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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名词术语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四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使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器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安装、维护、改造和使用进行具体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佰工钢铁各分厂。

第二章名词术语

第一条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固定式容器或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0.1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

液体的气瓶、氧仓等。

第二条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最高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 的管道。

第三条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载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第四条维护保养:是指“维护、修理、保养”的业务。其中的“修理”主要是一些调试性的修理,是不对特种设备原有的结构形式或性能指标进行更改。

第五条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第六条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特种设备按相关职能由各分厂机动科进行管理。

第二条电气车间负责起重设备和防爆电器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机械车间动力工段、液压工段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所有特种设备的采购和维修管理。

第四条公司的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第五条管理部门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在使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参加特种设备的订购、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编制定期校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校验的报检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使用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定期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在使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必须参加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必须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编制特种设备紧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必须定期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第四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一条特种设备的使用

(一)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特种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附件。

(二)特种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设备安装后将特种设备出厂资料和安装资料交给使用单位入档。使用单位使用前30日内向相应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该设备的监督校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设计、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操作维修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等材料。管理部门批准

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2、操作人员守则。

3、安全操作规程。

4、常规检查制度。

5、维修保养制度。

6、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7、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使用单位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2、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

(五)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

查制度。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检查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在用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承载类特种设备,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查。

2、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A、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B、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C、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

D、绳索、链条及吊装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

E、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六)每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噪声。

3、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

(七)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从新投入使用。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九)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意识。

(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十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十二)使用单位决定停用的特种设备,预计停用时间超一年的,或要报废特种设备,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职能部门申请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

第二条特种设备的检修

(一)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二)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严格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三)使用单位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检,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

(四)使用单位要定期校验和检修的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并及时记录在案。

(五)特种设备的改造和大修前,由使用单位向相应的管理部门提出改造或大修申请,并附改造或大修内容。管理部门批准后,由装备部委托具有相应特种设备维修和改造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或大修结束后装备部将校验检测机构的校验检测资料交相应的管理部门核准,核准后由管理部门下发特种设备允许使用单,并将有关改造或大修资料交使用单位入档。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安装

(一)特种设备的安装由装备部委托取得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中的监督校验,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核准的校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校验,监督校验合格后交付给使用单位。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校验

(一)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安排好停机检验时间,向管理部门提出检验申请。管理部门组织检验,检验结束后将检验报告交使用单位入档。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检验后使用单位要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

(二)停用特种设备拟重新使用前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并提前一个月向管理部门提出使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消除隐患后,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1、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2、发生设备事故。

第五条压力容器的使用要求

(一)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压力容器档案卡。

2、压力容器设计文件。

3、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6、压力容器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文件和资料。

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8、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要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应包括:

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四)压力容器用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使用单位每年的一月份根据安全阀有效期向装备部报安全阀的校验计划,在安全阀有效期届满前15日向装备部提出校验申请,装备部委托有资质机构校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测温仪表、液面计必须强制检定,检定的具体要求及使用维护按公司有关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六)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车间安全管理员、单位设备科、装备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

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6、过量充装。

7、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9、其他异常情况。

(七)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对于特殊的生产工艺过程,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堵漏时,使用单位必须按设计规定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持证操作,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应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八)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水质管理和监测,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能投入运行。

(九)压力容器的修理或改造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修理或改造单位要提供修理或改造后的图样、施工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十)改变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时,使用单位向装备部提出申请,装备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压力管道的使用要求

(一)使用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在施工前向装备部

提出申请,由装备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施工。

(二)压力管道、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界定:

1、压力管道是指由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等组成的系统,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

2、安全保护装置指压力管道上连接的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等。

3、附属设施指阴极保护装置、压气站、泵站、阀站、调压站、监控系统等。

4、管道的划分界限为:管道与设备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缝、螺纹连接的第一个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的第一个密封面。

(三)输送可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要建立以下制度:

1、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

2、巡线检查制度。

3、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且定期演练。

(四)在用压力管道需要进行一般修理、改造时,其修理、改造方案由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五)在用压力管道需要进行重大修理、改造时,由装备部向负责使用登记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并由经核准的监检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六)使用有安全标记的压力管道元件。

(七)压力管道用压力表、测温仪表必须强制检定,检定的具体要求及使用维护按公司有关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起重机械的使用要求

(一)起重机械必须有制造企业关于该起重机械产品或者部件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二)起重机械的安装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

(三)自行制造或者改造本单位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将设计或者改造的相关资料,报机动科审批。

(四)新增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30日内。必须向机动科申报,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五)经检查检验,有重大隐患的起重机械,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经有资质单位维修后,生产部审批后方可使用。

