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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双江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地形象DI战略

21世纪双江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地形象DI战略
21世纪双江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地形象DI战略

文章编号:1000-8462(2000)04-0122-04

21世纪双江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地形象DI 战略

Ξ

罗 文1,陈国生1,赵 毅2

(1.湖南衡阳师范学院地理旅游系,中国湖南衡阳 421008;2.西南师范

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中国重庆 400715)

摘 要:城镇旅游形象力在城镇活力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源自西方企业识别系统(CIS )的旅游地形象问题已成为推动旅游效应的必要的研究课题。本文借鉴国内外的经验,运用DI 理论对照评述了双江旅游开发的实践,对21世纪双江文化历史名镇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双江旅游地形象;DI 理论;DI 实践中图分类号:F592.1文献标识码:A

1 旅游地形象设计的一般原理

旅游地形象(Destination Image ,简称DI )指旅游地内外部公众对旅游地总体的、抽象的、概括的认识和评价,它是旅游地现实的一种理性再现,也是吸引游客最关键的因素之一,更是旅游地同公众进行信息交流与

思想联络的工具。[1]

DI 源于西方的企业识别系统

(CIS ),我国导入DI 的时间较晚,90年代才引起地理学

家、社会学家对旅游地形象设计的思考,特别是著名地

理专家陈传康教授对旅游地形象设计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实践中大力提倡抓住地理文脉进行DI 的导入。DI 导入我国以后,融汇了传统的东方文化,成为旅游学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下面是根据国内外的经验和双江镇的实际而设计的CI 模型

:

从CI 模型图中可以看出,双江旅游地形象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系统,其涵盖面极广,但从决策角度而言,没有必要面面俱到、点点深入,就策划新形象以促进旅游地持续发展这一根本宗旨而论,设计旅游地形象主要有三大着眼点,即理念识别(M ind Identity ,MI )、行为识别(Behavior Identity ,BI )、视觉识别(Visual I 2dentity ,VI )来进行旅游地形象设计与建设。①理念识别

系统是指一个旅游地独特的文化个性、精神内涵、发展

目标、口号、价值观、伦理道德水平等,是旅游地DI 设计的灵魂和核心。一个旅游地理念一旦被广大公众所接受,既能对内部公众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又能对外部公众产生巨大的吸引力,从而集聚区内外的各种力量,实现旅游地的持续发展,反之,也能起负面作用。②行为识别系统是旅游地理念识别的具体化,主要表现为旅

第20卷第4期2000年7月 经 济 地 理EC ONOMIC GE OG RAPHY

V ol.20,N o.4

Jul.,2000

Ξ收稿日期:1999-11-25;修回日期:2000-05-22

游地的政府行为、民众行为和企业行为。政府是旅游业发展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政府行为往往是旅游地形象的代表,体现在政府的各种旅游管理与公关活动中,如重大决策的制定与实施、日常的办事效率、新闻发布会、特色节日、贸易活动、调研活动等。民众行为包括民众的言谈举止、精神风貌、整体素质等。由于民众是组成区域的主体,民众行为形象也是旅游地行为形象的主体。企业行为主要指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尤其是通过那些有利于突出旅游地形象的广告、展览、演出、博览会、赞助等活动的开展,来展示旅游企业的魅力与实力,从而取得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因此,可以说旅游企业的行为是旅游地形象活动的指示器。③视觉识别系统是最直观有形的形象识别系统,包括旅游地的建筑造型、公共标志牌、交通工具、员工制服、标准字体、标准色、象征图案及宣传口号等。[2]

2 双江旅游形象设计与建设

潼南县双江镇是重庆市市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重于开发”是双江实现可持续发展所必须坚持不懈的原则。然而在政府保护资金十分有限的背景下,被动的任其自然损坏的态度也是十分消极的。如何做到既不破坏古镇,又能使其得到有效使用,为古镇保护提供资金支持,旅游开发应是首选途径。早在1991年重庆市政府批复的潼南县双江镇总体规划已明确指出,“双江镇富于历史文化传统,且多名人旧居,是具有旅游发展前景的小城镇,”从而明确了双江镇发展旅游业的指导思想。而旅游文脉的分析和标志鲜明生动的旅游形象设计则是双江旅游开发的首要工作。

