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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展包头市的园林绿化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务院 1992年)
3、《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
4、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
5、《包头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包头市 1998年)
6、《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10年)
7、《包头市近期建设规划》(2002-2005年)
8、《包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9、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 规划范围
为包头市四个城区及相应规划控制范围,共计885平方公里,其中:
近期:2002~2005年 城区绿化规划建设范围218平方公里。
中期:2006~2010年 城区绿化规划建设范围240平方公里。
远期:2011~2015年 城区绿化规划建设范围300平方公里。
第四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2~2005年
中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15年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1、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
2、建设生态绿城
3、城郊一体化的思想
第六条 规划原则
1、系统性原则
2、地带性原则
3、多样性原则
4、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5、自然与人文、传统与现代、民族与地区、历史与时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第七条 规划目标
包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总目标是形成“依山傍水,森林围城”、“半城楼房半城树,城市掩映森林中”的绿地格局。即依据包头市的自然条件和发展目标,以大环境绿化为基础,以公共绿地为重点,以居住区和庭院绿化为普及环节,以街头绿地为点缀,以道路绿化和城市组团间隔离绿带以及沿山、沿河防护林带、黄河湿地保护带为网络,以文化广场、绿化广场为亮点,构筑“城在绿中,林在城中”的自然山水园林城市的绿地风貌特色和塞外粗犷、浑厚的草原城市风格及优美的城市景观。
第八条 规划指标
1、城区:
到2005年 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11平方米,2004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到2010年 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12平方米。
到2015年 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绿地率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13平方米。
2、市域范围内:
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5%,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8%。

第三章 市域(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九条 市域(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布局
以(大青)山、城(区)、(农)田、(黄)

河的自然格局为
基础,以绿化生态效应最优为指导,以城市化地区各级公园绿地为核心,以城市近郊大型生态林地为主体,以河(道)、(道)路、绿带等为绿色网络连接,总体上形成“依山傍水,南田北林,绿城居中”的绿地布局和沟通城乡、环绕中心城区的“双环、两带、六纵、六横”的城市绿化空间格局。
1、南田:
即在包兰铁路以南、黄河以北的范围内,形成以基本农田为主,兼有示范性观光农业和参与性农业生产活动的城市农田生态保护区。
2、北林:
即在110国道以北至大青山南麓的范围内建成以经济林、水源保护林、生态林为主,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并举的城市森林生态保护区。
3、绿城居中:
即在新旧城区之间和周边建设以休闲、观赏为主的大型片林和楔型绿地及组团间的隔离绿地,做为城市生态骨架,形成“森林围城,城中拥翠”的景观风貌。
4、双环:
指沿环城铁路(内环)和外环公路(外环)两侧建设两条环形绿色廊道。内环保护中心城区不受工业区包围城市的危害,同时控制其建设范围,外环控制工业区范围,改善工业区环境质量,同时保护周围农田的自然环境。
5、两带:
是指在城市组团之间形成两块隔离绿带,既保护了城区环境,又防止城区无序扩展。
6、六纵、六横:
六纵:是指在哈德门沟、昆都仑河、四道沙河(包括北郊防洪沟)、二道沙河、西河槽、东河槽六条季节性河槽两侧通过绿化及综合整治形成连接城郊的绿色通风换气走廊。
六横:是指构建丹拉高速公路以北沿山地区的绿色森林通廊、北绕城公路绿色走廊、城区北部(莫尼路-110国道-北梁)的防护林绿色走廊、城区中心的百里长街绿色景观大道(钢铁大街-建设路-巴彦塔拉大街)、京包、包兰铁路沿线绿色走廊、南绕城公路绿色走廊和沿黄河北岸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绿色走廊,它们构成贯穿城区、郊区的绿色廊道。
第十条 市域(城市规划区)绿地分类发展规划
1、通风廊道规划:(六纵)
对六条河道进行疏浚,对堤坝进行整修,对污水进行截流,并在河道两侧各建30-50米的绿带,形成城区绿色通风走廊。对于城区段的昆都仑河、二道沙河、西河槽、东河槽除进行绿化美化外,还要筑坝蓄水,形成城市的滨河景观。
2、绿色廊道规划(六横)
绿色廊道的建设对于城郊间的物种迁移、能量交换具有重要的意义。规划主要内容是沿公路、铁路及黄河沿岸两侧建设横贯东西的5-500米宽的绿带,其中建设路两侧形成南200米、北500米的绿化带,并建成连接新、旧城区的景观大道;黄河沿岸

