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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员工手册(范本)

最好的员工手册(范本)
最好的员工手册(范本)

香港和氏天福珠宝集团

员工手册

前言

欢迎您加入我们共同的事业——香港和氏天福珠宝集团这个大家庭。

手册不是一篇冗长的宣言,然而却包含着每一位员工必不可少和应该建立的信念;手册也不是包罗万象的法典,然而却极其简明地阐述了属于我们大家共同享有的责任、权利、义务和尊严。

熟悉手册的内容,将有助于您了解集团的运作和管理风格,它是和氏天福集团对人员管理的基本准则,它的目的是帮助您在新的工作中不感到拘束,并且告诉您一些必须了解的信息,请您仔细阅读。经常重温本手册会有助您在和氏天福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

您有不明确的地方,请提出自己的疑问,你的直属上司是你工作的主要指导人,他(她)将负责你的训练、工作安排及你的个人发展。当您在工作上有疑问或遇到困难时,请首先与你的直属上司沟通。当他(她)无法帮你解决问题时,请咨询集团行政部主管,他(她)会指导你并帮你找出问题的症结,或引导你寻求集团最高管理层的帮助。总之,愿您在和氏天福的工作愉快,事业顺利!

本手册主要涉及员工工作中常见之内容,如需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与您的主管或集团行政部联系。

和氏天福珠宝集团(包括旗下的和氏天福珠宝连锁、翠佛堂、周阿福等公司)的员工都应遵循本手册。

本手册中的内容如有变动,集团将在适当的时候将需要修订的部分公布给员工。

本手册涉及之内容,仅供集团内部使用,手册中的任何内容不得提供给集团以外的人员。员工应妥善保存此手册,一旦离开集团,应主动将手册归还您的上司。

本手册的解释权属于集团行政部。

集团简介

香港和氏天福珠宝集团系专业从事黄铂金、珠宝、钻石、翡翠、和田玉饰品设计、生产、销售的综合性企业,旗下拥有“和氏天福”、“翠佛堂”、“周阿福”等多个著名珠宝品牌。1998年,和氏天福开始进入大陆市场,通过数年的运作,已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长沙、武汉、南昌等地开设了50多家珠宝专柜或连锁店。

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和氏天福得到了大陆消费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一致认可,同时也获得了一些荣誉、嘉奖:

2002年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评为“中国著名品牌”

2003年被中国宝玉石协会评为“全国放心示范店”

2004-2007被中华全国工商联评为“中华金银珠宝名牌”

此外,和氏天福集团还被推举为中国宝玉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工商联珠宝商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工商联珠宝商会副会长单位、江苏省金银珠宝联合会副理事长单位。

企业文化

企业的目标:成就百年辉煌企业

企业的精神:团结、健康、勤俭、开拓

团结:团结之师,胜利之师

健康:健康的体魄、健康的心理、健康的企业

勤俭:以勤创业、以勤守业

开拓:开拓创新,不断超越

企业经营理念:诚信为本,基业为先

企业服务理念:全心服务百年,自然享誉世界

名词定义

本手册常用之词语,以下列定义和解释为准。

公司————香港和氏天福珠宝集团公司。

员工————泛指所有以临时或正式劳动合同形式受聘于本公司者。

试用员工——新录用一段时期之内,尚处于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受聘者。

正式员工——完成试用期,可享受公司所提供的一切福利待遇者。

第一章入职引导

第一条入职手续

1、应聘时您应当认真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准备彩色一寸照片4张;

2、报到之日,您应当提供医院的健康证明,身体不合格者,将不能被录用;

3、您应当提交与前一个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离职证明,如与前一个工作单位系“长期病假”、“因事请假”、“停薪留职”等,均视为不合要求,将不能办理报到手续。

4、如您从事的工作岗位有可能接触到贵重商品、现金、重要资料等,我们还会要求您填写一份《经济担保书》;

5、公司将在您报到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因为您自身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比如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签约必备的资料不全等),公司将不予录用;

6、当您通过公司的笔试、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可被公司录用为试用员工。

7、公司将组织新员工培训,以使员工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

第二条试用期

1、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1—6个月,这个时期是您与和氏天福互相了解的机会,在试用期新员工应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充分展示您的才干。在试用期内的任何时候,您认为公司对您不合适,您可以完全自由地提出辞职;同样,如果您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您的试用。

