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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总则

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统一概(估)算编制办法,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本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的依据。

2.本规定适用于中央投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或其他投资的矿业开采、工矿企业建设、交通运输、水工程建设、电力建设、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及城镇建设等一切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3.本规定应与《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配套使用。

4.工程概(估)算应按编制年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开工前如设计方案有重大变更、国家政策及物价有较大变化时,应根据开工年的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重新编制,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5.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管理和解释。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编制说明

1.本规定所称的“水土保持工程”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中所指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植物措施工程”等。

2.工程项目可划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共四部分。

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1.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制度、规定。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3.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5.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6.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一、概算编制说明

1.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地点、工程布置形式、工程措施工程量、植物措施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等。

2.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主要指标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指标主要包括工程总投资、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预备费及其占总投资百分比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

(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砂石料、苗木、草、种子等预算价格的计算依据。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4)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其他有关指标采用的依据。

(5)水土保持工程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4.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中存在的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二、概算表

1.概算表

(1)总概算表;

(2)工程措施概算表;

(3)植物措施概算表;

(4)施工临时工程概算表;

(5)独立费用概算表;

(6)分年度投资表;

2.概算附表

(1)工程单价汇总表;

(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3)次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4)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5)主体工程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6)主体工程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

(7)工时数量汇总表。

三、水土保持概算附件(单独成册,随概算报审)

(1)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2)主要材料运杂费计算表;

(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

(4)施工用电价格计算书;

(5)施工用水价格计算书;

(6)补充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书;

(7)砂石料单价计算书;

(8)混凝土材料单价计算表;

(9)工程措施单价计算表;

(10)植物措施单价计算表;

(11)独立费用计算书;

(12)分年度投资计算表。

第二章项目划分

第一节简述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涉及面广,类型各异,内容复杂,为适应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满足水土保持工程涉及和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的需要,满足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要求,必须有一个可供各方面遵循的统一的项目划分格式。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和独立费用共四部分,各部分下设一、二、三级项目(详

见项目划分表)。

第二节组成内容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指为减轻或避免因开发建设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而兴建的永久性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指为防治水土流失而采取的植物防治工程、植物恢复工程及绿化美化工程等。

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包括临时防护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

1.临时防护工程

指为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而采取的各项临时防护措施。

2.其他临时工程

指施工期的临时仓库、生活用房、架设输电线路、施工道路等。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由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流失监测费、工程质量监督费等五项组成。

第三章费用构成

第一节概述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费用组成内容如下:

一、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

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

1.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

(2)其他直接费;

(3)现场经费。

2.间接费

(1)企业管理费;

(2)财务费用;

(3)其他费用。

3.企业利润

4.税金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费;

(3)教育费附加。

二、独立费用

由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流失监

测费及工程质量监督费五项组成。

三、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2.价差预备费

四、建设期融资利息

第二节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

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

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一)直接费

1.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

(1)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以及年应工作天数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构成。

①岗位工资。指按照职工所在岗位各项劳动要素测评结果确定的工资。

②年功工资。指按照职工工作年限确定的工资,随工作年限增加而逐年累加。

③生产工人年应工作天数以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

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2)辅助工资。指在基本工资之外,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属于工资性质的各种津贴,主要包括地区津贴、施工津贴、夜餐津贴、节日加班津贴等。

(3)工资附加费。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2.材料费。指用于工程项目上的消耗性材料、周转性材料摊销费。

材料费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五项。

(1)材料原价。指材料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

(2)包装费。指材料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的包装费和包装材料的折旧摊销费。

(3)运杂费。指材料从供货地至工地分仓库或材料堆放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调车费及其他杂费。

(4)运输保险费。指材料在运输途中的保险而发生的费用。

(5)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指材料在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工具用具使用费;仓库、转运站等设施的检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安全措施费和材料检验费;材料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耗等。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指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机械折旧、维修和动力燃料费用等。包括基本折旧费、修理费、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机上人工费和动力燃料费等。

(1)基本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使用年限内回收原值的台时折旧摊销费用。

(2)修理费指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为了使机械保持正常功能而进行修理所需的摊销费用和机械正常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的润滑油料、擦拭用品的费用,以及保管机械所需的费用。

(3)替换设备费指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时所耗用的设备及随机使用的工具附具等摊销费用。

