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设备事故分类及处理办法

设备事故分类及处理办法

设备事故分类及处理办法
设备事故分类及处理办法

1.定义

公司各类生产设备凡因非正常的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降低,停机修理影响生产、直接损失费用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的,以及虽暂可不修理但内伤严重者,均称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的直接损失系指修复所耗人工和材料费用,或因事故报废的设备价值。

2.设备事故的分类

2.1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2.1.1 一般事故:一般设备的修复费用在 1000~10000 元;重点设备的修复费用在 2000~20000 元,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停电 10~30 分钟为一般事故。

2.2.2 重大事故:一般设备的修复费用达 10000 元以上,重点设备的修复费用达 20000 元以上,或因设备造成全厂停电 30 分钟以上为重大事故。

2.2.3 特大事故:修复费用达 10 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全厂停产一天以上,生产车间停产二天以上者为特大事故。凡有专业规定的设备,其事故类别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3.设备事故的性质及处理

3.1 设备事故的性质

3.1.1 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运转,加工工艺不合理及维护保养不良,致使设备停产或效能降低称为设备责任事故。

3.1.2 质量事故:凡属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致使设备停产或效能降低的,称为设备质量事故。

3.1.3 自然事故:凡属自然原因,如水灾、风灾、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的灾害,致使设备停产或效能降低的,称为自然事故。

3.2 设备事故的上报事故发生后,操作者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设备管理员。部门设备管理员或负责人接到报告应立即通知工务部。对于重大或特大事故,工务部应立即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3.3 事故调查与分析事故发生后,工务部组织相关的设备主管立即到现场,会同事故发生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部门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必须写设备事故报告,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工务部。重大和特大事故由工务部经理组织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必要时,公司分管领导可以召集相关人员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3.4 设备事故的处理

3.4.1 事故的处理原则:设备事故的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不查清事故的原因不放过;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相关施工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4.2 对事故发生部门的处理:工务部经理按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大小,酌情上报扣减该部门的绩效考核。事故发生后,一般事故发生后 24 小时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发生后 8 小时以内不报,工务部有权直接上报公司分管领导,责令对其部门进行处罚。

3.4.3 对设备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对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部门的设备管理员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设备事故处理报告,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工务部备案。

2)对重大或特大事故,工务部根据事故性质、损失大小,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必要时,报公司办公会议批准。

3)外协队伍人员操作设备造成设备事故的,由使用外来队伍的部门按规定上报,工务部按事故的性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需要外协工所在队进行赔偿的,由工务部书面通知财务部,在工程款中扣除。

4. 附则

4.1 本规定由工务部负责解释。

4.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设备范围划分

设备范围划分 1:电气专业设备划分 1.1.500kV超高压设备 1.1.1.维修范围: 1.1.1.1.500kV所有一次设备及端子箱内所有空气开关、把手、照明、加热、封堵、卫生、门密封。 1.1.1. 2.500kV隔离刀闸控制、电源回路。 1.1.1.3.500kV联变/电抗器本体、瓦斯继电器、冷却器回路、测温表及回路、其它本体所属附件(瓦斯继电器校验归电气二次负责)。1.1.1.4.500kV网控楼蓄电池及巡检仪。 1.1.1.5.500kV网控楼直流设备及回路(至网控保护屏端子排,包括直流表计、直流变送器校验)。 1.1.1.6.500kV网控楼试验电源柜及回路。 1.1.1.7.二次电缆、光缆、电缆沟、桥架、空调、配电箱、照明、屏体、地线等。 1.1.1.8.保护屏柜孔洞封堵。 1.1.1.9.CT、PT套管端盖密封封堵及防雨设备。 1.1. 2.免责项目: 1.1. 2.1.500kV开关站内的所有保护、远动设备、自动装置、远方电

