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政法干警法硕职位政策解读及备考指导

政法干警法硕职位政策解读及备考指导

政法干警法硕职位政策解读及备考指导
政法干警法硕职位政策解读及备考指导

政法干警法硕职位政策解读及备考指导

政法干警法硕职位政策解读及备考指导

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19号)精神以及最新考试实施方案,中公教育就此次政法干警法律硕士的招考相关政策及备考方向进行分解读和分析,希望为广大考生提供一定帮助。一、政策解读

1.发布招考公告与报名:

据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负责制定此次招考的新闻通稿。招考公告和招生公告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并向社会发布。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并于7月15日前将报名库经过“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b93100040.html,,以下简称“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2.招录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学历要求: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招录人数:

据悉,试点计划招录培养11621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11143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478人。其中,法院系统1022 人,检察系统523人,公安系统9863人,司法行政系统213人;共招收硕士研究生724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5733人,专科生5164人。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院校。定向培养方向为中西部地区和其它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政法机关。各地实际招录人数,不超过经各试点省级编办审核同意后上报的招录计划数。

5.考试报名: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6.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

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7.面试体检:

省(区、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8.培养模式:

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经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定向到中西部和其它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

独的取得资格政策。改革班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应突出政法实务方面的教学、实训内容。在培养模式上,以政法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9.毕业去向:

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它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page] 政法干警法硕职位政策解读及备考指导(二)[/page]

二、教育入学笔试部分备考指导

(一)专业综合I考试

专业综合I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内容,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1).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2).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3).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示,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示通顺。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分析: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4.试卷题型结构单项选择题: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辨析题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法条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典型例题分析:

甲(19周岁)与乙(15周岁)合谋盗窃,并约定由甲携带匕首以防保安人员抓捕。当晚12时许,二人到达某超市。甲进入超市,乙留在门外望风。甲发现无人值班,遂窃得现金5万余元,二人平分。另外,人民法院还查明以下事实:(1)甲于6个月前曾经抢劫她人财物元;(2)甲于1年前因犯抢夺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政法干警考试文综地理知识学习技巧

政法干警考试文综地理知识学习技巧 2015政法干警考试即将拉开帷幕,有志于报考政法干警的广大考生必须着手准备了。尤其需要考文综的考生要特别注意,文综内容多,一定要注重积累,所以及时进行备考就很重要。 一、考情介绍 文综考试一共涉及三个科目的内容,历史、地理和政治,每个科目都是50分。其中地理部分11个单选题,每题2分。主观题两个,每个主观题涉及一定的填空,一共28分。地理知识虽然说难度不大,只相当于高中会考的水平,但很多考生太久疏远课本,地理知识遗忘了很多,所以加强学习还是有必要的。可以说,地理知识是文综之中最难学习的一部分。 二、学习方法和注意事项 1.夯实基础 在刚开始学习的时候不要太急于做题,关键是能够理解地理知识,掌握基础知识点。这 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地理涉及的内容非常多,从大类来说包括自然地理、世界地理、中国地 理、人文地理。以世界地理为例,就包括了东亚、东南亚、西亚和北非、西欧、非洲、北美、 拉丁美洲等重要地理分区的知识。比如不同分区的地形特征、气候表现、物产特色、人口差 异、经济水平、交通要道等,每一个重要知识点都有可能考察,因此在学习的初始阶段必须 打好基础,重要是的地理原理必须理解,重要的地形名称等必须识记。 【例题1】从海域a到海域b依次经过( B )。 A.苏伊士运河、直布罗陀海峡 B.霍尔木兹海峡、苏伊士运河 C.巴拿马运河、曼德海峡 D.巴拿马运河、马六甲海峡 从上面的例题可以看出,如果考生能够记住地理分区的典型交通,做题时会比较容易。 2.能够识图 地理考试绝大部分都是与地图有关,单选题一般情况下至少会有七八个题目必须以识图 为前提,主观题也基本都是通过看图来进行做题的。如果不能识图,考生基本不可能获得地 理部分的分数。这些图主要有地形图、气候图、交通图、经济柱状图或饼状图等。 【例题2】读图2,回答下列问题。