结合黄河湿地自然生态保护工程,建设500-10
00米宽的绿带。
3、森林公园和绿色屏障规划
在大青山南麓建设500-1000米宽的城市外围防护林体系(非农田区),以形成城市的绿色屏障,并在条件适宜的地段建设城郊大型森林公园;在昆都仑水库库区周围建水源涵养林,在昆都仑河两岸建景观林和防护林,同时开展成吉思汗生态园的草原森林建设和南海子公园南部的湿地保护区建设。

第四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一条 城市绿地系统布局
城市绿地系统的布局可概括为“二轴、三楔(源)、三横、四纵”,“公园棋布、森林围城、组团隔离、绿网相连、点面结合、多点渗透”的带网状结构。
1、二轴:
即把阿尔丁大街和钢铁大街、建设路、巴彦塔拉大街(百里长街)新旧城区发展轴建成两条绿轴。
2、三源(楔):
即建设分布于城区西北角的边墙壕经济防护林,位于新旧城区之间的以成吉思汗生态园为主的风景林地和位于城市东南角的南海公园及湿地,这三块片林形成楔形绿地插入城市中心,形成城区的氧源基地和输送新鲜空气的通道。
3、三横:
即把城区外围的莫尼路林带与厂前路林带,城市中心的团结林带、青年林带、建设路林带,南侧的黄河路林带做为三条横贯城区的绿色廊道。
4、四纵:
是以昆都仑河、二道沙河、西河槽、东河槽四条纵向开敞空间结合两侧绿化形成城区的绿色通风换气走廊和城市滨河景观绿带。
5、公园棋布、森林围城:
以公园为主要形式大量拓展公园绿地,使公园绿地的服务半径满足500-800米;在城区四周建设大规模的生态与游憩相结合的生态防护林,最终实现“钢城掩映森林中”的城市风貌。
6、组团隔离、绿网相连,点面结合、多点渗透:
新、旧城区以大面积的风景林地相隔,既可改善城市景观,又可防止城市无序发展;城区内园林路纵横交错,编织成一张覆盖整个城区的绿网,形成一个以绿楔(氧源林地)、绿心(公园绿地)、绿带(防护林带)、绿网(道路绿地)相互交织的绿地格局。

第五章 绿地建设规划

第十二条 城市绿地分类
城市绿地分为五大类,即: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附属绿地(G4)和其他绿地(G5)。
第十三条 城市绿地分类建设规划
1、公园绿地(G1):
(1)充分考虑服务半径的要求,力争做到均匀分布,市级公园服务半径为2000米,区级公园为1000米,居住区级公园和街道小游园为300-500米。
(2)在新、旧城区发展轴上分布节点绿地;沿城市主干道每隔800-1500米建设节点绿地