费计量装置、NCS站控层设备、电抗器保护、母线保护、断路器保护、网控楼直流屏绝缘监察装置、故障录波器、500kV网控楼不停电电源(UPS)装置的主机部分、ACE表及回路。 1.1.3.责任区划分原则: 1.1.3.1.与二次回路分界以送到电气室所辖装置的第一道端子排为界。 1.1.3. 2.控制、保护及信号回路与电气一次的分界以断路器汇控箱第一道端子排为界,到控制室和保护室的回路归业主方电气室负责,其它归电气专业负责。 1.1.3.3.保护室的二次回路由业主方电气室负责(电气室做措施,PT、CT以就地端子箱为界)。 1.1.3.4.UPS蓄电池及配电设备、直流柜归电气专业负责。 1.2.220kV变电站设备 1.2.1.维修范围: 1.2.1.1.220kV所有一次设备及端子箱所有空气开关、把手、照明、加热、封堵、卫生、门密封。。 1.2.1.2.220kV隔离刀闸控制、电源回路。 1.2.1.3.220kV变压器本体、瓦斯继电器、冷却器回路、测温表及回路、其它本体所属附件(瓦斯继电器校验归电气二次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特种设备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 年月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二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我公司的特种设备有:三台锅炉、二台其中机械、二个储气罐及其设备的安全附件。 三、部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在工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所辖各工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配合工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协调、指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部门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厂长 副组长:生产经理 组员:车间主任、主管、 4 部门预警机制 4.1 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4.2 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4.3 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4.4 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5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6部门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大全

编号:SM-ZD-24130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大全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大全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分类与分类学1、概念 一、分类与分类学 1、概念 知识存在于比较分类之间。分类是人类很自然的一个过程,不知不觉间就已经在进行了分类的工作。分类顾名思义就是分门别类,是鉴别比较和划分的过程。分类看起来非常之简单:根据相似性将要分类的东西加以整理归类。然而,分类能使事物高度有序化,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我们的认识效率和工作效率。 分类这一术语有两层不同含义:①设计一种分类方法的过程;②通过某一分类法的概念的标记性代码或术语对对象进行编码或描述。我们仅使用分类的第一层含义。分类法是某一领域内概念的序化系统及其或隐或显的序化原理。分类的准则取决于这些类别的应用目的。分类法来自原有知识,却又把原有知识进一步扩展。

建筑电气设备分类

建筑电气设备分类(根据建筑电气设备的专业属性来分类) ①供配电设备--变压器、配电屏、发电设备等。 ②照明设备--电光源。 ③动力设备--吊车、搅拌机、水泵、风机、电梯等。 ④弱电设备--电话、电视、音响、网络、报警设备等。 ⑤空调与通风设备--制冷、防排烟、温湿度控制装置等。 ⑥运输设备--电梯 电路的作用及其组成 欲进行电能的转换、传输和分配,必须把电气设备用导线联接起来,组装成电路才能实现。 电路组成:电源、中间环节相负载。 中间环节指导线、各种控制设备、保护设备、电缆等; 电源指发电机或变压器等; 负载指各种用电设备。 变压器功能与分类 变压器---根据电磁感应原理制成的一种电能转换设备,用来将交流电由一种等级的电压与电流转换为同频的另一种等级的电压与电流。 变压器分类: 按相数分:单相、三相或多相; 根据作用分:升压变压器、降压变压器、接地变压器; 按用途分:用于电力系统的电力变压器、用于局部动力 和照明的小容量变压器、用于传递信号的耦合和控制变

压器; 根据绕组数量分:自耦变压器、两绕组变压器、三绕组 变压器; 根据冷却方式分:自冷干式变压器、风冷干式变压器、 自冷油浸式变压器、风冷油浸式变压器、水冷油浸式变 压器。 变压器的调压方式 适当地改变一次、二次绕组的匝数,就可以达到变换电压的目的。利用变换变压器一次绕组分接头来调节变压器二次绕组的电压,这是最常用也是最基本的调压方式。 熔断器 功能:是一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起短路或过载保护。 组成:熔断管、熔体、插座。 分类(按结构形式): 有填料封闭管式、无填料封闭管式、半封闭插入式、自 复熔断器等。 交流接触器的选用原则: 应注意接触器的形式、主电路参数、控制电路参数和辅 助电路参数。 接触器的额定电压应大于等于电动机或负载的额定电 压; 接触器的额定电流应大于等于电动机或负载的额定电

最新特种设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资料

案例一2013年6月21日江苏常州嬉戏谷“环形过山车”游客高空滞留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3年6月21日12时30分左右,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嬉戏谷,环形过山车游乐项目。载有11名游客的列车在回站前最后一次冲上提升塔架刹车段时,未按正常流程回站、滞留在刹车段,同时主控面板报356号故障。在此情况下,操作人员立即按下急停开关,并启动了应急救援措施。第一套救援方案为采用链条放车,由于在操作台尝试进入特殊模式失败,进行了第二套救援方案:采用绞车放车,但尝试下来绞车也未能提起列车,第二套救援方案也失败,于是园方正式请求消防支援。 在等待消防支援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尝试切断设备电源后重新上电,并采用手动模式提升列车,可以上提但不能下降;再试,在提升一段距离,仍不能下降,此时列车位置已经接近螺旋段,由于担心再提会进入螺旋段更难于救援,于是只有放弃尝试等待消防到来。

