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2 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2 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2 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郓城小学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班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候保洁。

3、负责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垃圾筒。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做好垃圾分类,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出面处理。

二、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2、禁止在食堂、教师、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违者就地清除,批评教育。

3、禁止向校园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

4、禁止在各种建筑物、设施、树木上张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

5、禁止在办公室、走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让学生知道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不同并且要做好垃圾分类。

6、禁止在室内、走廊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7、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8、不准在校内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

某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某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第一节环境卫生 第一条凡是村内大街小巷不准在墙上乱贴、乱刻、乱写、乱画,做到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创文明新风。 第二条爱护村内一切公共设施,讲文明、懂礼貌,树新风、讲公德,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养路护路,不堵塞交通,不损坏公共设施,开展文明监督管理,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第三条人人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意乱堆、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不准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做到净化、香化、美化。 第四条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互相监督,倡导文明新风,养成良好的公德习惯,争做文明人,为村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五条以村划区,以巷划段,以街划片,责任到人,执行办公场所干部扫、公共场所专人扫、房前屋后自己扫的传统制度。 第六条定期粉刷墙壁,按时对所有的树木、花草、进行修剪、喷水、浇灌。严禁向水道乱扔杂物,做好防洪、防汛措施。 第七条对环境卫生实行半月一检查、一月一评比、一季一小结,年终总评比的奖惩兑现。 第二节办公场所卫生 第八条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严禁抽烟,严禁高声喧哗。

第九条做到室内清洁、整齐卫生、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窗明几净。 第十条办公人员每天要打扫室内卫生,清扫环境卫生,做到一扫二拖三抹,室内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定期消毒。 第十一条爱护公物,遵守制度,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和工作环境。 第三节家庭卫生 第十二条每个家庭经常开窗通风,用具摆放整齐,做到无蝇、无蚊、空气清鲜。 第十三条厨房要经常消毒,通风换气,注意安全,餐饮灶具、厨柜摆放适当,水池经常冲洗,杜绝病从口入。 第十四条家庭院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养花、种花、美化庭院。 第十五条卧室要做到整洁大方,被褥勤洗、勤换、勤晒、勤通风.,营造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 第十六条室内卫生间和庭院厕所要经常消毒,勤洗勤拖,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洗漱用品摆放整齐,经常更换。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994年5月2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制定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福建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各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负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控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的城市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城市环境卫生习惯。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完好、整洁、美观。新建、扩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八条户外广告、画廊、牌匾、报栏、公共广告栏、橱窗、路牌、门牌、汽车站牌、交通标志、路灯电杆、消防栓、交通护栏、落水管、电话亭、废物箱、城市雕塑等设施应保持整洁。破损陈旧的,设置或使用管理单位应及时维修、更新或拆除。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其它设施和树干上涂写、刻画、张贴。不得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饮食单位和其他单位或居民的炉口、烟囱等排污口不得朝向街面。 第十条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批准用地范围内作业; (二)按规定设置临时围墙,临街建筑工程应封闭施工; (三)破路施工应围遮,设置安全标志,并按规定时间和标准修复; (四)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必须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卸放,建筑废水须经处理后排放; (五)工程竣工时必须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物料并平整场地。 第十一条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各种水陆交通工具应当保持外观整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客运列车和航运船只应关闭车船内卫生间,车船上废弃物交车站码头妥当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二)客运车辆应自设废弃物容器,不得沿街抛撒废票等废弃物。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规定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规定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环境长治久洁的关键,也是解决农村环境工作治难巩固更难的关键。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创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要求,现将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规范如下: 一、村庄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的四项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的原 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 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制度 1.道路保洁制度。(1)成立道路保洁小组,增加道路保洁人员, 主要负责本村区域内进村路段,自然村路段及村内居民区、公共活动区及场所的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2)道路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堆积物、无积水。村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道路保洁标准执行。(3)实行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制度。 2.河道保洁制度。(1)成立河道保洁小组,增加河道保洁人员, 对河面、两岸实行全方位保洁。(2)河道保洁做到:河面无杂