试用期内,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量。

2、试用期薪资执行试用薪资标准;

3、试用期届满,您可享受公司正式员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第三条用人原则

1、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2、当职位出现空缺时,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3、德行、能力和工作表现是公司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4、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组织机构和员工岗位。员工内部调动,必须按时到调入部门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聘用的终止

1、试用期间之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通知;

2、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即终止;

2、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离职手续

1、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

2、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3、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条个人资料

1、员工的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等应及时提供给公司行政部。

2、为了使和氏天福的档案准确、真实,请您在下述情况发生更改时立即通知您的主管:住址、联系电话、在发生意外或病痛时的联系人、本人的姓名、婚姻状况、子女等。否则公司将会认为您虚报资料,会按照情节轻重给以处分。

第七条业绩考评

公司推行严格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年终考核和年中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行为仪容

第三条行为准则

1、遵纪守法,不做有损国格、人格之事,富有正义感;

2、热爱企业,忠于企业,恪尽职守;

3、服从领导,保守业务秘密;

4、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5、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第二条工作态度

1、员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2、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3、员工之间应通力合作,维护团队利益,不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4、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热情,不卑不亢;

第三条仪表风貌

您的仪容仪表、一言一行代表着公司和您自己的形象,因此,您应当保持整洁的外表、得体的礼仪和,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上班时,您应注意衣着整洁、大方、得体;

2、男职员不可留长发,蓄胡须,女职员提倡化淡妆,但不可浓妆艳抹;

2、男女职员均应穿着正装,不可穿奇装异服及过分暴露的衣着;

3、工作期间,您应保持精神振作、彬彬有礼、高效敏捷。

4、一线员工还行按照《销售人员日常服务规范》执行。

第四条工作风貌

1、同事间应相互尊重,互帮互爱,语言文明,尽量说普通话;

2、对外交往应热情大方,有礼有节,不卑不亢,简朴务实;

3、员工间应积极沟通交流,但不能因此妨碍工作。因此办公期间,您应该坚守岗位,不要随意串岗聊天,需要暂时离开时,应报告上级并知会同事;

4、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请不要在办公区域进食、走动吸烟;

5、办公室存有对公司来说很重要的财物和信息资料,所有来访的客人应在邀请人的陪同下进入,来访结束后请亲自送您的客人至门厅;

6、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注意节省每一张纸,每一度水和电,勤俭节约。

第三章考勤管理

作为公司的员工,您有义务按公司或所在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

第一条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平均40小时工作制,但必要时公司可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安排员工加班;

2、门店管理人员和和销售人员工作时间与营业同步,各门店可根据当地时差和其他情况予以调整,报公司批准、备案。

第二条考勤违纪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出勤违纪:

1、迟到:于上班时间后上班的;

2、早退:于下班时间前下班的;

3、旷工:无故缺勤或不经请假缺勤者。

4、有关工作时间的其他违纪,如代人考勤或请人代考勤等。

第三条请假审批程序

1、员工请事假,原则上每次不应超过2天,每季度请事假不得超过2次;

2、员工请病假、事假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递交申请,除突发情况外不得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

3、员工请假后如需申请续假,应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请示,经同意后方可续假;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而擅自续展假期的,其续展部分视为旷工;

4、病假仅限于流行性(感染)疾病,突发性内科疾病、外伤等,慢性病原则上不得请病假。

5、请病假1天以内无须提交就医证明。

6、请病假超过1天的,应凭区级以上医院的就医证明销假,请假人返岗后应提交就医证明医疗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病例、处方、治疗费发票或购药发票等),不能提供就医证明的则视为旷工。

7、员工请假时间不含正常休假。

8、员工因身体原因已经不能继续从事当前工作需要病休的(女员工产假除外),可提交书面详细报告,报公司行政部研究决定。

第四条员工违反出勤纪律的处理:

1、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每次扣减1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不足30分钟每次扣减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2、非正常原因离岗超过15分钟的,每次扣减20元,离岗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3、代人考勤或请人考勤(人未到岗而考勤已经完成,但无法查实代考人员,视同请人考勤)处以50-300元扣款。

第五条员工请假、旷工薪资扣减及处理办法:

1、本条所指“工资”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等,“奖金”为当月应发奖金总额(管理人员为职贴);

2、员工请假、旷工期间不发放工资;

3、员工请病假的,请假1天扣除奖金的3%,请病假2天扣除奖金的8%,请病假3天及以上的,每天扣除奖金的5%;