(3)结合重要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建设增辟公园绿地。
(4)大力
发展城郊森林公园。
(5)沿黄河路两侧建50米宽的带状景观绿带。
2、生产绿地(G2):分布尽可能满足要求,面积应在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苗木自给率在85%以上,大苗自给率达到90%以上。
3、防护绿地(G3):在市区不同地段设置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宽度满足不同行业系统的要求。
(1)沿110国道两侧各建5-50米宽的的防护林带。
(2)建设300米宽的莫尼路林带、厂前林带,并在林带经过人口集中的地段改建成公园绿地。
(3)建设由团结林带、青年林带、建设路林带构成的城市景观绿带。
(4)沿包兰铁路两侧建10-30米的防护林带。
4、附属绿地(G4):
(1)道路绿地:城市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5%,园林路不低于25%。
城市快速路和立交桥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结合景观与防护功能进行绿化。
在普及绿化的基础上,不断提高道路绿化水平,形成城市景观大道网络和林荫道路。
(2)居住区绿地:绿地率应达到国家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指标。其中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居住区不低于25%。
(3)庭院绿地:
所有建设项目均应按建设指标配套附属绿地,其中机关团体、宾馆、医院、公共文化设施、事业单位、部队不低于35%,大中专院校不低于30%,中小学不低于20%,企业根据生产内容和工艺水平不低于20%。
5、其它绿地(G5):完善城郊成吉思汗生态园风景林地的建设,同时加快城市北部生态防护林和南部基本农田保护区林网的建设,开展南海公园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工作。
6、水系规划
城市水系规划的总体构想是“引水入市”和人工筑坝蓄水。
7、避灾绿地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中的避灾绿地,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防灾、避灾规划而设置。首先尽可能使各类绿地均匀分布,并建立避灾据点(如大型广场绿地、公园),使城市避灾通道与林荫道系统结合起来,完善城市的避灾体系。其次,应在避灾据点内提前规划建设各类相应避灾服务设施,以适应避灾中的生存要求。

第六章 树种规划

第十四条 规划原则
1、地带性原则:
即要基本符合地带植被区域自然规律。
2、以乡土树种为主
乡土树种对土壤、气候适应性强,具有地方特色,应作为城市绿化主要树种。
3、选择抗性强树种 
城市的环境因素既复杂,又较自然环境恶劣,因此应选择抗性树种。
4、结合生物多样性的要求,引进适应本地区各类植物。
第十五条 技术经济指标
1、常

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的比例 2 : 8
2、乔木与灌木的比例 6.5 : 3.5
3、 速生树种与慢生
树种的比例 6 : 4
4、 木本植物与草本植物的比例 7 : 3
第十六条 基调树种规划
基调树种就是能够充分体现当地植被特色,反映城市风格,能作为城市景观标志的树种,它可以是乡土树种,也可以是表现良好的外来树种。我们推荐以下三个树种为我市的基调树种,依次为:
1、新疆杨 Populus alba var. Pyramidalis
适应性强,在我市分布广泛,树姿雄伟,冬季落叶之后,更能体现北方粗犷豪放的自然景观特点,可以代表我市的园林特色。主要用于道路和防护林的绿化。
2、樟子松 Pinus sylvestris L. var. mongolica Litv.
对干旱风沙环境适应性很强,长势健壮,成年树型雄伟。主要用于庭院绿化和大环境绿化造林,或者城区之间连接公路两侧的绿化。如建设路的绿化。
3、河北杨 Populus hopeiensis Hu et Chow
树姿秀美,耐干旱,是包头园林独具特色的树种,主要用于道路绿化及营造片林。
第十七条 骨干树种规划
骨干树种就是具有优异的特点,在各类绿地中出现频率比较高,使用数量大,具有发展潜力的树种。推荐的骨干树种如下:
(一)道路绿化树种:
依次为:
1、国槐 Sophora japonica L.
2、白蜡 Fraxinus chinensis Roxb.
3、桧柏 Sabina chinensis (L.)Ant.
4、洋槐 Robinia pseudoacacia L.
5、旱柳 Salix matsudana Koidz
(二)庭院绿化树种
依次为:
1、皂角 Gleditisia sinensis Lam.
2、油松 Pinus tabulaeformis Carr.
3、垂柳 Salix babylonica L.
4、龙爪槐 Sophora japonica cv. Pendula
5、杜梨 Pyrus betulaefolia Bge.
6、山桃 Prunus davidiana (Carr.) Franch.
7、云杉 Picea meyeri Rehd.et Wils.
8、桑树 Morus alba L.
9、杜松 Juniperus rigida Sieb. et Zucc.
10、复叶槭 Acer negundo L.
11、侧柏 Platycladus orientalis (L.) Franco
12、卫矛 Euonymus bungeanus Maxim.
(三)防护林树种
依次为:
1、家榆 Ulmus pumila L.
2、沙枣 Elaeagnus angustifolia L.
3、紫穗槐 Amorpha fruticosa L.
第十八条 引进推广树种规划
1、栾树:庭院、道路绿化
2、猥实:庭院绿化
3、枫杨:庭院或水域附近绿化,小环境栽培。
4、朝鲜黄杨:庭院绿化
5、紫叶小檗:庭院绿化
6、天目琼花:庭院、道路绿化
7、东陵八仙花:庭院、道路绿化
8、蒙椴:道路绿化
9、青扦云杉:庭院绿化
10、白皮松:庭院绿化
11、银杏:庭院、道路绿化
12、紫荆:庭院绿化