(4)安装拆卸费指施工机械进出工地的安装、拆卸、试运转和场内转移及辅助设施的摊销费用。

(5)机上人工费是指施工机械使用时所配备的人员的人工费用。

(6)动力燃料费指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时所耗用的水、电、油、煤和木柴等的费用。

(二)其他直接费

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和其他。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所需增加的费用。包括增加施工工序,增加防雨、保温、排水等设施,增耗的动力、燃料、材料,以及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

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施工场地和公用施工道路的照明费用。

3.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指在高海拔和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而增加的费用。

4.其他。包括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竣工场地清理、工程项目及设备仪表移交生产前的维护观察费等。

(三)现场经费

现场经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

1.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的但又未被归入施工临时工程的临时设施的建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

2.现场管理费

(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指现场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指现场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职工上下班交通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现场管理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危险作业等特殊工种安全保险费等。

(7)其他费用。包括幼林抚育等。

二、间接费

间接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工程施工而进行组织与经营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它构成产品成本,但又不便直接计量。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

(一)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和劳动保护费。

(2)差旅交通费。指施工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3)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4)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徒工服装补助费、保健费、防署降温费、高

空作业津贴、技术安全措施费以及洗澡用水、饮用水的燃料费等。

(5)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6)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管理费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7)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8)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9)税金。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10)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设计收费标准中未包括的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部分施工辅助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费、工程图纸资料费及工程摄影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二)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以及投标和承包工程发生的保函手续费等。

(三)其他费用

指企业定额测定费及施工企业进退场补贴费。

三、企业利润

指按规定应计入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用中的利润。

四、税金

指国家对施工企业承担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收入所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三节独立费用

独立费用由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流失检测费及工程质量监督费五项组成。

一、建设管理费

指建设单位从工程项目筹建到竣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管理性费用。

二、工程建设监理费

指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工程师对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理所需的各项费用。

三、科研勘测设计费

指为建设本工程所发生的科研、勘测设计等费用。包括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和工程勘测设计费。

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解决工程的技术问题而进行必要的科学研究试验所需的费用。

2.工程勘测设计费

指工程各设计阶段发生的勘测费、设计费和为设计服务的科研试验费用。

四、水土流失监测费

指主体工程施工期内为控制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五、工程质量监督费

指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四节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息

一、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和为预防以外事故而采取的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2.价差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人工工资、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涨以及费用标准调整而增加的投资。

3.建设期融资利息

根据国家财政金融政策规定,工程在建设期内需偿还并应计入工程总投资的融资利息。

第四章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一、人工预算单价

(一)工程措施人工单价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元/工日)=基本工资标准(元/月)×地区工资系数

×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辅助工资

(1)地区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月)×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施工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天)×365天×95%÷年有效工作日

(3)夜餐津贴(元/工日)=(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20%

(4)节日加班津贴(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3×10天÷年有效工作日×35%

3.工资附加费

(1)职工福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2)工会经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3)养老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医疗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5)工伤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6)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

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7)住房公积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5.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元/工时)=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日工作时间(工时/工日)

注:人年有效工作日241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

(二)植物措施人工单价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元/工日)=基本工资标准(元/月)×地区工资系数×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辅助工资

(1)地区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月)×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施工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天)×365天×95%÷年有效工作日

(3)夜餐津贴(元/工日)=(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10%

(4)节日加班津贴(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3×10天÷年有效工作日×20%

3.工资附加费

(1)职工福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2)工会经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3)养老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4)医疗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5)工伤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6)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7)住房公积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5.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元/工时)=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日工作时间(工时/工日)

注:人年有效工作日241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

(三)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标准

1.基本工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开发建设项目的特点,确定开发建设项目标准。享受生活补贴的特殊地区,可按有关规定计算,并计入基本工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各行业目前工资水平,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特点,基本工资标准平均(六类地区)为190元/月。

地区工资系数:根据劳动部规定,六类以上工资区的工资系数如下:

七类工资区 1.0261

八类工资区 1.0522

九类工资区 1.0783

十类工资区 1.1043

十一类工资区 1.1304

2.辅助工资标准

3.工资附加费标准

二、材料预算价格

(一)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对于用量多、影响工程投资大的主要材料,如木材、水泥、块石、柴油、苗木、草及种子等,一般需编制材料预算价格。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五项。

