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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处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

浅谈如何处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
浅谈如何处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

浅谈如何处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考虑到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地理、人口和民族大国,也是一个典型的单一制国家,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过去的实践也典型地证明了这点,随着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我国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有了重大改革,向规范化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比较规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模式相比,目前我国政府问财政关系在许多方面还很不完善,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1.政府间财政关系方面的立法

与国际通行做法不同,目前我国的政府同事权划分不仅没有统一的宪法与法律依据,就连一个权威性政策依据也没有,这与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极不相称,并导致了许多问题。目前政府间支出划分的交叉、本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的某些支出责任转由地方政府承担、中央通过大量专款介入本应由地方自主安排的支出、中央与地方税收划分的不规范,以及地方随着减免中央税收等等,都与此密切相关。

经过这么多年的改革和探索,我国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应该具有的基本框架和应该遵循的一般原则已经比较明朗,立法的时机和条件应该已经成熟,不宜再拖。致于具体的划分办法,包括中央与地方如何划分支出、税收和财政责任,在今后条件和时机成熟时,再分别立法,“政府间财政关系基本法”可以暂不涉及,但基本原则应该明确无误地写进去。

2.政府问收入的划分

目前我国政府间收入的划分至少有四种标准,即除了以税收作为划分标准外,还有行业标准、所有制标准和重要性(是否是重点企业)标准,由此也产生了很多问题。下一步应该按照规范分税制的内在要求,逐步创造条件,以税收作为划分政府间收入归属的唯一标准划分。具体来说,可以在税种划分、分享税率(对同一个税种的税基由各级政府各自按不同的税率征收)或者二者的某种结合这三种形式选择。全部按税种划分虽然是一个比较彻底的解决办法,但

对税收制度本身的设计有非常严格的要求,这在目前的情况下是无法实现的。可行而又比较

合理的做法是采取税种标准与税率标准相结合的办法来划分。

3.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

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主要应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要合理界定政府职能范围,基本上限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收入再分配和经济稳定三个领域;二要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经济管理权限,建立起合理分工、协调统一的经济管理体制;三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的支出范围,主要包括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政的投资性支出、政府行政管理支出和

教育、文化、卫生以及科学事业经费支出范围。

4.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是均衡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中央对地方的特殊政策目标和中央对地方进行财政制衡的重要手段,各国都非常重视。在我国,目前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包括多种形式,总的金额也相当大,但是,大量的转移支付资金是通过不规范的形式转移给地方的,没有地区均等化效果。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虽然比较科学和合理,具有均衡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在机制,但是实施时间不长,特别是由于受中央财力的限制,力度不够大,转移的资金非常有限,对缩小地区间财力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难以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近期应该着手在三个方面搞好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工作。首先要归并和简化转移支付体系,形成以均等化转移支付为主体、以专项拨款为辅助的政府间转移支付结构模式;其次要集中财力用于扩大过渡期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均等化转移支付力度;最后要尽快对现行专项拨款进行清理,在合理分类的基础上,该取消的要取消,该合并的要合并。我国的专款很大一部分属于均衡拨款性质,应当进行清理,不能继续增加专款总量。专款分配方式也亟待改革,这方面可以借鉴西方一些国家(如美国)的做法,这些国家有一整套专款分配公式来保证专款分配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此外,有关转移支付制度建设方面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工作,也应加紧进行。

5.省以下财政关系

中央政府在规范省以下财政关系方面,应该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具体说来,在尊重“分级管理”所赋予地方政府的自主权与调控权的同时,依照“统一领导”的基本精神,由中央政府对“省以下”分税制体制作出原则性规定与政策性指导意见。长期以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我国处理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所奉行的基本原则,在具体事务处理上表现为“下管一级”。中央政府在规范“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方面的作为,应与现行的财政管理原则相适应。以此而言,中央政府规范“省以下”分税制的形式、范围与程度将是有限的。中央政府在规“省以下”体制时,必须考虑现行省际问“省对下”体制的级次差异。目前,一部分省区对下体制是“省直接对县”,另一部分省区对下体制“省对地市”、“地市对县”。无论将“省对下”体制统一到哪一个级次,都会有一部分省区对现行体制作较大的调整,牵动多方利益调整,操作难度不可忽视。省级政府应采取适当措施,对辖区内的财力差异进行必要调节。可行的办法是比照中央对省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建立“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其低限目标是满足县级政权运转合理的、基本的需要。

如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财政学》作业 如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系别:财政金融系 专业班级:财政12-1 学生姓名:狄汶康 学生学号:201201061306 指导老师:段治平 山东科技大学

目录 1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的一般分析 2从财政收入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2.1财政收入的定义 2.2财政收入的三原则 2.3中央财政收入的内容 2.4地方财政收入的内容 2.5从财政收入上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3 从财政支出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3.1 财政支出的概念 3.2 财政支出的三原则 3.3 财政支出的分类 3.4 如何从财政支出上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4 从预算管理体制建立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4.1政府预算的分类 4.2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 4.3如何从预算管理体制建立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5 关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的建议 参考文献

