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注册美国商标审查有讲究,中美差异对比

注册美国商标审查有讲究,中美差异对比

注册美国商标审查有讲究,中美差异对比
注册美国商标审查有讲究,中美差异对比

注册美国商标审查有讲究,中美差异对比

1、商标审查形式

中国:商标审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形式审查,另外一种更是实质审查。

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商标申请书和委托书的格式审查。在审查合格后即会下发受理通知书;

2、实质审查:实质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商标申请绝对理由审查(如:是否缺乏显著性)和相关理由审查(即相同或近似商标审查)。在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后便会被核准初步审定公告进入异议公告期。美国:美国没有划分明显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阶段。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后,官方便会对申请文件的格式,有无违法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等一并审查。审查符合规定之后便会进入异议公告期。

2、对商标和商品的审查

(1)对于外国文字的审查

中国:对于外国文字的审查要求是比较宽松的,通常只需要支出外文的中文含义或者是说明该外文整体无含义即可

美国:对于外国文字的审查是非常严格的,需要说明每个字的读音,还需要有清晰的解释该文字的含义。

(2)对于图形商标的审查

中国:在中国所申请的商标为图形商标是不需要对商标中的图形部分做具体的描述,只需要在填写商标申请书的时候写明为图形商标即可。

美国:美国商标审查员会要求申请人士具体说明图形的形状和构成三、对于颜色、声音、气体商标的审查

中国:根据现有中国《商标法》,单一颜色、声音、气味商标不能在中国获得保护。图形商标中的“灰色”可以作为黑白商标得到保护。

美国:在美国却可以接受单一颜色、声音、气味商标的申请。“灰色”被认为是有颜色的,除非该灰色部分只是作为商标的阴影,否则官方不认同其为黑色商标。

四、对于不规范商品和服务的审查

中国:中国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之类的成文的分类表可以供申请人参考

美国:美国虽然也承认和接受尼斯分类,但是其对商品的求往往比尼斯分类中载明的商品要更具体更细化。美国商标审查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对同一商品,不同的审查员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因此,在美国因商品不规范而下发审查意见的可能性很大。

来源于:伊顿法律事务所

立体商标是什么与立体商标审查标准

立体商标是什么与立体商标审查标准立体商标由具有显著特征的其他标志与不具有显著特征的三维标志组合而成,其他标志与平面商标具有显著特征的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判为相同或近似商标。 一、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法》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二、相关解释 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他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 本部分规定立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其中实质审查包括立体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二条的审查、立体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和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 立体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审查适用本标准第一部分的规定。 三、立体商标的形式审查 (一)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未声明的,视为平面商标。

(二)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商标图样。需要提交多视图的,应当放在同一张商标图样中,且最多不得超过6幅。商标图样的长或者宽不得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四、立体商标的实质审查 (一)仅有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 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是指为实现商品固有的功能和用途所必需采用的或者通常采用的形状。 例如: 指定使用商品:安全扣 (二)仅有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 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是指为使商品具备特定的功能,或者使商品固有的功能更容易地实现所必需使用的形状。 例如: 指定使用商品:电源插头

关于文字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关于文字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文字商标是指纯粹使用文字(汉字,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或字母)、数字所构成的商标。通常也就是指根据《商标法》第八条中有关商标六要素组合规定中仅用:文字、字母、数字及其组合所构成的商标。 一、文字商标注册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 (一)有带有一般含义的词语组成的商标。例如,“三洋”(电视机),“凤凰”(自行车)等; (二)有不带含义的创造性词汇组成的商标。例如,“SONY”(索尼)就是日本一家电器公司在其所生产的磁带、电视机、录音机等产品上使用的商标; (三)由两个或几个带有一定含义的词汇简化拼合而成的商标。例如,“上药”(六神丸),即由“上海中药制药厂”简化而来的。 二、文字商标有哪些特点 在商标“家族”中,文字商标是当之无愧的“老大哥”。文字商标的特点是直观、易记、便于呼叫和宣传。同时,语言的地域性特点又将同一文字商标“幻化”作不同的表达形式。但是对于国内企业来说,自己的汉字商标才是“万变之宗”,不可缺少,需要优先保护。 三、文字商标注册流程 (一)查询商标名在该类别是否有相同或近似(专业性非常强) (二)准备资料,公司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副本复印件(个体户需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递交资料,商标局收了申请资料以后15-30天会下发国家受理通知书

