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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警铃安装实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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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追风战士,2005-12-03 17:18: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报警区域 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0.2 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0.3 保护面积 Monitoring Area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2.0.4 安装间距 Spacing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0.5 保护半径 Monitoring Radius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6 区域报警系统 Local Alarm System

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7 集中报警系统 Remote Alarm System

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

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3.1.1的规定。

注1:一类建筑、二类建筑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工业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注 2: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的等级可按同类建筑的类比原则确定。

3.2 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2.1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与保护对象的等级相适应。

3.2.2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具体部位可按本规范建议性附录D采用。

4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4.1 报警区域的划分

4.1.1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4.2 探测区域的划分

4.2.1 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人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4.2.1.2 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缆式感温火灾探测

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2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在20~100m

之间。

4.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二级保护对象,可将几个房间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4.2.2.1 相邻房间不超过5间,总面积不超过400m2,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4.2.2.2 相邻房间不超过10间,总面积不超过1000m2,在每个房间门口均能看清其内部,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4.2.3 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4.2.3.1 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4.2.3.2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4.2.3.3 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4.2.3.4 建筑物闷顶、夹层。

5 系统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5.1.2 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和每一总线回路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和控制模块或信号模块的

地址编码总数,宜留有一定余量。

5.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应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

5.2 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

5.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1 区域报警系统,宜用于二级保护对象;

5.2.1.2 集中报警系统,宜用于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

5.2.1.3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宜用于特级和一级保护对象。

5.2.2 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2.2.1 一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系统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不应超过两台。

5.2.2.2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

5.2.2.3 系统中可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5.2.2.4 当用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警戒多个楼层时,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设置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

5.2.2.5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5.2.3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2.3.1 系统中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

5.2.3.2 系统中应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5.2.3.3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控制信号,亦可进行联动控制。

5.2.3.4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专人值班的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5.2.3.5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6.2.5条的规定。

5.2.4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2.4.1 系统中至少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专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至少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

5.2.4.2 系统应能集中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

5.2.4.3 系统中设置的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6.2.5条的规定。

5.3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要求

5.3.1 当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信号和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在同一总线回路上传输时,其传输总线的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条规定。

5.3.2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5.3.3 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以外的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动作状态信号,均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5.4 火灾应急广播

5.4.1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

5.4.2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4.2.1 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 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5.4.2.2 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 dB。

5.4.2.3 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0 W。

5.4.3 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4.3.1 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

应急广播状态。

5.4.3.2 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遥控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

5.4.3.3 床头控制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5.4.3.4 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

5.5 火灾报警装置

5.5.1 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

5.5.2 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一个火灾警报装置,其位置宜设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警报装置宜采用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

5.5.3 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其声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5.6 消防专用电话

5.6.1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5.6.2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且宜选择共电式电话总机或对讲通信电话设备。

5.6.3 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6.3.1 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1)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

(2)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

(3)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

5.6.3.2 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塞孔。电话塞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5.6.3.3 特级保护对象的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

5.6.4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5.7 系统接地

5.7.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5.7.1.1 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5.7.1.2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5.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

5.7.3 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mm。专用接地干线

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体。

5.7.4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m2。

5.7.5 消防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6 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

6.1 一般规定

6.1.1 消防控制设备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控制装置组成:

6.1.1.1 火灾报警控制器;

6.1.1.2 自动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6.1.1.3 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

6.1.1.4 防烟、排烟系统及空调通风系统的控制装置;

6.1.1.5 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控制装置;

6.1.1.6 电梯回降控制装置;

6.1.1.7 火灾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6.1.1.8 火灾警报装置的控制装置;

6.1.1.9 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

6.1.2 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方式应根据建筑的形式、工程规模、管理体制及功能要求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2.1 单体建筑宜集中控制;

6.1.2.2 大型建筑群宜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控制。

6.1.3 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电源及信号回路电压应采用直流24V。

6.2 消防控制室

6.2.1 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6.2.2 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6.2.3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6.2.4 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6.2.5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6.2.5.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6.2.5.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6.2.5.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6.2.5.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6.2.5.5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6.3 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

6.3.1 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应有下列控制及显示功能:

6.3.1.1 控制消防设备的启、停、并应显示其工作状态;

6.3.1.2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启、停、除自动控制外,还应能手动直接控制。

6.3.1.3 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

6.3.1.4 显示保护对象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

6.3.1.5 显示系统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

6.3.1.6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与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其控制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接通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

(4)含多个防火分区的单层建筑,应先接通着火的防火分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6.3.1.7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通信设备,应符合本规范5.6.2~5.6.4条的规定。

6.3.1.8 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6.3.1.9 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6.3.2 消防控制设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6.3.2.1 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

6.3.2.2 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6.3.2.3 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

6.3.3 消防控制设备对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6.3.3.1 控制系统的启、停;

6.3.3.2 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6.3.3.3 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

6.3.4 消防控制设备对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6.3.4.1 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

6.3.4.2 在报警、喷射各阶段,控制室应有相应的声、光警报信号,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

6.3.4.3 在延时阶段,应自动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调系统,关闭有关部位防火阀;

6.3.4.4 显示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报警、喷放及防火门(帘)、通风空调等设备的状态。

6.3.5 消防控制设备对泡沫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6.3.5.1 控制泡沫泵及消防水泵的启、停;

6.3.5.2 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

6.3.6 消防控制设备对干粉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6.3.6.1 控制系统的启、停;

6.3.6.2 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

6.3.7 消防控制设备对常开防火门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6.3.

7.1 门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防火门应自动关闭;

6.3.

7.2 防火门关闭信号应送到消防控制室。

6.3.8 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火卷帘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6.3.8.1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6.3.8.2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自动控制下降:

(1)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m;

(2)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

6.3.8.3 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

6.3.8.4 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及防火卷帘的关闭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

6.3.9 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6.3.9.1 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6.3.9.2 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6.3.9.3 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

7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7.1 一般规定

7.1.1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1 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焰辐射的场所,应选择感烟探测器。

7.1.1.2 对火灾发展迅速,可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辐射的场所,可选择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

7.1.1.3 对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的烟、热的场所,应选择火焰探测器。

7.1.1.4 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的场所,可根据模拟试验的结果选择探测器。

7.1.1.5 对使用、生产或聚集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场所,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7.2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7.2.1 对不同高度的房间,可按表7.2.1选择点型火灾探测器。

7.2.2 下列场所宜选择点型感烟探测器:

7.2.2.1 饭店、旅馆、教学楼、办公楼的厅堂、卧室、办公室等;

7.2.2.2 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电影或电视放映室等;

7.2.2.3 楼梯、走道、电梯机房等;

7.2.2.4 书库、档案库等;

7.2.2.5 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

7.2.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离子感烟探测器:

7.2.3.1 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

7.2.3.2 气流速度大于5m/s;

7.2.3.3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7.2.3.4 可能产生腐蚀性气体;

7.2.3.5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7.2.3.6 产生醇类、醚类、酮类等有机物质。

7.2.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光电感烟探测器:

7.2.4.1 可能产生黑烟;

7.2.4.2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7.2.4.3 可能产生蒸汽和油雾;

7.2.4.4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7.2.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感温探测器:

7.2.5.1 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

7.2.5.2 无烟火灾;

7.2.5.3 有大量粉尘;

7.2.5.4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和蒸气滞留;

7.2.5.5 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

7.2.5.6 吸烟室等;

7.2.5.7 其它不宜安装感烟探测器的厅堂和公共场所。

7.2.6 可能产生阴燃火或发生火灾不及时报警将造成重大损失的场所,不宜选择感温探测器;温度在0℃以下的场所,不宜选择定温探测器;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不宜选择差温探测器。

7.2.7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火焰探测器:

7.2.7.1 火灾时有强烈的火焰辐射;

7.2.7.2 液体燃烧火灾等无阴燃阶段的火灾;

7.2.7.3 需要对火焰做出快速反应;

7.2.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火焰探测器:

7.2.8.1 可能发生无烟火灾;

7.2.8.2 在火焰出现前有浓烟扩散;

7.2.8.3 探测器的镜头易被污染;

7.2.8.4 探测器的“视线”易被遮挡;

7.2.8.5 探测器易受阳光或其它光源直接或间接照射;

7.2.8.6 在正常情况下有明火作业以及X射线、弧光等影响。

7.2.9 下列场所宜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7.2.9.1 使用管道煤气或天燃气的场所;

7.2.9.2 煤气站和煤气表房以及存储液化石油气罐的场所;

7.2.9.3 其它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汽的场所;

7.2.9.4 有可能产生一氧化碳气体的场所,宜选择一氧化碳气体探测器。

7.2.10 装有联动装置、自动灭火系统以及用单一探测器不能有效确认火灾的场合,宜采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组合。

7.3 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7.3.1 无遮挡大空间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宜选择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

7.3.2 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

7.3.2.1 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桥架等;

7.3.2.2 配电装置、开关设备、变压器等;

7.3.2.3 各种皮带输送装置;

7.3.2.4 控制室、计算机室的闷顶内、地板下及重要设施隐蔽处等;

7.3.2.5 其他环境恶劣不适合点型探测器安装的危险场所。

7.3.3 下列场所宜选择空气管式线型差温探测器;

7.3.3.1 可能产生油类火灾且环境恶劣的场所;

7.3.3.2 不易安装点型探测器的夹层、闷顶。

8 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8.1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置

8.1.1 探测区域内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8.1.2 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按表8.1.2确定。

8.1.3 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应根据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确定,并不应超过本规范附录A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D1~D11(含D9')所规定的范围。

8.1.4 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不应小于下式的计算值:

(8.1.4)

式中:N——探测器数量(只),N应取整数;

S——该探测区域面积(m2);

A——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2);

K——修正系数,特级保护对象宜取0.7~0.8,一级保护对象宜取0.8~0.9,二级保护对象宜取0.9~1.0。

8.1.5 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8.1.5.1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8.1.5.2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600mm时,应按本规范附录B、附录C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8.1.5.3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

8.1.5.4 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被隔断的区域应按本规范8.1.4条规定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8.1.5.5 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8.1.6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8.1.7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8.1.8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8.1.9 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

8.1.10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8.1.11 当屋顶有热屏障时,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的距离,应符合表8.1.11的规定。

8.1.12 锯齿型屋顶和坡度大于150的人字型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距屋顶最高处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8.1.11的规定。

8.1.13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

8.1.14 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

8.2 线型火灾探测器的位置

8.2.1 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距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

8.2.2 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距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

8.2.3 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在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设置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置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8.2.4 设置在顶棚下方的空气管式线型差温探测器,距顶棚的距离宜为0.1m。相邻管路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管路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1.5m。

8.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8.3.1 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

8.3.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9系统供电

9.0.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

9.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当直流备用电源采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9.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器、消防通信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装置供电。

9.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10 布线

10.1 一般规定

10.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交流220/380V的供电或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

10.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铜芯绝缘导线、铜芯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不应小于

表10.1.2的规定。

10.2 屋内布线

10.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10.2.2 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

10.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宜与电力、照明用的低压配电线路电缆竖井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两种电缆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10.2.4 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的线路均应加金属软管保护。

10.2.5 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宜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正极“+”线应为红色,负极“-”线应为蓝色。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的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10.2.6 接线端子箱内的端子宜选择压接或带锡焊接点的端子板,其接线端子上应有相应的标号。

10.2.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网络不应与其它系统的传输网络合用。

附录D 火灾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建议性)

D.1 特级保护对象

D.1.1 特级保护对象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有关规定。

D.2 一级保护对象

D.2.1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D.2.2 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

D.2.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

D.2.4 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

D.2.5 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机房;

D.2.6 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房;

D.2.7 图书馆的书库、阅览室、办公室;

D.2.8 档案楼的档案库、阅览室、办公室;

D.2.9 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D.2.10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

D.2.11 科研楼的资料室、贵重设备室、可燃物较多的和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室;

D.2.12 教学楼的电化教室、理化演示和实验室、贵重设备和仪器室;

D.2.13 高级住宅(公寓)的卧房、书房、起居室(前厅)、厨房;

D.2.14 甲、乙类生产厂房及其控制室;

D.2.15 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D.2.16 设在地下室的丙、丁类生产车间;

D.2.17 设在地下室的丙、丁类物品库房;

D.2.18 地下铁道的地铁站厅、行人通道;

D.2.19 体育馆、影剧院、会堂、礼堂的舞台、化妆室、道具室、放映室、观众厅、休息厅及其附设的一切娱乐场所;

D.2.20 高级办公室、会议室、陈列室、展览室、商场营业厅;

D.2.21 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除普通住宅外的走道、门厅;

D.2.22 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间)、变压器室、自备发电机房,电梯机房;

D.2.23 净高超过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

D.2.24 敷设具有可延燃绝缘层和外护层电缆的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配线桥架;

D.2.25 贵重设备间和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

D.2.26 电子计算机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光或磁记录材料库;

D.2.27 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D.2.28 餐厅、娱乐场所、卡拉OK厅(房)、歌舞厅、多功能表演厅、电子游戏机房等;

D.2.29 高层汽车库、I类汽车库、I、II类地下汽车库、机械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采用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敞开车库可不设);

D.2.30 污衣道前室、垃圾道前室、净高超过0.8m的具有可燃物的闷顶、商业用或公共厨房;

