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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征求意见函

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征求意见函
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征求意见函

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征求意见函

矫变更函第号社矫办:

兹有社区矫正人员,户籍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本人提出申请,需前往贵地工作生活,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拟将陈能友移交贵局接受社区矫正,以便于对其进行监管。

妥否,请函复回执。

(公章)

年月日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征求意见函回执

办公室:

你局【矫变更函第号】函已收悉。经我局审核,认为该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符合,不符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决定(接受,不接受)陈能友在本辖区接受社区和监管。

特此函告。

(公章)

年月日

社区矫正-矫正方案例子

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 一、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 赵某某,男,1961年7月16日出生,已婚,原系张家港市某镇某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目前经商。 2001年至2004年间,赵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其担任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所在村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人民币500万的存单进行质押贷款并将所贷款项用于其与他人合股的企业进行赢利活动,被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二、矫正对象的背景资料 (一)家庭背景 赵某某的家庭是典型的三口之家,妻子和女儿赵某,家庭关系和谐。 (二)生活经历 赵某某于1978年中学毕业;1978年7月到1980年5月务农;1980年5月到1982年5月,在张家港市某镇某村通风管道设备厂工作;1982年5月到1998年8月先后在张家港市某毛纺厂、某彩印厂和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工作;1996年上半年到2004年9月任某村党支部副书记、书记;2004年至今,经商,为张家港市一较大规模厂家的大股东。纵观赵某某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出,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随着经历和年龄的增长也逐步上升。这些经历使得赵某某在个性上十分的自信、好强、对自己的面子很看中,经济独立和成功意识强。 (三)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赵某某与其周遍的人关系处理的不错,善于交朋友,和其亲兄弟一起经商创

业,通过他们的努力,拥有多处实体企业,业务发展到了海外,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繁荣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一直忙于工作和生意,赵某某本人对法律的规定并不是很了解和熟悉。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适应情况 赵某某在入矫后,能迅速适应社会,积极再创业,成功经营某制铁公司,该企业发展迅速,规模越来越大,为张家港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二)求职或求学意识 该对象求职意识强,通过自主创业获得事业的成功,其经营企业的发展良好。 (三)思想观念问题 但是如前所述,赵某个性上十分的自信、好强、对其自己的面子很看中,经济独立和成功意识强;而且,因为成为了生意人,其社交圈子很广。所以,在法院判决后,其能认罪服法,认识到自己过去的错误,接受法院的判决。可是赵某某一直对自己矫正对象的身份抱有一定的抵触心理,认为成为矫正对象就很没面子,对社区矫正的帮助性、教育性认识不是很高。 四、风险评估 从再犯罪的客观条件来说,现在赵某某事业比较成功、经济条件良好、家庭关系和睦,促使再犯罪的客观因素较少;主观条件上来说,赵某某以前犯错是因为法律意识不高,犯错后能认识到过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时自首,入矫后能认罪服法,悔罪行为和意识明显,所以从主观上看,赵某某再犯罪主观因素也较弱。而且根据以上的主客观情况,入矫后,能够通过社区矫正机构的帮助和教育,提升其法律知识水平和守法意识,能够有效的控制其再犯罪的可能性。综上所述,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及其填写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由申请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按以下要求分别填写:(一)“事证第号”: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编号,如:137230000XXX; (二)“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已核准登记的名称全称,有第二名称的,要放在第一名称之后,用括号括起来(所有名称都需有文件批准),格式为:第一名称(第二名称),并在此处加盖本单位的行政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已核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的当日日期; (五)“单位名称”: 同(二),但无需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 (六)“注销理由”: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及依据。应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实施办法的要求填写,并写明具体情况; (七)“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指由清算组织负责人填写的清算组织对申请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的清算结论和意见; (八)“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九)“审批机关意见”:指批准该单位成立的部门意见。其中,党委、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只需记录党政机关撤销该事业单位