计算公式为: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运输保险费

1.材料原价

按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大的材料公司、材料交易中心的市场价或选定的生产厂家的出厂价计算。

2.包装费

应按工程所在地区的实际资料及有关规定计算。

3.运杂费

铁路运输,按铁道部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及有关规定计算其运杂费。

公路及水路运输,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现行

4.运输保险费

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关规定计算。

5.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运到工地仓库价格的2%计算。

(二)其他材料预算价格

可执行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工业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三、电、水、风预算价格

(一)施工用电价格

施工用电价格由基本电价、电能损耗摊销费和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按国家或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电网销售电价,以及有关规定计算。

(1)电网供电:

供电价格=基本电价×1.06

(2)柴油发电机供电:

供电价格=(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1.4

(二)施工用水价格

施工用水价格由基本水价、供水损耗和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配置的供水系统设备组(台)时总费用和总有效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总则 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统一概(估)算编制办法,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本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的依据。 2.本规定适用于中央投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或其他投资的矿业开采、工矿企业建设、交通运输、水工程建设、电力建设、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及城镇建设等一切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3.本规定应与《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配套使用。 4.工程概(估)算应按编制年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开工前如设计方案有重大变更、国家政策及物价有较大变化时,应根据开工年的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重新编制,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5.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管理和解释。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编制说明 1.本规定所称的“水土保持工程”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中所指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植物措施工程”等。 2.工程项目可划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共四部分。 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1.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制度、规定。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3.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5.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6.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一、概算编制说明 1.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地点、工程布置形式、工程措施工程量、植物措施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等。 2.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主要指标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指标主要包括工程总投资、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预备费及其占总投资百分比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 (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砂石料、苗木、草、种子等预算价格的计算依据。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4)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其他有关指标采用的依据。 (5)水土保持工程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4.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中存在的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二、概算表 1.概算表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报告书编制指南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报告书编制指南 (深水[2006]135号) 1、前言 内容包括:项目来源及建设必要性,位置(含中心点坐标)、红线面积、建设性质和规模,工程立项或报建进展情况,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包括证书等级和编号)及方案编制深度等(为保证方案对主体工程的评价客观公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不得相同)。 2、方案编制总则 2.1方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和法律设定的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规定,针对本项目特点阐述方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2.2方案编制依据 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含深圳市有关编制指南等),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等,分层次列出。 2.3方案编制深度及难度等级 原则上要求方案(设计)深度与主体工程设计阶段相一致。补报方案总体上要求按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期临时防护措施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方案编制难度等级综合考虑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强度和直接影响区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可划分为5级:1级(容易)*、2级(较易)**、3级(一般)***、4级(较难)****、5级(极难)*****。为便于操作,本指南推荐采用简化方式参照地形坡度和计算面积确定(见表1)。****及以上难度等级的项目要求严格技术评审,建议方案编制单位预先告之评估组织机构。 表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难度等级参照表 注: 1.计算面积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项目区外汇入径流集雨面积的50%;