如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摘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是指在财政体制上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政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它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筹集资金、支配使用资金的权力。范围和责任,使各级政府在财政管理上有责有权。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地方政府职能和公共财政体制密不可分。良好的政府服务是经济发展的必需品,有效的政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本文从政府收入与支出及预算管理体制建立等方面讨论了二者的财政关系。 关键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财政关系,预算管理,税收 正文: 1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的一般分析 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世界现代化和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央权利的逐步下放,地方政府的自主意识开始觉醒,由于自身利益驱动,地方要求扩张权力的呼声日趋高涨,但是传统的中央高度集权政治体制惯性作用阻碍了两者关系的合理化,科学化,由于改革前期的放权让利政策使得“诸侯经济”形成,损害了中央权威。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在新世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要让地方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发展,更要让地方政府自主发展,活跃经济,拉动经济,促进经济的发展。 中央政府,管理一个国家全国事务的国家机构的总称,在联邦制国家,即称“联邦政府”。中央政府通常的作用负责全国事务,如起草国家宪法和

第八课 财政与税收 知识归纳

第八课财政与税收 一、财政收入的构成(税收与财政的关系) 1.财政的含义:国家的收入和支出就是财政。 2.财政收入的构成: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筹集起来的资金,就是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利润收入、债务收入和其他收入。 3.税收与财政的关系: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最普遍的形式,是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来源。 二、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 1.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财政收入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分配政策。 2.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基础性的。 3.分配政策的影响 (1)在社会财富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如果国家财政集中的财富过多,会直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收入,不利于企业生产的扩大和个人购买力的增加,最终将对财政收入的增加产生不利影响。 (2)如果国家财政集中的收入太少,将直接影响国家职能的有效发挥,降低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最终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加。 (3)国家应当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既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又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点拨:(1)国家财政收入增加,有利于行使国家职能,增强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集中力量办大事,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条件,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加。 (2)但在经济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国家财政收入过多,会直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收入,对企业生产的扩大和个人购买力的增加产生不利影响,最终也将妨碍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 (3)财政收入的增加,从根本上说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同时还受分配政策的影响。必须在经济发展,社会财富增加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既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又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因此,财政收入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必须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 三、财政支出及其构成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关系

第二、以放权让利为基本思路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这是指我国在1979年到1992年的全面改革,在经济体制上,主要改变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在政治体制上,主要改变党政合一,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从总体上来说,这次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主要是向地方分权。其主体内容有两方面:一是将更多的决策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和生产单位;二是给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以更多的利益。两者的目的都是调动地方政府和生产者的积极性。因此,这一时期的改革被称为以“简政放权”或“放权让利”为基本思路的改革。 第三、初步形成的政治集权与经济分权相结合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这是指从1993年开始,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改革从过去放权让利来激发各方面积极性的思路,转到以全面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上来。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进入了加强中央权威的政治集权与向市场分权并存的重构阶段。 可以看出,我国在1979年到1992年央地关系主要是一放权让利为基本思路,在政治和经济体制上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把更多的经济自主权下放到了企业和地方,在政治上也是简政放权,改变党政和一,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 而1993年以来,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改革从过去放权让利来激发各方面积极性的思路,转到以全面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上来。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要求在二十世纪末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比较完整的总体设想和具体规划。以此为基本目标,我国央地关系进入了加强中央权威的政治集权与向市场分权并存的重构阶段。 1. 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税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主要体现在以分税为主要特征、以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为实质的财政体制上。分税制是规范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分税制不仅仅是分收入、分财力,更重要的是分财权、分事权。实行分税制,既是国际上的通常做法,又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更是理顺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迫切需要。分税制的实施把中央与地方关系开始导入制度化的轨道上。 以2008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平衡关系来看,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净额22044.39亿元,相当于中央本级收入(32680.56亿元)的67.5%,也就是说,67.5%的中央本级收入以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的形式转到地方使用。地方从中央获得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净额22044.39亿元,相当于地方本级支出的44.8%,也就是说44.8%的地方本级支出是来源于中央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净额。际上中央本级收入主要不是用于中央本级支出,大部分通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等形式补助给了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相应形成地方财政收入并用于安排地方财政支出。 2.粮食生产和流通体制改革 3. 撤销省级分行、跨省区设置9家分行 4.改革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省以下机关垂直管理 5.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 这个阶段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特点表现为集权与分权同时存在,但却是分别落在两个不同的向度上: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体现为政治集权,而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则体现为经济分权。向市场分权就成为了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变革的重大举措。

