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同志要亲自关注和解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加强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各级案件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察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事机构的职责,其他部门特别是案件检查、信访、纠风、执法监察、监察综合等部门也都要负起责任,共同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努力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监察的能力和水平。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6年08月22日实施日期:2006年08月22日

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总结

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总结 篇一:XX年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总结 XX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工作总结 法制办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同志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XX年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复议案件审理工作 (一)前6个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7件。其中立案受理的案件38件,已审结22件,纠错率比较高。(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2件;作出撤销决定的5件;因被申请人自行撤销、申请人撤回申请、和解协调结案等作出终止决定的15件);正在审理或中止的16件(中止3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5件;作告知处理的6件;通知补正未补正的8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总之,凡是符合条件的,积极予以受理。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申请数量有所上升。 二、应诉案件代理工作 1-6月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3件。其中一审案2件、二审案11件(睢县征地批复案、修武10名村民不服驳回复议申请一审案)。全力以赴做好一、二审13件案件的应诉工作和与法院的联系工作。法院已作出一审、二审判决或裁定的13件,胜诉率100%。案件审结后注意向省政府写出专题

结案报告。 与去年同期相比,应诉案件略有增加。 按照行政复议报告制度的要求,对XX年度的省本级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分别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报告,李克常务副省长作了重要批示,鼓励我办继续努力,取得新的成绩。 三、制度建设 以下6项制度已经办领导批准执行: (一)行政复议申请接待制度; (二)案件定期统计及分析报告制度; (三)行政复议案件卷宗管理制度; (四)行政复议案件质证规则; (五)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 (六)行政复议调查程序规则。 除此而外,实行了周例会制度和行政复议接待值班制度。 四、行政复议指导 (一)按照办领导的指示,为努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起草了《行政复议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推动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与区别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与区别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两个基本的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二者在为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救济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考查也是历年来常识部分的重中之重。为此,考生出了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制度外,还需要理清制度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问题,更应熟练掌握。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共同点 (1)都是因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 (2)都是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直接目的; (3)都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核心;以独立行使职权为保障;复议或诉讼均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4)都不适用调解。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我国法律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复议选择型(二)即由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在选择了行政复议之后如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提起行政诉讼。我国绝大多数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 考生需要注意复议结束后应如何起诉的问题,这主要分为四种情形: (1)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告原机关; (2)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告复议机关; (3)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既可以告复议机关,也可以告原机关; (4)复议机关不予答复的,既可以告复议机关,也可以告原机关。 (二)复议前置型 即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行政相对人必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如不服复议决定,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适用于:有关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的行政裁决;有关纳税数额争议的行政征收

考生仍需注意复议结束后应如何起诉的问题,这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告原机关; (2)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告复议机关; (3)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只能告复议机关; (4)复议机关不予答复的,只能告复议机关。 (三)行政复议为终局裁决 这主要有两种情形: (1)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在复议和诉讼两者之间作出选择。选择了行政复议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如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都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律处罚,对处罚不服,可选择行政复议,也可选择行政诉讼,若选择行政复议,复议裁决则为终局裁决,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规定只能复议,复议裁决就是终局裁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商标法》就规定,对申请注册商标中的行政争议,商标评审委员会有终局裁决权。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一般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受理范围不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件。而复议机关所受理的则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也可以有行政不当案件。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4)审查力度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5)审理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公开开庭审理。行政复议基本上实行一级复议,以书面复议为原则。较之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比较简便、灵活。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历年司法考试的核心考点,因为这二者在很多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xx镇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总出发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农村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的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快速发展。 xx镇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为基础,以政务、村务公开为契机,努力开创依法治乡工作的新局面,整体推动全乡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下面将我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镇政府镇长负总责。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镇司法所所长、镇计生办主任、派出所所长、镇国土所所长、林业站站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设在镇司法所,按职责分工负责承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镇行政执法联络员由冯炳坤同志担任。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各执法干部的执法水平。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都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才予以办理。 三、把好法律关。严格执行各项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镇各执法部门把好法律、法规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及时备案。 四、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森林

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纪律处分规定、统计法、严格执行,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 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经常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改进工作结合起来。要主动争取上级督察部门的检查指导与监督。在推行工作过程中,涉及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等法律法规依据问题,由镇司法所、监察室为主指导协调。

