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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分析和建议

员工持股分析和建议
员工持股分析和建议

杭州杭庆机电有限公司

关于吸引外资和内部员工持股分析和建议

一、公司目前发展现状

公司经过五年的累积和发展,具备了比较稳定的处理客户订单和接纳新客户能力,但是在发展正规化和规模化以及员工文化建设上有一定的滞后,要想长远发展,特别是为凝聚员工,留住人才,可以考虑采取员工持股等方式。

二、持股目的和对公司发展的益处

外部资本进入有利于增强公司实力,以便求得更大的发展。鼓励内部员工持股有利于留住核心人才,稳定管理层。稳定了核心员工,也就稳定了公司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品质水平。员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发展命运相连,共同进退,工作中更加能用心的负责人的参与公司工作,这对公司的发展有着很大的非直观的影响。同时,公司鼓励员工持股,风险共担,看似公司目前让出了一部分利益,但是从长远看,对于公司的发展壮大,绝对资本的增加是有利的,也能给老板带来更大的收益。同时,如果实现长期稳定的优质持股员工参与管理,老板也能更加放心和轻松的管理公司,甚至实现远程遥控。三、具体分析和建议

以下所有持股分析都建立在公司大股东绝对控股(51%)的基础上。

1、外部资本投资

a、外部自然人或者投资公司资本进入

考虑到公司目前的发展需要,如果机会做大做强,是否需要吸引外部

资本投资到贵司,改变目前现状,改进硬件设施和管理设施,壮大公司实力,扩大公司规模,以便更好的吸引客户。

要吸引外部资本有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公司现在是否需要外部资本进入以达到快速膨胀。第二,公司目前发展状况能否吸引外部资本进入。

b、有订单的优质客户直接入股投资

某些有订单的客户,或者说外贸公司,或者说本身是制造企业有大量车削零件的,说服其在杭庆持有股份,同时带来稳定订单。然后客户也能获得稳定的供应商,交期和品质有了保障,更有利于客户本身的发展,或者说纯粹作为客户的一个拓展业务。比如说联团科技有限公司,手上有一定的车削件订单,但是受下面加工厂的交期和质量困扰,本身也有想法自己筹备公司生产,如果能够与杭庆合作,降低了他们的建厂风险,又解决了他们所面临的交期和品质管控问题。之前联团科技有提到想购买机台机器放到我们公司加工,我个人觉得可以在此基础上深入谈一下。

另外,我司的主要客户杭铨高斯康机电,能否跟他们谈入股我们公司或者重庆公司的事情?

c、能够提供订单或者有订单输出的客户公司管理人员持股

对于客户公司的影响订单输出人员,以一定的优惠措施吸引其投资入股,类似于回扣的形式。

2、内部员工持股方案

a、员工以公司实际资本价值购买公司股份

首先公司必须有盈利计划,有风险预估,利益与风险比能吸引工人投资。其次,员工的个人层次,有长远发展的眼光,然后又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可以投资。个人认为此处会有一定困难。

b、给予利益和优惠措施吸引员工入股

公司站在需要员工持股的角度通过一些措施吸引员工入股,一方面可以平摊出去一部分风险,另一方面回流现金,另外,员工也能更加有责任心的与公司一同长期稳定的发展。具体方案可以有以下几种;(1)以优惠的价格将股份出售给员工。比如,对于在公司3年以上的员工,几乎等于一起创业的员工,又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后期对公司稳定和发展有很大帮助的,考虑以原始创业资本价格出售股份。

(2)在第一条的基础上,采取员工购买一定量的股份,公司按照一定比例赠送股份的方式吸引员工投资。但是赠送的股份只能作为员工分红依据,不能买卖或者套现,一旦员工离职或者作出损害公司的重大事件,则公司有权无偿收回股份。

对于赠送的股份,员工如果在公司工作10年或者15年等年限后,转为实际股份,作为公司对老员工的奖励。

对于员工出资问题有以下方式:1、本人直接出资,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期限最多两年。2、公司划出专项资金借给员工购买公司股份,借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较低利率计算,借款本息在每年的分红或者工资中扣除。

