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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婚假国家最新规定

2016年婚假国家最新规定
2016年婚假国家最新规定

2016年婚假国家最新规定: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提倡符合法理法规规定生育的,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也就意味着2016年晚婚假取消!消息一经公布,全国各地打算结婚的人抢在2016年元旦之前领证结婚,各地也抓紧时间制定当地新的婚假假期规定。

多地已取消晚婚假专家建议采用渐进方式

1、广东取消2016年晚婚假

广东省在2015年12月30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根据新版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晚婚假期的确取消了。但按照政策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设定,在12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记且符合晚婚政策,还是可以享受13天晚婚假的。

2、北京拟取消2016年晚婚假

北京1月8日也正式对计生条例进行修正,已经进入到公开征集意见的环节,据征求意见稿规定,草案删除了多条涉及到晚婚晚育的条款,看起来北京晚婚政策优惠在今年也会“终结”。

3、山东拟取消2016年晚婚假

山东原来晚婚假有14天,在新条例中,拟删除了“男女双方晚婚的,除了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日”的规定。

4、上海取消2016年晚婚假

上海卫计委也对婚假问题做出了回应,表示今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就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也就是7天的晚婚假取消,仅剩3天婚假。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享受晚婚假待遇。

5、湖北取消2016年晚婚假

1月15日,湖北省也确定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款,享受15天晚婚假待遇的时期结束。

全国各地婚假规定法律政策文件规定大全

有很多大家习以为常的事情,一深究就发现问题了,譬如“婚假”。假如你百度一下,会找到相关网页约348,000篇,里面众说纷纭,尤其排在首位的百度百科,是这么写的: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试用期内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因此有权享受诸如婚假等法定节假日,单位无权对你进行限制。 根据劳动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期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合作编辑者: aimo725、liudayu234 我不知道aimo725、liudayu234这段文字是哪里来的,但是在网上转载甚广,也不知道二人看没看过《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 1、首先是《计划生育条例》名称不确切,如果说的是全国性的话,那么从2001年起已经是法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各地是《X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地方规定不一致,不加前缀也不知是何地。 2、其次是《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根本没有婚假的规定,如上文字在这两部法律中根本无法找到。 QQ鱼查找了所有关于婚假规定的法律政策文件,把婚假问题作为一个专题总结了一下,各位朋友可以参考一下。由于文件内容太多,先把重要的结论抛出来,有兴趣的再看后面的具体条文。 QQ鱼关于婚假天数规定的结论: 1、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注意:婚假天数的规定无论是适用范围还是具体天数,都存在一定问题,文件年头儿太远了,很多具体情况有些不适合了。这里说的3天是通常情况的处理。各地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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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婚假规定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意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正式通过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的决定。同时也是明确婚假仍为10天,女职工产假在原征求意见稿的128天基础上,就是在新增“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以增加1至3个月”的规定。 取消晚婚假结婚仍可休10天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晚婚假。婚假是否“缩水”为3天,成为关注焦点。刘振刚昨日介绍,之前国家鼓励晚婚晚育时,北京根据国家授权,规定“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据此,北京符合晚婚规定(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妻,可以享受10天婚假。 此次国家法律修改时,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的奖励”的规定。刘振刚介绍,北京修改条例时,也考虑到婚假的长短本不是计划生育法的调整范围,因此可以不再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刘振刚说,修改条例时,曾吸取国家部门和外地经验,最终增加了一条规定,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

删独生子女假产假最长7个月 此前,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刘振刚介绍,根据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删除了晚育和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假,并要求给予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所以《条例》规定,本市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刘振刚说,此规定相当于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新增了配偶的15天陪产假,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假。 此前,女职工除享受98天产假、30天晚育奖励假之外,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此次调整中,将30天晚育假的表述调整为生育假,取消了生育独生子女的三个月弹性假的同时,增加了弹性规定。具体为,“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刘振刚说,这是考虑到生育假制度应当在维护产妇和婴儿身心健康与保障女职工就业平等权之间,寻求适当平衡,同时也要考虑社保基金以及用人单位的负担能力,并与现行制度保持一定延续性。 相关链接 一、北京20xx年婚假和产假到底怎么休?? 1、北京20xx年婚假多少天?1月8日,此前,北京市婚假共10天,包括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以及7天晚婚奖励假。此次取消

2019年法定婚假多少天婚假几天国家法定2019

2019年法定婚假多少天婚假几天国家 法定2019 导读:准备结婚到婚礼进行 再到婚后蜜月旅行,这都需要不少的时间来安排,如果这些时间我 们都以请假来达成,请不请得了不说,有甚者还会丢掉这份工作, 所以对于结婚这一方面,国家规定了法定假期给予新人便利。那么,2019年法定婚假多少天呢?想知道婚假几天国家法定2019的具体内容,就来看看万年历小编的介绍吧。 【2019年法定婚假多少天婚假几天国家法定2019】 2019年法定婚假多少天婚假几天国家法定2019 【国家法定婚假如下:】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2019全国各地的婚假规定一览表】 【一、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 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 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 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 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