接事故报告后,武进区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公安、消防、卫生、质监、旅游、安监等部门和太湖湾度假区管委会等部门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紧急调来大型云梯车和救护车。14时55分,第一名女性乘客被消防云梯车安全转移至地面,至16时53分,乘客全部安全返回地面。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查,造成列车滞留的直接原因是:传感器故障导致控制系统无法判断车行方向,系统保护将车停在提升塔架顶部刹车段。而江苏嬉戏族有限公司虽建立了紧急救援预案,平时也进行了应急演练,但是预案中对紧急情况预估不足,紧急救援操作不当造成自救不能正常进行,致使乘客滞留时间过长,也是致使此次故障被扩大为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制造厂家应立即分析导致该传感器发生故障的原因,并评估今后发生故障的概率,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对策。对于特别重要的几个传感器(尤其是传感器本身一旦发生故障可能会导致列车悬停空中的)应增设传感器自诊断模块,主控系统在每次发车前需确认这几个传感器的健康状况。 2.制造厂家应加强与运营使用单位的沟通协调,对现有操作规程中各种可能引发意外的细节逐项进行评估,指导运营单位对各种可预期的设备故障进行正确处置,并重新修订操作规程、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再培训。 3.运营使用单位应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对预案进行反复演练,对演练的效果进行认真评估,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方法有很多种,可以按事故性质进行分类,也可以按伤害程度和伤害方式进行分类。我国在在工伤事故统计中,主要是按照伤害方式,即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类,将工伤事故分为20类。各种分类方式介绍如下: 一、按事故的性质分类 事故性质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可以预见、抵御和避免,但由于人的原因没有采取预防措施从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包括自然灾害事故和技术事故,如地震、泥石流造成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安全防范知识和技术条件、设备条件达不到应有的水平和性能,因而无法避免的事故。 在已发生的事故中,大量的属于责任事故。据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分析,责任事故占90%以上。 二、按伤害的程度分类 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伤亡事故大体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几类。 (一)轻伤事故 轻伤事故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1)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 以上的;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7)脚部伤害:脚趾断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三)死亡事故 指死亡(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3人以下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 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以内的事故。 (五)特别重大事故

安全事故类型(20类)

(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6)淹溺,指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7)灼烫,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 (8)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 (9)高处坠落,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 (10)坍塌,指建筑物、构筑、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 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 (12)透水,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13)放炮,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

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5)火药爆炸,指火药与炸药在生产、运输、贮藏的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6)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17)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 (18)其他爆炸。凡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他爆炸事故 (19)中毒和窒息,指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 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20)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2021)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2021)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迅速向安全质量管理部和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安全质量管理部按《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项目部领导、安质部、物资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

电气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主要安装专业设备和材料的划分界线 1、电气: 各种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高压隔离开关、装置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交直流报警器、成套箱式变电站、共箱母线、封密式母线槽、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屏及其随 设备带来的母线和支持瓷瓶均为设备。 各种电缆、电线、母线、管材、型钢、桥架、梯架、槽盒、立柱、托臂、灯 具、及其开关、插座、按钮等均为材料。 低压开关、保险器、杆上避雷器、各种避雷针、各种绝缘子、金具、电线杆、 铁塔、各种支架等均为材料。 各种小型装在墙上的照明配电箱、千伏安照明变压器、电扇、铁壳开关、电 铃等小型电器等均为材料。 2、通风: 制冷机组、空调机组、空调器、各类风机、除尘设备、风机盘管、净化工作 台、风淋室、冷却塔等均为设备; 各种风管、风阀、风口、风帽、罩类、消声顺及其他部件和管件等均为材料。 3、管道 公称直径300毫米以上的阀门、电动阀门为设备; 各种管道及管件、配件、金属结构件公称直径300毫米以内的阀门等均为材 料; 低压器具、卫生器具,供暖器具、现场自制的钢板水箱,及民用燃气管道和 附件、器具、灶具等均为材料。 4、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

