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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定稿)

医院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定稿)
医院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定稿)

梁河宏康医院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劳动纪律,严格院风院纪,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我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医院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及地方有关规定,在原考勤管理制度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工作相关规定

(一)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考勤负责制,院考勤到科室,科室考勤到个人。

(二)科室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作好考勤统计工作并负责保存请、销假资料。

(三)各科将考勤表于次月5日前上报医院财务科,上报时须考勤完整,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章。由财务科对照相应规定进行工资待遇扣罚。

(四)考勤情况的应用:每月考勤结果作为当月工资、岗位津贴补贴及奖金扣罚依据;病事假累计不超过7日享受全勤奖,超过7日部分按日扣除全勤奖;聘用人员病事假一年累计达30日,给予全院通报,取消年度奖。

(五)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1、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6天。

2、行政后勤人员上班时间(办公班):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3、临床医技科室,需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实行排班制;

二、请销假相关规定

(一)请假手续

凡职工请假,须持请假条,由本科室负责人签意见,送院办签意见,院办按管理权限审批或上报院长(董事长)审批。

请病假的须出具医院相关证明。当周累计请假达四天者,不享受当周公休日。

(二)请假审批权限

1、病假、事假、在3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院办存档;3天以上至6天的,送院办签意见,院办按管理权限审批或上报审批。7天或以上至15的,由院长审批;超过15天的,须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2、凡请婚假、探亲假、丧假、生育假、节育假、工伤假、放射假等法定假日的人员由院办按规定核定假种后,院办按管理权限审批或上报院长(董事长)批准请假。

(三)所有人员请假原则上必须提前办理完请假手续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的认可,均以批准的假条为准,不按规定请假私自外出者按旷工论处。

(四)因生产、急病等事由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先通讯联系院办及所在科室,且于次日补办请假手续。

(五)凡请病假、生育假、节育假、工伤假、婚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病假7日以上除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外,属门诊治疗的必须提供门诊收费单据复印件作为佐证,属住院治疗必须提供住院收费单据及住院清单复印件作为佐证;生育假须提供准生证和医生诊断证明书;节育假须提供医生诊断证明;工伤假须提供劳动部门工伤鉴定报告;婚假须提供结婚证书。

(六)请假期满,请假人应到院办报到,并向所在科室及时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按逾期处理。因故续假,须于假期满前阐明理由,批准后方可生效。遇有意外情况,不能及时续假而逾期者,必须电话联系,返院销假时应说明原因,并由有关部门开写出证明,按规定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补办请假手续。

三、各种假期的规定

(一)事假

1、事假是指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单位相关部门批准的假期。

2、因特殊原因被动离开工作岗位未能履行请假手续的按事假对待。因触犯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受到处理等离开工作岗位的,除按事假考勤外,一切工资福利暂停,待处理结果公布后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3、事假期间的工资、岗位津贴补贴及奖金计发

请假时间在7日或7日之内的,岗位津贴补贴和奖金(指绩效工资,下同)、工资按日扣除;超过7日不足10日的,当月岗位津贴补贴和奖金按50%发放、工资按日扣除;10日或超过10日的,当月岗位津贴补贴和奖金停发,工资按日扣除。

(二)病假

1、病假是指职工由于身患疾病,不能坚持上班,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后,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并获本单位批准的假期。

2、病假工资、岗位津贴补贴及奖金计发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按照50%发放,奖金按日扣除,享受岗位津贴的停发岗位津贴。

(2)经调查核实,属因工负伤但劳动行政部门未给予工伤认定的职工,确因病情无法坚持工作,治疗期在两个月内的,其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

(三)节育假

1、凡实行节育手术者,给予以下假期:放环1天,取环1天,人流7天。

2、女职工怀孕流产休假14天。

3、节育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

(四)婚假

1、婚假是指职工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经申请同意休息的假期。

2、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法定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以上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3、新参加工作人员,进入单位的一年内不享受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职工需持结婚证到医院办公室登记并签署意见,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5、在规定的结婚假期(含晚婚增加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

奖金按日扣除。

(五)生育假

1、按规定只生育一胎,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为15天)。

2、女职工怀孕7个月后和在哺乳期内的原则上不安排夜班。女职工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每天上、下午分别给予30分钟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

