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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2020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2020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版 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重大资产重组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职责,对其所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前款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不得教唆、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编制或者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报告、公告文件,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知悉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项目管理)2020年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供参考)

GGGYYY 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 目录 一、公司现状分析 二、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选择——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政策法规及案例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 (一)员工持股资格 (二)员工持股总额和来源 (三)员工持股额度确定 (四)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五)持股法律主体 (六)持股的认购程序 (七)预留股份及备用金 (八)股权分红 (九)员工持股的管理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配套制度

一、公司现状分析 YYY公司经过多年发展,资产和业绩得到较大增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然而,随着国内民爆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当前,公司的发展至少受到以下两方面问题的制约: (一)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 公司经过十年的发展,培育和积累了一批行业内资深的专业人才,是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本。然而,公司搬迁至重庆后,经常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重庆市乃至广东沿海一带的同行企业为自身发展需要,高薪猎取专业人才,公司成为重点目标,以公司现有薪酬待遇和激励手段,很难保证人才不被挖走、流失。尽管公司领导为留住人才耗费了不少心力,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度保证,公司依然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影响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三)公司缺乏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快速扩张战略受到制约。 尽管公司在法律形式上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还是存在国有企业普遍的激励机制不活的问题。尤其是近来,国内同行业的很多企业都进行了改制,企业职工身份转变为公司股东和员工双重身份,极大增强了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活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由原来的被动型变为主动型,效益提升明显。与之相比,公司在激励机制、人力资源开发上已显落后,甚至在市场竞争中已然受到这几家改制企业的冲击。此外,为实现公司未来经营目标,公司必须开展资本运营,在行业内进行大规模的收购,扩张资产,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而公司现有激励机制明显落后于部分目标企业,在收购后很难留住目标企业核心人才,从而使收购效果大打折扣,进而影响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当前国有企业深化产权改革、倡导建立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形势下,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激励机制已难以适应未来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面对那些已彻底改制、充满活力的同行企业的竞争,公司必须尽快探索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 二、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选择——员工持股计划 由于公司所处民爆行业的特殊性,人力资本在公司价值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因此,我们探索建立长期激励机制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的人才和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潜在价值,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比较当今企业实施的各种激励机制,我们认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是YYY公司的战略选择。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涵义 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ESOP)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并委托公司员工持股,管理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 员工持股计划于20世纪50年代起源于美国,并在美国许多企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管理结构的完善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被认为是当今企业最富有成效的长期激励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特点 1、投资人的特殊性 持股人或认购者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 2、投资方式的特殊性 员工所认购的本公司股份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向其他机构或个人转让或交易。 3、股份来源的特殊性 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股份: (1)员工以现金认购方式认购公司股份; (2)员工通过持股专项贷款资金贷款认购本公司股份;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现公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9-08-23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遵守《重组办法》、本规定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有关规定。《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审核,并对信息披露、中介机构督导等进行自律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经审核同意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中国证监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等相关文件后,在5个交易日内对科创公司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科创公司根据要求补充、修改申请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等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的时间不计算在本款规定的时限内。

第四条 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按照《重组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认定,但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科创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科创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的,拟置入资产的具体条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 第六条 科创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第七条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科创公司为创新试点红筹企业,或者科创公司拟购买资产涉及创新试点红筹企业的,在计算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等监管指标时,应当采用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或调整的财务数据。 科创公司中的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可以按照境外注册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估值报告。 第八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符合科创公司特点的并购重组具体实施标准和规则,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九条 科创公司发行优先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定向权证、存托凭证购买资产或与其他

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仅供参考)介绍

LLL 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

目录 一、公司现状分析 二、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选择——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政策法规及案例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 (一)员工持股资格 (二)员工持股总额和来源 (三)员工持股额度确定 (四)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五)持股法律主体 (六)持股的认购程序 (七)预留股份及备用金 (八)股权分红 (九)员工持股的管理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配套制度 一、公司现状分析

