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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变化

中国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变化
中国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变化

中国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变化

数千年来,中国的女性一直扮演着社会的弱者角色。封建统治者以各种手段控制妇女,从肉体到精神对妇女极尽摧残,导致妇女于愚昧、软弱、无知无识、任人摆布的状况。

提到女性,必然要和女儿、妻子与母亲这三种角色联系在一起。本文将主要论述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变化。女性家庭地位内涵的界定有很多种,反映女性家庭地位的指标呈多元化。“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即是女性整体社会地位的缩影,反映在女性家庭地位与社会地位的一致性;同时,它又有别于社会地位,女性的家庭地位是相对于家庭中的男性成员特别是相对丈夫而言的男女两性间地位的比较概念。”①

中国传统主流思想讲究“三纲五常”,其中就有两条“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父权制社会里,作为子女,必须要听从父亲长辈的安排;而在男权社会里,女性又必须接受丈夫的命令。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女性可以说是受父权和男权的双重压迫的,居于一种从属地位。

中国古代,女性没有成亲之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家庭生活中,女儿的地位可以说是相对较对较低的,甚至弟弟的地位也在其之上。如果父亲去世,女儿还没有出嫁,那么家中的事宜全部要听从兄弟的安排。以前看电视剧上的大家小姐,左呼右喝,以为其家庭地位应该是不低的。有一次去扬州游览个园,看到绣楼才意识到女性的悲惨,即使生在豪门也不例外。绣楼全然不是想象中的环境优雅,花红竹翠,玲珑别致,而是给人一种逼仄、凄凉的感觉。少女13岁登绣楼,一直到15岁出阁,期间绣楼的钥匙一直由父亲保管。别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楼也很少下去,每天能做的事就是弹琴赋诗做女红。绣楼让我们看到男尊女卑的伦理纲常即使在建筑上也表现的如此突出。

女性成亲后嫁到夫家,那一切就要听丈夫的。外面的事由男人负责,女性的主要任务就是做家务、服侍老人。最明显的是,在家庭生活中,男人可以纳妾蓄婢,女人就要从一而终。有了孩子后,女人不仅为人妻还要为人母,要负起养育孩子的责任。就母亲这一视角来说,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是有所提升的。如《红楼梦》中的贾母,丈夫过世,作为老祖宗,在家中,可以说她的地位是最高的,可这种地位也仅限于情感上,并不是现实意义上的权力。贾政作为贾府的主人,才是权力的真正中心,而贾母终究是附属品。

“长久以来,西方的女权主义者们都在争论究竟是经济压迫还是文化统治构成了性别不平等的根本原因。”②就古代中国来说,这两者因素都占了一定比重。在经济压迫方面,女性在家庭生活中长期处于家务劳动的状态,身心被家庭所束缚,根本无法为家庭创造如男性一般可见的、具体价值。用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观点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无法创造产值,那么家庭地位注定是低的。另一方面,如前文所述,中国的传统文化贬低女性,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可见一斑。

而近代以来,在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下,女子解放运动兴起。

1851 年爆发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树起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庄严旗帜。“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女”的平均分配原则是一项破毁男尊女卑的坚固藩篱的实践活动。戊戌变法以后,中国也萌发了资产阶级的女权运动。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人撰文著书,进行婚俗改革,大力提倡妇女解放。康有为在《破实理公法全书》对传统婚姻进行了批判,他认为“男女之约,不由自主”而由“父母定之”、“男为女纲、妇受制其夫”、皆“与几何公理不合,无益人道”。同时康有为要求取消家庭,设立“育婴堂”、“养老院”等社会机构承担一切家庭职能,为妇女走出家庭、摆脱束缚提供了条件。20 世纪初,在女子教育特别是女子留学教育发展的基础上,中国出现了一批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式的知识妇女群,她们主要来自留学运动、教会女学和国人自办的女学。在社会上出现了女性对传统家庭角色的冲击,新女

①《女性与家庭》主编郑桂珍上海教育出版社第204页

性家庭形象已在部分青年知识女性以及个别家庭女性身上展示出来。辛亥革命以后,妇女运动走向深入,比较具体地提出了“女子参政”、“男女教育平等”、“男女法律上平等”、“禁止纳妾蓄婢”、“婚姻自由”等涉及妇女切身问题的要求。五四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新婚姻文化思想:即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批评和否定。《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许多关于妇女问题的文章,提出妇女是“人”的观点,提出新人理论和新妇女观,讲妇女“独立人”的精神。这不仅要求男女平等,而且要求以尊重人格的观点尊重妇女。

如今,相对于很多国家来说,中国的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的提高不言而喻。最明显的一点,在日本现在还保留着女人出嫁后从夫姓的传统,而在中国则没有。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中国尽管还未完全解除,但总的来说在消亡之中,女儿和儿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是平等的。由于女性自身文化素养的提高和独立人格的培养,女性和男性一样也可以挣钱养家,因此女性成家后在家庭中的地位应该说和男性也是平等的,不是之前的单向的从属关系而应该是一种双向的新型伙伴关系。

对于这种现象的产生,我个人赞同是经济和文化的双向所用的结果。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物质生活塑造人的意识,女性受压迫的根源在于社会经济制度”③观点固然不错,因此她们要求经济安排,尤其是劳动分工中要去性别化。同时,如果处于性别等级制的文化模式中,女性的特性和价值一样会被贬低。因此,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提升需要经济基础和文化环境的支撑。