3、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不适用本规定,一律按病假对待。

4、产假期满后,如果由于并发症须延期的,须由专科医生会诊后出具证明,延期的时间按病假办理。

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停发,奖金按日扣除。

(六)丧假

1、丧假是指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假期,县内3天(含往返时间);县外和省外5天(不含途中往返时间)。

2、在规定的丧假期间内,基本工资照发。

(七)探亲假

1、凡在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不与父母或配偶居住在一起,且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

2、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15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以上假期不包括路途假,但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

3、职工在一年内请事假与亲属团聚累计超过探亲假规定天数,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职工父母与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待遇。

4、探亲假期间因急病超过了假期,须及时与院办取得联系,回院后持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病假处理,无正当理由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5、欲休探亲假者,本人应提前一周通过科主任或护士长,向院办提出申请,否则不予准假。

6、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50%,奖金按日扣除。

(八)放射假

1、专职放射工作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累计已满1年不满5年的,放射假14天;已满5年不满10年的,放射假21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放射假28天;已满20年的,放射假28天,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2、根据科室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放射假。放射假申请需提前三天,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院部审批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自行决定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3、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当年不再享受放射假;当年已享受放射假,后又有病、事假超过一个月情形的,下年不再享受放射假。

4、放射假的执行应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因医院工作需要,无法离岗休假,应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5、放射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50%,奖金按日扣除。

(十)工伤假

1、职工因工负伤,经劳动行政部门调查认定为工伤后,依法取得工伤鉴定证明书,方可享受工伤假。

2、工伤假的确定以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鉴定证明书为凭证,视情况给予治疗期,并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停工留薪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四、劳动纪律及处理规定

(一)全院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得旷工,自觉维护劳动纪律,若违反规定,按相应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二)凡工作时间吵架、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者,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罚责任人当月奖金(职工对领导有意见可逐级或越级反映,不得与领导直接吵架)。

(三)上班期间有干私活、带孩子、上网、打扑克、下棋、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情形的,经查实后扣100元/人次。严重影响工作

的,按医院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四)值班期间相关人员应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特别是科室负责同志,如因通讯不畅而影响工作,除视情节处罚相关责任人外,并扣除科室负责人一个月的职务津贴。

(五)上班时间不准在工作场所嬉笑和大声喧哗,在抢救、查房、检查、手术、治疗和开会时手机一律置于静音、振动或关机状态,非工作需要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

(六)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工作装,挂胸牌上岗。职工仪表大方,语言文明,符合职业身份。严禁蓬头散发、浓装艳抹、留长指甲、蓄长须及穿短裤、趿拖鞋上岗。

(七)旷工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期已满,不按规定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未归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经劝说无效的。

(4)、申请调动,未经批准或未办妥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5)凡请假手续不符合程序规定或伪造理由骗取假日者,均视为旷工。

2、旷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旷工一天者,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及岗位津贴补贴的20%和当月奖金50%。

(2)旷工一天半至二天者,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及岗位津贴补贴的50%和当月的全部奖金。

(3)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的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视同自动离职,给予解聘或除名处理。

(八)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扣半日工资;

2、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的扣当天工资;

3、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

4、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者,扣罚当事人当月20%的奖金。

五、医院或科室安排的会议、学习、培训、早会必须按时参加,并且遵守会议纪律。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早会或迟到、早退3次以下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扣除1日工资。

无故不参加医院各项劳动的,3次以下的,给予全院通报批评,5次以上者,扣除1日工资。

六、全院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端正服务态度,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医院新的管理体制作出贡献。

七、各科负责人必须如实、认真的记录考勤,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考勤,若有违犯,将对科室和责任人作一定的经济处罚。

八、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院长办公会作出处理意见。

九、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同时废除医院制定的其他制度,如果和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之规定为准。

梁河宏康医院

二O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 医院 考勤管理制度(修正)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医院行政后勤和临床行政班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6 天、每天 7 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周休和国定假日的休息。行政班时间原则上8:00-11:30;14:00-17:30,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行政班为8:00-15:00。 临床各科室倒班人员,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需要,参考其它同类医院安排工作,确定上下班时间。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考勤机打指纹管理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鼓励员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四项员工调班、补休、请假、加班或因工出差,凭《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员工考勤指纹由院办公室统一登记办理,若不好打或打不 上,应及时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到办公室办理重新录入指纹手续;第七项各科室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1 号将《考勤

