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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制度的实践及存在问题分析

量刑建议制度的实践及存在问题分析
量刑建议制度的实践及存在问题分析

量刑建议制度的实践及存在问题分析

量刑建议权,又称量刑请求权或“求刑权”,是指检察机关在量刑裁判前的某个诉讼环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等,代表人民检察院提出建议,对刑种、刑期、罚金数额、执行方法等提出具体要求,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处以某一特定刑罚的权利。量刑建议权在我国最早始于1999年8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实行“公诉人当庭发表量刑意见”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了《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至此,量刑建议作为刑事诉讼程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正式在全国各地检察院推行。笔者结合我院2010年推行量刑建议以来开展工作的情况,就量刑建议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一、我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明确范围,提高量刑建议的可操作性。根据实施办法,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除被告人不认罪或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外),一般都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和适用量刑辩论。在实践中,我们的一般做法是“五提”和“三不提”:“五提”即法定刑幅度较大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具有法定量刑情节和重要酌定情节的案件,这五类案件一般提出量刑建议;“三不提”即对法律适用有分歧的案件、对事实与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可能造成对工作被动的案件,这三类案件一般不提出量刑建议。

(二)细化量刑建议,严格办案程序,提高量刑建议准确性。在案件承办人提出量刑建议后,对一般案件,由公诉部门负责人审核决定;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由公诉部门集体讨论决定;对重大疑难案件,在公诉部门集体讨论后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所有建议均以书面形式发出,统一规范格式,一式多份,与起诉书一并移送法院,一份附卷,一份存档;对结果实行跟踪监督,公诉人在收到判决书时必须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量刑建议与判决不符时,必须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如果是量刑不当的,及时提出是否抗诉、发检察建议等审查和处理意见。

(三)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高量刑建议有效性。在审查起诉时,要求案件承办人要熟悉案情,在全面了解掌握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意见,征询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同时,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使提出的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

(四)加强沟通,提高量刑建议的采纳率。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共同研讨有关法律法规问题,统一思想,增进共识,排除干扰,有效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在庭审中引入了量刑建议答辩说理程序,将法庭辩论分为定罪和量刑两个阶段进行,控辩双方对被告人应适用的量刑幅度、量刑情节进行充分答辩,以确定合理的量刑界限。当法院对案件认定与检察机关指控不一致或拟作出的判决与检察机关的建议幅度差别较大时,及时与法院交换意见,使法院能重新审视案件,进一步全面综合各方意见,作出公正判决。

(五)仔细分析以往判例,把握量刑建议标准,提高量刑建议针对性。为提高量刑建议的质量效果,使量刑建议于法有据,说理透彻,我院对近年来法院的判决进行全面梳理评析,归纳总结各类案件量刑的特点、规律,使量刑建议更有针对性。

二、量刑建议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量刑建议制度的认识不深且缺乏量刑经验,影响了量刑建议的权威性。公诉人在出庭公诉过程中,往往只注重罪名、定性的论证,不重视量刑建议的合理提出,并随之也缺乏全面综合评定案件中对量刑有影响的法定情节、酌定情节,特别是对量刑情节冲突时,如何予以确定,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则缺少考虑。量刑建议往往轻描淡写,一笔带过,长此以往难免影响到合议庭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不予重视。另外,全面推行量刑建议权要求检察官不仅能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了何罪,而且必须对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作出合理、准确的推算,也即检察官不仅要胜任主控官的能力,而且还要具备胜任主审法官的能力,而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检察官的整体素质远远不能达到这个标准,而且普遍缺乏行驶量刑建议权的经验。

(二)量刑建议权缺乏必要的制约保障机制,部分法官对量刑建议持有异议和抵触情绪。量刑被法官认为是法院的“专有领域”,量刑权是法院裁判权的专有权属。个别法官认为检察机关行使量刑建议权会有碍于法院的独立审判权,有碍于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因此对提出的量刑建议不认真对待。庭审中法官归纳焦点问题时常注重案件事实和量刑情节的辩论,而忽视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及其分析意见,不把量刑建议作为法庭辩论的重点,甚至告诫检察机关“不要耕了别人的地,慌了自己的田”,造成在司法实践中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不置可否,如何判、怎么判、判多少最后还是法官说了算,使检察机关陷入尴尬境地。由于量刑建议对法院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和必要的法律约束力,检察机关投入大量的工作,却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使建议的过程流于形式。

