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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第八章 考核措施及奖惩条例

009第八章  考核措施及奖惩条例
009第八章  考核措施及奖惩条例

第八章奖惩条例考核措施

第一节奖惩条例

一、教职工奖惩条例

第一条为了有效激励全体员工的创业激情,建立“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做到赏罚分明,奖惩有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是学校及其各部门对所属部门、员工在考核基础上进行奖励或处罚的具体依据和标准,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学校设立的奖励项目有:通报表彰、嘉奖(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和晋级加薪等。

第四条业务及综合评优奖励

1. 综合奖:获政府部门、教育行政机关表彰的优秀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国家级、省、市、区、校级分别奖励2000、1000、500、400、200元,同一评选多个奖励不重奖按最高算。

2.五项评奖:本项指教育主管部门评定有证书的,按教学新秀、骨干、能手、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名师)的顺序分别记分(任期内只记一次)。

区级:100元、200元、200元、200元、500元。市级:200元、200元、300元、300元、600元。

省级:3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

国家级:1500元。

第五条招生业绩奖

1.特别贡献奖:凡每学期个人招生8人以上(含8人),颁发招生先进个人证书及奖金500元。

2.以生招生奖:班级科任教师发动家长或学生以生招生,一年内累计招生总数超过班级人数1/2的,学校组织该班一日游。

3.年流失以班级学生人数的2/36为准,每少流失1人奖励600元。一年内生源0流失的班级再奖励500元。

4.毕业班生源巩固目标、非毕业班生源巩固目标、部门阶段招生任务目标,依据学校下发的奖励文件规定进行奖罚。

5.个人招生奖励,见招生办制定的招生奖励政策。

第六条教学业绩奖

1.观摩课、示范课、立标课、公开课:

校级(含校际间交流课)奖20元,区级奖100元,市级奖150元,省级奖300元,国家级奖500元。

2.教学优质课比赛:

校级赛课:每月两轮赛课,名次累加每月奖励一次,奖励赛课总人数的1/2,一、二、三等奖比例为2:4:4,分别奖60元、40元、20元(如果只赛一轮,奖励减半)。学期末分学部进行综合奖励: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奖金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

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150、50元。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250元、80元。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00、300、150元。

国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800、400、300元。

(优秀奖等价于三等奖,同项活动按最高奖励,不累加):

3.业务竞赛:优秀教案、优秀试题、课件制作、技能大赛、演讲比赛、基本功、实验操作等,只按级别不分等次,按最高级别不累加。

校级奖(每学期评比一次) 40元、区级奖60元、市级奖100元、省级以上奖200元。多人合作只奖一人次。宣传学校的新闻报道发表后奖励40至100元。

4.辅导竞赛:

参加数学、英语、作文等教育系统组织的比赛,要求必须参与。按学生成绩得分计算奖励。同一比赛,获奖得分逐级累加后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市级:金奖为3分,银奖为2分,铜奖为1分,累加后对教师排名奖励。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省级:金奖为4分,银奖为3分,铜奖为2分,累加后对教师排名奖励。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

国家级:金奖为5分,银奖为4分,铜奖为3分,累加后对教师排名奖励。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按最高级别不累加。

经学校同意的美术、科技等非教育系统组织的竞赛减半奖励。

5.中考、高考:结合每届的实际另行制定。

6.名师工程奖励:具体见《名师培养工程》,按照“教学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现代名师”五个级别评选,分别进行发放奖金、晋升工资、外出培训等奖励。

第七条科研成果奖

1.教科研论文发表:在各级正规报刊上正式发表(2000字以上),按报刊级别颁发奖金:区、市级50元/篇;省级100元/篇;国家级200元/篇。校级根据质量、字数奖10-50元/篇。有错误不奖。

2.教科研论文获奖:在各级教育行政或教科研部门获奖,按级别颁发奖金:区、市级一等奖50元;省级一、二等奖分别为120元和80元;国家级一、二等奖分别为200元、150元。

3.正式出版教科研专著:视其学术价值,颁发奖金300--3000元。影响较大者给予晋级加薪奖励。

4.科研课题:申报课题结题时奖励:国家级500元;省级300元;市级200元;区级100元。

备注:

(1)论文一稿多投者只确认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给奖。

(2)作者必须注明单位是“山东枣庄现代实验学校”。

第八条活动竞赛奖

(1)参加经典诵读、歌咏比赛、会操、运动会等集体竞赛活动。

区级:一等奖150元(第一名奖300元),二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300元(第一名奖5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2)全校性竞赛评比类活动。

全校性竞赛评比类活动均设奖励,奖励标准、方式,由活动的组织者提出活动方案,报校委会审批。

第九条特别贡献奖

l.对教学改革、学校管理与发展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良好效益者,奖励50—1000元。

2.主动堵塞管理漏洞或及时排除意外事故,使学校避免重大损失者,奖励100—1000元。

3.为保卫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奖励100--1000元。

4.对违法乱纪、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或检举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5. 对于一学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班级给予100元奖励。一学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学部(幼儿园)给予500元奖励。

第十条奖励的认定与授予

1.各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上交活动通知、计划等资料、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奖励标准,报学校校委会审查核实,经校长审批后授奖。