政府间财力分配与 中国地方财政能力的差异

地方财政能力主要是指地方政府依托公共权力筹集财力,为满足本辖区内广大居民的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能力。地方财政能力差异的形成,既有经济原因也有制度原因。本文将从政府间财力分配的角度,来分析这一制度对地区间财政能力差异的影响。 一、 地方财政能力差异的统计性描述对地方政府间财力差异的度量,主要采用基尼系数、变异系数、加权变异系数、财政能力自给系数、泰尔指数等。研究财力差异的方法和指标很多,采用不同的方法计算出来的不平衡性数值有着一定的差异,但反映出来的变化趋势是基本一致的。在分析地区财力差异的指标时,考虑到我国各地区人口差距较大,本文本着简洁方便、通俗易懂的原则,选择以人口为权数的、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加权变异系数来分析我国地方财政能力的差异。 CVx=  k X其中Xk、Yk分别表示按省份计算的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X、Y分别表示全国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Pk表示各省人口比重系数。 按照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地区间人均财政支出CVY= Pk Y各地人均财政收入直接反映了各地区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能力,也折射出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 异。人均财政支出指标,反映着经过财政体制再分配后的财政支出水平,与人均财政收入相比,也相对真实地反映了地区间的财政能力差异。 (一)各地区人均财政收入的变动 通过对各地区人均财政收入的分析可见(见图1),1995~2005年间各地区财政收入差距十分明显。1995年各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差异系数为66.36%,人均财 政收入最大值是最小值的11.39倍,到了2005年各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差异系数提高到81.09%,人均财政收入最大值是最小值的17.03倍。2006年后,由于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2006年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差异系数下降到73.47%,但2007年又迅速提高到77.07%。 (二)各地区人均财政支出的差距 从图1中可以看出,地区人均财政支出差异系数明显小于人均财政收入的差异系数,基本在50%上下波动,呈现出比较稳定的趋势。2005年后,地区人均财政支出差异系数出现下降趋势,2007年下降到46.42%。由于人均财政支出指标反映了经过财政体制再分配后的财政支出水平,因此,可以基本判断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各地区财政支出的差异,促进了地区间财政能力的均衡。但是,从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变异系数的对比情况来看,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变异系数的差距出现了扩大的趋势。这说明各地区财政能力的差异在继续扩大。换言之,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虽然在缩小地区财政能力差异上 政府间财力分配与 中国地方财政能力的差异 ◆ 陶 勇 内容提要:近些年来,我国地方财政能力的差异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财政分权改革过程中政府间财力分配体制设计的缺陷,是导致我国地方财政能力差异扩大的体制性原因。本文从中国政府间财力分配的两次过程,来分析这一制度对地方财政能力差异的影响,并对如何完善我国政府间财力分配体制、缩小地方财力差异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间财力分配 政府间转移支付 地方财政能力的差异

财政与金融作业答案1-2

第一章至第四章 一、名词解释 1、财政:财政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集中分配一部分社会产品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形成的分配活动和分配关系。 2、财政职能:是指财政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是财政这一经济范畴本质的反映,具有客观必然性。 3、财政收入:指国家预算收入,包括中央及地方务级政权的预算内收入及部分预算外收入,是国家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的货币价值形态。 4、税收制度:是国家规定的税收法令。条例和征收办法的总称。 5、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 6、起征点: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开始征税时应达到的一定数额,课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7、免征点:是课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对有免征额规定的课税对象,只就其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8、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的税种。 9、间接税:税负能够转嫁的税种。 10、国债:即国家公债,是指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满足其履行职能的需要,采取有偿方式,筹集财政资金时形成的国家债务。 二、填空题 1、财政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经济条件,二是社会条件。 2、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3、财政分配的对象主要是剩余产品。 4、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三大职能。 5、财政收入按收入形式分类,相应地可将财政预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两大类。 6、分析与确定财政收入数量界限的方法主要有经验数据法和要素分析法。 7、税收的形式特征,通常被概括为三性,即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8、课税对象是确定税种的主要标志。 9、税源是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 10、对特定的纳税人实行加成税征,加一成等于加正税税额的10% 11、我国现行属于流转税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和资源税。

财政与税收重点

简答题 一、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因素有哪些?P60 1、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对财政收入规模的影响 (1.)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收入规模的影响:正向作用、线性关系 (2.)生产技术水平对财政收入规模的影响:制约作用 2、分配政策和分配制度对财政收入规模的制约——政府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政 策倾向确定财政收入的水平 3、价格对财政收入规模的影响:由价格变动引起的GDP分配的变化是影响财政 收入增减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1)价格总水平 (2)价格结构性变化 二、国债发行的方式有哪些?P83 1.承购包销方式 2.公募拍卖方式 3.直接发行方式:亦称承受发行法 4.连续经销方式 国债负担是指国债的发行和偿还所产生的经济负担。包括: (1)债务人负担(借债要还本付息的负担) (2)债权人负担(考虑认购人的实际负担能力) (3)纳税人和其他劳动者负担(国债实际是捐税的预征,往往会形成债权人,债务人和纳税人的负担) 四、预算外资金的特点和定义P105 1、定义: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为履行或 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2、特点 (1.)自主性:财政专户存储,单位拥有支配权与使用权 (2.)专用性:专款专用 (3.)分散性:来源繁多、分散使用 (4.)灵活性:自行安排使用,管理灵活 五、财政政策的效应有哪些?P126 1.“内在稳定器”效应 2.乘数效应: ①投资或公共支出乘数效应;②税收乘数效应;③预算平衡乘数效应 3.奖抑效应 4.货币效应

