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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信息公开与政务信息公开的关系

人事档案信息公开与政务信息公开的关系
人事档案信息公开与政务信息公开的关系

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来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每一事物都同其它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人事档案“作为一种公共管理工具,是国家机关机构在人事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一项涉及众多公民生存和发展的行政事务。”人事档案与政务信息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当政务信息公开已成为政府一项责任时,人事档案信息公开自然也走进了公众的视线。

1.人事档案信息是政务信息的组成部分

《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而人事档案正是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直接产生的,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绩能和工作表现的,并以个人为单位集中立卷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原始记录。从人事档案的形成来看,人事档案“是国家在用人治事以及处理与人有关的事情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因此,人事档案在本质上说是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代表国家对人信息的一种记录,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是人事档案的所有者和占有者,人事档案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人事档案符合《条例》中公开的信息范围之列的规定,因此,人事档案是政务信息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众多公民生存和发展的行政事务。

2.政务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人事档案信息公开的基础

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2.1依法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实践,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主要表现在内容和程序两个方面:(l)内容的合法性,是指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具有法律、政策的依据。“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法律不允许公开或法律予以保护的内容,则不能公开。(2)程序的合法性,是指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途径等必须有法可依,用具体的法律做出明确规定,并加以贯彻执行。依法公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只有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政务公开的规范性、稳定性、可操作性才能得到保证。

2.2真实公正原则

真实公正就是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开公正。政务公开的目的是使公众和社会了解政府及其部门的有关信息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能否做到真实可信,这是政务公开的一个敏感的要害问题,自然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和问题。真实性包括内容的属实和过程的完整。在公开过程中,既要将政务活动向广大群众公开赛,让群众知情和监督,又要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公开、可信。

2.3保密例外原则

保密例外原则,就是公开是一般,保密是例外,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都要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出现了应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不应该公开的信息却公开了,将会直接影响政务信息公开赛的效果。

2.4注重实效原则

注重实效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时所应追求的以尽可能小的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效果的目标原则。随着社会事务的不断增多、现代科技经济文化的迅猛发展,行政管理的触角已经延伸到现代生活的我们各个方面。行政权不断扩张,随之而来的是行政管理

机关的相应增加、行政管理职能的不断扩大,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配置行政管理机构、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其次是要灵活多样地设计行政程序,因为行政事务的特征的复杂性决定了行政程序的多样性。适时、适事地采用简便易行的行政程序,是政务信息公开时降低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一环。

3.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是人事档案信息公开的范式

3.1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

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是指政务信息公开主体在实施政务公开行为时所采或遵循的由步骤、方式、时间、顺序等要素构成的过程。政务信息公开只有通过一定的程序才能得以实施,也就是说,政务公开程序是政务公开行为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一个重要条件,它为政务公开实体内容的实现创造了条件和机会,提供了规则和保障,没有科学、严格的政务公开程序,要实现实体上的政务公开是难以想象的。

3.1.1预审

预审是指在政务公开主体内部设立一个相对独立的预审组织,负责审查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其中不符合规定的要予以纠正。预审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自我控制,这可以防止公开范围过宽而泄露国家和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也可以防止公开范围过窄而出现应公开却没公开的现象。

3.1.2预公开

预公开是指政务公开主体在正式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之前,应将包含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主要公开事项的方案予以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调整和修改再做出决定,并正式公开。

3.1.3告知

告知是指政务公开主体应将政务公开的有关事项告知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根据告知内容的不同,政务公开的告知可以采取四种方式:一是发布或公布,适用于关系公众切身利益但相对人不明确的公开事项;二是送达,适用于相对人明确的情况;三是公告,适用于政务公开主体无法将公开的信息送达相对人而通过公告栏、网站等形式告知的情况;四是口头告知,适用于口头行政行为。

3.1.4说明理由

这是指政务公开主体在作出或拟作出某项涉及公众利益的公开行为时,以适当方式向公众阐明作出该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根据及其他相关理由的程序。

3.2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

政务信息公开的过程就是对政务及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公开的过程。要使信息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就必须借助于有效的形式或方式来进行,这种方式的采用还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利于公众知情、办事和监督。《条例》在第二章中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做细致而明确的规定。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根据公开的不同内容、不同主体、不同对象、不同环境而确定不同的公开方法和途径。

3.2.1依公开内容确定

哲学上认为:内容和形式相互依赖,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没有无内容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内容;内容居于主导地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也必须适合内容。因此,政务信息公开时要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合理地确定适宜的公开形式,做到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的和谐统一。

