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消费税税目税率

消费税税目税率

消费税税目税率
消费税税目税率

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十一大类。

一、将无铅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将含铅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8元提高到每升1.4元。

二、将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每升0.8元。

三、将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

四、将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每

升0.8元。

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

一、汽油

汽油是指用原油或其它原料加工生产的辛烷值不小于66的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含铅汽油是指铅含量每升超过0.013克的汽油。汽油分为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

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二、柴油

柴油是指用原油或其它原料加工生产的倾点或凝点在-50至30的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和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和精制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

以柴油、柴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生物柴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三、石脑油

石脑油又叫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它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

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AG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四、溶剂油

溶剂油是用原油或其它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和机械清洗、胶粘行业的轻质油。

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五、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是用原油或其它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作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进系统燃料的各种轻质油。

六、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它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七、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它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它工业炉燃料。腊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表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

供参考,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新增消费税税目及其税率(精)

新增消费税税目及其税率 一、关于新增税目的征收范围及其税率 (一)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高尔夫球是指重量不超过45.93克、直径不超过42.67毫米的高尔夫球运动比赛、练习用球;高尔夫球杆是指被设计用来打高尔夫球的工具,由杆头、杆身和握把三部分组成;高尔夫球包(袋)是指专用于盛装高尔夫球及球杆的包(袋)。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二)高档手表(税率为20%)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符合以上标准的各类手表。 (三)游艇(税率为10%)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五)实木地板(税率为5%)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二、关于新增子税目的征收范围及其税率 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汽油、柴油的征收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完整版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消费税税目及学习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烟 子目:1.卷烟2.雪茄烟3.烟丝 【注意辨析】卷烟与雪茄烟不是等同概念,有不同的计税方式、税率也不相同。 卷烟生产和进口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卷烟在批发环节还有一道复合税,适用税率为11%加元/支。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没有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二)酒 子目:1.白酒2.黄酒3.啤酒4.其他酒 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属于其他酒,适用10%的比例税率。 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消费品,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果木酒 B.药酒 C.调味料酒 D.黄酒 E.复制酒 【答案】ABDE (三)化妆品 含美容、修饰类化状品、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注意】不含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例题?多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化妆品税目的有( )。 A.香水、香水精 B.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C.指甲油、蓝眼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5号 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 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 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 3% 条例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 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 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 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消费税会计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卷烟除外) ?(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四)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五)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注: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消费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例:根据现行税法,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A.卷烟的批发环节 B.金银饰品的生产环节 C.珍珠饰品的零售环节 D.高档手表的生产环节 E.酒类产品的批发环节 ?『正确答案』AD ?【练习·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 E.批发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税目 ?见教材P: ?例: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关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对进口的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B.对用作乙烯原料的国产石脑油免征消费税 ?C.对用外购货车改装的卫星通讯车征收消费税 ?D.对卡丁车征收消费税 ?E.对手工卷烟征收消费税 ?【答案】ABE ?例:(多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化妆品税目的有()。 ?A.香水、香水精 ?B.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C.指甲油、蓝眼油 ?D.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 ?E.香皂、洗发水 ?【答案】ABC