六、财政政策的主要工具有哪些?P123 1.税收(税收作为调节手段,一是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关系,二是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2.财政支出,包括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3.公债(调节货币供求,协调财政与金融关系的重要财政工具) 4.财政预算(预算调节经济的作用主要反映在财政收支的规模和收支差额上) 七、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1.社会保险 2.社会福利 3.社会救济 4.社会优抚 八、税负转嫁的主要形式以及定义是什么?P150 1、定义: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在名义上缴纳税款之后,主要以改变价格的方式 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 2、主要形式: (1.)税负前转:亦称顺转或向前转嫁, (2.)税负后转:亦称负逆转或税负向后转嫁 (3.)税负消转 (4.)税负辗转 (5.)税负叠转 (6.)税收资本化 九、增值税的特点有哪些?P182 1.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避免重复征税 2.具有征收的广泛性:税源充裕、道道征税 3.具有税收中性:同一商品同一税负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价外税制度:消除对成本、利润和价格的影响 十、影响税收制度结构的因素有哪些?P168 1.生产力发展水平 2.经济结构 3.政府调节经济的意图 4.税收征管水平 5.历史原因 6.国际影响 计算题 一、增值税

中国政治结构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中国政治结构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论文

最新DOC可编辑格式 中国政治结构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论文 内容简介:大国是中央集权政治的产物,而中央集权政治又是中国帝王精神意志的产物。中央集权政治避免了诸侯纷争,减少了地方间的战争,但集权政治不仅集中地方的权力,也集中地方的资源,一旦建立起这种机制,这个国家便具有了“虹吸管”效应,地方的资源便要向上集中。只有这种制度才可能支持一个大国的统一和存在。目前的中国,各地区之间的发展非常不平衡。在这种状况下,如果给予地方过多的权力,将不利于资源在全国间调整,因此还需要借助中央集权的力量来进行地区间的资源配置。特别是在市场

经济条件下,如果没有中央力量的参与,各地区间会发展得更加不平衡。但目前我国需要纠正的主要问题似乎是中央权力过于强大,中央资源过多。这种改革的结果出人意料。因此,当前真正要解决的是中央占有资源过多的问题。中国改革的目标虽然是强大的统一大国,但不一定是庞大的中央政府。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关系中国政治体制的大问题,如何规定两者的关系,须根据我国时代的变化制定出正确的法律框架来进行约束,同时又要考虑到历史的传统因素来进行切实可行的变革。任何盲目的照搬和模仿都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紊乱,因此,在研究这一问题时,首先要对我国的历史形成进行深入的认识。只有对这一国家和民族特性有了全面的了解,才能有效地指导今天的

变革。 一、为什么中国统一,欧洲分裂?中国中央集权政治的强大根源是什么? 中国是一个有数千年历史的大国,文化传统悠久而深厚,任何一个这样的国家在现代进行制度上的变革,都要面对着强大的习惯和传统。特别是要清醒地认识各个国家之间的不同。譬如同样是面积和版图差不多的中国和欧洲,为什么欧洲在历史上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国,而中国却成为一个统一的大国?国家的统一如何影响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国中央集权政治的强大根源是什么?只有搞清楚了这些问题,才会对东西方国家的异同有所了解,才会对中国今天中央地方的关系有清醒的认识。

财政收入预测分析(0613)

2017年度财政收入预测及分析 (2017年6月13日) 一、元至五月收入完成情况 元至5月,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83190万元,占年初计划186450万元的44.6%,增长26%;总税收完成70318万元,占年初计划157150万元的44.8%,增长29.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281万元,占年初计划119500万元的43.8%,增长14%。分部门:国税部门完成17361万元,占年初计划40000万元的43.4%,增长235.1%;地税部门完成23710万元,占年初计划54000万元的43.9%,下降21.4%;财政部门完成11210万元,占年初计划25500万元的44%,增长6.4%。 二、双过半任务分解落实 二季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5742万元,占年初计划119500万元的55%,增长5%。分部门:国税部门完成22000万元,占年初计划40000万元的55%,增长134.8%;地税部门完成27000万元,占年初计划54000万元的50%,下降20.8%;财政部门完成16742万元,占年初计划25500万元的65.7%,下降12.6%。 三、全年收入任务分解落实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9500万元,占年初计划119500万元的100%,增长12.3%。分部门:国税部门完成40000万元,占年初计划40000万元的100%,增长