火灭火系统中:隔膜式气压水罐(气压罐)为设备;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泡沫发生器,比例混合器为设备,其余均为材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远程控制器、消防广播控制柜、广播功放、录音机、广播分配器、消防通讯电话交换机、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等为设备,其它均为材料。 安全防范设备中:报警控制器、报警信号前端传输设备、无线报警发送设备、报警信号接收机、可视对讲主机、控制器、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金属武器探测门、摄像设备、监视器、镜头、云台、控制台、监视器柜、支台控制器、视频切换器、全电脑视频切换设备、音频、视频、脉冲分配器、视频补偿器、视频传输设备、汉字发生设备、录像、录音设备、电源、CRT显示终端、模拟盘等为设备, 其它均为材料。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安全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令第2号公布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晋城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 (一)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2个,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事故。 (二)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县属企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县人民政府领导,企业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移动式特种设备在异地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救援。 二、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泽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周万涛 副组长:特监股股长郭志军

成员:特监股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全面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订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措施;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调用设备和人员;向县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郭志军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领导的决策;完成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工作;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办公室设在泽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锅检股。组成人员为锅检股全体成员。 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和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和认定标准 为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统计与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场所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生产安全人身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1、人身事故(含急性工业中毒)根据人员伤害程度分为轻微伤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三类。 急性工业中毒:是指人体因接触国家规定的工业性有毒物质、有害气体,一次吸入大量工业有毒物质使人体在短时间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入院治疗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3、死亡事故造成的死亡人员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认定。 二、生产安全非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非伤亡事故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一)矿山生产经营企业 第一条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使全矿山停工8小时以上的; 2、事故使矿山一翼停工24小时或采区停工72小时以上的; 3、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燃烧与爆炸的; 4、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50吨以上的; 5、矿井采掘头面或在用巷道、硐室瓦斯浓度达3%以上且时间连续达1小时以上的; 6、同一个矿井一个月瓦斯超限(浓度1%以上且连续达3分钟以上)3次以上的; 7、井下透水或突水造成采掘头面停工停产96小时以上或被淹的; 8、矿山井下发火被迫封闭采、掘工作面的; 9、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30平方米(高度大于1米)以上或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20平方米平方米(高度大于1米)以上的; 10、煤矿主要通风机计划外停运30分钟以上的; 11、提升设备卡罐8小时以上的或发生断绳、坠罐、坠箕斗的; 12、主要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的; 13、主要压风机、风包、风管爆炸的; 14、井下发生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在10分钟没有扑灭的; 15、煤矿全矿井停电30分钟以上的; 16、矸石山发生爆炸的; 17、经集团公司认定的其它一级非伤亡事故。 第二条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造成全矿井停工2~8小时的; 2、事故造成矿井一翼停工8~24小时或采区停工24 ~72小时的; 3、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达到10~50吨的; 4、矿井采掘头面或在用巷道、硐室瓦斯浓度达1.5%以上且时间连续5分钟以上的; 5、同一个采掘头面一个月瓦斯超限(浓度1%以上且连续达3分钟以上)2次以上的;

特种设备常识+事故

1.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础知识与常识 1.1.1 什么是特种设备? 答: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专用机动车辆。 1.1.2 什么是承压类特种设备?什么是机电类特种设备? 答:承压类特种设备是特种设备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及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设施的统称。 机电类特种设备是特种设备中的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专用机动车辆及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设施的统称。 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特种设备647.65万台。其中:锅炉60.73万台,压力容器233.59万台,电梯162.85万台,起重机械150万台,场(厂)专用机动车辆38.79万辆,客运索道860条,大型游乐设施1.58万台(套)。另有气瓶14072.73万只,工业压力管道73.2万公里。设备总量比2009年增加11.2%。

事故资料 2010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10年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96起,死亡310人,受伤247人,直接经济损失6681万元;其中,较大事故87起,未发生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与2009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减少22%,死亡人数减少1.6%,受伤人数减少39%,直接经济损失减少8%。 2010年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为0.64起,万台死亡人数为0.67人,与2009年同期相比,万台事故起数减少30.4%,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下降11.8%,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之,事故状况保持平稳态势。 (二)事故特点。 1. 起重机械、电梯、场(厂)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占比较高。在296起事故中,起重机械事故79起,电梯事故44起,场(厂)专用机动车辆事故34起,上述3类设备事故数量占事故总数的53%。 2. 事故主要发生在使用环节。发生在使用环节的事故有201起,占事故总起数的68%;安装(拆卸)环节事故26起,占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分类与分级完整版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分类 与分级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与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单位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各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 1.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事故C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生产安全事件分类与分级 生产安全事件类别分为: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件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企业员工和企业外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件,是指企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特种设备事故分类与代码