青州市行政应诉办法

青州市行政应诉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为,明确行政应诉责任主体,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应诉,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后,依法参加的行政诉讼活动。 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和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改进行政执法状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四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区域、本系统行政应诉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为行政应诉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工作,及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市政府办公室接收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法律文书后,根据“谁负责、谁应诉”的 1

原则,确定应诉承办责任单位,报市政府领导阅示的同时批转应诉承办责任单位和市政府法制局: (一)涉及行政复议决定的,应诉承办责任单位为市政府法制局; (二)涉及土地纠纷的,应诉承办责任单位为国土部门; (三)涉及行政协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的,应诉承办责任单位为协议、赔偿、补偿的具体承办部门。 对应诉承办责任单位不明确的,由市政府法制局确定应诉承办责任单位。 第六条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应诉承办责任单位应当草拟答辩状,整理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提出委托代理人和出庭应诉人员名单,在收到应诉通知书10日内,报市政府法制局审核,并在法定答辩期限内送交人民法院。 第七条市政府工作部门以自己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由该部门法制机构或承担法制职能的机构组织相应内设机构或者下级业务承办机构承担具体应诉工作。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作为共同被告的,应当以牵头部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 第八条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由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应诉。 第九条行政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 2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汇报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汇报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汇报 今天,省、市政府法制办一行来扶余就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调研,我代表县政府对各位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下面,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的通知要求,把扶余县三年来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十分重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层级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复议职责,促进了依法行政。特别是随着《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涉及领域日益多样化,办案质量稳步提高,复议权威逐步确立,社会影响面不断扩大。20xx年,我县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9件;20xx年收到复议申请13件,受理了11件;20xx年1-5月份,收到复议申请4件,受理了4件;20xx年我县各级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共参与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0件,20xx 年26件,20xx年1—5月份14件。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9件,未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51件;经法院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为10件,被法院撤销的这10件,都是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年来,我们通过行政复议工作纠正了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一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规范了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申请人的信赖和称赞,得到了被申请人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主要做法: (一)加大宣传,营造复议工作氛围 我们在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中感到,很多群众甚至包括不少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制度还很不了解,要想尽快打开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局面,就要在宣传上下大功夫,花大气力。为此,我们把宣传工作做为拓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是注重发挥领导学法的示范效应。几年来,每年4月29日,《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县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都要发表电视讲话,宣传《行政复议法》。同时县委中心学习组还将《行政复议法》列为领导干部学法内容,通过领导带头学习来带动全社会学好用好这部法律。 二是经常开展社会性常规法律宣传。我们感到,单靠一两次宣传活动是远远不够的,更多的要靠一定时期内的反复宣传。三年来,我们年年将《行政复议法》列为全县公民的普法内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渠道,广泛宣讲行政复议基本知识,做到了让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了解和运用这部法律。 三是突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部分行政管理相对人想申请行政复议,又担心费用问题的心理,我们有针对性地讲解行政复议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的法律规定,消除申请人的担心。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部分执法单位执法不规范甚至违法的情形,我们认真进行了分析整改,在执法人员培训班上以案说法,增强了宣传工作的现实针对性。 四是硬化宣传措施。为使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我县实行行政复

法制办公室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重点

法制办公室2016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下 步工作重点 2016年第一季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大力帮助、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昭政发〔2016〕49号)为工作主线,以“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规范制度建设、积极深化执法监督、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及时部署09年工作。 2016年第一季度,我办继续把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作为全市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办实际,认真研究拟定了2016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布置和分工,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时间要求,确保全市法制工作有序推进。 (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认真做好行

政复议工作。一是第一季度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办结2016年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二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接访事项由专人进行逐件登记,对属于行政复议受理案件范围的,积极受理并办理,对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案件范围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疏导工作;三是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对复议案件举行公开听证,让双方当事人当庭质证,使复议监督真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四是积极组织调解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降低复议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强化网站管理,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一是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充实完善我办及工作人员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等事项,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强网站建设,修订完成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目录》,并根据公众需求,增设信息子目录,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信息,做到内容详细,及时更新,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截止目前共发布信息33条;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