四、股东权利与义务

所有持股人员可以参加股东会议,参与公司决策。

持股人员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授权公司管理部门管理。

内部持股员工公司聘用参与公司工作,按照一般员工待遇参与公司各项事务。

持股人员有权利按照制度退出或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或者退出的公司股份由公司大股东优先收回。

股东按照所持股份比例承担公司经营风险。

五、可能带来的问题

1、在股权出售购买的过程中是否涉及税费问题,是否需要公证部

门或者内部出具股权书。

2、股权过于分散会不会导致增加经营风险,管理矛盾。

六、可行性调查

1、部分员工有争取的可能,比如说童、连、阳等

2、部分客户有争取合作的可能,如联团。

3、为公司做大做强的需要,尽量争取员工或者客户入股。

七、结论和远景分析

1、结论

建议有条件的稳步推动员工持股和其他持股。

2、远景分析

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考虑,要突破瓶颈,必须有创新的政策,员工持股等看似增加风险,实际上如执行正确,对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意义。编制:阳俊日期:2017年6月21日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方案(版)

员工持股案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部员工持股制度是指由企业部员工认购本企业的股份,委托员工持股委员会作为托管运作机构,参与按股份享 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 第二条推行部员工持股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员工持股,使员工同企业形成财产关系,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 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对企业资产的关切度;调动员工关 心企业长远发展的积极性,提高员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 参与度;加强员工对企业运营的监督,从而形成一种新 的资本运作机制。同时,推行部员工持股制度,还有利 于充分体现员工在企业利润形成过程中的能动性与创造 性,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企业分配制度。 第三条本案采取预留股份设计,用于供新增员工购买和奖励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以保证部员工持股制度的连续性, 充分发挥部员工持股制度的激励作用。 第二章员工持股总额和来源

第四条本公司在实施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股权设置中,初期设计25%的股份作为部员工持股股份总额。另外24%作 为预留股份,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员工、供符合持股资格 的公司新增员工认购以及原持股员工增加持股额的认 购。员工持股股份按照公司实行员工持股时的净资产价 值计算,在公司实行员工持股时,请第三审计公司对公 司资产进行清查并进行公示。 第五条员工持股的认购及公司回购依照公司每股账面净资产值进行计算。 第三章持股资金的来源 第六条首批持股员工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出资认购公司股份,所需资金的来源,依照个人自愿出资和多渠道集资相结合 的原则,对认购股份的员工,采取以下形式: 1、员工个人最低出资额度占出资总额的20%以上; 2、剩余的80%由公司划出专项资金,借给员工,利率 按同期贷款较低利率计算,借款本息在每年分红或工 资中直接扣回。 第七条公司每年提取上年度5%左右可分配利润作为奖励红股资金。

融智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

证券代码:430169 证券简称:融智通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 2020年5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持股对象依本员工持股计划间接获取公司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管理委员会管理,全额认购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拟设立的“融智通员工持股一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待备案完成后确定)”,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方式取得并持有融智通股票。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通过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对应 1 股公司股票,每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50-4.00 元(即对应公司股票为3.50-4.00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600万份(对应公司股票600万股),资金总额不超过2400万元。具体份额和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其他优秀员工,合计不超过25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可以个人直接出资参与本持股计划,亦可通过其控制的公司作为主体参与本持股计划,但该等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优秀员工仍应满足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的具体规定,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项下的权利,承担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项下的义务。 七、本资产管理计划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起,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定向发行的相应约定规则,资产管理计划取得的公司股票同样享有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分红。 八、未来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如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的股权认购或员工持股管理办法或法规文件,如本持股计划与之强制条款相冲突,为使本计划得以继续履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以按照新的规定对本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员工持股平台涉税分析

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涉税比较 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 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 为百分之二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2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困境及对策探讨