2.督导考核中心每月将授奖情况通报表彰一次。重大奖励,举行全校表彰大会颁奖。

3.以上未涉及到的需要奖励的项目,由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由校理事会商定奖励方案。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通报批评、赔偿、罚款、转岗、降薪、免职、解聘等处分和处罚。

第十二条违规行为及处分处罚

1.违犯劳动纪律的处分处罚。

(1)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岗,严格遵守请假手续,按时签到。超过签到时间30分钟签到按旷班处理。代别人签到,二人均扣罚30元。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或溜堂,每人次罚款20元,旷课50元。非教学人员上班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

无故不参加校会、升旗仪式、电视讲话、日反馈,一次扣罚20元;迟到、早退扣10元。升旗放错磁带、升旗不到顶端等,一次扣罚负责人20元。

(2)不在校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电脑游戏、打扑克、打麻将、串办公室聊天等。否则,每一人次罚款50元,主要发起人追罚100元。

(3)上课、集会等集体活动时间电话静音,不打接电话。否则,每有一例,罚款50元。

(4)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每例罚款100元,后果严重的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5)不能严守课堂纪律,如:不按时上下课、上课带茶杯、上课时间在教室内接打手机、坐着上课、不督促学生做眼保健操等,一次扣罚20元。

2.执行力不到位的处分处罚。

(1)强化执行力和回报制度。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扣罚100元,完成质量差扣罚50元;对接受工作完成情况即时回报,当天不回报扣50元;非大休期间,管理人员、班主任要24小时开手机,有工作任务安排的电话超过半小时不应答或不回复,扣罚50元。

(2)不服从领导,不听从安排,不配合工作,工作滞后,甚至故意出难题刁难领导的,扣罚100元或予以解聘。

(3)部门出现安全事故等问题,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并及时写出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报告,领导要勇于承担连带责任,否则,罚款100元。

3.违反教师礼仪处分处罚。

(1)工作期间规定的时间内,全体教职工要着职业装。着装要文明大方,严禁穿奇装异服,如穿背心、短裤、超短裙、迷你装、晚礼服、拖鞋等。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工作期间必须佩带相应标志:戴校徽、打领带、说普通话。每违例一项次罚款10元。

(3)遇家长、来宾态度冷漠,不问好、不问候,每次罚款10元。不能热情接待家长,与家长发生冲突,一次扣罚100元。

(4)校内、课堂上,日常口语须用英语交流、问候,否则,每次扣罚10元。

4.工作失误失职的处分处罚。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情节轻重和后果,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1)有体罚学生现象,情节较轻的,给予50元罚款并扣相应的量化分;

2)体罚学生,虽情节较轻,但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100元罚款并扣相应的量化分;

3)体罚学生,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及很坏影响的,罚款100—500元,直至解聘,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体罚学生三次或三次以上,情节较轻,但又屡劝不改的,罚款500元,直至解聘,。

5)对发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部门领导,如发现、解决问题不及时,给予100元罚款。

(2)擅自将学生逐出教室、布置惩罚性作业,每有一例罚款20元。擅自对学生罚款(以罚代教),每有一例罚款100元。

(3)课堂上,学生睡觉、玩手机、看课外书等,一人次对课任教师罚款10元(自习课班主任负责);上课秩序混乱、效果差、课堂组织不力,没有按规定填写课堂记录,对课任教师罚款20元。

(4)电视讲话时间内,找学生谈话、辅导功课或不和学生一起收看电视,一次扣罚20元。

(5)学生迟到或随便出入教室,课任教师管理不力扣罚10元;学生不按时起床、上操、上课、集会等,扣班主任5元。

(6)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专业训练,无故旷课、随便出入艺术楼教室,对相应责

任教师罚款20元。

(7)最后一节课的老师不按时放学、送学生进餐厅;班主任不按时送学生到宿舍并签到交接;没经批准,晚自习后留学生。一次扣罚20元。

(8)三餐,学生不站队扣班主任20元,站不好扣10元;学生就餐班主任不到位扣20元。

(9)有早读课的教师,头一天晚自习后在黑板上提出第二天的内容和要求,早读下课前10元钟验收早读效果,否则扣罚20元。

(10)发布各类文件或通报、通知,出现错别字,教师在课堂上写错别字,每发现一例,扣罚5元。

(11)利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从事非本职工作,如私自招收校外人员到校上课、辅导等。每例每次罚款50元。

(12)认真参加全员值勤工作,否则,每次扣罚20元。

(13)校警擅自放出学生、员工或放进来历不明的人员,每人次罚款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扣罚200元并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应责任。

(14)校警及值勤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按照“倒金字塔”形式处罚所有相关人员,直至补偿所有损失为止。

(15)餐厅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每人次罚款50元;餐厅卫生差罚主管及责任人每人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扣罚500元并予以解聘或追究相应的责任。