(六)禁止使用无资质单位设计、制造、安装的起重机械。

(七)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二年。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要求

(一)新增厂内机动车在投入使用前30日内。必须向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二)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进行交通安全管理。

(三)厂内机动车辆需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并报管理部门备案。

(四)厂内机动车辆要按规定喷涂厂内机动车辆的统一编号。

(五)驾驶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特种车辆驾驶许可证,并严格遵守厂区道路行驶规定。

(六)厂内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准出厂,确系因工作需要出厂的,

需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厂,出厂时要接受门卫的检查,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厂。

(七)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检验不合格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检验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八)厂内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由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按事故责任分别承担。

(九)禁止使用无资质单位制造的厂内机动车辆。

(十)不得随意改变厂内机动车辆的原结构及颜色。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一条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人员,进行特种设备的维修或者日常维修的,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单位未予以报废,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要求处罚。

第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的,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要求处理。

第四条对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许可证的特种设备的单位,或者未向管理部门报批即投入单位,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要求处罚。

第五条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仍继续

使用的单位,按《特种设备监督监察规定》处理。

第六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不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未能及时有效抑制灾害扩大,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以及隐瞒事故不报的,按《特种设备监督监察规定》处理。

第七条擅自使用未申报或未经检验监测的特种设备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要求处罚。

特种设备编号管理办法

一、目的

对特种设备实行统一编号,对特种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使用、报废实施有效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轧厂范围内特种设备的编号管理。

三、职责

1、各使用单位负责按本办法进行编号。

2、机动科设备管理员负责对各单位编号进行审核。

3、机动科科长负责对编号的批准。

四、编号办法

1、一轧厂特种设备主要有行车、电葫芦、压力容器、农用车。

2、行车的编号

3、电动葫芦的编号

规定:主厂房内检修用电葫芦编号定为01-50号,辅厂房(如空压站、污泥脱水间、水泵房等)编号定为:51-100号。

4、压力容器的编号

5、机动车辆的编号

6、压力管道的编号

注:A:粗轧润滑站;B:中轧润滑站;C:精轧润滑站;D:线材减定径润滑站;E:大盘卷减定径润滑站;F:卷取机润滑站;G:预精轧润滑站;AA:轧机翻转机;BB:线材减定径液压站;CC:集卷液压站;DD:卷取机液压站;EE:轧区液压站;FF:打包机液压站;HH:称重液压站;II:卸卷液压站;0#:0#油汽;1#:1#油汽;2#:2#油汽)

编号规定:从油、水、气动力源或来源开始依次排号。

五、编号的管理

1、特种设备的编号在特种设备安装结束,试车前进行编号,编号应采取挂牌或喷印方法,在特种设备外部编号。

2、编号的同时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同时该台设备开始按集团公司、一轧厂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流程进行管理。

3、特种设备大修,如果更换主机壳,仍采用原编号,但在设备台帐需做详细记录。

4、特种设备更换新设备,只要安装位置不变,仍沿用原编号,但在设备台帐做详细记录。

5、有关特种设备编号任何更改,需经机动科批准,否则无效。

特种设备记录回收管理办法

一、目的

对特种设备的有关记录实施有效的管理。

二、范围

适用于一轧厂特种设备的检定记录、点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与特种设备有关的记录。

三、管理办法

1、特种设备的检定,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出,机动科负责联系公司有关单位检定,检定记录须在检定结束后三日内将检定结果交机动科。

2、点检记录:

A、起重设备每天点检,点检表存天车工段。机动科设备管理员每月检查一次。

B、主厂房电葫芦每周点检一次,辅厂房电葫芦每周点检一次,点检表存车间,机动科设备管理员每月检查一次。

C、压力容器每天点检一次、压力管道每周点检一次,点检表存动力工段,机动科每月检查一次。

D、叉车每周点检一次,点检表存调度室。

3、维护保养记录,存于各工段,机动科每月检查一次。

4、有关任何特种设备的任何变更,均应向机动科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后相关记录及时交回机动科。

5、记录表保存期限:检定记录长期保存,点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保存期限为二年。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三章安装与验收

第四章使用维护与点检

第五章资料的保存

第六章月检查制度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对新泰第一轧钢厂起重机械的管理过程实施有效控制,保证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制定本管理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新泰第一轧钢厂起重机械专业管理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的起重机械是: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载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第四条本标准的配套文件有:

《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要求》(附件一)

《起重机械主要附件报废暂行标准》(附件二)

《维护检修安全操作规程》(附件三)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新泰第一轧钢厂起重机械实行分级管理,即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机动科是新泰第一轧钢厂厂级归口管理部门,设专业技术员。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起重专业管理方针、政策、标准和规定。