2.二级公路及以上(含高等级公路)经过丘陵区长度超2公里和管线工程超5公里的项目可定为****及以上等级。 若项目直接影响区属于高敏感区(如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或主要工业、居民区等区域),方案编制难度等级应增加一级;直接影响区为非敏感区(如偏远山区等),方案编制难度等级可相应降低一级。 3、项目分析及水土流失预测 3.1项目区自然概况 介绍项目区周边环境情况,项目区内的各种地貌类型及面积(列表格)、地质、土壤情况,气象水文特征,植被情况(植被类型、主要群落结构、植被面积、覆盖率等,若有古树名木等历史遗迹,要在图纸上标明),生态用水来源和保障情况等;说明项目区是否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尤其是一级保护区要具体)或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等区域。 3.2社会经济情况 介绍项目区所属街道最近的人口、社会经济情况及城市片区规划等,对项目区域跨两个以上街道的项目,介绍相关行政区域的资料;对方案编制难度等级为***级(含本级)以下,此节可略。 3.3主体工程分析 3.3.1工程特性分析 按照采矿(石)、公路(高速公路)、水利工程、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市政工程等进行工程项目分类,概述项目特性及与水土保持的相关性;明确工程建设地点、规模、总投资、建设期、工程占地、地形条件和土石方平衡量(列出工程项目特性表)。临河及低洼场地项目要说明场地标高与下游河道或出水口的洪水位关系。 3.3.2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分析 对项目区平面布置、场地分区,施工时序,土石方开挖、运输、堆存方式,进场施工道路布置等情况进行分析;如有桥梁、隧洞的,还需说明桥墩挖桩、隧洞开挖工艺。对采石场要说明爆破方式和采石机械等。 3.4项目区周边水土流失及防治现状 说明项目区内各级侵蚀强度的面积和所占比例(列表格)、存在的水土流失类型及规定的水土流失容许值、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及现有的水土保持设施。 3.5水土流失预测 3.5.1预测的基础和依据 说明预测的基础资料和预测依据,水土流失预测是指在年均降雨条件下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全年可能产生的最大水土流失量和危害;对施工期不足一年的或计划避开雨季施工的项目,按最不利的条件预测全年的水土流失量。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和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的生产建设项目。 第三条(管理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方案效力)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和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实施“三通一平”前期工程。 第五条(编制机构)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编制。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方案内容)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生产建设项目概况及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与水土流失预测;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局; (五)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第七条(方案分类)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两类。 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不足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5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八条(方案深度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应当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深度,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阶段和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 规定水总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 编制规定 总则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

第一篇总论 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 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 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 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 部分构成。具体划分如下: 3 4 (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1、编制原则 (1)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编制定额、价格水平年、基础单价、主要工程单价中的相关费率、主要材料单价、施工机械台时费等与主体工程相一致,主体没有明确规定的,应采用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3]67号)、《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及相关行业、地方标准和当地现行价。水土保持投资费用构成应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执行。 (2)主要建筑工程单价与主体工程一致; (3)植物工程单价依据当地价格水平确定; (4)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投资概算价格水平年为2010年第二季度。 2、编制依据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7]670号); (3)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4)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5)《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政发[2000]45号文“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缴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7)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和《新疆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的通知(新交造价[2008]2号文; (8)《关于调整自治区建设工程税金税率组成和税率的通知》(新建造[2011]3号); (9)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 3、费用构成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算费用由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施工临时工程费、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构成。 (1)工程措施费 工程措施费费率,见表1。

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

一、编制依据: 1、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标准及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2、相关取费标准:水总【2003】67号文; 3、相关图纸及设计文件; 二、项目划分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 2、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 包括: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独立费用 三、费用构成 其中独立费用划分如下:

四、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4.1、基础价格编制 1、人工单价: 十类工资区:陕西榆林专区的靖边、定边二县; 八类工资区:西安及其所辖长安县、咸阳市、户县、兴平、铜川市、延长县、宝鸡市、宝鸡、岐山、武功等三县; 七类工资区:咸阳专区的乾县、彬县、旬邑、泾阳、高陵、周至、礼泉、永寿、长武、淳化、三原等十一县;渭南专区的渭南、富平、蒲城、澄城、合阳、华县、潼关、临潼、耀县、白水、韩城、大荔、华阴、蓝田等十四县;延安专区的子长、延川二县;榆林专区的榆林、府谷、吴堡、绥德、子洲、神木、佳县、米脂、清涧、横山等十县;商洛专区的商县、柞水、洛南、镇安等四县;宝鸡专区的千阳、扶凤、眉县、凤翔、陇县、麟游、太白; 4.2、材料预算价格: 4.2.1、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运输保险费 4.2.2、其他材料预算价格:按所在地市场信息价。 4.2.3、电风水预算价格 电网供电=基本电价×1.06; 柴油机发电=发电机组总台班费÷发电机组总容量×1.4;

