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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第一,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道德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法律是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出现后才有的。第二,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不论是成文法还是判例法都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内容则主要存在于人们的道德意识中,表现于人们的言行上。第三,体系结构不同。法律是国家意志的统一体现,有严密的逻辑体系,有不同的位阶和效力。道德虽然有共产主义道德、社会主义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家庭美德之分,但不具有法律那样的严谨的结构体系。第四,推行的力量不同。法律当然主要是靠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来推行,但也要靠国家强制力来推行;道德则主要靠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和修养来维护。第五,制裁的方式不同。违法犯罪的后果有明确规定,是一种“硬约束”;不道德行为的后果,是自我谴责和舆论压力,是一种“软约束”。

关于道德素质与法制意识调查报告

关于道德素质与法制意识调查报告 刘璐 2011年11月16日 随着生活条件的逐步完善,时代的不断变迁,思想的不断发展,人民的道德素质正接受着严峻的考验。继“彭宇案”、“万鑫案”后时代信任危机再次重现;而“小悦悦”事件、“郑老太”事件令人悲恸也发人深省。不知不觉中文明的足迹、爱心的影子,不再随处可见。为广泛、全面、准确地了解大众法制知识、道德意识、对他人以及社会的信任感程度,特设本问卷调查表。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加强大众维权的法制意识、提高大众的道德意识,为构建文明美好的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经研究决定,由内江师范学院社会调查团携手法律协会主办,针对全校学生展开了此次调查活动。 一、调查目的 增进与兄弟协会间沟通交流的同时共同进步,形成优势互补,多元化发展;为会员创造一个自我拓展、展示自己能力的空间;丰富会员的课余生活以及提高社团的活动内涵;让广大会员进一步了解如何真实地进行一次调查活动,学会调查报告的写作;广泛、全面、准确地了解我校学生对道德素质、法制意识的认识及自身态度;让我校在校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得到提高。 二、调查对象及一般情况 调查对象:文新学院2011级2班部分学生 一般情况:本次调查以文新学院2011级2班随机抽查的20名学生为主。作为师院的学生,他们是师院的主体,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

子,对各类事情有着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对于师院的调查,他们也最具发言权。同时,以抽样调查方式对内江市中心行人、商家进行随机调查。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的是随机问卷调查。 发放问卷是在文新学院2011级2班全体学生中随机抽取男女生共20名当场发卷填写进行随机调查,并当场收回的形式。本次活动发出调查问卷总计20份,收回20份,回收率100%。 三、调查时间2012年5月20日 四、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设计了一份总计11个问题的调查问卷,主要内容是调查大学生对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的认识态度,以及对法律的认识深度。(调查问卷见附表) 五、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 本次接受调查的人大部分年龄在17—20岁岁之间,占总人数77%且绝大多数为在校大学生。对于“所处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是否都有加大对提高人民道德素质、法制知识的相关宣传和教育”这一问题,61.1%的调查者都表示认同,32.2%的人表示虽然生活中、学习中学校或政府在此方面进行了宣传和教育,但进行得次数太少。不可否认,宣传次数少、宣传力度小、宣传形式少,或多或少是造成人民大众特别是学生群体的法制意识较薄弱的原因之一。 对于如果有一个很可怜的无腿中年向您乞讨,您是否会施舍他这

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演讲稿

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演讲稿College Students' speeches on morality and law 编订:JinTai College