3.2.2依公开主体确定

政务信息公开涉及范围很广,根据当前的实践,政务信息公开的主体主要有乡镇政府及基层站所、县级行政机关、市级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等。实践证明,政务信息公开由于公开的主体不同,所采取的形式也应该有所区别,这是由其职能和服务对象的不同所决定的。

全国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

全国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例1 余穗珠诉海南省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案 (一)基本案情 余穗珠在紧临三亚金冕混凝土有限公司海棠湾混凝土搅拌站旁种有30亩龙眼果树。为掌握搅拌站产生的烟尘对周围龙眼树开花结果的环境影响情况,于2013年6月8日请求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以下简称三亚国土局)公开搅 拌站相关环境资料,包括:三土环资察函〔2011〕50号《关于建设项目环评 审批文件执法监察查验情况的函》、三土环资察函〔2011〕 23号《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执法监察查验情况的函》、三土环资监〔2011〕 422号《关于三亚金冕混凝土有限公司海棠湾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三亚金冕混凝土有限公司海棠湾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7月4日,三亚国土局作出《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同意公开422号文,但认为 23号、50号文系该局内部事务形成的信息,不宜公开;《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是企业文件资料,不属政府信息,也不予公开。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三亚国土局全部予以公开。 (二)裁判结果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请求公开之信息包括了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对此,应遵循的原则是: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并确系申请人自身之生产、生活和科研特殊需要的,一般应予公开。本案原告申请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是被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当然属于政府信息。被告未能证明申请公开之信息存在法定不予公开的情形而答复不予公开,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据此,判决撤销被告《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中关于不予公开部分的第二项答复内容,限其依法按程序进行审查后重新作出答复。 一审判决后,余穗珠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主动撤回上诉。 (三)典型意义 本案的典型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外获取的信息也是政府信息。本案涉及两类信息,一是行政机关获取的企业环境信息;二是行政机关制作的具

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什么?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在这个信息化社会,政府掌握着大量的信息,其中很多信息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比如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价格听证等。公民通过查阅信息,可以及时把握本地政策走向。那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学习了解。 一、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什么?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着力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7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8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县级政府要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执法检查等信息公开。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重点推进空气质量、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公开。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推进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2018年,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着力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推进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实行阳光征收。 9、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镇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列》办法以及潼关县201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201X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镇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在镇村干部大会上多次进行层级思想动员,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是是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改进政府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政务公开,增强镇政府和站所、村(居)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镇政府机关、站所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通过政务公开,可以消除群众误解,赢得群众支持,减少因政务村务管理不规范而引发的上访,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政府和各站所、各村(居)委会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别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人员专门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了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三)结合实际,全面推进。 镇政府和各站所、村(居)委会在全面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制度的同时,注意把政务公开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把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作风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和各项政务工作中去,不断,行政效能,推动全体镇村(居)干部自觉参与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收费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并通过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使广大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依法治理相结合,通过实行对外、对内及时有效的政务村务公开,增加政务村务管理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勤政的意识,强化了机关民主管理机制和领导干部自律机制,促进了机关内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完善制度,规范公开。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按照盐边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盐边府办函〔2019〕58 号)要求,我局认真总结 201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论水平。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更新维护。每月将重要的经济信息、政务信息和月度经济指标通过盐边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发布。通过《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公报》、专报、分析、信息等多种途径向各单位各部门提供统计产品。按要求及时完成约稿信息,全年共在盐边县公众信息网上加载工作动态122期,统计信息17期,报送统计专报14期,其中10期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同时,做好财政信息、专题专栏等栏目的更新工作。2019年县统计局被评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县统计局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进行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专报、统计工作简报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有需进一步完善的方面,如各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对统计信息需求的不断增强,促使我们需要进一步细化统计信息,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