(16)不按程序擅自招聘人员的扣罚200元。

(17)学生逃校、发生安全事故按《安全事故预防及追究制度》执行。

(18)教育方式不当造成学生厌学、转学、退学而使学生出走或流失,一次扣罚200元,同时参与流失的扣罚。人为因素造成学生退学,退款由教师自己承担。

5.职业道德缺失的处分和处罚。

(1)以教谋私,私订、乱订、乱发资料,罚款50元。

(2)授意家长为自己办私事,接受家长吃请,接受家长的礼品等,罚款50元。

(3)拉帮结伙,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罚款100元,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4)诽谤谩骂、打架斗殴、无理取闹的,给予罚款200元至解聘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在师生或家长中故意散步消极言论,乱发牢骚,给学校形象和名誉造成损害的,

给予罚款200元并予以解聘。

(6)对学生冷漠,不闻不问、不帮助、不关心、不爱护,特别是对特殊学生不进行特殊关照,每一例罚款50元。

(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予以解聘。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2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

(8)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者,立即解聘。

6.违反安全、卫生、节约制度处分处罚。

(1)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或教室、寝室,未关电器、电脑、关窗、锁门、水龙头等,每次罚款30元,查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当天的值日人员负责。私自关摄像头(或

广播),一次罚30元。

(2)责任区、办公区脏、乱、差,罚责任人10元,部门负责人30元。

(3)平时遇到学生违纪现象及安全隐患实施“现场第一责任人制”,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管理,不处理,不负责任的教职员工。每次罚款50元并追究相应的

责任。

(4)安全为天,人人有则,每周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结果分部门整理上报,否则按执行力处罚。

7.不良行为习惯的处分和处罚。

(1)非特殊情况,校内不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罚款50元;校内骑车罚款30元。

(2)宿舍内务、办公区办公物品整理摆放有序,否则一次扣罚30元。

(3)在校园内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杂物,一次扣罚20元。

(4)赌博、嫖娼或违反婚姻法等违法行为,一次罚200元并立即解聘。

(5)工作日内,非公务喝酒一次罚款50元,造成较坏影响的,罚款100元;校内抽烟一支罚款100元。

第十三条奖励、处罚的决定与执行

1.由责任部门或检查部门核实整理成书面材料当天通报、张贴并发至各部门。

2.督导考核中心周小结、月汇总。张榜公布、报财务科、校长并存档,奖罚由财务科

发工资时兑现。

3.未给学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罚款作为学校奖励基金。

4.如发生重大违纪事件或事故,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请示。

5.重要奖励即时兑现。

第十四条本条例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二、安全事故预防及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统一扣罚标准,谁出事谁承担,谁分管谁连带的管理体系,特制定校园安全事故追究制度如下:(一)课堂管理责任事故

1. 学生个人因素造成,学生个人承担:小学生40%,中学生60%。

2. 课任教师承担100—200元。

3. 学部主任、班主任承担管理教育不到位责任50—200元。

4. 体罚和变相体罚,按《奖惩条例扣罚》。

5. 上课前,课任教师首先核对班级应出勤人数。发现缺席,应在5 分钟内通知到班主任或学部主任,出现问题由学部主任和班主任承担责任。班主任应在10分钟内落实情况,仍未找到学生,应及时反馈给学部主任,共同解决。课任老师未及时反馈扣罚10元,扣罚学部主任30元,造成安全事故扣罚100—500元;已反馈,班主任和学部主任未及时处理扣罚50元,造成安全事故,扣班主任100—500元,扣学部主任100—200元。

(二)课外活动时间管理责任事故

1.根据情况,扣责任人:100—500元,扣班主任:50—500元。

2.值勤老师(根据分管区域)、值勤领导、学部主任承担部分责任:50元、100元、100

元。

3.因设施安全隐患因素造成的,扣相关责任人100—500元。

(三)学管处管理责任

1. 学生晚自习后,由班主任或指定老师组织学生并送达公寓,做好与生活老师的签字交接,如无交接人员签字,双方承担各一半责任。学生进入宿舍后,逃校6小时内,值勤老师能及时发现并找回,不承担责任;从公寓逃夜学生,宿舍负责人、值班人员清点人数及时发现并上报,不承担责任。延时超过2小时或隐瞒不上报的扣10—200元。

2. 学生逃校后6小时以内自己返校并未发生后果,视情节对责任人(值勤领导、学部主任、值勤组长、班主任、校警等)扣罚5—20元; 12小时内返校,根据情况加倍扣罚该班级班主任;学生逃校12小时以上,或造成负面影响,公寓负责人扣100元,学管处主任50元。

3. 学生请假一天,由班主任批准,两天及以上由学部主任批准,三天及以上报校长。所有假条由学管处备案,无假条的一律视为逃校,后果均由班主任负责,部门主任负连带责任。学管处每周公布一次请假情况并核实请假原因,不按此程序办理,扣责任人50-100元。

4. 学部主任、分管校长必须每天随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否则扣罚50元。

(四)餐厅安全责任

1.餐饮人员要严格把好饮食关,不买、不入库、不出库、不加工、不发放变质食品。凡发生食物或者不卫生因素引起的中毒事故,无论后果轻重,一律给予50—500元的罚款。

2.小学生就餐后不离餐厅前,保洁人员不得提前打扫餐厅卫生。带班教师要组织学生统一离开餐厅,并负责学生的安全,如因组织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带班教师负主要责任。