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

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摘要中国历史上,女性曾占据过主导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女在社会的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男性成为社会的主导者,而女性地位逐步降低,渐渐处于从属于男性,成为其附庸。妇女逐步被排除于历史之外,成为历史的幕后者。到了近代以后,女性社会地位有了逐步提高的趋势,但是要真正做到男女平等,还任重道远。 关键词: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历史变迁 引言 女性地位是指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享有的威望和拥有与控制家庭或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力。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女性地位大致来说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妇女相对受到男子的尊敬,即原始社会早期的妇女地位;二是男子至高无上,女子无权,即传统社会的妇女地位;三是男女平等,即现在和未来社会妇女的地位。原始社会,中国处于母系氏族制度时期,对偶婚为其主要生化方式,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性地位远远高于男子,并且受到尊敬。到了封建社会,尤其是宋代理学的传播,禁欲思想成为主流,强调“三纲五常”,压抑妇女的地位,使女性逐渐成为男性的附庸,生活地位低下。现代,随着新思想的传播,男女平等日益成为主流思想,女性也重新开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独特地作用。因此,对女性地位的考察具有重大意义。前人对这个问题已经做了深刻的研究,所以本文中笔者对女性地位的变迁仅仅是再做一下浅陋的阐述。 一、先秦时期 母系氏族时期,主要从事采集果实,及简单的生活工具制做。女性天生的优势就充分发挥。由于女性在这些活动中表现突出,成为社会活动的主角。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有父,在古人眼中,孩子的血统仅维持在母亲身上。古代典籍中常称圣人乃其母感神而生。如《尚书·尧典》说尧是其母庆都感龙而生。种族的繁衍、氏族的维系似乎由女性起主要作用,使女性具有较高的地位。这一时期并不是女性压迫男性,而是女性和男性在地位上具有一定的平等性。如《史记》:“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髡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

有关中国近现代史中女性地位变化的看法

纵观中国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女性的地位一直偏低,各方面的发展都不尽如人意。在中国的近现代史中经过几次意义深远的社会变革或改革,女性的地位有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不过在诸多方面仍然有很多阻碍。在我看来,我认为在中国近现代史中女性地位的变化大致存在着四个阶段,从总体而言,女性的社会地位正在不断上升。 第一阶段是从清末时期,这段时期女性地位一直处在一个比较低的状态。中国妇女仍处于几千年封建家长制的禁锢下,被赋予强烈的“孝妇,贤妻,良母”的思想,虽然有新思想的传播,新式学堂的兴建,但女性解放的改革道路依旧在曲折中慢慢开展着。传统中国是男权社会,“男主外、女主内”,“三从四德”“妇以夫贵”“妻为内助”等性别伦理说教对女性加以教化和禁锢,使女性被迫困守在家庭,完全依靠男人生活,毫无自我发展的空间。在婚俗观方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束缚和迫害妇女的利剑。中国古代的妇女素质观实质是一种道德素质观,“女子无才便是德”是古代妇女素质观的基本主张,“妇德、妇言、妇容、妇勤”是对妇女素质的基本要求,使女子“惟知洞其耳、梏其足、涂饰其面目、一若仅供天地间玩好之用”。妇女“于天地间之事物,一无所闻,而竭其终身之精神,以争强弱交涉于箧筐之间”。晚清女子学堂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不过总体而言仍处在一个弱势地位。 第二阶段是五四运动时期,它不仅是思想,文化领域范围内的一次改革,更是一次深刻的妇女解放运动。它唤醒了中国妇女作为女性

的自觉,使越来越多的先进思想的女性接受了西方的平等明主的思想。让女性首先能作为一个人,一个社会人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能自主的选择婚姻生活,不再一味地依赖男人生活。“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遭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批判,女性同样可以接受高等教育。随着具有维新思想的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女学堂——中国女学堂的兴起,此后,上海的爱国女学、北京的京师女子师范学堂、天津的北洋女子师范学堂、南京的旅宁女学等先后创办,掀起女子教育的初步兴盛局面。随着女学的纷纷兴起,继之而起的女子参与社会工作,女子走出家门走向学校继而走向社会,女学对改变社会风气,提倡男女平等无疑起了积极作用。期间也涌现了很多杰出的女性代表,在中国文坛上享有盛名的女作家庐隐,就是这一时代进步女性的代表人物之一。从她在日本游学的几年时光中,通过对比中日女子教育的差异,深刻剖析了中国女子教育的弊端。更涌现出来像邓颖超这样的女革命家,邓颖超青年时代投身革命,并在五四运动时期,组织了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她还和周恩来、郭隆真等天津学生运动的领导者,共同组织了进步青年团体觉悟社,参与领导天津学生的爱国运动。还有很多杰出的女性代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第三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从法律上保障了女性的平等权利,提倡女性为社会服务,男女共同承担家务。毛泽东提出的“妇女能顶半边天”,“男女平等”,“男女同工同酬”等观念不仅深入人心,而且还被深入贯彻执行。不过仍有性别歧视现象存在。

当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的变化及其原因

摘要:在女性主体意识觉醒、女报的宣传以及西学东渐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中国近代女性在家庭婚姻中的地位与婚姻价值观方面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本文以近代历史资料,辅之以女性笔记小说、杂记、文集等文献资料,从社会性别分析的视角,运用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通过对近代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地位的转变和对待婚姻生活的态度及其行为的分析和考察,揭示中国近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的变化及原因分析. 关键词:近代女性;家庭地位;婚姻价值观