网站分析之五——政府网站访问统计分析的意义和方法

网站分析之五——政府网站访问统计分析的意义和工具选择 随着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不断深入,网站已逐步成为政府政务公开、形象展示和对外服务的主要窗口,成为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平台,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上世纪末以来,随着信息化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各级政府部门积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大力开展政府上网工程建设。十多年来,经过各级政府部门的积极实践和不懈努力,行政和事业政府网站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完善的政府网站体系。但有些政府部门的网站重建设、轻使用,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一、政府网站的社会职能和重要性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网站在当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实现社会信息资源更大程度公开和共享的主要方式。政府网站对时效性、资料性、互动性、共享性等的要求更为突出。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把政府网站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到2010年,政府门户网站要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能够实现在线处理。 党的十七大把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政府门户网站具有强大的系统整合能力、广泛的用户覆盖群体、全天候的服务特征,是通过信息化手段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形式,对政府网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网站流量在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的作用 随着社会对政府网站的逐步重视,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已列入一些机构的研究范围。目前国内对政府网站评估较有影响的是赛迪公司的中国政府网站评估,国际上较为著名的是埃森哲咨询的电子政务评估。赛迪顾问把政府网站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部分,基本涵盖了政府门户网站的主要功能,是近年来最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政府门户网站测评。三项指标的各个细化指又可分为主观评估指标和客观评估指标。主观评估指标以抽样调查的方式取得数据,如评估群众对政府网站的满意度,就可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而客观指标主要是指网站的统计指标,如网站发布的文章数、访问人数、在线信箱回复数、网站相应速度等。在这些客观指标中,网站流量统计无疑是最重要的指标。但大多政府网站缺乏有效的网站流量统计手段,评估时往往缺失评估指标所必须的数据。 三、如何获得政府网站流量统计数据 前文已经讲到,获得网站流量统计原始数据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分析网站服务器的Log 日志文件,另一种是在网站上植入分析代码。在政府网站中,最好使用Log分析的方式,或LOG分析+内部脚本代码的方式。如此建议的主要原因是:1、政府网站非常重视安全。这一点在我们实施某中央直属机关网站分析项目时得到了非常深刻的体会。在项目实施中,对网站模板的任何修改都要经过审批,如果在所有的网页上增加统计脚本代码,审批流程会复杂漫长。考虑到脚本带来的不安全因素,高层政府网站一般不予采用此种技术。2、脚本代码植入方式伴随的是第三方统计服务。政府网站的访问数据如存储在第三方处,可能存在数据外泄的风险,尤其是一些敏感网站的统计数据更不愿让第三方掌握。3、Log统计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优于脚本植入方式,而统计项目完全可以满足政府网站的各项指标要求。四、如何选择政府网站流量统计工具 经过近10年的努力,国内网站分析统计软件不论在功能上还是在性能上都可以与国外公司的同类产品相媲美,价格大约为进口软件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如果预算充裕,又比较倾向国外产品,可以选择国外的产品。国际上比较著名的提供商有Omniture、Wentrends、Google Analytics。Omniture刚进入中国,服务方式倾向于在线租赁,而且其产品主要针对商业网站,

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政务信息公开是对我们老百姓的负责,这个工作是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搜集整理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20xx年,县文广新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跟踪督办局机关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学习,切实增强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我们坚持把加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作为重点来抓,采取集体学和分散学、利用媒体学和书本上学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学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物管理条例》等条例法规。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并

多次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通过案件评选、纠错和案例制作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及业务素质。今年,共参加省、市执法培训4次,参加人员8(人次),目前我局(含文物局)共有执法人员6名,已全部取得执法资格。 三、严格程序,依法审核许可 坚持依法审批、依法处罚、严格程序。对职权内的文化、新闻出版审批项目,严格按要求办理许可证审批手续,并一次告知当事人办证提供资料。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办理。至目前,新办理行政许可7家(打字复印店1家,网上书店1家,文艺表演团体2家,娱乐场所3家),换发娱乐场所证件13家,审验打字复印店证件44家,初审验印刷厂证件3家、网吧证件5家,全部不收取任何费用,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 四、突出重点,规范内容 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我局根据文化工作的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了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重点工作。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今年,我局主要更新公开了、文化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行政许可、人大代表提案、“三公经费”统计表等内容;在县政务大厅、

2018年市南区统计局信息公开

2018年市南区统计局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市南区政府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市南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推进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关系民众知情权、知晓权的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来做;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形成层层抓层层管的局面,明确专人及时将统计信息资料通过网络等媒体发布,供社会各界了解和使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备案和监督等制度,对于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签发,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通过多种方式发布统计讯息服务公众,建立“数据市南”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统计资料,方便社会公众了解统计。 深入推进“开门统计、为民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加大了与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沟通。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无需要办理的建议和提案。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已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及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了《市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市南区统计局(地址:宁夏路286号1602房间)领取。 结合统计工作特点,在信息公开方面突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统计工作动态,各科室及时提交工作亮点和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汇总后按照规定统一进行更新。二是统计数据资料,为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各科室根据专业特点,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诸多复杂多变的不确定因素,在搞好进度分析的同时,下大气力抓重点专题分析,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有了显著提高。 2018年本机关公开的信息数共2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24条,政府微信公开信息数92条。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南京市政府令第264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明确指导思想全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各政府机关)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严格按照公开方式和过程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区政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档案局、人事局、发改局、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劳动局、民政局、规划局、环保局等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集例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各街道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