(三)量刑建议权的行使缺乏规制。量刑建议权制约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维护了司法公正,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权利就必须被制约,但是,当前针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行驶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有学者就这样提出“抑制法官自由裁量权及腐败的量刑建议制度又如何抑制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时的武断及腐败的产生?作为衡量检察官工作质量和法官工作水平的工具,该工具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以何标准来对司法者的工作评价?这些问题使我们不得不对我们的量刑建议制度改革所树立的目标产生些许观念上的动摇”,如果缺乏一种对量刑建议权的制约机制,就难以避免这种权利产生异化,从而动摇这种权利行驶的根基。

三、完善量刑建议制度的思考

为了进一步开展好量刑建议工作,增强量刑建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沟通。认识不到位,量刑建议实施的效果就不会理想。为把量刑建议改革推向深入,首先,检察机关内部必须统一思想,从维护司法公正和履行检察职责的高度提高认识,真正了解和掌握量刑建议的性质、作用和推行这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其次,要加强与法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对量刑问题法检要定期交流和探讨。在如何把握具体案件的量刑上,要与法官达成共识,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量刑尺度和标准。

(二)切实提高量刑建议的水平。一是狠抓案件质量,保证起诉罪名正确,定性准确;二是要强化证据意识,提高证据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三是要弄清案件的每一个量刑情节,增强量刑建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对量刑建议分析论证,特别是在庭审中要向辩方和法官分析说明量刑建议的理由,与辩方展开针对性的辩论,维护量刑建议的权威,五是对法院量刑的审查判断要与量刑建议联系起来分析;六是加强对量刑建议的学习、研讨,特别是法院裁判与量刑建议出

入较大的案件应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总结经验。

(三)将量刑建议权明确为公诉权的一部分,赋予其对审判机关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除了目前检察机关试行将量刑建议纳入法庭辩论外,两高还应规定法官不论最终是否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法官均应对宣告刑所依据的法律条款、据以定罪的法定、酌定情节与最终形成的确定的刑罚、刑期的操作方法做出具体详细的说明,这样,使得整个量刑过程更加透明和规范,其判决结果也更易为控辩双方所接受。如果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判决进行审查后,发现量刑建议不被采纳的依据不成立,又符合抗诉条件的,可以依法提起抗诉,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则可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四)设立量刑建议权的监督制约机制。首先,必须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量刑建议质量。建立对量刑建议的绩效考评机制,并将其作为考评检察官公诉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对于滥用量刑建议权的,要按照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此外,还应该通过人大监督及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来加强、完善对量刑建议权的外部监督机制,将量刑建议情况列入向人大常委会汇报的工作内容之中,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观摩旁听公诉人的出庭公诉,收集其对量刑建议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量刑建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作者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河南平顶山467000)

英美法系国家量刑指南制度的比较研究

英美法系国家量刑指南制度的比较研究 日期:2006-12-18 点击:作者:杨志斌来源:《河北法学》2006年第8期 如何规范量刑,减少量刑偏差和量刑失衡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规范量刑的新模式和新方法。英美法系国家,早在20世纪70 年代中叶就开始了量刑改革运动,在量刑理论上提倡均衡量刑论,在量刑方法上主张实施量刑统一标准,以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英美法系国家逐渐形成了三种不同模式的量刑指南制度: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和澳大利亚模式。对这三种不同特点的量刑指南制度的比较和借鉴,无疑对中国的量刑理论和量刑实践具有较大参考和借鉴价值。 一、美国模式——数量化量刑指南 美国是最早实施量刑指南制度的国家。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叶,为了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防止量刑偏差,美国就开始了一系列量刑方法的改革运动。1977年,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制定了《统一确定量刑法》,明尼苏达州、华盛顿州和宾夕法尼亚州也相继制定了《量刑指南》,并建立了量刑委员会等专门机构指辗刑工作。1980年,美国律师协会制定了《量刑修正标准》。1984年,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犯罪控制综合法案》,在量刑改革方面主要有两点:一是设立联邦量刑委员会,统一指导量刑。二是规定了许多要求法官强制执行的量刑规则。1987年11月1日,《美国联邦量刑指南》正式生效,这是一部较具特色的量刑指南法。该《指南》将美国联邦规定的罪行分为43个等级并规定相应的刑罚,要求法官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判刑,如果法官认为某一罪行需要加重或者减轻处罚,必须有陈述其理由的书面报告,以避免各级法院对同一罪行予以不同的处罚。