社会转型直接影响着延续了几千年的社会性别制度,改变着传统的两性关系,妇女在婚姻家庭中地位的提升,是近代女性与传统女性相区别的标志(杜芳琴、王政,2004)。自古以来,无论是具有叛逆人格的女性还是具有开明思想的男性,都曾以各种方式对男女不平等的现象表示过强烈不满或进行过抗争,却始终无法动摇传统的性别制度。只有到了近代,社会发生重大变动,把对人的关注提到了重要地位,人的存在、人的权利受到尊重,男尊女卑的不平等制度才开始受到严重挑战。女性角色从单一性向多元化发展,女性权利部分得到社会认可,女性的生存状态得到改善,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得到提升,家庭关系发生了逆向转化. 一、妇女生活史的研究是了解女性的重要环节,而婚姻家庭又是女性生活最重要的方面。 近代以来,历史翻开了新的篇章。婚姻领域的选题来看,学者多有论述,但大多是对此作现象的描述,而且对其深层次的原因未能作进一步的探讨。对于婚姻价值观的研究,大多数学者只是从宏观上描述,主要涉及到择偶观,生育观、家庭观,性观念、结婚离婚观念等方面,而且所引用的事例大多千篇一律,例如湖南长沙的赵五贞为反抗包办婚姻,在迎亲的花轿中自刎身亡的事件经常在一些论文中出现。缺乏新意,没有能够真正的了解女性的心理状态,带有很强的男性主义色彩。婚姻价值观研究的时间段而言,学者们对唐代、宋代及五四时期的女性婚姻价值观方面给予了高度的关注。相对而言,学者们比较关注开放的唐代,以及各个朝代交替时的女性婚姻价值观的研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这一时间段的研究相对而言多一些。清末民初这段历史时期学者们关注的着眼点主要集中在五四时期,很少强调这一转型时期对人们的生活影响(贲小丽,2006). 二、代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地位的变化。几千年来,建统治者以各种手段控制妇女,从肉体到精神对妇女极尽摧残,导致妇女于愚昧、软弱、无知无识、任人摆布的状况。因为长期被愚化,她们绝大多数处于蒙昧麻木状态,反而成为旧秩序的捍卫者。近代以来,在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下,女子解放运动兴起,而女性自身的觉醒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这时孕育和培养了最早的妇女社会活动家、妇女运动的先驱和第一批现代知识女性.

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

女性的家庭权利是其社会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女性在家庭内的平等权利、财产权利、生育权利以及人身安全权利等。过去一百年来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中共文化和商品社会文化这三重压力造成了多数女性的家庭权利贫困[1].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主张女性要内外兼顾、工作家庭两不误。大部分女性除了必须在工作上努力与男性竞争外,在家庭里还要承担大部分家务劳动。尽管社会的半数成员是女性,而女性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可以说也超出男性(至少就辛劳程度而言是如此),但女权主义等现代理论及相应的研究在中国一直未获得应有的重视,这更大程度上是社会文化观念的约束所致。本文通过分析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历史演变,具体考察她们的家庭权利的各主要方面,希望藉此能促进当代妇女学中家庭关系及女权问题的研究。一、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在家庭中的地位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向来不高。宋代以来女性家庭地位低下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摧残女性的缠足现象,它首先是为了取悦于男子的审美需求和性欲偏好,同时迫使女性深居闺房,不问世事,禁锢家中,成为男性的家奴和性奴。[2]有西方学者认为,“缠足是一种政治机制,它反映和存续了妇女社会和心理的劣势;缠足将妇女牢牢地固定在特定的位置、特定的功能”,而且缠足又“是公众态度,是大众文化──它是10个世纪中数以百万计的妇女作为真正的女人的生活方式的关键所在”。[3] “五四”运动以来,缠足现象逐渐废止,“新文化运动”带来了许多新的风气,但家庭中的夫权观念、女性的相夫教子功能和女子的“三从四德”文化,在民国时期一直占据主流。在夫权主导下的家庭里,妻子必须听命于丈夫,女儿必须服从于父母,媳妇必须听命于公婆,许多女性的家庭权益被严重侵犯。尤其糟糕的是,家庭中侵犯女性权益的主要侵害者常常也是女性──如婆婆、后母。“多年媳妇熬成婆”的婆婆们经常以一种不健康的心态,重复自己的婆婆当年的压迫手段,甚至变本加厉地侵犯媳妇的权益和人身自由。后母虐待非亲生之女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即便在家中未遇到婆婆或后母的迫害,女性也得面临代表父权的父亲和公公的压力,男性家长经常任意剥夺女性婚姻自主和经济自主的权利。1949年以后,妇女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改善,但妇女解放运动并未深入到家庭之中,政治运动的风暴也未危及家庭中男人的优越地位。虽然传统文化鼓吹的“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文化受到明显的冲击,但在毛泽东时代女性却又多了另外的“二从”,即“从国家”、“从单位”[4].1950年代,许多女性面临“组织上”的压力,在革命的名义和强制之下,被迫服从组织“分配”,与“首长”们结合。政府公然容许和容忍那些“老革命”喜新厌旧,抛弃老家的“黄脸婆”妻子,与年轻漂亮的城市小知识女性结婚。“组织上”用这种方法对那些“革命英雄”实行了性补偿和性报答,但众多小知识女性却被“革命”当作“性礼物”和“性奴隶”无偿赠与,其自由恋爱的权利被剥夺了,而“首长”们结发妻子的合法权益也被“组织上”彻底破坏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普遍在就业、薪资、提升等多方面对女性员工采取歧视性做法,女性不仅难找工作,而且处处受到福利和待遇上的歧视。全国妇联2001年第二次妇女地位调查的结果表明,从1990到1999年,城市女性与男性的工资比率从77.5比100下降到70.1比100,而在农村则从79比100下降到59.6比100.女性社会地位的下降自然影响到她们在家庭中地位的下降。随着城市里越来越多的女性被迫离开职场、退回家庭,城市失业者中下岗女工越来越多[5].退回家中的女性尽管不再外出辛苦工作,但心理压力和痛苦却成倍增加。那些仍在工作的女性则不得不降格以求,不仅被迫接受低工资、少福利的歧视,而且可能还要忍受各种性骚扰。在农村,家庭责任承包制实行后,农民家庭普遍需要男性强劳力承担重体力活,再加上人民公社时期的乡村福利制度和“五保户”制度的崩溃,农民家庭的老人赡养只能依靠儿子,出嫁的女性、离婚女性在责任田、口粮田及土地补偿费方面都得不到公正的对待,于是农村中女性的社会地位明显下降。[6] 虽然时代变了,观念也有进步,但传统文化对女性家庭权利的约束仍然存在,下面分析女性在家庭中的财产权利、生育权利和人身安全权利状况的演变。二、女性的家庭财产权利财产的拥有、支配和继承是衡量女性在家庭中地位与权利的重要指标。一般而言,在传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 一,历史朝代分析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1,夏商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所以,母系社会妇女地位肯定是高! 2.周朝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 3.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兵荒马乱,国家与国家经常打仗,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所以女人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于是,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因此,春秋战国时期,妇女稍微有一点地位, 4.秦朝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因为,秦朝时期出现三纲五常,父系社会开始明显,妇女地位由此下降!此处省略汉、