(五)室内外设施管理责任

学校设施管理不善,相关部门已报维修,但未及时维修造成后果,后勤维修队负责人扣100—200元,责任人扣100—500元。如未报维修单的部门负责人扣50—200元,责任人扣100—500元

(六)交通安全责任

1. 校车出现交通事故,司机承担直接责任。办公室要与各司机签订劳动合同,未签或未按时签合同的违章驾驶司机与办公室主任各承担一半责任。

2. 大休接送学生发生意外(如:学生丢失、未将学生交到家长手中造成影响,出现摔伤、碰伤等事故),接送老师扣100—500元,招办主任负连带责任扣50—100元。漏接学生,责任人承担补接费用并扣罚招办主任50元。

3. 租用车辆,要与司机签订用车合同,如未签合同,造成交通事故,招办主任承担学校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七)家长开放日

家长开放日,学部主任要加强班主任管理力度,班主任要对学生安全全天负责,要组织好本班在校生的学习、生活及娱乐活动,宿舍人员要负责学生就寝,不能实行“放羊式”管理。如果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学部主任承担连带责任,班主任、宿舍人员、校警、值勤人员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分别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学部主任负连带责任扣50—200元,根据情况其他人员扣50—500元。

(八)学生意外伤害汇报

1. 意外事故发生后,班主任要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实施救助,一小时内通

知本部门负责人,部门主任负责问题的处理,不视为隐瞒。

2. 安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班主任、部门主任配合,将事故经过写出书面材料两份,材料要有班主任、部门主任、保健医生签字,一份自己备用,一份上交学管处。

3、各部门都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部门发生事故,认真分析原因,依据本制度规定,三天内将处理决定报校长及相关部门。

4、以上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则一律视为瞒报或执行力不到位,班主任、部门主任一律罚款100—200元。

九、考核规定:

1.执行校长或分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事故处理过程跟踪监督,如果跟踪监督不到位要承担执行力不到位的责任。

2.出现安全事故,各相关部分要分别作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各部门处理后,再交校委会处理。

3.督导中心监督落实情况。

三、财产管理奖惩制度

(一)奖励

学期初,学校财物科对各财产管理责任人所分管的物品进行登记、拍照、签字,学期末对各责任人所管理的财产清查验收,对财产没有遗失和损坏的责任人,根据所分管财产的多少分别给予20元、40元、60元、80元、100元、200元的奖励。

(二)赔偿

1.财产管理责任人将学校财物私自拿走或转借他人,追回财物外,罚款100元。

2.因保管、使用不善,造成财物损坏、丢失,或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机械、车辆、微机损坏的,责任人赔偿财产本身价值的一半以上。

3.学生个人物品由班主任、生活老师共同负责编号登记管理。非学生个人原因丢失、损坏,由生活教师或班主任全额赔偿,造成负面影响的,还要给以必要处分。

4.各班门窗、照明器材、课桌凳、及清洁用具等,如有损失,除说明自然损耗外,由各班追究当事人赔偿。不能查找责任人的,由班主任承担责任。玻璃、风钩、窗帘、广播器材、电视、电脑、摄像探头等公物,如有人为损坏一律按价赔偿。

5.各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全员管理、责任到人,及时关窗、锁门。否则,对责任人进

行30元扣罚,造成财产被盗或损失,由管理责任人赔偿。

6.私自调换教室内的课桌凳、私自增加宿舍设施家具等,罚款10元至50元。

7.对体育器材不按规则使用和任意破坏者,除给以校纪处分外,并罚款10元以上,直至赔偿实物。

8.为了保持校园的绿化、净化、美化,凡校内的花草树木都不能攀摘和破坏,如有违犯者,视情节严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罚款5元至20元,直至赔偿实物树木、花草。

9.借用学校物品,要履行正常手续,按时归还。不能够按时归还的要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原因。并在规定日期内归还。

10.教师、学生离校,要按照离校手续进行办理。办理前要及时上交个人使用的学校物品。例如书籍、电脑、宿舍等。

11、教师离校后,要在三天内把个人物品经检查后带离学校。不能按时带离,要说明原因,且每超一天,学校按50元/天收取管理费。

(三)对于情节严重责任人,给予辞退或追究法律责任。

四、校警工作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校警的工作能力及工作热情,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奖惩细则如下:(一)奖惩类别及程序:

1.奖励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奖励、提升四类。

2.惩罚分为警告、罚款、留用察看、劝退四类。

3.口头表扬或批评,在全体保卫人员会议上进行。其余各项奖惩措施由分管领导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处罚细则:

1.值勤期间,不准脱岗、空岗、睡岗、陪岗,未经批准,不准找他人替岗、换岗,违者

一次罚款10元。

2.值勤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看书报、听收音机、录音机等),违者一次罚款

10元。

3.值班室内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白班实行站岗,每人一小时;夜班实行巡逻制,至

少两人一组,不间断巡逻,每次巡逻须在指定位置按要求签字。如有违反,一次罚款

10元。

4.违反劳动纪律按学校规定执行。

5.不严格履行出入手续,未经联系私自放他人及车辆出入学校,一次罚款10元,如因

故发生问题,由值班者负全责。

6.因渎职而导致他人不登记入校,学生无正当手续外出,特别是学生越墙外出,值班人

员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给予罚款1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担负全部责任。