(五)初步审查通过,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 (六)一年半左右可以拿到注册证,使用期限是10年 四、文字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一)文字商标的文字书写不拘一格,楷、行、草、隶、篆,横书、直书、艺术体、印刷体、变异体均可使用。但必须突出文字商标易认、易记、易于呼叫的特点,力争使消费者目及则意达。 (二)文字商标如同其它商标一样,一经核准注册,不得擅自变更书写方式或增删文字。为了保证商标的显著性,不致与指定商品产生混淆,在文字的运用上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法律禁止使用的词语。 (三)一旦文字商标注册成功后,文字商标就将受到注册时使用的字体、形式的约束,不能做大幅更改,比如黑体注册的不能用楷体,简体不能变更成繁体,大写不能变成小写等,以上说的变更情况是指在作为商标的情况下,也是就是加“?”。 (四)《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国外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

国外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 国外商标注册越来越受到国人的重视,其中,国外商标与国内的商标注册还是有一些区别的,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下,注册国外商标都哪些流程及所需要的费用 1、单一国家申请 免费商标查询→确认能否注册→准备申请材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下放受理通知书→跟进官方进程→公示期无异议→核发商标注册证书 单国商标注册的程序跟国内差不多,一般为:申请递交至各国商标主管机关后,官方予以受理,受理后安排审查,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告,公告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被核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完成注册。有部分国家会把公告程序置于审查之前,也有部分国家会把发证程序置于公告之前,不论当国是否按一般程序完成,只要商标最终核准注册的,均在当国能够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所需资料:申请人姓名、地址或公司名称、地址;身份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商标文字、图形;商标类别及服务产品说明;部份国家需公证或使馆加签。 需要时间:整个流程10-18个月左右 2、马德里注册 注册流程:准备申请书件→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领取国际注册证 马德里商标申请流程

所需材料清单: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表格); (3)申请人资格证明一份,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4)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6)申请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 (7)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8)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外文商标申请书的选择: (1)仅指定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1表格; (2)指定的缔约方如不包含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2表格; (3)指定的缔约方如包含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3表格。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收费标准: 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以及《共同实施细则》,申请人应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缴纳的规费如下: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费用由以下部分组成:

商标设计的原则

商标设计(Trademark Design)必须符合商品销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尊重其国家主权和民族特点,这已成为各国企业商标设计的原则。商标设计不单纯是一般工艺美术问题,不能只追求商标的美观与实用,同时要严密地考虑设计的合法性、使用后的法律后果及其对企业国际市场营销活动的影响。 ■ 商标设计的法律要素 商标设计的法律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商标的构成。 各国法律对商标构成的规定不尽相同。 如独联体国家规定,商标构成要素可以是文字、图形、立体,组合或其他各种形式,美国商标法规定,任何文学,符号或标志,或者这类事物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目前,国际上有少数国家把包装和容器的特殊式样也列为商标的构成要素,允许注册。 由于商标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外一些厂家在商标设计上千方百计地标新立异,招徕顾客,他们推出了气味商标、音响商标。电子数据商标、传输商标等等,有的国家如罗马尼亚的商标法已规定颜色,产品形状或其包装,音响等都可作为法定的商标构成要素。但绝大多数国家尚未对上述形式的商标实行法律保护。 中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应当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除此之外,其他形式都不能作为中国商标构成要素。 ●商标的显著特征。

商标所具有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就是显著特征,无论是文字.图形.还是文字、图形的组合,都要立意新颖、独具风格,具有足以与其他同类商标相区别的特点。 ● 商标的颜色。 商标的颜色对于商标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颜色不是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一般不能独立作为商标构成的要素。但是颜色是商标整体的一部分,是一种商标区别于他种商际的重要标志之一。 商标在注册后如需变更颜色,则视为变更商标图形,必须重新申请注册。由于商标色彩对提高广告宣传效率有重要意义,许多驰名商标在注册时对颜色都作了指定。 ● 商标的文字、图形 一些文字、图形是禁止用作商标的,各国在禁用商标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应注意其差别性。 由于各国风土人情、社会文化背景不同,有些在一国常用或为消费者所喜爱的商标,在另一些国家就未必适宜使用。在商标设计方面,似乎已形成一种国际规范,即在选择商标的文字、图形和色彩时,避免采用销售国禁用的或消费者忌讳的东西. 如瑞典的国旗为蓝色,该国禁用蓝色作为商标,如果用蓝色作商标就会被认为是对他们国家的不尊重,自然就难以获准注册:阿拉伯国家禁忌黄色,法国人认为黑桃是死人的象征.采用这一图形的商标将不能获准注册,意大利人把菊花当作国花,

