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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活动中心考核方案

青少年活动中心考核方案

为加强我中心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心工作顺利实施,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省、市、县有关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未成年人的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着力构建符合校外教育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校外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考核对象

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四、考核的项目和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分五项,其中师德考核占15%、出勤考核占20%、工作量考核占25%、岗位履职考核占20%、岗位实绩考核占20%。

(一)师德考核(15分)

1、思想政治表现(10分)积极认真参加中心的政治理论学习,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有心得体会。

(1)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

(2)每缺席一次扣1分。

(3)无心得体会扣2分。

2、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言行符合师德规范,热爱、维护集体荣誉、团结同志、尊重他人,有协作精神、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有“爱心、耐心、责任心”(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分:(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者。(2)因工作方式欠妥与学生或家长发生矛盾冲突

者。(3)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者。(4)不团结同志,说是道非,制造矛盾,影响单位形象者。(5)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二)出勤考核(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以实际工作月计算,一月一考核,以学期计分。考核依据为县教育局和中心考勤记载.

1、会议出勤(5分)

因病因事未出勤教职工大会与例会的一次扣0.5分。

2、出勤(15分)

(l)满勤:(15分)

(2)请假每天扣0.5分(法定假除外)

(3)迟到、早退或无故未签每次扣0.125分。

(4)旷工一天扣5分。

(三)工作量考核(25分)

工作量分为教学工作量和非教学工作量,以周为单位按课时量计算,中心在每新学年开学初核定一次,依编定岗、依岗定职定量。

各类人员工作量标准:

1、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2-3课时/周。(包括科技、劳技、手工、主题教育、实践体验等,每月必须有1课时主题教育和1课时实践体验活动课程)

2、部门负责人、其他人员工作量

(1)主任工作量:中心管理工作。

(2)副主任工作量:中心分管工作。

3、计分方法

教师所授课程班容量必须在8人以上,有详尽的策划案、活动记录且分管副主任要签字,否则不予计分,未完成工作量的,每课时扣0.25分,扣完为止,以月汇总。

(四)岗位履职考核(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1、工作计划、总结(4分)

按时制定工作计划,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有创见、创新。重视工作中的信息反馈,及时积累实践资料.期末写出有一定价值的工作总结。

2、对工作认真负责,并能创造性的开展,按各自的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无失误。(4分)

3、教师管理学生,对每天的教学、管理情况认真记录,并及时反馈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习情况。检查活动室卫生,要保持经常干净。(4分)

4、积极参加校外教育研究工作,努力探讨校外教育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每学年至少完成一篇1000字以上经验论文。(3分)

5、在活动中心网站上创建自己的工作室,把自己的工作经验,成果展示在工作室,内容要丰富、具体、有价值。(5分)

有下列情况者扣分:(1)无计划、总结扣4分。(2)自己负责的工作,每失误一项或一次扣2分。(3)培训课,教学质量差,家长意见大扣2分。(4)对自己负责的培训、活动无记录、无情况反馈每次扣1分。(5)无自己的工作室,或工作室无内容扣5分。

(五)岗位实绩考核(20分)

1、能够认真地、有创造性的完成自己的各项工作,工作中无失误(5分),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2分,有重大工作失误不得分。

2、自己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在学校、学生、家长评议中得优5分;良4分;中3分;差0分。

3、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并认真做好笔记(3分)。缺一次会议笔记扣1分。

4、积极主动报名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3分)。拒不参加中心安排的培训活动的此项不得分。

5、积极参加和接受业务素质的提高、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并能按质按量地完成网上学习(4分)。

(六)加分项目:

1、专业论文获奖(或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在国家正规期刊发表的专业论文或系统内部组织的和校外教

育活动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加6-4分、4-2分、3-1分。(以获奖或发表证件原件为准)

2、各种竞赛获奖按国、省、市、县、校分别加10-7.5分、7—4.5分、4—2.5分、2分、1分(包括教师及学生的各种竞赛获奖,同一项目的竞赛,教师或学生只取1人次最高分记取,不同项目竞赛获奖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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