三国、南北朝、晋等朝代 5.隋唐时期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 6.宋朝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 变化。7.元、明、清到了元明清时候,从元朝开始,由于种族和文化的差异,导致社会风气下降,到了明清时代,全女开始裹脚,女性地位遭受最严重的压迫!8.民国以后民国时期,先是解放小脚,接着是解放足不出户,笑不露齿,然后是解放大辫子,最后是解放内衣。最后一种解放也就意味着女人可以和男人一样自由了,身体上可以不受拘束。二.文化环境和经济剖析 1.北宋与其他朝代最大的不同是其人性意识的觉醒,突出表现为两类人的地位空前高涨:一是文人,二是女人。赵匡胤深知,马上可以得天下,但不能治天下,因此对子孙留下“不得杀士大夫文人及上书言事之人”的嘱咐。在这样的氛围下,文化人的地位自然不必说,知识分子受宠,自然会拉高女人的地位。至于,宋朝有多少文人,不在这里一一举例,连皇帝都能写一首好字,作画,可想而知文人风是很流行的! 2.北宋时期,经济

“中国妇女社会地位”

“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操作化示例 该调查的指标体系是依据我国经济发 展现状,参照联合国及亚太地区监测妇女地 位的指标而设置的。它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各项内容及其主要指标: 一、法律权利 1、是否设有协调和保护妇乐权益的立法机构; 2、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有无歧视性条款; 3、是否有保护妇女权益的专门性法律法规或专 4、公民堆妇女法律权益的认识与态度。 一、生育与健康 1、分城乡、分年龄人口性别比; 2、男女儿童与成人的营养、健康与寿命; 3、各类妇女的生育胎次、生育意愿、孕产保 4、对待男婴女婴的态度。

三、教育 1、女性人口的识字率、平均学龄和文化构成 2、各级各类学校女性在校生、毕业生、流失 3、职业和高等院校分学科女生人数和毕业生 4、男女接受成人教育情况。 四、劳动就业 1、妇女劳动力资源利用率; 2、非农业劳动者女性就业人口的比重; 3、女性就业人口的行业、职业构成; 4、女性在业者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 5、妇女就以意愿途径和职业流动。 五、社会参与与政治参与 1、妇女政治权利的享有和被尊重程度; 2、女性在国家及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比例和幅

3、妇女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 4、女性的社会参与意识和参与方式。 一、婚姻家庭 1、平均初婚年龄; 2、女性自主择偶程度和婚姻决定权; 3、家庭事务的决定与参与; 4、夫妻家庭关系中的性别倾向。 七、自我认识与社会认同 1、女性个人价值取向与自我认知能力; 2、男女公民堆性别角色的期待与认识; 3、性别对机会、权利的影响; 4、两性作用、地位评价。 八、生活方式 1、社会交往的内容与结构;

从婚姻法发展看中国女性地位变化

变故易常,桂馥兰馨——从婚姻法发展看中国女性地位的变化

目录 绪论 (1) 一、婚姻法的发展历程 (1) (一)民国立法婚姻中的变革 (1) (二)现代婚姻法中的创新与突破 (3) 二、女性地位变化在婚姻法中的体现 (6) 参考文献 (9)