D.2.31 以可燃气为燃料的商业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共厨房及燃气表房;

D.2.32 需要设置火灾探测器的其它场所。

D.3 二级保护对象

D.3.1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D.3.2 广播、电视、电信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微波机房、通讯机房;

D.3.3 指挥、调度楼的微波机房、通讯机房;

D.3.4 图书馆、档案楼的书库,档案室;

D.3.5 影剧院的舞台、布景道具房;

D.3.6 高级住宅(公寓)的卧房、书房、起居室(前厅)、厨房;

D.3.7 丙类生产厂房、丙类物品库房;

D.3.8 设在地下室的丙、丁类生产车间,丙、丁类物品库房;

D.3.9 高层汽车库、I类汽车库、I、II类地下汽车库、机械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采用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敞开车库可不设);

D.3.10 长度超过500m的城市地下车道、隧道;

D.3.11 商业餐厅,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观众厅、展览厅等公共活动用房,高级办公室,旅馆的客房;

D.3.12 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除普通住宅外的走道、门厅,商业用厨房;

D.3.13 净高超过0.8m的具有可燃物的闷顶,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

D.3.14 敷设具有可延燃绝缘层和外护层电缆的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配线桥架;

D.3.15 以可燃气为燃料的商业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共厨房及燃气表房;

D.3.16 歌舞厅、卡拉OK厅(房)、夜总会;

D.3.17 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D.3.18 电子计算机房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光或磁记录材料库、重要机房、贵重仪器房和设备房、空调机房、配电房、变压器房、自备发电机房、电梯机房、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

D.3.19 性质重要或有贵重物品的房间和需要设置火灾探测器的其它场所。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参加单位:北京市消防局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国营二六二厂

上海市松江电子仪器厂

主要起草人:徐宝林焦兴国丁宏军胡世超周修华袁乃忠丁文达

罗崇嵩骆传武李涛冯修远沈纹

附录E 本规范用词说明

E.0.1 执行本规范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E.0.1.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E.0.1.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E.0.1.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E.0.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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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要求

消防安全要求 10个步骤更好地防火 1. 预防火灾的发生: 保持电器状态良好。化学品存储在有盖子的容器内,并且要远离有火花火星及高温地区。不允许在厂区车间内抽烟,仅在指定区域可以抽烟。 2. 有可以快速响应的防火警报 大声呼喊着火了,或者手动按响警铃只要厂区内所有的人都可以听到即可。 3. 大型工厂需要更好地火灾探测 大型工厂需要更好地火灾探测,例如烟感或热感探测器,至少有一个电子警铃; 4. 员工需要进行消防疏散演习培训; 需要给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及疏散演习以保证他们能够安全逃生。 5. 逃生通道必须明显,整洁、无阻挡 火灾逃生路线必须标示,有良好的照明,应急灯可用,并且通道无障碍物。 6. 必须有足够的逃生通道 每层建筑至少有两个逃生通道,在大型工厂需要更多的逃生路线; 7. 安全出口门不可以上锁或者 当有工人在车间时,安全出口门绝不可以上锁,以确保在发生危险时使用; 8. 楼梯必须有足够的宽度并且保证安全 楼梯不得阻塞;不得用于存储,而且必须足够宽以便员工安全、快速的疏散而不会导致拥堵或恐慌。 9. 将灭火器放置在正确的位置上 必须有足够的灭火器,在工厂的所有领域且必须是适合处理最可能发生在该区域的火灾类型的灭火器; 10. 定期检查上述几项,程序正常工作、培训所有员工; 一、安全疏散撤离: 必须要有至少1个多余的可选逃生通道。作为逃生通道的备选通道必须与主要逃生通道呈至少45度角分开,且必须有明显的疏散箭头标识,须保证在逃生期间逃生路线免遭大火、烟雾、高温的影响。 同样也需要有逃生计划,详细的消防程序,定期得消防疏散演习; 因为有部分工厂的工人在火灾中死亡,因此,消防安全将会成为我们考虑是否继续给予工厂订单的重点考虑对象; 开展消防检查时主要有五个基本步骤: 识别潜在的火灾隐患: 1.化学品与纸壳纸箱存放在一起 2.化学品直接存放在日光直射下; 3.确保所有电气线路状况良好,所有的保险丝和断路器是合适的等级; 4.确保所有机器定期维护和润滑; 5.确保熨斗不过热,他们只被放置在平坦,稳定,绝缘表面; 6.确保工厂有“好管家”,这样所有的废弃材料可以定期删除; 7.确保没有过多的货物积累; 8.确保任何可燃材料(盒、纸、原材料等)。正确储存,远离易燃液体;

规范标准工业厂房消防设计()

规范标准工业厂房消防设计 ?一、?????工业厂房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防火设计首先要确定该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通常根据《建规》来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大型工业厂房多采用轻钢结构,厂房的承重构件一般为钢柱、网架,建筑外表面覆以铝锌钢板或镀铝锌钢板等。根据《建规》,其柱、梁的耐火时间均为0.25~0.5小时,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仅为四级(耐火等级较低)。解决的方法:建筑专业设计时可在柱、梁表面覆以一定厚度的防火隔热涂料,满足规范要求,这样,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可按二级考虑。 二、?????工业厂房的消防设计 近几年随着工厂加工规模越来越大,联合厂房的设计逐渐成为企业的首选。对厂房进行消防设计时,防火分区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分隔不好就会影响工艺生产。 1.防火分区设计 (1)防火墙与防火分区 因生产工艺的要求,实际工程中往往不可能采用防火墙将大跨度厂房进行分隔。普通建筑中普遍采用的防火门与防火卷帘,对于大跨度厂房而言,采用该方式进行防火防区划分通常难以实现。即使能够使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区划分,日后的使用、维修也极为不便,故通常也不予采用。 (2)水幕与防火分区 采用独立水幕作为大跨度厂房的防火分隔,配合消火栓及灭火器的消防系统,是较可行的做法。设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若干防火水幕带,该方式可灵活设置,

不会将整体的生产空间人为分隔。该方式较大跨度防火墙更易实现,且不会对正常的生产工作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厂房一旦发生火灾,该方式可以立即实现有效的防火分隔。 (3)自动喷水灭火与防火分区 如果在大跨度厂房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可满足规范要求。但是采用该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①大跨度厂房一般层高都在10米以上,而根据《自动喷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有关规定,自动喷水灭火装置通常应用于8米及以下的大空间建筑物; ②相对投资成本较大。 (4)消防炮与防火分区 消防炮灭火系统,是一种新型的灭火系统,早期主要应用于各类易燃易爆的石化企业、机库、船舶等场所。近年来建筑行业迅猛崛起,大量高大空间建筑物相继出现。对于大空间建筑,生产工艺或运营模式往往要求其空间具有完全通透性,传统模式上的防火分区、防火墙的设置方式往往无法满足其使用要求。传统消防设置方式遭遇到新的挑战,而消防炮的特性恰好能够弥补传统消防模式在该状况下的不足,消防炮灭火系统被部分采用。消防炮灭火系统要求的消防水量一般比较大,根据实际要求,消防水量多在20 l/s~200 l/s之间,通常需在室外设置一定容积的消防水池。该消防设施目前尚未被普遍采用,设计人员需要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学习。 2.设备地下室