消费税计算题

第八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一、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基本规定 二、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三种计税方法: 1.从价定率办法计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办法计税: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办法:只适用于进口卷烟、白酒 税率规定: (1)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其中,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条(200支)0.6元(依据现行消费税定额税率折算而成);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6%。 (2)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7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56%;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7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36%。 进口卷烟的组价: (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2)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 其中,消费税定额税=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 【例题·计算题】某烟草进出口公司从国外进口卷烟80000条(每条200支),支付买价200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20000元、保险费用80000元。关税完税价格2200000元。假定进口卷烟关税税率为20%。 要求:计算进口卷烟消费税、增值税。 『正确答案』 (1)进口卷烟应纳关税=2200000×20%=440000(元) (2)进口卷烟消费税的计算: ①定额消费税=80000×0.6=48000(元) ②每标准条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 =(2200000+440000+48000)÷(1-36%)÷80000=52.5(元) 每条价格小于70元,所以适用36%的税率。 从价应纳消费税=(2200000+440000+48000)÷(1-36%)×36%=4200000×36% =1512000(元) 应纳消费税=1512000+48000=1560000(元)=156(万元) (3)进口卷烟应纳增值税=4200000×17%=714000(元)=71.4(万元)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附: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 、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45%加0.003元/支30%加0.003元/支25% 30% 、酒及酒精 .白酒 .黄酒 .啤酒 (1)甲类啤酒(2)乙类啤酒.其他酒 .酒精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5% 、化妆品30%、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5% 10% 、鞭炮、焰火15% 、成品油 .汽油 (1)含铅汽油(2)无铅汽油.柴油 .航空煤油 .石脑油 .溶剂油 .润滑油 .燃料油0.28元/升0.20元/升0.10元/升0.10元/升0.20元/升0.20元/升0.20元/升0.10元/升 、汽车轮胎3% 、摩托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3%

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1% 3% 5%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10%十一、高档手表20%十二、游艇10%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5%十四、实木地板5%

2016年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2015年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3)商业批发 2.雪茄 3.烟丝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11%加0.005元/支(批发环节)36%(生产环节) 30%(生产环节) 二、酒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取消此税目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三、化妆品15%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5% 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2015年1月13日起) 1.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1.52元/升 1.2元/升 1.2元/升(继续暂缓征收)1.52元/升 1.52元/升 1.52元/升 1.2元/升 七取消此税目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上的3% 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1% 3% 5%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10% 十一、高档手表20% 十二、游艇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四、实木地板5% 七、涂料(2015年2月1日起) 4% 十五、电池(2015年2月1日起)4% 备注: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 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2017年全行业全税种税率大全

2017年全行业全税种税率大全 增值税 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形式,可以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款时还要用到征收率。 一、税率 1.基本税率——17%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低税率 (1)11%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 ①生活必需品类——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②文化用品类: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③农业生产资料类:初级农产品、饲料、化肥(有机肥免税)、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 ④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6% 提供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3.零税率 即出口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和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整体税负为零: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①研发服务 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③设计服务 ④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⑤软件服务 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⑦信息系统服务 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⑩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征收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采用。 1.基本征收率为3% (1)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采用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征收率统

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目注释

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 一、烟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四个子目。 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按照配方要求均匀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辅料,用白色盘纸,棕色盘 二、酒及酒精 酒是指酒精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类饮料。酒精又名乙醇,是指用蒸馏或合成方法生产的酒精度在95度以上的无色透明液体。调味料酒属于调味品,不属于配置酒和泡制酒,对调味料酒不征收消费税。调味料酒是指以白酒、黄酒或食用酒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植物香辛料等配制加工而成的产品名称标注。 三、化妆品 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妆品等等。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发胶和头发漂白剂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五、鞭炮,焰火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六、成品油 本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七、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 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八、摩托车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两种。 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不超过50毫升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九、小汽车 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

2017年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2016年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 (含70元))56%+0.003元/支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36%+0.003元/支 (3)商业批发11%+0.005元/支 2.雪茄烟36% 3.烟丝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黄酒240元/吨 3.啤酒 (1)甲类啤酒250元/吨 (2)乙类啤酒220元/吨 4.其他酒10% 三、高档化妆品15%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1.52元/升 (2)无铅汽油 1.52元/升 2.柴油 1.20元/升 3.航空煤油 1.20元/升 4.石脑油 1.52元/升 5.溶剂油 1.52元/升 6.润滑油 1.52元/升 7.燃料油 1.20元/升 七、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 以下的 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10% 八、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 以下的 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5% 3.超豪华小汽车按子税目1和子税目2的规定征收, 零售环节10%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10% 十、高档手表20% 十一、游艇10%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三、实木地板5% 十四、铅蓄电池4% 十五、涂料4%