42.7%;地税部门完成54000万元,占年初计划54000万元的100%,下降3.2%;财政部门完成25500万元,占年初计划25500万元的100%,增长13.2%。 四、全年增收因素预测 (一)营改增行业税收增长。一是政策影响,改征增值税链接对税收管控要求严格,行业税负不增但行业规模总额增大,导致税收增长;二是地方项目投资聚集在春节结算开票,导致税收增长。 (二)投资项目促进税收增长。为促进经济发展,我区加快了项目建设步伐,2017年将启动葛洲坝遗址公园、老干部活动中心、泉水大道(西段)、新台东路、5个城乡农贸市场改造、集镇道路、亮化工程及国土综合治理项目等基础设施及工程项目建设,以此增加我区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税。 (三)汇算清缴成效显著。今年,国税部门及早布署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利用国税微信公众平台,QQ群持续宣传小微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扩围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等新政,让纳税人及早晓政策,及早备案减免税事项。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发放资料、集中授课、上门辅导等形式进行汇缴培训,提高汇算申报质量。三是开展汇算清缴分析。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了汇算清缴深度分析,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化历史包袱沉重。东宝区税收一直处于高位运行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关系 引言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一个历史范畴。中央与地方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以集权与分权划分为中心的物质利益基础上的社会政治组织——国家的一种政治关系。它产生的必要条件是国家的存在,但它不是与国家同时产生的。它产生的充分条件是国家地域、人口、管理事务的扩大。从整体上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是一个事关国家的稳定与动乱、统一与分裂、兴盛与衰亡的问题。古往今来的国家,都存在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都非常重视其发展变化趋势,探索处理这一关系的规律和方式、方法。在西方,国家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一直占据政治经济生活中心。如美国建国初期联邦党人和州权派的论战,有论著《联邦党人文集》为证。在我国,自秦朝创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冲突和矛盾从来没有停止过。秦朝的“废分封,立郡县”;汉武帝的“推恩令”;元代实行行省制,“方天下之治”;这些都是统治者为了处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所采取的措施。 尽管集权分权、中央地方是互为依存的、共生的,集权与分权的矛盾和中央与地方关系并存,但集权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主流和基本特征。无论是中央集权基础上的单一制,还是地方分权基础上的联邦制,中央集权这一点是共同的。只有中央集权的形式不同、基础不同、程度不同,没有中央是否集权之分。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精神生活的日趋复杂,不仅国家所担负的政治职能加强了,而且它所担负的经济职能、社会职能也相应地扩大了,且后者从频率和幅度上要快、要大,似乎有一种“棘轮效应”。 由于国家职能的扩大,政府自身也变成了服从劳动分工规律的一种职业。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工,就像工厂一样,是一种协作,这种协作还有继续发展的趋势。然而分权不仅与社会分工相关,分权还有利于增加地方政府的责任,有益于开展竞争和效率,进而增强地方政府的参与意识,约束和防止中央高度集权。 有关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的问题历来是中国的大问题,对当代中国也不例外。在全局性的事务方面,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权威,地方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0902404038 虞春华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与一般 行政地方的 关系 中央与自治地 方的关系 民族区域自治 地方 特别行政区 实行 社会 主义 制度 实行 资本 主义 制度

根据宪法规定,中央政府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直接管理省以下的地方政府。所以,从政权的层次的角度上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央政权与省级政权的关系。 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主要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单一制”特征。

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 毋庸置疑,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以此为界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进入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在这前后30年间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表1:传统计划经济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1949—1978年) 时期体制特点企业管理财政管理计划管理 建国初期(1949—1952)权力集中 “统收统支”(1950)。“条条”管理体制初 告形成。 “一五”时期(1953—1957)集中统一 部属企业由2800个增至 9300个,户数约占中央和 地方管理工业企业总户数 的16%,产值占49%。 “统一领导、划分收支、 分级管理、侧重集中” (1954)。中央支配的财 力占国家预算收入的75%。 实行直接计划与间接 计划相结合的计划管 理制度。统一计划, 分级管理,不得层层 加码。 “大跃进”时期(1958—1960)权力下放 工业企业除了一些重要的 特殊的试验性质的企业外, 一律下放给地方。 “划分收支、比例分成、 五年不变”(1958); “收支下放、计划包干、 地区调剂、总额分成、一 年一变”(1959)。中央 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 的比重从40%降至20%。 以地区综合平衡为基 础的、专业部门和地 区相结合的计划管理 制度。

财政收入所包括的内容

财政收入所包括的内容 财政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各项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等。 (2)专项收入:包括征收排污费收入、征收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 (3)其他收入: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 (4)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这项为负收入,冲减财政收入。 什么是一般预算收入(general budget revenue)? 概念 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一般预算收入是与原来的“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中的“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概念。1997年6月颁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取消预算外、预算外收支界限后,财政总预算的收支体系也随之变化,将一部分原来属于预算外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但对这部分新纳入预算的收入又需要保持其专用性,不能与原来的预算收入统一分配。因此,预算收入被分为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两部分。