LLL公司经过多年发展,资产和业绩得到较大增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然而,随着国内民爆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当前,公司的发展至少受到以下两方面问题的制约:(一)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 公司经过十年的发展,培育和积累了一批行业内资深的专业人才,是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本。然而,公司搬迁至重庆后,经常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重庆市乃至广东沿海一带的同行企业为自身发展需要,高薪猎取专业人才,公司成为重点目标,以公司现有薪酬待遇和激励手段,很难保证人才不被挖走、流失。尽管公司领导为留住人才耗费了不少心力,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度保证,公司依然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影响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三)公司缺乏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快速扩张战略受到制约。 尽管公司在法律形式上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还是存在国有企业普遍的激励机制不活的问题。尤其是近来,国内同行业的很多企业都进行了改制,企业职工身份转变为公司股东和员工双重身份,极大增强了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活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由原来的被动型变为主动型,效益提升明显。与之相比,公司在激励机制、人力资源开发上已显落后,甚至在市场竞争中已然受到这几家改制企业的冲击。此外,为实现公司未来经营目标,公司必须开展资本运营,在行业内进行大规模的收购,扩张资产,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而公司现有激励机制明显落后于部分目标企业,在收购后很难留住目标企业核心人才,从而使收购效果大打折扣,进而影响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当前国有企业深化产权改革、倡导建立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形势下,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激励机制已难以适应未来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面对那些已彻底改制、充满活力的同行企业的竞争,公司必须尽快探索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 二、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选择——员工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36号令解读-提炼

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监管的主要关注点 1.明确公开征集转让的转让方式 就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36号令在《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所规范的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及间接转让的基础上,对其中“协议转让”情形做了更明确的定义,将国有股东通过上市公司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行为界定为“公开征集转让”,并明确了更多公开征集的操作细节,而将无需公开征集受让方而直接签订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界定为“非公开协议转让”。 2. 审批权限: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大额减持需经国资监管部门审批 36号令规定大部分事项由国有出资企业审批并在系统备案即可,但大额转让股份或类似事项审批权限保留在国资监管部门,重点关注以下两类审核标准及其对应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的事项: 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或数量的事项?国有控股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可能导致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 ?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下同)达到总股本5%及以上的;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数量达到5000万股及以上的; ?国有参股股东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及以上的。 国有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转让、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所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事项国有控股股东的合理持股比例(与国有控股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人的,其所持股份的比例应合并计算)由国家出资企业研究确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方案

谈现在企业员工持股计划 什么是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由员工持有本企业股权或股票的股份制形式。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路易斯·凯尔索认为,生产要素只有资本与劳动两种。现代市场经济和科技进步使资本投入对产出的贡献越来越大,少数拥有资本的人却能获得大量财富,这势必造成资本的急剧集中和贫富差别的迅速扩大而导致严重的分配不公,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生产力发展的隐患。凯尔索为此提议,建立一种使产权分散化,让员工都能获取生产性资源,实现劳动收入和资本收人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制度。员工持股计划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方案。 近40年来,美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获得了巨大成功。到1998年,全美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有14000多家,包括90%以上的上市公司和排名世界500强的大企业,有3000多万员工持股,资产总值超过4000亿美元。据美国的一项专题调查证明,实行员工持股的企业与未实行员工持股的同类企业相比,劳动生产率高出30%左右,利润大约高出50%,员工收入高出25-60%。目前,员工持股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90年代末,英国约有1750家公司、200万员工参加了政府批准的员工持股计划。法国工业部门企业员工持股率超过50%;金融业中有的企业已达90%以上。德国把实施员工持股作为吸引员工参与管理,保留人才,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日本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实行了员工持股。就是在新加坡、泰国、西班牙、等发展中国家,员工持股也十分流行。 员工持股计划的种类 综观员工持股计划的种类,形式多样,内容繁杂,各具特色。按照员工持股的目的,主要可分为福利型、风险型和集资型。 --福利型的员工持股。有多种形式,目的是为企业员工谋取福利,吸引和保留人才,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是将员工的贡献与拥有的股份相挂钩,逐步增加员工股票积累;并把员工持股与退休计划结合起来,为员工的未来积累多种收入来源。而诸如将实行员工持股与社会

