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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1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1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1

目录

一、概述

二、目的

三、范围

四、定义

五、外币交易

六、揭示

七、过渡性规定

八、生效日期

二、目的

企业可以用两种方式从事对外的活动。它可能具有用外币计价的交易活动,也可能具有国外的经营。为了使外币交易和国外经营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交易必须以企业的报告货币来表述,国外经营的财务报表也必须换算成企业的报告货币。

在对外币交易和国外经营的会计处理中,主要问题是决定使用何种汇率以及如何在财务报表中确认汇率变动的影响。

三、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

(1)对外币计价的交易的会计处理;和

(2)通过合并、比例合并或权益法对已包括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的国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换算。

2.本号准则不涉及对外币项目进行长期保值所作的会计处理,但对国外实体投资净额进行套期保值而产生的外币负债所引起汇兑差额的分类,则可以例外。套期保值会计的其他方面,包括运用套期保值会计的标准,将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中涉及。

3.本号准则替代于1983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外汇汇率变动影响的会计”。

4.本号准则不对企业呈报财务报表所使用的货币作出特别的规定。然而,企业通常应采用其所在国的货币作为报告货币。如果企业采用不同的货币,本号准则要求揭示使用该种货币的原因。本号准则还要求揭示报告货币发生任何变更的原因。

5.本号准则不涉及企业为了方便那些习惯使用另一种货币的读者或类似目的,而将财务报表由报告货币再换算为另一种货币的情况。

6.本号准则不涉及在现金流量表中,对由外币交易形成的现金流量和国外经营的现金流量的换算进行呈报的问题(见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

四、定义

7.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国外经营,是指活动基地或活动范围在报告企业所在国以外的国家的报告企业的附属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或分支机构。

国外实体,是指其活动不属于报告企业活动有机组成部分的那种国外经营。

报告货币,是指呈报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

外币,是指企业报告货币以外的货币。

汇率,是指两种货币交换的比率。

汇兑差额,是指用报告货币按不同的汇率报告相同数量的外币而产生的差额。

即期汇率,是指在特定日期的当天兑换两国货币的汇率。

期末汇率,是捐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

对国外实体的投资净额,是指报告企业在国外实体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拥有的货币和应以货币结算的资产和负债。其他的资产和负债都是非货币性项目。

公允价值,是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由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双方交换一项资产或结算一项负债的金额。

五、外币交易

初始确认

8.外币交易是指以外币计价或要求以外币结算的一种交易,包括企业在下列情况下产生的交易:

(l)买入或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劳务;

(2)借入或借出以外币为收付金额的款项;

(3)成为尚未履行的外币交易合同的一方;

(4)购置或处理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或者产生或结算以外币计价的债务。

9.外币交易在初次确认时,应按交易日报告货币和外币之间的汇率将外币金额换算成报告货币予以记录。

10.交易日的汇率通常是指即期汇率。为了便于核算,常常使用接近交易日的汇率。例如,一个星期或一个月的平均汇率可能用于在当期发生的所有外币交易。但是,如果汇率波动较大,那么使用一个时期的平均汇率是不可靠的。

在随后资产负债表日的报告

11.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

(1)外币货币性项目应以期末汇率予以报告。

(2)以外币历史成本计价的非货币性项目应采用交易日汇率予以报告。

(3)以外市公允价值计价的非货币性项目应采用确定价值时存在的即期汇率予以报告。

12.一个项目的帐面价值应按有关的国际会计准则加以确定。例如,某些金融工具以及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可能以公允价值或历史成本计量的。不管帐面价值是以历史成本还是以公允价值确定的,为外币项目所确定的这郁金额均应根据本号准则的要求以报告货币来报告。

汇兑差额的确认

13.第15-18段就外币交易的汇兑差额规定了本号准则所要求的会计处理方法。这些段落包括了对由于某种货币的贬值或严重贬值(对于这种贬值没有实际的套期保值措施,并且影响到近期购置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而直接产生的负债无法结算)所产生的汇兑差额的基准处理方法。第21段还对这类汇兑差额规定了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

14.本号准则不涉及对外币项目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只涉及对国外实体投资净额进行套期保值而产生的外币负债所引起的汇兑差额的分类。套期保值会计的其他方面,包括运用套期保值会计的标准、要求对汇兑差额的确认以及套期保值会计的中止采用等,将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中涉及。