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浅谈新形势下实现从优待警的具体措施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引发的社会转型时期,政法队伍管理工作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机遇。政法干警队伍建设应朝着“以人为本”的方向迈进,植入“人本理念”的从优待警工作在队伍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发突出。新形势下实现从优待警的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强化职业荣誉、激发工作热情 职业荣誉感是指从业者对职业的热爱以及由此产生的光荣情感和精神满足。政法干警的职业荣誉感是指对司法的核心价值观的高度认同和自觉追求,有了崇高的职业荣誉感和成就感,他们就会把职业当事业干,就能激发工作热情、提升工作境界、强化工作责任、产生工作快乐。增强职业荣誉感是从优待警的重要内容,处于从优待警的首要位置,增强职业成就感和存在感,持之以恒,狠抓落实。增强职业荣誉感,应该从两个方面着力,一方面是要强化广大政法干警对自己职业的自我认同,另一方面要引导并改善社会舆论对政法工作的客观评价。具体的措施有:一是强化职业荣誉教育。职业荣誉源于职业认同,只有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充分认清政法机关的地位作用与性质宗旨,牢固树立从警光荣、从警有为的思想,才有增强爱岗敬业的自觉性。二是加大职业荣誉激励,职业荣誉是一种内在情感,需要外在激励来焕发和强化,为了激发政法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可以采取职务晋升、立功授奖、功模表彰等激励手段,同时

要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赋予荣誉激励新的时代内涵和人文关怀。三是营造职业荣誉的良好氛围。职业荣誉本质上是国家和社会对集体或个人价值及贡献。社会评价对政法工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具有很强的暗示和渲染作用。 二、提高工资福利,解其后顾之忧 工资几乎是现阶段政法干警收入的唯一来源,是干警一家人正常生活的最重要的保证。多年来,政法干警工资与地方行政机关工资完全一样,而福利待遇却远远低于一些部门,这是一个实际现象。近年来,政法干警收入虽有增加,但是随着物价水平的大幅度高涨,干警工资的提高追不上物价的上涨。新形势下实行从优待警,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提高政法干警的工资,保障生活。此外,减少压力,解除后顾之忧,应成为从优待警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政法部门应主动与各级党委政府接触,进一步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解决干警的住房、医疗保健及子女入托、上学、就业和人身保险等问题。 三、关注身心健康,缓解工作压力 当前,政法干警心理素质已经成为影响政法工作的重要因素。对此,政法系统应充分重视干警心理健康,可以专门引进心理学专业毕业生,成立干警心理健康保护中心,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和沟通网站,及时为干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形成政法系统由上而下的干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网络,为干警及时释放压力、倾吐心声、沟通情感、传递关爱提供平台。要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坚持每年组织

政法干警《申论》考前三大备考锦囊

011年全国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即将华丽地拉开序幕,相信各位考生已经信心满满准备去考场一展身手。 锦囊一:磨刀不误砍柴工,申论材料认真分解 根据该考试的申论考试大纲,试卷中的给定材料是围绕“一个或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展开,这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多为引起较大社会关注,国家已采取积极政策予以解决的社会热点。如今年比较热的教育公平、保障性住房、低碳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网络文化治理都有可能成为考试热点。一般而言,考试材料类型包括:国家方针政策、专家学者言论、国内国外经验教训等,从而揭示清楚该热点的问题、原因、对策、影响分别是什么。在此提醒各位考生“材料是答题的根基,根基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各位考生一定要将材料分门别类,理清脉络。 锦囊二:投阅卷老师所好,根据阅卷标准作答 此类考试的试卷分为“专科类”和“本硕类”两种版本,分别适用于报考“专科试点班”的考生和报考“本科及法学硕士班”的考生。这两份试卷在试题类型,试题数量、难度等方面均有所区分。 《申论》(专科类)重点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因此,对应的三种主要题型为概括题、分析题和写作题。对于概括题,考生要做到紧扣材料,条理清楚;分析题则需要考生用辩证、全面的观点分析问题;最后一篇大作文写作则要求各位考生认真审题,合理借鉴给定材料,做到观点鲜明、论证翔实、结构清晰。《申论》(本硕类) 重点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这也就说明除上述的概括题、分析题,写作题之外,本考试还包含另外一种非常重要的题型——对策题。作答对策题时,考生需注意灵活运用国家公务员网老师提出的“万能八条”,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对策建议。 其中概括题、分析题、对策题均为“按点给分”,也就是说阅卷老师根据手里的评分标准去考生的卷子上寻找相关采分点,而这些采分点往往由材料中的关键词或关键句组成。因此考生要学会合理利用相关材料。不同于前三种题型,最后一篇大作文是“按档给分”,即阅卷老师根据标准将考生的作文分为四档或五档,其中“观点明确、论据充分、结构严谨、层次清晰,紧扣主题”的为最高档。 锦囊三:调整心态备好武器,打造最佳状态 因为基层政法干警考试为能力型考试,与考生平时积累的情况息息相关,各位考生考前一定要调整好自身状态,做到自信满满。尤其对于行测和申论,临场的发挥至关重要。因此,在考试的前一天晚上,必须要注意饮食、好好休息。考试当天,可在早晨喝杯咖啡,唤起灵感的缪斯,自信满满地完成考试。虽然政法干警考试同样关系到我们考生自己的未来和职业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演讲.doc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好!我是来XXXX的政法干警XXX。在这春风和煦,阳光明媚,万物一片生机的时刻,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们XX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演讲活动。正是这次活动给我提供了表达我内心澎湃激情和真实的感受的机会,这是我莫大的荣幸。 我们都知道价值观是人们对事物的总体看法和观点。价值观的落实和践行可以使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走向繁荣振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实现使命的一种尺度和内聚力,更是一种评判标准。政法机关一直以来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建设者、保障者。现在我们一直面对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严峻考验,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如何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带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我们政法机关、政法干警是时刻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所以说我们只有把政法工作深深地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会更好的为国家、为信任我们的群众服务。 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很多人很容易在金钱与贪欲中迷失自我,在权和钱交易中丧失自我。这样的环境背景对我们政法机关来说是一个挑战。我们政法机关一直以来就本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一价值观来立足本分工作,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民”,就是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一切都为了人民;“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廉洁”,则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 一直以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更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我们政法机关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政法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我们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天天都是与群众打交道的,所以我们单位员工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这是对我们干警的一个整体形象的看法。自然我们的工作做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他们是最高评判者。 人民群众一直以来都是我们服务的主人、我们自己的亲人和老师,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要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正把执法为民各项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向广大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 可以说“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对政法队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