附件1 《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 最新修改内容 1、行政复议案件信息案件录入时来件处理方式更改为必填项; 2、应诉案件登记项目中“上诉人”增设“政府机关”项; 3、案件信息中的“代理人”增加“公务员”一项; 4、初始化数据时增加了提示功能,确定“初始化”后,才会完成操作; 5、页面的案件信息修改为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显示; 6、系统增加“副省级”城市在处室设置时的级别问题; 7、在数据汇总界面,增加了按时间段随时数据汇总上报; 8、针对同一单位通过两台以上机器录入的案件信息,可通过“上报案件信息”导出数据包,汇总到一台机器上,进行上报。主要是针对有些单位通过不同的机器在录入案件信息后,无法进行数据汇总而新增的功能(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9、原汇总统计数据的纠错功能不强,不能给用户提示错误数据的具体位置,现增加提示“错误位置”;

10、在系统生成报表时如果数据填写错误时,增加了提示,以便纠正; 11、复议案件占比、同比分析所生成的列表中,新增加“排序功能、导出word”功能; 12、在手工录入报表界面修改为按照报表的顺序排列,并将原来三栏格式改为两栏格式; 13、报表数据上报时,在没有数据的时候,原为“0”的数据,已改为空白; 14、在报表查询中,新增了“报表删除”功能; 15、占比、同比分析中,应诉案件添加了“复议后应诉、未经复议情况”的总计项; 16、在案件查询中,新增了“案件是否超期”的查询条件; 17、系统新增了“产品自动升级”功能,在互联网的状态下,系统会自动进行升级,如果自动升级失败或网络不通时,在用户登录界面,会有升级失败的提示,用户应按照系统的提示来正确操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行政诉讼综合规定与解释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发文字号】鄂政办发[2016]6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01 【实施日期】2016.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鄂政办发〔2016〕6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各种利益

矛盾复杂多元,特别是随着全民法治意识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工作载体,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稳妥地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依法公正办案,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一)创新行政复议机制。以提高行政复议权威性、专业性和公信力为目标,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权,保障公平公正。已经开展整合行政复议职责试点的地方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运行;尚未开展试点的地方要抓住机遇,积极探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行政复议工作创新发展。 (二)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行政复

行政复议工作总结2篇

行政复议工作总结2篇 一、基本情况 xx年,我县十分重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层级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认真履 行复议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了行政复议工作。xx年以来,我县行政复议工作进 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涉及领域日 益 多样化,办案质量稳步提高,调解手段发挥重要作用,复议机关权威逐步确立, 社会影响面不断扩大。xx年,共收到复议申请26件,受理了24件不予受理2件;涉及公安、土地、安全生产、建设等方面,其中,已经办结24件其中维持3件调解解决21件。 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 我们在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中感到,很多群众甚至包括不少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 《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和行政复议制度还很不了解。为此我们 把宣传工作做为拓展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是注重发挥学法的示范效应。每年4月29日,《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纪念日,政府法制办都在县电视台进行法制宣传,宣传《行政复议法》。二是经常开 展社会性常规法律宣传。利用发放传单、电视、报刊、悬挂过街条幅等多种渠道, 广泛宣讲。三是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有针对性地讲解行政复议不收取申请人任何 费用的法律规定,消除申请人的担心。四是举办培训班。xx年4月11日,我们对全县8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培训和统一考试,收到 了较好效果。 (二)强化行政复议工作队伍 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工作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一是健全了行政复议领 导机制。xx年,县里加挂了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二是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案件 领导层层把关机制。行政复议决定,经过办案人员——分管副主任——主任——分管副县长这样一个工作流程,实行层层审查把关。三是领导重视和支持行政复 议工作。县领导定期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四是加强 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学习。对一些拿不准的问题,主动向上级业务部门请教。五是 县里提高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待遇,每人每月补贴60元津贴。六是充实了复议工作 人员。xx年县政府又分配一名公务员充实法制办公室,加强了法制办的业务实力。 (三)树立行政复议工作权威 我们在复议工作中,较好地体现了复议机关办案的公正性,树立了行政复议的权 威。