婚嫁,男人为女人而婚,女人为自己而嫁。因其是生育后代的前提,是男女结好的表现,婚姻几乎成了和幸福一样永恒的话题。随着光棍节的到来,剩男的问题再次被提起,由于现今社会性别比例严重失衡,我国男女比例达到117:100,使得男方处于选择中的被动方,女性地位相比以往大大提升。而在近代中国,女性在婚姻中地位很低。作者试图从婚姻法的发展,对民国时期和现代中国女性的地位变化,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进行分析,关注现象背后的思考和启示。 一、婚姻法的发展历程 (一)民国婚姻立法中的变革 随着传统社会的稳步发展,较为固定的婚嫁习俗逐步形成,并一直沿袭到近代。近代婚姻仿古制,结婚是一种家族行为,要遵循“父母之命”,体现家长的意愿,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上以嗣宗庙,下以继后世”,为家族传宗接代。①传统社会的婚嫁习俗具有极大的剥削性和强制性,女性在婚姻中的被动状态,较低的社会地位也使其保受压迫。 晚清时期,由掌握新知识的新式学生首先发起了婚嫁习俗的改革尝试。随后在辛亥革命对封建包办婚姻的有利冲击下,妇女的婚姻观念和婚姻状态也随之起了变化,“男女权利均等”、“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禁止无故离婚”等规定逐步被提出、确立。民国时期人们 ①杨剑利著:《女性与近代中国社会》[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年版。

的婚恋习俗和模式处于新旧交替、逐渐变革的状态中,这种状态在当时不同政权的立法上也有相应的体现。 1.在民国十九年婚姻法颁布以前,婚姻法草案五易其稿,就五部草案的具体法律制度而言,订婚制度从无到有;近亲不婚明确规定,仅就具体范围略有差异;结婚制度分有仪式婚和法律婚两种;夫妻身份制度规定存在差异,民19年草案规定“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以夫之住所为住所,子女从父姓,未成年者,以父之住所为住所;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以妻之住所为住所,子女从母姓,未成年者以母之住所为住所”;夫妻财产制度分有共同财产制和财产分别制,虽立法技术尚欠完善,但仍有很大进步。 2.在草案交付审议之后,经过修改,于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布至二十年五月五日始施行,此便是南京国民政府之婚姻法。作为中国近现代史上第一部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其在中国近现代婚姻家庭法制史乃至近现代中国法制史上的重要地位是不可忽视的。在立法原则上,南京国民政府婚姻立法都不同程度的体现了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婚姻自由等反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原则。例如:关于离婚条件,根据《中华民国民法》第10449和1052条的规定,已经从根本上打破传统法律及历次民律草案宽于男而严于女之陋习。又如在“婚姻效力”一节,增设“夫妻财产制”,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了妇女在家庭中的合法地位和财产权益,对于财产的所有权具有了法律依据。同中国传统的“夫妻一体主义”(实质是夫权主义)、“不得有私财”的婚姻家庭制度

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之欧阳家百创编

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 欧阳家百(2021.03.07) 摘要中国历史上,女性曾占据过主导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女在社会的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男性成为社会的主导者,而女性地位逐步降低,渐渐处于从属于男性,成为其附庸。妇女逐步被排除于历史之外,成为历史的幕后者。到了近代以后,女性社会地位有了逐步提高的趋势,但是要真正做到男女平等,还任重道远。 关键词: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历史变迁 引言 女性地位是指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享有的威望和拥有与控制家庭或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力。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女性地位大致来说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妇女相对受到男子的尊敬,即原始社会早期的妇女地位;二是男子至高无上,女子无权,即传统社会的妇女地位;三是男女平等,即现在和未来社会妇女的地位。原始社会,中国处于母系氏族制度时期,对偶婚为其主要生化方式,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性地位远远高于男子,并且受到尊敬。到了封建社会,尤其是宋代理学的传播,禁欲思想成为主流,强调“三纲五常”,压抑妇女的地位,使女性逐渐成为男性的附庸,生活地位低下。现代,随着新

思想的传播,男女平等日益成为主流思想,女性也重新开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独特地作用。因此,对女性地位的考察具有重大意义。前人对这个问题已经做了深刻的研究,所以本文中笔者对女性地位的变迁仅仅是再做一下浅陋的阐述。 一、先秦时期 母系氏族时期,主要从事采集果实,及简单的生活工具制做。女性天生的优势就充分发挥。由于女性在这些活动中表现突出,成为社会活动的主角。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有父,在古人眼中,孩子的血统仅维持在母亲身上。古代典籍中常称圣人乃其母感神而生。如《尚书·尧典》说尧是其母庆都感龙而生。种族的繁衍、氏族的维系似乎由女性起主要作用,使女性具有较高的地位。这一时期并不是女性压迫男性,而是女性和男性在地位上具有一定的平等性。如《史记》:“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髡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 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的产生,这时男子先天的优势就显现出来。男子成了战争的主要力量。男子在战争中获得的俘虏变成奴隶,自己成为奴隶主,进入了父权时期。到了奴隶社会后期,为了巩固和强化男性的支配地位,便制定出了一系列宗法伦理的信条,女性地位更加全面低落。沦为男子的附庸。如《诗经》:“乃生男子,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弄之瓦。”男女从出生时便被定,女子生来就

妇女地位变化.