政法干警先进事迹材料

政法干警先进事迹材料 菜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盖建军同志,他自从参加工作以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爱思范文23:他的个人事迹先后被中共莱阳市委、共青团莱阳市委、莱阳市委政法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青春立功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被烟台市委、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三次,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一次。日前,又被烟台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光荣称号。他的先进事迹曾先后被省市级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一、把满腔热忱奉献给群众 盖建军同志热爱审判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作为一名年轻的人民法官和优秀共产党员,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中,他视群众为父母,待当事人为亲人,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满腔热情地审判好每一起案件。“人民满意心方安!”是他工作中的座右铭。xx年夏天,他承办了一起父亲起诉儿子附条件赠与房屋纠纷案件。儿子接受并占有了房屋但拒绝偿还父亲建房借款。老人身负重担,悲情万分,只好求助于法律。但由于老人法律意识淡薄,赠与房屋时没有办理必要的书面手续,案件审理一时陷入了对老人不利的境地。看着老人欲哭无泪、悲痛欲绝的样子,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凭着细腻的情感和敏锐的洞察力,他从老人的悲情中,从老人儿子恍惚眼神读出了事实真相。此时,老人儿子为了案件处理结果对自己有利,趁机给他塞红包,被严辞拒绝后,便想方设法托亲求友求情。然而,他不为所动。为求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统一、审判结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还老人一个公道,他牺牲休息时间,深入村庄调查取证。多次登门调解。最终查明了事实真相。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在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老人的儿子终于承认了错误,表示对不起老人,对不起法官,及时偿还了建房借款,一家人又和好如初。 二、勇挑重担,把无限忠诚奉献给法律 盖建军同志虽然参加工作时间不长,但他积极勤奋,精益求精,工作中特别注重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结合,以善于审理复杂疑难案件而著称,且审结的案件,无超审限,质量过硬,被称为“专家型”法官。近年来,由于各种不稳定因素导致的涉诉群体性纠纷频发。承办此类案件审理难度大,不仅付出精力多,而且如果稍有不慎,则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然而,在各种复杂疑难案件面前,他总是能够表现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高尚品格,主动勇挑重担。如中天物流房产纠纷一案中,由于开发商在建设

江西政法干警民法学试题

江西政法干警民法学试 题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江西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试卷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甲乙两人路过丙家,发现丙家门口有一条狗,甲随即捡起一块石子向狗砸去。狗挣断链子窜了上来,甲未被咬着,乙却被狗咬伤。经查狗是丙替丁家看养的。此案中,应当( )。 A.丙向乙赔偿 B.丁向乙赔偿 C.甲向乙赔偿 D.乙无权要求赔偿 2.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 B.民事法律关系有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 C.民事法律关系属于社会关系 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3.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不包括( )。

