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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教育部政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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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教育部政策文档

Policy document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in 2020

2020年国家教育部政策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教育是人们十分关注的话题,下面小泰为大家搜集的一

篇“20xx年国家教育部最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

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高考加分项目历史上最大幅度缩减,分数更重要了。

教育部文件规定: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中

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

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

项目——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

高考加分资格;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在高中阶段获

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取消思

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在高中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以上加分占历年高考加分项目的54.55%。加分项目的大幅度缩减,预示着高考文化课分数的含金量明显提升,在分数面前更加客观、公正,说明高考分数比以往更加关键和重要。闻风认为,这就要求学生在课程学习中更加全面,在学科的知识点上更需重视细节的精准。同时,这也导向似地暗喻原来抓课外的各种竞赛、获得各种证书、评选各项荣誉称号都不好使了,家长别再在这些方面浪费精力和时间了,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课内的学习、夯实基础、精准提高、搏取高分。当然,课内没学好或想更好,在课外再加码另当别论。

2.得语文者得高考,语文在20xx年的基础教育中、在高考中、在中考中第一重要。

高考改革后,三门统考课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外语

可以多次参考,取最高分计入高考总分,就高考总分的区分度来讲大大降低;数学在今后的命题中要大幅度降低难度,区分

度也会较大下降,只有语文的广度、难度提升,因此语文在高考总分中区分度会最大,最容易拉开学生档次。说得语文者得

高考一点都不过分!闻风认为语文的提高需要长期积累,小学

不抓,中高考就会后悔,到时候想抓也来不及。未来语文的地位就像原来小升初中奥数的决定性作用一样,而比奥数更能一锤定音。得语文者得高考,得阅读者得语文。阅读习惯将成为学生小学入学前后第一重要的习惯,并将一直持续下去!据了解,20xx年北京中考语文可能会从120分提高到150分,没

有考试大纲,考试难度明显增加。

3.幼升小、小升初、中考择区、择校重要,择班同样更重要了。

教改前,择区、择校最主要的是获得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教改后择班的重要性会被进一步强化。教改后小学、初中弱校、强校间的差异被生源升学的最大化均等性所弱化,趋同性变得越来越明显。高考考试制度变为“3+3”、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自主招生四者的结合。

其中最重要的3+3和学业水平考试这两项,反映在教学

中必然的唯一选择是:不久xxx中学校都将展开“分层教学”和“走班制”教学,这就会出现“同班不同学”的现象,因此,未来一个学生进了任何中学除了获得这所学校的名头外,要想得到更大的好处关键在班级的选择上,而班级的选择虽然是自由的但却是完全按照分数进行的,不同分数的班讲课的难度、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39号文)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 安监总厅安键[2014]39号 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机构) 从业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坚持遵纪守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并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强化社会责任,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三)坚持诚实守信原则,确保技术结论科学、客观、真实,对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四)坚持优质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信誉,落实行业自律的要求; (六)坚持廉洁从业,恪守职业道德,承担保密义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开展采样、检测活动时,每个检测项目应由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和复核人)完成。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组中应包含相应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卫生工程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和检测人员(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经验。 第四条技术服务机构应积极主动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确保每年取得一定数量的评价、检测服务业绩,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制度,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15日内将有关信息在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网上公开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臵及联系人;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年改革开放以来重要的学前教育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年改革开放以来重要的学前教育法规和政策性 文件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1978年以来有关学前教育的法规文件 1.1978年10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 2.197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中发【1979】73号) 3.1979年11月,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4.1980年10月,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通知 5.198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6.1983年9月,教育部关于印发《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的通知【83】(教初字011号) 7.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8.1985年5月,教育部关于颁布《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的通知 9.1986年5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教委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的通知。 10.1986年6月,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意见 11.1986年10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幼儿园教师考核的补充意见 12.198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的通知 13.1987年3月,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劳人编【1987】32号)