草、无漂浮物,河中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3)加强对河道的日常管理,要消灭各类污染源,制止群众乱倒垃圾行为。 (4)加强河道两岸绿化的维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5)加强河道水质的管理,制止乱清洗等不文明行为。 3.公厕保洁制度。(1)公厕保洁员,要严格按照下列保洁标准, 对公厕实行全方位保洁。(2)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实行8小时动态巡回保洁。(3)用药物开展不定期的灭蚊蝇活动。(4)定期做好抽粪工作。 三、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 本村区域内的住宅、各类活动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包卫生:对于随地吐痰,乱倒生活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果壳、 乱张贴、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禁止各类运输车辆沿途抛撒各类垃圾和建筑材料,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负责清扫自家门前路面,清除各类污物,对阳台和庭院及时整理,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有序。 2.包秩序:积极参与管理保护公共设施工作,对于门前乱搭建、乱 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以及打架斗殴、影响村容环境和扰乱社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3.包绿化:按村里有关要求完成各自的绿化任务,并管理维护好自 家的花草树木,禁止毁坏、攀折花草树木的行为。

乡镇环卫所工作制度 -管理制度

乡镇环卫所工作制度 -管理制度 乡镇环卫所工作制度 -管理制度 乡镇环卫所工作制度为提高环卫所管理人员工作素质,更好地为棠阴环卫事业作贡献,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以警示全体工作人员,乡镇环卫所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有下例情况之一的,扣除当月清销假制度, 1、上班迟到又不说明理由的 2、在规定下班时间前半小时早退的 3、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的 二、严格执行岗位廉洁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处罚,发现一次批评教育,发现两次待岗 1、不按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乱收费的 2、收费后不及时交纳给会计占为己有的 3、为当事人争取不正当利益而接受当事人宴请或参加有其他支付费用的各项休闲娱乐活动的 4、对本职工作不能尽职,对保洁管理力度不够,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不廉洁的行为,管理制度《乡镇环卫所工作制度》。 三、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形而定,望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1、热爱本职工作,执行上级指示,主持环卫所日常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和督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环卫所的各项规定。 2、团结一致,办事公正,对工作积极负责,讲求效益,遇事共同商量,不推诿,不扯皮。 3、定期召开各种会议,加强对本处员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4、负责集镇的保洁员招聘和日常管理工作。 5、定期联系县垃圾填埋场及时清运镇垃圾中转站的垃圾。

6、负责集镇区域单位、商铺及居民的卫生保洁费的收取工作。按时完成达到95%以上的镇政府给与适当奖励,否则从工资里扣除达到百分比为止。 7、负责集镇城-管工作,对街道乱设摊、乱堆放、乱停车、乱搭棚、占道经营等实行严格管理,使集镇街道正常有序。 8、定期对集镇卫生保洁员的卫生保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对各村垃圾分离拣场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建立督查台帐,随时迎接上级检查。 10、带领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之令狐文艳创作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令狐文艳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环境长治久洁的关键,也是解决农村环境工作治难巩固更难的关键。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创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要求,现将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规范如下: 一、村庄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的四项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 的原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 运动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制度 1.道路保洁制度。(1)成立道路保洁小组,增加道路保洁人 员,主要负责本村区域内进村路段,自然村路段及村内居民区、公共活动区及场所的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2)道路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堆积物、无积水。村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道路保洁标准执行。(3)实行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制度。 2.河道保洁制度。(1)成立河道保洁小组,增加河道保洁人 员,对河面、两岸实行全方位保洁。(2)河道保洁做到:

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 (3)加强对河道的日常管理,要消灭各类污染源,制止群众乱倒垃圾行为。(4)加强河道两岸绿化的维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5)加强河道水质的管理,制止乱清洗等不文明行为。 3.公厕保洁制度。(1)公厕保洁员,要严格按照下列保洁标 准,对公厕实行全方位保洁。(2)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实行8小时动态巡回保洁。(3)用药物开展不定期的灭蚊蝇活动。(4)定期做好抽粪工作。 三、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 本村区域内的住宅、各类活动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包卫生:对于随地吐痰,乱倒生活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果 壳、乱张贴、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禁止各类运输车辆沿途抛撒各类垃圾和建筑材料,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负责清扫自家门前路面,清除各类污物,对阳台和庭院及时整理,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有序。 2.包秩序:积极参与管理保护公共设施工作,对于门前乱搭 建、乱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以及打架斗殴、影响村容环境和扰乱社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3.包绿化:按村里有关要求完成各自的绿化任务,并管理维护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水平,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促进城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1.0.3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适用、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1.0.4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设置宜做到联建共享、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5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应作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一并批准实施。 1.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城镇环境卫生所需的各类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和设置。其规模与型式应根据生活废弃物产量、收集方式和处理工艺等确定。 2.0.2 城市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简称垃圾)和居民排出的粪便(简称粪便)。 2. 0.3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以利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方式与分类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2.0.4 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中,必须具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功能。 2.0.5 城镇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不宜单独建设,应采取必要措施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2. 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镇建设计划。各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设置由各单位负责,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0.7 原有环境卫生设施需改建或迁建时,必须制定并落实改建或迁建的计划后,方可改建或迁建。 3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东枣园乡北三里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为了提升北三里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加大社会管理力度,进一步美化村内环境,特制定《东枣园乡北三里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 以村民为环境卫生管理主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将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建立以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为核心内容,管理有序,节约高效的环境卫生长效监督机制。 二、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做法 (一)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将本村范围的环境卫生、农村村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三大部分。公共场所主要包含村组道路、水渠、村内的区间道路、村办公大楼、三个小区和村、社、农民集中居住区周边的环境卫生。农村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包括:农村居民室内环境卫生和住宅四周统一划定区域的环境卫生。办公场所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村内企业、业主和其它单位的环境卫生。 (二)明确职责,按责任区域管理环境卫生,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共同提高。