A.对受害人的损害是因产品运输人、仓储人的过错造成的 B.产品尚未投入流通 C.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D.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4.以下组织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 A.中国哲学会 B.中国建设银行 C.艾滋病预防基金会 D.顺发搬家有限责任公司 5.意思表示因第三人传达出现延误的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 A.表意人 B.第三人 C.相对人 D.表意人和第三人 6.以下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属于事件 B.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消灭权利人的民事实体权利 C.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可以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 D.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均应适用诉讼时效 7.添附作为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法,它是附合、混合、加工的总称。下列关于添附财产的归属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B.应当予以拆离,将拆离的物返还原所有人 C.可以由原所有人共有 D.可以归一方当事人所有,给其他所有人以补偿 8.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王五向张三履行债务,现王五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张三有权请求( )承担违约责任。 A.王五 B.李四 C.李四和王五 D.李四或王五

2020年政法干警文综考试专科试题模拟知识介绍

2020年政法干警文综考试专科试题模拟知识介绍 选择题: 1.抗灾救难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这个思想的哲学依据是,人能够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①理解自然规律,精确预见自然未来变化;②理解人类行为和自然相互作用的可能后果;③采取适当的行动防止不利于自己的结果产生;④采取适当的行动改变自然规律和相关的条件。以上四点中准确的是( )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2.近代思想家龚自珍说:自古及今,法无不改,势无不积,事例无不迁,风气无不移易。这说明( ) A.世界上存有无物质的运动 B.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C.物质的特征是客观实在性 D.物质是运动的内在动力 3.菜农在蔬菜大棚里安装自控装置后,能够根据农作物的需要自动给水、自动断水,能够由上实行喷灌、由下实行滴灌。这样既能够合理有效地利用电源、水源,又能够提升蔬菜的产量,还能够大量地节约人力。这说明( ) A.人们能自觉地创造条件,改变自然规律起作用的形式 B.人们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变或创造规律

C.客观规律是人们的主观性的产物 D.客观规律始终制约着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4.“理想好比泥土中生长出来的花。它虽生长在泥土中,但又不 是泥土。”这个现象的比喻说明( ) A.理想不是现实 B.理想是美丽的,现实是丑恶的 C.理想和现实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D.理想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 5.2009年初,我国政府推出新医改方案。该方案的目标是建立覆 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 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项改革有利于( ) A.提升收入水平,改善人民生活 B.完善分配制度,调节过高收入 C.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 D.统筹城乡发展,实现优势互补 6.历史学家钱穆说:“故中国政制之废宰相,统‘政府’于‘王室’之下,……其事乃起于明而完成于清,则相沿亦已六百年之久。”据此,能够作出的合理推断是( )。 A.明以前政府权力完全被丞相掌控 B.废除丞相后,六部直接隶属于皇帝 C.明以前实行皇帝与丞相分权制度 D.丞相制度经过六百多年才被废除 7.明代内阁和清代军机处的共同之处是( )。

解析历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及答案

解析历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 数理能力 一、数字推理 2. 4,8,16,32,64,() A. 100 B. 125 C. 128 D. 360 答案及解析:C,本题属于等比数列,公比为2,因此()=64×2=128。所以选择C选项。 3. 1,8,27,64,125,() A. 187 B. 203 C. 236 D. 216 答案及解析:D,本题属于立方数列。原数列可化为13,23,33,43,53,因此()=63=216,所以选择D选项。 二、数学应用 6. 有四个学生恰好一个比一个大一岁,他们的年龄相乘等于93024,问其最大年龄是() A. 16 B. 18 C. 19 D. 20

答案及解析:C,本题可利用数字特性求解。A项的积为13×14×15×16,可被5整除,同样B、D项乘积都可被5整除,而93024不能被5整除,因此排除A、B、D项。所以选择C 选项。 7. 把6个标有不同标号的小球放入三个大小不同的盒子里。大号盒子放3个,中号盒子放2个,小号盒子1个,问其有()种放法 A. 50 B. 60 C. 70 D. 40 答案及解析:B,本题属于计数问题。先选3个球放入大盒子中,有C36种选法,再选2个球放入中号盒子,有C23种选法,剩下1个放入小号盒子,则共有C36C23=60种放法。所以选择B选项。 8. 某学校体操方阵的最外层人数是60人,问这个方阵共有()人 A. 256 B. 250 C. 225 D. 195 答案及解析:A,本题属于方阵问题。方阵最外层有60人,则每层有60/4+1=16人,则方阵共有16×16=256人。所以选择A选项。 三、资料分析 根据下表中所示回答11~15题 2009年A市各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说明一览表