法制办工作总结4篇

法制办工作总结4篇 一、主要工作 (一)主动谋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抓好全市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对照国务院《决定》和省、南通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xx 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启依法办发〔xx〕2号),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 2.健全依法行政推进工作体制。会同依法治市办公室、编办等部门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将法治进程向基层进一步延伸,谋划在各市级机关、镇乡、园区和街道办设立法制工作机构,切实履行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的法律服务职能。 3.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机构改革中涉及部门和人员调整实际工

作需要,拟草了《关于调整启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启政办发[xx]66号),该文件已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发文,以进一步指导充实市政府各部门加强和调整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构,为全市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4.改革创新依法行政考核方式。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同意,出台了《xx 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启依法办发[xx]3号),对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委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xx年度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考评效果,我们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部门的法定职责的实际履行紧密结合,改变以往年终集中考核的做法,按季度考核。考核重点是通过各种监管途径发现、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软环境,服从和服务业沿江沿海战略开发。 5.全面启动依法行政先进示范创建工作。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同意,

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依法行政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启依法办发[xx]4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塑造行政执法单位以及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监督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上半年,我办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启政法传[xx]1号),对23个执法部门75份卷宗进行了评查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及时反馈,要求问题单位按时整改。市依法办下发了评查通报(启依法办发[xx]1号)。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 2.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出台的1件规范性文件,上报南通市政府和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转发了《南通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启

行政复议应诉情况通报

行政复议应诉情况通报 篇一:2014年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总结 2014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工作总结 法制办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同志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复议案件审理工作 (一)前6个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7件。其中立案受理的案件38件,已审结22件,纠错率比较高。(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2件;作出撤销决定的5件;因被申请人自行撤销、申请人撤回申请、和解协调结案等作出终止决定的15件);正在审理或中止的16件(中止3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5件;作告知处理的6件;通知补正未补正的8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总之,凡是符

合条件的,积极予以受理。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申请数量有所上升。 二、应诉案件代理工作 1-6月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3件。其中一审案2件、二审案11件(睢县征地批复案、修武10名村民不服驳回复议申请一审案)。全力以赴做好一、二审13件案件的应诉工作和与法院的联系工作。法院已作出一审、二审判决或裁定的13件,胜诉率100%。案件审结后注意向省政府写出专题结案报告。 与去年同期相比,应诉案件略有增加。 按照行政复议报告制度的要求,对2007年度的省本级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分别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报告,李克常务副省长作了重要批示,鼓励我办继续努力,取得新的成绩。 三、制度建设 以下6项制度已经办领导批准执行: (一)行政复议申请接待制度; (二)案件定期统计及分析报告制

度; (三)行政复议案件卷宗管理制度; (四)行政复议案件质证规则; (五)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 (六)行政复议调查程序规则。 除此而外,实行了周例会制度和行政复议接待值班制度。 四、行政复议指导 (一)按照办领导的指示,为努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起草了《行政复议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推动全省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深入分析2007年度全省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数量下降的原因,上报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国务院法制办信息网转发了我省的上述分析报告。 (三)协助完成国法办部署的行政复议统计信息制度软件推行工作,全省已普遍实行新的行政复议统计信息制度。 (四)会同省人事厅对推荐评选全

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20xx年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20XX年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XX年工作总结 根据XX要求,现将我局XX年行政复议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受理、办理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XX)要求,我局采取措施,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据统计,XX年1-11月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并作出行政不予受理决定。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件,经过认真研究案情,准备证据材料、答辩状,并进行了现场的抗辨,其中1件胜诉,1件一审败诉,1件正在审理中。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环节,摆在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同时,建立法制机构,配备专职复议人员4名,进一步落实了人员机构和领

导责任,为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打下了坚实基础。 积极创新,完善复议制度建设 为确保办案质量,按照《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行政复议受理、办理进行规范并制作了行政复议流程图。 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一是健全了行政复议审批机制。复议案件统一受理后,由案件经办人提出意见,交由法制监察主管审查,提交主管副局长审批。二是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案件领导层层把关机制。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要经过案件经办人—法制监察主管—主管副局长—局长这样一个工作流程,实行行政复议三级审查制度,领导层层审查把关。三是重大案件合议制。对重大、疑难案件由经办人员提出意见,并经主管领导批示后,由法制监察主管召集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集体研究,保证行政复议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四是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对案情疑难、复杂,通过书面审查难以查清的案件,召开复议听证会,组织复议案件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当面质证、相互辩论等形式审理复议案件,及时解决争议。五是建立了行政执法评议责任制。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作为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考核结果纳