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凭证,每周 检查一次员工的打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影响病人就诊的扣 50 元。 响病人就诊的扣工资 100 元;超过 2 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忘记打考勤指纹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 公室登记,每次扣罚 50 元。 第四项 科主任随时督查,院办不定时抽查,员工上班期间未经批准 离开医院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全年累 第三条 假期管理 各种假必须写请假条审批 (病假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 明书)。 严格上下班制度,严禁科室出现脱班和脱岗现象。未经请 假、请假未获批准 (霸王假)不上班、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职工请假、 调班一天内的由科主任批准, 请假、调班三天的 院长批准,请假、调班超过三天的由院办公会决定,请假、调班均不 得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行 ,每月调班、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并报院办备 案,在未批准前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 1 天扣当天工资,扣当月 7 天奖励工资,员工生病住院期间医院酌情发放生活补贴,住院累计 2 月以上的原则上停发生活补贴; 第四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第二条 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 迟到、早退、无故离岗、 串岗超过 5 分钟每次扣工资 20 元; 第二项 迟到、早退、无故离岗、 串岗超过 30 分钟扣工资 50 元,影 第五项 计旷工 1 周开除。 第一项 第二项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全院员工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上下班打卡。工作中不得随意外出,如遇特殊情况上报科室负责人,方可离岗。 第三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 第四项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每周日下午前将下周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考勤表于次月3-5日前交院办公室。 第八项院办公室在每月5日前将全院本月总排班表打印上报财务科。并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检查上班员工的签到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后果自负。 第三项忘记签到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院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请假:职工请假需到各部门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三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科领导提出续假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月休息4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季度休息。 第六项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七项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当天至直系亲属去世安葬后3天,发给基本工资。第八项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条加班管理

卫生院考勤管理制度

卫生院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医院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结合本医院的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干部职工。 三、工作时间 1、夏秋季节(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冬春季节(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10~12:00 下午14:30~17:30 3、每月休息8天,不得积假,法定节假日另算。 四、考勤管理 1 、本院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管理办法,每天签到4次,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刷指纹签到、签退,不得代替他人签到、签退。 2、签到时间:上班前10分钟至上班后10分钟;签退时间:下班前15分钟至下班后10分钟,其它时间签到、签退均无效。上班后10分钟内打卡及下班前10分钟内打卡不算迟到、早退。 3、因特殊原因未能签到或签退,但可以证明未迟到、早退、旷工的,必须由一位以上同事或科组长签字证明,报分管副院长核实后备案。 4、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 10元。 30 分钟以上 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每工作时间段超过上班时间 1 小时以上者不予签到直接按旷工半天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以上者,给予双倍罚款。 (3)每超假、旷工一天扣发本人2倍日平均工资(日平均工资均按60元计算),一年旷工达30天及以上者报市局予以辞退。 旷工指不请假,未经同意的电话请假,未经批准的休假,请假逾期不归者。 脱岗指未经同意脱离工作岗位,脱岗30分钟内罚款10元,脱岗30分钟至1小时内罚款30元,脱岗1小时及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5、请假 (1)休息请假:职工休息请假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须注明具体的离院、返院时间,经科组长核准后,报院长批准(院长不在医院时报分管副院长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请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通畅,如卫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赶回卫生院参加工作。 (2)病假:职工请病假必须报院长批准,住院请假或请病假一周以上的,需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3)事假:紧急突发事件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院长批准算作请事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请假期间所有行为由自己负责,与医院无关。 6、出差 (1)职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院长批准后,报分管副院长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院长,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院长签字按出差考勤。 7、刷指纹时请动作轻柔,毁坏考勤机者,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8、分管领导:曾宪敬副院长。 9、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院委会,于2011年7月4日开始执行,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 考勤管理制度(修正)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医院行政后勤和临床行政班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6天、每天7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周休和国定假日的休息。行政班时间原则上8:00-11:30;14:00-17:30,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行政班为8:00-15:00。 临床各科室倒班人员,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需要,参考其它同类医院安排工作,确定上下班时间。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考勤机打指纹管理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鼓励员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四项员工调班、补休、请假、加班或因工出差,凭《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员工考勤指纹由院办公室统一登记办理,若不好打或打不上,应及时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到办公室办理重新录入指纹手续;第七项各科室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1号将《考勤