决定文件的主要内容及文件文号;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由机构编制部门填写;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填写; (十)“登记管理机关意见”:由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人员分别填写。受理人对事业单位提交的申请注销登记材料初步审查确认齐全、有效后,用固定印章形式签署“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受理条件”的意见;审核人经进一步审核确认后,用固定印章的形式签署“符合条件建议核准”的意见;负责人经审核确认后,用固定印章的形式签署“同意”的意见; (十)“证书收缴情况”、“公告刊登情况”、“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填写; (十一)“送件人”、“送件日期”、“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由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如实填写。

社区矫正工作方案

社区矫正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合理配置行刑资源,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后新秋”、“法治后新秋”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按照县委会议精神和要求,成立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张娜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张达担任,成员由综治办、民政、司法、财政、妇联。办公室设在司法所。 三、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四、工作目标 一是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试点社区矫正对象不漏管、脱管,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 二是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加强

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三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和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鉴定与奖惩的依据; 四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和自控能力,提高矫正质量。 五、工作措施 1.在完成矫正对象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矫正对象再次进行摸底、调查。对矫正对象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矫正对象目前的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2.根据各个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健全个人档案,按照不同类型记录区分。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社区矫正台帐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3.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矫正对象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时给予不同的引导,根据个人身体、工作状况,分别安排社区公益劳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事处罚新增了一个社区矫正,对于被判管制的罪犯,一般就要进行社区矫正。而为了配合各地社区矫正的实施,我国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个办法的具体内容。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 第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第五条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

社区矫正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制度(一) 一、矫正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制定矫正计划和方案,落实保障措施。 二、对矫正对象的交接手续完备,建立个人档案;对其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等环节要合法有续。 三、矫正措施得力、方法科学有效。每周要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学习和教育,针对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四、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参加一定的社区公益劳动。外出一天以上的要向司法所请假,回归后要及时汇报和消假。 五、对违反管理、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协调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重新犯罪的及时交给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六、矫正档案要齐全完备、归档有序。解除矫正后要与帮教工作衔接规范。

社区矫正范围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裁定假释的; 四、被监外执行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在社区中对上述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 社区矫正制度(二) 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1、镇村应分别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每年不小于一次,遇有重大事宜随时召开。 2、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会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将有关决定事宜整理存档。并负责决定事宜的督促落实。 4、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应按时到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提前请假,并指派他人参加。 二、请示报告制度: 1、社区矫正组织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应在报告同

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长乐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提高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行为恶习和犯罪心理,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预防重新犯罪,为实现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主要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他们认罪悔罪,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3、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激发他们热爱劳动的热情。 4、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由主管政法的武装部长周光担任组长,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力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相对完善的组织体系,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司法所密切配合,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民政办法要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生活,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到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之中,指导村(居)委会积极参与。 妇联要组织社会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结成帮教对子,重点

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实施方案.docx

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行、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社区矫正执法体制,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根据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高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充分认识推行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和健全社区矫正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社区矫正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认真落实推行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基本目标。进一步明确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基本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体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努力实现“一强化两提高”目标。一强化,即: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严格监管,使得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两提高,即:执法监督机制基本完善,执法监督效能大幅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观念得到增强,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职责 (一)组织领导。建立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活动年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社区矫正和法制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社区矫正办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矫正办。 (二)工作机构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的实施,研究处理社区矫正执法中的重要问题,监督指导推行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实施社区矫正执法的日常工作。 三、实施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范围和要求 (一)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司法局具有社区矫正执法职能的机构,包括社区矫正办以及各司法所。 (二)实施要求。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诚实守信,依法追究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严格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四、依法行使的法定职能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一、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象报到。 1、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抄送司法所 2、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 3、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 二、接收登记。 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 础。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三、建立档案。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矫正工作档案,档案内初步 内容有: 1、社区矫正对象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2、《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 3、《社区矫正宣告书》 4、《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 5、《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 6、《社区矫正方案》 7、《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