政法干警考试《申论》高效备考指南

对于任何一门考试的备考而言,计划和资料都是备考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两个部分,也是体现考试特点的两个方面。本文从备考计划和备考资料两个方面入手,对政法干警申论科目的复习给予指导,以使考生的备考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备考计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申论的复习也是如此。考生在准备政法干警公务员考试之前,应当制定一个既符合申论科目考试特点又契合自身学习实际的自己的复习计划,只有这样才能在获得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计划应详实、周密,而且,计划一旦确定,就要坚持施行,按时完成,半途而废或是中间改变计划,都会严重影响复习的效果。当然,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也是必要的。 大体上看,申论的整个复习计划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来进行: 基础准备阶段,考生的复习内容是申论教材和热点储备上。通过教材的学习,考生要了解基本的申论知识和测试环节,掌握《大纲》所要求的各项能力的命题规律以及相对应的解题方法,这是应考申论的基础。热点储备,目的是唤醒考生关注时事的意识,考生在教材的基础上,通过网络、报刊杂志等渠道,了解和关心与政法干警工作有关的社会新闻。这一阶段,会持续约一个月的时间,它是考生的准备期、积累期和学习期。 能力提升阶段,要重点研究政法干警考试申论历年真题。真题,是考生除了《大纲》之外,能够接触到的最为直接的考试信息,它对考试的作用和意义,毋庸置疑。在完成基础准备阶段后,考生要认真研究历年真题,实际操练掌握的各种方法技巧,锻炼能力。通过“做题——对照答案——总结”的过程,考生可以掌握试题的命题意图、命题技巧以及考试的演变规律,考生的应考能力也会循序渐进地得到提升。 模拟练习阶段,要大量做模拟题。申论考试,需要你在150分钟内写出大约2000字的答案,对一般考生来说,这是很高的要求,尤其是那些平时不太动笔写东西的人,难度更大。如何提高作答速度?只有多练,别无他法。练习,还是一个自我检测和自我反省的过程。发现错误和改正错误,是进步的前提。充足的练习,可以让考生在反复的实际操练中,提高作答速度。 建议考生可以结合自己具体的备考时间来安排这三个阶段的复习。 二、备考资料 对于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科目的考试而言,考生需要具有的基本备考资料包括三种:申论教材,真题,模拟卷。 (一)如何选择好的申论教材 好的申论教材可以给考生良好的借鉴和启示,让考生少走弯路。辨别好的申论教材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看教材的作者是否明确,查阅该机构的真实性。切不可买那些东拼西凑、模仿和抄袭别人的辅导资料。 (二)如何使用真题

政法干警先进事迹材料范文

政法干警先进事迹材料范文 菜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盖建军同志,他自从参加工作以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的个人事迹先后被中共莱阳市委、共青团莱阳市委、莱阳市委政法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青春立功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被烟台市委、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三次,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一次。日前,又被烟台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光荣称号。他的先进事迹曾先后被省市级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一、把满腔热忱奉献给群众 盖建军同志热爱审判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作为一名年轻的人民法官和优秀共产党员,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中,他视群众为父母,待当事人为亲人,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满腔热情地审判好每一起案件。“人民满意心方安!”是他工作中的座右铭。夏天,他承办了一起父亲起诉儿子附条件赠与房屋纠纷案件。儿子接受并占有了房屋但拒绝偿还父亲建房借款。老人身负重担,悲情万分,只好求助于法律。但由于老人法律意识淡薄,赠与房屋时没有办理必要的书面手续,案件审理一时陷入了对老人不利的境地。看着老人欲哭无泪、悲痛欲绝的样子,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凭着细腻的情感和敏锐的洞察力,他从老人的悲情中,从老人儿子