14.198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 15.1988年10月,国家教委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几个问题的通知 16.1988年10月,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办好职业高中幼师专业的意见 17.1989年6月,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 18.1989年8月,幼儿园管理条例 19.1989年12月,国家教委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 20.1991年5月,国家教委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21.199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2.1992年2月,国务院关于下达《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23.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4.1993年2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25.1994年7月,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26.1995年1月,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方案 27.199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8.1995年10月,国家教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期末复习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期 末复习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期末复习 一、简答题 1、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的关系。 教育法规:是指狭义上的作为某一种教育法律,是由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所指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低于宪法。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教育法规有关教育方面的法令,条例,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所以,我认为教育法律、法规往往是把行之有效的教育政策规范化,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 【联系: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是将教育政策具体化。 区别:教育法律、法规是任何政党或集团组织无论执政与否,都可制定的,而教育法律只有统治阶级才能制定。实施的手段不同,政策是通过学习,教育实施的,而法律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实施的。】 2、我国的教育法律有哪些。 学前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儿童权利公约》 百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3、我国学前教育的行政法规有哪些 《幼儿园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 4、《幼儿园工作规程》颁布的意义。 (1)《规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是我国幼儿园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里程碑。 (2)《规程》向全社会宣传什么样的学前教育是真正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5、《纲要》中教师如何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1)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 (2)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时机,积极引导。