水价=水泵总台班费÷水泵总容量×1.45; 风价=按0.12元/m3计算; 4.2.4、施工机械使用费 4.2.5、砂石料单价 外购砂、碎石(砾石)、块石、料石等预算价格超过70元/m3的部分计取税金后列入相应部分之后。 4.2.6、混凝土和砂浆材料单价; 4.3 工程施工单价构成(生态建设工程无现场经费) 4.3.1取费标准 4.3.1.1 其他直接费率 4.3.1.2 现场经费费率 4.3.1.3 利润率工程7%,植物5%; 4.3.1.4 税率农村:3.28%,县镇:3.41%,市区:3.48%; 五、概算编制 5.1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工程量×单价; 5.2 第二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示范文本 B.1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及章节编排 1 综合说明 1.1项目简况 1.1.1项目基本情况 简述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位置(点型工程介绍到乡级、线型工程介绍到县级)、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拆迁(移民)数量及安置方式、专项设施改(迁)建、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总投资与土建投资等,明确工程占地面积、土石方“挖、填、借、余(弃)”量、取土(石、砂)场和弃土(渣、灰、矸石、尾矿)场数量。矿山工程尚应明确地质储量、首采区位置、服务年限、生产期年排弃渣量等。 1.1.2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简述项目工程设计情况和方案编制过程。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应介绍项目进展情况。 1.1.3自然简况 简述项目区地貌类型、气候类型与主要气象要素、土壤类型、林草植被类型与覆盖率、水土保持区及容许土壤流失量、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区情况。 1.2 编制依据 列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依据的主要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技术资料。其他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在报告书相应位置说明。 1.3 设计水平年 根据本标准第4.1.3条的规定,确定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按县级行政区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对跨县级以上行政区的项目,报告书后应附防治责任范围表),并符合本标准第4.4.1条的规定。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5.1 执行标准等级 确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1.5.2 防治目标 根据本标准第3.1.3条的规定,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线型工程有分段标准时应确定分段指标值和综合指标值(对涉及区域较大项目,报告书后应附防治标准指标计算表)。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6.1 主体工程选址(线)评价 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对主体工程选址(线)的评价结论。 1.6.2 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取土(石、砂)场设置、弃土(渣、灰、矸石、尾矿)场设置、施工方法与工艺、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结论。 1.7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简述可能造成土壤流失总量、新增土壤流失量、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水土流失主要危害。 1.8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简述各防治区措施布设情况。工程措施应明确措施名称、结构形式、布设位置、实施时段,植物措施应明确植物类型、布设位置、实施时段,临时措施应明确措施名称、布设位置、实施时段。 明确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工程量。植物措施统计面积,工程措施统计拦挡措施的体积、排水措施长度、边坡防护面积、土地整治面积、表土剥离数量,临时措施统计临时拦挡、排水数量及苫盖面积等。 1.9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简述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时段、方法和点位布设情况。 1.10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简述水土保持总投资和工程措施投资、植物措施投资、临时措施投资、独立

水土保持工程概预算(完整版)

水土保持工程概预算(完整版)

⒈固定资产: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可供生产或生活较长时间使用,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料。 2、定额:在正常施工条件、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条件下,采用科学的方法制定每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质量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及价值等的数量指标。 3、建筑工程定额:在合理的劳动组织和合理地使用材料、机械的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资源数量标准。 4、施工定额: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为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必须的劳动力、机械台时、消耗材料的数量标准。 5、预算定额:是确定一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或构件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时消耗的数量指标,它是国家和各地区负责编制的。 6、概算定额: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根据有代表性的设计图纸和标准图等资料,经过适当地综合、扩大以及合并而成。 7、人工预算单价的定义:是指一个建筑安装工人工作单位时间(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时)在工程概预算中应计入的全部人工费用。 8、基础处理工程:是为了提高地基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改善和加强防渗性能及整体坚固所采取的工程措施。 9、工程综合单价:一般指工程造价中包括人、材、机、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的实体工程量清单单价。 10、工程单价:是指建筑工程单位产品的基本直接费。通常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单价。 11、计量单位:土方开挖及运输定额,均按自然方为计量单位。填筑压实定额均以压实方为计量单位。 自然方:指未经扰动的自然状态的上方。 松方:指自然方经人力或机械开挖而松动过的土方。 压实方:指填筑、回填并经过压实后的成品方。 1、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原则,简明适用、严谨准确原则。 2、2、施工定额的编制原则:平均先进原则、简明实用原则。 1、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固定资产、非生产性固定资产。 3、定额的表现形式:实物量式、价目表式、百分率式、综合式。 4、人工预算单价的主要影响因素: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生活消费指数、劳动力市场供需情况。人工预算单价的组成内容、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 5、基本建设项目种类: (1)按性质划分: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恢复项目、迁建项目。 (2)按建设阶段划分:预备项目、筹建项目、施工项目、建成投产项目、收尾项目、竣工验收项目。 6、定额的特性:法令性、时间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科学性。 定额的作用:(1)定额是计划管理的依据。 (2)定额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3)定额是实行投资包干和招标承包制的依据。 (4)定额是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工具。 (5)定额是总结推广先进生产方法的手段。 7、人工预算单价的定义:是指一个建筑安装工人工作单位时间(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时)在工程概预算中应计入的全部人工费用。 人工预算单价的作用:是确定工程造价、计算各种生产工人人工费时所采用的人工费单价,是计算建筑安装工程单价和施工机械台时费中人工费的基础单价。 8、定额的分类:(1)按管理体制和执行范围划分:全国统一定额、全国行业定额、地方定额、企业定额。(2)按定额的生产要素划分: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使用定额。(3)按费用性质划分:直接费定额、间接费定额、其他基本建设费定额、施工机械台时。(4)按建设阶段和用途划分: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施工定额。

