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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职中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严禁在职中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严禁在职中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严禁在职中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我校接到教育局“2016]15号文件的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在会上校长进行了原文传达,要求根据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执行《规定》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禁学校和在职中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段春胜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张板龙任副组长,各中层干部为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各室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于7月20日,通过校园网、教师QQ群、“校讯通”等形式与途径,组织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具体内容:

1、严禁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处罚,并有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要求全体在职教师要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同时将学习《规定》作为2016年度师德考核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

三、加强自查自纠。

围绕“六个严禁”,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督查,如教师阶段性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去社区调查摸底,确保无违法《规定》的现象。

四、建立监督体系。

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本校举报电话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活动将纳入学校的绩效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对于在职教师是否参加或组织有偿补课的行为,我校专项整治小组将做严格把关,对于违反规定的老师,在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等方面,实施“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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