7.值班时徇私舞弊,教职工外出签字弄虚作假,一次罚款10元。

8.未经批准,擅自留外来人员住宿者,一次罚款10元。

9.妥善保管各种登记记录材料,所有资料不准缺张少页、漏记或不实,发现一次罚款10

元。

10.及时关闭门窗、电源,一旦发现未关闭门窗或照明灯的,一次罚款10元。

11.因工作失职给学校造成损失,产生不良影响者,罚款并赔偿损失,严重者追究刑事责

任。

(三)奖励细则

1.在校内巡查到的师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通报处罚,处罚的60%作为对校警的奖励。

2.勇于排除险情,敢于与坏人坏事做斗争,见义勇为者,奖励100—2000元。其他奖惩

按《教职工奖惩条例》执行。

五、招生奖励及流失扣罚管理规定

(一)奖罚标准

1.幼儿园学生奖罚标准:

(1)普通班,出勤满1月奖励100元/人,如流失则扣罚所在班级100元。

(2)蒙氏班,出勤满1月奖励200元/人,如流失则扣罚所在班级200元。

2.小学、中学学生奖罚标准:

(1)平时招生:奖励200元/人(全费、半费);

(2)假期招生期间(暑假每年6月1日—9月10日,寒假每年艺体老师停课招生开始—寒假后开学10日内):住校生按年交费奖励600元/人,按学期交费奖励300元/人;走读生按年交费奖励400元/人,按学期交费奖励200元/人。

(3)流失扣罚及巩固奖励:寒假和平时流失扣所在班级600元/人(新生当月流

失扣200元/人);非毕业班暑假流失2/36为正常流失不予扣罚,每多流失1人罚该班级300元,每少流失1人奖励该班级600元;教师离岗其子女流失的不予扣罚。

(4)对于第3项中的流失扣罚服务中心承担部分责任,具体规定为:

①小学1-3年级住校生:服务中心承担扣罚总数的10%;

②小学4-6年级住校生:服务中心承担扣罚总数的8%;

③初、高中学生住校生:服务中心承担扣罚总数的6%;

④中、小学走读生:服务中心承担扣罚总数的2%。

3.享受学校优惠减免政策的新生,招生奖励标准为300元/生;其他减免的,奖金标准以内则从奖金中扣除,超过奖金标准的不再奖励,但计算招生目标人数。

4.外部奖金标准:外部人员提供信息的招生,奖励外部人员100元/生;分工联系的本校教师奖50元/生;由外部人员直接送入的新生奖励外部人员200元/生。

(二)暑假招生时间及特别奖励政策安排:

1. 招生、家访时间:7月8日—8月8日或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每人出勤25天(含

家访、招生、学校安排的培训)。

2. 特别奖励政策:自7月1日起每招1名新生缴费减5天招生时间;自6月1日—7

月31日每招生1人,减2天招生时间。所减少的招生时间按出勤计算。

(三)幼儿园招生及流失奖罚

1.招生奖罚规定:幼儿园招生奖励及扣罚均为100元。幼儿入园一月内流失既不奖也不罚。但计入教师评优条件,因教师个人原因造成幼儿流失的扣个人每生200元。

2.流失扣罚每月10号前兑现一次,每学期开学后10天内平衡一次。

对老师的奖罚:每学期流失班级总人数的2/30之内不做扣罚,每年的七、八月份,中班流失率控制在50%不做扣罚,多流失的按“100元/生”扣罚,少流失的按“50元/生”进行奖励。每学期统一核算,多罚部分再以奖励形式返还。

大班毕业升本校小学+留本园大班目标:高新区园寄宿生55%,走读生30%,枣庄园10%,每多一人升小学奖200元,留大班奖100元,少一人罚100元。

3.对园长及助理的奖罚:每学期流失全园总人数的2/30之内不做扣罚,多流失的按“30元/生”扣罚,少流失的按“50元/生”进行奖励。

第二节督导考核量化细则

一、分层考核

坚持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分层逐级进行。每月6日前上报考核结果,由校长审核并签署意见进行奖惩、存档,考核结果还要作为被考核部门、个人月度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一层:督导考核中心对校委会成员(各部门主任)进行考核。

第二层:部门主任负责考核本部门的:常规量化;绩效量化。

第三层:交叉考核:学管处牵头,与学部配合搞好“赛班”考核;科研处牵头,与学部配合搞好“赛教”考核;学管处牵头,搞好“全员管理”考核;办公室牵头,搞好全校性大型活动的考核;招生办负责全校招生目标制定与考核。

第四层:学部牵头,以班级为主,搞好“赛学”考核。

二、量化考核细则

(一)学部主任考核细则

(二)学管处主任考核细则

(三)招办主任考核细则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8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18企业职工奖 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 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总理温家宝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国务院对截至xx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655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49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3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49件) 2.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目录(43件) 附件1: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49件) 序号:17 法规名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公布机关及日期: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 说明:已被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xx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 2016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全文)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

