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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1月发生煤矿事故8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60.00%和50.00%。发生较大事故1起(煤与瓦斯突出),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11月全省煤炭产量(快报数)156.98万吨,同比减产270.13万吨。11月百万吨死亡率7.007,同比上升36.03%。

二、1-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事故总量:1-11月共发生煤矿事故116起,死亡196人,同比减少76起、31人,分别下降39.58%和13.66%。其中:在建矿井(新建、技改扩能、资源整合矿井)事故45起,死亡56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38.79%和28.57%,同比减少52起、58人,分别下降53.61%和50.88%;生产矿井事故71起,死亡140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61.21%和71.43%,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4起,下降25.26%,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7人,上升23.89%。

2.较大事故:4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11.76%。

3.重大事故:1起,死亡14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16.67%。(2月3日,筠连县钓鱼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人,重伤4人。)

4.特别重大事故:8月29日,攀枝花市西区肖家湾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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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事故21起6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8.69%,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8人,上升68.29

%。

●9月事故4起12人,同比减少12起、7人,分别下降75.00%和36.84%。

●10月事故4起4人,同比减少8起、9人,分别下降66.67%和69.23%。

●11月事故8起11人,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60.00%和50.00%。

6.事故类别:

●瓦斯事故6起7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起、下降40.00%,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4人、上升216.00%。

●运输事故23起24人,同比减少17起、17人,分别下降42.50%和41.46%。

●机电事故10起10人,同比增加3起、3人,分别上升42.86%。

●放炮事故4起4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33.33%。

●其它事故5起5人,同比减少8起、8人,分别下降61.54%。

●火灾事故无,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100.00%。

●水害事故无,同比减少2起、14人,分别下降100.00%

7.煤矿类别:

●国有重点煤矿事故16起,死亡17人,同比减少4起、4人,分别下降20.00%和19.05%。

●国有地方煤矿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4起、4人,分别下降44.44%。

●乡镇煤矿事故95起,死亡174人,同比减少68起、23人,分别下降41.72%和11.68%。其中特

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48人;重大事故1起,死亡14人;较大事故4起,死亡19人。

8.分局及市州:

●川南分局辖区事故42起,死亡60人,同比减少28起、21人,分别下降40.00%和25.93%。国

有重点煤矿事故9起、10人,同比增加2起、3人;自贡市3起、3人,同比减少8起、13人;

泸州市10起、10人,同比减少6起、7人;内江市9起、10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

同比增加1人;宜宾市11起、27人,同比减少16起、5人,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4人;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

●川北分局辖区事故13起、14人,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13.33%和12.50%。国有重点煤

矿发生1起、1人,同比持平;德阳市发生事故1起、1人,同比减少1起、1人;绵阳市事故1起、2人,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广元市10起、10人,同比减少1起、1人。

●攀西分局辖区事故18起、65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6起,下降25.00%,死亡人数同比增加39

人,上升150.00%。国有重点煤矿没有发生事故,同比减少5起、5人;攀枝花市17起、64人,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45人,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48人;凉山州1起、1人,同比减少1起1人。

●川东分局辖区事故24起,死亡32人,同比减少19起、28人,分别下降44.19%和46.67%。国

有重点煤矿事故6起、6人,同比减少1起、2人;达州市15起、23人,同比减少5起、9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9人;广安市3起、3人,同比减少11起、15人;巴中市没有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

●川西分局辖区事故19起,死亡25人,同比减少21起、19人,分别下降52.50%和43.18%。乐

山市

事故9起、12人,同比减少14起、12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眉山市事故1起、1人,同比减少5起、5人;雅安市事故9起、12人,同比减少2起、2人。

9.产煤县(市、区):

在全省64个产煤县(市、区)中,有37个县(市、区)共发生伤亡事故95起,死亡174人,去年同期有48个县(市、区)发生伤亡事故163起,死亡197人,同比减少68起、23人,分别下降41.72%和11.68%。有27个产煤县(市、区)没有发生事故,占42.19%;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的县(市、区)有34个,占53.13%;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的县(市、区)有11个,占17.19%。

10.生产情况及百万吨死亡率:

●全省产量快报数:截止11月30日,全省煤炭产量快报数5165.73万吨,同比减产1101.83万

吨。煤矿百万吨死亡率3.794,同比上升4.76%。

●国有重点煤矿生产原煤1321.15万吨,同比增产8.28万吨。煤矿百万吨死亡率1.287,同比下

降19.55%。

●国有地方煤矿生产原煤226.64万吨,同比减产36.46万吨。煤矿百万吨死亡率2.206,同比下

降35.51%。

●乡镇煤矿生产原煤3617.94万吨,同比减产1073.65万吨。煤矿百万吨死亡率4.809,同比上

升1

4.54%。

三、煤矿事故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煤矿事故总体控制指标为230人,较大事故5起和重大事故1起。1-11月份实际死亡196人,较大事故4起,重大事故1起,特别重大事故1起。煤矿事故总体控制指标占年度指标的85.22%,控制在进度目标内;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进度目标内;重大事故起数达到煤矿全年控制指标,超进度目标8.33%;特别重大事故突破零控制指标。

省政府安委会分解到各市(州)的煤矿控制指标是202人,除攀枝花市(376.47%)和绵阳市(200.00%)突破全年控制指标,雅安市(92.31%)超进度目标外,其余12个市(州)控制在进度目标内。

省安全监管局分解到省属重点企业川煤集团和古叙煤田开发公司的指标分别是21人和7人,两单位1-11月份实际死亡14人、3人,占指标的66.67%和42.86%,控制在进度目标内。

四、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点

1.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上升。1-11月煤矿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减少76起、31人,分别下降39.58%和13.66%;但煤炭产量同比减产1101.83万吨,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4.76%。

2.一般事故同比下降,但较大以上事故上升。1-11月煤矿发生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事故110起、115人,与上年一般事故

相比,减少77起、83人,分别下降41.18%和41.92%;但较大以上事故发生6起、81人,同比增加1起、52人,分别上升20.00%和179.31%。

3.顶板、运输、水害等事故同比下降,但瓦斯、机电、放炮事故死亡人数上升。顶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8起、49人,分别下降41.38%和39.84%;运输事故同比减少17起、17人,分别下降42.50%和41.46%;水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起、14人,分别下降100.00%;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100.00%。但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4人、上升216.00%;机电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3起、3人,分别上升42.86%;放炮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33.33%。

4.大部分市(州)煤矿事故同比下降,但部分市(州)煤矿事故上升。在15个产煤市(州)中,有12个市(州)事故同比下降,巴中市没有发生伤亡事故,广安市(-83.33%)、眉山市(-83.33%)、自贡市(-81.25%)、乐山市(-50.00%)、德阳市(-50.00%)、凉山州(-50.00%)、泸州市(-41.18%)、达州市(-28.13%)、广元市(-16.67%)、宜宾市(-1

5.63%)和雅安市(14.29%)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降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攀枝花市(+23

6.84%)、绵阳市(+100.00%)和内江市(+11.11%)3个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5.总体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较好,但部分控制指标超进度目标。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和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进度目标内;但特别重大事故起数突破零控制指标;重大事故起数达到煤矿全年控制

指标,超

物流公司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物流公司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对事故进行正确处理,界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车辆发生车事故后,对事故进行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并对事故责任作出意见。 第三条职责 安全管理科是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的职能部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事故处理程序 ㈠当公司所属车辆发生行车事故后,承包经营者和驾驶员须迅速报告安全管理科和交警部门。公司安全管理科接到报案后,及时与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根据事故性质组织安全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㈡发生重大或特大行车事故,安全管理科须指定专人在12小时以内即时、正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向市安监局、交通局、交管所、公司报告事故情况,事故结案后10日内,安全管理科必须对事故责任作出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对行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必须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以交警部门事故结案书为依据,分清原因,坚持按责论处的原则。 第六条不论发生的行车事故大小,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认真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次安全活动日学习上进行分析。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安全管理科要即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发出通报,直至达到“四不放过”的目的为止。

第七条发生重大负主责以上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外,以后不得再驾驶我公司车辆。 第八条公司安全管理科要及时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记录,形成案例,用于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本制度从公布xx执行。

【2019年整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1月发生煤矿事故8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发生较大事故1起(煤与瓦斯突出),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11月全省煤炭产量(快报数)万吨,同比减产万吨。11月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 二、1-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事故总量:1-11月共发生煤矿事故116起,死亡196人,同比减少76起、31人,分别下降%和%。其中:在建矿井(新建、技改扩能、资源整合矿井)事故45起,死亡56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同比减少52起、58人,分别下降%和%;生产矿井事故71起,死亡140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4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7人,上升%。 2.较大事故:4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