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演讲稿 小泰温馨提示:演讲稿是在较为隆重的仪式上和某些公众场合发表的讲话文稿。演讲稿是进行演讲的依据,对演讲内容和形式的规范和提示,体现着演讲的目的和手段,用来交流思想、感情,表达主张、见解;也可以用来介绍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和经验等等;同时具有宣传、鼓动、教育和欣赏等作用,可以把演讲者的观点、主张与思想感情传达给听众以及读者,使他们信服并在思想感情上产生共鸣。本文档根据演讲稿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人类社会生活是由公共生活作为重要组成的部分构成的。公共生活的秩序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质量,公共生活需要道德和法律来约束调节。自觉遵守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锤炼高尚品格的重要途径。 当今世界,公共生活的领域更为广阔,公共生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快速,使以前难以想象的洲际交往成为普通的事情。现代传媒手段的普及和推广,信息技术、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正在把地球变成一个“村落” 人类公共生活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因为维护公共秩序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愈加突出。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社会成员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秩序,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最起码的道德要求,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文明礼貌是社会交往中必然的道德要求,是调整和规范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密切相关。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问题,助人为乐是美德和习惯,将是一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 公共生活中,由于个人的行为会影响他人的生活,因此约束个人行为的公共生活规则很多。其中,法律是最权威的规则,它既有国家强制性,又有普遍约束力; 它不仅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共生活准则,引导人们自觉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并且,通过制裁破坏公共秩序的造法行为,强制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 道德和法律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构建安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就是同利益群体各显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表现。有序的公共生活不仅有利于日常生活的和谐,也会促进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法律规定了经济运行的规则,而道德则使经济运行中每个个人更有社会责任感,服务社会,造福社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对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一个开放的社会首先应是理性有序的社会;一个文明的社会首先应是婚姻道德严谨的社会。婚姻道德是人类最早产生的道德情感,其稳定了家庭、稳定了社会,爱情与责任的统一正是婚姻道德的要求与表达。 在文明社会,为了更好地实现这种婚姻道德,法律给予了婚姻更多强有力的保障。婚姻既是一种伦理关系,又是一种法律制度,不管从婚姻的起源还是从其属性来看,婚姻都应当是既合乎法律也合乎道德的。 然而,当法律给婚姻注入自由因素,并使其逐渐从家族、社会中脱离出来而成为个人的私事时,社会中便出现了许多不合乎立法原旨的不道德婚姻,发生在浙江萧山的某些入赘婚即是其中之一。舍弃了责任、情感、平等与幸福,婚姻成了手段、人成了工具、法律成了借口,即法律给予了婚姻一个隐藏其不道德内在的合法躯壳。 “一切法律在根本上都不可能与伦理道德无涉;理论上如此,实践上同样如此。历史证明,法律有效性的大小程度取决于它所获道德支持的广泛程度。 ”法律从婚姻家庭道德出发,给婚姻规定了许多保障原则,法律赋予婚姻自由,却似乎又破坏了婚姻自主权;法律让婚姻重视人轻视财产,人却似乎重视财产轻视人;法律意图保障婚姻幸福,“幸福”却似乎成了手段,原来法律并不审查“幸福”。由此,在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缺失下,法律原初的目的被利用也就理所当然了。 法律的内在道德意欲让人类的婚姻既是合法又是道德的,这样才符合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愿望,然而“法律并不可能强迫一个人做到他的才智所能允许的最好程度。要寻找可行的裁断标准,法律必须转向它的‘表亲’,即义务的道德。 ”“法律之于道德当然要有所贡献,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法律不仅应当成为

道德的守护神,而且应当是培育新道德的契机。假如法律不能恰当地形式化,则不仅法律之为法律不复存在,而且道德之本性也将被违犯,最终,将既损害道德,也损害它本身。 ”而在本文所论述的这类婚姻中,法律正是本着更好地维护社会道德伦理出发来保障婚姻,然而最后被愚弄的不仅是道德,也是法律本身。“法律既不能远离伦理习俗,也不能落后太多。 因为法律不会自动地得到实施。必须由单个人来启动、维持、指导法律装置的运转;必须用比法律规范的抽象内容更全面的事物,来激励这些人采取行动,并确定自己的行动方向”。 因而,在法律与道德结合得最紧密、冲突也最多的婚姻领域,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定位和标尺,让法律与道德携手合作,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互动融合、优势互补。笔者认为,重视法律目的亦即平衡法律与道德,即不仅应注重法律的运行实效,也应重视法律理想的作用。 “过去强调了法和伦理的分离,但是现在两者的关联性的主张成为我们关心的对象。法和伦理这样一个非常古老的问题,再次在新的聚光灯下的亮相,要求我们加以新的反思”。 穷根溯源,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之所以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乃是因为任何制度的存在,都必须从人的内心情感中寻找根据;而任何制度要得以维持,也必须从人的情感中得到解释。即法律与道德都是起源于对人性的满足或遏制,由人发明又运用于人。 缺失了情感、责任、尊严与幸福,婚姻又回归到了原始社会最初的“自然规律”。而为满足人的社会性出现的法律与道德也最终被这种人性的两面性及不确