□沈少莹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困境及对策探讨 摘要: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StockOwnershipPlans,简称ESOP)以其在构建企业内部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实现国有资本平稳退出大中型企业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得到了普遍认同和广泛应用。但是,二十多年来的实践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方式,不仅将直接决定已实施员工持股改制企业的存亡和发展大计,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员工持股计划在中国到底能走多远。 关键词:员工持股问题对策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深圳518036) ESOP在上世纪50年代源于美国,后流行于欧美许多发达国家。它属于一种特殊的报酬计划,是指为了吸引、保留和激励公司员工,通过让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股份),使员工享有剩余索取权的利益分享机制和拥有经营决策权的参与机制。ESOP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企业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抵御敌意收购的有效对策。 一、我国企业员工持股计划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ESOP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同时起步,并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北京、上海、陕西、山西、江苏、黑龙江、深圳等各省市得到了自发推行实施,成为了企业转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产权改革模式。在当前国退民进的新一轮国企改革进程中,由经营者、员工持股承接国有资本已经成为全国各地普遍推行并为绝大多数改制企业所采用的产权改革方式,对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发挥了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由于国家对ESOP的具体操作一直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各省市对员工持股的实践始终带有很强的自发性和试点性,其局限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员工持股动机背离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目标 实施ESOP,本来是以构建员工与企业发展利益共同体为目的,通过企业产权的重新安排,把员工对个人利益的关心和对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的关心结合起来,让员工分享企业业绩增长的收益,以发挥长期激励约束作用;同时通过员工持股制衡力量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体现,促进 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但是,我国不少企 业在策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却偏离 了上述初衷。 股份制试点初期实行的“内部职工 股”,投机倾向严重,员工购股、持股的主 要目的是在公司股票上市后通过市场抛 售变现,获取溢价收益。“内部职工股”因 此被滥用,不但没能发挥“联股联心”、促 使员工关心企业、共谋发展的作用,而且 还禁而不止地出现了超范围、超比例发 行,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新源头。因此, 1993、1994年国家体改委等有关部门两 度明令禁止内部职工股的发行,同时叫停 了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批。但近年 来,ESOP作为国有资本退出大中型企业 的有效方式,倍受关注和应用。这种改制 方式对我国国企改革实践的确有着重要 的现实意义,但从其实施动机看,却或多 或少地偏离了员工持股的本质,其特定的 历史成因注定了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持股 平均化、全员持股、持股上岗”的弊病。改 制时,出于融资承接国有资本的需要和其 他一时之需;改制后,持股员工如果没有 合适的行权路径,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 司的管理与决策,企业转制、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等美好愿 望必定落空。必须在改制后通过设置合理 的行权模式和内部流通机制,逐步加以修 正、规范。 (2)员工持股操作缺乏法律统一规范 截止目前,有关ESOP的立法中,绝 大多数是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国家暂 没有关于ESOP的成文法或在现行法律 中加以规定。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其 他的规范性文件因效力层次较低,无法对 全国的ESOP实践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可 见,我们现阶段ESOP的实践运作严重缺 乏法律规范,其突出表现是员工持股主 体—— —“员工持股会”的法律人格缺陷。 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部全国 性法律确认了员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或 对员工持股会的运作进行了规范。在过去 十多年的实践中,ESOP主要通过以下形 式来实现:其一,登记设立社团法人—— — 员工持股会。这种方式由于员工持股会对 赢利的目的性有违社团法人“非营利性机 构”的本质要求,早在1999年就被国家民 政部叫停。其二,依托工会成立员工持股 会,借力工会的法律地位和能力资格。这 种方式下,一方面,持股会没有履行法定 登记手续,不具备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 能力;另一方面,假借工会的地位和权利、 义务能力,同样会违背现行法律对工会的 规定。其三,通过民事委托,由全部持股员 工选出一定数量的持股员工代表进行注 册登记,设立持股公司(企业法人)。对内, 在持股公司架构下依托员工持股会进行 内部股权管理和分红结算等等。这种方式 虽然回避了《公司法》对公司股东人数的 限制(有限公司股东不超过50人,股份有 限公司不超过200人),使人数众多的企 业同样得以实施ESOP,但由于委托过程 缺乏公信力,大多数非经注册登记的持股 员工的权益保障完全依赖于注册持股员 工的个人信誉,潜在风险较大。 以上情况表明,尽管员工持股会普 遍现实存在,但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其 独立人格存在明显缺陷,法律地位至今 无法确认。 企业管理MANAGEMENT78 管理观察·2008年9月