行政工作计划依法行政的工作计划_0999文档

2020 行政工作计划依法行政的工作计 划_0999文档 EDUCATION WORD

行政工作计划依法行政的工作计划_0999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教育,就是实现上述社会功能的最重要的一个独立出来的过程。其目的,就是把之前无数个人有价值的观察、体验、思考中的精华,以浓缩、系统化、易于理解记忆掌握的方式,传递给当下的无数个人,让个人从中获益,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也支撑整个社会的运作和发展。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重点是对违法设定许可、变相设定许可、增设许可条件的文件进行清理,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基层质监部门管理更便捷有效的职责事项及时下放,对省局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落实。 继续推进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重点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规范各类审批主体,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合理下放行政许可权限,适时更新网上行政许可公示信息,优化行政许可流程,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推动网上受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结合行政执法实践,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充分利用案审会工作平台,加强与稽查机构、业务机构的沟通交流,深

入研究行政执法中的复杂法律和业务问题,不断在重大问题上协调一致,力争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理,推进全市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行政应诉。及时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下级部门依法行政,树立质监部门公正廉明的良好形象。承办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事宜,参与办理其他针对本单位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答复工作,及时为相关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统计分析研究,针对复议诉讼中暴露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引导全市系统依法行政。 继续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其他专项检查活动,并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等行政救济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普法教育、法制研究工作的成效等纳入对市局的监督范围,落实法律责任,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法治质监建设。 制定《行政应诉规则》和《行政案卷管理办法》,提高应诉效能,规范案卷管理。完善信息公开、产品质量申诉、行政应诉、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确保正确高效履行职责。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 案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复议应诉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也是行政机关依法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有效实施行政救济的重要法律制度。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县政府各部门行政首长要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要亲自听取汇报、研究案情、审查把关,对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复议案件,要亲自督办和处理,亲自听取申请人的诉求,必要时召集和主持听证会。 (二)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承担。对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县政府法制办讨论后,向县政府负责同志汇报,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行政复议决定书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对维持的行政复议案件,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签;其他的行政复议文书,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审签。县政府法制办要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

提高案件的审理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要认真研究行政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探索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机制,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县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由该部门法制工作机构承担。行政复议决定应经本部门负责同志集体研究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首长审签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其他行政复议文书,由分管负责同志审签。 (四)以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案件,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承办。对于一般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答复书由县政府法制办研究拟定,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签;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书,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签。 (五)以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工作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案件,该乡镇(园区)、部门或组织的分管负责同志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行政复议申请书,听取有关行政执法情况的汇报,研究起草答复书。行政首长和授权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应召集办公会集体讨论案情,审签行政复议答复书。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变更的,行政首长要按行政复议决定抓好落实,及时向复议机关反馈落实情况。 二、切实加强行政案件应诉工作 行政机关参加行政诉讼、执行生效的裁判文书,是维护法律尊严、接受司法监督的体现,也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职责。

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市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行政复议水平,切实促进行政争议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初现成效。现对照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方案》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认真自查,报告如下: 一、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 (一)受理工作规范化。一是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规范化。市级各行政部门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格式文书进行了清理,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均主动在行政文书中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了行政复议权利、期限及复议机关。二是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行政复议接待工作,有行政复议听证室、审理室、档案室;在行政复议科外墙张贴行政复议指南和办案流程图、在室内张贴办公接待制度;在行政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大厅设置了行政复议收件窗口,代收行政复议申请。三是受理环节规范化。法制办指定了专人负责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严格依法受