2月事故8起21人,同比增加2起、15人,分别上升%和%。3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11起、11人,分别下降%和%。4月事故17起17人,同比减少5起、6人,分别下降%和%。5月事故14起18人,同比减少8起、10人,分别下降%和%。

6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和%。 7月事故12起14人,同比减少5起、3人,分别下降%和%。 8月事故21起6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8人,上升%。9月事故4起12人,同比减少12起、7人,分别下降%和%。 10月事故4起4人,同比减少8起、9人,分别下降%和%。 11月事故8起11人,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 6.事故类别:

2017山西煤矿安全事故汇总

2017年山西省煤矿安全事故汇总 顶板事故8起,透水事故1起,瓦斯事故2起,机电事故6起,运输事故3起,其他事故3起;共计23起事故。 一、顶板事故(8起) 1、2017年1月17日,山西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4203工作面运输顺槽发生一起因冲击地压造成的重大顶板事故,造成10人死亡。 事故原因:担水沟煤业生产布局集中、接替顺序不合理、超能力生产、巷道压力明显增大时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采动应力叠加诱发冲击地压是造成本次顶板事故的直接原因。 主要原因:(1)技术工作不扎实,技术管理不到位。(2)重生产、轻安全,超能力组织生产。(3)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4)违法“层层转包、以包代管”。 2、2017年2月14日,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井下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迎头,一名作业工人被迎头右上方面积约1米ⅹ1.5米的石块及碎石冒落埋压致死。 事故原因: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迎头处于应力集中区,围岩破碎、顶板不稳定,现场作业人员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也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导致事故发生。 主要原因:(1)顶板技术管理有漏洞。(2)现场管理混乱。(3)施工人员无证上岗。(4)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2017年3月9日,山西长治联盛长虹煤业有限公司井下3101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与联络巷交岔点发生一起较大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直接原因:3101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与联络巷交岔点由旧巷扩刷而成,交岔点临近断层且煤层节理发育,顶煤离层,现场作业负责人在该处出现顶板漏煤的情况下未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继续在漏煤区域清煤,顶煤突然垮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主要原因:(1)顶板技术管理不到位。(2)假借资质,违法建设。(3)管理混乱,无证上岗。(4)专业技术人员缺失严重。(5)主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 4、2017年4月22日,官地煤矿28414切眼掘进工作面,现场作业人员违章进入空顶区域用风镐处理伞檐,被顶板掉落的岩石砸伤致死。 主要原因:(1)现场工人违章作业。(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3)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 5、 2017年6月2日,在山西省中阳荣欣焦化有限公司高家庄煤矿井下2203综采工作面胶带顺槽,作业人员补打锚索时,未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接到综采面开机通知后跨越胶带输送机,冒险到煤帮侧寻找扳手,煤帮突然垮落将其推倒,头部撞到胶带输送机防跑偏托辊架的三角棱上导致1人死亡。 主要原因:(1)现场工人违章作业。(2)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3)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考试题

案例分析 一、材料:某年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4人死亡。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矿井需要总风量4700M2/min,总入风量5089M2/ min,总排风量5172M2/min。该矿2000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事故地点位于-水平某采区左翼已贯通等移交的准备采煤工作面。事故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特大瓦斯爆炸责任事故,其中事故的原因是: 1、事故直接原因: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风,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违章实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瓦斯爆炸。 2、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松散,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矿各级领导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实施现场指挥。风门没有专人管理,致使风门打开,风流短路,造成准备采煤工作面微风,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制度不健全,瓦斯检测员漏岗、漏检。没有制定瓦斯检测员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 (3)违规作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构筑物未按设计规定材质要求安设木质调风门,而是设挡风帘,漏风严重,造成准备工作面风量不足。 (4)“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混乱。瓦斯检测员未经矿务局培训就上岗作业;瓦斯日报无人检查和查看,记录混乱;通风调度水平低下,不能协调指挥生产。 (5)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计划与安全措施等,矿总工程师未按规程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导致作业规程编制内容不全,无针对性安全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制,无法指挥生产。 (6)安全投入不足。全矿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报警仪使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二道防线不健全。 (7)采煤工作面接续紧张,导致只注意进尺,不注意安全,无规程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经常发生。 问题:请根据事故调查组分析的事故原因,为该矿拟订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02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安监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安全事故调度汇报卡)准确、完整地向镇安监站、镇人民政府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电话报告,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事故续报。 二、报告事故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在做好报告工作的同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事故报表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向镇安监站上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 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每半年全面分析一次,做到事实叙述清楚,原因分析准确,防范措施得当。