(二)审核车间起重设备点检标准及使用维护检修规程。

(三)组织制定改变起重机械重要性能的改造及重大隐患的修复方案。

(四)参加因起重机械所造成的重大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调查。

(五)负责组织新设备投产前的试车验收,并办理“使用证”手续。

(六)参加公司装备部组织的起重机械专业检查。

(七)协助车间解决起重机械技术方面的问题。

第六条机械车间对起重机械的点检、使用、维护、检修负有全面责任。

(一)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管理规定、点检标准、交接班制度。

(二)建立起重机械点检台账、维修档案。

(三)负责设备的点检、维护保养、修理。

(四)组织设备维修和日常定检。

(五)组织设备事故抢修,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落实实施。

(六)对设备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制定措施并落实到人。

(七)负责设备、备件计划的制定及技术方案的提出。

(八)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性能,编制设备点检标准及使用维护规程。

(九)建立起重设备的技术档案、维修档案。

(十)建立、填写必要的表、卡、台账、档案,对起重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七条生产技术科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计、选型、购置、安装与验收

第八条起重机械选型时要根据用途、环境、负荷、工作制度等因素,依照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提出技术参数和配置,所选定的配置应具有先进性、通用性、安全性。

第九条起重机械设计、制造必须由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设计、制造资格认可证的单位;

第十条对所购置的起重机械,制造厂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装箱单;

(二)制造许可证;

(三)产品合格证;

(四)技术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

(五)吊钩合格证和探伤检查报告;

(六)钢丝绳质量保证书;

(七)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新版)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实施时间:年月日

目录 1、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2)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 3、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7) 4、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0) 5、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1) 6、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13) 7、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4) 8、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5) 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7) 10、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及记录 (19)

一、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

医院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医院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第 2 页 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2 - 3页 三、压力容器(含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安全管理制度…第3 - 6页 四、医用氧气管理制度……………………………………………第 6 页 五、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第6 - 7页 六、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第7 - 8页 七、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第9 页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设备科科长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二、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七、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八、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九、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 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 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整理版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使用、报废等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目前所有生产现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定期检验的管理。 三、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四、职责 1、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基本维护管理及报废的管理。 2、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3、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1、压力容器 1)各工段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维护 检修、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试压、无损检测和变形的测定。 2)使用部门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制定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各工段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压力、温度条件使用,不得在超温、超压和超负荷下

运行。变动温度、压力控制指标,未经领导批准,不可变动。 4)设备部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5)加强容器、管道的防腐工作,容器和管道外表面要经常喷刷保持油漆完整。 6)容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格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定时进行检查。 7)设备部对容器的使用、维护、检验和管理进行全面监督。 8)压力容器配备的安全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并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发现 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9)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设备部每年至少联系对安全阀检验一次,压力和测温仪 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爆破片由车间应定期更换,更换期限由车间视实际情况确定。 10)压力容器每年应由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一次年度检查。 11)设备部做好检验报告的归档工作。 2、气瓶 1)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使用岗位要指定专人负责。 2)定期对气瓶储存和使用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体干燥。工作中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瓶间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7 米。 4)气瓶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 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 须用非燃料隔板隔开。 5)气瓶所使用的瓶阀、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单向阀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厂内机动车 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取得 lO 米,并应保证气瓶瓶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前言 1.1制定本汇编的目的 1.1.1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1.2在全区范围推进特种设备系统性管理工作。 1.1.3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1.2制定本汇编的依据 1.2.1《安全生产法》 1.2.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2.3其他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规章、技术法规和标准 1.3本汇编的适用范围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场)内机动车辆。 2.岗位责任制度 2.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2.1.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

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1.2应当根据单位特种设备情况和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2.1.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2.1.4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1.5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组织开展演练。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2.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2.2.1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 2.2.2编制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本企业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本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 (一)概述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企业分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特种设备有关记录负责。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的操作、运行安全负责。 6、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总经理) 1、遵守并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2、组织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堆积。 4、保证一定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7、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8、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9、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0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三)企业分管负责人职责(副总经理) 1、负责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制度。 4、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员工安全教育与考核。 5、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处理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 1、负责监督和协调企业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工作。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有关手续及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7、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经理) 1、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检查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3、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2013版)