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院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5分钟每次扣工资20元;影响病人就诊的扣50元。 第二项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30分钟扣工资50元,影响病人就诊的扣工资100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忘记打考勤指纹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每次扣罚50元。 第四项科主任随时督查,院办不定时抽查,员工上班期间未经批准离开医院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五项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全年累计旷工1周开除。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各种假必须写请假条审批(病假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 第二项严格上下班制度,严禁科室出现脱班和脱岗现象。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霸王假)不上班、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按旷工处理,第三项职工请假、调班一天内的由科主任批准,请假、调班三天的院长批准,请假、调班超过三天的由院办公会决定,请假、调班均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行,每月调班、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并报院办备

人民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考勤职责划分 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职工考勤管理工作;科室领导监督本科室考勤的执行;科室考勤员负责本科室的日常考勤及呈报。 (二)工作时间 医院工作时间分为基本班次与特殊班次。 基本班次为每周工作五天半,周一至周六上午。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时工作制以医院党政办通知为准)。 由于医院工作性质的特殊化,各科室根据医院总体需求以及科室需要,除安排基本班次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科室人员特殊班次。 特殊班次包括:上午班、下午班、连班、中班、夜班、陪班、帮班、全天班、急诊班、清创班、值班、备班、主班、治疗班、早班、责任班、出班等等。特殊班次种类较多,且同一特殊班次因科室情况不同而所定时间不同,故由各科室自行安排,但需确保每周40小时工作制。 (三)考勤期间 我院考勤实行二级管理。由科室负责安排员工个人班次,科室员工每月出勤情况由科室负责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院员工的考勤汇总,并不定期根据科室排班表进行抽查。 科室排班由科室负责人制定,并于当月27日前将次月本科室排班表交人力资源部(电子或手工表皆可),人力资源部根据排班表可进行加班认定以及不定期的劳动纪律等检查。 各科室考勤由科室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责,于次月5日前将每月本科室各种休假凭据复印件和科室考勤汇总提交人力资源部。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误差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四)考勤形式 我院部分科室已实行指纹考勤形式。 二、缺勤管理 1.对有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屡教不改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脱岗。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2.员工必须服从医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分配的工作,对不服从调动分配经教育不听从者予以相应处理。 3.严格执行各班次时间,按时交接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扣除奖金、纪律处分等)。 4.遇抢救病人或急诊手术、任何工作人员必须随请随到。对无特殊原因或借故不到者,视其性质和造成后果严重性予以批评教育,扣发奖金直至行政处分。 三、加班管理 由于医院工作的特殊性以及科室的弹性排班制,对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医院给予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如(如公休日、年休假等)则由科室安排休息或补偿,医院不额外给予加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

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医院考勤管理规定

医院考勤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一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打卡。(总值班负责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后30分钟内的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院办公室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员工考勤指纹由院办统一录入,若出现无法打卡的情况,应及时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并重新录入指纹; 第六项各科室主任或组长应在星期日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科室月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七项院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忘记打卡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每次扣罚10元。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请假:职工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二天由院长批准,三天及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 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消假。 第五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医院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医院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医院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出勤率是客观反映职工劳动纪律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严格考勤纪律,加强考勤制度管理是增强职工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有力措施,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我院考勤制度做如下规定:一、以科室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按人事处制定的考勤表登记全体在编职工的考勤结果(临时职工考勤另造表)。 未经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的,一律由原科室负责人落实出勤情况后考勤上报;二、考勤要客观如实地反映职工的实际出勤情况,无论何种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填报《兰大二院干部请假申报表》;三、无论何种原因离开所在科室但尚未正式办理离科手续的人员,应视为本科室人员上报考勤;四、考勤表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由科主任及护士长签名后于次月5日前报送人事科,上报人事科后的考勤表不允许更改;五、考勤内容:出勤,出国学习、脱产、半脱产学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公差、丧假、教学假、公休假、放射假、轮休、探亲假、旷工等项目,均应在考勤表中如实填写清楚;六、凡未经批准的缺勤,除特殊情况外(急症者、病假者必须有医院证明),均以旷工处理;七、病休在6月以上的职工,要求恢复工作时,经医院劳保鉴定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有效;八、病愈恢复工作的职工,有3个月的试工期间旧病复发继续病休的,累计计算病

假;九、职工不得借病休从事经营性工作,否则给予经济制裁或行政处分,按旷工处理;十、各科室要认真考勤,并于每月25日前报人事处,如有扣发事项,由人事处通知财务科执行。 全院考勤汇总后列表交财务科核算经济指标。 弄虚作假,知情不报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十一、职工病假期间生活待遇:1. 工龄不满10年的,病休时间超过2个月,从第3个月起享受劳保待遇;工龄超过10年(含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 2. 工龄满10年,病休超过6个月者第7个月起享受劳保待遇。 十二、获省、市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享受国家及专家津贴者,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医院劳动纪律、考勤制度