员工持股计划财务处理

持股计划涉及到激励成分的会计、税务处理 相关问题:如果上市公司出资进行回购,以市价回购股份,但是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进行员工持股计划,那么关于这笔钱: 一、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何?是作为利润分配还是作为成本费用? 二、员工缴纳税的税基为何? 问题解答: 一、 (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2号-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的提取》(证监会计字[2001]15号)中明确指出提取激励基金应当计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具体如下:“问题:公司可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激励基金?若以税后利润为考核依据提取激励基金,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解答:一、根据财政部的复函,公司能否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多少,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作出安排。从会计角度出发,公司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支出,应当计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根据中伦律师事务所,冯成亮律师分析,员工持股计划会计处理及参与对象个人所得税缴纳,应当根据股票来源方式不同区别执行。具体案例如下表1所示。 表1 不同股票来源方式下的会计处理办法列举 (2)会计处理时点: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时点,但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推断,应当在提取年度计入成本费用。比如,在x年度为考核年度,则在x+1年度根据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提取激励基金,因此在x+1年度计入当年度成本费用。实务中,焦点科技、利尔化学、龙净环保明确指出当年度计提的奖励基金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即在哪一年度提取激励基金,就在哪一年度年度计入当期费用,这也支持了我们根据法理作出的推断。 二、 (1)目前,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税收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根据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冯成亮律师分析,员工持股计划不同情况之下的课税办法如下表2所示,表2 不同情况下的课税办法 从目前市场上的案例来看,最早的员工持股计划是海普瑞(002399.sz),该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完成股票二级市场回购,目前尚处于锁定期,具体员工减持时需要缴纳的税费还需要最终与税务机关沟通。 根据国际经验,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是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重要因素,且大北农(002385.sz)、三六五网(300295.sz)等推出了大股东无偿赠予股份的员工持股计划,均因为税收政策不明确而未取得明显进展。所以我们预期会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税收优惠的政策出台。 (2)纳税时能否分摊到12个月:在这个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严格按照此规定,则激励基金需要与当月工资合并纳税。而在具体的案例中,万科a的事业合伙人计划采取了提取激励基金的模式,经过与税务局沟通,税务局并不同意将所获收益分摊到12个月进行纳税。所以,在具体的实务操作中,是否能够分摊到12个月,还需要与税务局进行沟通。篇二: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esop)的定义 员工持股计划属于一种特殊的报酬计划,是指为了吸引、保 留和激励公司员工,通过让员工持有股票,使员工享有剩余索取权的利益分享机制和拥有

入股分红协议模板—集团员工持股总体方案设计

**集团员工持股总体方案设计 (讨论稿) 集团计划发展部 20xx年3月30日

目录 一员工持股的可行性和意义 (3) 二**药业公司发展前景 (4) 1**药业目前现状 (4) 2**药业发展方向 (4) 3**药业前景展望 (5) 三**集团员工持股计划设想 (5) 1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5) 2**药业整改建议方案 (6) 3员工持股规模及募集资金数额 (6) 四持股会管理运作方式 (7) 1资产值确认 (7) 2成立员工持股会 (7) 3以“资产池”方式对员工持股会进行管理运作 (8) 4员工出资认购程序 (8) 5员工持股会会员准则 (9) 6员工持股股份优先权益 (9) 五**集团员工持股会章程 (10) 1总则 (10) 2宗旨和任务 (10) 3会员权利和义务 (11)

4员工持股会组织架构 (11)