x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促进x 部(以下简称x)生产经营稳定、有序、规范进行,依据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并结合x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四)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第三条、x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x管理处为本事业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x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xx 处负责本事业部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检验、维修等具体运行事项负责,各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即本x特种设备相关工序使用部门)管理人员对本管理区域内的特种设备负有管理责任,现场操作人员是特种设备操作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x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事业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使用者对日常安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六条、x特种设备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及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安装、维修等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安装、维修过程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x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x部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办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x部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 第九条、x部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x管理处、xx处、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河北春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主编:郝玉杰 审核:马祝选 批准:刘延辉 2016-5-8日发布2016-5-8日实施 河北春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春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编:郝玉杰 审核:马祝选 编辑:聂志刚魏少英田金荣王庆华 安胜利本制度于2016年5月8日第二次发布 批准发布日期:2016年5月8日 批准实施日期:2016年5月8日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 气瓶)、压力管道、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 这些设备被广泛应用在石油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橡胶制造等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范围边及城乡,已成为我们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设施。但由于各种原因,每年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屡屡发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对企业和社会产生了不安定因素。从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原因分析,大部分事故是由于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企业的主体责任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为了贯彻这些法规,规定,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就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 (即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操作证,必须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建立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控制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为尽快提升我公司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我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为平安春蕾,和谐邢台做出应有的贡献。 河北春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5月8日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梳理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机械的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贯彻政府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法令、条例、规程等。 3.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有关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工作,按章办事。 4 工作程序 4.1 特种设备包括的范围: 4.1.1 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 4.1.2 具有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容器为压力容器: a) 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b)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0.15m,且容积(V)≥3,具体包括:石油液化气民用罐、固定式石油液化气储罐、石0.025m油液化气槽车储气罐、压风机风包、氧、氨、氯气瓶,乙炔发生器等; c)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指

在一个大气压的沸点)的液体。 4.1.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压力管道: a) 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为 极度危害的管道。 b) 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输送GB1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 6.19-1/7 c) 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表压),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 d) 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表压),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管道。4.1.4 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在0.5t以上的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和电梯。 4.2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定货 4.2.1 新建工程项目应有工程设备名称清单(指锅炉、压力容器、 起重机械),更新应有更新报告及技术鉴定报告,增容应有增容报告 及增容原因报告,方可列入定货计划。 4.2.2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定货、采购,归口物资设备公司(特殊情况须单位定货,事先报告生产管理部批准后自行定货)。 4.2.3 定货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必须是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定点厂家,并有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 4.2.4 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厂必须随设备供给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叉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目录 一、叉车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责 二、叉车司机岗位职责3 三、叉车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岗位职责4 四、叉车安全管理制度4 五、叉车维护保养制度6 六、叉车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程7 七、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一、叉车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叉车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叉车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叉车使用中 的违章行为。 2、熟悉叉车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叉车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叉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叉车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叉车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叉车事故隐患整改。 8、参与组织叉车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叉车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叉车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 二、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驾驶叉车。 二、驾驶员切勿在药物和酒精作用后驾驶叉车,没有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许可不得擅自对叉车进行改装。 三、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

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四、搬运时不应超过规定值,货叉必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不许用单个叉运转货物。 五、平稳起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须减速。 六、坡道行驶应小心驾驶,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上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后退行驶,上、下坡忌转向,叉车在行驶时,请勿进行装卸作业。 七、行驶时应注意行人,障碍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车上方的间隙。 八、不准人站在货叉上,车上不准载人。不准从司机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和属具。 九、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小心搬运尺寸较大的货物。 十、加燃油时,司机不要在车上,并使发动机熄火,在检查电瓶或油箱液位时,不要点火。 十一、离车时,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档位手柄放在空挡,发动机熄火并断开电源;在坡道停车时,将停车制动装置拉好,停车较长时须用垫坎垫住车轮。 十二、转向时,应遵守交通规则,并开转向灯,严禁无令行车和空挡溜车。严禁离合器处于半离合状态下运行叉车。 十三、定期检查油、水泄漏、变形、松动等情况,忽视检查会缩短车辆寿命,在恶劣情况下将会导致事故发生。 十四、叉车运行时切勿上下,上、下叉车时请用叉车的安全踏板和安全扶手。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9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总则 为保障公司所使用的锅炉、行车、叉车等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6、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规章。 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3、参加特种设备的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

况等。 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7、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1、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3、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4、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三、生产部门及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规章。 2、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3、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4、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5、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6、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操作工人职责 1、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2、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施工机械与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9954 施工机械与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施工机械与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加强对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对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各BT承包商施工机械、特种设备拆装、使用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3】373号令 《起重机械危险标志》GB15052-1994 4 职责 4.1 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在BT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应建立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指定专职安全工程师进行管理。 4.2 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是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对BT承包商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3 项目监理部对BT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对各BT承包商进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拆装安全资质及特种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二、锅炉工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人不得进入锅炉房;严禁在锅炉房做其他无关事情。 三、按规定标准,经常对锅炉用水进行水质检修,发现水质不符合规定标准,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同解决。 四、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鉴定合格在周期内使用。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安全操作运行规程等项制度。按规定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和危险点的安全检查记录。 六、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七、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