医院考勤制度(草案) 一、作息时间及请销假制度 1、医院具体上班时间院党支部、院办制定,日常作息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医院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规定不能休假的,该时间段不享受假期。医院组织职工加班,由医院党支部、院办按照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或存假,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算薪、算假。 2、全院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有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在三楼打考勤,每月的考勤表在次月3日前交医院统计室。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科室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 3、科主任、护士长请假1天内由业务副院长审批,1天以上由院长或书记审批。 4、其他干部职工请假,1天内科室领导审批。1天以上,由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或书记审批。 5、所有病、事假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条,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所有假条一式两份随当月考勤报医院统计室及院办公室,假满的须及时销假。 6、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

班以及工作交接,科室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 7、个人晋升、学习、考试、继续在教育者,轮换班科室内调剂,安排好工作,由科主任审批院办备案,方可离岗,每月不超过3次,发现不调剂又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8、住院部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医生、护士按科室排班表执行,值班医师值班可以提前1.5小时回家吃饭。 9、凡请假离开本市时,事前必须在院办公室登记,回院后及时销假,否则一切后果医院概不负责办理。 三、关于各类假的规定: 病假: ①病假按照每日职务工资的40%扣发,同时取消当日奖励性绩效 工资; ②病假连续超过1月的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个月,同时按照劳 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③若借请病假为名走亲访友、游山玩水、回乡探亲或未按规定在家休息养病,从事其他活动等,查实后按旷工对待。 ④在病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者,除按旷工处理外,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⑤本院职工在外院治疗的,必须有相关医疗机构的医学证明书,本院病休证明书5天以上科主任审批,7天以上由分管院长审批,半月以上由院长审批,否则证明无效。对弄虚作假或不按此制度执行者,除在综合目标考核中扣分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事假:

医院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制度

XX医院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 医院人事科负责全院职工的考勤,人事科和总值班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并负责收集汇总员工休假、出勤情况,并及时向行政院长汇报,作为工资、津贴、绩效等发放的依据。 各科室负责人必须根据医院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本科室的考勤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记录和管理,及时完成排班、考勤表,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责任,并承担相应处罚。 职工休假前需按程序审批假条: (一)员工休公休假3天内由科室审批;4-7天科室同意、部门审批;7天以上科室同意,部门同意,院长审批。 (二)院级领导休假由院长审批,职能部门负责人休假由行政院长审批,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人休假由业务院长审批,护士长休假由护理部主任审批。 (三)休假前需将各类休假条交医院人事科备案。 (四)因意外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应在上班前30分钟电话告知科室负责人以及人事科,事后及时补写请假条。 科室、医院考勤人员必须根据医院各项规定,做到公开考勤,严格管理。 二、劳动纪律 (一)医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 (二)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着装整齐,挂牌上岗,不得迟到(正常工作时间无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不早退(正常工作时间无故离岗者视为早退)、不旷工(工作人员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不脱岗、串岗。