幼儿教育政策和法规

政策与法规 名词:依法治教:就是依照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来实施、管理和发展教育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是指对相同调整内容(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或要素划分)的教育法,按效力等级划分形成的纵向体系。教育法的横向结构:是指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或社会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不同,划分出若干处于同一层级的部门法,形成教育法调整的横向覆盖面。义务性规范:指其“行为准则”要素具有实际作为(或不作为)命令的性质,规定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某种条件和情况出现时,必须做出或者不准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法。授权性规范:指其“行为准则”要素中具有许可、免除、保障的性质,规定法律关系参加者在某种条件和情况出现时,有权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强制性规范:指规定法律关系参加者在某种条件和情况出现时,必须做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的规范,它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具体,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加以变更或违反,一般表现为禁止和命令的两种形式。任意性规范:指法律关系参加者可以为一定行为的规范,它对权利与义务的具体内容一般不作具体规定,允许法律关系参加者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但是在当事人经过协商确定了权利义务以后,这种权利义务就受罚的保护。制裁性规范:规定对法律关系参加者做出违反“行为准则”的有过错的行为进行制裁的规范。奖励性规范:指规定对法律关系参加者做出特别有益于社会的“行为准则”时给与奖励的规范。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构成行政违法而应当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民事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机构在实施教育活动中与国家行政机关发生的关系。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教育机构与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事业法人:是指从事经济活动以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满足群众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为目的地各类社会组织,包括科学、文化、教育、卫生、艺术、体育等事业单位法人。安全区域:是指不会出危险、不会出事故、不会使幼儿身心受到威胁的区域。污染区:是指有粉尘污染、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音污染的区域。危险区:通常是指危及人们健康与生命的区域。监护:法律上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 国家制定教育法:是指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创制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国家认可的教育法:是指国家机关通过一定的形式赋予某些早已存在的习惯、判例等以法的效力。教育法的实质:教育法所确定的行为规则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反映。并根据统治阶级的利益标准和价值观念来调整相应的教育关系。教育法的特点:是指教育法作为一种专门的法律与其他的法律相比,具有的自身的特点。1)主题的多样性2)使用范围的广泛性①教育对象的广泛性②教育法调整范围的广泛性。3)法律关系的复杂性4)法律后果的特殊性。教育 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 关为实施、管理教育事业,根据 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规范性 文件。地方性教育法规:是指由 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规范 性文件。法定条件是指:教育法 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情况。行为 准则是指:教育法律规范中指明 的行为规则的基本要求。法律后 果是指:在某种条件或情况出现 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做出或没 有做出“行为准则”要求的某种 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时,应承 担的法律后果,即对违反改法律 规范的行为给予何种处置。形式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刑事 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 法律后果。体罚幼儿情节严重是 指:体罚幼儿的手段恶劣,或者 致幼儿重伤等情况。精神环境指 的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环境。幼 儿园的收入是指其开展保育教 育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 还性资金财政补助收入即幼儿 园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 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地方教育 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 革经费上级补助收入即幼儿园 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 非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即幼 儿园开展保育、教育及其辅助活 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幼儿家 长缴纳的入园学杂费、全托儿童 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家长 收取的其他费用等经营收入,即 幼儿园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取得的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 入,即幼儿园附属独立核算的校 办产业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 入幼儿园的支出是指其为开展 保育、教育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 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事业支出即幼儿园开展保育、教 育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 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 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 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建设性支出,即幼儿园用于建筑 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 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 筑设施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即 幼儿园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 生的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即幼儿园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 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 支出幼儿园的专用基金,是指其 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 用途的资金国有资产即政府投 入的资产非国有资产即非政府 投入的资产自有资产既由幼儿 园形成的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一 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 但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 资产对外投资,指的是利用货币 资金、事物、无形资产向校办企 业、勤工俭学项目和其他单位的 投资法律上的幼儿教师权利:指 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可以为或不 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教师 培养:指专门教育机构,为各级 各类学校教师的补充更新而进 行的一种专业性的学历教育。教 师培训:指专门教育机构,为提 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而进行的一种继续教育。保育 员:是指在幼儿园里主要负责幼 儿的卫生保健、生活管理的人 员。法律上的教师权利:是指教 师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由教育 法赋予的权利。是国家对教师在 教育活动中可以为或不为一定 行为的许可与保障。国家教师制 度是指一国以法律设定和推行 的教师制度的总称。通常由教师 资格或许可制度、职务或职称制 度、任用制度、培训进修制度和 奖惩制度组成。教师资格制度是 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 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 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 的最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 工作的前提条件,符合这种条件 的人,才允许成为教师。教师资 格分类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 师资格、初级中等学校教师资 格、高级中等学校教师资格、学 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教师申诉制度:是教 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伤害,依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法律规定 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 的制度。