1、通过议事会商议,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定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市场化管理和运作。保洁公司中标后,按要求承担全村范围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保洁公司的服务状况、服务质量、服务要求由村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村监事会和村民代表共同监管。保洁公司按保洁合同履行保洁义务。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直接向村民议事会和村委会负责并报告环境卫生工作。 2、深入推行农村居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集中居住小区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小区以外的农民住宅环境卫 生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到户。 3、驻村单位、企业、商家及其他业主的门前环境卫生,按照农村居民住宅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 (三)加强监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村域环境卫生要按照上述区域划分情况和管理特性分别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承担下列卫生管理职责: 1、劝阻、制止、纠正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贴乱画、随地便溺、损坏公共设施和占道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流浪乞讨等违法违规行为。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环境长治久洁的关键,也是解决农村环境工作治难巩固更难的关键。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创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要求,现将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规范如下: 一、村庄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的四项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的原 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 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制度 1.道路保洁制度。(1)成立道路保洁小组,增加道路保洁人员,主 要负责本村区域内进村路段,自然村路段及村内居民区、公共活动区及场所的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2)道路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堆积物、无积水。村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道路保洁标准执行。(3)实行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制度。 2.河道保洁制度。(1)成立河道保洁小组,增加河道保洁人员,对 河面、两岸实行全方位保洁。(2)河道保洁做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3)加强对河道的日常

管理,要消灭各类污染源,制止群众乱倒垃圾行为。(4)加强河道两岸绿化的维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5)加强河道水质的管理,制止乱清洗等不文明行为。 3.公厕保洁制度。(1)公厕保洁员,要严格按照下列保洁标准,对 公厕实行全方位保洁。(2)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实行8小时动态巡回保洁。(3)用药物开展不定期的灭蚊蝇活动。(4)定期做好抽粪工作。 三、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 本村区域内的住宅、各类活动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包卫生:对于随地吐痰,乱倒生活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果壳、 乱张贴、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禁止各类运输车辆沿途抛撒各类垃圾和建筑材料,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负责清扫自家门前路面,清除各类污物,对阳台和庭院及时整理,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有序。 2.包秩序:积极参与管理保护公共设施工作,对于门前乱搭建、乱 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以及打架斗殴、影响村容环境和扰乱社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3.包绿化:按村里有关要求完成各自的绿化任务,并管理维护好自 家的花草树木,禁止毁坏、攀折花草树木的行为。 4.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各家各户、各单位都要自觉履行义务, 保持门前整洁。村将“门前三包”工作纳入今年镇、村开展的“最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有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89年03月03日 【实施日期】1989年07月01日 【正文】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88年12月15日洛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1989年3月3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与设施 第三章清理保洁 第四章垃圾管理 第五章厕所与粪便管理 第六章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 第七章奖惩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河南省城市建设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群结合、社会监督。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应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计划。 城市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由市人民政府按城市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应承担的任务量划拨。 城市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以及单位、个人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清理保洁,实行有偿服务制度。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以及居民和农民,都有依法使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权利,有爱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遵守城市环境卫生各项规定的义务,都应尊重环境卫生管理职工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工作。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所辖区域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检查、监督、协调、指导。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的法规和科学