员工绩效考核奖惩暂行办法

职工绩效考核奖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绩效考核以工作业绩、经营效益考核为主,人事考核为辅。实行半年考核与全年考核相结合,自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法。 三、考核对象主要包括:总公司领导(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岗位职工和事业部总经理。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工资、奖金挂钩。 四、总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与事业部的经营业绩挂钩,其绩效工资和奖金,以事业部发放数额为基数,按比例系数核算发放。 五、考核期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于翌年1月份组织实施。 六、对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由总经理牵头,综合办公室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七、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人员的考核,由公司主管领导牵头,综合办公室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八、对各事业部及事业部总经理的考核,由各区域主管领导牵头,企业发展部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第二章事业部的考核 一、考核依据 对事业部的考核,以事业部为考核主体,事业部总经理为主要考核对象,并以总公司与各事业部签定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为主要考核依据。目标责任书内容发生变更的,以重新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或书面变更文件为准。 二、考核实施 (一)考核时先由事业部总经理述职,并汇报事业部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组以百分制评分方式,对事业部经营管理各项指标逐项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奖金的依据。 (二)事业部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一次性书面申请复议,逾期视

为认同考核结果。 (三)事业部提出复议的,由总公司企业发展部组织,会同其他部门于5日内提出复议意见,报经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作出结论。 三、考核内容 (一)强制目标:利润总额、回笼资金。 (二)经营目标:完成产值总额、拓展项目工程造价。 (三)工程管理指标:质量指标、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指标;“零死亡”安全生产管理指标;环境保护指标;当年已竣工的工程合同工期目标完成率;在建工程工期节点目标完成率。 (四)社会影响指标: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有无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有无重大经济流失或损失;有无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 (五)其他管理指标:事业部自身引进一级建造师和高级工程师数量;事业部及所辖承包分公司的技术人员数量;人事管理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及缴纳社保情况;印章使用管理情况以及《保利建设通讯》投稿等11项指标。 (六)单独考核指标:以各事业部签定的目标责任书中约定的为准。 四、奖惩 (一)事业部完成或超额完成强制目标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可以普调一级工资,并按以下公式核发奖金: 事业部奖金= 奖励基数 X 得分% + 超额利润部分 X 30% (奖励基数为事业部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利润总额的5%) (二)事业部未同时完成强制指标的,不能普调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核发。 (三)事业部完成单独考核指标的奖励,以各事业部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奖励为准并另行核发。 (四)事业部总经理的奖惩 1、事业部总经理的薪酬包括: (1)基本工资(工资总额的70%),每月全额发放; (2)绩效工资(工资总额的30%),于年底考核后核发; (3)奖金,于年底考核后在事业部奖金总额内核发。

[管理制度]奖罚管理办法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 您可自由编辑】 (管理制度)奖罚管理办 法

奖罚管理办法 壹、目的为使公司于职员工之行为有所基本规范,激励优良事迹,惩戒不当行为,特订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所有好易通科技(中国)XX 公司于职员工。 三.奖励种类 3.1 员工奖励分为下列五种: 3.1.1 嘉奖 3.1.2 记功 3.1.3 记大功 3.2 员工于同壹年度内获嘉奖三次作记功壹次论;记功三次作记大功壹次论。 四.奖励项目 4.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给予记“嘉奖” : 4.1.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4.1.2 领导有方,使业务进展相当有绩效者; 4.1.3 维护团体荣誉,热心服务,有具体先进事迹者; 4.1.4 参和救援工作,精神可嘉者; 4.1.5 其他类似行为者

4.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给予记“功” : 4.2.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进展或改革者; 4.2.2 执行紧急任务能依期限完成,且表现优异者; 4.2.3 检举重大违规违纪或损害公司权益事项者; 4.2.4 参和灾变救援工作,主动积极,且处事得宜者; 4.2.4 其他类似之行为者。 4.2.5 工作效率特高,大幅提前完成重大任务者; 4.2.6 对产品开发有特殊贡献者; 4.2.7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后,卓有成效者; 4.2.8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4.2.9 检举揭发舞弊、违规、盗窃、泄密、浪费、损毁公物或其它有关本公司 权、n — 益者; 4.2.10 员工于同壹年度内获嘉奖三次的作记功壹次论; 4.2.11 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4.3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壹者,得予记“大功”: 4.3.1 遇紧急事故,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处置得宜,保全人身或财物之安全, 因而减少损害者; 4.3.2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3.3 记功三次的作记大功壹次论;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二、奖惩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日新国务院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日新国 务院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着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着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着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

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和业务奖励办法

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和业务奖励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办公会议精神,做到“全员经营、全员创效、全员受益”,激发全体员工转变观念,增强发展意识、品牌意识、改革意识,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与时俱进,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技术指标,将对公司的经营工作与部门、个人的经济效益挂钩,奖惩 兑现,结合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 1、经营指标 经营指标分解到公司各部门、个人,与部门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兑现,每年各部门经营指标由各部门负责人年初上报公司作为绩效考 核依据。 2018年经营指标如下: 名称总目标目标 自营项目全年合同额 1.2亿, 万达工程占比50%, 其余工程50% 全年收款8000 万,实现公司全 年纯利润300万 联营项目全年合同额3000万-