恍惚眼神读出了事实真相。此时,老人儿子为了案件处理结果对自己有利,趁机给他塞红包,被严辞拒绝后,便想方设法托亲求友求情。然而,他不为所动。为求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统一、审判结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还老人一个公道,他牺牲休息时间,深入村庄调查取证。多次登门调解。最终查明了事实真相。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在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老人的儿子终于承认了错误,表示对不起老人,对不起法官,及时偿还了建房借款,一家人又和好如初。 二、勇挑重担,把无限忠诚奉献给法律 盖建军同志虽然参加工作时间不长,但他积极勤奋,精益求精,工作中特别注重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结合,以善于审理复杂疑难案件而著称,且审结的案件,无超审限,质量过硬,被称为“专家型”法官。近年来,由于各种不稳定因素导致的涉诉群体性纠纷频发。承办此类案件审理难度大,不仅付出精力多,而且如果稍有不慎,则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然而,在各种复杂疑难案件面前,他总是能够表现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高尚品格,主动勇挑重担。如中天物流房产纠纷一案中,由于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设计图纸变更、缺乏运作经验等原因,导致与购房户的合同不能按约履行,产生纠纷,涉及100余户购房户利益,其中,诉讼至法院的就有30余户。诉讼前,大多购房户情绪激动,多次上访,并约来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矛盾十分尖锐。盖建军同志承办案件后,牺牲休息时间,深入纠纷现场,一边做好群

政法干警民法学

民法学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总论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2.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三)民法的渊源 (1)制定法,包括A宪法B民事法律C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D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E国务院各部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F地方性法规。 (2)习惯法,指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四)民法的适用范围 (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一般来讲,民法的效力自实施之日发生,至废止之日停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6条规定:“1987年1月1日以后受理的案件,如果民事行为发生在1987年以前,适用民事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政策,当时的法律、政策没有具体规定的,可以比照民法通则处理。” (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A.凡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所属各委、部、局、署、办等中央机关制定并颁布的民事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根据国际法、国际惯例应当视为我国领域的一切领域。 B.凡属地方各级政权机关根据各自的权限所颁布的民事法规,只在各该政权机关管辖区内发生效力,在其他区域不发生效力。 (3)对人的适用范围 A.我国民法对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自然人或设立在中国境内的中国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法律效力。 B.我国民法对居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经我国政府准许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法人及其他组织,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但有两种例外:a.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的规定或经我国认可的国际惯例,我国民法对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外国公民不具有法律效力,b.我国民法中某些专门由中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权利能力,对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和其他不具有法律效力。 C.居留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原则上应适用住在国的民法而不适用我国民法。但是,依照我国民法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以及我国认可的国际惯例,应当适用我国民法的,仍然适用我国民法。 (五)民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平等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公序良俗原则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结果。 特征:A.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B.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的社会关系 C.是受民法支配的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才能构成。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与民事法系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B.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体所承担的义务,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事实 (1)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民法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客观现象。 (2)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最新公安队伍思想状况分析报告

xx月民警思想动态分析 十一月份以来,大队全体民警职工在所党委的领导下,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活动,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圆满完成个性加强期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和场所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目标,认真落实周学习日制度,强化民警规范履职,确保了十一月份场所安全稳定,大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十八大的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活动。 十一月份是各项大型活动集中开展的一个月,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我队全体民警职工发扬不畏艰难、连续作战的作风,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克服困难,忘我工作,民警队伍思想主流用心向上、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状态良好。经过全队民警职工的共同努力,大队在矫治文化节菊花展、运动会以及省局专项考核中均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队十一月份民警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如下: 一、民警队伍基本状况: 大队目前在队民警职工?人,其中党员民警?人,新录民警?人。 二、民警队伍的思想状况: (一)好的方面: 1。在大队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以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等一系列专项学习活动中,大队民警都能认真的进行学习。民警队伍的整体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大家都能紧紧围绕中心工 作,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了个性加强期期间整个队伍的思想持续稳定,并圆满地完成了十八大期间的安保任务。 2。透过开展个性加强期安全排查整改活动和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大队民警都能认识到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的重要性,进行深刻的自检自查,充分了解自身存在的不足,用心进行整改,强化规范履职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潜力和工作水平。 3。在十一月份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大队民警体现了“主人翁”意识,用心谏言献策,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参与菊花展的布展、运动员的培训以及省局专项考核的准备工作。正是这种不计个人得失、无私奉献、团结进取的精神,使大队取得了运动会第一名、菊花展第二名的好成绩。同时,在专项考核中,大队的各项工作也得到了省局考核小组的肯定。这些好成绩,进一步提高了大队民警的工作用心性。大家正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冲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应知应会知识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应知应会知识 1、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政法工作所共同具备的职业共性价值,是植根于政法干警内心深处的意识形态和核心理念,是职业的良知,公正执法之魂,安身立命之本,它体现出职业的光辉,具有内涵的完整性和指导的长期性。“核心价值观”四句八个字,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言简意赅,呈逻辑排列,是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的有机整体。核心价值观既总结了成功的经验,又有了新的提升概括;既反映了现实的迫切需要,又最大限度地促进和形成了广大政法干警的共识。“忠诚”和“廉洁”是对所有公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公正”、“为民”则更能体现法律职业伦理中独特价值。只有真正领会了文字背后的精神内涵,才能入脑入心、内化成自己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追求,并最终外化为一种自觉的职业行为习惯。“忠诚”是基石,是一种内心的信念。政法干警的忠诚观,首先是一种政治的责任与社会担当。政法队伍要履行好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首要政治要务,第一位的就是要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民”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为民,首先是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其次,这种为民要用一种老百姓可以感受和信任的方式去体现,要靠一种善良朴实的品质去支撑。再者,司法为民的作风要实,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公正”,意味着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客观、中立。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