消费税问题

消费税问题:我分不清楚计算消费税的时候什么时候直接乘税率,什么时候先除以1-税率后再乘以税率? 消费税是价内税,你要与增值税区分。它的计税依据(注意计税依据与组成计税价格不是一回事)与增值税是一样的。假设消费品的含税售价(一般题目中说的含税售价默认都是含增值税售价)117元。那么增值税为117/1.17*0.17=17。增值税的计税基础为100。该商品如果需要交消费税,其计税依据也是100的。假设消费税率为30%,应纳消费税=100*30%=30。其组成计税价格 =100-30=70。 设想如果题目只告诉你该商品组成计税价格为70。你怎么算消费税呢?就是70/(1-30%)=100,然后用100*30%=30算出应纳消费税。对于卖到消费者手中的商品价格其构成为:生产成本+成本利润+消费税+增值税。70=生产成本+成本利润。30=消费税。17=增值税。 追问 您好,感谢您的指点,按您的回答,是说其实组成计税价格中是含有了消费税的,我们通过除以1-税率再乘以税率的办法,把消费税计算出来。而销售价格中是不含有消费税的,所以直接乘以税率就可以了,是这个意思吗??? 可是我在做题目的时候,题目没有明确交代说这个到底是销售价格还是组成计税价格啊??该怎么判断啊? 回答 不是啊,我的意思是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不含有消费税啊,这是原话“它的计税依据(注意计税依据与组成计税价格不是一回事)与增值税是一样的。”销售价格是含消费税的啊,就像我给你举的例子中那样。100元是销售价格,也是计税依据;70元才是组成计税价格,30元是消费税。销售价格是含消费税的,而含税售价的意思则是既含增值税,又含消费税,就是那个117元。一般题目中很少涉及组成计税价格这个字眼,要么说含增值税的售价,要么说不含税售价,要么给你成本和成本利润率。这时候就要根据成本和成本利润率计税了。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计税依据或者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率),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1+增值税率),消费税=销售价格*消费税率,增值税=销售价格*增值税率。不知道你明白了吗,呵呵 追问 听您讲的挺好的,但是我有点愚钝,好像有点明白了,含了消费税的销售价格直接乘以消费税税率就好了,没有含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是需要除以1-税率的,除以一个比1小的数能使结果变大,也就是通过这样的办法,得到了含消费税的价格,再乘以消费税的税率就好了。是这样吧?? 回答 嗯,就是这样。

消费税率调整将给企业带来什么影响

消费税率调整将给企业带 来什么影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调整了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几个税目税率。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将如何改变相关行业企业生产成本?如何引导有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本报记者重点采访了此次消费税税率调整影响较大的白酒、汽车轮胎和化妆品企业,希望广大读者与我们共同关注、共同探讨。 加速轮胎企业产品结构调整 “消费税下调给我们的斜交轮胎生产降低了成本,带来了利益,但我们不会因此而增加斜交轮胎产量,

我们的战略方向仍然是大力发展子午线轮胎,逐步减少斜交轮胎产量。因为这是世界轮胎行业发展的大势。”谈起消费税下调是否会给企业战略带来变化,青岛双星集团总裁汪海直奔主题。 3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其中斜交轮胎的税率从原来的10%降到了3%,子午线轮胎继续实行免税政策,本次调整将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我们的斜交轮胎比重目前占到55%以上,因此,消费税下调对我们是非常有利的,但收益最大的是子午胎还没有发展起来的中小轮胎企业。” 斜交轮胎目前在我国市场上仍占有较大市场份额。近两年国际市场上胶价一直不断上涨,3年涨了3倍,其中去年1年每吨就涨了6000元左右,现在生胶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已经涨到了2.1万至2.2万元/吨,很多以生产斜交胎为主的中小轮胎生产企业的生存已经受到了威胁,有的企业只能选择减产或是停产。 汪海认为,此次斜交轮胎税率的大幅度调整无疑有益于轮胎企业继续维持斜交胎生产规模,改变前期受制于成本压力而大幅压缩或者暂停斜交胎生产项目的现状。应该说这是国家根据当前胶价高企、斜交胎生产出现大面积亏损的现状做出的适时政策调整。事