八、特种设备的要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九、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十、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十一、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经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十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十四、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五、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汇编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1、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公司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总经理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要责任者,应当对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1)建立健全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公司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伤亡事故。 2、公司其他班子成员的职责: 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

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公司负责人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部室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部室主要负责人是负责本部室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②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措施,负责制定和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④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实施应急演练。 ⑤负责部室特种设备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2)部室副经理的岗位职责: ①在部室经理领导下,对部室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 ②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

电力制造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电力制造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节、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一、厂长安全责任制 厂长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要责任者,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具有法定的指挥权和决策权,同时,也承担着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定义务。其主要职责为: 1、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伤亡事故。 二、安全生产副厂长的安全责任制: 安全生产副厂长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全厂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厂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三、电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检定,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华电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围 本规定适用于如下场所: 2.1凡以本公司名义申请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基地; 2.2公司使用特种设备的生产基地, 2.3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包括施工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的项目现场。 3、编制依据 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6月1日 3.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6月29日 3.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6月1日 4、术语和定义 4.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 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2特种设备的生产——含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3 起重机械——垂直升降,或垂直升降并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额定起重量大于, 或者等于0.5吨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0吨,且起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4 压力容器——指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围规定为,最 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

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摄氏60 0C液体的气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5 压力管道——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 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 的管道。《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6 气瓶——常温下(-400C~ 600C)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 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 0C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4.7 本质安全——通过机械的设计者,在设计阶段采取措施来消除隐患的一种实现 机械安全方法。 5、管理规定 5.1 特种设备的生产 5.1.1 特种设备的生产许可和安全认可 5.1.1.1特种设备的生产许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 5.1.1.2特种设备的安全认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由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负责。 5.1.1.3特种设备的生产应遵守特种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认可证制度, 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5.1.1.4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使用应符合使用要求,特种设备关键部件的生产 不得分包给未取得生产资质的单位。 5.1.1.5公司合同中的特种设备供货,不得与未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安全 认可证的分包方签约或者供货。 5.1.2特种设备生产要求 5.1.2.1 特种设备生产应符合本规定3,以及其它的法规要求。 5.1.2.2 在特种设备的设计阶段应考虑该产品的本质安全。 5.1.2.3 特种设备生产过程应该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1:2000)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改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选购验收制度 1?购买特种设备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不得购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已在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 2.应当根据分院生产工艺要求选购特种设备,严禁超过特种设备规定参数使用。 3.选购特种设备前,应由公司设备采购部门提出购买计划,并经公司负责人审批。 4.特种设备购进后入库前,必须进行幵箱检查特种设备的外部情况和出厂资料。设备、安全、档案、采购部门人员参加验收,验收时有关人员应逐项认真检查验收,并对验收质量负责。 5 .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6、验收完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将特种设备附有的相关文件收集、归档。

(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制度 1、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应委托取得相应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2、签订安装、改造、维修合同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审查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和相关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 3、施工前,配合、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坚决制止施工单位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而进行施工的行为。 4、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向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报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监督检验。 5、根据安装、改造、维修的合同规定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合实施监督检验的检测机构监督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施工,发现未按照告知内容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6、拒绝接受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和监督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7、经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在验收后30日内从施工单位处接收相关技术资料并归档保存。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工程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公司生产部审核并报公司运营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1.2 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经理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目标 规范公司建筑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杜绝重大机械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建二局东北分公司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规定,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劳动部)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能源部) 4.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4.1. 公司设物资设备部建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 4.1.1工作职责: 4.1.1.1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目部针对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及有效运作情况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 4.1.1.2负责公司有关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

4.1.1.3负责对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中使用大型施工机械、特种设备需用提供支持,对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维修资质进行审查,并做好管理工作。 4.1.1.4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按照事故调查规程和“四不放过”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制订、审批、实施。 4.1.1.5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大、中型起重机械(含电梯)、特种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状况、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全面检查。 4.1.2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承担以下职责: 4.1.2.1负责对项目进场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和人员、机械状况和资质进行审查备案,建立相应机械管理台帐。 4.1.2.2熟悉公司购置和使用、租用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数量和分布以及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能够及时发现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装、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状况,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4.1.2.3负责对各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原始记录、技术资料、报表的检查并汇总。 4.1.2.4负责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起草和贯彻执行上级的规章制度,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4.1.2.5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其他工作。 4.2. 公司分管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领导工作职责: 4.2.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实施细则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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