15.由于结算货币性项目,或者按不同于在本期最初记录的或在前期财务报表中所运用的汇率报告货币性项目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在其形成的当期确认为收益或费r用,但按第17段和第19段的要求处理的汇兑差额除外。

16由外币交易所产生的任何货币性项目,当其发生日与结算口之间的汇率发生变动,就会产生汇兑差额。如果交易在其发生的相同的会计期间内结算,所有的汇兑差额均应在该期确认。然而,如果交易在随后的会计期间结算,则自本期至结算期之间的各会计期间确认的汇兑差额,应按那期间的汇率的变动予以确定。

对国外实体的投资净额

17.在本质上属于企业对国外实体的投资净额一部分的货币项目所形成的汇兑差额,一直到处置该项投资净额之前,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均应归类为权益项目,而在对该项投资净额进行处置时,应按第37段的要求,将它们确认为收益或费用。

18.企业可能对国外实体没有应收或应付的货币性项目。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既无计划也木可能进行结算的项目,实质上构成了企业对该国外实体投资净额的增加或减少。这类货币性项目可能包括长期应收款或借款,但不包括应收货款或应付货款。

19.对企业在国外实体中的投资净额进行套期保值而产生的外币负债所形成的汇兑差额,一直到处置该项投资净额之前,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均应归类为权益项目,而在对该投资净额进行处置时,应按第37段的要求,将它们确认为收益或费用。

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

20.对第21段所涉及的汇兑差额的基准处理方法,在第15段中已作了规定。

21.汇兑差额可能由于货币的贬值或严重贬值而产生,如果对这种贬值没有实际的套期保值措施,并且这种贬值又影响到近场购置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而直接形成的负债无法结算,那么,由货币臣值所产生的这类汇兑差额可以包括在有关资产的帐面金额中,但条件是经过调整的这一帐面金额,不能超过重置成本和销售或使用该资产时可以收回的金额两者中较低的一个金额。

22.当企业能够结算因购置资产而产生的外币负债,或可以对其进行套期保值时,则汇兑差额不应包括在资产的帐面金额中。但是,当负债无法结算而且不存在实际的套期保值措

施,例如,由于外汇管制而不能进行套期保值,汇兑损失便直接构成资产成本的一部分。因此,根据所允许备选的处理方法,以外币发票购入的资产的成本,被视为企业在结算近期购置该资产所直接形成的负债时最终必须支付的报告货币的金额。

国外经营的财务报表

国外经营的分类

23.采用何种方法对国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换算,应根据与报告企业有关的融资方式和经营方式而定。为此,国外经营可划分为“属于报告企业经营有机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和“国外实体”两种。

24.属于报告企业经营有机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所从事的业务,如同报告企业经营业务的扩展。例如,这种国外经营可能只限于销售从报告企业进口的商品,并将收入汇回给报告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报告货币和国外经营所在国的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几乎立即影响报告企业的现金流量。因此,汇率变动影响的是国外经营所持有的货币性项目,而不是报告企业对国外经营的投资净额。

25.相反,国外实体在积累现金和其他货币性项目、发生费用、创造收益,甚至安排借款时,主要都使用当地货币。它也可能进行外币交易,包括以报告货币进行的交易。如果报告货币与当地货币之间的汇率发生变动,无论对国外实体还是对报告企业的经营所形成的现在或将来的现金流量,几乎都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汇率的变动只影响报告企业对国外实体中的投资净额,却不会影响国外实体所持有的货币性或非货币性项目。

26.以下方面所表明的国外经营是国外实体而不是属于报告企业经营有机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

(1)虽然报告企业可以控制国外经营,但国外经营所从事的活动相对于报告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极大的自主性;

(2)与报告企业的交易占国外经营业务的比例不高;

(3)国外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经营或在当地借款来筹措的,而不是向报告企业筹措的;

(4)国外经营的产品或劳务的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主要是以当地货币而不是以报告货币支付或结算的;