陕西婚假国家规定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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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的婚假规定是怎样的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陕西婚假国家规定2019年”,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资、奖金照发,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法律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

国家规定婚假休几天

国家规定婚假休几天 你知道国家规定婚假能休几天吗?下面就让小编来告诉你国家规定的婚假是几天,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2017) 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周末吗?如果休婚假时遇上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怎么算? 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期,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因此,根据上文的介绍,婚假是包括周末的。 如,晚婚假为10天,那么10天内必然包含了星期六日,则包含了的周末也算作婚假。 婚假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两个假应当连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间碰到法定休假的,婚假应当包括法定休假,不应予以顺延;而且也是包含公休日的。 婚假有效期是多久? 国家法律上并没有对婚假有效期进行规定,一般公司或单位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出一些相关的守则,有的为领取结婚证三个月内休完,有的为半年,有的为一年,每一个单位制定的有效期限并不是统一的。 婚假什么时候开始休? 婚假一般需要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可以休,从给单位请假后开始算。

全国婚假天数排行

全国婚假天数排行 (一)婚假天数: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 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 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 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 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 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

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 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 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 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 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 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重庆:婚假5天+晚婚假10天=15天 1、一、职工本人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婚 假(不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在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 程假。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 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24号) 2、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 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为晚育。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 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 次生育为晚育。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二)晚 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 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

2010年全国各地婚假规定一览表

2010年全国各地婚假规定一览表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12月31 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1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二十八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5年9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2020年国家规定婚假多少天

2020年国家规定婚假多少天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 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 长3天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计生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 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 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017年上海婚假10天 2017年北京婚假10天 北京新计生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2017年福建婚假15天 福建新计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 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2017年山西婚假30天 2017年河北婚假18天 河北新计生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2017年辽宁婚假10天 辽宁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2017年青海婚假15天 青海新计生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截止到目前,湖南、天津、广东、山东、浙江、安徽、江西、广西、湖北、宁夏、四川等地的新计生条例均没有对婚假作出具体的 规定,因此婚假天数与国家法律规定相一致,均为3天。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 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 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二婚婚假规定

国家对婚假是如何规定的范文

国家对婚假是如何规定的范文How does the state stipulate the marriage leave 第 1 页共 3 页

国家对婚假是如何规定的范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国家对婚假的规定是很多年轻人,尤其是要结婚的人十 分关注的,小泰为大家搜集了一篇“国家对婚假是如何规定的”的范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更多文章请浏览首页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人,不同的年龄婚假的时间是不同的,国家对婚假是如何规定的呢。对于早婚和晚婚不同年龄段的人国家规定法定婚假多少天,有什么区别。请看如下解释。一、国家对婚假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对婚假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婚姻法》和《计划条例 的规定》(一)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的结婚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可享受三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结婚的(男25 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15天婚假。 结婚上方不在一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第 2 页共 3 页

在探亲期间休假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根据《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二、国家规定法定婚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法定婚假多少天?依据上文所述《婚姻法》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国家给予3天婚假。如果结婚年龄在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的。属于晚婚国家规定给予15天婚假。 根据不同的工作情况和不同的省市地区,婚假时间是不同的,婚假总天数10—30天。如果您正打算结婚,对这方面有需要的,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来帮助您具体的解答。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第 3 页共 3 页

国家法定婚假多少天

国家法定婚假多少天 导读:导语: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 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解读: 婚假国家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 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 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包括周末吗 根据婚假的国家规定,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 包含双休日的时间。所以如果婚假比较长的,会包含周末。婚假需一次性使用完。除了公司有特别照顾外,按照规定,如周五请婚假,则周一需回公司上班。所以,建议请婚假时避免这样的请法。

晚婚假为10天,那么10天内必然包含了星期六日,则包含了的周末也算作婚假。婚假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两个假应当连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间碰到法定休假的,婚假应当包括法定休假,不应予以顺延;而且也是包含公休日的。 【2015国家法定婚假多少天】 1.2016上海法定婚假多少天 2.2015年晚婚婚假多少天 3.2015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天数有多少 4.国家法定节日天数全年有多少天 5.2015年11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6.2016山东晚婚假期多少天 7.国家法定节假日天数全年有多少天 8.2015国庆法定假期是几天 上文是关于国家法定婚假多少天,感谢您的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