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

学校组织文化建设中的问题、成因及策略 组织文化是一切现代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内在动力,是组织行为的准则和成功的核心。组织文化反映了一定社会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价值观念,是组织中个体的见解、观点、情感、知识和技能的总和[1]。学校组织文化是组织文化的一种,它具有组织文化的一般内涵和结构特征。学校组织文化是师生员工在长期的教育、教学、生活娱乐等实践活动中共同形成的办学理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以及人的精神风貌的总和。不同学校有不同的组织文化传统和不同的组织文化风格。 很多学校都希望通过组织文化建设来塑造学校的品牌,以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进而以良好的学校品牌形象为学校发展创造契机。但在学校组织文化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一、学校组织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1.精神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学校精神文化主要是指学校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表现为系统的办学理念,而有的则通过校训、校风、校歌来体现[2]。有的学校主要从教育教学管理中强调创新,实行了“目标等级管理”,即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或者说上一级对下一级负责。比如,分管某年级的副校长对年级主任负责,年级主任对各班主任负责,班主任对任课教师负责,最终责任到个人。这样使教育教学问题直线管理,分级管理,加快了处理问题的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了员工的责任心,逐步完善了学校管理制度。然而,总体上仍显得保守,如在员工激励问题上仍残留着平均主义思想,在收入分配方面、奖励方面档次没有拉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造成这种情况,一方面在于学校几十年的传统文化惯性,不讲原则的“和”、“吃大锅饭”文化形成的思维定势。另一方面在于学校对创新的理解不够全面。创新需要从理论到实践,从管理制度到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全面创新来支撑,相互关联和互动,才能促使其均衡发展,落到实处。 2.行为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沾亲带故关系及拉帮结派等形成的网络错综复杂,很多时候会影响正常激励机制的执行。如在学校对某些员工进行选拔和晋升的主要依据中,人情关系仍不可避免地成为学历、能力和业绩之上的主要依据。在评先评估过程中,上级部门的干涉影响评选的公正、公平性。与某些管理人员或上级领导沾亲带故就可以不受或少受处罚、不执行或打折扣执行规定的现象仍然存在,以至有损学校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沾亲带故的关系长期存在,逐渐使得学校的组织机能弱化,出现因人设职,机构臃肿的现象。产生上述现象除中国传统的关系本位的影响之外,还有另外一些原因,一是学校在学校组织文化建设中对团队精神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通过广泛的宣传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方式,使团队精神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内心,从而营造起一个提倡团队精神的文化氛围。二是没有及时推行与团队精神相适应的全面的行为规范制度,使团队精神的培养脱离了员工的实践,没能体现在学校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项工作中。 3.制度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学校制度文化是学校组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文化是一定精神文化的产物,同时它对于学校组织文化具有强化作用。人们总是在一定的价值观指导下去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制度。制度文化又是精神文化的基础和载体,并对学校精神文化起反作用。学校制度文化建设一般有如下薄弱环节:一是制度不完备;二是制度完备,但不严格执行或不执行;三是制

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doc

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

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

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现在许多公司已经意识到公司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性,正所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许多公司还处于有制度却形同虚设的阶段,那么影响公司制度化建设的因素是什么呢? 制度本身可操作性不强。制度的产生源于公司管理的需要,然而公司管理层在出台制度前,往往没有经过深入基层调研,只是凭借主观需要进行编写。这样出台的制度只是表面上满足了管理者的需要,根本无法有效推行。久而久之,还会导致由于管理层与基层制度执行不畅通而产生矛盾,重则影响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 没有统一的制度管理部门。公司内部的各种管理制度往往是由各职能部门起草,这样起草出台的制度会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当然也不可避免得具有相对独立性,从而间接影响公司协调发展。 公司培训、导向力度不够。制度是公司管理的基石,是员工的行动指南。公司如果只组织管理人员对新制度进行学习、培训,那么导向面就会比较狭窄,不利于制度的深入贯彻和执行。 因此,为切实规范员工工作行为、量化员工工作业绩,公司必须强化制度建设过程,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制度编写人在编写制度前,一定要深入基层调研。