8、《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 9、《社区矫正对象须知》 四、第一次宣告。 对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后(或者公安把矫正工作移交之后) 的宣告工作尤其重要,通过宣告及谈话我们可以了解矫对象对犯罪的认罪态度,以及今后接受矫正工作的服罪态度,而且通过宣告及谈话,可以促进矫正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开展工作。 所以,宣告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今后矫正期内的工作。宣告工作可以在司法所、管理处或村办公室中进行。 l、对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象明确需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管理,以及其接受教育改造的矫正期,遵守所执行刑罚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 2、谈话教育(个别教育),告知矫正对象需遵守矫正工作中的各项规定。如思想且汇报,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同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等。 3、确定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司法员和民警、村责任人、监护人员,同时告知矫正对象平时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相互保持日常联系。 4、签订帮教协议。 5、签订监护协议。 五、制订矫正方案 通过与矫正对象的第一次宣告、谈话教育,对矫正对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根据矫正对象个人情况,同时结合矫正工作的常规性工作,制订矫正对象个人矫正方案,进行个案矫正。因五种矫正对象犯罪原因不同,刑罚种类不同,生活工作情况不同,各自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等,在日常矫正工中,应做到“以人为本,因人施矫”。在具体矫正方案的制订实施中,要按照矫正工作要求,既要落实常规性的矫正内容,又要区别对待,从实际情况出发,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一、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象报到。 1、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7 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抄送司法所 2、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 3、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 二、接收登记。 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 础。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三、建立档案。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矫正工作档案,档案内初步 内容有: 1、社区矫正对象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2、《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 3、《社区矫正宣告书》 4、《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 5、《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 6、《社区矫正方案》 7、《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 8、《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 9、《社区矫正对象须知》 四、第一次宣告。 对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后(或者公安把矫正工作移交之后) 的宣告工作尤其重要,通过宣告及谈话我们可以了解矫对象对犯罪的认罪态度,以及今后接受矫正工作的服罪态度,而且通过宣告及谈话,可以促进矫正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开展工作。

所以,宣告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今后矫正期内的工作。宣告工作可以在司法所、管理处或村办公室中进行。 l、对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象明确需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管理,以及其接受教育改造的矫正期,遵守所执行刑罚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 2、谈话教育(个别教育),告知矫正对象需遵守矫正工作中的各项规定。如思想且汇报,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同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等。 3、确定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司法员和民警、村责任人、监护人员,同时告知矫正对象平时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相互保持日常联系。 4、签订帮教协议。 5、签订监护协议。 五、制订矫正方案 通过与矫正对象的第一次宣告、谈话教育,对矫正对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根据矫正对象个人情况,同时结合矫正工作的常规性工作,制订矫正对象个人矫正方案,进行个案矫正。因五种矫正对象犯罪原因不同,刑罚种类不同,生活工作情况不同,各自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等,在日常矫

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更名的请示

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更名的请示 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更名的请示该如何提交上级呢?下文是收集的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更名的请示,欢迎阅读! 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更名的请示一市南区编委: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变更为市南区教育局,其下属事业单位8所中学、27所小学、16所幼儿园、11个部门应隶属市南区教育局。为规范管理,建议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统一更名如下: 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市南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 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公室,更名为市南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群众团体办公室,更名为市南区教育局群众团体办公室; 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更名为市南区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 原市南区会计核算中心教体局分中心,更名为市南区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局分中心; 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更名为市南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更名为市南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当否,请批示。 市南区教育局

二○XX年十月十九日 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更名的请示二市编办: 根据临编发[20XX]24号文件,商务局于20XX年11月成立了酒类管理办公室(与屠宰管理大队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方面的执法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XX】503号),为深入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商秩字[20XX]7号文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江市商务局申报吉林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经省商务厅审核获得批准(批准文号:吉商秩序字【20XX】32号《吉林省商务厅关于确定20XX年吉林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第一批试点单位的通知》)。新成立的临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代表商务部门行使酒类管理、生猪屠宰、再生资源回收、汽车报废、直销管理、二手车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在原有酒类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整合了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和执法职能。为此,原酒类管理办公室(与屠宰管理大队合署办公)更名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适应新的商务内贸执法的各项职能。 特此申请,望批复! 二0XX年一月十九日 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更名的请示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越字[20XX]15号),将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的职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分局(区城管办)承担的城市管理的职

