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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实施办法

督查督办实施办法
督查督办实施办法

成武一中督查督办实施办法

为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办学质量,也为了协助校领导在纷繁复杂的工作中,对交办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因此,学校成立了督查室。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领导要求,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督查原则

1、服务性原则

学校督查室的工作是在学校领导的授权下,协助校领导督促检查决策的落实情况及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因此,这项工作的性质是辅助性、服务性的。学校督查室在工作中办理任何事情,处理任何问题,都要在校领导授权的情况下,严格按照领导要求办事。以谦虚谨慎,共同协商的态度开展工作,做好催办、查办、调查、整理材料和上报结果等具体工作,当好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绝不自作主张、发号施令。

2、实事求是的原则

学校督查室开展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真实情况,既报喜又报忧,力争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要坚持这一原则必须做到经常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如决策落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等。对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问题的原因做出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的分析判断,并如实向领导反映,敢于讲真话、报实情。

3、注重实效原则

注重实效就是讲督促检查的实际效果。促使学校的各项工作、决策、任务等得到真正的开展和落实,这是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这一原则要从实际出发,从工作效果出发,科学地制定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绝不搞形式主义。

4、突出重点原则

督促检查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任务繁多,因此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领导重大决策、整体部署等重大事项的解决与落实,取得重点突破,带动一般工作。

二、督查任务范围

1、承办学校办公会、校长专题会研究或批示的需要进行督查、督办的事项。

2、承办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反映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需要进行专项督查、督办的事项。

3、承办上级对口部门交办的任务与事项。

4、对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不定期督查。发现学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反馈。

5、督查教职工履行职责情况,包括考勤、教学、学生管理、学习办公、计划总结等。

6、督查学校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作。

7、不定期督查值班人员和教职工在岗情况。

三、督察督办工作的方式方法

要卓有成效的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必须有科学的方式方法。具体有三种:

1、自办

学校督查室对于一些特殊事项可以在校领导的批示下直接派人调查处理,或由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带领处理一些查办事项。比如时间要求紧急,来不及转办的事项,或者问题复杂、不好确定承办单位的事项等。督查室自办事项时,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深入了解情况,兼听各方意见。秉公办事,一抓到底,全面、准确、客观、及时地向领导汇报查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2、协办

协办就是按照领导批示,由督察室牵头,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办理某一事项。督查是要采取沟通商议的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弄清情况,找出症结所在,会同有关科室协同办理。

3、转办

转办即根据领导批示和查办件内容,由督查室转送至相关科室办理,然后催要办理结果。为便于日后催办,要将查办件原件保留,并做好登记,将复印件及《查办通知》送至相关科室。《查办通知》内容包括:编号、承办科室、查办事项、办结时间及要求等。

四:督察督办工作制度

1、审批登记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是奉命行事。因此,无论是自办、协办还是转办的

所有督查事项,都必须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立项、实施、查办。不得随意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确定查办事项。所有查办事项均要登记立案。登记是催办、办结、回复、统计的依据,便于对查办事项的管理、查寻和保存。

2、催办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的实质是督促办理,限期落实,催促承办和协办科室迅速按期完成查办事项。

(1)根据校领导批示要求,或根据督办查办事项的难易程度、缓急程度,在督查通知上注明办结时间。

(2)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督查室须每隔一定时间向承办科室催促,及时登记办理进度情况。

(3)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规定时间内难以办结的事项,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遇到困难,要说明原因。没有正当理由,久拖不办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主办人员的责任。

(4)办理事项结束后要及时将办结报告送交领导审示。

(5)催办方式主要有电话催办、派人到承办科室催办等。

3、检查制度

对有关教育教学和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学校督查室要做好专项督查。此外,督查室还要在校领导带领下,对学校各处室、各级部的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促使学校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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