2.1 双江古镇旅游文脉分析

2.1.1 重庆保存最为完整的古镇。双江古镇是重庆境内保存最完好的一座清朝时期的重庆古镇的实物标本,建于清代初期,距今已有300余年的建镇史。民国初年已成现今规模,基本格局自此未作大改动,古建筑排列有序,主要街道两侧基本保留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建造的商业店镇,主要景点有杨门音公烈士和杨尚昆故居及其生平事迹陈列展览、全国罕见的大型清代民居群及国民党将领白崇禧官邸、蒋介石行辕,还有被誉为“重庆小十景”之一的“双江古韵”八大景观,更有20多处保存完整的清代民居,誉为清代一条街,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是重庆古镇中能够体现清民时期历史风貌的实物活标本。

2.1.2 清民时期为潼南最繁荣的商业中心。经济是城市发展的支柱,双江镇是由西北方向进入重庆的第一镇,历史上一直是该地区的重要物资集散地,民国时期,双江有工商业340余户,谷米油饼生意十分兴隆,为潼南最繁荣的商业中心,其影响不仅局限于镇城内,还可达周边一些地区,是重庆西北方向的重要城镇。尤其是双江巨富杨守鲁广置田产,在涪江一带有经营米盐百余年的“杨三泰”老字号;在重庆开设“川源通”,在上海、香港等地设立分号,经营棉纱匹头、洋广杂货。2.1.3 最大的汉民族古民居建筑群。双江古镇内的民居是重庆民居的典型代表并基本保持了清民时期川东民居风貌,建筑精良,有重庆市保存最为完好的清代巴蜀民居建筑群———清代民居一条街和重庆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田坝大院。清代一条街长达70余m,集巴蜀建筑、文化、历史、民俗为一体,大部分系清代修建的民居。街道多沿地势起伏,错落有致。民居皆以园木为柱,檩、扁材为穿枋。屋顶青瓦叠脊,檐口施瓦当,檐下施斜撑、垂花柱、开花窗、立板门、置柜台。街道至今保留了就地取材的石板路,明显地保留外廊式建筑风格。在双江古镇附近还保存了20余座典型的清代民居,名木名树,溪流瀑布,古宅院落处处映现出古镇风采。如杨氏民居始建于清光绪四年,四进、四合院布局,占地2,400m2,有大小房间、厅堂51间,建筑面积2,060m2,每进均有天井、回廊、花台。宅后有对称小花园。房舍建造用料考究,装饰精美、花窗隔扇图案精美,琢工精湛,多姿多彩,是重庆唯一一处保存完好的古民居。1992年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又如禹王宫建于清初,呈四合院布局,迎面是一座巍峨壮观的青砖牌坊,门楣上方砖雕戏目20余台。牌坊后面即为重庆市保存最完好的古戏楼,戏台沿镂刻戏曲人物百余,神情并茂,呼之欲出。与戏台相对为正厅,抬梁式卷棚顶建筑。厅左右两侧建一楼一底东西厢房,构成一个古色古香的大型四合院。此外还有宗教宫庙建筑惠民宫、关庙,有抗日战争时期的国民党陆军机械化学校旧址、白崇禧将军楼和蒋介石行辕。双江以如此众多的传统民居为基础,再配以保存完好的古街巷、古建筑、古文物,的确属于巴蜀汉民族地区极为珍贵的古建筑群。2.1.4 名人旧居甚多。双江古镇人杰地灵,涌现出了杨尚昆、杨门音公、杨宝民、廖静秋等10多位著名人物,新编《潼南县志》收入潼南县(共57个乡镇)本籍人物29人,而双江镇入传人物就有11人,约占总数的40%,这些名人旧居至今保存完好,有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新中国第四任国家主席杨尚昆的故居、出生地、陵园及其大哥杨门音公烈士的陵园;有潼南革命斗争历史的重要遗迹曾足希旧居,还有蒋介石行辕、将军楼等。这些名人旧居充分展现出双江古镇作为巴蜀历史文化载体的地位和人文生态环境特征。