乡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XX年度全镇社区矫正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扎实工作、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省、市、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中心,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职能作用,为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维护郑楼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推进全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工作目标 一是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率不超过2%、脱管率不超过2%、

重新犯罪率控制在%以内。二是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志愿者队伍。 四、工作措施 1、镇村(居)两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作保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 2、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心里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引导社区服刑人员的认罪伏法;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权益,从解决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入手,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的研究,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体系。 3、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落实专职工作人员,镇司法所配备2人司法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加强多层次、多形式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相关知识、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分期分批的学习培训,培训率达到90%以上;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检查和指导,建立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考核机制,规范矫正对象档案、工作台帐、文书材料的制作、管理、传递和使用。 4、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帮扶

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 一、每月汇报制度 矫正对象每月30日(除2月)到司法所报到,报到时间上午9:00,如迟到、不到的警告一次,一年内连续迟到三次以上的移交孝义市司法局 二、学习制度 每月30日上午9:00点进行学习,要认真做好笔记,司法所将不定期检查, 三、请假制度 社区矫正对象有事需离开居住地(孝义市)的,必须报告司法所,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的,办事处司法所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四、销假制度 矫正对象返回后应及时到司法所销假,未按时销假事处司法所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自法律文书生效7日内或自出监之日7日内到长期固定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如实汇报家庭情况等。司法所对矫正对象设定编号,填写《矫正对象登记表》,对其宣读矫正对象行为规范,责令其严格遵守。 矫正对象每周一次电话向司法所报到,汇报其所在位置及上周活动情况,思想状况。 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并汇报情况,监外执行犯罪视身体状况,可以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以书面形式汇报情况。 一、监护制度 司法所要在矫正对象报到后20日内,对其单位、家庭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确定矫正对象的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 1.监护人的基本条件 (1)应是矫正对象的直系亲属或好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群众反映良好。

(3)愿意承担监管义务和相应的监管责任。 (4)具有监管能力和相应的身体条件。 2.监护人的基本职责 (1)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遵守社区矫正规定。 (2)随时与社区矫正对象保持联系,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和基本情况。 (3)每月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司法所反映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应及时反映。 二、走访制度 走访是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根据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定期到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居住地的社区(村)或工作单位,向有关人员及当地群众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走访的具体要求是: (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每月至少与矫正对象见面一次,对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进行实地走访。 (2)节假日及其他重点时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及时走访,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 (3)社区矫正对象受到奖惩、有重大思想问题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及时走访。 (4)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走访情况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和矫正措施,增强矫正的针对性。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解读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解读 一、问:“两院两部”联合制定《实施办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经中央批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从2003年开始,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通过九年的试点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覆盖面稳步扩大,社区矫正人员数量不断增长。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有97%的地(市、州)、94%的县(市、区)和89%的乡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地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8万余人,累计解除矫正48.2万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40万余人,社区矫正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2%左右。在试点试行工作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配合。各地普遍建立完善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三项工作任务,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确保了试点试行工作的扎实推进。试点试行成功经验表明,中央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是正确的,社区矫正工作适应了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形势和需要,契合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

按照中央的要求,在认真总结试点试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两院两部”积极推进《实施办法》起草工作,广泛调研论证,采取不同方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各地在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工作体制机制、矫正方法和模式等固定下来,上升为统一的制度,使之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操作规范和基本依据,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制定出台《实施办法》,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成果。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到扩大试点到全面试行,始终鲜明地坚持刑罚执行的本质属性,已经在实践中与监狱刑罚执行共同构建成我国刑罚执行工作的主要方面,形成监禁刑与非监禁刑分层次、相衔接的新型刑罚执行体系。总结实践经验,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工作是连续两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明确要求,始终与社区矫正实践同步推进。根据中央批准的立法方案,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社区矫正范围、执行机关作了原则性规定,基本完成了第一阶段立法任务。确保社区矫正依法有序开展,确保执行效果和质量,则是更为迫切的立法任务,也是建立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体系的重大课题。《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实现了与第一阶段的立法工作同步进行,建立了我国社区矫正执行制度。《实施办法》体现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突出了刑罚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的基本功能;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的管理体制、执行机关、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主要问题,规范了矫正措施和执行程序;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和配合制度,填补了我国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空白,畅通了与监禁执行的制度衔接。《实施办法》的出台,完善了我国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相辅相成的刑罚执行体系,对建立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2020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