(三)对待病人应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耐心周到、热情服务、尊重病人,做到爱岗敬业、优质服务。严禁出现“生、冷、硬、顶、推”等现象。 (四)工作期间,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利用网络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和玩网络游戏;严禁占用科室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严禁上班时间干私活;严禁班前或上班时间饮酒;严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严禁不按规定程序请(休)假。 (五)对违反劳动纪律的除做好不良记录外,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送人事科,经医院研究决定后,严格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影响工作或引发投诉、纠纷、差错、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医院进行经济处罚,并酌情给予当事人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待岗或解聘等处理。 医院实行院、科两级劳动纪律责任制,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纪律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者,医院将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本着重在教育的原则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轻者,由医院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严重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三、假期规定 (一)工作时间:每周五天半工作日,但每月休假不超过六天,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1、作息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加班和补休: (1)原则上当月假当月休完,如确实因工作原因,当月假无法休完的,可在次月安排补休。 (2)因处理公事加班,每2小时/次计算加班次数,每次加班3小时以上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全院员工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上下班打卡。工作中不得随意外出,如遇特殊情况上报科室负责人,方可离岗。 第三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 第四项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每周日下午前将下周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考勤表于次月3-5日前交院办公室。 第八项院办公室在每月5日前将全院本月总排班表打印上报财务科。并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检查上班员工的签到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后果自负。 第三项忘记签到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院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请假:职工请假需到各部门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三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科领导提出续假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月休息4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季度休息。 第六项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七项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当天至直系亲属去世安葬后3天,发给基本工资。第八项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条加班管理 第一项加班种类。1、节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总值班};4、临时加班。 第二项加班调休和工资的补贴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时间 客服部 分两班:早班8:00-5:00 晚班2:00-9:00 一个月休息四天 销售部、市场部 一周上五天半班,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个小时。 其他部门统一单休,一周上六天班,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个小时。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 2:00- 5:30 二、考勤 1、公司实行签到式的考勤方式,所有员工需上班前签到,客服部考勤由客服主管负责。 2、所有办公室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 3、公司通知的会议和培训都纳入考勤范围,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席,无故缺席作旷工处理。 4、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工资10元。 1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工资 20 元。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扣除两倍工资,一个月之内旷工超过3天以上者,公司予以辞退。 5、因工作需要外出而不在办公室的需先跟直接领导沟通,并告诉考勤管理人员。 6、销售部考勤: 1)公司通知的所有的会议和培训都纳入考勤范围, 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席.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工资 10 元。1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工资 20 元. 2)销售部所有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公司行政部不定时电话抽查,如发现一次电话不通者扣工资10元,一天之内电话不通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两天的工资,连续三天电话不通者,公司予以辞退。 三、请假: 1)病假:1.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客服部是7 : 30 - 8 : 00 ,其他部门是8 : 00 - 8 : 30)致电直接上司请假,并致电告诉公司考勤人员,不得让人代请假。 2.请病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医院就诊证明,交人事部。 2)事假: 1.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正常上班后应补请假条交人事部。 2.普通事假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核准签字,交人事部,并告知相关的同事,交接相关工作,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经上司批准的请假一律作按旷工论处。 3.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由隔级领导审批。 四、出差: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交人事部,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医院职工考勤制度 (1)

医院职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劳动纪律,严格院风院纪,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改善医疗服务,保障我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原考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本管理制度。 一、员工打卡制度 1、本院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每日早间上班和下午下班前指纹打卡。 2、因特殊原因未打卡者须提供科室负责人签字的未打卡说明,每月仅限3次,医技科室,药房,收费由医务科负责统一管理。 3、科室负责人须严格审核未打卡原因,不可随意签字同意,如发现包庇行为,则双方同时罚款。 4、未打卡1次,罚款10元,之后按次数累计翻倍,罚款金额500元封顶。(例:第一次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40元,第四次80元,第五次160元,累计翻倍) 二、迟到早退制度 1、迟到30分钟以内,罚款5元/分钟。 2、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扣除半天工资。 3、本月累计迟到3次者,算事假一天,扣除一天工资。 4、员工迟到不能以补请假为由抵充,违者按旷工处理,扣除半天工资。 5、提前30分钟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罚款5元/分钟。 6、提前超过30分钟下班者,按旷工处理,扣除半天工资。 三、科室排班及休假制度 1、每科室在周五提交下周排班表,上报行政办公室。 2、各科室须严格按照排班表执行,办公室不定期查岗,发现无故脱岗者,罚款50元/每次。如遇特殊情况须调整休假,须提前一天拿科室负责人签字的调休单上交行政办公室备案。 3、每月公休假为4天,科室负责人审批即可休假。一般情况最多连休两天,休假三天及以上,科室负责人在安排好科室各项工作,保证科室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签字后还需院长审批签字。 4、各科室负责人公休假除每周五排班表上提前安排好,还需当面向院长请示。 5、月公休假不可跨月度累计,如遇医院做活动或科室较忙等特殊原因当月未能休完,

医院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得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劳动纪律与考勤制度得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细则。 二、工作时间 (一)医院行财后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上午上班时间为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如工作时间变更则另行通知。临床、医技、及其她岗位工作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院职工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有事事先请假。倒班人员均按照排班表规定得工作时间与班次上下班,若遇节假日,各科室依据节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各科必须严格执行以科室为单位得上下班签到制,严禁代签,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及直属领导100元。 (四)各科必须健全考勤登记,记录内容包括迟到、早退、脱岗、病事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保健假等得具体时间。 三、打卡规定