2.2 城市形象设计与实施策略

2.2.1 理念形象(MI)设计。理念形象的核心:双江精神形象。拥有8,000多人口的双江古镇要实现新世纪的大发展,靠什么力量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引导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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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期 罗文,陈国生,赵毅:21世纪双江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地形象DI战略

尚?双江镇党委提出要弘扬“红岩精神”。“红岩精神”是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内涵十分丰富,而双江这座现代革命名镇正是这一精神的缩影。因此,必须坚持用红岩精神继续塑造双江勇于创新、锐意改革、团结奋进、共创一流的形象和山川秀美、人才荟萃的形象。此外,在历史上很有代表意义的廉吏张鹏翮的治政精神与为官之道;双江巨富杨守鲁的开拓精神与经营之道,也应该成为双江人文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级理念:重庆第一古镇———名人旧居和清代民居等古建筑族拥起来的现代历史文化名镇。

二级理念:一个远离现代文明的古建筑观光园———重庆现代革命的摇篮,汉民族建筑的遗存景观。该理念基点:①突出古城特色,抢占“重庆第一”的制高点;②古城的文化灵魂是建筑文化,正是这一文化的辉煌才造就了古镇的典范,可以说,古镇是形象,建筑文化是根,二者互相促进、相互辉映;③古镇的独领风骚还在于它是新中国第四任国家主席杨尚昆的旧居和出生地。上述基点决定了双江古镇旅游开发的方向,即以古镇为载体,以建筑文化为本体特征的古文化观光园,并突出人杰地灵的文化生态的科学、历史和文化价值,以适应21世纪以文化旅游为热点的市场要求。

为配合上理念设计一套相关的宣传口号,如重庆怀古第一镇;走近双江,感念文化生态;访双江古镇,看渝商昔日辉煌;双江古镇———重庆传统建筑文化的微缩景观;国家主席故居;巴蜀民居精品等等。

2.2.2 视觉形象(VI)设计。双江54ha的古镇是全镇的旅游核心区,其视觉形象对于营造古城旅游形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形象建设具体体现在建筑形象、城市格局和自然环境特征上。①建筑:所有新建筑应符合古镇原赋风格,民居或接待设施(宾馆)应以四合院为基本形式,以条石为基,土墙围护,木构砖瓦,清水砖墙,单檐、庑殿顶建筑。铺面建筑的修复一律厚木排门,用料讲究,雕饰精美,临街一面附加木廊外檐,檐下彩面,店名横匾鎏金溢彩,但建筑的整体色彩应保持较低的明度和彩度。②城镇格局:规划结合今后遂渝路将经城而过,考虑将现状穿城路段做为镇中心大道,同环状路一起构成“中”型规划布局结构。③自然环境:双江镇区地处山丘与溪水相绕之地,山不高,高差不超过50m,水不阔,最宽约30m,气候宜人。自然景观具有山水相绕,风景秀丽、步移景移、空间流动的特点。