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总结.doc

龙岩市XXX煤业有限公司XXX村煤矿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活动总结 二0一四年六月

龙岩市XXX煤业有限公司XXX村煤矿 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活动总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严肃煤矿事故责任追究,提高煤矿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吸取煤矿各种事故的沉痛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工作,我矿以区煤管局《龙岩市煤炭管理局转发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及事故矿井回访有关工作的通知》(龙新煤[2014]54号)文件和“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组织我矿全体职工98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光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着重营造“安全警示教育”的氛围,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主题,切实用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我矿成立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全体参加活动的员工观看学习积极、态度认真。通过本次教育活动,对员工的的安全思想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我矿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高了我矿员工杜绝事故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我矿于2014年6月28日在矿一楼职工活动中心组织全矿98名员工现场观看了事故警示教育光盘并由矿长XXX结合本矿实际,为员工部署矿井今后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第一6月28日上午,我矿组织一线职工观看了《一线生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受到热烈欢迎。教育片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安全

事故案例,给我们上了一堂真实生动的安全警示教育课。在观看完影片后,许多干部职工深受震撼。血和泪的教训,再一次警示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扎实干好本职工作,把好安全生产关,清理掉麻痹、松懈、侥幸心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针对福建省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总结。着重分析了2013年5月23日发生在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苏二煤矿的透水事故及2013年9月16日发生在连城县北团煤矿的透水事故,通过观看学习,结合我矿工作实际,开展了安全大反思、大讨论。全体员工结合自身实际和自身岗位,深刻反思每一次事故,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观看的影片中对每个案例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防范措施进行了清晰的描述和说明,通过对今年以来福建省煤矿事故的分析可知,这二个季度以来事故的发生原因,无外乎监管不力、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责任意识薄弱、现场管理不到位、技术水平低下,管理人员不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严重违章指挥,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程作业、安全意识淡薄等。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真实案例,使我们警醒。一幕幕血泪的场景,让我们仿佛身临其境,此次活动让我们深刻的体会到生命的脆弱和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 第三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每班要利用班前会时间进行教育,所有管理人员和岗位职工必须了解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安全生产现场不安全的物质,不安全的环境,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和潜在的职业危险,以便有计划的制定纠正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

事故统计、分析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7359 事故统计、分析报告、调查处理制 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事故统计、分析报告、调查处理制 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矿井安全管理工作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对生产事故以及人身事故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要及时进行追查,分析、统计、处理。 2、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发生后,职能部室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由专业矿长、安全矿长负责组织事故地点的队长、班组长、工人、调度室人员、安监部人员进行事故追查,查找事故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者。 3、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吸取经验教训,以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煤矿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煤矿“违章作业、害人害己” 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为落实好皖煤监察函【2015】122号组织全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的通知,以及进一步强化广大职工“安全红线意识”,牢固树立“违章即违法”思想,我和技术部测量人员一起认真观看了“违章作业,害人害己”的煤矿事故案例,例如皖北煤电刘桥一矿的“12·15”事故、淮南矿业集团丁集煤矿的“1·4”事故等警示教育片,片中的场面使我受到极大的震撼,安全事故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使我有身临其境之感。 通过观看后让我感到煤矿安全生产才是最大的效益,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卧龙矿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的企业。 工作繁琐乏味、容易造成工作人员思想上的松懈。而一旦发生事故轻则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重则危及生命、设备和矿上的安全,甚至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从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是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而违章作业造成的。为此,我们必须全力以赴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认为我们应当从以下三方面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思想认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先安全、后生产”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企业的生产必须有高素质员工队伍为依托。员工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无从谈起。? 二、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在进行每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汇报【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汇报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09年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79起,同比增加67起,上升9.41%;死亡205人,同比减少37人,下降15.29%。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50.00%;死亡8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46.67%。 2009年1-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351起,同比减少2079起,下降19.93%;死亡1591人,同比减少378人,下降19.20%。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8起,同比减少18起,下降39.13%;死亡102人,同比减少86人,下降45.74%。 较大事故分市区情况:西安6起,死亡20人;宝鸡2起,死亡10人;咸阳2起,死亡7人;铜川2起,死亡7人;渭南5起,死亡15人;榆林1起,死亡5人;汉中4起,死亡15人;安康6起,死亡23人。