本着尊重员工、理解员工、相信员工的原则制定制度,从而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促使制度运行上下畅通。 二、建立统一的制度管理部门。由统一的制度管理部门牵头,协调部门间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统一汇编和梳理,提高管理制度的协调性和指导性。 三、公司领导人要高度重视制度化建设工作,经常组织召开管理工作总结和提升研讨会,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使其为公司发展更好的保驾护航。 四、加大宣传和导向力度。在条件许可得情况下,组织全员学习,加强公司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措施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措施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医嘱查对制度(1)转抄和处理医嘱后应每班查对并签全名。(2)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4)整理、转抄长期医嘱执行单(输液、注射、服药、其他治疗等)后须经二人查对。(5)医嘱必须每班查对,办公室护士每日与当班护士查对并双人签名,护士长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不在时,须指定护士进行查对并签名。 3、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1)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急诊室、门诊注射室还应对性别和年龄。)一注意:用药过程中,应严密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记录。(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使用。(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4)对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用前须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5)发药、注射、输液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后方可执行。 4、输血查对制度(1)护士抽血样时严格查对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与化验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的是否一致。(2)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时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做好“三查八对” “三查”:查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查对血袋有无破损渗漏;查血液颜色、质量是否正常。检查血袋:(1)标签有无破损、字迹是否清楚;(2)血袋有无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无明显凝块;(4)血浆中有无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5)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层的界面是否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6)红细胞层是否紫红色。“八对”: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3)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仔细进行“三查八对”,确定无误后进行输血,并两人签名。(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统一处理。 二、手术病人查对制度(1)核对病人:应根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及配血报告。把好“四关”:a 接病人之前,与病区护士查对。b 进入手术间之前,与巡回护士查对。c 进入手术间之后,与麻醉医生查对。 d 麻醉之前,与手术医生查对。(2)查对无菌包外3M 指示带、包内灭菌指示卡显示灭菌是否合格,查看手术器械是否齐全、适用。(3)手术物品查对:a 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使用的器械、缝针、纱布、纱垫等须认真点清数目。b 把好四关: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清点数目相符。 c 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四清点时,洗手巡回护士应对每件物品唱点两遍并准确记录。(4)手术取下的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随同病理检验单送检。三、药房1、配方时“四查十对”:查处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2、发药时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四、血库1、血型鉴定和交

国内外量刑方式思考

国内外量刑方式思考 在国外的英美法系国家,定罪与量刑是分开的,庭审只解决被告人的定罪问题,量刑是在定罪后的专门量刑程序完成的。在量刑程序中,检察官可以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而在被告人认罪的辩诉交易中,检察官更是以向法官建议较低的量刑作为与被告人进行交易的一种砝码。而在大陆法系国家,量刑建议则主要体现在庭审过程中。 一、大陆法系国家 德国 在德国刑事诉讼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量刑建议制度,但实践中仍然存在量刑建议,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法庭审理中的辩论阶段,二是处罚令程序。在德国刑事审判的辩论过程中,除非双方在案件本身和刑事政策上都达成了一致的观点,否则建议可能没有作用。因此,对于建议是否有任何真正的目的是有疑问的。理论上,检察官向法官提供所有相关的信息而不管这些信息会增加刑罚还是减少刑罚。既然检察官的建议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对法官的判决的裁量是没有宪法上的约束力的),既然在实践中只有那些受到尊重的和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的建议才会被接受,那么总体上看来只有很少的理由让检察官来建议一种刑罚的使用。虽然量刑建议没有法定的约束力,但是由于检察官可能比法官更加了解

被告人,因为法官只在法庭上见过被告人,而检察官可能己经见过被告人,甚至知道被告人的犯罪前科以及家庭情况。如果一个检察官更加有经验和更为专业化,为此,法官也会受到检察官建议的刑种和刑期的影响并且做出相应的回应。正因为如此,那些缺乏经验的或者那些出了名的建议过于激烈的检察官所做的建议的直接影响就比较小。 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六编规定了一种特别程序即处罚令程序,属于提起公诉的一种特例,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在此程序中体现得十分明显。依据法典规定,在属于刑事法官、陪审法庭审理的程序中,对于轻罪,依检察机关书面申请,法官、陪审法庭可以不经审判以书面处罚令确定对行为的法律处分。检察官要在根据侦查结果认为无审判必要时提出这个申请,申请应当写明要求判处的法律处分,也就是检察官对定罪及量刑予以建议的内容。这些法律处分主要是指罚金、保留处罚的警告、禁止驾驶、追缴、没收、销毁、废弃、对法人或联合会宣告有罪判决和罚款、免予处罚等。在处罚令程序中,检察官提出了书面申请,就是提起公诉,法院在收到检察院书面申请后,不必听取被告人陈述,法律也没有赋予被告人陈述权;法律规定被告人在不服处罚令时对其提出异议,由此启动普通的庭审程序。一般情况下,法院根据检察院的书面申请,以处罚令的形式认定被告人有罪,确定对其的处罚,检察官的定罪和量刑建议多数被采纳。处罚令