商标注册条件(2016版)

商标注册条件(2016版)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不是所有的商标都能够获准注册,只有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才能够获准注册。最新的商标注册条件有哪些呢?一起随【公司宝】来了解一下商标注册条件(2016版)吧! 一、2016商标注册条件--商标注册申请主体 《商标法》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或经营 活动和提供服务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发照或有关上级部门批准 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和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二、2016商标注册条件--商标构成要素要求 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在商标的8个(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及上述要素组合)构成要素中,声音也可以注册商标,但目前市场上还不多见。声音商标注册需要满足五个条件:(1)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 (2)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3)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根据商标局规定,这种样本应当是光盘形式,音频文件不得超过5MB,格式为wav或mp3。如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 (4)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如果是音乐性质的,这种描述可以采用五线谱或者简谱的方式,还要求附加文字说明;如果声音是非音乐性质的,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则要求必须以文字加以描述。 (5)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三、2016商标注册条件--商标注册绝对条件 商标注册的绝对条件,是指作为申请商标注册的标志必须符合商标法律规定,否则无论任何人申

《商标审查标准》关于商标相同、近似的规定

《商标审查标准》关于商标相同、近似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2005年12月《商标审查标准》对于“商标相同、近似以及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有如下规定: 商标相同是指两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包括名称相同和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或者内容的商品或者服务。 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商品。 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服务。 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认定,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为参考。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文字商标相同的判定: 1、文字商标相同,是指商标使用的语种相同,且文字构成、排列顺序完全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因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排列方式有横排与竖排之分使两商标存在细微差别的,仍判定为相同商标。 2、图形商标相同,是指商标图形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3、组合商标相同,是指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外观及其排列组合方式相同,使商标在呼叫和整体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文字商标近似的判定: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首字母发音及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国内个人申请美国商标注册所需资料及流程

国内个人申请美国商标注册所需资料及流程作为目前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以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发达的工业技术成为世界各地投资者优先投资目的地。而申请吗诶过商标注册则是大家进行美国市场推广的第一步。申请美国商标注册不仅方便在美国推广自家的品牌形象,同时保障商标权益不会在美国受到侵害。那么国内个人申请美国商标注册需要哪些资料?有哪些流程呢?随着深圳方信知识产权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美国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1.需申请人名称、地址、国籍、联系方式等信息; 2.以个人名义申请美国商标,需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以公司名义申请美国商标,需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3.需颜色为黑白色的商标图样; 4.需能够说明商品/服务具体注册类别的清单; 5.因美国采用的是商标“使用在先”原则,还需准备一份商标实际使用证明; 美国商标注册所需流程 1.商标查询:对申请商标是否能够与其他美国商标相区分开来进行查询; 2.提交申请:将申请所需文件提交至美国专利商标局,办理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3.形式审查:美国专利商标局在收到商标申请后,会对其进行形式审查,在该审查通过后,美国专利商标局会授予商标申请编号,并向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 4.商标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美国专利商标局还会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5.商标公告:经审查,被美国专利商标局认为能够注册的商标,将会在美国官方平台上进行限期公告,让公众对此进行评判异议; 6.核准注册:只有在公告期间,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才会被美国专利商标局核准注册。 如果准备工作都做好了,那就进行申请吧!好了说了这么多,以上就是方信知识产权小编给大家的简单分享,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知识产权事项可以关注我们的官微或者点击我们的官网咨询我们。也可以留下您的电话,我们会及时回复您。

商标文字审查标准

(一)文字商标的审查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6.商标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7.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8.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9.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0.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1.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2.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3.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什么是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

什么是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释义 本条是关于申请在先原则的规定。 商标的基本作用是用来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因此,一个注册商标只能有一个注册主体对其享有专用权。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商标主管机关只能受理一项申请。通常做法有三种:一是申请在先原则,二是使用在先原则,三是混合原则,即申请在先与使用在先原则的混合。规定 一、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