地方财政收入包括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内容:(1)主要是地方所属企业收入和各项税收收入。(2)各项税收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证券交易税(印花税)的25%部分和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3)中央财政的调剂收入,补贴拨款收入及其它收入。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的内容主要有各项税收附加,城市公用事业收入,文化、体育、卫生及农、林、牧、水等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市场管理收入及物资变价收入等。 地方财政总收入 地方财政总收入的范围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中央收入是指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在当地缴纳、与地方分享的税种的中央级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的75%、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的60%和个人所得税的60%四项。地方财政总收入再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含缴库社会保险基金),即为同口径财政总收入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 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发[2016]49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6.08.16 【实施日期】2016.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必要性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包干制,再到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逐渐明确,特别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为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总体看,我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依法治国提供了有效保障,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要看到,新的形势下,现行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一些本可由市场调节或社会提供的事务,财政包揽过多,同时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不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一些本应由中央直接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承担,一些宜由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过多,地方没有担负起相应的支出责任;不少中央和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交叉重叠,共同承担的事项较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规范;有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缺乏法律依据,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这种状况不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利于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与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必须积极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二、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划分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

宪法下当代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构

宪法下当代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构 内容摘要:目前我国宪法中中央与地方分权不明确,必须重新梳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在宪法下重构中央与地方关系。本文分析了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特殊性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在宪法下中央与地方关系可选择的路径,并着重讨论了以宪法保障下的法律分权制来重构中央与地方关系。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关系地方自治法律分权宪法保障 引言:中央与地方分权以及地方自治问题是宪法的基本问题之一,二者的分权是宪法对国家权利进行配置的重要方面,是宪法对公共权力进行纵向配置的形式。中央与地方权力配置如果缺乏严格的法律规范,往往导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混乱和政府资源的浪费,一方面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薄弱;另一方面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我国要成功实现社会转型必须重构中央与地方关系,如果处理不当,易于导致种种社会冲突,陷入社会危机之中。因此,必须在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之间保持一种相对平衡,依法建立一个有效率、有内聚力的中央权力和其领导的有效率、有向心力的地方权力。 一、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的特殊性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人口众多,幅员广阔,中央与地方关系自古以来就是棘手的问题。过去我国没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法律传统来督促或监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律化,即中国在主观与客观的法治角度,还没有因应这种关系调整或严格贯彻的条件。中国自身特殊的国情,是世界各国所不能够比拟的,也是在考虑问题时不能绕开的特殊性问题。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导入而引起的利益分配问题所引发的。其主要表现为: 财税方面: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推动了分权化的进程。分税制改革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经过十多年的平稳发展,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的比重均有明显上升。但同时存在财政支出的比重过低,预算外资金难以控制等诸多问题。 政治管理领域:在下放中央政府的某些人事管理权,在扩大地方利益的同时,加重管理地方事务的职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物品的资源配置应遵循的原则是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必须尽量与受益区域内居民的消费偏好相一致。对于大多说公共商品而言,一定要明确其受益范围是不可能的,所以在界定中央与地方事权范围上难免有模糊之处,带来的必是责权不分。 地方主义倾向:有的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各行其事,采取“上有对策、下有对策”的策略,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变形;地方政府之间互相攀比,盲目发展,重复建设;采取地方保护主义的手段,实施地区经济封锁,人为割裂市场,阻碍统一市场的形成。 二、宪法下中央与地方关系重构的路径选择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地方分权或者有限的地方分权。在这种分权制下,国家权力的重心在中央。在对如何设计和建构新型中央与地方关系

中国地方政府融资的22种模式

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内地实行多级政府体制。在中央政府之下,我国计有31个省(市、自治区)级政府、300多个地市级政府、2000多个县区级政府、40000多个乡镇级政府。在这样一种层级结构下,各级政府均有着自己特定的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它们对当地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对地方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的发展,对地方经济、社会和法制环境的协调发展,承担着直接责任。另外,中央政府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也要依靠各个层次的地方政府来贯彻落实。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各级政府均承担着在本辖区内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既然各级政府均承担着在某一特定范围内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所谓“事权”),它们就相应地拥有依法课征税收或取得其他收入的权利(所谓“财权”)。财权与事权基本一致,各级政府行使公共权力便有了经济基础,这既是公共经济学的最基本问题,也是财政体制改革的最基本问题。我国自1979年开始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财政体制改革始终是构成整体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20世纪50年代到1979年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1980年以来,在“放权让利”的改革思路指导下,我国在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尝试。1980年至1984年实2中国地方政府融资22种模式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1985年又实行“划