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分析 山东理工大学副校长谭秀森 一、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第三条规定明确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即社会主义性质。《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还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培养专门人才等活动来对社会的发展起作用,而这些活动通常是由其专门机构——高等学校来实现的。 高等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如何确保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如何确保高等教育任务的完成呢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途径是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建设。高校管理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管理各项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高等教育的性质及任务规定了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办学理念的具体载体。办学理念是高校发展的灵魂,应与各项具体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其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渗透到具体制度规定中,将其本质要求制度化、成文化、具体化,以确保学校办学理念得以具体实现。 第二,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完成培养目标的有效保障。制度对于高校活动主体,如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等具有普遍的、平等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它使分散的、无序的个体活动变得统一、有序、高效。只有这样才能为高校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第三,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依法治校的基本路径。“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民主化、法制化管理的前提。”[1]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学校教育领域的必然延伸,这就要求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必须走法制化之路,使学校内的各项管理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法律上切实保证高校管理的高水平。 二、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等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与之相应,也需要有完善的、科学的制度制定规范以及制度执行、监督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管理制度的效力。具体地说,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应涵盖以下内容:“不仅包括从制度起草前的调研、立项工作,到制度的起草、修改、通过和发布,还应包括制度的执行、落实和督察工作。” [2]因此,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考察,至少应从制度本身、制定程序、制度执行与监督、制度配套体系建设等几方面进行。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讨论稿)为规范学校管理,促进上下沟通,及时稳妥地处置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促进学校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须请示的事项 1.教职工评先选优、聘称评审、人事安排、党员纳新、优质课公开课人选确定、教辅材料征订等 2.中考招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大学生自主招生推荐、学生借读、插班、休学、转学、退学、毕业证发放、学生党员纳新、违纪学生处理等 3.各类收费、支出、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产处置、校舍租赁以及公章使用等 二、须汇报的事项 1.偶发突发事件,尤其是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如食物中毒、学生离校出走、学生群架群殴、校内意外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情况; 2.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学生严重违纪事件;全体教职工在校内外发生的涉及刑事或治安调查处罚及违纪的事件; 3.其它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及校园稳定、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 4.教职工及学生的各种原因死亡事件。 三、请示汇报程序 1.请示汇报的事项要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报办公室统一转呈校长。 2.偶发突发的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必须在得知事件发生后立即电话上报,1个小时内写出材料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随时书面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

3.其它报告事件,需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上报。 四、有关要求 1.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领导要对请示汇报信息负责,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使学校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影响对重大情况和事件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置,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莱州一中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责任。 2.各部门要经常了解和分析存在影响稳定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工作做在前头,把问题解决在萌牙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学校稳定和校园安全。

查对制度的执行流程

查对制度的执行流程 一、输液瓶的查对: 1、拿起输液瓶,清洁瓶身; 2、旋转瓶盖,检查瓶盖有无松动; 3、查瓶身有无裂缝、破损处; 4、查标签上的药品、浓度、剂量、批号、有效期; 5、倒转瓶体,对光查溶液的透明度、有无变色、杂质、混浊等。 二、小安瓿的查对流程 1、先查看安瓿的完整性,有无裂缝、破损处; 2、对光或将安瓿紧贴白色的工作服,查看药品名称、浓度、剂量、批号、有效期、有无混浊、变色、杂质等。 三、大型输液的查对: 治疗班摆完大型输液后:第一道查对关:小夜班; 第二道核对关:大夜班; 第三道核对关:加药者在加药前。 流程 1、查对输液溶液瓶身标签名称、浓度、剂量与所贴输液卡上是否一致。 2、查对输液溶液的质量; 3、查所放药液的药名、浓度、剂量、剂型是否与输液卡一致; 4、查药物的质量; 5、核对无误后在输液卡核对栏签名。 四、换接输液溶液者的查对: 1、查看加药者的签名,确认加药与否; 2、倒转瓶体,对光查看溶液是否澄清、变色、或有杂质等,查瓶盖有无松动、 瓶身有无裂缝等; 3、到病人床头,核对床号、姓名:对神志清醒的病人可询问病人叫什么,由病 人自己确认姓名;再对照输液卡复述一遍病人姓名;核对巡视单上药物相符

