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立国际学校小学部第三届春季田径运动会
秩
序
册
主办单位:宜宾天立国际学校小学部
承办单位:宜宾天立国际学校小学部体育组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宜宾天立国际学校小学部第三届春季田径运动会
组织机构名单
一、组委会
主任委员:吴双全小学部执行校长
副主任委员:应竹含教导处主任
委员:张建敏、江玲教导处副主任王勇教科室主任邓娟艺体教研组组长各班一班主任体育组全体教师
二、仲裁委员会
组长:应竹含
副组长:王勇张建敏江玲
成员:袁凤李天翔蒋彬王晓筱张晓汪鹏宇邱洋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评选组
组长:张建敏
成员:刘元平李雪艳王晓筱张晓
四、大会办事机构
(一)大会竞赛组长:邓娟
副组长:邱洋
成员:黄丽萍刘玉李晓玲赵静黎曹大莉朱朝芳
(二)大会宣传组长:邓娟
成员:美术组全体老师
(三)大会后勤组组长:江玲
成员:抽调生活老师12人
(四)场地器材组组长:邱洋
成员:体育组全体成员
(五)保卫、卫生组组长:应主任
成员:抽调保安2人、大队委成员、红领巾监督岗当周值周学生(六)医疗救护组组长:张建敏
成员:抽调学校校医1名到小学部设点(在比赛前必须到位)五、大会裁判组
裁判长:邱洋
副裁判长:蒋彬
成绩宣告员:王晓筱张晓
编排、资格审核组长:邱洋
成员:体育组全体成员各班二班主任
径赛裁判长:蒋彬
赛前(检录)中心组长:汪鹏宇
成员:邓娟李瑞陈强王艳周虞
发令组长:李天翔
成员:邵恒林陈笛张兰小何梅(负责协助发令、召回、学生号码布佩戴、起点纪律维护)
终点主裁判:蒋彬
终点记录组长:蒋彬
终点记录员:唐玲彭阳杜小华
终点裁判员:郑波王梅川(维持纪律)
计时主裁判:覃文
计时员:张欢欢先辅霞赵林张漪帆吴雨桐
检查主裁判:王茜熊怡(负责比赛时,无学生穿越跑道或在跑道上逗留)
检查裁判员:五、六年级各班两名学生(王茜和熊怡自行提前联系未参加比赛项目的同学,文明执勤)
赛后控制中心主裁判:李洪波
成员:陶思强施玉梅陈恩梅
田赛裁判长:袁凤
立定跳远主裁判:何江海
裁判:林晓平李开媛刘珊
投掷垒球主裁判:陈石波
裁判:张鑫洁陈晓冬何韵雅罗冰倩
投掷实心球(铅球)主裁判:袁勇
裁判:朱丹丹赵桥丽李旭胡云芳
团体项目裁判
拔河裁判长:涂永隆
高段裁判员:邵恒林(组长)石芳岭小何梅何海军杨仁英
低段裁判员:涂永隆(组长)王晓筱黄贤枢张晓吴雨桐
迎面接力裁判长:李天翔
高段裁判员:蒋彬(组长)邱洋黄小华陈强陈石波
低段裁判员:李天翔(组长)袁凤袁潇周虞刘俊秋
音控负责人:陶思强
实时新闻播报负责人:陶思强李丹(李丹:负责各班广播稿的收集,分班整理;陶思强负责音控随时监管和播放好听运动性的音乐,适合小学生听的歌曲,并保证话筒正常通话和电量充足,电池备用)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刘文海
组员:施玉梅李雪艳陈恩梅
场地器材:体育组
班级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班一班主任
摄像师:解数伦(负责拍摄运动会全部过程的精彩瞬间)
就餐:余开云(如果要推迟就餐,邱洋提前衔接就餐)
生活部:江玲(袁凤联系起床时间)
宜宾天立国际学校小学部第三届春季田径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1、日期:2016年4月7日 8:20正式开始
2、地点:宜宾天立国际学校小学部田径运动场。
二、参赛单位和分组:
1、参赛单位:宜宾天立国际学校小学部各班级、全体教职员工、后勤。
2、分组:
教师组:全体教职员工
学生组:
一年级男子组一年级女子组二年级男子组二年级女子组
三年级男子组三年级女子组四年级男子组四年级女子组
五年级男子组五年级女子组六年级男子组六年级女子组
三、竞赛项目:
教职员工组:50、200米、铅球、垒球、立定跳远
学生组:
1、低年级组(6项):
径赛:50米、200米、25米*20迎面接力(男女各10人)
田赛:立定跳远,垒球
团体:拔河(男女各10人)
2、高年级组(7项)
径赛:50米、200米、400米、25*20迎面接力(男女各10人)
田赛:立定跳远、实心球
团体:拔河(男女各10人)
四、参赛办法:
1、以各班为单位,各单位只限报男、女各一队。
2、每队每项最高限报男女各2人,每人最高限报2项,人数不够的班级,可多报(迎面接力,拔河两个项目均是男女各10人)各单位报名不符合规定者,大会有权删减。
五、运动员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本班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2、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必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由班主任作为报名监督负责人,每个参赛运动员必须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个人或团体参赛资格及成绩,追回奖状,追究有关责任人,通报全班。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补充规则”。
2、运动员佩带号码布(胸前),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3、凡已正式报名的项目,运动员必须参赛,不得随意弃权,如因病伤不能参赛者,需经校医务室证明,否则将从该单项团体总分中扣除5分。
4、单项名次按3、2、1计分,集体项目按照单项名次双倍积分。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1、单项决赛名次按竞赛日程中为准,各年级班数不同,取名次人数相应不同。