员工持股的可行性和意义 对企业按先进规范制度进行体制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自愿自觉为企业的最大效益服务,是今后**集团体制改革的方向。现代企业制度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激励机制问题,即在制度上协调员工、经营者、所有者之间的目标不一致和利益冲突,并最终解决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参照西方经济成功经验,员工薪酬结构通常包括三大部分1)基本工资,2)员工持股3)期权激励。基本工资是企业员工的劳动报酬,员工持股为员工购买企业股权分享企业利润成果,期权机制则一般以管理者为对象的激励报酬。在西方经济高速发展的过往20年中,员工持股计划十分盛行,员工持股计划不仅是对员工以股权形式享受企业利润成果,而且还是企业的融资工具,增加运营资本和现金流,因此是一个资本股东与员工双赢的有效机制,推行员工持股可大大地提高员工的士气,在与资本股东利益目标一致的基础上同心同德地努力奋斗,在实现企业最大经济效益同时实现员工自身价值。员工与资本股东共同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并分享企业高速发展成果,是知识经济发展的时代潮流,由于以知识为主的人力资源与密集资本结合的不可分离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知识性发挥很大程度上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所以,实行员工持股计划成为西方资本股东的明智选择。**集团董事长提出在**集团内以药业公司为试点,推行对药业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引入激励机制,使员工能有效地参与管理并分享经营成果,从而在**集团内部积极构造长久有力、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精神,此举无疑是一个高瞻远瞩的决策,反映了董事长与集团全体员工共创辉煌、共享利益的广博胸怀,是**集团的重大体制改革,是切实可行的措施,极具积极意义。通过这个有力的举措,体现**集团向产权明晰的股份制度及管理规范的现代化企业方向发展的坚定决心。

持股平台几种模式分析

持股平台优劣评析 个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比较 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 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 为百分之二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2、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因此,自然人限售股转让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2)股息红利营业税 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股息红利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3、员工直接持股税收总结 综上所述,员工直接持股时: (1)限售股转让税率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如长期持股,上市后限售期内分红个人所得税率10%,解禁后个人所得税率5%。 二、通过公司持股方式的税收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公司转让限售股时,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的前提下,税率为1-(1-25%)(1-20%)=40%。如合理避税,税率可以降低不少,但一般限售股转让金额都比较大,因此要大幅降低实际税负比较困难。

公司员工持股分配方案定稿

公司员工持股分配 方案定稿

XX公司 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持股实施方案 一、目的 1、经过实施公司员工持股,使企业与员工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责任感、荣誉感,提高员工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关切度和经营管理的参与度,从而形成企业内部激励、监督机制,真正实现员工与企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2、以XX公司为载体,以现有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为基础,以稳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为着力点,设计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的原则 1、依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在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前,经过向持股员工合伙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定向转让公司股权。 2、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于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度主要经过岗位体现,因此本持股方案的对象选择和持股数量主要依据员工的岗位和绩效决定,对员工进入公司时间因素考虑较弱。 三、操作路径 依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规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选择如下操作路径:由纳入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作为合伙人成立2个有限合伙企业,并从现有股东受让公司股权。 四、员工股权分配 1、条件界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纳入股权分配范围(共91人): 核心管理层:品质总监、行政总监、营运总监、技术总监、技术副总

监、各事业部总经理(4名)、总裁特别助理、董事会秘书(合计11名)中层管理人员:事业部副总经理/总动力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副经理(合计49名) 核心业务经理:年销售额及订单利润率排在前列的市场业务员(合计12名) 核心技术骨干:集团及各事业部资深高级工程师(合计19名) 2、分配办法 公司计划进行股份制改造,拟以净资产折合股份【】万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纳入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作为合伙人成立2个有限合伙企业,并于公司股份制改造前从现有股东受让出资额合计港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股份制改造后折合股份【】万股。2个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分配情况见附件1《甲合伙企业成员持股一览表》和附件2《乙合伙企业成员持股一览表》。 (1)核心管理层共11人,总分配股份为【】万股,以10000股为分配单位,个人最少分配股份【】万股,最多分配股份【】万股,以个人工作岗位重要性、工作能力与工作业绩、工龄为考核依据,具体分配办法如下: a.在总分配股份中,提取约【】%共【】万股作为工龄分配,个人工龄 分配股份计算公式为:个人工龄持股数=工龄分配股份数÷符合分配 人员总工龄数×个人工龄(取整万股计算)。 b.在总分配股份中提取约【】%合计【】万股作为岗位持股数,集团 各中心总监及一级事业部总经理以每人【】万股为基数,二级事业 部总经理以每人【】万股为基数,董事会秘书以【】万股为基数, 并结合如下条件进行综合计算,但个人岗位持股最高不超过【】万