后签名;昏迷的病人查看腕带和床头卡或与家属确认。 4、需做皮试的药物,查看输液卡药敏试验结果,同时看床头有无过敏阳性标志; 有疑问时需查清。 5、核对无误后方可接上补液,在输液卡、巡视单上签名。 6、与执行单上再次核对并签名。 五、输血查对制度: 1、血液从血库提回来后,第一个接受血的人需: 1、1查对原始医嘱,确认输血的种类、血量; 1、2核对病人的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血的种号、签名。 2、输血前:二人同时查对原始医嘱、进行“三查”“八对”,确认无误后在复核 空栏处签名; 3、接血前:到病人床头,再次询问病人的床号、姓名、血型,或查对腕带、核 对床头卡,确认“三查”“八对”无误后方可接血并观察5-10分钟左右方可离开。 六、医嘱查对: 1、主班录入医嘱后,由治疗班复核、中班.夜班核对。 2、复核者对原始医嘱与电脑上是否一致,查有无开出执行单、皮试单及其它申 请单; 3、核对者对原始医嘱、电脑、治疗单是否一致,有皮试者需查对皮试单上的结 果、签名是否与医嘱单、体温单上一致。 4、夜班核对白班的医嘱,大夜班核对小夜班的医嘱,主班对大夜班的医嘱,要 求同上。 5、每周三、周日各总对医嘱一次:一人看电脑,另一人看治疗本、再另一人读 医嘱本,三者需一致。 6、总对完毕,打印护理级别、饮食单,核对床头卡及病员一栏表,并保持一致。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遇有下列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1、工作中发现的政治问题和失泄密问题; 2、发现重大差错、事故,严重违反通信纪律问题; 3、危及通信设备人身安全问题; 4、超出本职范围以外需解决的问题; 5、工作中遇有用户故意刁难,向班长请示,由班长解决; 6、请示报告应逐级进行,遇有紧急情况可越级进行,但事后应向上级汇报。 7、请示报告要及时、准确,并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上级指示要详细记载,认真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提出建议,当上级坚持原意应先执行,然后按组织原则向上反映。 安全保密制度 1、严守通信机密,在任何情况下不泄露客户的任何资料。 2、严格遵守公司通信纪律,(防火、防毒、防泄密、防盗、防事故)做好安全工作。 3、严禁与客户闲聊,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凡外部人员因公进入机房,须经上级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客服系统正常运行以后执行) 4、正确使用通信设备,爱护机房设施,严禁把水杯等易损坏设备的物品放在机台上,以免发生故障。 5、严禁在通信现场使用明火,因工作确需动用明火,应由公司保卫部门同意后采取必要安全的措施,方可动用。 6、加强对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坚持定期检查(电源,插座,明火隐患,文件控制执行),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保管好工作必需物品,在更衣柜内放钱及贵重物品丢失者责任自负。 8、通信现场严禁使用自购的电热设备煮饭、热水。 客服部会议制度 1、交接会唔时,对业务增加变动情况,上级批示精神,客户建议投诉及流程、设备变动情况及时与下一班交待清楚,且记录清楚。 2、班务会每周一次。由各班班长参加,客服部主任主持,就服务、安全、作风、培训、考勤等讲评本周工作,通报业务处理情况,并针对特殊疑难问题的解决进行案例分析,并总结出统一的答复口径,传达到每位业务代表。

第十七章量刑制度

第十七章量刑制度 第一节累犯 累犯自首和立功是量刑的法定情节,其中累犯是法定的从严情节,自首和立功是法定的从宽情节。 一、累犯的概念和累犯制度的意义 (一)累犯的概念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该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二)累犯与再犯 再犯,是指被法院认定有罪、判刑后再次犯罪的人。 累犯与再犯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累犯前罪与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而再犯前后罪没有此种限制。 2.累犯必须以前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和后罪应受一定的刑罚为成立条件;而再犯,并不要求前后两罪必须被判处一定刑罚。 3.累犯所犯后罪,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实施;而再犯的前后两罪之间无时间方面的限制。 (三)累犯制度的意义 累犯在受过刑罚处罚并接受了必要的教育改造之后,仍然不思悔改,于法定时间内又犯需要判处较重刑罚之罪,说明其主观恶性较深,改造难度较大,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较重的社会危害性。根据罪刑相当的原则,应对其从严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刑罚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目的的实现,提高惩罚犯罪、改造犯罪人的实际效果。 二、累犯的构成条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刑法理论将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一)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一般累犯又称普通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被判处的刑罚均是有期徒刑以上。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修改后)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问题的处理,确保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问题,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项目部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质量、确保施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求报告主要内容 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及本本工程整体施工环境,为更好的做好项目管控,初步涵定本工程中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 3.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4.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5.沉井制作、沉井下沉、顶管顶进过程中质量及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 6.在处理重大问题中,遇到的棘手无法处理的问题; 7.现场发生重伤等安全事故 8.现场发生群殴、扰乱施工秩序等现象 9.现场高程尺寸发现较大偏差 10.现场质量出现严重问题 11.现场施工时未按要求作业,且不听指挥的 12.重点工程技术交底方案,涉及成本控制及安全质量的 三、请示程序 1.项目部工作人员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人或本部门无权决定的,要逐级