(5)国外经营的销售主要是以报告货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和

(6)报告企业的现金流量与国外经营的日常活动相脱离,不直接受国外经营活动的影响。

从原则上讲,根据与上面所列条件有关的真实信息,可以对每种经营作出恰当的分类。在某些情况下,将国外经营划分为国外实体或报告企业经营有机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的界限,可能不清楚。因此,为了确定一个恰当的分类,需要作出适当的调整。

属于报告企业经营有机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

27.属于报告企业经营有机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的财务报表,应按第8 22段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换算,将这种国外经营的交易现为报告企业本身的交易。

28.在对国外经营的财务报表的各个项目进行换算时,应将其全部交易视为报告企业本身的交易。资产、厂房和设备的成本和折旧应按该资产购置日的汇率换算;如果该资产是以公允价值人帐的,也可以使用评估日的汇率换算。存货的成本应按该成本发生时存在的汇率换算。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应按它们确定时的汇率换算。例如、如果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是以外币确定的,则该价值应以确定这变现净值之日的汇率进行换算。可采用的汇率因此通常是期末汇率。将报告企业财务报表中资产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其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时,可能需要作出调整,即使在国外经营的财务报表中并不一定需要作出这样的调整。另一方面,国外经营的财务报表中的调整,可能需要在报告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调回。

29.为便于核算,通常使用接近交易发生日的汇率,例如,一个星期或一个月的平均汇率可以用于该期发生的所有外币交易。但是,如果汇率波动很大,那么在一个期间使用平均汇率是不可靠的

国外实体

30.在对并入报告企业财务报表的国外实体的财务报表进行换算时,报告企业应采取下列程序:

(1)国外实体的资产和负债,无论是货币性的还是非货币性的,都应以期末汇率进行换算;

(2)国外实体的收益和费用项目应以交易发生日的汇率进行换算。除非国外实体是以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进行报告的。在这种情况下,收益和费用项目应以期末汇率进行换算;以及

(3)所产生的全部汇兑差额应当计入权益,直到净投资被处置为止。

31.为便于核算,通常采用接近交易发生日的汇率,例如,某期间的平均汇率,常常用来换算国外经营的收益和费用项目。

32.国外实体的财务报表的换算,导致了由以下事项形成的汇兑差额的确认问题:

(1)按交易发生日的汇率换算收益和费用项目,按期末汇率换算资产和负债项目;

(2)对国外实体的期初净投资进行换算所采用的汇率,不同于以前对它报告时所用的汇率;以及

(3)国外实体中权益的其他变动。

这些汇兑差额不能在当期确认为收益或费用。因为汇率的变动对国外实体的经营或报告企业的经营所产生的当前和未来的现金流量几乎没有影响或不直接产生影响。如果国外实体被合并但它不是被全资拥有,那么因换算而产生的并可计入少数股权的累计汇兑差额的部分,应分配计入合并报表中的少数股权并予以报出口。

33.由于购置国外实体而产生的任何商誉,以及由于购置该国外实体而对资产和负债的帐面金额所进行的任何调整,应按下列任何一种方法处理:

(1)作为国外实体的资产和负债处理,并按第30段的规定,以期末汇率进行换算;

(2)作为报告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处理,它们或者已用报告货币表述,或者已是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应根据第11(2)段的规定按交易发生日的汇率予以报告。

34.当国外实体的财务报表并入报告企业的财务报表时,应采用正常的合并程序,例如,抵销附属公司帐上的集团内部往来帐户的余额,以及集团内部交易(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和国际会计准则第五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但是,集团内部公司之间短期或长期的货币性项目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不能与集团内部公司之间其他余额所产生的相应金额相抵销,因为货币性项目代表了一项将一种货币转告换成另一种货币的约定,并且它使报告企业承担着因汇率变动而产生利得或损失的风险。相应地,在报告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将这种汇兑差额继续确认为收益或费用,如果产生第17段所描述的情况的话,则应计人权益,直到净投资被处置为止。

35.如果国外实体的财务报表的编制日期与报告企业不一致,为了将报表并入报告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国外实体通常采用与报告企业一致的编制日期。如果这样做不切实际,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规定,允许采用报告日期相差不超过3个月的财务报表。在这种情况下,国外实体的资产和负债应以其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换算。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的要求,如果国外实体的资产负债表日至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日汇率波动较大,应作调整。

