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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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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全治理制度

目录

1、公司要紧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带班治理制度

2、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3、安全教育制度

4、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6、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7、安全检查制度

8、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9、安全验收制度

10、安全值班制度

11、特种作业人员治理制度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治理制度

13、机具进场安装、验收、签证制度

14、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15、安全防护用品治理制度

16、危爆物品治理制度

17、重大危险源治理制度

18、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9、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0、门卫值班治理制度

21、文明施工治理制度

22、防污染、噪声、不扰民制度

23、动火审批制度

24、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25、食堂卫生治理制度

26、流淌人口治理制度

27、打算生育治理制度

28、厕所卫生治理制度

29、淋浴室卫生治理制度

30、吸烟室治理制度

31、宿舍治理制度

32、环境爱护治理制度

33、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治理奖罚制度

34、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公司要紧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带班治理制度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

所属工程项目落实本制度负责。

2、项目实施期内,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刻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刻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公司总经理及所属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托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3、项目经理在带班生产时,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质量操纵点的监控,做好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应存档。

4、项目经理应定期对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检查,以项目经理牵头的安全检查、质量检查每月许多于2次,检查情况应上报公司质安部存档。

5、工程项目进行重点、难点分项工程施工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必须带班施工。

6、项目施工期内,公司负责人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刻许多于其工作日的25%。带班检查的内容包括制度执行情况,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重要质量操纵点的落实情况,安全治理方案及安全措施打算的执行情况等。检查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分不在质安部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7、公司要紧负责人除定期带班检查外,应在以下情况出现

时,进行带班检查:

7.1、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施工时,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7.2、工程项目出现险情、发觉重大隐患时,组织整改并监

督落实。

7.3、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组织全面质量检查。

8、公司要紧负责人在带班检查中发觉的问题,由带班检查人出具整改通知书,项目经理必须在规定时刻内组织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9、公司负责人对项目经理带班情况进行检查,发觉未有效履行本制度规定职责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

10、公司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带班检查,带班检查天数少于规定的,每缺少一天罚款50元。

11、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有效履行本制度所规定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按照本制度第九条、第十条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12、本制度所称公司负责人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本制度所称项目实施期是指从项目开工日起至项目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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