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 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的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他是同志阶级意志在教育方面 的体现。教育法的表现形式:是 指教育法的创立方式,即法是有 何种国家机关、通过何种方式创 立的,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的形 式。教育法的表现形式又称教育 法的形式渊源。教育基本法律: 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教育内 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 则,也可以说是“教育的宪法” 或教育法规体系中的“母法”。 教育单行法律:是指根据宪法和 教育基本法原则制定的调整某 类教育或教育的某一具体部分 关系的教育法律。教育法的体 系:是指教育法作为一个独立的 法律部门,根据法学原理,按照 一定的原则组成一个相互协调、 完整统一的整体,即教育的法律 体系。教育法律规范:每一部具 体的教育法都是若干个行为规 则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组成教 育法行为规则有机整体的单个 行为规则,就是一个具体的教育 法律规范,它是组成教育法的基 本细胞。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 是指构成教育法律规范内容的 各个组成部分及相应关系。狭义 的法律责任:试指法律关系主体 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 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教育机构的 章程:是指为保证本机构正常运 行,主要就办园宗旨、内部管理 体制及财务活动等重大的、基本 的问题,做出全面规范而形成的 自律性基本文件。办学登记注 册:是指主管部门对申请者提交 的申请设立教育机构的报告,应 当进行审核。幼儿园的权利:是指 其在教育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 利,即幼儿园在教育活动中能够 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并要求 相对人相应做出或不做出一定 行为的许可和保障,为教育法所 确认、设定和保护。园长负责制: 它是以园长责任和职权为主要 内容的园内管理体制之一,它包 括上级领导、园长负责、党支部 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教职工民 主参与管理四个部分,目的是建 立起统一的高效率的园内指挥 系统。幼儿园内部规章制度:就 是幼儿园内部的管理规则,是幼 儿园全体教职工在园内必须掌 握和遵循的具体规则。幼儿园内 部管理规章制度:是幼儿园依据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主管行政 部门批准的章程在其办学自主 权范围内制定的内部管理规范 的总和。保育:狭义的理解,保 育就是对幼儿身体的保护和养 育。广义的理解,保育是对幼儿 身体的保护,对幼儿各种心理过 程发展的促进和培养。教师的义 务:是指教师依照《教育法》、 《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 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活 动中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 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教师资 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 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是公民 或的教师工作前提条件,符合这 种条件的人,才允许成为教师。 国家教师制度:是指一国以法律 设定和推行的教师制度的总称。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 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教师职务制度:简单的说,就是国 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 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 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总称。 教师聘任制度:就是聘任双方在 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教育机构 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 学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聘请具 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 师职务的一项制度。幼儿园的结 余:是指其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 后的余额。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 独反应。职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结 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 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 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 金。奖教基金:是极受社会捐赠 等专门用于奖励教职工的无须 保留本金的资金。幼儿园资产: 是指其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 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资 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 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 外投资等。幼儿园事故:是指入园 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园组 织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 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 伤害事故。园外活动伤害:即由 幼儿园组织园外活动引起的伤 害。包括参观、游览庆祝活动中 管理组织不善,造成幼儿伤害。 法律救济: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 和途径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 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 获得法律上的补救。申诉制度: 通常是指公民在其合法权益受 到损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诉理 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 度。 简答: 1.实行依法治教是客观形势发 展的必然要求:①从总体上看, 实行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法制 建设的必然要求,似依法治国方 略在教育领域的体现②实行依 法治教是教育的地位和自身发 展的客观要求③实行依法治教, 是教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必然要求。4、在学习过程中 要注意处理好的三方面关系:① 注意处理好学习幼儿教育法规 的专门知识和学习一般的法律 知识的关系②注意处理好学习 幼儿教育法规基本知识和研究 教育法律规范的关系③注意处 理好学习幼儿教育法规基本知 识和有关案例的关系。2、教育 法的内涵:教育法是一种行为规 则②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 可的行为规则③教育法是以国 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④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的行 为规则⑤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在 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21我国已 经制定并公布实施的教育单行 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 教育法》23行政法规在名称上 有三种:①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 作作比较全面、系统规定的,称 “条例”②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 作作部分规定的,称“规定”③ 对某一行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 规定的,称“办法”。26教育 规章按制定发布机关分为:①由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 育规章,称部门教育规章,常用 的名称为:规定、办法、规程、 大纲、标准、定额等②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 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 政府制定的教育规章,称地方政 府教育规章或简称政府教育规 章。39、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 ①按照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 准则”的性质分为义务性规范和 授权性规范。②按照法律规范表 现的强制程序划分为强制性规 范和任意性规范③按照法律规 范指出的“法的后果”可分为制 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55、教 育法涉及的行政处罚有:①警告 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 法颁发、印制的学历证书、学位 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④撤销违 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⑤取消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 业证书的资格⑥撤销教师资格 ⑦停考、停止申请认定资格⑧责 令停止招生⑨吊销办学许可证 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行 政处罚。