谈谈消费税的筹划(一)

谈谈消费税的筹划(一) 目前,国家颁布了诸多关于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关于消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却较少。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降低消费税的纳税成本,对于增加企业营业利润,实现其财务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税收筹划又称为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为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纳税代理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到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确切地说,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现行消费税的纳税范围包括5类消费品:(1)过度消费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一次性筷子(2006新增)等。(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及高档手表(2006新增)等。(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2006新增)等。(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5)只具有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等。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税负,谋求合法的经济利益,有必要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对税负不同的多种纳税方案实施优化选择,能动的利用税收杠杆,充分发挥税收筹划作用。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很多企业仍不具备消费税筹划的技术和能力,而是以偷漏税款等手段减轻税负。而这一切恰恰说明企业有必要对消费税进行合理的筹划,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另外,对消费税进行合理的筹划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筹划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程度实际上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资金、成本和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三要素,而对消费税在内的各种税种的筹划正是为了实现三要素的最佳效果。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消费税筹划,是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对消费税进行筹划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纳税人的筹划 由于消费税是针对特定的纳税人,即仅仅对生产者、委托加工者和进口者征税,因此可以通过纳税人企业的设立、合并,递延纳税时间,甚至减少纳税。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与增值税配合而来的,在增值税普遍调节的基础上,发挥重点调节的功能。因此,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比较窄,仅仅局限在15类商品中。如果企业希望从源头上节税,不妨在投资决策的时候,就避开上述消费品,而选择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流转税及所得税方面有优惠措施的产品进行投资。如高档摄像机、高档组合音响、裘皮制品、移动电话、装饰材料等。在市场前景看好的情况下,企业选择这类项目投资,也可以达到规避消费税税收负担的目的。 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税款。如果两个合并企业之间存在着原材料供应关系,则在合并前,这笔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购销关系,应按正常的购销价格缴纳消费税税款。而在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购销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关系,因此这一环节不用再缴纳消费税,而是递延到销售环节再缴纳。 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低,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因为前一环节应该缴纳的税款延迟到后一环节再缴纳,这样由于后面环节税率较低,合并前企业间的销售额在合并后就可适用较低的税率,因此能减轻税负。 如A市某粮食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委托某酒厂(以下简称“乙企业”)为其加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2)乙类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45%加0.003元/支30%加0.003元/支25%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5% 三、化妆品30%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5% 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2)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1.4元/升1.0元/升0.8元/升 0.8元/升 1.0元/升1.0元/升1.0元/升0.8元/升 七、汽车轮胎3%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 的 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1% 3% 5%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10% 十一、高档手表20% 十二、游艇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四、实木地板5%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3)批发环节 2.雪茄烟 3.烟丝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5% 36%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5% 三、化妆品30%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5% 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2)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1.40元/升1.00元/升0.80元/升 0.80元/升 1.00元/升1.00元/升1.00元/升0.80元/升 七、汽车轮胎3%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3% 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1% 3% 5%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十一、高档手表 20% 十二、游艇 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四、实木地板 5% 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对其收购货物,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购货金额和退税率计算出口退税。 法律法规分类 立法机关 说明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法、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暂行条例 准法律(授权立法)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 ②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暂行条例(准法律) 税收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③ 其他暂行条例(大部分); ①的实施细则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④ 海南和民族自治区,其他省份一般没有。 税收规章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⑤ ②的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⑥ ③中其他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

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1]_New

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1]

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2009年版)