为使上述设计付诸实施,其实施方略:①古镇风貌展现区的片区建设。双江镇是新旧建筑交融的名镇。规划建筑模式可分为4个片区,古城风貌展现区(旧城商贸中心区)、现代景观集中体现区(镇东乡镇企业区)、康乐景观展现区(规划中的旅游经济开发区,位置规划在镇北仓库区)和田园风光展示区,其中古镇风貌展现区是古镇形象建设的核心。②路径建设。针对镇区建设用地被溪流与丘岭分割破碎的问题,规划强调城镇总体布局的完整性,采用环状道路将分散的用地连成一体,鉴于遂渝路绕城而过,规划考虑将现状穿城路作为镇区的中心大道,同环状路一起构成“中”字型用地布局骨架,在马房垭口南端靠近浮溪河处建车站及停车场,同时开辟11m宽的便道连通车站及下西街。便道两旁布置与车站配套的必要的商业服务设施。旧镇道路原则上定为步行交通系统。正街、南街红线10m,下西街红线8m;上西街、河街保持现状。新建区道路系统分主要街道、一般街道和路三级系统,红线宽度分别控制为18m、15m和8m。开辟文家坝新街,向西连通绵(阳)璧(山)路,向北建桥连通南街和北街,向东建桥连通兴隆街,拓宽集镇与银龙寺工业区的旧路。规划旅游线路从新辟双江文化广场开始,由上下西街到榕桥银帘、黄桷拱翠2处景点,体会城中有景的韵味,再到正街参观杨尚昆旧居和清代民居田坝大院,经双江中心广场,即可过猴溪到兴隆街大院,然后登北山种植园观桃花落坡,下山跨中夹大道去长滩子大院参观,再趟猴溪登天王堂公园的钟亭观长滩幽篁,到卫星坡公园俯瞰全镇,最后回到文化广场结束,此线路不仅是全城“主轴线”,同时作为“时代发展轨迹”进行营造,依次体现现代人文景观特色,古文化景观特色和现代新农村城镇特色。③城镇大门门景建筑,在古镇5个出入口分别设立大门门景,它们是连接遂(宁)渝(重庆)高级公路和规划中遂渝铁路(都从镇区西南通过)两条干线的入镇口和联接龙门———社团、林湾———团义、双村———高石路的出入口。五个大门景观分别书写各种宣传词和欢迎词。④古镇内设计三个广场,分别是双江中心广场、双江文化广场和卫星坡公园,双江中心广场设在田坝大院前,与清代一条街相接,供市民游客娱乐、集会。广场间建绿地、花池、喷泉、周围设置铺面,以经营旅游小商品为主。双江文化广场设在废弃仓库一带,与石板街相连、供游客和市民游憩、集会、娱乐,广场中间建石雕、喷泉,周围设置绿地和建筑小品,建筑装饰刻有反映双江历史文化的浮雕。卫星坡公园是一个集休闲、观赏、娱乐于一体的游乐场所。在公园最高点建望景亭,园内分成四个功能区即植物区、动物区、娱乐区、康体区。⑤城镇轮廓线建设与保护,古镇空间布局井然有序,以“主轴线”为脉络构成整体空间的视角中心,大片青灰色民宅和狭对长巷衬托了古楼、庙宇等色彩绚丽的主建筑群,城镇空间为水平线、天际线平展而起伏。对此应予以在建筑高度、色彩、结构、装饰等方面进行总体控制。尤其是镇区建筑应注意建筑尺度、街道与广场相结合,以绵璧路为纵轴,卫星坡、长滩子、老城一线为横轴作为建设控制参照,建筑出入

421经 济 地 理 20卷

口及制高点镇区标志,构成城中有景、景中有城的规划景色特色。⑥VI 基本要求设计包括镇徽、标准色、标准字体和服装,以形成相对强烈的内外感应气氛,并通过一定的传播程序,把旅游产品推向社会、形成轰动效应和持续效应。2.2.3 行为形象(BI )设计。(1)政府形象:过去人们对双江政府形象的印象常常是“脸难看,事难办”,新世纪重塑政府形象极为必要。只有良好的政府形象才能带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双江镇“九五”时期经济的快速增长,古镇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双江形象迅速改变双江镇政府的形象也随之改变。未来双江政府形象的塑造要围绕组织机构改革明确各机构的角色,形成完善的制度结构,提高运作效率等方面来展开,尽快选取准项目展开全方位的公关和广告策划,召开各种旅游经济专题工作会议。构筑“公正、务实、高效、敬业”的新形象,以带动其他窗口行业的形象建设。

(2)旅游企业形象:“九五”时期,双江旅游经济发展已步入快车道,双江镇政府已将旅游列为支柱产业来培植。未来双江旅游企业形象设计要继续依托已有的企业,进行名牌产品开发,以带动机关产业的全面发展,当务之急,要与重庆的一些旅游院校联姻,使高校的科技力量、知识力量成为古镇旅游产业升级的技术创新源,真正形成具有抢占国际和国内旅游客源市场实力的双江名牌和重庆名牌,从而塑造优秀的古镇旅游形象。

(3)民众形象:首先要坚持诚信不欺的原则是双江是近代渝商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又是渝西北民众风格的代表。“以诚待人”是清民时期绝大多数双江商人的行为准则之一,双江商人由此而在异乡各地广受信任,