上市公司董事会职责

上市公司董事会职责 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机场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也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经董事会研究,现将董事会职责及议事规则明确如下: 一、董事会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2、签署或授权签署公司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签署由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聘任书; 3、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总经理关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利益; 5.决定和指导处理公司对外事务和公司计划财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公司重大业务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 二、议事规则 董事会成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时间、会议事项、议程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建议,应召开临时董事会。 董事长可视需要邀请公司分管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36号令解读 提炼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一、36号令核心亮点 三部委联合权威发布,统一制度规定 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发布,整合集中了不同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部门规章、规范性规定: ?转让股份:《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受让股份:《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和发行证券:《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资产重组:《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他:《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向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转让申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明确国资分级监管地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将全部交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合理设置管理权限,系统备案管理设定合理持股比例原则,在维持国有股东合理持股比例等前提下,下放监管权限,以国家出资企业监管为主导,由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的变动事项须通过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作备案管理,并取得统一编号的备案表。 细化操作流程减少证券监管规则重复性规定,细化了各类型股权变动规则的操作流程,提高了可操作性。 二、适用范围 1. 适用对象:SS标识的国有股东明确限定为境内企业 此前“国有股东”认定标准的依据主要为国资委颁布的《关于施行<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2008〕80号,以下简称“80号文”),36号令对“国有股东”的认定标准与80号文的国有企业认定标准及32号令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认定标准均有差异,并且首次将国有股东明确限定为境内企业。

第七章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并上市-上市公司公开增发的特别规定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2015证券发行与承销 第七章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并上市 知识点:上市公司公开增发的特别规定 ● 定义: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除符合上述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 详细描述: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1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 1个交易日的均价。 例题: 1.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开增发不得出现最近1期末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投资情况。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所要考核的知识点是公开增发的特别规定。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除符合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1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

交易日的均价。 所以,本题说法正确。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符合()。 A.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B.除金融企业之外,最近1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C.发行价格不高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D.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所要考核的知识点是公开增发的特别规定。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除符合上述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1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所以,本题答案为ABD。 3.增发的保荐机构须在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前()17:00时前,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A.两个交易日 B.一个交易日 C.两个工作日 D.一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A 解析: 4.上市公司实行公开增发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个交易

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

目录 一、公司现状分析 二、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选择——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政策法规及案例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 (一)员工持股资格 (二)员工持股总额和来源 (三)员工持股额度确定 (四)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五)持股法律主体 (六)持股的认购程序 (七)预留股份及备用金 (八)股权分红 (九)员工持股的管理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配套制度