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

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石井镇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为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广大群众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社会氛围,巩固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成果,不断改善公共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切实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和除害防病工作,提高我村环境卫生质量,努力把我村建设成干净卫生、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美好家园,加快我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我村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健全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村两委组织、分级负责、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实行目标管理和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要切实加强对整治考评工作的领导,形成村主要干部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确保各项组织、人员、经费、任务、措施“五落实”。 2、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村内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本村内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开展村内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和评比,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工作到位。 3、各村民小组成立2至3人组成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对本村民小组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管理及指导。 二、村两委实行分工负责制,建立综合管理保障机制 1、村两委要加强对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村两委社会发展计划,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2、建立联系制度。建立村级卫生监督指导员挂钩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各村民小组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有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89年03月03日 【实施日期】1989年07月01日 【正文】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 9 8 8年12月15日洛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1 9 8 9年3月3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与设施 第三章清理保洁 第四章垃圾管理 第五章厕所与粪便管理 第六章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 第七章奖惩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 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河南省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群结合、社会监督。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应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计划。 城市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由市人民政府按城市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应承担的任务量 划拨。 城市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以及单位、个人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清理保洁,实行有 偿服务制度。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以及居民和农民,都有依法使用城市环境卫生设 施的权利,有爱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遵守城市环境卫生各项规定的义务,都应尊重环境卫生管理职工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工作。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所辖区域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检查、监督、协调、指导。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的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共卫生道德和环境卫生意识。 第二章规划与设施 第八条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订环境卫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 按规划组织实施。城市规划部门应统一安排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工作场所用地,并在审核批准新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时,同时审核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 第九条城市新区建设或旧区改造,必须配套建设对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堆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设施,所需资金应纳入工程预算。 第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要按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规划和修建相适应的公共厕所,内部设备要适用、卫生,外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新建公用、民用建筑,应当按设计标准附设厕所,并配建化粪池。 第十一条城市生活居住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收集容器。高层建筑应设置封闭式垃圾 道或垃圾贮存设施,繁华地区、人流集中地和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应设置果皮箱等设施。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挪动、损坏或者侵占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按管理权限报经市或区环境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清理保洁 第十三条城市主、次干道的车行道,由城市环境卫生专业队分段承包到人,负责清理保洁。主干道每日两次清扫,两次保洁;次干道每日一次清扫,两次保洁。 城市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及其余道路、街巷,按自保门前洁的原则,由所在地段的单 位和居民负责清理保洁。无力自行清理保洁者,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民办清扫队有偿服务。 生活居住区,由街道办事处或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专人清理保洁。 第十四条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共电车和汽车始末站、影剧院、公园、游 览点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设置相适应的卫生设施,负责清理保洁。 近郊公路,由管理单位负责清理保洁。 第十五条城市集贸市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设垃圾容器、果皮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 组织环境卫生清理人员,负责清理保洁。 各种零散的摊点、售货车等周围四至六米场地的环境卫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清理保洁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71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实现公司环境方针和目标,对公司环境、安全管理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规范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应当绿化;垃圾池及其周围须定期清理外运,垃圾应分类处置。 2)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应搞好排放和清除,不应对厂区造成污染。 3)厂区应当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产品及包装物料的贮存仓库。 4)存放硫酸(盐酸、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的区域,应当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及防护设施,进行必要

的防腐处理,以防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5)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的岗位,采取配置隔音装置、除尘器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6)对污水处理站配备污水在线检测装置,以防不合格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 4、特别作业区卫生要求 1)特别作业区内的操作应当在无菌状态下进行。 2)定期对特别作业区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3)特别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无菌的工作服、鞋、帽、口罩等。 4)非特别作业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特别作业区。 5、清洁作业区要求

1)产成品烘干包装岗位及化验室地面应铺设瓷砖或其它卫生材料。 2)车间内墙壁应保持清洁,车间内门窗必须封闭完好。 3)包装间必须设缓冲间、更衣间,进入的车辆等必须清洁、无尘。 4)各生产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设备要保持清洁。 6、控制实施 1)安环处根据厂区环境现状,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表》。 2)安环处按《废弃物管理规定》定期对厂区废弃物分类处置,以防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并做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精)

胡村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改善乡容乡貌,促进环境卫生,保持村道路、河道、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卫生,使我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村环境卫生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村民参与、互相监督的原则。 二、村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并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劝阻、举报和控告的权利。 三、村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和划定卫生管理区域制度。村容村貌的要求是:(一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无乱设摊点、乱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堆放等行为。(二在主干道路、公共巷道两侧单位、住户和经营户按照界定路段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监督、包秩序。 (三保持村环境卫生整治,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柴堆、草堆、粪堆、沙石堆、垃圾堆”。 四、村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安全。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如有损坏,产权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维修和更换。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沙石、粪堆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在施工和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在施工和生产结束当天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占用路段。 六、禁止下列影响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在 村内乱放畜禽,到处都是畜禽粪便。 (二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三在公共道路、活动场所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 (四有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七、牲畜实行定点屠宰、交易、检验、检疫制度。