生意日见发达。随着旅游开发,应首先提出“诚信不欺”的服务准则,要求服务者在诚信基础上的热情、礼貌、文明待客、微笑服务,做到价格公正。充分体现“惟以诚待人,人亦不欺君”的人文理念。同时,还要有团结一致,奋进一流的精神。这里所强调的主要是双江的精神文明建设。我们认为双江的精神应该既要从历史积演、传统文化中扬弃,又要从双江的现实中提炼,并能与未来发展前途能有机统一。从双江优秀的传统文化看,这里名人辈出,英才荟萃。近百年来已涌现出杨门音公、杨尚昆、杨白冰、杨定明、杨肇火廉、廖静秋等10多位政治、军事、科技、艺术等方面的著名人物。古代还哺育出了被康熙誉为“天下廉吏第一”的名臣张鹏翮等,尽管双江现在的经济文化水平在重庆还没有领先,但双江并非一直落后,曾数度领先、有过灿烂的辉煌。同时更要看到双江所具有的巨大旅游资源潜力和西部开发时代到来所提供的机遇、挑战和巨大历史使命。关键是如何抓住历史机遇、团结拼搏、自加压力,把潜在的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优势,从而冲出重庆、争创一流,走向再度辉煌。

总之,双江历史文化名镇虽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但它要形成巨大的旅游吸引力却还有很大难度,设计出区别于其它名镇的旅游形象则对塑造鲜明的双江名镇形象、扩大知名度、增强吸引力、拓展客源市场具有积极意义。参考文献:

[1] 张安,等.试论旅游地DI 设计[J ].社会科学家(桂林),1998(4):

41-45.

[2] 钱智,等.区域形象设计的理论与应用研究[J ].地理研究(京),

1998(1):66-74.

THE TOURIST IMAGE DI STRATEG Y OF THE 21st CENTUR Y ABOUT

THE FAMOUS HISTORIC AN D CU L TURAL TOWN —SHUANG JIANG

LUO Wen 1,CHE N G uo -sheng 1,ZHAO Y i 2

(1.G eography and T ourism Department ,Hengyang T eachers ’C ollege ,Hengyang 421008,Hunan ,China ;

2.T ourism School ,S outhwest China N ormal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China )

Abstract :The tourist image power is playing a m ore and m ore im portant part in the vig or of a city or town.The tourist image issue

which comes from the westem theory CIS (C orporate Identity System )has become a necessary research subject to propel tourist effects.This paper mainly qppraises in contrast the development and practice of Shuangjiang T own ’s tourism through leam ing some advanced experience from both at home and abroad and applying DI theory (Destination Image System ),which w ill be of great im portance to the tourist development of the fam ous historic and cultural town —Shuangjiang.K ey w ords :the fourism image of Shuangjiang ;DI theory ;DI practice

作者简介:罗文(1965-),男,湖南省衡阳师院地理旅游系,硕士,讲师。陈国生(1965-),男,湖南省衡阳师院地理旅游系,博士,教授,硕导。赵毅(1956-),男,西南师大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旅游管理教研室主任,硕士,副教授,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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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期 罗文,陈国生,赵毅:21世纪双江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地形象DI 战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

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七)保护特色鲜明与空间相互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二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对自然与人文资源的价值、特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 及《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基础数据表》填表说明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由2大类、13中类、24小类指标组成,是对历史文化村镇价值特色和保护措施的综合评价,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基础数据表》,其填报的资料、数据、图片作为评价指标体系每项指标评定分值的必要依据。为做好《评价指标体系》和《基础数据表》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指标释义说明如下: 《指标体系》包括价值特色和保护措施2大类指标。 一、价值特色方面 价值特色是名镇(村)评价的基础和核心,由10个中类、17个小类指标组成,分别涉及名镇(村)的历史影响、古迹建筑、街巷景观、空间格局、文化民俗以及生活延续等方面。 (一)历史久远度 历史久远度反映名镇(村)历史形成发展的久远程度,具体评价由现存传统建筑、文物古迹最早修建年代来确定。 1、现存传统建筑、文物古迹最早修建年代 (1)是指位于现状镇区(村落)建成区范围之内1,且当前尚1评价范围: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的历史传统建筑、文物古迹均应位于现状镇区(村落)建成区范围之内。以下