妇女地位变化 纵观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近现代社会,女性地位一直饱受争议。历史是不平的历史,那么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也将延续着这种不平等。经历了种种社会革命或变革,直至主张男女平等的当今社会,虽然女性的地位较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从整体上讲,仍然在诸多方面有所阻碍,存在较为严重的妇女地位偏低的问题。 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原始社会时期,女性地位曾经历了一段巅峰阶段——母系氏族时期。由于女性在繁衍后代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并且在自然分工上占据优势,因此,女性在这一时期占有很高地位,倍受尊崇。但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男性在社会生产中的优势日益突出,女性地位极度下降,母权制被推翻。 在奴隶社会时期,女性地位完全沦落,成为男性任意支配的奴隶。在社会分工中占主导地位的男性成为社会和家庭中的主力,女性的活动范围则主要局限于家庭之中,生育和家务成为女性的责任,妇女完全丧失自由,成为财产,可任意交易与买卖。 到封建社会,在漫长的封建王朝兴替中,女性一直处在夹缝生存的状态,各种男女不平等情形日趋发展成熟,成为一系列“堂而皇之”的礼教习俗,律法条文,这些精心编织的“天罗地网”牢牢缚住封建社会的女性,让她们自觉地埋没自我。无论是政治,经济抑或文化,女性一律没有过问的权利,甚至更没有婚姻自由。女子不入仕,非一家之主,在家庭中,只是男子的“内人”。此外,“女子无才便是德”, 文化的交流传播与发展只是男子的天地。 直至近现代社会,随着马克思主义及西方开明思想的传入,中国女性从意识上开始觉醒,并且开始接受正规的社会教育,开始提倡男女平等和女权主义。建国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和社会法制的建立健全,女性的各项基本权利逐渐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承认,女性在政治、经济、教育、家庭中都占有重要地位,且女性的社会地位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而产生的长期不平等的根源,在短时期内是无法彻底根除

中国女性社会地位研究

浅谈中国女性社会地位 【摘要】在历史的长河中,女性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古到今,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与其他国家的女性一样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坎坷的历史过程。本文将从历史演变的角度,分析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变化的原因和影响。 【关键词】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变化影响 一、从古到今中国女性地位的变化 1、母系社会------“女主”地位 母系氏族时代,生产力极其低下,人类生产经验不足,所拥有的主要是以石器为主的极其粗糙、简陋的生产工具。同时,由于自然环境恶劣,大自然变幻无常,野兽出没,人类时常面临着生命的威胁,一个人根本无法独立生存。因此人们只有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在简单而合理的社会分工中共同抵御自然的侵袭,保证自身的生存。在这样的简单的社会分工中,男子主要从事狩猎、打鱼、防御野兽,妇女主要采集食物、生儿育女、缝衣做饭$狩猎!打鱼由于技术设备的限制,收获很少,而防御更使男子损失较多。女子从事的采集等工作安全系数要高得多,并且当时人口稀少,植物资源极其丰富,使女子采集的收获颇丰,所以,女子在经济方面有很高的地位。女性牢牢地抓住了经济大权,从而也奠定了女性处于氏族群体核心的社会地位。母系氏族时代早期处于人类的婴儿期,人们的意识尚处于低级阶段,不知道两性生活与生育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能解释女性的生育现象。人们看到大地可以生长植物,女性可以生出孩子,对其原因却一无所知,于是认为女性和大地一样有着生长万物的神秘力量,于是就把女性当作神来崇拜。这一时期女性是社会的主体和中心,并且以其生殖能力和所掌握的部落经济权利而取得崇高的地位,女性受到人们“神’一般的敬仰。 2、父权社会-----“女奴”地位 生产力水平的大幅提高,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效率的提高,剩余产品的出现,导致了私有制的形成,交换的发展,满足了人们的生活需要,个人的社会生活变得丰富,思想和认识也得到很大提高。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农业文明的进一步巩固,从根本上稳固了男性的地位,也进一步将女性从事的采集等行业边缘化,决定了女性地位被贬低的命运。直至社会发展到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女性社会地位边缘化的现象也愈演愈烈。女性的光辉时代一去不复返,男性逐步占据了社会的主导,甚至是全部,女性变为男性的附属。父权社会成为女性的“女奴’时代。 3、新民主主义时期--------打碎封建枷锁 五四运动是中国女性生存与发展状况的一座界石,它翻开了中国女性发展新的一页。自五四运动以来,随着马克思主义及西方开明思想的传入,中国女性社会状况得到一个划时代的变化。开女禁,兴女学,女性的潜力展现,社会地位与发展状况也得到相当的改善。新中国建立后,广大中国妇女终于获得了解放,形式上的解放。建国后,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与发展状况得到了一个质的变化。首先,女性的各项基本权利逐渐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承认。女性首次拥有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拥有了参政的权利。《婚姻法》的颁布,从根本上使广大女性得到了婚姻自由。《妇女权益保障法》给女性提供了一个正当维权的途径。其次,妇女与男子共同接受教育和参与生产,给了女性自身发展与独立的机会,女性社会地位也在不断提高,情形堪虞。 4、社会主义时期--------男女平等 改革开放后,女性地位有了很大提高,宪法和其他法律进一步规定妇女有和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并切实保护妇女政治权利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妇女与男子享