36.以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编报的国外实体的财务报表,在其换算成报告企业的

报告货币之前,应按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的要求进行重述。当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再是恶性通货膨胀经济,并且当国外实体停止按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的要求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时,企业应使用以停止之日的计量单位表述的金额,作为历史成本来换算报告企业的报告货币。

国外实体的处置

37.在处置国外实体时,已递延并且与该国外实体有关的汇兑差额的累计金额,应在确认处置的利得或损失的当期确认为收益或费用。

38.企业可能通过销售、清算、赎回股本,或者全部或部分地放弃该实体等方式处置在国外实体中的权益。股利的支付只有在其构成投资的返回时,才形成处置的一部分,在部分处置的情况下,只有以有关的累积汇总差额为基础按比例算出的份额,才能计人利得或损失中。国外实体的帐面价值的减记不能构成部分处置。相应地,在减记时,不能确认递延兑换损益。

国外经营分类的变化

39.如果国外经营的分类发生变化,适用于变化后的分类的换算程序应于分类变化之日起采用。

40.与报告企业相联系的国外经营的筹资和经营方式的变化,可能导致该国外经营分类的变化。当属于报告企业经营有机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被重新划分为国外实体时,在重新划分的当日,因非货和住资产换算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计人权益。当一个国外实体被重新划分为属于报告企业经营有机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时,则在变化之日,非货币性项目的换算金额应作为其在变化的当期和后续期间的历史成本。递延的汇兑差额一直到该国外经营被处置时,才能确认为收益或费用。

外汇汇率的所有变动汇兑差额的纳税影响

41.外币交易的损益,以及换算国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可能均会产生有关的纳税影响,它们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会计”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六、揭示

42.企业应当揭示:

(1)包括在当期净损益中的汇兑差额;

(2)单独列作权益项目的汇兑差额净值,以及这种汇兑差额在期初和期末之间的增减额;

(3)在本期产生并已按第21段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计人资产的帐面金额中的汇兑差额的金额。

43.如果报告货币不同于企业所在国的货币,应揭示说明使用不同货币的原因。报告货币变动的原因也应加以揭示。

44.如果一个重要的国外经营的分类发生变化,应揭示以下内容:

(1)分类变化的性质;

(2)变化的原因;

(3)分类变化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4)如果分类的变化发生在最早呈报期的期初时,对每一呈报前期净损益的影响。

45.企业应揭示按第33段的要求选择的、用于换算购置国外实体时形成的商誉和公允价值的调整方法。

46.企业应揭示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汇率变动对外币货币性项目或国外经营的财务报表的影响,如果这种变动如此重大,若不作揭示将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恰当评价和决策的能力的话(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0号“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

47.鼓励企业揭示其外币风险管理的政策。

七、过渡性规定

48.当企业第一次应用本号准则时,应在期初将已递延并且已在前期计入权益的汇兑差额的累计金额单独归类加以揭示,除非该金额无法合理地确定。

八、生效日期

49.本号国际会计准则,对从1995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生效。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的基本问题是资产确认的时间、其帐面金额的确定、与它们有关的需确认的折旧费用,以及对帐面金额的其他损耗的确定和会计处理。 本号准则要求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其满足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对一项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确认为资产。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除非有另外的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1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 本号准则还替代1976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中有关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部分。本号准则所包含的原则的应用可能也适合像长期无形资产那样的其他资产,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仍然适用于这样的资产。 3.本号准则不适用于: (1)森林及类似的再生性自然资源。 (2)矿产权,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然而,对于在发展或保持上述第(l)或第(2)条所包含的活动或资产时使用的,但又能与这些活动或资产分开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适用本号准则。 4.在某些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与本号准则所规定的不同的方法,来决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的初始确认。例如,根据对负商誉的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要求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最初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使它大于成本。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的所有其他方面,包括折旧,均应按本号准则的要求予以确定。 5.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允许企业将投资物业作为不动产处理,以符合本号准则的要求,或作为长期投资处理,以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的要求。 6.本号准则不涉及对完整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制度的应用(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但是,