(一)本院采用指纹扫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得员工上、下班共两次打卡。倒班人员亦需按照排班表规定得时间上下班,临床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员工每月考勤根据上下班打卡记录、休假申请单等进行综合统计。 (二)各后勤科室需将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档备案。 (三)员工忘记打卡,应在次日向人事科说明情况,并填写漏打卡说明。 (四)因公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派遣单》经审核批准后交人事科备案,出差回来后于3个工作日内到人事科销假,否则按“空卡”处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资100元,依次类推。 (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将科室上月考勤统计表交由人事科进行审核,统计表内容必须真实,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罚填报人100元。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纹打卡机得记录为准,没有记录且没有登记请假得均视为缺勤。 (六)员工外出如不能及时打卡,需向科主任请假并在人事科填写外出登记表,由人事科主任签字备案。 (七)因录不上指纹,无法指纹考勤得,改签到考勤。 (八)因考勤机故障或偶尔指纹打不上卡者,于当日内到考勤员处签到。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医院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 考勤是医院的基础性工作,是员工绩效考核、计发薪酬的重要依据。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保证医院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的考勤管理。 三管理职责 1 医院人力资源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考勤纪律的监督检查,考勤违纪现象的 调查处理,以及考勤记录的收集、录入、统计、计算与反馈,并设专人负责。 2 各用人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是所属员工考勤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教育督导所属员工 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实时掌握其考勤状态,并及时将考勤违纪行为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3 各部门考勤管理原则上以单独的行政单元为单位,指定一名员工(非负责人)为考勤员, 具体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部门负责人是第一管理责任人,负责考勤的直接管理和监督。(详见后面) 四工作日、休息日和加班、值班、出差、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外出进修培训。 1 工作日。医院执行每周5 天、不超过40 小时的国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1.1 行政部门工作日标准作息时间: a 每年10 月1 日至次年4 月30 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b 每年5 月1 日至9 月30 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1.2 医院医疗科室(病区)根据工作需要实行轮流排班,保证医疗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1.3 工勤岗位(如驾驶员、工程维修、水电、保安、洗衣房、保洁、内勤工、电梯工等 岗位)实行每周休息一天(即固定加班一天)的轮流排班工作制,固定加班费计入个 人工资总额。驾驶员岗位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报劳动行 政部门备案)。 2 休息日。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行政职能部门的休息日为周六、周日,医疗科室(病区)的 休息日实行弹性轮流制,每周2 天。 3 加班。医院提倡全体员工充分履行岗位职责,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1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弹性工作制,因工作需要应随叫随到,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需要到岗工作的,一般不计加班(法定假日除外);每年可给予 不超过10 天的有薪假用于调休,超过10天的按事假处理。 3.2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员工: a 行政部门:工作日以外,因工作确实需要加班的,应经部门负责人事先书面申 请,填写《加班申请单》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b 医疗科室:原则上按科室报送备案的排班表上班,超出标准班次或休息日因工 作需要经业务主管部门安排上班的,计为加班;平时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临时性、 突发性工作需要到(在)岗的,不计加班。 3.3 加班时间以半天(4 小时间)计算,当月累计。为保证员工充分休息,加班时间一 般用于当月调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超月份累积,具体由部门(科 室)负责人安排。

东华医院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5690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 Donghua Hospital staff attendance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医院职工考勤制度 出勤率是客观反映职工劳动纪律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考勤纪律,加强考勤制度管理是增强职工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有力措施,为此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我院考勤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以科室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按人事处制定的考勤表登记全体在编职工的考勤结果(临时职工考勤另造表)。未经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的,一律由原科室负责人落实出勤情况后考勤上报; 二、考勤要客观如实地反映职工的实际出勤情况,无论何种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填报《兰大二院干部请假申报表》; 三、无论何种原因离开所在科室但尚未正式办理离科手

续的人员,应视为本科室人员上报考勤; 四、考勤表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由科主任及护士长签名后于次月5日前报送人事科,上报人事科后的考勤表不允许更改; 五、考勤内容:出勤,出国学习、脱产、半脱产学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公差、丧假、教学假、公休假、放射假、轮休、探亲假、旷工等项目,均应在考勤表中如实填写清楚; 六、凡未经批准的缺勤,除特殊情况外(急症者、病假者必须有医院证明),均以旷工处理; 七、病休在6月以上的职工,要求恢复工作时,经医院劳保鉴定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有效; 八、病愈恢复工作的职工,有3个月的试工期间旧病复发继续病休的,累计计算病假; 九、职工不得借病休从事经营性工作,否则给予经济制裁或行政处分,按旷工处理; 十、各科室要认真考勤,并于每月25日前报人事处,如有扣发事项,由人事处通知财务科执行。全院考勤汇总后列