人权验厂中消防方面详细要求

人权验厂中消防方面详细要求: 在消防相关方面违规问题的工厂必须立即采取纠正措施。不能立即完成的所有修复和改变必须在从被认定为违规问题开始的30天之前完成。在这30天内,工厂必须实行改善计划来改善被认定为危险的违规问题,否则下一步的生产将会被禁止。 另外,这里有一些要求,它们可能超过了法律的要求,但是工厂必须执行和遵守这些要求。要求如下: 1.没有上锁的门。门必须安装推杆装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很容易的打开出去。(这 里指的门不是所有的门,而且一个车间至少要有两个紧急出口,是紧急出口的门, 可以不用推杆,用门把手也可以,但是必须不能有锁,必须一次性就能打开门,且 门上要有闭门器) 2.装有防盗窗的窗户必须有内部装置在紧急情况下能打开或移除以便能允许所有员 工逃出。且窗户必须未上锁。(至少要有一个窗户能够从内部打开) 3.所有楼层和建筑,包括宿舍,必须有第二个出口,且最好是一个外部消防逃生路线。 4.消防逃生路线必须无阻碍的通向安全紧急集合点。紧急集合点必须制定和标识出, 而且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清晰。 5.工厂内需要有供消防部门的消防车和消防设备进入工厂内的合适通道。 6.充足的水提供给喷淋和消防栓。 7.带有声响,可见的和可操作的烟雾报警器需适当的安装在建筑物内,且烟雾报警器 的数量至少要达到法律要求的最小数量。 8.工厂需要配备带有声音,可见的和可操作的消防警铃,且在建筑物的任何位置都能 听到其声音。建筑物的所有楼层和区域的警铃需串联,即一个警铃响时,其他区域 的警铃也能跟着响。(这里指的串联是指一栋楼内的警铃串联就好,且警铃必须配 备后备电源) 9.建筑物的所有楼层和区域都应标识和照亮的逃生路线,包括楼梯井,安装在烟雾和 火灾环境下的应急灯必须是“工业应急灯”的消防等级。(应急疏散箭头必须能够 自发光或者荧光的,安全出口标志的位置需要在一米以下) 10.季度联合消防演习包括建筑物的所有楼层必须在外部方(例如消防大队)的监督下 进行,能及时有效的进行人员疏散。工厂必须保留好这些消防演习记录以便工厂审 核时能随时查阅。(在中国区,联合消防演习不需要消防大队在场。如果工厂装有 消防栓或喷淋,消防演习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如果没有,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消防 演习) 11.每6个月对所有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12.新员工的入职培训中需包括消防安全培训。 13.工厂每层楼需要有一位接受过消防培训的消防员。(工厂车间每班每层楼需要有至 少两位经过培训的消防员) 14.法律要求的有效的消防许可证。(应该是指消防验收证明)。(必须要有消防验收备 案,2000年以前的厂房没有备案,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备案,实在申请不到的请开 具证明) 15.法律要求的有效的建筑许可(应该是指竣工验收证明)。 16.危险/易燃化学品必须远离火源。 17.托儿所和儿童保育室都应设置在工厂的一楼或在一个单独的非工业区。 18.工厂的安全出口不可设置在一面墙上,最好是在对面的墙分别有一个。 19.若办公楼在车间内部,审核标准和车间一样。 20.封闭的楼梯间的门要有一个小时的耐火等级。所以防火门要有证书证明其防火等

规范标准工业厂房消防设计

规范标准工业厂房消防设计 一、工业厂房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防火设计首先要确定该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通常根据《建规》来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大型工业厂房多采用轻钢结构,厂房的承重构件一般为钢柱、网架,建筑外表面覆以铝锌钢板或镀铝锌钢板等。根据《建规》,其柱、梁的耐火时间均为0.25~0.5 小时,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仅为四级(耐火等级较低)。解决的方法:建筑专业设计时可在柱、梁表面覆以一定厚度的防火隔热涂料,满足规范要求,这样,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可按二级考虑。 二、工业厂房的消防设计 近几年随着工厂加工规模越来越大,联合厂房的设计逐渐成为企业的首选。对厂房进行消防设计时,防火分区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分隔不好就会影响工艺生产。 1.防火分区设计 (1)防火墙与防火分区 因生产工艺的要求,实际工程中往往不可能采用防火墙将大跨度厂房进行分隔。普通建筑中普遍采用的防火门与防火卷帘,对于大跨度厂房而言,采用该方式进行防火防区划分通常难以实现。即使能够使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区划分,日后的使用、维修也极为不便,故通常也不予采用。 (2)水幕与防火分区 采用独立水幕作为大跨度厂房的防火分隔,配合消火栓及灭火器的消防系统,是较可行的做法。设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若干防火水幕带,该方式可灵活设置,不会将整体的生产空间人为分隔。该方式较大跨度防火墙更易实现,且不会对正常的生产工作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厂房一旦发生火灾,该方式可以立即实现有效的防火分隔。 (3)自动喷水灭火与防火分区 如果在大跨度厂房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可满足规范要求。但是采用该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①大跨度厂房一般层高都在10米以上,而根据《自动喷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有关规定,自动喷水灭火装置通常应用于8米及以下的大空间建筑物; ②相对投资成本较大。 (4)消防炮与防火分区 消防炮灭火系统,是一种新型的灭火系统,早期主要应用于各类易燃易爆的石化企业、机库、船舶等场所。近年来建筑行业迅猛崛起,大量高大空间建筑物相继出现。对于大空间建筑,生产工艺或运营模式往往要求其空间具有完全通透性,传统模式上的防火分区、防火墙的设置方式往往无法满足其使用要求。传统消防设置方式遭遇到新的挑战,而消防炮的特性恰好能够弥补传统消防模式在该状况下的不足,消防炮灭火系统被部分采用。消防炮灭火系统要求的消防水量一般比较大,根据实际要求,消防水量多在20 l/s~200 l/s 之间,通常需在室外设置一定容积的消防水池。该消防设施目前尚未被普遍采用,设计人员需要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学习。