企业员工持股方案

企业员工持股会管理办法 本办法根据公司经营层与员工持股方案、公司员工持股会章程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而制定。 第一章会员资格 第一条所有购股员工均为员工持股会的会员。公司工会下设员工持股会(以下简称员工持股会)管理的员工股权,只限于以下人员购买和持有: 在公司工作满半年,并在劳动工资名册上列名的正式员工;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公司派往境内外子公司、合资公司、联营企业、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工作、劳动关系仍在本公司的外派人员;第二条下列人员不得购买和持有员工持股会(工会)的股权:公司以外的法人股东单位的员工; 公司非全资企业及联营单位的员工; 公司雇用的临时工; 脱离公司人员(指调离、自动离职、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情形者);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和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股金来源 第三条员工股权的资金来源:

1、会员以现金方式认购; 2、员工持股会以工会名义专项贷款资金; 3、会员向公司合法借贷。 第三章认购办法 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工会出资为300万元,占公司总股份的37.5%。 第五条工会股份总额为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在300万股总股本中,基本股占100万股,预留股占200 万股。 第六条注册成立工会的日期确定为员工持股会的基准日。 第七条在基准日之前,凡在公司注册并工作半年以上的所有员工,均有资格参与派股分配;在基准日之后,满半年以上的和职务升迁的员工可按相应的标准派股(职务升迁的员工,依职务级别标准派股),股份来源于预留股。 第八条会员按岗位贡献分为七个类别: 第一个级别董事长、总经理级 第二个级别副总经理级 第三个级别部门经理、核心技术骨干级 第四个级别部门副经理级 第五个级别普通员工级 第九条员工如果放弃现金认购权,视同放弃其全部应得股权。放弃认购的股权不得私自转让,由员工持股会统一掌握安排。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方案

谈现在企业员工持股计划 什么是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由员工持有本企业股权或股票的股份制形式。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路易斯·凯尔索认为,生产要素只有资本与劳动两种。现代市场经济和科技进步使资本投入对产出的贡献越来越大,少数拥有资本的人却能获得大量财富,这势必造成资本的急剧集中和贫富差别的迅速扩大而导致严重的分配不公,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生产力发展的隐患。凯尔索为此提议,建立一种使产权分散化,让员工都能获取生产性资源,实现劳动收入和资本收人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制度。员工持股计划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方案。 近40年来,美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获得了巨大成功。到1998年,全美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有14000多家,包括90%以上的上市公司和排名世界500强的大企业,有3000多万员工持股,资产总值超过4000亿美元。据美国的一项专题调查证明,实行员工持股的企业与未实行员工持股的同类企业相比,劳动生产率高出30%左右,利润大约高出50%,员工收入高出25-60%。目前,员工持股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90年代末,英国约有1750家公司、200万员工参加了政府批准的员工持股计划。法国工业部门企业员工持股率超过50%;金融业中有的企业已达90%以上。德国把实施员工持股作为吸引员工参与管理,保留人才,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日本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实行了员工持股。就是在新加坡、泰国、西班牙、等发展中国家,员工持股也十分流行。 员工持股计划的种类 综观员工持股计划的种类,形式多样,内容繁杂,各具特色。按照员工持股的目的,主要可分为福利型、风险型和集资型。 --福利型的员工持股。有多种形式,目的是为企业员工谋取福利,吸引和保留人才,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是将员工的贡献与拥有的股份相挂钩,逐步增加员工股票积累;并把员工持股与退休计划结合起来,为员工的未来积累多种收入来源。而诸如将实行员工持股与社会

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仅供参考)