政策调整后,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至36%,雪茄烟由25%调整至36%。与此同时,原来的甲乙类香烟划分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原来50元的分界线上浮至70元,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为乙类卷烟。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5月1日起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现将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最佳答案 基本税种: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实收资本账交税怎么交,有没有期限 悬赏分:0 |解决时间:2006-8-15 11:28 |提问者:guna1985

消费税税率表(参考内容)

消费税税率表 税目税率(税额) 计税单位范围说明一、烟 1.甲类卷烟45% 包括进口卷 烟;白包卷烟; 手工卷烟 指每大箱(五万支)销售价格 在780元(含780元)以上的 2.乙类卷烟40% 卷烟。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折算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五万支)折算。指每大箱(五万支)销售价格在780元以下的卷烟。甲类卷烟从1994年1月1日起暂减按4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3.雪茄烟40% 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30% 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 二、酒及酒精25% 1.粮食白酒 2.薯类白酒15%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3.黄酒240元吨包括各种原料

酿制的黄酒和 酒度超过12度 (含12度)的土 甜酒。 4.啤酒220元吨 包括包装和散 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5.其他酒10% 包括糠麸白 酒,其他原料 白酒、土甜酒、 复制酒、果木 酒、汽酒、药 酒 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 酒征收。 6.酒精5% 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三、化妆品30% 包括成套化妆 品 四、护肤护发品已改动包括雪花膏、 面油、花露水、 头油、发乳、 烫发水、染发 精、洗面奶、 磨砂膏、焗油 膏、面膜、按 摩膏、洗发水、 护发素、浴液、 从1994年1月1日起香皂暂 减按1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痱子粉、爽身粉不征消费税。

发胶、摩丝及 其他护肤护发 品。 五、贵重首饰及 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5% 仅限于金、银 和金基、银基 合金首饰,以 及金银和金 基、银基合金 的镶嵌首饰。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非金银首饰10% 包括各种珠宝 首饰和经采 掘、打磨、加 工的各种珠宝 玉石 在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征收消 费税。 六、鞭炮、焰火15% 包括各种鞭 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增值税税率表 税目税率范围说明一、销售或进口货 物除列举的以外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一 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 货物,除本条第(二 )项、第(三) 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加工、修理修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2017年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2016 年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一、烟 1. 卷烟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 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 元))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 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3)商业批发 2. 雪茄烟 3. 烟丝 二、酒及酒精 1. 白酒 2. 黄酒 3. 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 其他酒

三、高档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1. 汽油 (1)含铅汽油 (2)无铅汽油 2. 柴油 3. 航空煤油 4. 石脑油 5. 溶剂油 6. 润滑油 7. 燃料油 七、摩托车税率 56%+0.003元/支36%+0.003元/支11%+0.005元/支36% 30% 20%加0.5元/500 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

250 元/ 吨 220 元/ 吨 10% 15% 5% 10% 15% 1.52 元/ 升 1.52 元/ 升 1.20 元/ 升 1.20 元/ 升 1.52 元/ 升 1.52 元/ 升 1.52 元/ 升 1.20 元/ 升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 毫升(含250 毫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250 毫升以上的 八、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 1.0升(含

1.0 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 1.0升以上至 1.5升(含 1.5 升)的 (3)气缸容量在 1.5升以上至 2.0升(含 2.0 升)的 (4)气缸容量在 2.0升以上至 2.5升(含 2.5 升)的 (5)气缸容量在 2.5升以上至 3.0升(含 3.0 升)的 (6)气缸容量在 3.0升以上至 4.0升(含 4.0 升)的 (7)气缸容量在 4.0 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3. 超豪华小汽车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高档手表 十一、游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 十四、铅蓄电池 十五、涂料3%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请营销部、财务部同事了解下列信息,对外报价或洽谈业务时,注意产品消费税应税范围和税率 一、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二、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三、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消费税的优惠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