是一项长期学习、认识、提高的过程。首先,要有公正的理念。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公正理念和正当程序的保障,其次,要有公正的态度与形象。再者,还要具备公正的能力与水平。“廉洁”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不贪赃不枉法是政法干警最基本的良知和品性,失去这一底线,公正和为民都是空话。近年来,政法系统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严重损害了政法队伍的形象和执法的公信力。在廉洁方面,我们出台了很多的制度,但是不廉洁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一方面需要反思我们的制度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了实际的作用,另一方面更需要唤醒良知,进行良知的教育。 2、我局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学习教育阶段(2月-6月)、查摆剖析阶段(7月-8月)、整改落实阶段(9月-11月)。根据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我局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了全局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目前,按照活动方案,学习教育阶段已结束,进入查摆剖析阶段。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印发了《平顶山市司法局践行核心价值观推动工作上台阶“大宣讲、大讨论、大整改、大提高”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全系统学习传达贯彻了市委政法委书记李永胜在全市践行核心价值观宣讲大会上的宣讲报告,下步将在全系统逐级进行宣讲,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干警,人人参与。 2

试论美国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ocx

试论美国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加强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人类社会的每一个特定职业都拥有一定的责、权、利等基本职业要素,如何正确处理该职业中的责、权、利关系便构成了应该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警察职业道德就是指警察在履行警察岗位职责的过程中,如何处理警察岗位内蕴的责、权、利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基本道德素质。 世界各国的警察制度不尽相同,但警察的职能却有共通之处,那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之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对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预防、打击和惩罚。我国公安、国安、监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人民警察,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共同构成一个完整而严密的有中国特色的警察体系。警察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构件,执业的依据是国家宪法和法律,其权力是很大的:即不仅关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还牵涉公民与国家、公民与社会和公民与公民之间各种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乃至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毫不夸张地说,在文明国家和法治社会,宪法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最重要之防线,警察能否公正文明执法,正确履行职权,是一个政权合法性的重要根基。警察岗位中的利,是指国家赋予警察的各种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制度及社会地位等。警察职责如此重要,警察权力如此之大,现在世界各国都注重高薪养廉,从物质利益、政治待遇、岗位荣誉等各方面提升警察社会地位,以期避免警察利用其权力牟取不当利益,损害人民的正当利益,危害政府的公信力,蚕食政权的合法性根基。 二、影响我国警察职业道德的主要因素 我国政法干警的主流绝对是好的。但是也不可否认,近年来,司法不公现象时有发生,干警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监所安全事故难以根绝……,究其原因,可以从责、权、利等几方面来分析。 1、拜金主义思潮侵蚀着某些政法干警的职责使命意识 政法干警是国家的上层建筑,是人民利益的守护神,他们不同于商

2020年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单选题练习及答案

2020年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单选题练习及答案 2020年政法干警考试即将开始,作为必考科目之一的民法学,做 好备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而想要取得好成绩就离不开平时的认真复习,复习知识点的最主要途径就是多做练习题,为此,小编特为大家 整理了一些民法学习题,希望能为考生提供参考。 1.法人实行清算时,主体资格() A.不消灭,不能从事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B.消灭,停止民事活动 C.不消灭,不能实行任何民事活动 D.应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2.以下关于各类民事行为(法律行为)之间关系的表述,准确的 是()。 A.实践性法律行为都是要式法律行为 B.单务法律行为都是单方法 律行为 C.有偿法律行为都是双务法律行为 D.双方法律行为都是双务法律 行为 3.意思表示因第三人传达出现延误的责任理应由谁承担?() A.表意人 B.第三人 C.相对人 D.表意人和第三人 4.王某向某手表厂购买纪念某伟人金表一块,售价5万元。在出 售前,该手表厂在柜台出示公证书,公证书证明,该手表只生产1500