国际会计准则——ias2

IAS 2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2 Inventories This version includes amendments resulting from IFRSs issued up to 31 December 2008. IAS 2 Inventories was issued by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 in December 1993. It replaced IAS 2 Valu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Inventories in the Context of the Historical Cost System (originally issued in October 1975). The Standing Interpretations Committee developed SIC-1 Consistency—Different Cost Formulas for Inventories, which was issued in December 1997. Limited amendments to IAS 2 were made in 1999 and 2000. In April 2001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ASB) resolved that all Standards and Interpretations issued under previous Constitutions continued to be applicable unless and until they were amended or withdrawn. In December 2003 the IASB issued a revised IAS 2, which also replaced SIC-1. Since then IAS 2 has been amended by the following IFRSs: ?IFRS8Operating Segments (issued November 2006)* ?Improvements to IFRSs (issued May 2008).* The following Interpretation refers to IAS 2: ?SIC-32 Intangible Assets—Web Site Costs (issued March 2002 and subsequently amended). *Effective date 1 January 2009 ? IASCF979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14

目录 一、概述 二、目的 三、范围 四、定义 五、确定应报告分部 六、分部会计政策 七、披露 八、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为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关于企业生产不同类型产品和劳务以及企业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制定原则,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 (1)更好地理解企业以往的业绩; (2)更好地评估企业的风险和收益; (3)从整体上对企业做出更有根据的判断。 许多企业提供系列产品和劳务,或在具有不同的利润率、发展机会、未来前景和风险的地区经营。关于一个企业产品和劳务的不同类型以及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常称作分部信息),对于评估多种经营或跨国经营企业的风险和收益是相关的,但这些信息可能不能根据总数据确定。因此,分部信息被普遍地认为对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是必须的。

三、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遵从国际会计准则的整套公布的财务报表。 2.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所规定的那样,一整套财务报表包括一份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一份表明权益变动的报表以及附注。 3.本准则适用于其权益或债务证券公开交易,以及正处于在公开证券市场上发行权益或债务证券过程中的企业。 4.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则鼓励其自愿按分部披露信息。 5.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选择在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自愿地披露部分信息,则该企业应完全遵从本准则的要求。 6.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也包括母公司或一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列报。如果子公司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告中列报分部信息。 7.类似地,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来,也包括该企业在其中拥有财务权益并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该企业的财务报条为基础列报。如果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列报分部信息。 四、定义 其他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 8.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所规定的含义: 经营活动.指企业主要产生收入的活动以及不是投资或融资活动的其他活动。 会计政策,指企业编报财务报表时采用的特定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做法。 收入,指企业本期正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至权益增加(不包括投资者出资所导致的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定义 9.本准则使用的术语“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具有下列含义: 产业分部,相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或一组相关的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其他产业分部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产品和劳务是否相关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这些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这些产品或劳务对应的客户的类型或类别; (4)销售这些产品或提供劳务所使用的方法; (5)(如果适用的话)管理环境的性质,如银行、保险或公共事业。 地区分部,指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看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地区分部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经济和政治情况的相似性; (2)在不同地区的经营之间的关系; (3)经营的接近性; (4)某一特定地区与经营相关的特定风险;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详细整理)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库存现金额,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库存现金额,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余额。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 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科目核算。 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 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增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减账面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 科目核算。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发生额(增加额),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 的坏账损失,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 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讲解 一、套期保值的概念 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对于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比如,某企业拟对6个月之后很可能发生的贵金属销售进行现金流量套期,为规避相关贵金属价格下跌的风险,该企业可于现在卖出相同数量的该种贵金属期货合同并指定为套期工具,同时指定预期的贵金属销售为被套期项目。资产负债表日(假定预期贵金属销售尚未发生),期货合同的公允价值上涨了100万元,对应的贵金属预期销售价格的现值下降了100万元。假定上述套期符合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该企业应将期货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