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部门和专业人员各政府机关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上,各单位办公室(或综合部门)为本单位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同时,要精心挑选懂政策、素质高、业务熟的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相对固定工作人员。 (三)建立工作制度各政府机关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制度,由一把手担任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具体操作的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奖惩分明,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在抓好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所属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和下级政府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落实具体工作 (一)梳理信息信息梳理是信息公开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规定》要求,各政府机关业务部门要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将信息划分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类。重点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一步清理更新,保证所发布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各政府机关在公开信息时,分管领导和保密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界定准确。对信息是否公开不能确定时,要加强研究、查明依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

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申请人通过网络、传真、信函提出申请 (可书面可口头)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机关接受申请并登记,并向申请人送达受理回执,在15 个工作日提出处理意见决定是否公开。 涉及第三方 商业秘密 免于公开范围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 信息不存在 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 系方式 告知申请人 受理机关答复 经批准延长,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 信息内容不明确 告知申请人 获取信息的 方式和途径 告知申请人补正信息内容重 新申请 1、当场公开 2、公开,在申请人办理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

附法律条文: 《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义乌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指按照《条例》规定,统计年度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按条计算。凡公文类政府信息,件公文计为条,部分内容公开的公文也计为条。其他政府信息,份完整的信息(或其中部分公开的信息)计为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重复计算。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的同一条政府信息计为条信息;部门联合发布的信息以牵头制作该信息的部门为填报单位;各单位转载、转发的信息不计入本单位统计数量。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指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总条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指制发规范性文件总件数,应为主动公开数和未主动公开数的合计数。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指通过政府公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指通过各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指通过官方政务微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指通过官方政务微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指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指回应涉及本单位职责的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次数。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重复计算。以多种形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的计为次回应;联合发布的回应情况以回应该热点或舆情的牵头负责单位为填报单位;各单位转载、转发的回应情况不计入本单位统计数量。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指为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而参加或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的总次数。 .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指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而参加各类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的总次数。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指本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或新闻发言人为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在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的总次数。

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模板】

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 (样本) 二〇〇八年四月 1

文书目录 1.即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4.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5.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6.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7.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8.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9.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 10.政府信息提供日期告知书 11.政府信息审查申请书 12.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函 13.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告知书 14.即墨市政府信息更正申请表 15.政府信息更正申请登记回执 16.政府信息更正申请办理结果告知书 17.政府信息无更正权告知书 18.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 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登记回执 (年号)第(流水 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单位)于年月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信息。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将: □当场予以答复; □于年月日前予以答复。 (机关印章) 年月日 3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存根) ()第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 □需有关主管机关进行审查 □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信息,需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本机关将延期答复(延长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但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 特此告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第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 □需有关主管机关进行审查 □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信息,需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本机关将延期答复(延长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但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月日 -4-

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文档

2020 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文档 Contract Template

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报告一般是指适用于下级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按性质的不同,报告可划分为: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按行 文的直接目的不同,可将报告划分为:呈报性报告和呈转性报告。体会指的是接触 一件事、一篇文章、或者其他什么东西之后,对你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 法和自己的理解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政务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政务公开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廉政高效、务实、规范的学校为基本要求,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为我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外,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有利进行监督。

三、目标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要与勤政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教育及建设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与进程相结合,使政务公开成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促进学校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 实行政务公开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学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智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内部机构的设置及职责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度和结果;部门服务承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情况;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奖惩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重要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标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处置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五、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栏。要在师生、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置公开栏,在公开栏旁边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公开,以增大公开容量和覆盖面。三是采取信息简报、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为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规范、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订如下监督检查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区政府及其部门要成立由纪检、监察、效能、压滤机滤布厂家审计、人事等部门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设立组长,成员2至4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区直有关单位以及乡镇(街道)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有特殊情况随时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也要加强对本单位、村(居)的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四、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必须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信箱1至2个,监督电话1个,并向群众公布。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点题公开而未公开的问题,监督小组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信箱设置在区1号楼底层公开栏旁,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8364086 4、83640512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主要领导、除尘滤布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员存在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晋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送: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南京市政府令第264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明确指导思想全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各政府机关)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严格按照公开方式和过程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1