LLL 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

目录 一、公司现状分析 二、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选择——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政策法规及案例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 (一)员工持股资格 (二)员工持股总额和来源 (三)员工持股额度确定 (四)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五)持股法律主体 (六)持股的认购程序 (七)预留股份及备用金 (八)股权分红 (九)员工持股的管理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配套制度 一、公司现状分析 LLL公司经过多年发展,资产和业绩得到较大增长,取得了令人

满意的成绩。然而,随着国内民爆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当前,公司的发展至少受到以下两方面问题的制约:(一)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 公司经过十年的发展,培育和积累了一批行业内资深的专业人才,是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本。然而,公司搬迁至重庆后,经常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重庆市乃至广东沿海一带的同行企业为自身发展需要,高薪猎取专业人才,公司成为重点目标,以公司现有薪酬待遇和激励手段,很难保证人才不被挖走、流失。尽管公司领导为留住人才耗费了不少心力,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度保证,公司依然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影响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三)公司缺乏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快速扩张战略受到制约。 尽管公司在法律形式上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还是存在国有企业普遍的激励机制不活的问题。尤其是近来,国内同行业的很多企业都进行了改制,企业职工身份转变为公司股东和员工双重身份,极大增强了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活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由原来的被动型变为主动型,效益提升明显。与之相比,公司在激励机制、人力资源开发上已显落后,甚至在市场竞争中已然受到这几家改制企业的冲击。此外,为实现公司未来经营目标,公司必须开展资本运营,在行业内进行大规模的收购,扩张资产,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而公司现有激励机制明显落后于部分目标企业,在收购后很难留住目标企业核心人才,从而使收购效果大打折扣,进而影响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当前国有企业深化产权改革、倡导建立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形势下,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激励机制已难以适应未来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面对那些已彻底改制、充满活力的同行企业的竞争,公司必须尽快探索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 二、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选择——员工持股计划 由于公司所处民爆行业的特殊性,人力资本在公司价值中占据着

员工持股方案及公司入股注意事项

新股东公司入股注意事项 一、首先应该确定新加入的股东是准备用现金,还是实物或技术入股.除现金外,实物或技术应通过评估先确定价值. 二、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两种参股方式. 1 入股之前先搞清公司到底有多少家当,也就是净资产有多少,有条件的话,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下比较放心,当然如果公司比较小,也就无所谓. 2 入股方式要搞明白,是新增注册资本,还是股权转让. 3 新增注册资本的话,要办好验资手续,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 如果是股权转让的话,要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形成决议,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东加入及采用哪种方式,并签订股权变更合同、入股合同(包括股权比例、分红方案等). 四、如果是采用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应该先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将公司评估后的资产和新投入的资金相加的总资产作为新的注册资本,按照新投入资金与评估后公司资产的比例确定新加入股东的股份比例. 五、如果采用新股东受让原股东投资的方式,应由原股东协商谁愿意出让手中的投资?原股东即可以出让部分投资减少投资比例,也可以出让全部投资退出股东会.这些都应该由原股东之间进行协商. 六、如果原股东同意新股东用实物(仪器、设备等)或技术入股,也应先进行评估后再按照规定操作. 七、登记流程:首先要到当地工商行政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表格然后拿着已有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现在法人的身份证、

还有股东决议、以及变更登记表还有个人的一切证明,估计还要出资证明等. 公司法有关条款如下: 第三十三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第三十四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员工持股计划完整解决方案

原创:小虾风投小虾2016-11-17 创业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了留住核心员工,减少企业人才流失,除了工资、福利等短期、直接性奖励之外,最直接有效的就是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绑定企业与激励对象的长期共同利益。 一、常见员工持股方式 在当今企业经济活动中,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

三种方式各有利弊,下面主要从税收和安排的灵活性等因素综合比较三种持股方式的优缺点,最后做出最优的选择。 二、三种员工持股方式税负方面的对比 1、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 限售股解禁转让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分红如长期持股,上市后限售期内分红个人所得税率10%,解禁后个人所得税率5%。2、通过公司持股方式的税收