较大事故分行业情况:道路交通事故23起,死亡84人;火灾事故1起,死亡3人;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8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7人。 (一)工矿商贸企业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6起,同比减少39起,下降26.90%;死亡134人,同比减少105人,下降43.93%。 1、煤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4起,同比减少19起,下降44.19%;死亡26人,同比减少78人,下降75.00%。 2、金属与非金属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7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2.86%;死亡29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8.30%。 3、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3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5.81%;死亡35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3.96%。 4、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发生伤亡事故。 5、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伤亡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摘要】 作为高危险、高风险、高投入行业的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受井下生产条件的制约、煤矿井下技术装备的局限性以及井下生产一线职工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预防、减少和遏制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发生是煤矿生产者和管理者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一名采矿专业的学生我更应认真地对待安全这个问题。本文剖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预防途径 【正文】 我国目前煤炭生产机械化施工作业约占80%以上,安全、优质、高效,但还没有完全解决刀具磨损快、寿命短的问题,故在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采用钻眼爆破方法仍是井巷掘进以及采煤施工的主要方法。因此,必须掌握安全爆破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以及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 一、原因分析 煤炭需求增加推动了煤矿超能力生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煤炭需求总量过高,要求煤炭工业维持较高产出,是造成煤矿超能力开采的宏观直接原因,超能力开采已经成为全国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成为我国煤矿各种事故的重要导火索 小煤矿违规开采引发煤矿事故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其中2.3万个是乡镇煤矿、个体煤矿,几乎都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发生的煤矿事故中,乡镇煤矿占70%,而重大或特大事故占80%。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小煤窑业主竞相逐利行为变得轻而易举,而较小的事故风险成本又不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由于当前煤炭行业风险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加之有关部门监管乏力,导致在矿难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小煤窑的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屡禁不止,接近疯狂。小煤矿的掠夺性开采在损耗煤炭储量的同时,由于本来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少,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必然居高不下。 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相脱节。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但是,在许多人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安全宣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全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

救伤员。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及时拨打120,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

2019煤矿事故汇总

2019年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总(2019年5月前)

目录 一、1月12日陕西榆林李家沟煤矿爆炸事故 (1) 二、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重大运输事故 (1) 三、3月14日山西介休义棠煤业爆炸事故 (1) 四、3月15日山西阳泉古州东升阳胜煤业瓦斯燃烧事故 (2) 五、3月21日江苏盐城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2) 六、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旅游大巴起火事故 (3) 七、4月10日四川川煤集团李子垭煤矿瓦斯事故 (3) 八、4月24日焦煤公司赵固一矿顶板溃水溃泥事故 (3) 九、4月25日云南红河三金煤矿事故 (4)

2019年煤矿事故案例 一、1月12日陕西榆林李家沟煤矿爆炸事故 1月12日,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公司李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禁层层转包,严禁采用非正规采煤工艺,严格执行矿领导现场带班、入井检身、一炮三检、放炮警戒撤人等制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隐患,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各地要结合春节期间煤矿生产特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重大运输事故 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发生重大运输事故,造成22人死亡。 三、3月14日山西介休义棠煤业爆炸事故 3月14日16时左右, 山西省介休市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后该矿瞒报情况,谎称事故造成3人受伤;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认真排查治理瓦斯、煤尘和炸药管

15.1.1-3.2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完成】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流程,贯彻“四不放过”的事故查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分析、处理、预防等过程。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5《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4.2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1内容及要求 5.1事故统计与分析 5.1.1事故统计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事故统计表的填写; 2)事故统计表要填写准确无误; 3)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统计分析。 5.1.2事故统计的范围 1)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都要按规定报告和统计,并按《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和《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的内容进行填写上报。