浅析现代女性地位变化的因素

浅析现代女性地位变化的因素 如今,几乎在所有行业中,都能看到女性自信、勇敢、活跃的身影。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为现代女性的综合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现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也逐步提升。本文试从影响女性地位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方面,分析现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动力之源。 由于男女不平等的传统社会文化和社会体制,女性被剥夺了受教育权,又被指责缺少智慧、感情用事和软弱无能,由此形成了消极、被动、柔弱、自卑的传统性别观念,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留守家庭,生儿育女和相夫教子的传统型性别角色模式。在几千年的父权制统治下,广大女性过的是一种被奴役、被工具化和丧失自我的生活,她们没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力、没有受教育的权力,她们不过是生育的工具和男人的玩偶,更没有地位可言。 而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达的现代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提高,社会整体也在为实现男女性别的真正平等做积极努力。那么,影响现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现代女性社会文化:女性地位改变的有利理论保障 1.现代科学理论为女性改变性别角色模式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人类社会历史悠久,既有绚丽璀璨的文化,又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在传统性别角色观念体系中,父权统治文化决定了女性没可能创造自己的形象与价值系统,女性形象是要男性根据专家的实际需求创造的。而这些内容不仅影响到女性自身的发展,限制了女性的整体素质,更严重的是使女性在社会上追求成功的期望和要求也随之被弱化和淡化。男强女弱、男刚女柔,就是传统文化经过漫长岁月积淀在我们意识形态中,并对现实生活产生着影响。 在社会科学领域,弗洛伊德认为男性优于女性主要是由于两性生理特征的不同,女性生来就是有缺陷的、道德低劣的,而伊丽莎白·格罗茨总结女性主义者贝蒂·弗里丹、伊娃·菲格斯、凯特·米利特、舒拉米斯·费尔斯通、杰曼·格里尔等人共同观点:从根本上说,男女两性社会化的原始材料是相同的,两性生来就有相似的潜能,是社会强加给他/她不平等的性别角色,使得这种潜能的发展出现了不平衡。A 越来越多的社会学研究者批评传统的性别角色理论及性别角色刻板化,动摇了传统理论的牢固地位。而现代管理学理论研究也充分肯定女性的领导能力,员工对女性领导的满意程度与之对男性领导的评价相比没有差别。女性领导在做决策之前更能给员工发表意见的机会,表现得比男性领导更佳,而且女性一般有更强的交际、合作和动员能力。这一理论给女性带来的启示是,如果有效

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2015年9月)

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2015 年9 月)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5 年9 月) 目录人民日报》(2015 年09 月23 日22 版) 前言 、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机制保障 二、妇女与经济三、妇女与教育四、妇女与健康五、妇女与 决策管理六、妇女与环境七、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法治保障 八、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国际交流合作结束语 前言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是人类追求公平、正义与平等的永 恒主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衡量尺度,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

中国始终坚持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将男女平等作为促 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制定 公共政策,编制发展规划,持续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 今年是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 20 周年, 中国政府特发表白皮书,全面介绍中国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 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所做的不懈努力。 妇女发展既体现了中国的文明进步,也是对全球平等、发展 与和平的历史贡献。 、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机制保障 国家建立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是充分利用政府资源, 有效调动社会资源,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重要保障。 成立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负责组织、 协调、 指导、 督促有关部门,共同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国务院妇女 儿童工作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部级领导组成,主任由国务 院领导担任。 20 年来,成员单位从成立初的 19 个增至目前 的 35 个,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29 个部 门和 6 个群体组织。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中国妇女占世界妇女人口的五分之 中国性别平等与 20 年来, 不断完善提高妇女地位的政府工作机构。 中国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不断健全, 作用日益凸显。 1990 年, 中国 负责日常工作, 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 全国 31

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

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 孙伊 女性的家庭权利是其社会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女性在家庭内的平等权利、财产权利、生育权利以及人身安全权利等。过去一百年来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中共文化和商品社会文化这三重压力造成了多数女性的家庭权利贫困[1].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主张女性要内外兼顾、工作家庭两不误。大部分女性除了必须在工作上努力与男性竞争外,在家庭里还要承担大部分家务劳动。尽管社会的半数成员是女性,而女性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可以说也超出男性(至少就辛劳程度而言是如此),但女权主义等现代理论及相应的研究在中国一直未获得应有的重视,这更大程度上是社会文化观念的约束所致。本文通过分析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历史演变,具体考察她们的家庭权利的各主要方面,希望藉此能促进当代妇女学中家庭关系及女权问题的研究。 一、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在家庭中的地位 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向来不高。宋代以来女性家庭地位低下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摧残女性的缠足现象,它首先是为了取悦于男子的审美需求和性欲偏好,同时迫使女性深居闺房,不问世事,禁锢家中,成为男性的家奴和性奴。[2]有西方学者认为,“缠足是一种政治机制,它反映和存续了妇女社会和心理的劣势;缠足将妇女牢牢地固定在特定的位置、特定的功能”,而且缠足又“是公众态度,是大众文化──它是10个世纪中数以百万计的妇女作为真正的女人的生活方式的关键所在”。[3] “五四”运动以来,缠足现象逐渐废止,“新文化运动”带来了许多新的风气,但家庭中的夫权观念、女性的相夫教子功能和女子的“三从四德”文化,在民国时期一直占据主流。在夫权主导下的家庭里,妻子必须听命于丈夫,女儿必须服从于父母,媳妇必须听命于公婆,许多女性的家庭权益被严重侵犯。尤其糟糕的是,家庭中侵犯女性权益的主要侵害者常常也是女性──如婆婆、后母。“多年媳妇熬成婆”的婆婆们经常以一种不健康的心态,重复自己的婆婆当年的压迫手段,甚至变本加厉地侵犯媳妇的权益和人身自由。后母虐待非亲生之女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即便在家中未遇到婆婆或后母的迫害,女性也得面临代表父权的父亲和公公的压力,男性家长经常任意剥夺女性婚姻自主和经济自主的权利。 1949年以后,妇女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改善,但妇女解放运动并未深入到家庭之中,政治运动的风暴也未危及家庭中男人的优越地位。虽然传统文化鼓吹的“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文化受到明显的冲击,但在毛泽东时代女性却又多了另外的“二从”,即“从国家”、“从单 位”[4].1950年代,许多女性面临“组织上”的压力,在革命的名义和强制之下,被迫服从组织“分配”,与“首长”们结合。政府公然容许和容忍那些“老革命”喜新厌旧,抛弃老家的“黄脸婆”妻子,与年轻漂亮的城市小知识女性结婚。“组织上”用这种方法对那些“革命英雄”实行了性补偿和性报答,但众多小知识女性却被“革命”当作“性礼物”和“性奴隶”无偿赠与,其自由恋爱的权利被剥夺了,而“首长”们结发妻子的合法权益也被“组织上”彻底破坏了。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普遍在就业、薪资、提升等多方面对女性员工采取歧视性做法,女性不仅难找工作,而且处处受到福利和待遇上的歧视。全国妇联2001年第二次妇女地位调查的结果表明,从1990到1999年,城市女性与男性的工资比率从77.5比100下降到70.1比100,而在农村则从79比100下降到59.6比100.女性社会地位的下降自然影响到她们在家庭中地位的下降。随着城市里越来越多的女性被迫离开职场、退回家庭,城市失业者中下岗女工越来越多[5].退回家中的女性尽管不再外出辛苦工作,但心理压力和痛苦却成倍增加。那些仍在工作的女性则不得不降格以求,不仅被迫接受低工资、少福利的歧视,而且可能还要忍受各种性骚扰。 在农村,家庭责任承包制实行后,农民家庭普遍需要男性强劳力承担重体力活,再加上人民公社时期的乡村福利制度和“五保户”制度的崩溃,农民家庭的老人赡养只能依靠儿子,出嫁的女性、离婚女性在责任田、口粮田及土地补偿费方面都得不到公正的对待,于是农村中女性的社会地位明显下降。[6] 虽然时代变了,观念也有进步,但传统文化对女性家庭权利的约束仍然存在,下面分析女性在家庭中的财产权利、生育权利和人身安全权利状况的演变。 二、女性的家庭财产权利