2、考核办法 2.1、成本投标部 1、鼓励全员介绍优质装饰项目,项目结束后,是收益情况给予 奖励,若净利润在20%,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百分之二的报酬;若净利润在10%,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百分之一的报酬;若净利润在5%-10%之间,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千分之五的报酬;若净利润低于5%,则给予适当奖励,以资鼓励。 2、鼓励全员介绍合格的合作单位 1、介绍合格的挂靠我司的单位,投标 1000万以内(含1000万)奖励千分之二,每增加一千万增加一万元作为奖励。 2.2、其他部门考核办法(建议) 公司其他部门,除按职责分工实行绩效考核,同时将经营绩效考核按8%~10%列入总考核内,作为年度总绩效考核。超出部分奖励办 法按经营部奖励办法执行。 奖励时间按年度考核结算支付。 3、公司机关部室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工作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投 标失利时,视情况对责任人减、免工资奖金,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其 他处分,具体由公司领导决定。 二、承接工程业务奖励办法:

设备安全管理奖惩条例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设备安全管理奖惩条例正 式版

设备安全管理奖惩条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公司设备、设施的完好和安全运行,确保公司各项生产活动安全、正常的进行,充分体现每个员工和管理人员的职责与责任,奖惩分明、有据可循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本方针 设备安全奖惩考核的基本方针是:在务实基础管理、设备数据管理的同时,强化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操作规范、

保养制度的执行;强化各级领导的管理职能,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的顺利进行;使公司财产和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使设备、设施由事后的维修逐步成为事先的维护保养,推行设备、设施安全无故障运行管理机制,从而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要求。 第三条:范围 本条例所称的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特种设备、变配电设备、厂房、仓库设施、后勤生活设施及保证生产所设的各工艺管道、大型工装等。 本条例所称的场所包括:公司所有的厂区、生产车间、作业场所,也包括所

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最新)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2021年员工绩效考核奖惩暂行办法

职工绩效考核奖惩暂行办法 欧阳光明(2021.03.07) 第一章总则 一、为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绩效考核以工作业绩、经营效益考核为主,人事考核为辅。实行半年考核与全年考核相结合,自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法。 三、考核对象主要包括:总公司领导(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岗位职工和事业部总经理。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工资、奖金挂钩。 四、总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与事业部的经营业绩挂钩,其绩效工资和奖金,以事业部发放数额为基数,按比例系数核算发放。 五、考核期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于翌年1月份组织实施。 六、对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由总经理牵头,综合办公室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七、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人员的考核,由公司主管领导牵头,综合办公室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八、对各事业部及事业部总经理的考核,由各区域主管领导牵头,企业发展部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第二章事业部的考核 一、考核依据 对事业部的考核,以事业部为考核主体,事业部总经理为主要考核对象,并以总公司与各事业部签定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

书》为主要考核依据。目标责任书内容发生变更的,以重新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或书面变更文件为准。 二、考核实施 (一)考核时先由事业部总经理述职,并汇报事业部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组以百分制评分方式,对事业部经营管理各项指标逐项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奖金的依据。 (二)事业部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一次性书面申请复议,逾期视为认同考核结果。 (三)事业部提出复议的,由总公司企业发展部组织,会同其他部门于5日内提出复议意见,报经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作出结论。 三、考核内容 (一)强制目标:利润总额、回笼资金。 (二)经营目标:完成产值总额、拓展项目工程造价。 (三)工程管理指标:质量指标、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指标;“零死亡”安全生产管理指标;环境保护指标;当年已竣工的工程合同工期目标完成率;在建工程工期节点目标完成率。 (四)社会影响指标: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有无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有无重大经济流失或损失;有无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 (五)其他管理指标:事业部自身引进一级建造师和高级工程师数量;事业部及所辖承包分公司的技术人员数量;人事管理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及缴纳社保情况;印章使用管理情况以及《保利建设通讯》投稿等11项指标。 (六)单独考核指标:以各事业部签定的目标责任书中约定的为准。 四、奖惩 (一)事业部完成或超额完成强制目标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保安管理制度及奖惩条例

洪源工厂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工厂形象,维护工厂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工厂所有保安人员。 3.工作守则: 3.1保安人员作为工厂形象的代表,必需做到: 3.1.1 精神饱满。 3.1.2 纪律严明。 3.1.3 礼貌待人。 3.1.4 反应迅速。 3.2 主要任务: 3.2.1 保障工厂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3.2.2 维护工厂各项规章制度。 3.2.3 维护厂区和倒班宿舍、青年公寓正常秩序。 4.保安职责: 4.1 共同职责: 4.1.1 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4.1.2 督导员工刷脸,按规定穿工作服。 4.1.3 上班时间,员工必需刷脸外出,车辆凭通行证外出,不符者保安有权阻止其外出。 4.1.4 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1.5 不定时巡察厂区,对厂区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4.1.6 厂区、倒班宿舍、青年公寓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综合管理科处理。 4.1.7 保待保安室、公告栏、考勤机及厂区大门的清洁卫生。 4.2 值班规定; 4.2.1 各岗位保安必需保待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4.2.2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集团领导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4.2.3 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必需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保安室。 4.2.4 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 4.2.5 加强对厂区、倒班宿舍、青年公寓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工厂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5. 门禁制度: 5.1 人员进出管理: 5.1.1 工厂员工进出厂区,对未戴厂证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人事部门处理。 5.1.2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除经证实为加班人员外,应婉拒其进入工厂,并应将进入人员及进出时间资料记录于保安值班登记本上。 5.1.3 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厂区应刷脸,拒不执行者,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5.1.4 员工在厂区和倒班宿舍、青年公寓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进入厂区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5.1.5 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有义务指引其至证件办公室,待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来访证件进入,离开时换回自已的证件。 5.1.6 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大门外侧马路一带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2 车辆进出管理: 5.2.1 本工厂车辆外出,需持相关负责人签核的车辆通行证进出。 5.2.2 外来车辆入厂应在保安室办理车辆通行证,出入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的货物清单并由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货单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5.2.3 所有车辆进入厂区或宿舍后均应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电动车进出厂区和宿舍时,必需下车推行进出。 5.3 物品进出管理: 5.3.1 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区和宿舍时,需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5.3.2 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需有部门经理在出门条出厂货