2)发生事故及在救灾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非本单位的人员伤亡都应统计报告。 3)因事故造成的失踪人员,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后(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后),按照死亡人员进行统计,并重新确定事故等级。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不列入统计范围。 5)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死亡,必须先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公司。经公司调查确认系由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事故统计。 6)下列事故不统计到本企业伤亡事故总数中,列表统计上报备案。 a本企业支援或承包外单位工程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单位统计报告。 b企业外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科研、学习、参观等活动发生的伤亡事故。 c职工在生产岗位因突发疾病造成的伤亡事故。 d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冰雹、地震、龙卷风等。 5.2事故分析 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事故的时候,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5.2.1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包括装备、物质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1)装备、物资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包括: a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c个人防护品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防护服等缺少或有缺陷; d道路及其环境不良。 2)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 a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b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c使用不安全设备; d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e物体存放不当; f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g攀、坐不安全位置; h装备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995-2004年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全国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多,占75.91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占40.85 %,其次是非矿山企业,占40.47 %。 1995-2004年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图 7.04%0.49% 火灾 二、全国特大事故情况 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中,工矿商贸企业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48.48 %,死亡人数占55.17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

矿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78.13 %,死亡人数占77.48 %。 全国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中,工矿商贸企业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71.43 %,死亡人数占76.19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81.58 %,死亡人数占75.02 %。 2001-2004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数所占比例 33.27%0.57% 煤矿 2001-2004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图 工矿

2001-2004年一次死亡30人上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火灾 工矿 三、全国各类事故特点 1995-2004年全国各类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140000 160000 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年 死亡人数 (

1995-2004年工矿企业事故情况 5000 10000 1500020000 25000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年 死亡人数 ( 1995-2004年全国火灾、铁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情况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8000 9000 10000 19951996199719981999 20002001200220032004 年死亡人 数

(安全生产)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995-2004年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全国各类事故情况 1995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6868起,死亡103543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803571起,死亡136755人。1995年至2004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702173起,死亡118843人(历年伤亡事故情况见附表1)。其中: 1、工矿商贸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5102起,死亡15688人。其中: 煤矿企业平均每年发生4341起,死亡7288人。 非煤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782起,死亡2072人。 非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8979起,死亡6328人。 2、火灾事故(不含森林、草原火灾)平均每年发生170821起,死亡2514人。 3、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年发生495839起,死亡90239人。 4、水上交通平均每年发生870起,死亡585人。 5、铁路交通平均每年发生12748起,死亡8368人。 6、民航飞行平均每年发生3起,死亡36人。

7、农业机械平均每年发生6569起,死亡1150人。 8、渔业船舶平均每年发生128起,死亡111人。 全国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多,占75.91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占40.85 %,其次是非矿山企业,占40.47 %。 二、全国特大事故情况 2001年全国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140起,死亡2556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129起,死亡2530人。2001年至2004年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32起,死亡2498人(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情况见附表2)。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4起,死亡755人。 1、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 制度正式版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和分析范围:本公司所属办公区、生活区、车间、库房及危险品装卸、搬运、操作等环节发生伤亡事故,凡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公司按规定配备专职装备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车辆、救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熟练掌握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特种设备技术专管员应定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相关部门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凡公司的救援车辆和司机,在执行公司的任务时发生伤亡事故,都按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车辆设备技术台帐,按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组织检查,对失效,过期的装备技术及时更新。 第五条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

煤矿安全事故与案例分析(3)