2020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09月08日 9:49:02 新的一年已经来到,为了以后工作的有序进行,最好制定一下工作计划。一起来看看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 2020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欢迎大家阅读,供大家参考。 2020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特色,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特制定20__年__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南阳、法治南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工作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稳步开展,始终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工作目标 (一)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使所判刑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失控、不漏管,力争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三)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和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鉴定与奖惩的依据; (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和自控能力,提高矫正质量。 四、工作措施

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最新样本)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 (副档) 矫正人员姓名阳 * * 档案编号 2010—01 立档日期 2010年1月10日 矫正类别缓刑 矫正起止时间 2010.1.9-2013.1.8 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判决书(裁定书) 执行通知书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阳** : 你因聚众斗殴罪经 **** 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1 月 9 日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同时宣告禁止进入网吧)。社区矫正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9 日起至 2013 年 1 月 8 日止。现就对你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宣告如下: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遵守人民法院宣告的禁止令),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张**、李**、赵**、孙**、阳**、肖** 组成,协助对你进行监督、教育、帮助,你应积极配合。 特此宣告。 (公章) 2010年 1 月 10日 社区矫正人员(签名):阳**

社区矫正责任书 为了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阳** 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提高矫正质量, *** 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签订本责任书,共同遵守。 一、司法所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1、指导矫正小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2、认真听取矫正小组成员反映的情况并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二、矫正小组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1、协助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2、督促社区矫正人员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学习及社区服务,自觉遵守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3、定期向司法所反映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 4、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5、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确定的其他社区矫正事项。 (公章)矫正小组(成员签字):张**、赵**、李** 阳**、孙**、肖** 2010年1月10日 2010年1月10日 注:此表由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各一份。

事业单位人员因病工作调动申请书

事业单位人员因病工作调 动申请书 尊敬**县人民政府领导: 申请人:***,**省**县人,大专毕业,本科在读,于*年3月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分配在**县**镇**小学从事教育工作至今。自参加工作以来,本人服从学校领导安排,连续三年半担任班主任及校远程教育管理员工作,并先后从事三至五年级数学、全校英语等教学工作。工作兢兢业业,与同事和睦相处,并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在工作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在教学上取得了优异成绩,自身也得到较好发展。在领导的关怀下,我非常热爱教育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对学校和学生产生了感情。 可是,摆在我面前的问题,却是现实和残酷的。我家在****,工作在**,两地相距300公里,交通非常不方便。从戈令回家一趟,至少需要3-4天时间,车费也得花费3**多元。家里父母体弱多病,丈夫在

**上班,休息时间少而短,没有探亲假,离家也很远,无法照顾家人。这些,给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给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年8月,我要求调回**县教育部门工作,**0县同意接收,**县以学校已经开学而不同意放行;*年8月,我又要求调回**县工作,**县同意放行,**县当年不接收中专生而未能调回。今年以来,由于本人长期积劳成疾,无力两地工作,综上所述,为解决我家庭的实际困难,免除我工作的后顾之忧,今年再次申请调回**县**镇从事教育工作。恳请县人民政府领导体谅我的多种困难,批准我的调动申请。如果政府同意了我的申请,那么我一定将原来在学习和工作中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教学工作中,创造出更好的教学成果,为**县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力量!此致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2017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方案3篇