积),待预期销售交易实际发生时,再转出调整销售收入。二、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比如,企业为规避库存铜品价格下跌的风险,可以通过卖出一定数量铜品的期货合同加以实现,其中卖出铜品的期货合同即是套期工具。衍生工具如无法有效地降低被套期项目的风险,不能作为套期工具。比如,对于利率上下限期权或由一项发行的期权和一项购入的期权组成的期权,其实质相当于企业发行一项期权的(即企业收取了净期权费),不能将其指定为套期工具。 企业在确立套期关系时,应当将套期工具整体或其一定比例(不含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内的某一时段)进行指定,但下列情况除外:(1)对于期权,企业可以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就内在价值变动将期权指定为套期工具;(2)对于远期合同,企业可以将远期合同的利息和即期价格分开,只就即期价格变动将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 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1)各项被套期风险可以清晰辨认;(2)套期有效性可以证明;(3)可以确保该衍生工具与不同风险头寸之间存在具体指定关系。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对于符合套期工具条件的衍生工具,在套期开始时,通常应当将其整体或其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单项衍生工具通常被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附有多种风险的衍生工具也可以被指定为对一种以上风险进行套期,前提是可以清晰地辨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 【摘要】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是否存在着差异及差异存在原因是什么, 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结合我国会计环境对差异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同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会计准则;趋同;比较;会计环境 【Abstract】Listed companies implement new standard marks the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in our country. China's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f there is a difference and difference existence the reason, this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And analyses the reasons of the existence of differences between accounting environment,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Accounting standards; Convergence; Compare; Accounting Environment

一、绪论 由于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世界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存在很大差异。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地区性经济集团以及跨国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逐渐增多,各国之间会计准则的巨大差异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加快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成为会计领域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表现 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客观环境和特点,审慎处理了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一)结构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筹驾驭作用,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现有具体准则已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业务内容;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类似于与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并发布的实施指南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二)具体准则趋同 1.将公允价值引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而我国原有会计准则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现状,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2.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一样,都强调了实质控制。另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也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向侧重实体理论。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3

目录 1 概述 2 目的 3 范围 4 定义 5 过渡性规定 6 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说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本号准则通常要求将借款费用立即予以费用化,然而,作为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本号准则也允许将那些可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三、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3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3.本号准则不涉及权益(包括不属于负债的优先股资本)的实际成本或估算成本。 四、定义 4.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借入资金有关的利息和其他费用。 相关资产,是指须经过较长准备期才能达到可以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资产。 5.借款费用可以包括: (1)银行透支、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利息;

(2)与借款有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3)安排借款所发生的附加费用的摊销; (4)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确认的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财务费用; (5)作为利息费用调整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部分。 6.相关资产的例子,有需要较长准备期才能将其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制造车间、电力设备和物业投资。其他的投资,以及常规性生产或生产周期较短且重复大量生产的存货,则不是相关资产。那些在购置时就已有预定用途或准备销售的资产也不是相关资产。 借款费用基准处理方法 确认 7.借款费用应于它们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8.在基准处理方法下,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而不管借款是如何运用的。 揭示 9.财务报表应提示为借款合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借款费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 确认 10.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场确认为费用,除非按第11段的要求已达到可资本化的程度。 11.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该项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按本号准则确定。 12.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下,直接归属于某项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包括在该项资产的成本之中。当借款费用可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并且该费用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应将其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13.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是指那些如果不为相关资产发生支出即可避免的借款费用。当企业专门为获得某项指定的相关资产借入资金时,与该相关资产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就很容易认定。 14.要确认特定借款和相关资产之间的直接关系,以及要确定哪些是可避免的借款可能会比较困难。例如,当企业的融资活动集中调配时,就会发生此困难。当集团使用一系列债务工具以不同利率借入资金,同时根据不同的基础将这些资金借给集团内其他资本化的开始企业时,也会产生困难。其他复杂性来源于集团在高通货膨胀经济条件下经营,使用外币借款或与外币有关的借款,以及来源于汇率的变动。因此,确定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的借款费用金额是困难的,需要进行判断。 15.对于专门为获取某项相关资产借人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该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为借款期内发生的实际借款费用,减去该借款用于临时投资所带来的任何投资收益。 16.对某项相关资产的筹资安排,可能使企业获得借入资金,并且在该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之前,已发生了有关的借款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往往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以前,用作临时投资。在确定本期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金额时,应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中扣除这种借入资金带来的全部投资收益。 17.对于不是专门为获取相关资产而借入和使用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采用将资本化比例乘上发生在该项资产上的支出的方式来确定。资本化比率应是借款费用相对于企业当期尚未偿还的所有借款,而不仅仅是为获得某项资产而专门借人的借款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完整版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 目表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附:会计科目表注解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 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 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 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 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 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 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 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 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 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