煤矿安全事故与案例分析(3) (一)输送带着火事故 1.事故案例 [案例一]1982年9月7号,某矿采煤工作面运输平巷使用非阻燃带式输送机,司机班中睡觉,带式输送机过负荷未能及时发现,输送带打滑,造成摩擦起火事故。死亡3人,全矿停产11天。 [案例二]1989年8月23号,某矿为加快运输速度在南一采区北侧401工作面运输平巷安装一条420m长的带式输送机代替矿车运输。在试运转过程中,由于拉紧装置出现故障,输送机运转时输送带松弛造成打滑。司机不顾运转异常,听到信号工发出的开车信号就开机,致使输送带打滑,摩擦起火,死亡15人。 [案例三]1990年5月8号,某矿斜井安装带式输送机时,用气焊切割钢板的余火点燃非阻燃输送带,造成输送带着火,死亡80人,直接经济损失567万元。 2.原因分析 (1)使用非阻燃输送带或不合格的阻燃输送带。 (2)带式输送机超载压住输送带或由于输送带严重跑偏以及部分托辊不转或输送带松弛等原因使输送带打滑,如不及时停机处理,驱动滚筒与输送带摩擦生热引起火灾。 (3)液力偶合器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或易熔塞安错位置和使用可燃性介质,致使液力偶合器喷油引起火灾。 (4)高速转动的机械、输送带长时间与煤粉、矸石、木块、电缆、管线等摩擦起火。 3.预防措施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使用合格的阻燃输送带。 (3)带式输送机巷道应保持清洁,做到无杂物、浮煤,无淤泥、积水,电缆、管线吊挂整齐。 (4)机道要设置防灭火水管,每隔50m设一个管接头和阀门。机头部要备有不少于0.2m3的内装黄砂的砂箱和2个以上的灭火器,同时机头部必须备有25m消防软管。 (5)液力偶合器必须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必须使用难燃液或水介质。 (6)定期巡检,加强输送机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输送带运行不跑偏、输送带张力适当,托辊、滚筒转动灵活。 (二)输送带打滑事故 1.事故案例 [案例一]1983年10月25日,某矿采区带式输送机,由于带式输送机负载大,输送带打滑,驱动滚筒空转摩擦起热,将输送带烧穿。 [案例二]1986年8月21日,某矿采区带式输送机,由于仓满,带式输送机停机后,输送带下滑。司机用木楔塞入机头滚筒,力图刹住滚筒,结果将胳膊卷进滚筒,挤伤胸肺死亡。

车辆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

车辆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 1.事故统计和报告由公司车管部 2,车辆安全信息: (1)负贾事故的登记、报告,做好事故记录。在第一时间报告应当立即上报的事故。 (2)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 (3〕重特大事故专题报告书 3,车辆安全信息管理员的通讯必须保待24小时畅通 4,车辆事故统计 〔l)车辆事故统计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2000元以下的事故(当事故涉及多方时,包括多方车物损失,下同)。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现场车、物损失折款2000元至50000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50000元至100000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Il人及以上: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车辆事故类别分为,翻车、坠车、碰撞、刮擦、运行伤害、追尾、失火等口 (3)车辆事故应负责任为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无责任。

(4)车辆事故统计,使用《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责任车辆事故(年、季、月)表》和《公司车辆安全运行考核办法》,并按行业、公司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口 5.车辆事故报告 (1)事故汇报: 事故报告程序: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吊应右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同时,迅速向保险公司、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警部门〔或110)和单位车辆主管报告:车辆主管弄清楚事故经过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2)报告时限 一般事故发生后;固定工作日期间(8.30-17.30时间段)2小时内汇报职能管理部门,共它时间段第二天8点前报公司办公室重大以上(含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公司办公室,不得超过l小时。 (3)上报事故报告使用交通部《道路运输行业车辆事故决报》格式,报告的具体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天气情况:车辆牌号、车型:事故发生的地点、道路类别(高速、国道、省道、县乡道〕、运行线路、线路类别:发生事故的车辆单位(全称);驾驶员姓名、车辆资格类别及证号;人员伤亡、失踪人数、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概况:事故原因、责任分析的初步判断;己采取的抢险、救助清况;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告日期等 (4)结案时间: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自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发生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重要证据应妥善保护:发生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 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得在事故抢救期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不在单位的应立即返回。 事故现场的重要证据应当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由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摄现场照片,事故抢救完成后,事故现场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恢复原状。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现场需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撤除和清理。 二、重特大事故2小时内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报告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在施工标段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报告高驻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高驻办,在事故发生后10小时内报告项目办和有关部门;发生特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高驻办,高驻办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项目办和有关部门。 三、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报有权作出事故批复结案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超过90日。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事故单位自作出批复结案之日起10日内,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30日内对事故进行批复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日。自作出结案批复之日起10日内,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六类: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一次重伤(含急性中毒,下同)3人以下、没有死亡的事故(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 一般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街道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煤矿机电事故统计分析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1772 煤矿机电事故统计分析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机电事故统计分析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为加强煤矿机电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为制定预防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机电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三)煤矿机电管理部门应建立机电事故统计台账,将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类型、现场状况、损坏程度、影响范围、处理过程、事故原因等详细情况记录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护公 司、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浙江省道路运输行 业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发生道路行车安全事故后,当班驾驶员及现 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 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 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发生道路行车安全死亡事故后,公司应当在2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条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金额、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第六条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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