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考勤纪律,端正工作态度并整合公司原有考勤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之全体员工。 三、实施细则 、工作时间 本公司职工人员每周之总工时数为:四十小时,其工作时间如下: 各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改作息时间,需报备行政管理本部列入修正,并经核准后,方可实施。 1.2非制作部门的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加班,须填写”加班登记表”,经 主管批准后方视为加班。并可于加班日后个月内换休相应加班工时。如不能换休则按公司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津贴。 1.3制作部门的员工如因工作需要晚上安排加班的由组长确认后,晚上上班超过点,在不 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第二天上班时间可顺延。 1.4冬时制时间为每年月日次年月日; 夏时制时间为每年月日次年月日; 、假别和假期 国定节日休假如下: 2.1.1元旦(一月一日),休假一天。 2.1.2春节(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休假三天。 2.1.3妇女节(三月八日),限妇女职工,休假半天。 2.1.4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二日、三日),休假三天。 2.1.5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休假三日。

2.1.6其它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之节日。 以上法定假日期间,工资照给。如遇休息日加班,除妇女节不补假外,其它节日则予补假一天或按本人日薪资的计发加班薪资。具体假期依公司发布之假期安排 统一执行。 职工人员之请假分为以下种,分别规定如下: 事假 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事假以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小时以小时计; 事假每月不得超过天.全年不得超过天,超过者公司可予以相关惩罚或劝退。 病假 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年休假 年资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 连续工作满一年者,给予年休假二天; 连续工作满二年者,给予年休假三天; 连续工作满三年者,给予年休假四天; 依次类推至多不超过七天; 公假 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之集会、训练或其它活动; 参加重大社会活动(例如:选举等)具有证明文件者; 其它依法令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公司核定之其他公假日。 工伤假 工伤假依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婚假 职工结婚男职工超过岁(含)、女职工超过岁(含)给予婚假天; 其余给予婚假天;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丧假 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的,给予丧假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丧亡的,给予丧假天; 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的,给予丧假天; 丧假可以分开申请,但不超过次。 生育假(产假) 女职工在生育前后,停止工作,并给予天产假,其中产前天、产后天;晚育的按国家最新补充规定执行。 若遇难产,由医院证明出具证明的可增加产假天; 其它事项 除年休假、事假外,其它假期均包含休息日和节假日。 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登记表后,呈权限主管核准后方可休假,由部门管理本部专人保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应在上班后分钟内电话报备权限主管或总经理,否则按旷职处理。 连续旷职天,或累计旷职天,公司将按劝退处理。 申请年休假须随附[年休假单]; 申请工伤假、病假须随附[医院证明]; 申请婚假须随附有效[结婚证书];

医院考勤制度

临夏市惠民医院考勤制度 第一条考勤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为计发工资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医院的考勤管理由医院办公室负责,逐日认真记载考勤。 第二条全院在岗的所有正式聘用职工一律为考勤对象。医院办公室应在每月底将本月考勤结果上交至财务科,办公室负责或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考勤工作进行日抽查、周巡查,月考核。 第三条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办私事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公务前,须经本科室负责人同意。上班到岗时间要求提前5分钟,下班推迟5分钟离岗。 第四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须调换班次或请假者,应严格按照请假制度进行申请,院办室应把批准后的请假条服贴在当月考勤表背面,以便统计。考勤表统一由院办室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 第五条医院实行的作息时间: 11月1日-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月1日-10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注:日常依据正式通知的工作时间执行。 全院在岗的职工(不包括老专家、老大夫),月上班时间为30天计算,正常班职工给予月休假2天。 第六条请假规定 1、职工请假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需超假期时,假满前也应提前办理续假。科室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医院业务者,医院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2、职工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禁止用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请假,除个别情况外。 3、科主任、总护士长请、休假由院长批准。 基层医务人员请、休假两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两天以上者,由院长审批。 医院职工,请、休假者均须由办公室负责备案,并由办公室负责核实假期时间。 第七条迟到、早退、脱岗规定: 1、上班推迟到岗1分钟以上至10分钟以内为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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