一、公司现状分析 LLL公司经过多年发展,资产和业绩得到较大增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然而,随着国内民爆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当前,公司的发展至少受到以下两方面问题的制约:(一)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 公司经过十年的发展,培育和积累了一批行业内资深的专业人才,是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本。然而,公司搬迁至重庆后,经常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重庆市乃至广东沿海一带的同行企业为自身发展需要,高薪猎取专业人才,公司成为重点目标,以公司现有薪酬待遇和激励手段,很难保证人才不被挖走、流失。尽管公司领导为留住人才耗费了不少心力,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度保证,公司依然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影响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三)公司缺乏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快速扩张战略受到制约。 尽管公司在法律形式上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还是存在国有企业普遍的激励机制不活的问题。尤其是近来,国内同行业的很多企业都进行了改制,企业职工身份转变为公司股东和员工双重身份,极大增强了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活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由原来的被动型变为主动型,效益提升明显。与之相比,公司在激励机制、人力资源开发上已显落后,甚至在市场竞争中已然受到这几家改制企业的冲击。此外,为实现公司未来经营目标,公司必须开展资本运营,在行业内进行大规模的收购,扩张资产,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而公司现有激励机制明显落后于部分目标企业,在收购后很难留住目标企业核心人才,从而使收购效果大打折扣,进而影响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当前国有企业深化产权改革、倡导建立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形势下,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激励机制已难以适应未来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面对那些已彻底改制、充满活力的同行企业的竞争,公司必须尽快探索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第三条收购人可以通过协议收购要约收购或者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获得对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收购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收购规则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第四条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第五条上市公司收购活动相关当事人所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或者进行其他欺诈活动第六条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支付方式进行 第七条收购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禁止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收购被收购公司不得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第八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控制的上市公司及该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收购人对其所收购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并应当就其承诺的具体事项提供充分有效的履行保证 第九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所任职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被收购公司在收购期间有更换董事或者董事辞任情形的公司应当说明原因并做出公告 第十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实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赋予的职责及其业务规则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实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可以设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就具体交易事项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当事人应当如何履行相关义务具体交易事项是否影响被收购公司的持续上市地位以及其他相关实体程序事宜提出意见 第二章协议收购规则 第十二条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的次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同时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对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做出提示性公告中国证监会在收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履行收购协议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深圳市xx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一、引言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的利益在于企业利润最大化,而经营者并不参与利润分配,从而产生了股东利益与经营者利益不一致的矛盾,经营者心理不平衡,出现了所谓的“59岁”现象。如何寻找结合点?给予经营者一定的“所有权”(员工持股)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利润分配权,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而且人类社会已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以人为本,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归根到底是对人才的争夺,留住了人才就是留住了财富。因此如何设立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员工,尤其是管理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就成了企业生存发展过程中必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通过设计员工持股计划,为企业的发展注入经济与民主两种力量,使员工带上“金手拷”,不想也不能轻易地离开企业。 综上所述,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激励手段。实践证明,实现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的生产效率、盈利水平等指标均比没有员工持股计划的同类公司高,以美国为例,前者比后者的生产效率高出三分之一,平均利润率高50%,平均工资高25—60%。 二、背景介绍 深圳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是由深房集团发起成立的,以经营信息产业高新技术项目投融资业务为主的公司,公司的性质决定了人才因素尤为重要。公司的设立,不仅将以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机制和全新的管理体制对深圳xx进行高效运作,更重要的是,以xx有限公司为载体的企业运行机制的改革,将成为深房集团体制、结构优化的范例,为深房集团未来整体结构改革的深化积累经验。 为充分体现管理层经理人员的特殊人力资本价值,调动公司管理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使高级管理人员利益和企业利益更加一致化,追求高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xx公司决定设立实施一个合法、合理,并行之有效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层持股计划,以资产为纽带,把管理层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捆绑在一起,尊重人才的资本价值,充分调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形成高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管理层员工持股的宗旨是使员工成为公司真正意义的主人,做到以人为本,员工至上。 为了规范运作公司的员工持股,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特点及长期发展,

7-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关注意事项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监管函[2007]194号 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关注意事项的函上交所上市公司部和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发审监管部: 2006年5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建立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制度。实施一年多来,非公开发行股票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在总结有关操作经验的基础上,为促进上市公司提前做好决策环节的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融资审核效率,我部拟定了《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注意事项》。 请以适当方式通知各上市公司按此办理董事会、股东大会事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 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注意事项 上市公司作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作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下列事项:

(一)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二)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应当明确具体的发行对象名称及其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认购数量或者数量区间,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应当明确选择发行对象的范围和资格,定价原则、限售期。决议应当载明,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确定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数量区间(含上限和下限)。董事会决议还应当载明,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是否相应调整。 (五)本次募集资金数量的上限、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要总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数量、其余资金的筹措渠道。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应当说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数额;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应当明确交易对方、标的资产、作价原则等事项。 二、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作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应当载明具体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三、前条所述的具体发行对象,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1日与上市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并提交上市公司该次董事会批准。