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率达100%;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行政复议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并设置了专门的行政复议申请平台,提供了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按照《行政复议法》等26、27条,建有转送制度。四是行政复议与信访联系规范化。联合市信访局发布了《荆州市信访与行政复议工作联系规则》(试行),建立健全了市本级行政复议与信访协调配合机制,完善了信访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的互转机制;与信访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复议、信访案件情况。五是对不予受理行为监督规范化。凡是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均向当事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对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是否超过申请时效予以先受理,依法受理率达100%。 (二)审理工作规范化。一是答复书规范化。本级政府所有案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作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当事人均按照法律期限和要求提交了答复和证据材料,答复内容具有针对性。二是审理方式规范化。我办明确了4名工作人员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三是调查取证规范化。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加强了实地调查取证和集体讨论,调查取证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单位负责人配合。四是办案时限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案件受理、转送、审理、执行等环节的办案时限规定,所办案件均有合议或审议记录,行政复议案件按时办结率达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的汇报

---------------------------------------------------------------范文最新推荐------------------------------------------------------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的汇报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的汇报 今天,省、市政府法制办一行来扶余就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调研,我代表县政府对各位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下面,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的通知要求,把扶余县三年来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十分重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层级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复议职责,促进了依法行政。特别是随着《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涉及领域日益多样化,办案质量稳步提高,复议权威逐步确立,社会影响面不断扩大。20xx年,我县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9件;20xx年收到复议申请13件,受理了11件;20xx年1-5月份,收到复议申请4件,受理了4件;20xx年我县各级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共参与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0件,20xx年26件,20xx年1—5月份14件。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9件,未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51件;经法院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为10件,被法院撤销的这10件,都是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年来,我们通过行政复议工作纠正了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一 1 / 20

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规范了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申请人的信赖和称赞,得到了被申请人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主要做法: (一)加大宣传,营造复议工作氛围 我们在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中感到,很多群众甚至包括不少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制度还很不了解,要想尽快打开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局面,就要在宣传上下大功夫,花大气力。为此,我们把宣传工作做为拓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是注重发挥领导学法的示范效应。几年来,每年4月29日,《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县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都要发表电视讲话,宣传《行政复议法》。同时县委中心学习组还将《行政复议法》列为领导干部学法内容,通过领导带头学习来带动全社会学好用好这部法律。 二是经常开展社会性常规法律宣传。我们感到,单靠一两次宣传活动是远远不够的,更多的要靠一定时期内的反复宣传。三年来,我们年年将《行政复议法》列为全县公民的普法内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渠道,广泛宣讲行政复议基本知识,做到了让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了解和运用这部法律。 三是突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部分行政管理相对人想申请行政复议,又担心费用问题的心理,我们有针对性地讲解行政复议不收取申请人

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在省办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工作中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原则,通过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使得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履行监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一年来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应诉情况 XX年,全市各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26件,其中受理415件;全年应结复议案件454件(包括上期结转39件),已审理结案362件,审结率为80%。已审结案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27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57件,调解和解结案5件,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的27件,其他结案的46件。XX年,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政府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市、县两级政府出庭应诉的案件共计130件(包括上年结转的26件),其中市本级今年新收出庭应诉案件15件,各县区新收出庭应诉案件99件;全市已结的应诉案件123件。在本年度新发生的应诉案件中(114件),经过行政复议后,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75件,当事人未经过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39件。从应诉审结案件的结果看,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51件,撤

销16件,原告主动撤诉的7件,其它方式结案的49件。 (二)巩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 湘政办发(XX)105号《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意见》),按照省办部署于XX年12月基本完成。但我们克服应付工作的思想,坚持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贯彻复议应诉工作的始终,为此,我们在今年的复议应诉工作中仍积极按《省意见》规范其工作,到县区办案中随时检查其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帮助解决。同时,我办积极督促各县区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的统计工作,针对各县区法制办在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目前各县区的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行政复议工作高标高质地开展,每个县区都开展了复议工作。 (三)积极做好行政来信来访工作 今年以来,我办共接待来信来访240件次,接待来访人员1500位。对来信来访人员的诉求积极耐心听取意见、热情解疑释难,正确引导诉求渠道,使每一个来信来访人员都能做到带着问题来,带着笑脸归。为化解社会矛盾和行政争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积极参加市信访复核复查工作 今年以来,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派人参加市信访复核复查工作。今年共参加市复核复查案件60

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

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8号 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 《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已于2016年12月1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6年第七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周生贤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 第一条为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或者行政应诉案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重大、复杂的环境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制度。集体审议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主持,有关业务机构负责人参加。 第四条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组织审查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审查建议,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转送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六)对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及本办法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七)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八)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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