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二、使用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使用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即对同一天申请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对于申请人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该商标的情况,实际做法是由各申请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规定期限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的主持下,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三、两个原则的利弊,申请在先原则只需要将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作为审查依据,便于操作,但是不利于保护最先使用商标的人。使用在先原则可以保护最先使用商标的人,但是需要审查申请人最先使用商标的证明,不易操作。而且这种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因他人提供使用在先的证据而被撤销注册。

美国亚马逊注册商标说明

如何注册亚马逊商标 亚马逊注册品牌商标好处 1.树立自己的品牌,以免被跟卖 2.不用担心品牌侵权而导致亚马逊账号被封 3.知识产权,长久的价值 4.提高店铺的形象和客户信任度 如何注册亚马逊商标 1.美国是一个实行判例法(即不成文法)的国家,因此法院判例在美国处理商标纠纷及商标法的发展中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 2.美国采用使用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在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商标在美国的使用。一般来讲,即使先使用者从未在美国注册其商标或后使用者先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先实际使用某—商标者有优于在后使用商标者的权利。当然,从商标保护的角度来讲,也不可忽视使用者的商标在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的注册。 3.根据美国目前适用的商标注册规定,在美国可以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4.美国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商标注册分为主簿和副簿。 亚马逊商标注册及申请流程 1、申请人资格:任何使用或善意打算使用商标的个人或组织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他人也可以使用该商标。两个或两个的个人或组织可以共同申请一件商标。 2、申请流程: 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注册核准 3、有效期:从申请日起算 10 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 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 注册亚马逊商标的条件 1、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不限于美国居民或法人); 2、商标标识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法律制度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外。 1 1

亚马逊商标异议 如果没有被退或申请人答复理由成立,该商标即会被印制在商标公告上。TPO将给申请人发出通知以告之公告日期。此后30天为异议期。 发证 如申请基于商标在先的实际使用且没人提出异议,TPO将于公告12个星期后颁发注册证书。 如商标注册申请基于申请人将善意使用该商标的声明,TPO将于12个星期后颁发通知书。 申请人在6个月时间内可以使用此商标交提交使用声明,或者申请6个月延展期。 只有当特别标注时才可延长此期限。使用声明提交并通过后,TPO将颁发注册证书。 注册有效期十年。但申请人需要在第五——第六年间提供一份用以表明该申请继续存在的证明。 注册亚马逊商标所需资料: 1、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1份; 2、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电子版商标标样; 4、商品名称和类别; 5、申请人提交真诚使用商标的声明,说明将要在何种产品或服务上使用有关商标; 6、申请人提供在商业中真实使用商标的声明 1 2

关于商标的强制注册原则

关于商标的强制注册原则 我国商标注册主要是遵循自愿注册原则,但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下面,本文将详细介绍商标的强制注册原则的相关内容。 一、概念 商标的强制注册是指,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也就是商标的强制注册由国家具体规定其商品,如果规定了某项商品后,这项商品上就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就有义务将其商标申请注册,经核准注册后使用。未经核准注册的,该商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二、历史 新中国成立之后,1950年政务院批准的《商标注册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一般公私厂、商、合作社对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或拣选的商品,需专用商标时,应依本条例的规定,向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中央私营企业局申请注册。”因此,建国初期,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制度,即是否申请注册商标由公私厂商自主决定。但随着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程的推

进,计划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商标专用权逐渐溢出法律意义上的权利范畴,演变为行政管理意义上的商标专用权。1954年3月9日,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未注册商标的指示》和《未注册商标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未注册商标进行登记。对未注册商标进行登记,其初衷是制止滥用商标行为,清理具有反动腐朽思想的商标,但却成了以后实行商标强制注册制度的滥觞。 1957年1月17日,国务院同意并转发了《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行商标全面注册的意见》,我国开始实行商标强制注册制度,要求各企业、合作社使用的商标必须注册,未注册的应于1957年6月30日前完成申请手续,之后未经核准的商标不得使用。之所以实行商标强制注册制度,是因为“通过商标管理也是有助于督促企业注意改进产品质量的一个办法。因为在市场上凡是品质优良享有盛誉的商品,消费者往往指认商标要求供应,这就很清楚地看出商标是代表商品质量的一种标志。”正因为“商标是代表商品质量的标志”,商标成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商品质量的手段和工具。196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只不过是把1957年以后的商标工作实践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商标强制注册制度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1979年11月1日实行全国商标统一注册制度后,我国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仍是1963年颁布的《商标管理条例》。根据《商标管理条例》,商标注册仍应当执行强制注册制度,但实际是否执行则另当别论。在起草《商标法》过程中,在应当采用强制注册还是自愿注册问题上,各方争论非常激烈。①最终,我国《商标法》还是顺应改革开放初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形势,采用自愿注册原则,但留下一个各方妥协的方案,即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部分商品实行商标强制注册制度。对这些商品实行商标强制注册,目的是通过商标监督商品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反映了当时人们还没有完全摆脱“商标是质量标志”的思想,这也体现在我国《商标法》中仍有一些关于调整商品质量的条款。 三、目前状况 当前,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强制注册的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目前必须使用