论道德与法律关系

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摘要】法律与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与道德关系为中国历代统治者所重视。法律与道德虽然属于不同范畴,调整着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互相支持、互相转化、相辅相成。法律与道德的有机结合、协同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不能把二者划分开来,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道德与法律更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通过历史演进的客观规律不难发现,从法律的产生,再到实现法治就是一个道德和法律相互演进的过程。而在漫长的历史进化过程中,儒家的伦理道德对各个阶段各个时期中国的法制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倡导意义。 【关键词】:法律,道德,关系分析 法律与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互相支持、互相转化、相辅相成。法律与道德的有机结合、协同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一、道德和法律的概念: (一)道德的概念: 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依靠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来维持的,借以评判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关于善与恶,好与坏,优与劣,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邪恶,公正与偏见,诚实与虚伪,野蛮与文明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综合体系。可分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婚姻家庭道德。① (二)法律的概念:

法是有国家制定的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 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 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确认, 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② 二:道德和法律的区别: 法律和道德随同属于意识形态领域,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规范体系和调控机制,有各自的性质和界定,无可避免的存在着差别 (一)产生的条件不同; 纵观中国社会历史的演进历程,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 氏族公社的大背景下首先产生的是道德规范和神秘的宗教禁忌,随 着历史发展,封建社会下国家机器的产生勾画了法律的雏形,终于 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度的产生、确立 而出现。然而道德的产生则是与人类的产生则是与人类的产生同步,由最古老的社会规范逐渐发展完善, 经过历史沉淀来维系整个社会最基本的规范,没有道德的约束,整个社会便没有了存在的依托。法 律的产生以利益多元化和利益冲突普遍化为条件,道德的产生则是 以社会中的人际交往为条件。 (二) 本质不同; 法律的本质是“他律”道德的本质是“自律”。法律主要表现 在他的外在强制力上,而这一手段的作用形式就是国家机器。而这 些强制手段往往具有一定的暴力色彩,如剥夺财产甚至生命。可以

最新《职业道德与法律》第三课、道德是人生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教案)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无菌技术: 2、褥疮: 3、脑死亡: 4、鼻饲法: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食物中营养素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水六种。 2、补液的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液体的入量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瞳孔变化是许多疾病,尤其是________、________等病情变化的一个重要指征。