国际会计准则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IAS)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一项全球公认的易于各国在跨国经济往来时可以执行一个标准的制度,用于规范全世界范围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会计运作的指导性原则。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国际会计准则简介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什么是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IAS)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一项全球公认的易于各国在跨国经济往来时可以执行一个标准的制度,用于规范全世界范围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会计运作的指导性原则,使各国的经济利益可在一个标准上得到保护,不至于因参差不一的准则导致不一样的计算方式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至今已经推出项,且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中。这些准则在国际上,按照公众利益,制订和公布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遵循的同一会计准则,并促使其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执行。它是全球统一的财务规则,是按照国际标准规范运作的财务管理准则。中国于1998 年加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并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1973 年6 月,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前联邦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美国的16 个职业会计师团体在英国伦敦成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目前,已发展到个国家并拥有个成员的非盈利性国际组织其职能是负责收集各国的会计准则并制定和推广国际会计准则以及颁布适合全球经济发展的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并督促相应国家遵照实施。是制定高质量、易理解、操作性强的国际会计准则的领导机构。它一直与国家准则制定机构、证券监管机构、股票交易所、ZF 间组织、发展机构紧密合作以实现它所提出的目标,即全世界企业及其它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第三条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一)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二)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第四条对于满足本准则第三章规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第二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第五条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第六条企业在确立套期关系时,应当将套期工具整体或其一定比例(不含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内的某一时段)进行指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于期权,企业可以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就内在价值变动将期权指定为套期工具; (二)对于远期合同,企业可以将远期合同的利息和即期价格分开,只就即期价格变动将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 第七条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 (一)各项被套期风险可以清晰辨认; (二)套期有效性可以证明; (三)可以确保该衍生工具与不同风险头寸之间存在具体指定关系。 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第八条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对于外汇风险套期,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非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或将衍生工具和非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对于利率上下限期权或由一项发行的期权和一项购入的期权组成的期权,其实质相当于企业发行的一项期权的(即企业收取了净期权费),不能将其指定为套期工具。 第九条被套期项目,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下列项目: (一)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 (二)一组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

2018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注释2.0

第1部分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一、资产类 11001库存现金 21002银行存款 31012其他货币资金 4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 51121应收票据 61122应收账款 71123预付账款 81131应收股利 91132应收利息 101221其他应收款 111231坏账准备 121401材料采购计划成本法下使用131402在途物资 141403原材料 151404材料成本差异 161405库存商品 171406发出商品 181407商品进销差价 191408委托加工物资 201412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211411周转材料建造承包商专用221461存货跌价准备 231462合同资产 241501待摊费用 251521其他债权投资 261522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27152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81524长期股权投资 29152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01526投资性房地产 311531长期应收款 321532未实现融资收益 331601固定资产 341602累计折旧备抵科目 35160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61604在建工程 371605工程物资

第2部分会计科目注释 一、资产类 1001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

香港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比较

as at 1January 2008 1 Title IASB equivalent Differences in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Differences in Effective Dates Other Textual Differences FRAMEWORK 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IASB Framework N/A N/A Minor textual differences –no practical effect.

as at 1January 2008 2 HKFRS No. Title IFRS No. Differences in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Differences in Effective Dates Other Textual Differences HKFRS 1 First-time Adoption of Hong Kong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 1 No No,except para 47F specifies that paras 23and 27to 30of HKFRS 1(IFRS 1)are effective for AP beginning on or after 1January 2005(1January 2004).Minor textual differences –no practical effect.HKFRS 2Share-based Payment IFRS 2No No No HKFRS 3 Business Combinations IFRS 3 No Except for limited retrospective application as per para 85,HKFRS 3(IFRS 3)is effective for business combinations for which the agreement date is on or after 1January 2005(31March 2004). No