56、行政处分共有8种: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 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59、通常教育法律责任损害的事 实包括:①损害是已发生的、客 观存在的,将来的损害如果必然 发生,也视为已经发生的现实损 害②损害的权益是受教育法律 所保护的权益,是责任人侵犯了 教育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违反了 教育法律规定的义务所承担的 实际后果。60、幼儿园违反教育 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通 报批评、整顿、勒令停办停招、 取缔、吊销办园许可证,没收违 法所得。园长违反教育法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取消任职资格、行 政处分、罚款、刑事制裁等。教 师违反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撤销或取消教师资格、行政 处分或者解聘。4、为什么说幼 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 部分:①从幼儿教育担负的任务 看,幼儿园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 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 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 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②从幼儿 教育的对象看,它是对三岁以上 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教育,按 年龄划分,属于基础教育③从行 政管理体制上,正是由于以上两 个原因,幼儿教育属于基础教育 管理的范畴。6、幼儿园法律地 位公共性的特点主要表现在:① 教育机构法律地位是依据有行 政法性质的《法律法》确立的, 幼儿园的设立、变更、终止必须 向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②教 育机构以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 人才,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建设为目的③教育机构行使的 教育权,实质上属于国家教育权 的一部分。18、实施幼儿园登记 注册制度的意义:①实施登记注 册制度,有利于政府掌握本地区 幼儿教育的发展状况,实行宏观 调控,编制事业发展规划,促进 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②实施登 记注册制度,可促进幼儿园具备 必要的办园条件,保证办园质量 ③实施登记注册制度,还能促进 幼儿园领导管理体制的理顺,加 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管理。 23、教育机构的权利的三个基本 特征:①从教育机构自身说,它 是教育机构特有的、基本的教育 权,是教育机构成为教育法律关 系主体的前提,不享有教育权, 也就意味着在法律上不享有实 施教育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亦即 不成为教育机构②从教育机构 与国家机关的关系以及教育机 构所担负培养人才的任务角度, 教育机构的教育权在许多方面 是国家教育权的重要体现,在本 质上是一种公共权力③从教育 机构与受教育者的关系角度,教 育机构的教育权是在教育活动 中与教育对象的一种管理、教 育、教学的权利,是一种与民事 权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权利。 19、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法定原 则:①诸育互相渗透、有机结合 的原则②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 教原则③面向全体,坚持正面教 育原则④发挥各种教育手段交 互作用原则⑤幼儿活动主体性 原则⑥游戏为主,寓教于活动的 原则。6、幼儿教师享有的基本 权利:教育权、科学研究权、管 理幼儿权、获取保酬待遇权、民 主管理权。21、教师考核中工作 成绩主要包括:①工作量,诸如 教育教学工作量、兼职工作量、 其他工作量②教育教学效果,如 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方面的成 果,幼儿、其他教师对其工作反 映、评价等③教育效果,即是否 使学生体、智、德、美诸方面得 到全面发展④研究成绩,即在教 育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活动中 所取得的成果⑤论著成果等。 13、幼儿园收入包括:财政补助 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14、幼儿园支出包括: 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支 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7、 幼儿园国有资产的范围:①属国 家所有的土地②利用国家投资 兴建的园舍,幼儿、教职工住房 ③其他用国家投资购置的固定 资产④包括国拨的办园经费⑤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中,属 政府给予的优惠部分也属于国 有教育资源。21、行政复议的范 围主要包括:①对行政处罚不服 ②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③对 不作为违法,可以请求复议救济 ④对违法设定义务不服的⑤对 侵犯其经营自主权的,可以申请 复议⑥对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 权 教育法和教育政策有哪些重要 区别?(1)制定机关和约束力 不同(2)实施方式不同3)范 围和稳定程度不同(4)表现形 式不同2.教育法的特点是什 么?(1)主体的多样性2)适 用范围的广泛性(3)法律关系 的复杂性(4)法律后果的特殊 性3.教育法的法律责任与其他 社会责任相比,具有哪些特点? (1)必须有法律规范的规定(2) 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3)由 违法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承担 (4)由国家专门机关或国家授 权机关依法追究4.确定教育法 律责任主体的要件是什么?(1) 有损害事实(2)损害的行为必 须违法(3)行为人有过错(4)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 因果关系5.幼儿教育的任务是 什么?(1)促进幼儿身心和谐 发展(2)为幼儿家长工作和学 习提供便利(3)为提高基础教 育的质量打好基础6.幼儿园法 律地位的特点是什么?(1)公 共性的特点(2)公益性的特点 (3)多重性的特点7.在我国境 内设置幼儿园必须具有哪些条 件?(1)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 程(2)必须有合格的教师、保 育、义务人员(3)必须有符合 规定标准的保育教育场所及设 施、设备等(4)必须有必备的 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8. 幼儿园的基本义务有哪些?(1) 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 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保育教育 标准,保证保育教育质量(3) 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 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 幼儿监护人了解幼儿的发展状 况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 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 督 9.制定幼儿园内部管理规章制 度要遵循那些原则?(1)必须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学大纲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本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选修课。它是研究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的理论和应用的基础课程。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比较系统地掌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础知识,熟悉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树立依法治教的意识,培养分析、解决学前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和能力。 二、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衔接 学前教育法规与政策是一门理论和实践性都较强的课程。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要遵循学前教育学和幼儿园管理的基本原理,因此学习本课程的前修课程主要是学前教育学、幼儿园管理等。 三、本课程学习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达到三个基本目的: 1.初步掌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础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和提高严格执法、依法办园的意识; 2.比较系统地了解、掌握党和国家制定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能够比较准确地分析和理解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培养和增强执行政策、法规的能力;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分析学前教育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能够运用法律手段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机构的实际工作,维护学前教育机构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前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提高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 四、本课程学习方法 为系统掌握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基础知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学生自主学习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抓重点,牢固掌握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 (二)掌握好的学习方法,如比较法、案例分析法等,以加深对理论的理解。 (三)理论联系实际,重视理论的实际应用。 五、本课程教学方法 本课程理论性与实践性都较强,宜采用讲述、讨论与案例分析等教学方式。基本概念、