2、集体项目按年级组取前3名,按照单项名次双倍积分。
3、团体总分分别取高低段各一名,按各单位运动员得分之和排列,如遇积分相同则并列名次,增补积分靠前一参赛单位,依次类推。
4、道德风尚奖6个,每个年级一个。
5、优秀组织奖6个,每个年级一个。
6、各年级评出一、二、三等奖,如得到高低段团体第一名的班级,不再参与此项评比。
八、报名:
1、各系应按《竞赛规程》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截止日期:待定。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过期报名不予受理。
大会须知
本次大会的宗旨是“团结、友谊、公平、竞争”。因此,要求参加比赛的全体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全体运动员、裁判员应认真遵守运动员守则、裁判员守则。
大会期间,运动员必须胸前佩带号码布,否则取消比赛资格。进入决赛的运动员必须交验学生证,方可参加比赛。
检录时,提前15分钟点名,三次点名均不到者,以弃权论处。检录后,由裁判员带入比赛场地。比赛后,由裁判员组织退出比赛场地。没有比赛和裁判任务的人员,不得在场内行走、围观,不得领跑,违者取消被领跑人在该项目中的成绩。竞赛日程所列出的径赛项目比赛时间,均为比赛时间。比赛期间,运动员项目如发生冲突时,应先向田赛项目裁判员请假,先参加径赛,后参加田赛。
运动会期间,发生有关竞赛的争议,应向仲裁委员会和总裁判长提出书面申请,时间应限定在有争议的项目结束后30分钟之内。如对其它各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应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交证据,不得和裁判员无证据发生任何争执和谩骂等不文明行为,如此事发生将计入团体总分考核并通报批评。
各代表团及观众应按大会指定的位置入座,不得携带易燃物品进入观众席。爱护场地设施,维护场地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废物和饮料包装盒、瓶等。遵守比赛场地有关规定,发扬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道德风尚,尊重大会裁判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
所有穿钉鞋比赛的运动员,要用塑胶跑道的专用鞋钉(鞋钉的外裸长度不得超过9mm)。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比赛中,如果某些项目的比赛时间有变动,大会提前通知,敬请注意。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
一、运动员表现(50分)
凡已正式报名的项目,不得无故弃权,每弃权一人一项扣5分。
凡出言不逊、无理取闹者扣10分;不尊重、不服从裁判者扣5分。
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扣10分。
不能发扬拼博精神,中途无故退出比赛者扣3分,参赛人员在赛场上发扬风格,助人为乐者加5分。
穿戴不文明者扣5分。
二、班、系集体表现(50分)
1、入场式、观看队、队容整齐精神风貌好(10分)。
2、服从大会指挥,按时到会,保证本班非比赛人员自始至终在指定位置观看比赛。凡无故进入比赛场地,影响比赛秩序者(如围观不听指挥、带跑)发现1人扣3分。
3、积极宣传运动会风貌,及时反映本班本系动态,要求每班供稿不少于10篇,少一篇扣1分(5分)。
4、班主任和非比赛人员要为本班本系运动员提供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安全,无事故发生(10分)。
5、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保证本班本系观看比赛地点的清洁卫生(10分)。
6、运动会期间如有好的事迹和表现,还可酌情给予加分,各班不得任意追问工作人员,干扰工作人员,对工作人员提出要求,给该班加分,如发现类似情况,将酌情给予扣分处理。
运动员守则
1、严格遵守本届运动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尊重裁判,尊重观众,遵守赛地纪律,端正比赛作风,发扬拼博精神,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
3、关心集体,团结互助,集体主义观念强。
4、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讲纪律,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5、遵守社会公德,主持正义,勇于向不良现象斗争。
裁判员守则
1、努力钻石业务,精通本项规则和裁判法,积极实践,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2、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平、公正。
3、裁判员之间盥洗室官瘾,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结。
4、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宜宾天立国际学校小学部第三届春季田径运动会
班级报名表
竞赛日程
拔河比赛
2016.04.07上午径赛
2016.04.07上午田赛
2016.04.07下午径赛
2016.04.07下午田赛
项目分组表
宜宾天立国际学校小学部第三届春季田径运动会
专职生活教师跟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