5、小量不保留灌肠常选用“1、2、3”溶液,即_______30ml、_______60ml、_______90ml。 6、对_________和_________病人观察血压具有特殊意义。 三、每题只有一项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每题1分,共20分) 1、护理一般传染病患者时,应使用几层纱布口罩 A.2~4层 B.4~6层 C.6~8层 D.8~12层 E.12~14层 2、输入血制品前不需要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的是 A.浓集红细胞 B.红细胞悬液 C.洗涤红细胞 D.血浆 E.全血 3、心肺复苏A、B、C中的A是指 A.胸外心脏按压 B.开放呼吸道 C.人工呼吸 D.止血 E.转运患者 4、膀胱肿瘤术后化疗灌注常用药物为 A.等渗盐水 B.0.02%呋喃西林 C.塞替派 D.3%硼酸溶液 E.庆大霉素 5、下列哪项为少尿期 A.24小时尿量少于200mL B.24小时尿量少于100mL C.24小时尿量少于400mL D.24小时尿量少于300mL E.24小时尿量少于500mL 6、局麻药中加入肾上腺素时,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A.要现用现加 B.用量要准确 C.一次用量不超过14mg/kg体重 D.药液色泽变黄不宜使用 E.高血压、冠心病者慎用 7、下列哪项不是右心衰的临床表现 A.颈静脉充盈或怒张 B.肝脏肿大和压痛 C.周围型发绀 D.咳粉红色泡沫痰 E.下垂性凹陷性水肿 8、下列哪项不是鼻出血的全身原因 A.凝血机制障碍 B.高血压 C.风湿性心脏病 D.妇女月经期 E.化学物质中毒 9、引起小儿佝偻病的主要原因是 A.缺钙 B.晒太阳少 C.食物中蛋白质缺乏 D.甲状旁腺功能减退 E.食物中钙、磷比例不当 10、抗肿瘤药最常见的、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是 A.大量脱发 B.肝细胞受损 C.神经毒性作用 D.胃肠道反应 E.抑制骨髓造血 11、有下列哪项情况者暂不宜上避孕环 A.月经后3~7天 B.平产3个月后 C.剖宫产后6个月 D.人工流产后立即 E.引产后立即 12、从一种成熟组织或细胞转变为另一种同类型组织或细胞的过程称为

浅谈当代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意识的培养

浅谈当代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意识的培养 班级:焊接102 学号:101303215 姓名:董广雷 2011年6月18日

浅谈当代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意识的培养 摘要: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大学生自觉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境界,完善自己的主观世界的精神建筑活动。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此提供了重要的启发和引导,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人生理想,以及提升适应社会的能力。 关键词:大学生成才道德法律理想 时光如梭,光阴似箭,一转眼,来到河南机电高专,成为一名大学生,已经一年了。大学的生活,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丰富和精彩,也带给我不少的迷茫和困惑。而通过系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我终于找到了有关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以及社会道德、法律等诸多方面问题的正确答案,更加明确了未来人生的理想和生活努力的方向。 大学生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是家庭和社会的希望。当代大学生正处于思想道德多元、价值取向多元、文化多元的社会环境中,各种各样的文化、道德共同影响着大学生的心理和思想。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网络信息广泛覆盖,各种信息快速传播,给大学生群体的思想发展和道德修养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大学校园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场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和谐校园的构建取决于全校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尤其是全体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① 要确立什么样的人生目标,要树立什么样的价值观,要培养什么样的志趣和生活方式,要如何看待不断发生的社会政治、经济、民生问题,这是每一个大学生都必须明确的。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则在此方面给我们提供了全面的启发和指导,通过学习,我在以下几个方面坚定了自己的认识。 一、树立坚定的人生理想,为理想而努力。 理想是行动的指明灯,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自己,只有怀抱崇高理想的人,才会有坚持不懈的动力。爱因斯坦说:“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理想,这种理想决定着他的努力和判断的方向。就在这个意义上,我从来不把安逸和快乐看作生活目的的本身——这种伦理基础,我叫它猪栏的理想。”如果没有理想,就会把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A4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陈远寅,政治学院 摘要:道德与法律是调整社会行为的两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各自具有独特的功能,同时又都存在着局限,它们之间既有着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着相互冲突的一面。本文重点探讨道德与法律相互间的关系,通过分析我国当前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状,从“合法不合理”和“合理不合法”这两个现象探讨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并着重分析了产生冲突的原因,试图寻求一套对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解决这两个方面冲突的途径,让二者在冲突的解决中推动法治不断地进步。 关键词:法律;道德;冲突;原因;

协调 Conflict between Law and Morality Chen Yuanyin,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bstract:Law and morality are two important social norms to adjust social behavior, each of which has a unique func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limitations, they have a mutually dependent, and have conflicts with each other. The focus of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oral and law,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ese current legal and moral conflicts. From the “legally unjustified” and “reasonable unlawful” the two explored the conflicts of law and morality, and has focused on the causes of conflict, and attempts to find a set of under construction the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way to solve these two aspects of the conflict , and let the two