中国教育部承认的韩国四年制大学名单

360教育集团介绍中国教育部承认的韩国四年制大学名单: 韩国四年制大学(可授予学士及学士以上的学位) 1、私立加耶大学校KayaUniversity庆尚南道 2、私立嘉泉医科大学GachonUniversityofMedicineandScience仁川广域市 3、私立天主教大学TheCatholicUniversityofKorea首尔特别市 4、私立监理教神学大学校MethodistTheologicalUniversity首尔特别市 5、私立江南大学KangnamUniversity京畿道 6、国立江陵原州大学校Gangneung-WonjuNationalUniversity江原道 7、国立江原大学KangwonNationalUniversity江原道 8、私立建国大学KonkukUniversity首尔特别市 9、私立建东大学KundongUniversity庆尚北道(不推荐) 10、私立建阳大学KonyangUniversity忠庆南道 11、私立京畿大学KyonggiUniversity京畿道 12、私立庆南大学KyungnamUniversity庆尚南道 13、私立京东大学KyungdongUniversity江原道 14、国立庆北大学KyungpookNationalUniversity大邱广域市 15、私立庆北外国语大学KyungbukUniversityofForeignStudies大邱广域市 16、国立庆尚大学校GyeongsangNationalUniversity庆尚南道 17、私立庆星大学KyungsungUniversity釜山广域市 18、私立庆云大学KyungwoonUniversity庆尚北道 19、私立暻园大学KyungwonUniversity京畿道 20、国立京仁教育大学GyeonginNationalUniversityofEducation仁川广域市 21、私立庆一大学KyungilUniversity庆尚北道

国税发[2007]39号文

国务院 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发〔2007〕39号 成文日期:2007-12-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税收优惠过渡办法 企业按照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效力文件规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以下办法实施过渡: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实施过渡优惠政策的项目和范围按《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见附表)执行。 二、继续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文件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幼儿教育法律法规

幼儿教育法律法规 本节通过举要的形式,具体介绍两部教育法律、一部教育行政法规中规定的违法行为和由谁来追究这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帮助幼儿园园长增强守法意识和提高依法维护幼儿园权益的能力。 一、违反《教育法》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有关教育经费规定的法律责任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 行为分析:教育经费是教育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国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保障,是教师工资的主要来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不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本级人民政府的预算内容,向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核拨相应的教育经费。或者擅自调整更改教育预算支出。这种行为违反了《教育法》和《预算法》。 法律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参与教育经费预算核拨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教育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等。 执法机关及处理: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以下处理:

(1)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 (2)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不及时足额核拨教育经费,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拒绝、拖延执行同级政府限期核拨的要求等情况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经手、参与的直接负责人员,由主管部门或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适用《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对国营企业职工适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2.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