消防施工容易出现的问题

消防施工容易出现的问题 施工内容概述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介 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区域火灾控制设备和各类编码模块(输入模块、输出模块、多功能控制模块等);采用二总线制;火灾报警探测器有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感光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火灾探测器、复合式火灾探测器等;水喷淋系统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70℃防火阀和280℃防火阀报警;手动报警器,并附有对讲电话插孔,消火栓内设置报警按钮,报警信号可手动或自动启动消防泵。 2.消防联动设备分类 (1)消防紧急广播:消防警铃或声光信号。 (2)土建专业:防火卷帘门、防火门。 (3)通风专业:70℃防火阀、280℃防火阀、正压风机及风口、排烟风机及风口、新风机风口等。 (4)强电专业:非消防电源切断装置,按消防控制中心指令程序切断相关部位的消防电源。 (5)电梯专业:消防电梯、非消防电梯。 (6)消防水、电专业:消防泵、喷淋泵、雨淋阀、报警阀、消火栓按钮、喷洒头、水流指示器、排水泵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气体灭火设备等。 综上所述,消防工程施工涉及面最广泛,总包协调工作任务很重,应控制好各专业配合土建共同施工,确保顺利按期达到竣工目标。

施工现场配合要点1.与土建结构工程施工配合 (1)消防水、电专业各自依据施工图进行预留孔洞、预埋铁件。确定盒(箱)规格型号、几何尺寸,制作盒(箱)套,材质可用木制或钢制制成的套盒(箱),及时配合土建结构施工,安装好盒(箱)套。(2)在地下人防管路穿墙的部位,及时配合土建预埋好穿墙套管。(3)消防探测器管线暗敷设时,应及时配合土建和其他各专业施工。当管路较多,重叠相碰时,同相关专业管线施工人员协调绕行或错开位置解决。 (4)在底板或墙体配筋处,需要割断钢筋时,向土建结构负责人提前报告,确定解决方案,严禁私自割断钢筋。 (5)暗埋管路超长时,按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增加接线盒,所增加的接线盒位置,必须在施工图上标注清楚,防止穿线或换线时难寻找。在配管时,躲开其他专业的设备洞和设备基础,避免日后拆改返工。 (6)暗埋管路密集的部位,施工中及时在施工图上划清具体坐标位置,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向其他专业施工人员提示,打孔洞时尽量避开这一部位,防止将暗埋管路打断。 2.与土建装修工程施工配合 (1)室内或走廊内吊顶中安装火灾探测器、扬声器时,应结合土建吊顶分格图定位。当发现局部保护面积不够或出现报警盲区,应及时找设计人员协商,找出最佳解决方案。同时配合好土建专业人员开好吊顶上的设备安装孔洞。

常见消防设施设备

常见消防设施设备 镀锌水管 铁质水管的表面电镀金属锌,增强耐腐蚀能力。 镀锌管

配件 消防栓 安装在建筑物内的消防给水管路上,由箱体、室内消火栓、消防接口、水带、水枪、消防软管卷盘及电器设备等消防器材组成的具有给水、灭火、控制、报警等功能的箱状固定式消防装置。 消防栓及箱体 消防泵 用作输送水或泡沫溶液等液体灭火剂的专用泵。

立式消防泵、卧式消防泵 室外消火栓 设置在建筑物外面消防给水管网上的供水设施,主要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水灭火,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 隔膜式气压罐 由钢质外壳,橡胶隔膜内胆构成的储能器件,橡胶隔膜把水室和气室完全隔开,当外界有压力的水充入隔膜式气压水罐的内胆时,密封在罐内的空气被压缩,根据波义耳气体定律,气体受到压缩后体积变小,压力升高储存能量,压缩气体膨胀可以将橡胶隔膜内的水压出罐体。

消防喷淋头 用于消防喷淋系统,当发生火灾时,水通过喷淋头溅水盘洒出进行灭火,目前分为下垂型洒水喷头、直立型洒水喷头、普通型洒水喷头、边墙型洒水喷头等。 喷淋头 水流指示器和湿式报警阀 这两种各有各的用途,不能取其一。

1. 水流指示器是装设在一个受保护区域喷淋管道上,他是监视水流动作的,如果发生火灾,喷淋头受高温而爆裂这时管道水会流向爆裂的喷淋头,流动的水力就会推动水流指示器动作(也是一个橡胶叶片置入在管道中)水流指示器是起监视作用,不联动其他设备。 2. 湿式报警阀与水流指示有些不同,如果喷淋管道中如果水在流动,管道原有的静压会发生变化,会激发水力警铃报警(它的原理可以参看一些阀门说明书),且压力开关动作,从而来启动喷淋水泵。 水泵接合器 通过楼宇外的给水设备向楼宇内消防,喷淋系统提供灭火用水,水泵接合器楼宇内与消防喷淋系统通过止回阀相连,止回阀的作用是水只能由外往内供水,楼宇外与消防车用水泵相连,当楼宇内发生火灾,楼宇内消防,喷淋系统不能提供灭火用水时,楼宇外消防车用水泵通过水泵接合器向楼宇内消防,喷淋系统提供灭火用水。

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示范文本

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工作安全 1。保证规范作业,杜绝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日常工 作中之意外、危险及不必要之经济损失。 2、细心检查门窗、水、电等设备,及时向主管人员汇 报存在不安全的隐患,并最终得到解决。 3、如有员工或顾客发生意外或受伤时,应立即向主管 人员汇报。 4、杜绝各种刑事案件的发生,及时向上司、主管人员 报告可疑的人或事。 5、切勿使电路的负荷过重,如需要使用任何高负荷的 电器用品,应先向电工求助。 二、生活安全

必须严格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及《饭堂管理规定》 三、防火措施 1、加强防火意识,熟悉各类火警的扑救方法。 2、熟悉走火通道,灭火器使用步骤和正确的存放位置。 3、切勿用清水或泡沫灭大器扑救因漏电而导致之火警。 4、当发生火警时,须保持镇定,不可惊慌失措,如火警蔓延,必须协助引导客人撤离火警现场。 5、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清楚地报告起火地点及火灾程度。 四、电气安全措施 1、电气设备的电缆一旦破损必须立刻更换或修复。 2、电气设备须有良好接地。

消防维护保养操作流程

消防维护保养操作 流程

消防维护保养操作流程 1、建立消防档案 为了便于维保工作全面、准确、细致地开展,首先我公司将为受维保单位建立一套详细的消防设施档案文件,在以后的系统维护保养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消防设施档案和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操作细则及工作报告来执行。 2、定期检修/测试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消防系统进行 2次/年定期检修试验,每半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 填写详细的设备定期检修/测试纪录单,由甲乙双方签字,双方各自存档。 每次保养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定期检修/测试工作总结报告。 检测内容: 自动报警系统l