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三节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按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高压供电线路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编制。 一、主体建筑工程: (1)主体建筑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主体建筑工程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项目划分要求,计算到三级项目。 (3)当设计对砼施工有温控要求时,应根据温控措施设计,计算温控措施费用;也可以经过分析确定指标后,按建筑物砼方量进行计算。 (4)细部结构工程:可根据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也可参照水工建筑工程细部结构指标确定。细部结构指标见表8所列。

二、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计算,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三、房屋建筑工程: (1)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管理房屋建筑面积,用于生产和管理办公的部分,由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规模确定,生活及文化福利房屋建筑面积根据定员人数人均综合建筑面积指标计算。房屋建筑单位造价参照工程所在地区的永久房屋造价指标计算。 (2)室外工程投资,一般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的10%—15%计算。

四、高压供电线路工程: 根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备的变配电设施,采用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 五、其他建筑工程: (1)内外部观测工程按建筑工程属性处理。内外部观测工程项目投资应按设计资料计算。如无设计资料时,可根据坝型或其他工程型式,按照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百分率计算,见表9所列。 (2)动力线路、照明线路、通信线路等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或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3)其余各项按设计要求分析计算。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由设备费和安装费两部分组成。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最新版】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

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第六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建设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5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

水土保持工程概预算完整版

水土保持工程概预算完 整版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⒈固定资产: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可供生产或生活较长时间使用,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料。 2、定额:在正常施工条件、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条件下,采用科学的方法制定每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质量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及价值等的数量指标。 3、建筑工程定额:在合理的劳动组织和合理地使用材料、机械的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资源数量标准。 4、施工定额: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为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必须的劳动力、机械台时、消耗材料的数量标准。 5、预算定额:是确定一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或构件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时消耗的数量指标,它是国家和各地区负责编制的。 6、概算定额: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根据有代表性的设计图纸和标准图等资料,经过适当地综合、扩大以及合并而成。 7、人工预算单价的定义:是指一个建筑安装工人工作单位时间(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时)在工程概预算中应计入的全部人工费用。 8、基础处理工程:是为了提高地基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改善和加强防渗性能及整体坚固所采取的工程措施。 9、工程综合单价:一般指工程造价中包括人、材、机、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的实体工程量清单单价。 10、工程单价:是指建筑工程单位产品的基本直接费。通常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单价。 11、计量单位:土方开挖及运输定额,均按自然方为计量单位。填筑压实定额均以压实方为计量单 位。 自然方:指未经扰动的自然状态的上方。 松方:指自然方经人力或机械开挖而松动过的土方。 压实方:指填筑、回填并经过压实后的成品方。 1、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原则,简明适用、严谨准确原则。 2、2、施工定额的编制原则:平均先进原则、简明实用原则。 1、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固定资产、非生产性固定资产。 3、定额的表现形式:实物量式、价目表式、百分率式、综合式。 4、人工预算单价的主要影响因素: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生活消费指数、劳动力市场供需情况。人工预算单价的组成内容、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 5、基本建设项目种类: (1)按性质划分: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恢复项目、迁建项目。 (2)按建设阶段划分:预备项目、筹建项目、施工项目、建成投产项目、收尾项目、竣工验收项目。 6、定额的特性:法令性、时间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科学性。 定额的作用:(1)定额是计划管理的依据。 (2)定额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3)定额是实行投资包干和招标承包制的依据。 (4)定额是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工具。 (5)定额是总结推广先进生产方法的手段。 7、人工预算单价的定义:是指一个建筑安装工人工作单位时间(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时)在工程概预算中应计入的全部人工费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自验报告示范文本、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示范文本 前言 简要介绍项目背景、立项和建设过程、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自验情况等。 1 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 项目概况 1.1.1 地理位置 说明项目在行政区划中所处的位置。点型工程介绍到乡(镇),线型工程应说明起点、走向、途经县(市)、主要控制点和终点。 1.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包括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3 项目组成及布置