分税种、核定收支”的办法;直到1994年在全国实行“分税制改革”,才最终确立了在分税制基础上的各级地方政府各自行使职能、中央政府进行适当调配的多级财政体制。但是,在任何国家,地方政府的职能都不仅限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它们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提供私人产品和私人服务的活动。中国作为转型经济国家,情况更是如此。与这些活动相对应,各国地方政府都需要通过财政之外的手段来筹集部分资金。不仅如此,从事权和财权之间的对应关系来看,地方政府掌握的财权常常并不能与其事权完全对应:对于那些财源丰厚的地方政府来说,其财政收入常能覆盖其提供公共产品的支出,于是便有了财政盈余;而对于那些财源不那么丰厚的地方政府来说,其情况就会相反,于是便出现财政赤字。财政出现赤字,显然需要予以平衡。就各国经验来看,平衡的途径主要有二:或向中央政府要求补贴(对应于中央预算,便是所谓“转移支付”),或通过市场用金融手段进行筹资。即便财政出现盈余,也有一个预算安排平衡的问题:超出支出需要的财政资金也需要被配置在安全且有利可图的用途上,这也需要借重金融系统。总之,为了能够有效执行公共管理的职能,地方政府或多或少都需要进入市场进行金融运作。 事实上,即便是中央政府,也有利用金融体系来运筹资金的需要。我们熟知的中央政府利用发行国债来筹集资金,就是一种典型的金融安排。中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之中,资金的需求量是巨大的。毋庸讳言,满足城市化和工业化需要的

财政与税收的教案

第8课财政与税收 考纲展示1.财政收入与支出:财政收入的构成;税收与财政的关系;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财政支出;财政支出的构成;财政收支平衡 2.财政的作用:财政与基础设施工程;财政与宏观调控;财政与人民生活保障 3.税收及其种类:税收;税收的基本特征;税收的种类;税收的作用 4.依法纳税:纳税人;负税人;依法纳税 【主干解读】 理解1种意识 纳税人意识 把握2种关系 财政收支的关系、税收与财政的关系 理清2个构成 财政收入的构成、财政支出的构成 牢记2个作用 财政和税收的作用 区分3个特征 税收的基本特征 牢记4种行为 违反税法的行为 考点一财政收入与支出 考点梳理 1.财政收入 (1)财政 ①含义:国家的收入与支出就是财政,财政收入和支出是国家参与社会分配的两个方面。 ②实现形式:财政主要是通过国家预算的形式实现的。

③本质:一种收入分配关系。 (2)财政收入构成:税收收入、利润收入、债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3)税收与财政的关系:税收是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来源。 (4)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经济发展水平和分配政策. 【温馨提示】财政收入并非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财政收入的多少必须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实现企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2.财政支出 (1)含义:国家对筹集的财政资金进行分配和使用。 (2)构成:经济建设支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支出,行政管理和国防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债务支出。 3.财政收支关系 (1)财政收支平衡:当年的财政收入等于支出,或收入大于支出略有盈余,或支出大于收入略有赤字。 (2)财政盈余:当年的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 (3)财政赤字:当年的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的部分。 【温馨提示】合理的财政赤字有利于经济发展,过大的财政赤字容易引发通货膨胀。 重难突破 1.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 2.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 (1)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基础性的,二者是根与叶、源与流的关系。只有经济不断发展,才能保障财政收入持续增加。 增长,又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3.全面认识财政赤字 (1)含义:当年的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的部分。如果财政支出略大于财政收入,不属于赤字。 (2)出现的原因 ①收支不平衡:当年财政支出超过了财政收入,财政收支结构失衡。 ②调节经济:出现财政赤字意味着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加大财政支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 (3)产生的影响

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发展路径及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发展路径及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作者简介:李芝兰,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教授,香港持续发展研究枢纽召集人一、引言中央与地方关系是发展文献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大国的公共行政存在一种令人费解的难题,即高层决策者制定的政策如何才能被中基层主体执行。以中国为例,尽管它奉行的是威权主义体制(即具有高度的中央控制倾向),多个政策领域仍出现显著的执行差距。政策屡次执行失败使人们怀疑中国政府是否有能力回应国内治理挑战、满足日益增长的国际承诺。 长期以来,历代当政者倾注了大量的努力,力求在中央控制和地方自主权之间取得均衡,这被认为是当代中国最为紧迫的事情之一。如何描述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特征呢?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央与地方关系是否存在一种固定模式或者一些重要的转折点呢?是何种因素导致中央与地方关系变迁如此曲折,却又保持着连贯性呢?在回顾制度主义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将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发展看作四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本文将分析这些因素如何相互作用于中央与地方关系,从而对后者的未来发展和路径作出一些推断。这当中将涉及要弄清楚中央与地方这两个行为主体之间的合作与制衡关系。在接下来的内容里,本文首先回顾1949年以来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变化趋势,将其划