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项目经理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请示报告形式 1.口头形式:一般事宜口头通知即可 2.书面形式:对于较严重问题,采用书面形式。如对业主、设计汇报采用书面形式较多。 3.会议形式:每周进行交班会形式对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汇报。 四、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人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上级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施工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须追究分项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公司请示汇报制度

公司请示、汇报制度 第1条为及时沟通信息、掌握全局情况,为领导确凿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依据,为公司工作形成一盘棋,促进公司的各项管理,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各类巨大事情、突发事件,都应报告、请示,不得自行作主,不得瞒报、漏报,或麻木不仁、知情不报,如有该报不报者,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第3条汇报事项: 1、巨大生产事项:含生产情况、产品质量、设备状况、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工艺改进、人员调动等。 2、销售动态:销售状况、客户动态、信息反馈、客户往来、原料供应等。 3、新产品:国内外形势、动态,市场需求、现有新产品生产状况、客户反应、试用效果、新产品研发。 4、迎接各方检查汇报及上级指示:各方来公司情况、汇报材料、上级文件指示等。 5、其他应汇报的事项。 第4条汇报方法: 1、正常事项:各科室、车间负责人写请示报告或汇报材料、报送有关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 2、突发事件: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等,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责成人员负责迅速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事发单位并必须认真进行调查、登记,事故原因查明后,应及时将事故经过及处理意见作出书面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

3、因公出差,回公司后应立即写出书面报告,汇报出差内容、处理情况等,上报分管副总、总经理。 4、新产品开发、经办人员、对一切信息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5、上级领导来厂检查,接通知后,应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根据上级来人检查内容,安排有关人员,准备汇报材料、招待方式等,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摄影留存,并写出记录。 6、客户或有关人员来访,有关科室人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安排接待事宜。结束后,接待人员应写出书面报告,汇报座谈内容等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7、所有请示、汇报,都应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有关领导及总经理,签字批示后,再予办理,分外情况如在外出差,先应电话请示,批准后再行办理,回公司后要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补办手续。 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本人于2009年7月进入新疆中正鑫磊地矿技术服务无限公司(前身为“西安中正矿业信息咨询无限公司”),主要从事测量技术工作,至今已有三年。 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烦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员。 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剧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同时规范公司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纳入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由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为本制度的报告主体,公司经营责任人(与集团公司签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乙方代表)为具体的执行者(简称:主报告人);各公司对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三条各公司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即:各公司主报告人向集团公司领导请示与报告,经该公司主报告人授权的实际负责人向集团公司领导及该公司主报告人请示与报告。 第四条各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按照《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实行报告制度。 第二章明令禁止各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简称:集团公司以外,下同)提供担保; 第六条禁止各公司所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对集团公司以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禁止各公司对外进行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第八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进行委托理财; 第九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特殊情况需对外拆借资金的,必须履行请示报批手续。 第三章应请示的重大事项 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签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 第十条公司向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公司在确保其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 第十二条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财产抵押; 第十四条公司向金融机构举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第十五条公司进行分立、合并、清算和解散、增减注册资本;第十六条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第十七条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的年度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整体改变经营方式,实行对外租赁、承包和联营等; 第二十条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及预决算调整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一次性处置(购置、出售、处理)资产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资产处置行为: 1.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的; 2. 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5%及以上的; 3. 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10%及以上的。 第四章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或长期资产购置,其购置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行为: 1.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以上至1%以内的; 2. 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至5%以内的; 3. 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至10%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 签订重大购销经营合同(单笔购销合同金额占上年销售额1%); 2. 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目的】 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来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所执行的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的安全。 【主要措施】 (一)健全与完善各科室(部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1.临床科室 2.手术室 3.药房 4.血库 5.临床实验室 6.病理科 7.医学影像科 8.理疗科及针灸室 9.供应室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电生理检查)11.其他科室等科室(部门)(二)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 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完善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 即在各关键流程中,均有对患者准确性识别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1.急诊与病房、与手术室、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2.手术(麻醉)与病房、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3.产房与病房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四)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 1.对实施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2.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请示报告范本制度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请示报告制度