全国各省婚假国家规定2020

全国各省婚假国家规定2020 晚婚假被取消了,不少即将要结婚的人可伤心了,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全国各省婚假国家规定2019”,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晚婚晚育假的奖励已经取消,但我国婚姻法第六条依旧有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因此,晚婚晚育假是否彻底取消有待各个地方的人大立法进行细化规定。 在地方修法生效之前,关于晚婚晚育的规定依然可以参考适用。 以四川为例,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田万国表示,目前省卫计委与省法制办等部门正在起草修正案(草案),起草完成后,经省政府常务会通过,才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获得通过才会实施。修正案实施前,四川的晚婚晚育假依然按照现行条例施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钟剑麟表示,最早提交审议时间要等到明年3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9年婚假最新规定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计生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019年晚婚晚育假被取消是真的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并于2019年元旦实施。按照修正案草案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至于是否彻底取消晚婚晚育的奖励,现在尚无定论,因为婚姻法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是否取消晚婚晚育假有待于各省的人大对各自省份的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 各地计划生育条例婚假统计:(2019年3月9日更新)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拟取消晚晚婚)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庆: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全国婚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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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婚假一览表 婚假的概念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丧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婚期间,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晚婚假 晚婚假天数: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

数(包含关系)。具体见QQ鱼总结的《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 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 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如下。 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河南晚婚婚假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

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公民晚婚晚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给予适当照顾。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4] 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

北京婚假国家规定2018_北京婚假

北京婚假 晚婚假拟取消增加配偶陪产假15天 8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正式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本月28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这也就是说,如果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128天,产假时间其实并无变化。但亮点是,增加了配偶陪产假15天。 另外,草案删除多条涉及“晚婚晚育”的条款,其中,删除“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并删除“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的规定”,这意味着,未来北京家庭可自主选择生育两孩的时间,同时,“晚婚晚育”也将画上句号。 至于生育独生子女的奖励问题,同样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

则,针对“两孩”时期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未来拟不再享受奖励及优待。此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又再生育的也将不再享受奖励,此前已经享受奖励费不退还。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一、将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人口信息共享。” 二、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删去第十二条第三款。 将第七款修改为“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四、将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对婚假的规定

国家对婚假的规定 一、关于婚假、晚婚假的汇总结论 1、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2、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具体见QQ鱼总结的《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1]》。 3、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 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是QQ鱼根据文件最新版本总结的,但难保疏漏,各位查看时注意以最新版本为准。 4、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编辑本段] 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源 1.法律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婚姻法中无任何提及关于婚假。 2.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980]劳总薪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1980]劳总薪字29号) QQ鱼提示:(59)中劳薪字第67号指的是《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其中“二、关于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下有如下文字: “3.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给工资。” [编辑本段] 三、地方政策文件 而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一般在《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规定,军队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条

国家规定婚假

国家规定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 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者)产假30天 流产:(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产假42天 流产:(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上自然流产)产假90天 陪产假男职工的配偶晚育:顺产5天,难产10天 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一、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二、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婚假

劳动合同法,婚假 篇一:劳动法婚假规定 劳动法婚假规定 新劳动法规定的婚假XX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晚婚婚假多少天XX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一般有多少天” 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

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注: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最长三天,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所以晚婚的婚假具体时间请查阅你所在的省或者直辖市的《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

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

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 QQ鱼关于婚假天数规定的结论: 1、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注意:目前关于婚假天数的文件适用范围、具体天数规定等都不是很明确,没办法,文件太老了,有些不适应了。各地如有地方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晚婚假天数:全国不一致,各地晚婚假总天数(含婚假)通常为10-30天。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具体见QQ鱼总结的《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

3、注意: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是QQ鱼根据文件最新版本总结的,但难保疏漏,各位查看时注意以最新版本为准。 4、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或者女年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 具体条文寻踪: 一、法律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婚姻法中无任何提及关于婚假。 二、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婚假1-3天 [1980]劳总薪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1980]劳总薪字29号)

2020北京婚假国家规定详读

2020北京婚假国家规定详读 2017北京婚假国家规定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 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 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 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一、北京婚假的国家规定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 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 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 要意义。 婚假的一般法律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 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 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2017年北京晚婚假是如何规定的 1、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晚婚假 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2017年1月1日后婚假及晚婚假如何休 通过新旧条文的对比可以看出,国家取消了给予晚婚公民延长婚假的奖励,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公民即便晚婚也无法享受延长婚假的奖励。但是对于具体的假期天数没有明确规定,其具体奖励天数体现在各地方针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的实施细则中。 目前只有广东省出台了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取消晚婚假。而其他各地还未针对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调整本地区的晚婚假与晚育假。因此,对于这些地区,只有在其《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之后,当地的晚婚假才会正式取消。 对于大部分职工比较关心的“2016年1月1日之前领证但未休晚婚假的职工,还能否享受晚婚假”的问题,需要看各地新规的具体规定。原则上,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已领证但尚在单位规定的婚假有效期内的,应当按照原规定享受晚婚假。若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当地新条例出台之前领证结婚的,也应当依据现行的条例执行晚婚假。 三、2017北京晚婚婚假规定 北京晚婚婚假规定2016:1月7日北京市卫计委首次回应北京如何实施“全面二孩”:2016年起将取消晚婚晚育假,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的奖励产假及其他福利待遇将按照即将修改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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