建国以来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

建国六十周年以来女性地位的变化 摘要:建国六十周年以来,中国在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取得空前成就的同时,精神文明建设也在不断进步,在物质不断丰富的新时期,人们的行为素质、思想观念也都在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新时期的中国人正变得更加文明、开放、进步。本文试图从建国六十周年以来,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来分析这六十年来中国社会的进步方面,并试图阐明经济的发展与思想观念进步之间的联系,同时也就当今社会还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小建议。 关键词:建国六十年;女性地位;变化 一、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演变 1.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过渡 人类由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群体发展成为部落和氏族,由于女性在生活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这两种最基本的生产活动中占有优势地位,人类最早进入母系氏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技术和工具的改进,加上中国特有的地理环境,农业生产成为氏族的主要生活来源。由于男子在的体力较强,在劳动中逐渐占了优势地位,能够创造和获得更多的劳动产品。而妇女则在劳动中退居次要地位,男女在劳动中地位的,带来了男女在经济地位上的变化,有从而导致了两性在社会地位上的变化,母系氏族被父系氏族取代。 2.封建礼教与中国传统女性 战国末期,我国逐渐进入封建社会,封建礼教开始形成,封建礼教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形成的,是统治阶级用来束缚广大人民思想的封建礼仪和伦理道德。其总纲是“三纲五常”,其对于女性的要求是“三从四德”。“三从”最早见于《礼仪·丧服·子夏传》“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四德”语出《周礼·天官》:“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工。”核心思想是男尊女卑,女性应该自觉服从男性的统治。 3. 近代中国女性的觉醒与奋斗 1848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思考中国的命运,寻找救国的真理。封建礼教作为哦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质疑和批判,“三从四德”的思想受到了抨击,女性问题开始引起社会的关注,女性自身也开始了觉醒。 主要分以下几个时期:

中国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

中国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women's role in society of china) R eferring to women’s role in society of china, the first word coming to my mind is “change”. especially in 20th century, women’s r ole has changed dramatically in terms of both status and variety. in the old society of china, women, in general, were inferior to men. women were to remain ignorant and to obey--first, their fathers; after marriage, their husbands; during widowhood , their sons. the major role of women, considered the private property of men, was to please their husbands and to bear children. symbolic of women's subservience was the practice of binding women's feet which lasted nearly 1,000 years. www? as time goes on, the society is developing constantly in all fields. women's role in society of china has been undergoing great changes. to sum up the situation, women become more independent. they have the right to receive education and go to the job markets to find jobs. from working as nurses and teachers to working as doctors, engineers and managers, women are no longer confined to work in certain fields. they even surpass men in some jobs which used to be occupied by men. with women’s abilities being recognized, they are receiving more and more respect from the society. still, there exist some problems. especially in some rural areas, women are still in a lower position. they have to obey their husbands and are almost illiterate. therefore, women still have a long way to go towards a completely equal society. all in all, women’s role in society of china is being made various and significant , which is certainly the trend of the whole world’s development. 提问者评价 谢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双语阅读> 双语资讯> 关注社会> 正文 关注社会:中国女性地位再次提高 时间:2012-03-09 10:57:19 来源:https://www.sodocs.net/doc/bc16782784.html,编辑:Jasmine 英语很烂,元芳你怎么看?| 可可微信 Women in China have been enjoying increasing independence and respect in the economic and political arenas as well as their family households, Xinhua reported.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妇女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以及家庭生活中越来越有独立性,也愈加受到尊重。 China had about 137 million female workers by October 2010, accounting for 42.6 percent of the country's workforce. This compared to just 610,000 female workers, or 7.5 percent, in1949 whe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as founded. 2010年10月,中国女职工达1.37亿,占总职工数的42.6%。而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女职工仅有61万,是总职工数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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