只,生产l500只后,在公证处的监督下已将生产该手表的模具砸毁。事后经查证,该手表实际生产了3000只,以至于手表的收藏价值大大降低,王某经多次交涉,历时近2年未果后,无奈起诉于法院,要求退回手表,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 A.理应予以支持,未过2年诉讼时效 B.理应予以支持,当事人订立合同是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 C.不理应予以支持,已经超过1年的除斥期间 D.理应予以支持,王某因被欺诈订立了合同 5.李某因家人重病急需现金50万元做手术,于是找到张某说,愿意把价值80万元的轿车卖给张某,可张某一时没有80万,只好对李某说自己的难处,实在无能为力。于是,李某说那就60万卖给你,张某应允。对于李、张之间的买卖合同,下列说法准确的是()。 A.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B.完全有效 C.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D.因胁迫而可撤销 答案及解析: 1.A [解析]法人的清算,是指清理已发生终止原因的法人的尚未了结的事务,使法人归于消灭的程序。《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法人终止,理应依法实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法人实行清算时,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从事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2.C [解析]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以构成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个数为标准,能够分为双方行为、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以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标准,能够分为双务法律关系和单务法律关系。双务法律关系,是指当事人双方均

法院党课演讲稿: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把握时代脉搏廉洁公正执法 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法院党课讲稿 今年以来,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院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对于增强政法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确保政法队伍的政治本色,推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弘扬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最重要的就是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理念落实到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上去,绷紧这根弦,及时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在履行好职责和使命上下工夫,最大限度地提高审判质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忠诚”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的政治原则和方向,基层人民法院处于维护社会公正、保证社会稳定的第一线,肩负着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使命,只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强大的司法保障。什么是忠诚,我认为,“忠诚”就是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着力解决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立足实际,能动司法,组织落实好区委、区政府挺进河东的各项决策抓住新机遇,解决好人民法院在保增长、保民生、

保稳定工作中的职能发挥问题,为法院解决诉讼纷争、服务经济发展开辟新途径。要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把学习先进典型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比责任,争当忠诚为民的好法官;比能力,争当案结事了人和的好法官;比品行,争当清正廉洁的好法官。自觉提升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辨法析理和做群众工作的主动性。 “为民”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的司法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走进群众,搞好对接,开展法律咨询,设专人接待来访群众,开展答疑释惑,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要强化诉前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要积极开展巡回办案活动,选择典型案件深入农村、社区开庭审理案件,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和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参加旁听,征询意见建议,力求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有选择地对已经审结的案件进行回访,了解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和群众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提高案件质量。要完善信访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登记督办制和院领导定期督查制度,保证来访的群众人人得到接待,事事得到答复,件件得到落实。 “公正”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的价值追求。要坚持秉公断案、不徇私情,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按法律规定理清当事人之间的是非争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出妥善处理。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要推进阳光司法,增强司法公信,完善司法公开机制,依法公开立案、庭审、

政法干警复试民法必须掌握的概念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3、人身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5、自愿原则,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6、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7、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8、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 9、财产法律关系,是指因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转所形成的、满足民事主体财产利益需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10、人身关系,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为满足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11、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12、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13、物权关系,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不需要义务人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即可行

使并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14、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必须由义务人的一方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15、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16、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17、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8、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19、个体工商户,是指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 20、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 21、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 22、退伙,是指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丧失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3、入伙,是指合伙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5、社团法人,以人的组合作为法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 26、财团法人,是指以一定的财产的设定作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 27、企业法人,以从事生产、流通、科技等活动为内容,以获取盈利和增加积累、创造社会

政法干警 民法学知识点

第一部分总论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简答) (一)概念: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法律特征: 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有为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但是它是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 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法律赋予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二、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简答) (一)概念:是指法律确认的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二)法律特征: 1、民事行为能力由国家法律加以确认,与公民自己的意志无关,公民不能通过约定加以更改。 2、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态直接相联系。 3、民事行为能力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受限制或取消。 三、宣告死亡(★简答★★选) (一)概念: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二)条件: 1、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 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该法定期间有三种情况: 一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 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三是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 3、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 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简答) (以两种方式出现:请简述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或者简述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一)概念: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前提,没有这种民事权利能力,它就不能参加民事活动。 (二)主要特征:(主要是与自然人比较而言)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