编号:FS-DY-20258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项工作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

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三)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 (四)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 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 八、实行领导出差、休假请示汇报制度 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下属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把上级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于需要请示

房地产公司“三重一大”及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江西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及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有关规定,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切实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科学决策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同时,强化上级对我司重大事项的了解、协调、处置和监管,确保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到位,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请示报告事项 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具有方针政策性、全局性、战略性,对公司有着重大影响的重大决策决定事项、重要人事安排事项、重大项目实施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 1、涉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文 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全局性问题; 2、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 排等; 3、工程立项、工程款拨付等重大原则问题; 4、重大的工程变更鉴证事项:100000元(含)以下由公司决定, 100000元以上需请示集团; 5、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决算;

6、企业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变动处置方案; 7、企业机构和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员工招聘(需请示集团); 8、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需 经集团审核后); 9、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10、涉及企业领导人员的及职工的工资标准、绩效考核、福利待遇、 “五险一金”标准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11、群体事件、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企业应对 重大突发事件方案(解决办法及措施); 12、对公司违纪人员的处理; 13、企业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14、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安排事项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 1、推荐报送上级后备干部人选及公司中层干部任免; 2、企业中层干部考核及奖惩方案; 3、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在人事任免事项; 4、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 5、由上级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任职和建议免职。 (三)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 1、企业对外投资、联营、合营、合资、合作项目; 2、融资、担保项目;

查对制度的执行流程

查对制度流程 一、输液瓶的查对流程: 1、拿起输液瓶,清洁瓶身; 2、旋转瓶盖,检查瓶盖有无松动; 3、查瓶身有无裂缝、破损处; 4、查标签上的药品、浓度、剂量、批号、有效期; 5、倒转瓶体,对光查溶液的透明度、有无变色、杂质、混浊等。 二、小安瓿的查对流程 1、先查看安瓿的完整性,有无裂缝、破损处; 2、对光或将安瓿紧贴白色的工作服,查看药品名称、浓度、剂量、批号、有效 期、有无混浊、变色、杂质等。 三、大型输液的查对流程: 治疗班摆完大型输液后:第一道查对关:小夜班; 第二道核对关:大夜班; 第三道核对关:加药者在加药前。 流程 1、查对输液溶液瓶身标签名称、浓度、剂量与所贴输液卡上是否一致。 2、查对输液溶液的质量; 3、查所放药液的药名、浓度、剂量、剂型是否与输液卡一致; 4、查药物的质量; 四、换接输液溶液者的查对流程: 1、查看加药者的签名,确认加药与否; 2、倒转瓶体,对光查看溶液是否澄清、变色、或有杂质等,查瓶盖有无松动、

瓶身有无裂缝等; 3、到病人床头,核对床号、姓名:对神志清醒的病人可询问病人叫什么,由病 人自己确认姓名;再对照输液卡复述一遍病人姓名;核对巡视单上药物相符后签名;昏迷的病人查看腕带和床头卡或与家属确认。 4、需做皮试的药物,查看输液卡药敏试验结果,同时看床头有无过敏阳性标志; 有疑问时需查清。 5、核对无误后方可接上补液,在输液卡、巡视单上签名。 6、与执行单上再次核对并签名。 五、输血查对制度流程: 1、血液从血库提回来后,第一个接受血的人需: 1)查对原始医嘱,确认输血的种类、血量; 2)核对病人的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血的种号、签名。 2、输血前:二人同时查对原始医嘱、进行“三查”“八对”,确认无误后在复核 空栏处签名; 3、接血前:到病人床头,再次询问病人的床号、姓名、血型,或查对腕带、核 对床头卡,确认“三查”“八对”无误后方可接血并观察5-10分钟左右方可离开。

请示报告制度标准范本

报告编号:LX-FS-A66558 请示报告制度标准范本 The Stage T asks Completed According T o The Plan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In The Work And The Lessons Learned In The Work, So As T o Obtain Further Guidance From The Superior.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请示报告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报告资料适用于按计划完成的阶段任务而进行的,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的汇报,以取得上级的进一步指导作用。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请示汇报制度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项工作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

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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