第七章 城市绿化植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第十九条 保护建设目标与指标
1、保护与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就地保

护、异地保护(迁地保护)和人工恢复等手段,使包头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及其临近区域丰富
、独特的生物多样性得到彻底保护,从而促进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环境的改善和资源的持续利用形成良性循环。
2、保护与建设指标
到2005年,城市绿化应用植物由现在的122种增至150种,其中引进植物15种左右,开发利用乡土植物10种左右,到2010年,增至200种,其中引进植物20种左右,开发利用乡土植物30种左右。自然保护区和人工群落保护区到2005年全部建立起来,到2010年各类保护区基本达到良性循环。
第二十条 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1、确定本市所属的气候带、植被区域、地带性植被类型和建群种、优势种以及绿化中的乡土树种。
2、发掘乡土树种10-30种,进行相关的生物学特性、生态习性和适应性检测,并推广到园林绿地中。
3、引进适生的外来物种20种,进行生态安全实验后逐步推广。
4、建立植物园等种质资源保存、繁育基地。
第二十一条 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规划
1、划分主要生态系统类型,给予保护。
2、采用模拟地带性群落的设计方法。
3、保护和恢复各种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生态系统。

第八章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第二十二条 规划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与管理,充分体现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科学和活文物的价值。
第二十三条 保护规划
1、制订科学合理的古树名木保护与养护技术管理规范。
2、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3、保护与适度旅游观赏相结合。

第九章 分期建设规划

第二十四条 近期建设规划(2002-2005年)
绿化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城区绿地空间构架和形态,实现“二轴、三横、四纵”,并基本达到500-800m公园绿地无服务盲区。
第二十五条 中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
城区绿地进一步完善结构和相应的功能;市域绿地建设以城区氧源绿地为主(即三楔)。
第二十六条 远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
目标是全面实施本规划所提出的绿色空间体系,最终实现“森林围城,城在林中”的城市绿地格局。

第十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二十七条 法规性措施
通过专项立法,依法管理城市绿化,保护绿化成果。
第二十八条 行政性措施
加强领导,层层建立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奖罚分明。
第二十九条 技术性措施
发展园林科技事业,积极推广园林科研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园林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条 经济性措施 
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实行义务植树制度,多渠道筹集绿化资金,

增加绿化资金建设投入。
第三十一条 政策性措施
按照全社会搞绿化,全社会办园林的原则,建立相应的政策鼓
励措施,快速推进绿化建设。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和规划附件四部分文件组成。批准后的规划图纸与文本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应依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管理体系贯彻实施,并进一步完善有关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划自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包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评 审 意 见
2004年5月12日, 在包头市建委二楼会议室由自治区建设厅主持召开了《包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评审工作会议。会议首先由包头市杜守纲副市长对包头市的城市绿化工作和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然后由规划编制单位对包头市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成果进行了详细汇报。评审小组在充分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汇报、详细查阅规划成果资料和充分听取与会的包头市计划、财政、建设、规划、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下评审意见:
一、规划单位提供的规划文本、说明书、基础资料、图纸内容详实,符合国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要求,规划指导思想及目标明确,规划布局合理,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
二、建议根据《纲要》要求,对基础资料、绿化现状做进一步分析,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绿地规划技术指示,完善各类绿地布局和系统结构。
三、要按照规划编制规范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对文字、数字和图纸进行规范化、标准化修改。
四、建议规划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实施。


包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评审小组
二OO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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