道德与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影响和作

道德与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影响和作用 一从社会学角度讲,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自然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何为法律素养,简言之,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法律知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制定法中关于规则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条文体系;二是法律学问中关于原理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原理或法律理论。一般意义上的学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而法律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1] 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积极守法。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公民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内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就会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会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另外,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理性守法,实现法治目标。理性守法来自以法律理念为基础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认知。法律意识,一般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其中,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核心。 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2]”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依归,其实质是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统治。只有信仰法律,才可能守法。法律作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守法精神要求的是主体不仅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把守法内化为道义上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变被迫守法为自愿守法,由强制守法到良心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 综观人类社会发展史,越是民主化和秩序化的社会,该社会场景下的市民对法律的崇尚和需求就越强。这些市民之所以追求法律(规则)至上,首先是他们习惯于信赖法律规则;更重要的电子商务资料库-62*7’7*%*2*$6+是他们有条件通过法律规则来保障自身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和对政府权力控制的具体化。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是一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公共权威,而非人格权威、特权威严及亲情,在调整社会向高层次发展中,能自动地排除或抵制偶然性、任意性及特权的侵害,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动中,形成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

河南工程学院考查课 论文 大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生姓名: 学院: 专业班级: 专业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任课教师: 2016 年 12 月 20 日

大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Xxx (河南工程学院河南郑州 451191) 摘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途径,为大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锤炼优良品德指明了努力方向。大学生必须在深刻领会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努力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积极、最活跃的群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其内涵丰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学生意义重大。大学生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了解和把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学生成长的重要意义,不断探索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途径。 关键词:大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 正文: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方面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范畴,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明确了提炼、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成果,它的提出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战略思想,为最终凝练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大支柱。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内核及其遵循的根本原则,可以从价值层面为深入回答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提供根本价值遵循,在具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解决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解决 胡兵 摘要:在现实社会中,道德与法律存在着不和谐之处。法律的出现总会与道德发生冲突,只要不同利益个体或群体的存在,法律无论如何都不能消除整个社会的道德冲突。相反的是,它在调整的过程中被这个冲突着的旋涡卷入其中,与道德发生着碰撞。 关键词:道德法律冲突道德法律化多元化 耶林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学中的好望角,那些法律航海者只要能够征服其中的危险,就再也无遭受灭顶之灾的风险了。①”因为在那个时代好望角是欧洲通往亚洲的必要航道,又是世界上著名的风暴区。这就是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必须研究而又难度很大的问题。美国著名的社会法学家庞德也曾说:“有三个问题在近一世纪的法学著作中是突出的,便是法律的本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历史的解释。”②正因为如此,法律与道德的问题一直是中西方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并且至今争论不休。笔者认为,在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期,有必要重新审视法律与道德的矛盾与冲突,深入探寻两者之间冲突的解决方法。 一、道德与法律的含义 ①转引自【美】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2页。 ②【美】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5页。

道德的容归根到底来自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来自于一定的生产关系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关系。这表明道德的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定义为: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一种调整形式,它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规和原则的总和。③它是人们的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的方式为特点调整人们心意愿和行为,因此,它是靠社会舆论、社会习俗和人们的心信念来保证实行的。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由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还研究了社会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认为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由这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④因此,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以权力和义务为容,以确定、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体系。 二、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1、纵的联系 ③张文显:《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第381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第82页。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一、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具有共同的性质、任务和目标。 1.有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阶级本质。 思想: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都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2.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有着共同的任务和目标。 二、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和互相补充关系。 1.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关系主要表现在: ①法律和道德都把公民素质的重要内容作为自 己的行为规则来要求,使之得到强化。 ②社会主义法律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某些要求法 律化,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并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其实施。我国法律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则的行为用法律来加以制裁和打击。 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道德把“遵纪守法”作为社会 美德来倡导,对破坏法纪的行为加以谴责。