行为分析:这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管理、经手或其他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教育经费归个人或集体进行其他活动或非法活动等,克扣教育经费集体私分或为个人非法占有的,是贪污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将教育经费挪作他用,无论是公用还是私用,都属于挪用行为。挪用教育经费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属贪污罪。 法律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的行政部门、学校、幼儿园及其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或者上述部门、组织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经手、管理教育经费的人员。 执法机关及处理:根据具体情节,分别做如下处理: (1)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

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

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一级学科代码

哲学:1个一级学科,8个二级学科 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16个二级学科法学:4个一级学科,27个二级学科教育学:3个一级学科,17个二级学科文学:4个一级学科,29个二级学科历史学:1个一级学科,8个二级学科理学:12个一级学科、50个二级学科

工学:32个一级学科,111个二级学科 农学:8个一级学科,27个二级学科 军事学:8个一级学科,16个二级学科 医学:8个一级学科,52个二级学科 管理学:5个一级学科,14个二级学科 12个门类,88个二级学科,375个二级学科附学科门类及一、二级学科目录: 01哲学 0101 哲学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010102 中国哲学 010103 外国哲学 010104 逻辑学 010105 伦理学 010106 美学 010107 宗教学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02 经济学 0201 理论经济学 020101 政治经济学 020102 经济思想史

020103 经济史 020104 西方经济学 020105 世界经济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2 应用经济学 020201 国民经济学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20203 财政学(含:税收学)020204 金融学(含:保险学)020205 产业经济学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20207 劳动经济学 020208 统计学 020209 数量经济学 020210 国防经济 03 法学 0301 法学 030101 法学理论 030102 法律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 刑法学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题库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题 库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第6题](单选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其( B.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7题](单选题)只有直接承担( C.教育教学)职责的人,才具备学前教育教师的最基本的条件。 [第8题](单选题)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其行政部门还可以通过()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筹措资金,但不能代替()这一法定的渠道。 A.其他多种渠道以财政拨款为主 [第9题](多选题)政府应引导并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向()方向发展。 C.多元化 D.公益性 [第10题](多选题)在我国境内设置学前教育机构必须具有的实体要件是:()。 A.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B.必须有合格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C.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保育教育场所及设施等 D.必须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11题](多选题)公立幼儿园的收入有:()。 A.上级补助收入 B.事业收入 D.其他收入 [第12题](多选题)以下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A.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C.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爱护幼儿 D.幼儿园工作人员应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第13题](多选题)“让孩子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需要()。 B.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 C.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D.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14题](单选题)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其行政部门还可以通过()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筹措资金,但不能代替()这一法定的渠道。 A.其他多种渠道以财政拨款为主 [第15题](多选题)政府应引导并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向()方向发展。 C.多元化D.公益性 [第10题](多选题)在我国境内设置学前教育机构必须具有的实体要件是:()。 A.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B.必须有合格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C.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保育教育场所及设施等 D.必须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16题](多选题)公立幼儿园的收入有:()。 A.上级补助收入 B.事业收入D.其他收入 [第17题](多选题)以下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A.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C.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爱护幼儿 D.幼儿园工作人员应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第18题](多选题)“让孩子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需要()。 A.贯彻“赢在起跑线上”的思想 B.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 C.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D.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19题](多选题)打击报复教师的责任主体包括(BCDA )。 [第20题](单选题)2009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为()。

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

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

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门类名称:哲学门类代码:01 一级学科名称一级学 科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 科代码 哲学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 中国哲学010102 外国哲学010103 逻辑学010104 伦理学010105 美学010106 宗教学010107 科学技术哲学010108 门类名称:经济学门类代码:02 一级学科名称一级学 科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 科代码 理论经济学0201 政治经济学020101 经济思想史020102 经济史020103 西方经济学020104 世界经济020105

人口、资源与环境 经济学 020106 应用经济学0202 国民经济学020201 区域经济学020202 财政学(含∶税收 学) 020203 金融学(含∶保险 学) 020204 产业经济学020205 国际贸易学020206 劳动经济学020207 统计学020208 数量经济学020209 国防经济020210