商标的审查标准

(一)与宗教、民间信仰有关的商标审查标准 以宗教及其专指名称、圣物、图像、标记、法事场所作商标容易伤害宗教界感情,应禁止作商标。 1、宗教或民间信仰的偶像名称、图形及其组合,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宗教包括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间信仰主要指妈祖。如“观音”、“阿拉”、“圣母”、“默娘”(妈祖)。 2、宗教活动场所的名称、图形及其组合,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如“金山寺”、“碧霞祠”(道观)。 3、根据国办1994年145号令规定,宗教组织或团体可兴办自养企业。宗教企业和宗教自养企业(经授权)可以将自己所在的宗教活动场所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但前提是这个宗教活动场所的名称在全国是唯一的,不会损害其他宗教活动场所的利益。如,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授权可以注册“少林寺”商标。 4、宗教的教派、经书、用语、仪式、习俗以及宗教人士的称谓、形象,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例如“喇嘛”、“小和尚”、“正一”(道教教派之一)、“色两目”(真主与你同在)。 5、虽与宗教有关,但联系不太紧密或是意思已经泛化的文字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如“涅磐”、“太极”。 (二)国名商标审查标准 1、以各国国名的全称、简称、官方缩写形式构成的商标或以国名的其他词性构成的商标,禁止使用并注册。但国名的旧称在不造成产源误认的情况下,可以注册。 2、商标由形容词修饰国名的,不予注册。 3、商标虽包含国名但从整体上已具有其他含义的,在不造成产源误认的商品上准予注册。如“中华龙鸟”,“HTTP//https://www.sodocs.net/doc/c114922375.html,”。 4、商标是由国名和某一行业的通用名称构成,如果商标申请人是该国家或地区的垄断行业,在该国家或地区是唯一性的,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的,可以注册。 (三)地名商标审查 地名商标主要指中国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构成的商标及包含上述地名的商标。原产地和地理标记除外。 1、一般原则:仅由行政区划或其简称、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或者其同根词或其缩写构成的商标不予注册,有其他含义的行政区划名称除外。 2、两个以上的行政区划简称共同组成的商标,可以注册。如“京津”。 3、商标虽包含地名但已构成其他含义的,在不造成产源误认的前提下,可以注册,整体保护。如“芝加哥公牛队”。 4、某些特殊地域名称作为商标使用,且不会给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可以注册。如“南极”、“北冰洋”。 5、商标由显著部分及真实表示产品产源的地名构成,可以整体予以注册。如“欧典MADE IN GERMANY”。 (四)短语、句子商标的审查标准 1、获得注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有显著特征,能起到区别作用 * 不影响他人的善意使用 * 不会误导或欺骗消费者 * 与在先权利不构成冲突 * 不得违反《商标法》其他规定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原料、功能、产源、价格、使用对象等特点上的短语、句子,禁止注册。如“来自美丽的天山”、“补血精品”。 3、非独创性、流行的、普通的及公众熟知的公益性广告宣传用语,不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禁止注册。如“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4、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短语、句子,禁止注册。 5、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短语、句子,禁止注册。如“金钱万能”。 6、商标由短语、句子和其他显著部分构成,且短语、句子缺乏显著性(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不予注册的范围),可以注册,整体保护,非显著部分不在保护范围内。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原则是什么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原则是什么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原则是什么?有因商标的使用而产生商标权的使用原则、有因注册事实而成立的商标权的注册原则、还有兼顾使用与注册事实而取得的混合原则。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原则是什么 1、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采取这种制度的国家将注册看作是一种声明,而不是确定商标权归属的依据。这种原则的优点在于保护在先使用人对其所使用的商标应具有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恶意抢注其在先使用的商标。 2、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在注册原则之下,商标注册是商标权原始取得的唯一途径。要想取得商标权,就必须经过商标注册这一法律程序。 3、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按照混合原则,商标权原则上属于商标的注册人所有,但是商标的先使用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提出争议或指控,请求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若法定期限内无人提出争议或指控,商标注册人始取得无可争辩的商标权。 二、商标权取得的方式 1、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相关法条链接 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美国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的全部流程