2.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补充,主要表现在: 社会主义法律所没有或难以涉及的地方,社会主义道德却能发挥作用。 三、提高道德水平有助自觉守法、护法。 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操提高了,就会转变守法观念,变“要我遵守”为“我要遵守”。 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更自觉地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1 两者产生的时间和历史条件不同。法律是阶级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道德贯穿整个人类社会,是任何社会都不可缺少的意识形态和行为准则。 2 两者表现的具体形式不同。法律是具体的、规范的表现形式,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是成文的。道德体现在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中,道德规范出于人们社会生活的日积月累,一般没有特定的表现形式。 3 两者的实现方式和约束力不同。法律具有国家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在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各环节中体现,道德不依靠强制力,依靠内心信念,习俗、教育力量来维持。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标准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本课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其任务是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 二、课程教学总体目标 帮助学生了解文明礼仪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的作用和基本规范,陶冶道德情操,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养成职业道德行为习惯;指导学生掌握与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成为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三、教学内容及具体教学目标和要求 (一)习礼仪,讲文明。 教学目标 使学生了解个人礼仪、交往礼仪、职业礼仪的基本要求,理解礼仪蕴含的道德意义,提高礼仪素养,养成文明礼仪习惯。 教学要求 认知:了解礼仪的基本要求,理解礼仪的意义。 情感态度观念:尊重自己和他人,平等待人、真诚礼貌;以讲礼仪为荣,以不讲礼仪为耻;追求高尚人格,维护自己的文明形象。 运用:自觉践行礼仪规范,做讲文明、有礼仪的人。 教学内容 1.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1)懂得自己是人生的主人,是践行道德和遵守法律的主体,理解珍惜人格、严守规矩的意义,增强主体意识和规则意识。 (2)懂得珍惜自己的人格和尊严需要塑造良好的形象。了解个人礼仪的基本要求,理解个人礼仪的作用和蕴含的道德意义,养成遵守个人礼仪的习惯。 (3)了解交往礼仪的基本要求,理解交往礼仪蕴含的道德意义,体会交往礼仪的亲和作用,养成遵守交往礼仪的习惯。 2.展示自己的职业风采 (1)了解职业礼仪的基本要求,理解职业礼仪蕴含的道德意义,提高遵守职业礼仪的自觉性。

浅谈法律与情感的冲突问题

浅谈法律与情感的冲突问题 中国一直在致力于完善法律体系,以达到期许的目的,希望以法治取代专制。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但是中国五千多年以来的泱泱大国文化历史传统底蕴,促使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习惯以道德规范来加以约束,以自己的主观内心情感分辨对错是非,总之会有一套自己衡量的准则。法律与情感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但在某些情况下却会相互制约。庞德说:“将法律和道德彻底分开的做法,以及将法律和道德完全等同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法律与情感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我将通过以下两个案例来阐述下我个人的观点。 案例一:母亲住房风波案 某日,一电台法制节目接到了一位七旬老人打来的求助电话,向节目编辑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老人的老伴已于不久前去世,膝下有一女,女儿生活也不富裕,且住房较紧张。于是,老人考虑到女儿的情况,也想自己能有一个安乐的晚年。遂拿出自己毕生的积蓄,再加上女儿现有的钱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和女儿住在了一起。凭着母女关系,老人也没有多想,于是在房产证上写上了女儿的名字。谁想,不久,女儿将自己的七旬老母赶出了家门,并称此房是自己购买。 首先从法律角度看,这套商品房的户主是女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儿的姓名,那么毫无疑问,女儿才是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并受法律的保护。再从情感的角度说,女儿生活不富裕住房紧张,母亲好心资助自己,却过河拆桥,钻了法律的空子,其自私自利的行为深受大众所不齿,为社会道德所不容。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可以拿起情感道德武器,去寻求社会支持,采取向法律求助的措施。尽管社会上类似案件层出不穷,成功的案例却并不常见,因为负责审判的法官的裁决,法官与陪审员依据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更倾向于维护法律,当然,会酌情考虑情感因素,会照顾年迈的母亲,可能会在判决书里加入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条文以保障母亲的权益,诸如此类。我们可能会愤怒,可能会不满,但是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情感和法律之间有了冲突,并且法院的判决维护了法律上的利益,尽管判决也许不一定合乎道德,也违背了中国的礼仪之邦的精神内涵,必须服从法律。