(1)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检测 a. 火灾报警控制器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会有大量的灰尘吸附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路板上,灰尘过多会影响电路板散热,在潮湿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发生短路,因此定期清洁报警控制器是十分必要的。 b. 大型建筑物内的局部装修改造频繁,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用户软件改动也较多,有些厂家生产的控制器是靠锂电池保存用户软件,在锂电池失效且报警控制器断电的情况下(还有其它原因,如误操作、主卡损坏等),就会造成软件丢失,恢复控制器软件的工作非常繁琐,因此定期备份用户软件是非常重要的。 c. 在主电失灵时,备用电池能保证控制器在一定时间内继续工作。备用电池一般采用免维护电池,其寿命为3—5年,应定期使用专用电池测试仪测试电池,及时更换失效电池,保证消防控制器安全供电。 (2) 探测器加烟功能测试 探测器作为火灾发生时首先报警及后续工作的基础,在整个

火灾发现和扑灭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必须保证它的可靠性和灵敏度。需定期对所有的探测器进行加烟试验,以检查所有探测器的可靠性和灵敏性,并严整每个探测器报警地址的准确性,对有问题的探测器进行清洗、维修或更换。 (3) 消防警铃及火灾事故广播的功能测试: a. 消防警铃及火灾事故广播作为火灾中引导现场人员及时有序的疏散的设备,在火灾中尤为重要。根据近年来多次火灾的经验,消防警铃及火灾事故广播的保养维护应该是整个维护保养工作的重中之重。 b.建筑物每层一般有多个警铃或扬声器。在测试中,不应以能听到声响为准,而应确保每个警铃或扬声器都能正常工作。广播扬声器的音量应为全功率输出。 c.消防广播主机的功率放大器应能满足建筑物中所有扬声器开启时的功率要求。测试时可与业主协商合适的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部播放。 d.在有人员正常工作和滞留的场所,试验火灾广播时切忌使用火灾发生时的语言和电子录音。

看图普及--消防器材讲解

看图普及—消防器材 一、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符合中国公安部GA209-1999技术标准的(俗称:防烟防毒面具) 作用:是一种保护人体呼吸器官不受外界有毒气体伤害的专用呼吸装置,将火场空气中的有毒成份过滤掉,使之变为较为清洁的空气,供逃生者呼吸用。 使用方法 1、当发生火灾时,立即撕开真空包装袋,取出头罩; 2、沿着提醒带绳拔掉前后两个红色的密封塞; 3、将头罩戴进头部,向下拉至颈部, 滤毒罐应置于鼻子的前面; 4、不必惊慌、保持冷静,迅速逃离火场。 日常检查要点: a、真空密封包装完好,无破损;撕破真空包装袋,视为呼吸器已失效不能再使用; b、产品有效期:(3-5)年,以产品说明为准; 小秘籍—身边的防烟防毒面具 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a、浸湿的毛巾或衣服; b、随身携带的一次性湿巾;

二、灭火器 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箱 ABC干粉灭火器适用火灾:可以扑灭A类、B类、C类火灾及电器火灾 A 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B 类火灾:指液体类,如汽油、煤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C 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日常检查重点: 1、灭火器筒体无锈蚀、变形; 2、灭火器的橡胶皮管无变形、变色、老化、断裂的; 3、喷嘴无变形、损伤、开裂等;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无严重变形、损伤、锈蚀、顶针有肉眼可见缺陷的; 5、压力指针是否处于绿色区域;压力表指针指示在红色区域内,应立即补充灭火剂和氮气; 6、灭火器使用期限:生产日期起计(三至五年)后必须更换灭火剂;充灭火剂维修后 有效期为一年; 7、瓶体无可见封尘; 8、维护小秘籍: a、定期翻转灭火器,防止灭火剂结块; b、定期转动灭火器皮管,调换弯曲位置,延长皮管老化开裂时间;

规范标准工业厂房消防设计

规范标准工业厂房消防设计 工业厂房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防火设计首先要确定该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通常根据《建规》来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大型工业厂房多采用轻钢结构,厂房的承重构件一般为钢柱、网架,建筑外表面覆以铝锌钢板或镀铝锌钢板等。根据《建规》,其柱、梁的耐火时间均为0.25?0.5 小时,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仅为四级(耐火等级较低) 。解决的方法: 建筑专业设计时可在柱、 梁表面覆以一定厚度的防火隔热涂料,满足规范要求,这样,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可按二级考虑。 工业厂房的消防设计 近几年随着工厂加工规模越来越大,联合厂房的设计逐渐成为企业的首选。对厂房进 行消防设计时,防火分区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分隔不好就会影响工艺生产。 1. 防火分区设计 (1) 防火墙与防火分区 因生产工艺的要求,实际工程中往往不可能采用防火墙将大跨度厂房进行分隔。普通建筑中普遍采用的防火门与防火卷帘,对于大跨度厂房而言,采用该方式进行防火防区划分通常难以实现。即使能够使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区划分,日后的使用、维修也极为不便,故通常也不予采用。 (2) 水幕与防火分区 采用独立水幕作为大跨度厂房的防火分隔,配合消火栓及灭火器的消防系统,是较可行的做法。设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若干防火水幕带,该方式可灵活设置,不会将整体的生产空间人为分隔。该方式较大跨度防火墙更易实现,且不会对正常的生产工作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厂房一旦发生火灾,该方式可以立即实现有效的防火分隔。 (3) 自动喷水灭火与防火分区如果在大跨度厂房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可满足规范要求。但是采用该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① 大跨度厂房一般层高都在10 米以上,而根据《自动喷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有关规定,自动喷水灭火装置通常应用于8 米及以下的大空间建筑物; ② 相对投资成本较大。 (4) 消防炮与防火分区消防炮灭火系统,是一种新型的灭火系统,早期主要应用于各类易燃易爆的石化企业、机库、船舶等场所。近年来建筑行业迅猛崛起,大量高大空间建筑物相继出现。对于大空间建筑,生产工艺或运营模式往往要求其空间具有完全通透性,传统模式上的防火分区、防火墙的设置方式往往无法满足其使用要求。传统消防设置方式遭遇到新的挑战,而消防炮的特性恰好能够弥补传统消防模式在该状况下的不足,消防炮灭火系统被部分采用。消防炮灭火系统要求的消防水量一般比较大,根据实际要求,消防水量多在 20 l/s ?200 l/s 之间,通常需在室外设置一定容积的消防水池。该消防设施目前尚未被普遍采用,设计人员需要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学习。 2. 设备地下室 厂房内大型设备通常辅带地下室,在《建规》中对地下室的定义是: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 2 者。消防的要求是:独立防火分区,按面积大小设1~2 个安全出口。由于现在多采用联合厂房的形式,《建规》中的消防要求很难满足。而大多数行业的厂房地下室,性质是设备地下