美国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的全部流程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很多做贸易的企业,不仅会涉及到国内生意,很多企业也都开始做外贸了,美国作为世界上经济大国,对中国企业和创业者而言市场都是比较广阔的,注册美国商标都是进入美国市场的必经之路。但是在美国注册商标的时候有可能会出现被驳回.那么美国商标驳回的理由有哪些?美国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哪些材料和资料?驳回复审的有效期限是多少时间呢? 一般最常见的驳回理由有以下几点:注册商标描述了寻求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这是拒绝注册常用的正当理由。注册商标和一个已存在的注册商标或和一个在先申请的审理中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这是拒绝注册中最常见和最需认真对待的理由。注册商标是个人姓氏。注册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注册商标具有地理描述或错误的地理描述。由于缺乏显著性不能用作商品或服务商标。商标属于商标法禁用条款的内容,例如由外国旗帜或徽记组成或由不道德的、欺骗性的或诽谤性的要素组成的商标。 美国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要注意美国商标局寄驳回通知书信封上的邮戳。驳回复审是有期限的,一般为六个月,过期就无效了。美国商标复审时,我们需要知道是什么原因被拒的,因为每个商标被拒的原因是不一样的。所以首先我们要看驳回的类型,如果是全部驳回,看看驳回的理由,有没有复审成功的胜算,从而决定是否复审。如果是部分驳回,观察一下驳回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属不属于自己的主营业务,以及综合其他的因素,考虑是否复审,如果是可以做驳回复审的尽量争取下,如果是完全相同或者非常近似,甚至属于禁止注册的商标的,建议更换商标重新申请,毕竟商标是商业的一部分,没有商标就没有保障。 美国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美国商标驳回复审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①申请人营业执照、公章; ②企业荣誉证明:企业的简介、荣誉证书、宣传画册等 ③商标在相关类别商品上的使用情况。 (2)美国商标驳回复审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 ①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评审申请书; ②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提供的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提交美国商标申请:驳回复审材料准备完成后,整理。 以上是小编cute整理的美国商标驳回以后应该怎么处理的介绍,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我国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有几种

我国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有几种 ▲一、我国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有几种 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一)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使用该商标,这一商标的商标权就属于谁,并可以“使用在先”为由对抗使用在后的人,要求撤销其注册商标。采用这一原则确认商标权的取得有利于使用在先的人,但不利于使用在后的注册商标所有人。这种做法会使注册商标长期牌不稳定状态,这不仅不利于商标管理工作,而且一旦发生争议又不易查明谁是最先使用人,不利于争议的处理。因而,目前世界上采用这种取得原则的国家很少。 (二)注册原则。按申请注册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即谁最先申请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按这一原则,只有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该商标的申请人才能取得商标权。 商标注册是一种法律事实。一旦商标所有人通过注册取

得了商标权,就受国家法律保护,而且未经注册的商标知先也不受法律保护。根据这一原则,首先使用商标的人如不及时申请注册,而被他人抢先注册,也就无法对已垢人如不及时申请注册,而被他人抢先注册,也就无法对该已使用的商标取得商标权。因而,现今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采用商标注册原则。 采用注册原则确定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并不排除使用原则在特定条件下所具有的意义。我国《商标法》第18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标或者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一法律,体现了在特定条件之下的使用原则。 (三)混合原则。这是使用原则与注册原则的折衷适用。根据这一原则,一个企业或一个人只要首先使用了某一商标,虽然没有注册,都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使用在先为理由,对抗他人相同或相近似的注册商标。如这种对抗成立,已注册的商标就会被撤销。如对抗不能成立,商标注册人即取得了无可辩驳的稳定的商标专用权。这一原则些国家所采用。如美国、英国、西班牙等国都是这样规定的,只是期限各异,英国规定为7年,美国规定为5年,西班牙规定为3年。

