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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知

〔市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知〕

* 市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津食安办〔20XX〕1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定于6月16日至7月2日举行20XX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卫生计生委职责和宣传重点,现就卫生计生系统开展20XX年我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做好宣传周活动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科学统筹安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要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好宣教资源,统一安排好活动时段、节奏。要加强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的同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对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严密部署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扩大宣传范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宣传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活动形式,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活动,在辖区广场、公园、社区、校园、集市、企业、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咨询活动,解疑释惑,正面引导。

三、采取多种宣传途径,树立公众健康饮食理念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报纸、网络媒体、行业报刊开设专题专栏、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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