化工厂消防防爆报警系统施工方案实用版

YF-ED-J254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化工厂消防防爆报警系统施工方案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化工厂消防防爆报警系统施工方 案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山东宝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东营港区 码头配套库区,需增设一套新的有毒气体探测 器、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及部分智能感烟探测器 和防爆手报按钮、声光报警器等报警设备。 本项目选用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是海湾产 品,电子编码、总线制报警联动控制器。整山 东宝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控制室火灾报警 系统分别设置13个区域手动报警,主要集中安 装在库区内,并为今后系统改造预留有相应报 警容量。

本项目新系统安装多个系统同时和交叉进行,现场情况较为复杂,项目进行中一定要保质、保量、保工期。 1、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委托单 号:)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J/T16-92)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项目负责人:李淮海 施工负责人:孙文建 技术负责人:孙文建 安全负责人:贾明辉

消防规范大全

施工方案 第一节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包括报警线路施工、报警控制器回路、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模块接线施工等,施工必须有施工严密的管理措施,严格质量管理体制,高水平专业施工管理人员,科学的施工方法和积极主动的协调配合精神。 1、根据专业分类组织专业技术负责人员认真熟悉图纸。 2、对施工人员强化岗前培训,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具体专业特点,对本专业技术要求及规范、质量通病、特殊材料设备、工艺流程进行全面讲述,并进行岗前练兵考核,达不到要求者不准上岗。 2.1、做好图纸会审,避免施工的盲目性。 2.2、做好开工前材料设备,施工进度总计划及施工中月、旬计划。 2.3、施工机具组织进场,先进设备购臵。 2.4、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艺、质量、安全、方案交底,并有针对性。 2.5、材料设备进场,配合施工开始。 3、施工程序安排: 3.1检查施工阶段内,各种管路的数量规格,位臵是否与其他专业有矛盾,如有矛盾及时提交监理部门或建设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协调。 3.2验线、穿线、校线。 3.3配合土建装修、设备安装。 3.4各系统控制器安装。 3.5全系统调试。 3.6组织交工验收。 4.主要施工方法: 4.1管内穿线安装工程 4.1.1管内穿线 1、在穿线前,应首先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整齐,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当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要在穿线的同时往管内吹入适当的滑石粉,穿线时,同一回路的导线,必须穿入同一管内或线槽内,不同回路,不同电压以及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

入同一管或线槽内。 2、穿入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截面积的40%,且穿入的导线应能满足日后维修更换要求,杜绝死线。 3、严禁导线在管内接头和扭结,也不得将导线接头埋入箱底板后的墙体,如有接头必须在箱盒内。 4、导线的分色:报警信号线正极为红色、负极为蓝色。 4.1.2导线焊接 铜导线的焊接,加热时要掌握好温度,温度过高焊锡不饱满,温度过低刷锡不匀,因此,要根据焊锡的成分质量及外界环境温度等诸多因素,随时掌握好适宜的温度进行焊接,焊接完后必须用布将焊接处的焊剂及其它污物擦净。 4.1.3线路绝缘摇测 传感器、探测器及模块安装前进行摇测,首先将应将干线和支线分开,一人摇测,一人及时读数,并记录,摇动速度应保持在120n/min 左右,读数应采用一分钟后的读数为宜。 4.2 接线端子箱安装应在土建地面施工完后进行。 接线端子箱安装位臵应准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合适,切口整齐,油漆完整,盘内外清洁,箱盖、开关灵活,回路编号清晰,接线整齐,线安装明显牢固。 接线箱因有引出管而需开孔时,必须使用开孔器,严禁用电、气焊开孔。 4.3 探测器、手报按钮、模块安装及接线 探测器安装,应在土建装饰完成后进行,导线应搪锡并压接线鼻子后与探测器连接。 (1)探测器安装应注意的事项: A.本次工程在梁的顶棚上设臵感烟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 保护面积的影响。

消防水(水喷淋、消火栓)系统施工方案详解

消防水(水喷淋、消火栓)系统施工方案 第一节消防水(水喷淋、消火栓)系统设计要求 1.1采用的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规定: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年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 《厨房设备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51/T 592-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8--97)(2008年版) 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设计文件书 建筑和有关工种提供的作业图和有关资料

2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1)设计参数 喷水强度:8L/min.m2; 作用面积:160m2; 火灾延时:1.0h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每层配水管上均设置了安全信号蝶阀和水流指示器。自喷系统上饭配水管入口压力大于0.4MPa处均设置减压孔板。室外总图统一设置地上式喷淋水泵接合器以供消防车供水加压。 3)在消防控制中心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蝶阀,水泵,蓄水池及屋顶水箱水位,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佛那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反馈信号,并应能控制水泵等的操作。 4 管道材料 4.5 消火栓消防系统 4.5.1 室内消火栓管道:消火栓管道采用无缝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和加厚型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当管径DN<100mm时,采用丝扣连接;当管径≥DN100mm时,采用沟槽式卡箍连接。 4.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6.1 自动喷水消防给水管道:自动喷淋管道根据高度采用无缝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管道压力为2.5MPa。其余管道均采用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管道压力为1.6MPa。当管径DN<100mm时,采

化工厂消防防爆报警系统施工方案

化工厂消防防爆报警系统施工方案 山东宝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东营港区码头配套库区,需增设一套新的有毒气体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及部分智能感烟探测器和防爆手报按钮、声光报警器等报警设备。 本项目选用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是海湾产品,电子编码、总线制报警联动控制器。整山东宝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控制室火灾报警系统分别设置13个区域手动报警,主要集中安装在库区内,并为今后系统改造预留有相应报警容量。 本项目新系统安装多个系统同时和交叉进行,现场情况较为复杂,项目进行中一定要保质、保量、保工期。 1、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委托单号: )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J/T16-92)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项目负责人:李淮海 施工负责人:孙文建 技术负责人:孙文建 安全负责人:贾明辉 [MISSING IMAGE: , ] 1. 埋地敷设管线及穿线 2. 安装报警探测器及防爆按钮、防爆声光报警 3. 安装中继器及盘箱

4. 安装探测器及盘箱 5. 接线和线路效验 6. 软件编程和设备开通调试 7. 消防功能检测和实物交接 8. 施工资料编制整理和交工验收申报 (1 )安装控制箱、中继器箱 根据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应要求施工。 (2 )电缆管道敷设及电缆穿管 电缆管道敷设及电缆穿管按照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应要求施工。 1. 敷设于桥架及电缆沟内。 2. 没有电缆沟的地方穿DN20的镀锌钢管 (3 )电缆敷设 电缆敷设时注意保护电缆,施工时不硬拉、硬拽。 (5 )电气接线 1.电气接线之前,先校线间绝缘。 2.接地点原则上使用各处配电箱上的接地母线或接地桩