八、垃圾实行定时有偿清运。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平时不出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清运出村。 九、对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影响村容村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时纠正。违反本办法第三、第六条规定,乱倒、乱扔垃圾或不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打扫卫生、清除垃圾等影响环境卫生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时纠正;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长期占道堆放沙石等杂物,影响村容村貌和村民出行安全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清除。 胡村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为全面加强我乡的环境卫生管理,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理措施,完善检查评比制度,达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效果,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以优化环境为抓手,强化管理,狠抓效能,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生活和谐”的新胡村。 二、考评内容:本考评内容为胡村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阳子路、马王线、各入村道路、各行政村的环境卫生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 三、考评方式:我乡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按照月考核、季评比、年总评的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月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平时考核。由乡政府不定期对全乡各村的环境卫生等进行督促检查。 2、月末考核。每月由乡三项整治领导组对全乡各村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一次集中大检查。 3、月考核实行满分百分制。每月总评成绩由70%平时考核分值和30%月末考核分值相加成。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计分等次:90 分(含以上为优秀;60—90 分为达标; 60分以下为不达标。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市环境卫生 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陵府办[2009]125号 【发布部门】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09.09.11 【实施日期】2009.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陵府办〔2009〕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2009年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陵水黎族自治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创建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城市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居民和一切在县城市区范围内各种活动人员。乡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县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卫生站是本县市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实施单位,负责本县市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各单位、个人必须服从县城市管理部门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搞好本单位和个人的环境卫生工作。县公安、工商、建设、卫生、旅游、商务、交通、国土环境资源、公路、文明办、电视台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助管理城市环境卫生。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环境卫生,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阻碍环卫工作人员履行公务。 第六条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篇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3篇学习啦【规章制度】编辑:春娜发布时间:2016-03-26 为巩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彻底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局面,按照“因地制宜、长效管理”的原则,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下面是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 一、管理的目标 1、培养新农民,增强群众环保、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建设新家园,开展村组环境卫生整治,达到村容整洁; 3、营造新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 二、管理的范围 1、农村村组道路,沟坝堰塘; 2、农户房前屋后; 3、垃圾池及周围。 三、管理对象 1、村组各农户; 2、垃圾清运者; 3、村组卫生管理员、保洁员。 四、管理的标准 1、村组区域公路路面整洁,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水沟畅通。 2、农户房前屋后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和乱搭乱建,屋内家具摆放整齐,家禽、畜实行集中饲养或圈养,沟渠畅通无垃圾。 3、堰塘、小溪水面无漂浮物和垃圾,无发臭污水。 4、及时清运垃圾或进行无公害处理,无大量堆积。 五、管理的职责

1、各组的卫生管理员,受村委会领导。 2、各小组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小组内道路、堰塘、溪沟、农户房前屋后等公共卫生的实施管理。 3、村委会与各小组卫生管理员签订卫生保洁合同书,确保小组区域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4、农户房前屋后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包文明,生活垃圾要倒入垃圾桶或进行无公害处理。 六、管理的方式 1、村委会每月组织小组卫生管理员对各小组的卫生进行一次大检查,并设立流动红旗。 2、每年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星活动。 七、管理的措施 1、加强领导,村上成立文明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村环境卫生管理。 2、经费保障,村委会每年拿出2万元进行卫生创建工作,各组进行配套,确保工作有经费保障。 3、宣传先行,在各组广泛进行卫生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从个人做起,从家庭做起,每个季度对小组道路、沟港堰塘、房前屋后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4、督查,每周要对各组卫生进行一次督查,对督查情况要进行记录,并指出整改落实范围。 5、考评,采用每月记分,年终累计,作为以奖代补的依据。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 为了提升北三里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加大社会管理力度,进一步美化村内环境,特制定《东枣园乡北三里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 以村民为环境卫生管理主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将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建立以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为核心内容,管理有序,节约高效的环境卫生长效监督机制。 二、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做法 (一)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将本村范围的环境卫生、农村村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三大部分。公共场所主要包含村组道路、水渠、村内的区间道路、村办公大楼、三个小区和村、社、农民集中居住区周边的环境卫生。农村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包括:农村居民室内环境卫生和住宅四周统一划定区域的环境卫生。办公场所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村内企业、业主和其它单位的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 铁路项目经理部营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与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项目工作的员工与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为项目部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项目部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项目部的其她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室内(项目部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 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项目部公共区域(包括主干道、走廊、楼梯、公共厕所、花池、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专职环境卫生人员进行。 第九条各部门应当按照卫生责管理有关要求,负责清扫、保洁与保持。 第十条项目部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由行办公室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一条项目部内部的施工场地由各参建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办公室在与参建单位签订项目承建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参建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与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二条项目部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人员清扫与保洁。但其她部门应负责协助保持整洁。