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并描述每个阶段的基本特征。随后,本文讨论隐含在这些变化趋势之中的四个因素:国家建设与民族融合、发展效率、职位晋升和外部影响。在这一变迁过程中,内部行为主体是主导因素,而外部因素(包括苏联和西方因素)的作用也不可忽视。本文的结论是,自20世纪50年 代以来,行政性分权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同时,70年代末启动的经济改革所形成的政府与市场新边界,增加了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权限划分和制度化权力分享的紧迫性,而改革之前则强调的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资源配置。本文提出,从中央与地方作为联合的行为主体的视角来理解中央与地 方关系,寻求法制化的途径解决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的问题,可以为缓解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紧张关系(包括较大的执行差距)提出新的思路,从而有利于改善政策的实施效果。 二、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变化趋势1949年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发展经历了三个有所重叠的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这一阶段的特征是,领导层对于究竟要集权抑或分权的态度经常摇摆,对应在政治实践中,便不时出现剧烈的集权抑或分权的政策逆反。第二阶段从20 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这一阶段突出表现为经济朝着自由化的方向迅速发展,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也随之变化,加速了分权的趋势,并增加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复杂性,例如在一些特殊的政策领域,到底由哪一级政府负责重新划分政府与

历代中央与地方关系概说

历代中央与地方关系概说 翻开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在正文的第一页就有这样一句话,“天下之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常人亦感叹“天下治世少,乱世多。”似乎中国历史上发生的变化,概括起来不过是一治一乱、统一分裂的循环往复而已。那么产生这种循环往复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古人常用内外轻重来进行解释。所谓“内”,指的是中央政府或中央政权,“外”则是地方政府或地方分权。在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分权偏重时,就被称为“内轻外重”,反之则为“内重外轻”。外重内轻可能会引发割据分裂局面,促使统一王朝走向分崩离析,这是汉唐两代末期的教训。内重外轻虽无割据之忧,却使地方失去绥靖御侮能力,在内忧外患交加的情况下,就要导致亡国的危险,这是宋明的结果。因此,古人追求的理想结果是内外相维,也就是在中央集权的前提下使地方有适度的分权,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内外相维是一种不稳定的平衡状态,一旦处置失当,就会失去平衡,不是向内轻外重滑坡,就是向内重外轻倾斜,因此,历史总是在循环不已。当然每一个循环都不是简单的重复,二是吸取了前代教训以后的提高。 除了以内外作比喻,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还可以称为干枝关系、首尾关系、本末关系。西汉中期削弱诸侯王国的措施叫做强干弱枝或大本小末,唐后期的藩镇割据被形容为尾大不掉。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影响一代王朝兴衰的重要因素。在这里,我们试将历代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分为两种结构模式,即分封制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和郡县制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这两种不同的关系结构具有不同的特点,但有时候两种结构又是并行的,为了简便,我们把历代的分封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单独作为一部分,而把秦以后的郡国体制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作为另一部分分别进行简要的概述,以期对中国古代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有一个清晰的理解。 一、分封制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1.1分封与封建 什么是分封?分封和封建是我们在回顾古代历史常见到的两个词,经常被混用,实际上,分封和封建是不同的。所谓的封建,就是封土建邦的意思,强调的是必须有土地被封赐,分封的涵义却又宽泛得多,它不仅包括封建一词的涵义,还包括封王不予土的情形。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说,先秦时代的社会可以称为封建社会,秦代以后也有分封的现象,但有时候只是给予王亲贵胄以封号而已,并不真的封以土地。这里所指的分封主要是就封建的意思而言。 1.2先秦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夏朝时已经有了服内和服外的概念区别。夏朝的统治区域分为服内和服外,服内是夏后的直接控制区,也就是夏族自己的城邦国家,而服外则是其他方国。服外的方国包括同族方国和异族方国,所有的方国均需参加宗主国组织的会盟,向夏侯交纳一些象征性的贡物和必要时提供军事援助。某些诸侯还需要到宗主那里去担任官职,而宗主国则有援助方国以及维护诸侯秩序的责任。这时候作为宗主国的夏,在当时所有城邦中应该是实力最为雄厚的。夏后通过实力威慑以及卜噬等宗教仪式保持对诸方国的宗主地位。 商本是夏的一个方国,趁夏衰落之际,兼并周遭方国和部落做大做强并取夏而代之。与夏相比,商有更为发达的和规模更大的青铜器和玉器制造业,产生了职业的武士阶层,并依此组成军队。生产力和战斗力使殷商实力遥遥领先。与夏不同的是,商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宗法制度,逐渐产生了嫡庶之分,嫡庶之分又导致了族内大宗小宗的分野,每个分族,在后续的发展中又有大小宗之分,由此逐渐形成了王族树根状的宗法结构。商的直辖区域的贵族以及同姓诸侯之间,构成了宗法网络体系。这种树根状的宗法血缘网络,在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并且有着浓厚祖先崇拜气息的商朝,强化着王国的凝聚力。商代的分封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分封同姓诸侯,把他们分封在王畿周围以拱卫王室。一种是分封异姓诸侯,这主要是对商的同盟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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