说明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构)筑物、工程布置等。 1.1.4 施工组织及工期 介绍土建施工标段划分、施工场地布置、施工道路、工期等。 1.1.5 工程投资 包括工程概算总投资、土建投资、投资方等。 1.1.6 工程占地 介绍工程实际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及类型。 1.1.7 土石方情况 介绍工程实际发生的土石方挖填数量。建设生产类项目还应说明年排放灰渣(矸石、尾矿等)量及利用情况。 1.1.8 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简要说明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内容、规模和实施单位。 1.2 项目区概况 1.2.1 自然条件

简要介绍项目涉及区域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点型工程介绍到县;跨省的线型项目介绍到省,不跨省的线型项目介绍到市。 1.2.2 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情况 介绍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水土保持分区、水土流失类型、容许土壤流失量等,点型工程介绍到涉及县(市)所属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三级区,线型工程介绍到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二级区。介绍涉及的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2 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2.1 主体工程设计 简要说明前期工作相关文件取得情况、不同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情况等。 2.2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及后续设计 简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批复和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情况。 2.3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开发建设项目开垦荒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样本:开发建设项目开垦荒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申报材料: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相关前期文件: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委托书、方案大纲评估意见、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专家组预审意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审批流程:1、审查材料;2、实地勘测;3、予以初审;4、作出行政审批。[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从补齐相关资料之日算起)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权限: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地方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地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持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各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省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市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 关键词:水保方案编制环保水保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保方案审批申请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土地复垦施工方案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水土保持方案(水保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说明: 依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保监[2001]15号)。 版面格式:用A4幅面(210mm×297mm),插图(表)可适当加大。 图件格式:各类图件要求用CAD制作,制图格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一)方案封面的要求 颜色:方案及所有附件的封面均应为彩色皮纹纸印制,送审稿为墨绿色,报批稿为浅湖蓝色。 版式:封面左上角为设计单位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质证号和工程设计证书号,用3号或4号宋体字印制。右上角为年号和本年度所编制的项目序号。 封面上方为文件标题,第一行为工程名称,用2号或3号宋体字;第二行为水土保持方案,用初号或小初号黑体字;第三行标明,送审稿或报批稿,用括号表出,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技术规范.

一、基本概念与术语 Ⅰ.基本概念 1. 土壤侵蚀:土壤及其母质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等外营力作用下,被破坏、剥蚀、搬运和沉积的过程 2.水土流失:在水力、重力、风力等外营力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亦称水土损失。其中,土地表层侵蚀指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以及其它外营力作用下,土壤、土壤母质及岩屑、松软岩层被破坏、剥蚀、转运和沉积的全部过程 3. 土壤侵蚀与水土流失的关系 共同点:都包括了在外营力作用下土壤、母质及浅层基岩的剥蚀、搬运和沉积的全过程 差别:水土流失包括了在外营力作用下水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与损失,而土壤侵蚀中则没有 Ⅱ.术语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应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区域,由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组成。 2.项目建设区: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征地、占地、使用及管辖的地域。 3.直接影响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对项目建设区以外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地域。 4.主体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所包括的主要工程及附属工程的统称,不包括专门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