乡镇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乡镇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小河镇圩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小河圩镇的范围不断扩大,圩镇基础设施建设也越来越完善,对于加强圩镇管理就显得尤其重要。为更好地管理圩镇,进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把小河圩建设成为环境优美、镇容整洁、管理有序、社会和谐的文明圩镇,根据国务院<>以及信丰县农民建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小河镇圩填管理。 第二章:圩镇秩序管理 第三条、小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小河居委会负责圩镇秩序管理事务,小河镇城管中队协助,具体职责为负责圩镇市容市貌维护,管理好圩镇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协助镇做好圩镇建房管理,卫生保洁监管,收取经营生活垃圾保洁费及建房保证金和建筑垃圾处理等。 第三章:圩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四条、未经镇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圩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市场等公共场所开挖、修筑搭建临时建筑物、构造物和其他设施。 第五条、未经镇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圩镇道路和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如:摆摊设点、停放车辆、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其它杂物等。 第六条、圩镇范围内单位和个人自行清理内部和门前卫生责任区的生活垃圾,按规定要求进行投放倾倒在垃圾桶内。 第七条、圩镇范围内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统一倾倒到居委会管理所指定的场所。 第八条、圩镇规划区内房屋等项目建设开工前需到居委会办理开工手续,方可进行施工建设。执行圩镇建房审批保证金制度,建房按3000元/栋标准收取,建筑垃圾处理费按建筑面积2元/平米计算收取。(注:垃圾处理费不退还,保证金在工地施工结束后,经居委会验收合格后退还。)

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

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崇文街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当前,为切实巩固前段时间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彻底改变辖区的环境卫生状况,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快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实现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崇文街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一、目标要求 以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为总体目标,以“洁净、亮绿、清新、有序”为标准,以健全环卫队伍、完善环卫设施为重点,以强化检查评比和实行奖优罚劣为手段,全面提高全街道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健全机制 (一)建立环卫队伍 我街道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卫队伍,全街道主干道都有环卫人员,清扫保洁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路段的办法,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任务。各村环卫人员按市委要求配足配齐,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的长效保洁机制,完善好垃圾清倒协议,明确垃圾场及清运队,建立组织机构,尽快进入长效保洁运营阶段。 (二)完善环卫设施 我街道配备一台密封式垃圾清运车、一台密封式垃圾收集车和一台洒水车,主要街道每50米安装一个果皮箱;规划建设2个垃圾中转站;各村每个片区要设立2个以上垃圾收集点(池、房、桶);全街道环卫工人每人配备一个人力三轮车或其它保洁清运工具。 三、健全管理制度 1.清扫保洁制度 主干街道实行“一日两扫、全天保洁”,乡、村道路实行“一日一扫、全天保洁”的卫生清扫制度。 2.垃圾清运制度。全街道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道路垃圾要及时日产日清,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到垃圾处理场。渣土、渣石、杂物要及时清运到规定的垃圾填埋场。 3.“门前三包”制度。街道要与沿街经营门市、单位建立“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门前三包”的责任制,并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 4.督查评比制度。要建立健全卫生督查评比制度,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把日督查、周检查、月评比制度作为经常化管理的重要措施,确保环境卫生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明确一名副职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使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二)严格评比制度。 为使我街道的环境卫生制度落到实处,由街道卫生监察队对各村进行月检查评比、季小结讲评、半年和全年总结考评。对月检查评比情况排出名次,每月得分情况作为季度、半年和年终评先的依据;对每季度评比排在前三名的村颁发环境卫生红旗,对排在最后一名的村给予黄牌警告;对月评比、季小结、半年总结和年终考评情况以通报形式予以公布。 2010年8月5日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