ICS DB37 备案号: 特种设备事故分类与代码 (送审稿) ××××-××-××发布××××-××-××实施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编码规则 (2)

前言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事故救援,调查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发生规律,提高特种设备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写等方面的技术水平,有利于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特种设备事故数据库和救援技术预案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国家在生产安全调查处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标准。 应用本标准,有利于特种设备事故数据交换,为特种设备风险分析、应急救援、事故预警、救援支持、事故管理等计算机应用平台的开发应用奠定了基础。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远山、汪立新、袁涛、于防修、祝卫国、王春茂、郭怀力、申孝民、宋明大

特种设备事故分类与代码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辖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事故代码。 1.2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事故应急救援和相关科研的信息处理与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 GB/T 64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AQ/T 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事故accident 不希望的、未计划的事情或情况的组合,这些组合导致对人的物理伤害和财产破坏,通常是身体或物质与超过阈值的能量相接触的结果。 3.2 爆炸explosions 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部件因物理或化学变化而发生破裂,设备中的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类型。 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主要承压部件及安全附件、元器件,因发生易燃易爆介质外泄,而发生爆燃的事故。以及沸腾液体扩展蒸气爆炸(BLEVE),指容器所盛装的液体在大气中被快速地降压达到沸点之上,引起物质从液体到蒸气的瞬间转化同时伴随有相应的能量释放,通常是压力容器蒸气空间遇到外部火源时发生。 3.3 爆燃deflagration 物质的极其快速的化学反应引起能量的释放,以反应速度小于音速推进到未反应物质的化学反应。 一般指炉膛(烟道)爆燃,也称炉膛爆炸。指燃用煤粉、油、可燃气体等燃烧介质的锅炉,在点火或燃烧不正常时,炉内积存的燃烧介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达到一定极限,遇明火快速燃烧的现象。 3.4 泄漏release 指承压类特种设备主体或部件因变形、损伤、断裂失效或安全附件损坏等因素造成内部介质非正常外泄而引起的事故。 3.5 倒塌:collapse 特种设备在安装、使用、检修、改造和试验中因特种设备主体或构件的强度、刚度难以承受实际的载荷,发生局部、整体或基础的失稳、坍塌或倾覆事故。特种设备主体或构件因载荷等外力影响,倾覆力矩大于稳定力矩而发生设备整体或基础的失稳、坍塌称为倾覆事故。 3.6 变形

高低电气设备以1000V划分的历史演变

高低电气设备以1000V划分的历史演变 一、旧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 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程规程(变电所部分)》2009版 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三、《GB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3.6 低[电]压 low voltage;LV 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GB/T 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6] 3.7 高[电]压 high voltage;HV (1)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2) 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GB/T 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7低[电]压 四、结论 高低压电器的分界线交流电压是1000V(直流则为1500V)。交流1000V以上为高压电器,1000V及以下为低压电器。有时也把变压器 列入高压电器。 五、高低压电器的划分 (1)低压电器

是一种能根据外界的信号和要求,手动或自动地接通、断开电路,以实现对电路或非电对象的切换、控制、保护、检测、变换和调节的元件或设备。总的来说,低压电器可以分为配电电器和控制电器两大类,是成套电气设备的基本组成元件。在工业、农业、交通、国防以及人们用电过程中,大多数采用低压供电,因此电器元件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低压供电系统的可靠性。 (2)高压电器 按电压等级来分,高压又分为中压、高压、超高压、特高压 说明: (1)高压与低压的分界线按IEC标准规定为1000V,而我国没有1000V电压等级,高压与低压分界线实际为3000V。 2、所谓的高压、超高压、特高压并无本质区别(只是随着电压增高,绝缘要求、安全要求不同),只是人们的叫法不同而已,其分界线也无明确规定,只是约定俗成而已。所以,在不同的版本里面会有所差异。 3、电网的标称电压要低于设备上的额定低压,目的是为了保护设备的正常运转。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安全事故性质分类