法律与道德的辩证关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其性质与作用方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但法律与道德也对经济基础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同时两者之间又相互依存、相互交叉、相互影响。据此,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主要可作如下表述: 生成形态并列。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的重要行为规范,都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评价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但是,两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规范体系。马克思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这一论断不仅深刻地概括了道德的本质特征,而且指明了道德与法律的根本区别。从性质上看,道德体现的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它包括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正义与非正义等观念形态,也包括与这些观念相对应的伦理行为规范。道德的规范作用来自于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等精神力量,实际上是通过社会成员的自觉性来发挥作用的。而法律表现的是“国家意志’’的他律,具体而言,它是由国家机关根据占社会领导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阶级意志而采用规范形式制定的,同时又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即法庭、警察、监狱等来保证施行的。所谓法制即是上述法律规范体系及有关的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一系列环节的制度。以上说明,在社会规范系统中,法律与道德是两个并列存在的对立面的统一。就其生成形态来说,法律主要是一种制度形态的上层建筑,道德主要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它们在基本内涵、表现形式、调控方法等方面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调控范围交叉。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不仅表现为对立面的排斥,而且存在着对立面的过撞与转化。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法律与道德的交叉与渗透,有两个重要表现:一是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具有同一属性而相互联系,二是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调控范围有所重叠而相互包容。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培养和倡导的行为。反言之,许多道德观念也体现在法律之中,许多道德问题也是可以诉求法律解决的问题。不过,从规范作用的范围来看,法律与道德对人们行为有着不同层次的要求。前者一般只能规定最起码的行为要求,而后者可以解决人们精神生活和社会行为中更高层次的问题。例如,道德可以要求

法律与道德宗教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与道德、宗教的区别与联系 一、什么是道德 一种,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具有认识、调节、教育、评价以及平衡五个功能。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然而,不同时代与不同,其道德观念都会有所变化。从目前所承认的来说,道德即对事物负责,不伤害他人的一种准则。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与联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 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 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

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 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二) 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利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1]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因为法律作为一种国家评价,对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