门类名称:法学门类代码:03 一级学科名称一级学 科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 科代码 法学0301 法学理论030101 法律史030102 宪法学与行政法 学 030103 刑法学030104 民商法学(含:劳 动法学、社会保障 法学) 030105 诉讼法学030106 经济法学030107 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学 030108 国际法学(含:国 际公法、国际私 法、国际经济法 030109 军事法学030110 政治学0302 政治学理论030201 中外政治制度030202

中国幼儿教育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中国幼儿教育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 一、发展任务 (一)学前教育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2、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3、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给予补助。 4、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5、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7、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二、体制改革 (九)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73、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更新教学内容的机制。 (十二)办学体制改革 98、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99、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其实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 103、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评价

对现有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分析与评价 一、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基础,是基础教育的起始阶段,是个体一生发展的奠基阶段。它对基础教育的巩固与发展,对国民素质的提高、消除贫困、缩小不利人群的差距乃至提升综合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L1 据美国一项长达30年的追踪研究表明:在学前教育上每投资1美元,可获得17.07美元的回报,其中4.17美元是对个体成长的回报,12.9美元是对社会公共事业的回报,体现在社会福利、补救教育、预防犯罪方面投入的降低,以及纳税的增加。学前教育如此重要,但在现实生活中,学前教育面临许多的问题。可是现有的政策法规并不能解决,需要学前教育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解决相关问题。而且,无论是作为人大代表的一些高校教授,还是普通平民,对于学前教育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多。笔者从个人的角度研究了现有的法规中已有的规定及存在的不足,提出一些相关建议,以期能给将来的学前教育立法工作提供一些建议或启示。 二、学前教育法规的历史沿革 1.建国前。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这是我国近代第一个公布的学校教育制度,包括蒙养院,从此,我国的学校教育在制度上得以确立。在<奏定学堂章程》中,专有<蒙养院章程家庭教育法章程>部分,这是我国第一部学前教育法规。 2.建国后。1949年至2008年有关的幼儿教育的重要文献有108项,其中相关法律5部,包括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政策性文件和法规83项,如幼儿园指导纲要和规程;有关领导人讲话、报告和题词11项及其他相关文件9项。这里限于篇幅,仅列几部相对重要的法规。 1951年,颁布<改革学制的决定》,明确规定:“实施幼儿园的组织为幼儿园”,明确了幼儿园教育为我国学制的第一个环节,把幼儿教育纳入学制系统。1952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试行<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1955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工矿、企业自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规定>。1956年2月,教育部、卫生部、内务部颁发《关于托儿所、育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对托儿所、幼儿园的领导管理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1966年~1976年,十年的动乱给学前教育事业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学前教育事业没有得到发展。1988年1O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几个问题的通知》和<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我国分别在1989年、1991年颁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1991年9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2月,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幼儿教育的发展目标是“大中城市基本满足幼儿接受教育的要求,农村积极发展学前一年教育”。12月卫生部、国教委颁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6年3月,国家教委颁布<幼儿园工作规程)确定幼儿园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1997年又颁布了《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就“九五”期间我国幼教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措施保障等提出了基本要求。1998年12月,教育部制定<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幼儿阶段抓起,要用科学的方法启迪和开发幼儿的智力,培养幼儿健康的体质,良好的生活习惯与求知的欲望”。从以上学前教育法规的历史沿革,我们可以看到学前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这是让人感到欣慰的。但在现实中,学前教育的“地位”却并不高,幼儿教师在很多人眼中不过是照顾孩子的“阿姨”而已。它并不与中小学“同起同坐”。而法国早在1886年颁布的《机构法》中,明确将学前教育纳入法国学制系统,即将幼儿学校纳入法国“实行初等教育的小学”范围之中。法国的学前教育不仅在法律条款中予以规定,在现实中也具有同等于中小学教育的重要性。 三、已有的规定及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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