安全事故性质分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一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 一次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 一次造成1O~29人死亡; 一次造成50~99人重伤; 一次造成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 一次造成3~9人死亡; 一次造成10~49人重伤; 一次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 一次造成1~2人死亡; 一次造成1~9人重伤; 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需要说明的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规定事故一般分为上述四个等级的同时,也规定针对一些行业或者领域事故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这样规定,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符合实际情况。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的事故等级。这种事故等级的划分,主要是为了便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

作的分级管理。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事故分成若干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事故规定不同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要求。但不同时期和不同行业对事故等级的划分有不同的分级办法,如1986年颁布的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将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定为特大事故,将一次死亡1~2人事故定为重大伤亡事故。而后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将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称之为重大事故,把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称之为特大事故,把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称之为特别重大事故。由此可见,过去对事故等级划分有些混乱。为统一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程度,明确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这是在国家行政法规中第一次明确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是目前我国最权威的事故分级标准。此外,有关法规和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部门规章也有一些特殊的事故等级划分办法。

特种设备事故的分类及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的分类及处理 一、事故类别 (一)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二)特大事故造成死亡10~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三)重大事故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四)严重事故 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五)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二、事故报告程序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事故单位或者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逐级上报,直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生一般事故后,事故单位或者业主应当立即向设备所在地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告。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详细地址);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的名称; (5)事故类别; (6)事故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经济(直接、间接)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三、事故调查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见附件)。 四、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行政部门,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厂电气设备分类有哪些

工厂电气设备分类有哪些 工厂电气设备类型颇多,按电气器件电源的性质来分类,大致可分为:弱电类电气控制设备、强电类电气控制设备和强、弱二者兼有的电气控制设备三大类。 弱电类电气控制设备主要由晶体管、集成块、电阻、电容、电感等组成的电路控制设备运行,这些电气器件通过整流将交流变成直流来供电,而且往往电压较低、较弱,故称为弱电类控制设备.这类设备主要有无级调速车床、仿形铣床和各类数控机床等等。 强电类电气控制设备中的电气器件多为交流接触器、中间继电器、时间继电器、速度继电器以及开关、熔断器等组成的继电接触控制系统驱动设备运行.这类设备如通用的车床、铣床、刨床、磨床、

钻床、剪床、割床等金属切削设备;吊车、起重机等卷扬设备;烘箱、干燥箱、盐浴炉、碱浴炉等电热设备;交流电焊机、直流电焊机等焊接设备以及其他非标准自制设备.这些常用设备使用的电源是220V 或380v正弦交流电,电源较强,故称为强电类设备。 强电弱电二者兼有的电气设备较多,其中一部分电路采用强电类继电接触控制,往往拖动较大功率交流电动机,另一部分采用弱电类控制,拖动直流电动机及其控制电路,这种控制综合了前两者的优点。 如有问题欢迎咨询河南垠兴! 河南省垠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协议库存项目指定供应商,是集科研、生产、安装、科技贸易于一体的高新科技单位。本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教授、工程师、硕士50多名,主要从事电能质量的监测和治理、电力设备的设计制造、安防工程及计算机、电子通讯等业务。 河南省垠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经营宗旨是:科技创新、服务社会、创造一流。我公司紧跟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结合我国机电、自动化行业的需求,不断开发高新技术和新型实用产品,并确定了高效、节能、安全、实用、环保的产品开发思路,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本公司奉行“科技为基础、质量作保证,全心全意满足顾客要求”的质量方针,于2011年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在新知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突飞猛进的21世纪,在全

生产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非单位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所属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 1.一般A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B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C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件分为工业生产安全事件、道路交通事件、火灾事件和其他事件四类。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件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企业员工和企业外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件是指企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三)火灾事件是指在企业生产、办公以及生产辅助场所发生的意外燃烧或燃爆现象,造成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四)其他事件是指上述三类事件以外的,造成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生产安全事件分为限工事件、医疗处置事件、急救箱事件、经济损失事件和未遂事件五级。(一)限工事件是指人员受伤后下一工作日仍能工作,但不能在整个班次完成所在岗位全部工作,或临时转岗后可在整个班次完成所转岗位全部工作的情况; (二)医疗处置事件是指人员受伤需要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治疗,且不影响下一班次工作的情况; (三)急救箱事件是指人员受伤仅需一般性处理,不需要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治疗,且不影响下一班次工作的情况; (四)经济损失事件是指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五)未遂事件是指已经发生但没有造成人员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