大学生恋爱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

大学生恋爱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 摘要:大学生活是多姿多彩充满诱惑的,因此大学生的恋爱现象极为普遍。当热恋的男男女女沉浸在幸福和甜蜜的生活中时,关于恋爱所带来的道德和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恋爱双方的行为态度,恋爱中的责任与义务,双方家庭的因素等等,稍有不慎就可能损害两个家庭的利益。因此,认清恋爱中所涉及的道德和法律问题,以及正确对待和处理恋爱中遇到的这些问题是十分有必要的。大学生恋爱会在道德和法律方面遇到很多问题,然而,所谓恋爱中的男女都是盲目的,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以致发生因恋爱而发生的打架、自杀、故意杀人等现象。从问卷调查中我们也能看到,大学生恋爱的确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弄清恋爱所可能遭遇的道德和法律问题,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减少因恋爱而导致的不良后果。首先,让我们来认清以下几个问题。 关键词:大学生恋爱道德法律协调 1、什么是爱情以及如何正确认识爱情? 马克思主义认为,爱情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是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和共同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内心中形成的对对方最真挚的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强烈,稳定和专一的感情。 爱情不单单是简单意义上的肉欲或短暂的欢愉,爱情有着丰富的内容,她通常是由四个要素构成的:一是性欲,这是爱情的生理基础和自然前提;二是情感,这是爱情的中心环节,表现为灵与肉融为一体的强烈感情;三是理想,这是爱情的社会基础,也是爱情的理性向导;四是义务,这是爱情的社会要求,表现为自觉的道德责任感。上述四要素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否则就是残缺的或被扭曲的爱情了。 爱情是美好的,人生需要爱情,但人生更需要事业。爱情与事业是人生的两大支柱,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没有事业的人生更是空虚的。事业永远是人生的第一主题,爱情只能是第二主题。真正的爱情能够唤醒双方内心沉睡的力量和潜藏的才能,从而促进事业的成功;因此,大学生应该正确认识和对待爱情,合理协调恋爱与学业的关系。 2、大学生恋爱所要承受的道德考验 在正确认识了爱情的本质后,我们不难发现,爱情是有道德要求的。因此,我们说爱情具有道德性。友谊是崇高的道德力量,爱情是建立在友谊的基础上的,更是一种道德关系。爱的核心因素是责任。恋爱一方对另一方都负有道德责任(婚后更上升为法律责任)。这表现在既可分享对方的幸福与快乐,又必须分担对方的痛苦与困难。爱情既是两性间特殊的社会关系和道德情感,同时又是一种特殊的道德活动,这种活动表现在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浅析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姓名:X X 专业:软件技术班级:0902班[摘要]道德法律有时就像一对孪生兄弟,有很多像似的地方,但也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法律和道德即有联系也有区别,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二者缺一不可!如果把一个国家比作一栋房子,那么道德和法律就是支撑起这栋房子的支柱,缺少任何一支柱,这栋房子都将会面临倒塌的遭遇。它们的关系也好比一栋房子各支柱之间的关系一样:共同联系、相依为命,而又相互独立! [关键词]道德、法律、关系、武器。 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就从书上学到: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和道德是治理国家的两大无形的“武器”!下面就我对道德和法律的认识,浅析下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一、道德与法律的涵义 1.1依我个人对道德的认识为它做个简单的定义 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所特有的,从古至今不断发展而来的,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积累并逐步提高它的作用,它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的,并以善恶进行评价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1.2道德的深层含义 道德在我国起源很早,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老子就著成了《道德经》,这是一部很出色的著作,这么多年来,仍然受世人的推崇! (1)“道生之,而德畜之,物形之,而器成之。是以万物,尊道而贵德。道之尊也,德之贵也,夫莫之爵。而恒自然也。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度之,养之覆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长而弗宰。是谓玄德。”这是老子《道德经》中的第五十一章,可以看出在春秋战国时期,老子就认识到了道德的尊贵,并提出了以德育人的观念。可见道德在我国起源是非常早的,它对于社会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也就不言而喻了。 (2)马克思认为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不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都有道德的存在,它在社会了展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道德是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无形的思想意识,随着这种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化,道德观念也有着相应的变化,这就是所谓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

道德与法治(政治)真题分类解析汇编第期专题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含解析

专题10 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 1.(2018年江苏省南京市中考思想品德试题)2017年12月27日,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为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下列做法可取的是 A.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予以拘役处罚 B.校园欺凌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C.人民法院要公开审理校园欺凌案件,以示警戒 D.学校和家庭都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 【答案】D 2.(山东省威海市2018年中考思想品德试题)截止2018年2月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5部,修改法律127件次,做出法律解释9件。这() ①体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最高决定权②体现了法律由国家制定③说明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④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A.②④ B.①②③④ C.②③④ D.①③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了法律的基本特征这个知识点。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法律,这是国家立法工作,表明法律由国家制定,这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②④符合题意;题文材料体现的是立法权,未体现最高决定权,①排除;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先决条件,③错误。故选A。 3.(山东省威海市2018年中考思想品德试题)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体现出我国法律() A.主要内容是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B.对一切违法行为都实施刑罚处罚 C.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D.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的作用这个知识点。材料中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说明了我国法律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合法权益的,故D正确;A的内容与题干无关,故错误;对犯罪分子才实施刑罚处罚,故B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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