拟上市公司股权分配方法(实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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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分法 企业即将上市,总想着给高管骨干分点儿股权,一来赶时髦,二来可以留住人才。但是面对当前层出不穷的股权激励方案,哪个能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本文教你从三方面来判断,对股权激励方案作出一个合理评估。 第一个问题,给谁股权? 首先,对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及构成核心竞争力环节的人力资源的判断,是我们思考股权激励方案的基础。 但企业对这一点的认识,往往是不准确的。有的企业“评选”出企业创业元老给予股权,有的仅根据管理团队的级别、员工就职年限来给予股权。 还有的企业,实际上是对一些薪酬已超过行业标准的高管追加了胡萝卜,没有和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骨干匹配。例如,某软件企业原计划给予负责软件销售的副总裁大量股权。但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得益于企业开发的软件在相关市场上的强势地位,负责销售的副总裁其实已经获得超过同行的薪酬和奖金收入。而真正软件研发核心人员的薪酬水平却落后于同行,如果不进行股权激励,就存在着人才流失的严重隐患。 其次,企业应该预留一定的股权激励空间。 在对企业现有管理团队进行评价时,有可能发现企业存在人才短板。这涉及到引入新团队成员,以及现有团队是否需要替换的问题。 例如,一家电气设备企业完成股权激励后,市场发生转变,才发现自身销售能力不足,需要引入更加优秀的销售人才,但此时企业股权激励空间已经接近用尽(涉及大股东的控股地位问题),困难重重。 企业在进入上市轨道后,对规范企业治理需要引入的运营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才,也要预留股权激励空间。例如鼎晖入股俏江南后,引入了前麦肯锡全球董事合伙人魏蔚加盟俏江南担任CEO,张兰随后将俏江南4.7%的股份,以150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魏蔚在香港注册的公司。 企业战略边界划分也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企业未来发展要重点进入的领域,往往是需要进行人才激励的领域,需要在股权激励设计时预留开放性的空间。

员工持股计划完整解决方案

原创:小虾风投小虾2016-11-17 创业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了留住核心员工,减少企业人才流失,除了工资、福利等短期、直接性奖励之外,最直接有效的就是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绑定企业与激励对象的长期共同利益。 一、常见员工持股方式 在当今企业经济活动中,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

三种方式各有利弊,下面主要从税收和安排的灵活性等因素综合比较三种持股方式的优缺点,最后做出最优的选择。 二、三种员工持股方式税负方面的对比 1、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 限售股解禁转让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分红如长期持股,上市后限售期内分红个人所得税率10%,解禁后个人所得税率5%。2、通过公司持股方式的税收

限售股解禁转让公司转让限售股时,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的前提下,税率为1-(1-25%)(1-20%)=40%。 注:营改增后,转让限售股属于转让有价证券,应当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按6%的增值税率征税,并对限售股的买入价进行了规定,对于原始股、限售股的买入价主要以IPO的发行价为准。 分红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分红时,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实践中,公司可以通过一些成本费用降低应纳税所得额,降低实际税负。但限售股转让金额一般较大,大幅降低限售股转让的实际税负难度较大。 3、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方式的税收 现在很多公司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详细介绍可以参照(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洪荒之力)。 限售股解禁转让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人如果是自然人,按照 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或20%的优惠税率 (根据不同地区政策而定) 缴纳所得税;合伙人中有企业主体的,该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目前,上海、天津、深圳、北京、青岛高新区等地对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统一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未来面临税收政策调整的风险。 分红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三、三种持股方式优缺点综合分析 如果仅从综合税负来看,毫无疑问员工直接持股是最好的方式,但实践中必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才能得出最优方案,接下来是对三种持股方式的综合分析。 1、员工直接持股 优点税负最低:限售股转让税率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 20%*(1-15%),即17%。如长期持股,限售期内分红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分红所得税率为5%,是三种方式中最低的。 缺点对员工长期持股约束不足,目前国内普遍存在公司上市后,直接持股的员工股东一待限售股解禁即抛售的情况,一些高管甚至为了规避一年内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年初所持股份25%的约束,在公司上市后不久即辞职,辞职半年后出售全部股份套现。这违背了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将公司与员工的长远利益捆绑在一起、留住人才的初衷。 2、员工通过公司间接持股 优点相对于员工个人持股,更容易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在上市之前还可规避因员工流动对公司层面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且相对于合伙企业,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健全,未来政策风险较小。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强化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制定本特别规定。 第二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适用本特别规定。 本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上市时,其公司章程除应当包含《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内容外,还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并在《上市公告书》中予以披露:(一)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第四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 1 -