4、员工请事假的,每天扣除奖金的10%;

5、员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的10%,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的20%,旷工2天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的40%,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每天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的20%;

6、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的,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加班和调换

1、员工因工作特殊需要加班,由直接领导审批同意,可计为加班;

2、下列情况不视为加班:

(a)公差外出已报销差旅费者;

(b)员工接受培训或考试;

(c)打烊后进行的接货、验货、收货、盘点等工作;

(d)部门负责人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如发放宣传品、卫生大扫除等)。

3、凡没有提出加班申请,或加班申请未能征得公司领导同意者,其任何上班时间以外的工作,公司只在员工考评中给予充分的体现和积极的评价,但不按加班处理。

4、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资,其他时间的加班

原则上按换休处理。

第七条请销假管理

1、所有请假、休假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直接领导请假,填写“请假申请单”,因可理解的缘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事后本人补办请假手续,经批准后视为同意请假。

2、凡无故缺勤、不经请假缺勤者视为旷工;

3、公司在工作时间外安排的商务、企业文化活动,员工无故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4、公司员工假期期满,应到考勤人员处登记销假。

第四章休假

第一条婚假

1、所有经过试用期的员工在首次合法结婚时享有3天的带薪婚假,作为公司对他(她)的祝贺,若达到晚婚年龄再奖励4天婚假(按日历天数)。

2、婚假须一个月前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3、试用期未满不享有婚假。

第二条丧假

1、所有经过试用期的员工在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辞世后,享有3天带薪丧假,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妹)辞世,给予1天带薪丧假;

2、试用期未满不享有带薪丧假。

第三条产假

1、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女性员工在生第一胎时可享受90天(日历天数)带薪产假,对特殊情况者,按政府有关规定之条款和政策予以调整。试用期内的员工不享受带薪产假,只按一般事假处理;

2、非计划生育的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有权责成其承担。

第四条哺乳假

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女性员工在生第一胎时,在婴儿周岁前每天可享有1小时的有薪哺乳假。

第五条保育假

1、试用期满的男性员工在其合法妻子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休假,以照顾他的妻子和关怀他的孩子;

2、保育假应至少提前3天提出申请。

第六条计划生育假

女职工自愿做绝育手术者,公司给予一次性营养补助100元,有薪假3天;男职工做绝育手术者,给予一次营养补助费100元,有薪假2天。

第七条探亲假

1、享受对象: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管理人员(L11级以上员工);

2、探亲范围:探望方不在同一城市居住的(郊区县算同一城市);

3、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公司每年给予6次探亲假(每次2天,不含正常节假日),并可报销6次车费;

4、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予1次探亲假,(每次2天,不含正常节假日),并可报销1次车费;

5、探亲假与年休假,仅可同时享用一种。

第五章工作纪律

我们相信每一位员工都能积极、认真、努力地从事自己的工作,规章制度不能完全概括或代替我们对员工们的评判,但是企业若想获得成功,纪律是必备的保证。

出于对企业和员工整体利益的需要,集团和您所在的企业均制定了相关纪律。如果您违反了纪律,做出有损于企业、客户和其他员工利益的行为,我们将对您进行处罚。

如果您对公司做出贡献,我们也将对您进行相应的鼓励、嘉奖。

第一条轻微过失

员工犯下列轻微过失的,上级主管可对其提出批评,并责成当事人作出检查,同时可处以20-100元的经济处罚;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

2、工作时间吵闹喧嚷,妨碍集团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3、上班期间非组织、非正常接待的下棋、玩扑克等;

4、未经授权下,非管理人员使用办公电脑,或非财务人员使用财务电脑、服务器;

5、搬弄是非,破坏上下级、同事之间团结;

6、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第二条一般过失

员工犯下列一般过失的,上级主管可对其进行降级或降职处理,并可处以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1、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致使企业蒙受损失;

2、故意不服从主管上级的工作安排;

3、对下级员工考核不公正,经查明属实;

4、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严重影响集团公司声誉;

5、涂改、假造单据或证明材料;

6、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以公司名义谈判、签约、对外提供担保、证明的;

7、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三条严重过失

员工犯下列严重过失的,公司可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给造成集团财产损失严重者还应追究刑事及民事责任。

1、连续旷工3日或年累计旷工7日以上的;

2、盗窃企业或同事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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