2020年最新版商标评审规则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20417 2020年最新版商标评审规则The latest edition of trademark evaluation rules in 2020

2020年最新版商标评审规则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局 【颁布日期】19951102 【实施日期】19951102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7号 【名称】商标评审规则 【题注】 【章名】全文 第一条为保证正确、及时地处理商标评审事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定的负责商标确权评审的行政机构,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行使终局裁决权。 第三条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独立行使裁决权。 第四条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商标评审事宜。 第五条当事人在商标评审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约款除外。 第七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商标评审事宜,采取委员投票表决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八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实行书面审理。 第九条当事人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第十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就下列事宜提出的评审申请: (一)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 (二)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 (三)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 (四)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 (五)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 (六)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的; (七)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商标确权评审事宜。 第十一条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其中委员为十五至十七人。 第十二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悉商标法律;

如何注册公司商标流程

如何注册公司商标流程 如何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一申请注册前的查询: 商标查询不是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进行查询可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查询的结果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书加盖委托方的公章 2、委托书加盖委托方的公章 3、以公司名义申请,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名义,需个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4、商标图样,如指定颜色,必须指出。 三查询费用: 中文、英文、图形:内部查询免费 四付款方式: 确定递交查询及申请书件时,交清国家规费及我司的代理费。 注册商标流程 商标注册流程一、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流程二、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复审请求 商标注册流程中若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是什么 申请人可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办理;也可直接到国家商标局注册大厅直接办理。但对于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 企业名称是否能作为商标注册? 我国允许企业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精神,企业名称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是,申请人用企业的名称作商标时,企业名称中必须含有显著部分,而且,作为商标申请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 在申请注册文件中,申请人对非显著部分,可以不在申请书中标注放弃专用权。因为这些标志行政区划、行业和企业组织形式的部分不可能由某一经营者独有专用,在商标注册审查过程中将视为自动放弃专用权,不再需要特别注明放弃。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以企业名称作商标整体注册的,不利于该企业今后对该商标的转让、许可以及企业名称的变更等。 申请商标注册要注意的问题 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

亚马逊商标注册问题及流程

亚马逊商标注册问题及流程 亚马逊注册品牌商标优点,第一树立自己的品牌,避免被跟卖;第二不必忧虑品牌侵权而导致亚马逊账号被封;第三知识产权,长久的价值;第四进步店肆的形象和客户信赖度。 关于亚马逊商标: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不少外国买家(尤其是美国买家)会要求制造商或卖家证明其拥有产品的知识产权,以保障本身不会卷入侵权诉讼。中国企业的产品出口至美国的数量十分巨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也有必要到美国注册自己的商标。如果你的产品没有在美国注册商标,可能会面临货物被海关扣押,造成严重损失的局面。注册商标能很好地制止竞争对手的恶意竞争,维护自己的利益,增加企业的价值。 亚马逊商标注册的流程: 1申请——PTO(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美国专利和商标局)负责联邦政府的商标注册。收到注册申请后,PTO会进行形式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如果符合,PTO会签发日期并在提交申请两个月后发给申请人一份通知书。如果不符合要求,则将所有材料包括申请费全部退还给申请人。 2审查——在提交申请四个月后,PTO的审查员将负责审查并决定该商标能否注册。如不能,审查员会发函注明退回理由或者需要做的改动。申请人必须在收到信后六个月内答复,

否则该申请即终止。如果申请人的答复不能成立,审查员将发出最终驳回。申请人可上诉商标审查及上诉委员会。 3异议——如果没有被退或申请人答复理由成立,该商标即会被印制在商标公告上。PTO 将给申请人发出通知以告之公告日期。此后30天为异议期。 4发证——如申请基于商标在先的实际使用且没人提出异议,PTO将于公告12个星期后颁发注册证书。如商标注册申请基于申请人将善意使用该商标的声明,PTO将于12个星期后颁发通知书。申请人在6个月时间内可以(1)使用此商标并提交使用声明,或者(2)申请6个月延展期。只有当特别标注时才可延长此期限。使用声明提交通过后,PTO将颁发注册证书。 5时效——注册有效期为十年。但申请人需要在第五---第六年间提供一份用以表明该申请继续存在的誓言书。 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申请注册美国商标的程序是甚么? (1)申请人选择自己的商标设计;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