5.线型生产建设项目:布局跨度较大、呈线状分布的公路、铁路、管道、输电线路、渠道等生产建设项目。 6.点型生产建设项目:布局相对集中、呈点状分布的矿山、电厂、水利枢纽等生产建设项目。 7.建设类项目:基本建设竣工后,在运营期基本没有开挖、取土(石、料、弃土(石、渣等生产活动的公路、铁路、机场、水工程、港口、码头、水电站、核电站、输变电工程、通信工程、管道工程、城镇新区等生产建设项目。 8.建设生产类项目:基本建设竣工后,在运营期仍存在开挖地表、取、弃土(石、渣等生产活动的燃煤电站、建材、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冶炼等生产建设项目。 9.方案设计水平年:主体工程完工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完毕并初步发挥效益的时间。建设类项目为主体工程完工后投入使用的当年或后一年,建设生产类项目为主体工程完工后投入生产的当年或后一年。 二、土壤侵蚀的类型 Ⅰ.分类 1. 水力侵蚀 在降水、地表径流、地下径流作用下,土壤、土体或其他地面组成物质被破坏、搬运和沉积的过程。根据水力作用于地表物质形成不同的侵蚀形态,进一步分为溅蚀、面蚀、细沟侵蚀、浅沟侵蚀和切沟侵蚀等。水力侵蚀分布最广泛,在山区、丘陵区和一切有坡度的地面,暴雨时都会产生水力侵蚀。它的特点是以地面的水为动力击溅并冲走土壤 2. 风力侵蚀 在气流冲击作用下,土粒、沙粒或岩石碎屑脱离地表,被搬运和堆积的过程。由于风速和地表组成物质的大小及质量不同,风力对土、沙、石粒的吹移搬运出现悬

水总(2016)429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第四章

第四章费用构成 第一节概述 水利工程工程部分费用组成内容如下: 一、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和税金组成。1.直接费 (1)基本直接费。 (2)其他直接费。 2.间接费 (1)规费。 (2)企业管理费。 3.利润 4.材料补差 5.税金

(1)营业税。 (2)城乡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设备费 由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1)设备原价。 (2)运杂费。 (3)运输保险费。 (4)采购及保管费。 三、独立费用 由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和其他组成。 1.建设管理费 2.工程建设监理费 3.联合试运转费 4.生产准备费 (1)生产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 (2)生产职工培训费。 (3)管理用具购置费。 (4)备品备件购置费。 (5)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5.科研勘测设计费 (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2)工程勘测设计费。 6.其他

(1)工程保险费。 (2)其他税费。 四、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2.价差预备费 五、建设期融资利息 第二节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及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组成。 基本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其他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和其他。 (一)基本直接费 1.人工费 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年应工作天数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组成。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建筑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技术要求由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开发建设单位方可申请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 第四条经过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如有较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五条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实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签署意见。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前已建或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单位或者生产者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七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概况自测与答案 第1题 本次修订()费用是新增加。 A.人工费 B.机械费 C.材料费 D.专项费用 答案:D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批注: 第2题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取费基数为() A.定额建安费 B.定额直接费 C.定额人工费 D.定额机械费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批注: 第3题 前期工作费的取费基数为() A.定额建安费 B.定额直接费 C.定额人工费 D.定额机械费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批注: 第4题 设计文件审查费的取费基数为() A.定额建安费 B.定额直接费

C.定额人工费 D.定额机械费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批注: 第5题 工程监理费的取费基数为() A.定额建安费 B.定额直接费 C.定额人工费 D.定额机械费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批注: 第6题 建设项目信息化费的取费基数为() A.定额建安费 B.定额直接费 C.定额人工费 D.定额机械费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批注: 第7题 以下哪些选项是取费基数() A.定额建安费 B.定额直接费 C.定额人工费 D.定额机械费 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题目分数:8

此题得分:8.0 批注: 第8题 本次修订增加了哪些费用() A.安全生产费 B.安全生产费 C.应急保通管理费 D.建设单位管理费 答案:A,C 您的答案:A,B,C,D 题目分数:8 此题得分:0.0 批注: 第9题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指标分类有哪些? A.道路工程 B.桥梁工程 C.隧道工程 D.绿化工程 答案:A,B,C 您的答案:A,B,C 题目分数:8 此题得分:8.0 批注: 第10题 以下哪些费用采用累进费率进行计算() A.施工场地建设费 B.建设单位管理费 C.工程监理费 D.设计文件审查费 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题目分数:8 此题得分:8.0 批注: 第11题 本次修订调整了项目节表。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 编制规定

总则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

第一篇 总 论 第一章 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 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 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 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具体划分如下: 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 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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