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镇级各站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展示全镇工作风貌和成效,现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 政务信息是领导决策参考的重要支撑、了解基层情况的重要渠道、推动决策落实的重要抓手、交流经验和指导工作的重要平台,也是展示政府工作风貌和成效的一个重要窗口。各站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政府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努力使政务信息工作更加符合形势发展和政府工作的需要,成为政府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实情、正确决策部署、妥善解决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抓手。 二、围绕中心,明确政务信息报送重点 各站所要认真遵循“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紧紧围绕镇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抓好以下方面信息的上报: 一是全镇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心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本部门重点工作阶段性进展、重要活动等情况;三是镇领导重要指示、批

示办理落实情况;四是上级部门交办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五是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六是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七是每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季度、半年经济形势分析及预测信息;八是社会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的解决措施;九是专门指定的约稿信息。 三、严格规范,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送要求。各站所应全方位搜集报送信息,客观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困难问题,保证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时效性;严把质量关,报送的信息在确保要素齐全的基础上文题相符、表述精确、逻辑严密、条理清晰。 (二)信息报送数量。按照各站所工作实际,对政务信息报送任务进行细化,详见《政务信息报送任务分配表》。 (三)信息报送方式。每周五前各站所将信息报送至镇长或镇人大主席审签,然后报镇党政办登记并在县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镇党政办每月通报各部门信息上报、采用情况,并将汇总结果及时报送镇主要领导。 附件:《政务信息报送任务分配表》 2018年5月29日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 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信息委社[2006]250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9.28 【实施日期】2006.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 (沪信息委社〔2006〕2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委对《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沪信息委政〔2004〕345号)部分附件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已经市统计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一、建立制度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掌握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制定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二、统计范围和起报单位 统计范围:为本市行政范围内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政府机关,包括市和区县两级政府机关。 起报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运行状况,一般以市和区县两级政府机关为起报单位。区县以下政府机关的统计数据由各区县汇总后报市信息化委员会,其中按条线由市级机关汇总的不列入区县汇总范围。(按条线起报的区县政府机关参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本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包括解释统计指标(见附件4)、组织和协调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各政府机关负责对本单位及归口管理的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的统计工作,包括提供统计单位名单、布置统计工作、收集及报送统计数据。 四、统计报表的上报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指标目录表》(见附件2)中各统计指标的报告期别,于每月5日之前报送上月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见附件3)。如遇国庆、“五一”长假,报送期延至该月12日前。 (二)除有特别指明,报表中所有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如果没有数据,则空。 五、说明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审核人:填报人:陆珍妹填报单位:靖西县环境保护局(盖章)联系电话:6212200填报日期:20XX年3月5日

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填报说明 一、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条计算。信息为公文形式的,1份公文记为1条信息,部分内容公开的公文也记为1条信息;信息为其他形式的,以特定形式记录、保存的1份完整信息(或区分处理后的信息)记为1条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一栏力求填报准确,以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只统计一次,不重复计算。

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公开该信息的机构为统计单位,联合发布的信息以公开该信息的主要承办机构为统计单位,统计单位转载、转发的信息不记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五、除有特别说明外,报表中如没有需填报的数据,则填“0”,所有涉及费用或经费的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六、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指标说明参阅《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指标解释》。 附件3 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指标解释 1. 主动公开数量:指按照《条例》和桂政办发〔20XX〕180号文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方式主动公开的年度信息总数(参照填报说明中二、三、四项规定进行统计)。 2.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指通过政府公报形式主动公开的公文总数。 3.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指通过各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数。 4.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指为公开政府信息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的次数。5.依申请公开数量: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总数(应为6项至10项之和)。 6.当面申请数: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查阅点、受理点提出申请的数量。 7.传真申请数: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数量。 8.网络申请数: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方式提出申请的数量。 9.信函申请数: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函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数量。 10.其他方式申请数:指通过6项至9项以外方式提出申请的数量。 11.依申请受理数:指有关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受理数量。12.未延期办结数:指根据《条例》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的申请数量。13.延期办结数:指根据《条例》规定,在延长的答复期限内予以办结的申请数量。14.依申请答复数: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申请的答复数量(应为15项、16项、17项、22项、23项、24项之和)。 15.同意公开答复数: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请求予以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16.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请求予以同意部分公开的答复数量。 17.不同意公开答复数: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请求作出不同意公开的答复数(应为18项至21项之和)。 18.涉及国家秘密: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国家秘密原因而不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19.涉及商业秘密: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商业秘密原因而不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20.涉及个人隐私: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以涉及个人隐私原因而不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2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或类似理由而不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22.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告知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答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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