第五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股票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直至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作出相关公告的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第六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新增披露以下内容: (一)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二)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 第七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投资项目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将说明会的文字资料放置于公司网站供投资者查看。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说明会可以采取网上直播和网上互动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对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入时间和完工程度进行专项审核,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况。 第九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违反本特别规定的,本所按《上市规则》相关条款予以处分。 - 2 -

某公司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持股 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市天讯科技电脑有限公司(下简称东莞天讯电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天讯科技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并由员工持股理事会负责实施。 第二条由于注册的两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与东莞天讯电脑公司的股权一一对应,因此本办法所涉及的股权实质上为东莞天讯公司增资扩股后的股份,总额为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第二章股份认购和退股 第三条凡天讯科技公司员工,遵守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章制度,经理事会批准后,均可限额认购天讯科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东莞天讯电脑公司的股份。 第四条员工应向理事会提交认购申请,经理事会审查确定符合相关条件后批准其申请。 第五条认购股份员工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加入天讯科技公司工作已满一年(理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的除外); (二)遵守公司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 (三)经理事会批准认定。 (四)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六条认购股份程序如下: (一)员工应首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填写认购申请表,统一报理事会批准,并按其确定的额度认购股份; (二)理事会批准后向申请人发出认购缴款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限期内办理缴款手续,并签定认购股权协议书; (三)理事会收到款项后即向申请人出具凭证,签发持股凭证,并将员工姓名、持股数量、出资额等内容记载于于持股名册等文件内。 员工因升职、奖励等原因经理事会认定可以增持股份者,适用该认购程序。 第七条员工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所持股份全部由理事会委托代表人回购: (一)被公司辞退、除名; (二)违反法律,被判定任何刑事责任的; (三)违反公司、理事会的章程规定或有其它有损公司、理事会利益的行为,并造成损失的;

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公司登记文书范本之十九:股份有限公司<不含上市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备案>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XXXX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仅供参考) 会议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年度)股东大会 参加会议人员: 1、发起人(或者代理人)、、、。 2、认股人(或者代理人)、、、。(无认股人的,删除该款) 3、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新增股东、、。(无新增股东的,删除该款) 4、出席会议董事:、、、、。 (注:也可再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发起人、认股人(及其代理人)共××名(其中代理人××名),代表公司股份××万股,占全部股份总额的××%,本次股东大会的举行符合法定要求。)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股份有限公司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XXX主持会议。经和会股东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公司名称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意公司营业期限变更为XX年(或长期)。(注:包含原营业期限年限)。 三、同意将公司住所由变更为。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同意公司董事、监事的任免决定: 1、免职情况 (1)同意免去(XXX)的董事职务;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2)同意免去(XXX)的监事职务;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3)……………… 2、任职情况 (1)同意选举(XXX)为新董事;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2)同意选举(XXX)为新监事;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3)……………… 3、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修正)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2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及变动情况,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在相关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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