限售股解禁转让公司转让限售股时,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的前提下,税率为1-(1-25%)(1-20%)=40%。 注:营改增后,转让限售股属于转让有价证券,应当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按6%的增值税率征税,并对限售股的买入价进行了规定,对于原始股、限售股的买入价主要以IPO的发行价为准。 分红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分红时,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实践中,公司可以通过一些成本费用降低应纳税所得额,降低实际税负。但限售股转让金额一般较大,大幅降低限售股转让的实际税负难度较大。 3、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方式的税收 现在很多公司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详细介绍可以参照(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洪荒之力)。 限售股解禁转让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人如果是自然人,按照 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或20%的优惠税率 (根据不同地区政策而定) 缴纳所得税;合伙人中有企业主体的,该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目前,上海、天津、深圳、北京、青岛高新区等地对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统一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未来面临税收政策调整的风险。 分红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三、三种持股方式优缺点综合分析 如果仅从综合税负来看,毫无疑问员工直接持股是最好的方式,但实践中必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才能得出最优方案,接下来是对三种持股方式的综合分析。 1、员工直接持股 优点税负最低:限售股转让税率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 20%*(1-15%),即17%。如长期持股,限售期内分红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分红所得税率为5%,是三种方式中最低的。 缺点对员工长期持股约束不足,目前国内普遍存在公司上市后,直接持股的员工股东一待限售股解禁即抛售的情况,一些高管甚至为了规避一年内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年初所持股份25%的约束,在公司上市后不久即辞职,辞职半年后出售全部股份套现。这违背了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将公司与员工的长远利益捆绑在一起、留住人才的初衷。 2、员工通过公司间接持股 优点相对于员工个人持股,更容易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在上市之前还可规避因员工流动对公司层面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且相对于合伙企业,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健全,未来政策风险较小。

员工持股计划的个人所得税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员工持股计划的个人所得税 篇一:一张表看懂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的区别 扫码关注识权智库更多原创 篇二:员工持股计划财务处理 持股计划涉及到激励成分的会计、税务处理相关问题:如果上市公司出资进行回购,以市价回购股份,但是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进行 员工持股计划,那么关于这笔钱: 一、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何?是作为利润分配还是作为成本费用? 二、员工缴纳税的税基为何?问题解答: 一、 (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2号-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的提取》 (证监会计字[20XX]15号)中明确指出提取激励基金应当计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利润分配 处理。具体如下:“问题:公司可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激励基金?若以税后利润为考核依据提 取激励基金,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解答:一、根据财政部的复函, 公司能否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多少,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作出安排。从 会计角度出发,公司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支出,应当计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利润分配处 理。”根据中伦律师事务所,冯成亮律师分析,员工持股计划会计处理及参与对象个人所得 税缴纳,应当根据股票来源方式不同区别执行。具体案例如下表1所示。表1不同股票来源方式下的会计处理办法列举 (2)会计处理时点: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时点,但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 推断,应当在提取年度计入成本费用。比如,在x年度为考核年度,则在x+1年度根据业绩 完成情况进行提取激励基金,因此在x+1年度计入当年度成本费用。实务中,焦点科技、利 尔化学、龙净环保明确指出当年度计提的奖励基金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即在 哪一年度提取激励基金,就在哪一年度年度计入当期费用,这也支持了我们根据法理作出的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二零一七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并由董事会通过。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1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4250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425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对象为金花股份全体员工中符合本草案规定条件、经董事会确定的金花股份员工,总人数不超过8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等其他合法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获得本公司回购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4250万元,认购股份不超过4,516,472股。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金花股份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获得的本公司回购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金花股份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及获得本公司回购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投资的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资产变为现金类资产并提前终止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花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9.41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全额认购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规模上限为4250万元,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

员工股权激励涉税问题

股权激励,最终实现的是员工持股。持股的形式有三种: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包括设立新公司持股和信托持股)。 在股权激励时,(1)选择合适人员;(2)确定合适的价格和个人申购量;(3)确定合适的持股方式是三大重点,下文分析了直接持股方式和间接持股在税收、变现、控制权等方面的优劣: 一、税负 1、直接持股 (1)关于所得税 ?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股息红利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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