实习报告-火灾报警控制设备的安装调试

实习报告-火灾报警控制设备的安装调试 我来到大连 X X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为期10周的毕业顶岗实习。 X X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 X X 物业服务项目包括高层、多层住宅、别墅、写字楼、社区商业、政府公共物业等多种类型,业务已发展成为国内规模最大、兼具最佳服务品质及客户口碑的物业服务领航企业。 实习期间,我主要工作的项目部门是大连 X X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港城项目的中央控制部门,主要负责的工作是 X X X

X 防火保安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火灾报警控制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1 火灾报警控制设备的安装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是建筑物防火综合监控系统,由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探测器、信号线路和自动报警装置三部分组成。工作时通过连接线相互连接传递工作信号。 在实习期间,对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调试需要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步,进行调试前的准备工作 (1)资料准备:应向资料管理人员详细了解工程系统配置情况(包含系统图,平面图,使用说明书,业主或施工方对工程的要求、要点等)。 (2)根据系统设计图纸检查系统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调试中应用到的表格及工具备等,如万用表、接线工具及编码器、螺丝刀、尖嘴钳、斜口钳、终端电阻等。 (4)对系统进行自检及了解工程施工情况: 根据系统设计图纸检查系统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果系统设计图纸有出入,应告知对方作相应处理。

了解现场安装设备控制箱能否按要求与我们的报警联动系统连接,如达不到要求,应及时告知对方作相应的更改。了解消火栓按钮灯是采用发光二极管还是白枳灯,了解现场有没有大电流工作的设备,如正压送风阀、电动防火阀、分离脱扣等,计算出点灯所需电流,如主机电源供应不了,则应通知工程方需外加电源。 对消防报警主机,广播通讯柜、CRT等设备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如在单机检查时,发现设备不正常,应分析清楚原因并及时解决。 检测系统线路对地绝缘电阻和系统接地是否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20兆欧,使用工作接地时地线对地电阻不能大于4欧姆,使用联合接地时地线对地电阻不能大于1欧姆。 检查系统线路,对错线、开路、短路、接地等进行处理。 连接好交流供电电源,测量电压范围不应超出220V+10%-15%,接好备用蓄电池,做好开机调试的最后准备工作。 第二步,进行系统调试 (1)按系统设计图纸(平面图或系统图)对安装的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各种模块(输入、输出模块)进行编码,如果图纸上没有探测器和各种模块的编号,调试人员应配合施工方将探测器和各种模块的实际地址编码准确地标明在图纸上。

厂区消防检查要求

消防检查要求 灭火器要求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干粉灭火器检查容:一是每半年卸下气瓶,称量气瓶二氧化碳的重量。手提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气瓶的泄漏量达于额定重量的5%或7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泄漏量大于10%时,应按规定充足。二是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筒体密封是否严密,灭火器盖是否紧固。三是每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吸湿结块(干粉受潮的烘干可继续使用),若有结块应及时更换。四是检查灭火器出粉管、进气管、喷嘴和喷枪等有无堵塞;出粉管防潮膜、喷嘴防潮堵有无破裂。发现堵塞应及时清理,防潮膜、防潮堵破裂应及时更换。 数量配置要求: 1、易燃区域是否有灭火器(垃圾房,电房,化学品仓库); 2、每层楼、车间是否足够,平均1个每80㎡进行配置; 3、一个灭火器的配置场所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个,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个。 距离要求:

在有可燃液体区域,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15米,在没有可燃液体的区域,例如办公室,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23米。 摆放要求: 1、可以采用灭火器箱,或者采用悬挂式,悬挂式注意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是否有其他物体阻挡灭火器 压力要求: 灭火器上有一圆型压力指示表,指针在绿色位置时表明压力正常,指在黄色时表示压力过高,可能会造成喷射时间减少,指在红色时表明已开启过或压力过低不能正常使用。所以要经常检查压力表,及时更换填充物。 维护要求: 是否有月检查记录。 注意这些不符合项: 没有检查记录,没有119火警; 灭火器没有固定; 灭火器没有使用说明; 没有灭火器的标识; 没有插销。 卷帘门、侧推门要求 消防法规要求只有平推门是可以作为逃生门的。而且各个公证行、审核员要求也不同,所以最好的当然是全部拆除。1998年9月前没有的是消防安全合格证,因为相关法律才

消防警铃安装标准

中国亿万电器网>> 亿万论坛>> 其他技术交流区>> 【其它配电技术】>>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追风战士,2005-12-03 17:18: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报警区域 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0.2 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0.3 保护面积 Monitoring Area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2.0.4 安装间距 Spacing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0.5 保护半径 Monitoring Radius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6 区域报警系统 Local Alarm System

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7 集中报警系统 Remote Alarm System 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 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3.1.1的规定。 注1:一类建筑、二类建筑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工业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注 2: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的等级可按同类建筑的类比原则确定。 3.2 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2.1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与保护对象的等级相适应。 3.2.2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具体部位可按本规范建议性附录D采用。 4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4.1 报警区域的划分 4.1.1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4.2 探测区域的划分

室内消防管道及设备施工方案

室内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本工程的室内消防自动喷洒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材料要求: 2.1.1消防喷洒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般采用镀锌碳素钢管及管件,管壁内外镀锌均匀,无锈蚀、无飞刺,零件无偏加、方扣、丝扣不全、角度不准等现象。 2.1.2消火栓系统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般采用碳素钢管或无缝钢管,管材不得有弯曲、锈蚀、重皮及凹凸不平等现象。 2.1.3消防喷洒系统的报警阀、作用阀、控制阀、延迟器、水流指示器、水泵结合器等主要组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齐全,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启闭灵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1.4喷洒头的规格、类型、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型规矩,丝扣完整,感温包无破碎和松动,易熔片无脱落和松动。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1.5消火栓箱体的规格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箱体表面平整、光洁。金属箱体无锈蚀,划伤,箱门开启灵活。箱体方正,箱内配件齐全。栓阀外型规矩,无裂纹,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2主要机具: 2.2.1套丝机,砂轮锯,台钻,电锤,手砂轮,手电钻,电焊机,电动试压泵等机械。 2.2.2套丝板,管钳、台钳,压力钳,链钳,手锤,钢锯,扳手,射钉枪,倒链、电气焊等工具。 2.3作业条件: 2.3.1 主体结构已验收,现场已清理干净。 2.3.2 管道安装所需要的基准线应测定并标明,如吊顶标高、地面标高、内隔墙位置线等。 2.3.3 设备基础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安装条件。 2.3.4 安装管道所需要的操作架应由专业人员搭设完毕。 2.3.5 检查管道支架、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是否正确。 2.3.6 喷洒头安装按建筑装修图确定位置,吊顶龙骨安装完按吊顶材料厚度确定喷洒头的标高。封吊顶时按喷洒头预留口位置在顶板上开孔。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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