2017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方案3篇(一)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总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经验,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我县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我们要 一、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进一步认识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一支热衷于社区矫正工作、数量充足、作用发挥良好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加强能力建设,着重提高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矫正教育能力考核成绩和组织协调能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党中央及各部委下发文件,进一步夯实社区规划矫正工作的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水平。推动社区规划矫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抓好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吸收热心社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年终对志愿者进行奖惩考核,通报表扬,充分调动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 1、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积极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网络管理和考核制度,探索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和跟踪教育管理。加大对社区矫正的社会宣传。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客观的评价和积极的报道,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为社区矫正立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 、着力增强管控能力,完善监督管理体制。不定期对我县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排查走访。制定重点对象,防止托管、漏管,做到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对再犯罪风险较大、又未落实好监督措施的矫正对象,不予批假外出,其他需要外出矫正对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公安、司法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对准假外出人员通过信息化系统确定定位跟踪范围和跟踪密度,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离“视线”。 对未经批假外出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同时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对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办法规定,实施矫正对象的加、扣分,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并将加、扣分情况与奖惩结合起来,形成正常的奖惩机制。收集矫正对象的正反面典型,严格落实奖惩分明,启动减刑、收监程序,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3、强化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矫正教育是以思想教育为中心的综合性教育,其核心目标是犯罪思想和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转化。转化罪犯思想、矫正犯罪恶习、提高道德水平、造就合法公民是我国社区矫正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教育的指导思想。在教育过程中要遵循理论联系实际、分类教育、以理服人、因人施教、循序渐进的原则。社区矫正教育工作队伍主要有专业矫正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共同组成。大部分依靠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工作,我们要发动社区居民成为支持者和参与者。在实际运作中,社

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方案

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方案 司法局强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机整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向规范化、智能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全面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监管,切实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效。 一是强基础,在信息化建设软硬件上下功夫。为适应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需建立高效信息化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建立“一个平台、两套系统”:即社区矫正监管平台、远程监控指挥系统和社区矫正定位监管系统;实现了“七大功能”,即通过互联网数据的自动生成、存储和传输,集合动态监管、视频指挥、应急处置、远程教育、指纹考勤等七大功能,发挥指挥中心信息中枢作用,满足当前社区矫正工作新需求。同时购置高清摄像头、指纹报到仪、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电子屏幕和电子腕表,设备配套至县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和各司法所,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终端全覆盖。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使他们更新观念,提高意识,强化使用,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县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配备专职信息人员1名,各司法所各配备专职信息人员1名,专门负责通过信息监管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二是重实用,在提升信息化建设效能上做文章。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操作规程的制定、细化和规范,最大化利用各项信息化设备功能,加大“人防”和“技防”的有效结合,实现社矫正管理智能化。开展集中训诫、教育学习同步视频活动,将社区服刑人员指纹报到、思想汇报、个别谈话、集中教育等情况通过视频方式实时传输到县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实现同步监控。各

个司法所要开展集中报到同步视频活动,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震慑力。给每名社区服刑人员佩戴电子腕表,防止人机分离,24小时实现实时追踪监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每月报到、思想汇报、社区服务、集中教育、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工作使用指纹考勤管理,避免了假冒替代现象的发生。推行信息化核查日记制,由专职工作人员每日通过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对停留超时、越界警告、关停机警告、轨迹异常、人机分离等社区服刑人员违反日常管理的情形进行信息化核查,并根据实时定位、轨迹研判等信息化核查手段判断、确认相关事实,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并强化落实。从此通过信息监管平台掌握的事实证据,及时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违纪行为,做出相对应处理。 三是严考核,在坚持信息化建设长效上求突破。注重考核监督,将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纳入县局每月考核监督重点,每半年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组成检查组对各镇乡社区矫正监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以考促管、以考促改、以考促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信息化运用的意识和能力。拓展考核监督方式,大力推行同步视频、指纹报到、定位抽查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杜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因碍于情面管理疏忽等原因产生的不规范管理现象。强化考核监督力度,每日例行核查、每月日常考核、每半年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规范执法标准的行为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提升考核监督实效,依据考核监督结果,对各司法所信息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症下药,提高信息管理考核监督的有效性。县司法局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信息监管要开展日常考核、集中检查、突击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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