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职工奖惩条例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企业职工奖罚条例废止原因

国务院于1982 年4 月10 日发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 年1 月15 日被国务院516 号令废止,并明确该《条例》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25年来,《条例》作为职工的行为规范、企业对职工的奖罚依据,对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用工管理,对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并对企业文化的建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条例》废止后,企业管理者首先应该正确理解《条例》废止的原因,并在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上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尽快制定或修改本企业奖惩条例或相关制度。 《条例》废止的主要原因 原因一:《条例》适用的主体已经不存在 《条例》第4 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依据国家当时的用工制度,该条例所适用的职工,是指依据国家下达的招工指标,由劳动行政部门录用调配的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或者集体所有制身份的固定制职工。随着《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国家的用工制度已经由固定制改为合同制,国家不再下达招工指标,劳动行政部门也不再录用调配职工,原有的固定制职工已经转为合同制职工。因此,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或者集体所有制身份的固定制职工已经不存在了。 原因二:《条例》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抵触 《条例》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内容较多,例如: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确定的是合同用工制度,《条例》适用的是固定用工制度。 2.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不经劳动者同意,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属于违约。而依据《条例》的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的,单位可以给予职工处分。 3.《劳动法》第77 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而《条例》第21 条规定:“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10 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4.《劳动合同法》第4 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而《条例》除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时,需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外,其他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均无此规定。

绩效考核及奖惩制度

项目经理绩效考核 项目经理被企业正式聘任后,企业将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企业给予项目经营部的条件 除企业有关规定外,在下列方面企业将为其提供如下条件。 1.劳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经理的权限与责任 本企业实行项目管理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企业确认的总体方案、计划和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组织及实施。做到充分利用和保管企业分配的资源,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沟通、汇报,保证项目目标的成功实现。 1.权限 (1)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有权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业主洽谈业务,洽商、签署有关业务性文件。 (2)根据项目进度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要求,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调整,有效控制生产进度。对工程项目有生产指挥权。 (3)对工程项目具有经营决策权。

(4)任用、考核项目经理部人员,有权决定其工资分配及奖惩情况。 (5)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和财务预算,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 (6)按合同规定对该项目的人、财、物资、设备有使用调配权。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力。 2.责任 (1)认真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实现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工程建设履约目标。 (2)风险管理。对项目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应对方案。

工程奖惩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奖惩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提高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在建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的分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检测单位和物

资供应单位。 第二章奖励基金的来源和使用第三条公司设立工程管理奖励基金账户,用于对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方面的奖励。 第四条奖励基金的来源: 1、奖励基金由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各中标主体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出资额度如下: (1)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计提奖励基金。 (2)中标监理公司按监理合同金额的1%交纳奖励基金。

(3)各中标主体按承包的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缴纳奖励基金。 (4)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室外安装工程,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系统、消防等专业承包工程中标单位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奖励基金。 2、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罚款也纳入奖励基金中使用。 3、以上奖励基金总额的50%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50%用于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第五条资金管理与使用:奖励基金账户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管

理,并专款专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监督中心和各分公司使用。 第三章工程质量的奖惩规定 第六条对分公司项目部的奖惩 (一)奖励规定 1、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奖励项目部500-1000元,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1000-2000元。 2、检查中发现,项目部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项目部奖励500-1000元。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 1 页共13 页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第 2 页共13 页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最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全文

最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 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对职工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按照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办理.职工获得奖励,由企业记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对职工中有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符合第五条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97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 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详细 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规范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结合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各部室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 第三条安全生产绩效是指基于安全生产目标,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控制和消除风险中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第四条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坚持遵循“客观公

正、实事求是、差别量化、奖优惩劣”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公司对各部室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考核与奖惩办法对各部室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及奖惩。 (二)实事求是原则。各部室要向公司如实反映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三)差别量化原则。考核结果做到量化,不同考核对象之间考核内容与量化结果应尽量体现出差别化,便于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四)奖优惩劣原则。基于不同的考核量化结果,对安全生产绩效优良的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绩效不达标的给予扣罚安全奖励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处罚。 第五条公司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价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12-03 员工的奖惩制度是一个企业不可缺少的制度之一,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____,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布施行)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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