会计新准则下的全部会计分录解析讲解

新会计准则分录大全 一、流动资产 (一)货币资金 1、收到股东投入的股款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2、收到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应收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应收内部单位款 4、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 借:库存现金(按实际收回的现金) 管理费用(按应报销的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按实际借出的现金) 5、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属于库存现金短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属于现金溢余: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如为现金短缺,属于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 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 借:管理费用—现金短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和单位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 属于无法查明的现金溢余: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资产盘盈利得 6、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7、收回备用金和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收款 8、收到供应单位因不履行合同而赔偿损失的赔款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9、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10、将款项存入银行以取得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信用卡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信用卡 贷:银行存款 11、向银行开立信用证、交纳保证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12、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购买股票、债券等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3、将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存款的未用余额转回结算户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14、交纳税费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15、支付购入材料的价款和运杂费 A、采用计划价格核算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国际会计作业 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内涵与背景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是制定及批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一个独立私营机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的监督下运作。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1年成立,取代了先前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简称IASB)。 IASB的前身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简称IASC),在2000年进行全面重组并于2001年初改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C是由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爱尔兰以及美国的会计职业团体于1973年发起成立的。从1983年起,作为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Accountants,简称“IFAC”)成员的所有会计职业团体均已成为IASC的成员。中国于1998年5月正式加入IASC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IASC的目标是,制定和发布国际会计准则,促进国际会计的协调。 重组前,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工作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IASC Board)承担。理事会由13个国家的会计职业团体的代表以及不超过4个在财务报告方面利益相关的其他组织的代表组成。除理事会外,IASC 还成立了咨询团(Consultative Group)、顾问委员会(Advisory Council)和常设解释委员会(Standing Interpretation Committee)三个机构。咨询团定期开会,与理事会讨论国际会计准则项目中的技术问题、IASC的工作计划及战略,在IASC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应循程序(Due Process)以及推动承认国际会计准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顾问委员会的作用是提高国际会计准则的可信度,推动国际会计准则广泛承认。常设解释委员会定期考虑因缺少权威指南而出现分歧或不可接受的处理方法的议题,起草解释公告(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后报经理事会批准。 IASC重组是1997年提出来的,IASC为此专门成立了“战略工作组”(Strategy Working Party)。1998底,战略工作组提出了重组方案,具体体现在《重塑IASC未来》这一研究报告中。该方案建议,新IASC设基金会、理事会和制定委员会三个层次,基金会任免理事会成员和制定委员会成员,理事会负责审议和投票表决,制定委员会负责研究起草准则。这个方案与原结构的差别在于,会计准则制定工作由专职成员负责,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由指导委员会这样的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性讨论落在制定委员会这个层次上,理事会更象一个表决机构。因为研究制定和表决通过由两个机构分别负责,因此有人称之为“两院制”。 上述方案受到美国等几个英语国家的反对。1999年11月,战略工作组向IASC理事会递交了题为《关于重塑IASC未来的建议》的最终报告。根据这一方案,除了设立类似于基金会的管理委员会(Trustees)外,不再分设理事会和制定委员会,而是合二为一,称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即

国际会计准则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AS 23 Borrowing Costs (revised 1993) This revised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supersedes IAS 23, Capitalisation of Borrowing Costs, approved by the Board in March 1984. The revised Standard became effective for financial statements covering periods beginning on or after 1 January 1995. One SIC Interpretation relates to IAS 23: SIC-2: Consistency - Capitalisation of Borrowing Costs. The standards, which have been set in bold italic type, should be read in the context of the background material and implementation guidance in this Standard, and in the context of the Preface to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re not intended to apply to immaterial items (see paragraph 12 of the Preface). Objective The objective of this Standard is to prescribe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for borrowing costs. This Standard generally requires the immediate expensing of borrowing costs. However, the Standard permits, as an allowed alternative treatment, the capitalisation of borrowing costs that are directly attributable to the acquisition, construction or production of a qualifying asset. Scope 1. This Standard should be applied in accounting for borrowing costs. 2. This Standard supersedes IAS 23, Capitalisation of Borrowing Costs, approved in 198 3. 3. This Standard does not deal with the actual or imputed cost of equity, including preferred capital not classified as a liability. Definitions 4.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used in this Standard with the meanings specified: Borrowing costs are interest and other costs incurred by an enterprise in connection with the borrowing of funds. A qualifying asset is an asset that necessarily takes a substantial period of time to get ready for its intended use or sale. 5. Borrowing costs may include: (a) interest on bank overdrafts and short-term and long-term borrowings; (b) amortisation of discounts or premiums relating to borrowings; (c) amortisation of ancillary costs incurred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rrangement of borrow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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