存历史传统建筑、文物古迹遗址的最早修建年代(历史上经过部分或完全修复的,以尚能观察到和鉴别的建筑遗迹最早年代为准)。本项指标反映名镇(村)的历史久远度。 (2)资料填报:注明古迹建筑具体名称、最早修建年代(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史志资料或文物行政部门的鉴定意见)。提供该古迹建筑的文字简介2、现状照片3。 (二)文物价值(稀缺性) 本项指标反映名镇(村)拥有文物古迹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以及稀缺程度,具体评价由拥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最高级别来确定。 2、拥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最高级别 (1)是指位于现状镇区(村落)建成区范围之内,拥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最高级别,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 同。 2文字简介:包括古迹建筑的地理位置、历史形成、价值特色、修复保存等情况,定性与定量描述相结合,word格式编 辑,300字左右。以下同。 3现状照片:能反映古迹建筑价值特色、现存状况及周围环境的彩色照片2-3张,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在500kb左 右。以下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正)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正)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7.10.07 【实施日期】2017.10.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录(至2014)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2003)名单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 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 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2005)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16、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 17、湖北省监利县周老嘴镇 18、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 19、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 20、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 21、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 22、广西灵川县大圩镇 23、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 24、重庆市江津市中山镇 2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6、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 27、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 28、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 29、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3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 31、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 32、云南省禄丰县黑井镇 33、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镇 34、新疆鄯善县鲁克沁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三批2007)名单 1、河北省永年县广府镇 2、山西省襄汾县汾城镇 3、山西省平定县娘子关镇 4、黑龙江省海林市横道河子镇 5、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 6、江苏省高淳县淳溪镇 7、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 8、江苏省东台市安丰镇 9、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 10、浙江省宁海县前童镇 11、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 12、浙江省江山市廿八都镇 13、安徽省肥西县三河镇 14、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 15、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区上清镇 16、河南省社旗县赊店镇 17、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 18、湖北省监利县程集镇 19、湖北省郧西县上津镇 20、广东省开平市赤坎镇 21、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 22、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 23、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黄姚镇 24、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兴坪镇 25、海南省三亚市崖城镇 26、重庆市北碚区金刀峡镇 27、重庆市江津市塘河镇 28、重庆市綦江县东溪镇 29、四川省双流县黄龙溪镇 30、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仙市镇 31、四川省合江县尧坝镇 32、四川省古蔺县太平镇 33、贵州省黄平县旧州镇 34、贵州省雷山县西江镇 35、云南省剑川县沙溪镇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目录(2013)

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县区) 我国已有122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完整名单):国务院曾于1982年、1986年、1994年先后批准了三批共9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从2001年起开始单独批复增补,至2013年7月烟台列入为止, 先后增补了24个,总数达到123个。其中2007年增补的海口市与第三批中的海口市琼山区有时合并算为一个,所以也可以说总计122个。122个文化名城按省域分布,最多的是江苏,有11个;其次是山东9个;河南和四川则分别有8个;广东有7个。

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从2003年起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和村。 这些村镇分布在全国二十五个省份,包括太湖流域的水乡古镇群、皖南古村落群、川黔渝交界古村镇群、晋中南古村镇群、粤中古村镇群,既有乡土民俗型、传统文化型、革命历史型,又有民族特色型、商贸交通型,基本反映了中国不同地域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风貌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名单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 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 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是由 区大社镇 (4) ;井陉县天长镇 (4) ;涉县固新镇 (5) ;武安市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 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 年 3月 10 日,共公布 6批 252 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按地区分布,名单如下(括号内数字为对应的公布 批次) 北京市( 1 处) 密云县古北口镇 (4) 天津市( 1 处) 西青区杨柳青镇 (4) 。 河北省( 8 处) 蔚县暖泉镇 (2) ;永年县广府镇 (3) ; 邯郸市峰峰矿 反映 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 截止 2014 第一批, 2003 年 10 月 8 日公布,共 10 处 第二批, 2005 年 9 月 16 日公布,共 34 个 第三批, 2007 年 5 月 31 日公布,共 41 个 第四批, 2008 年 10 月 14 日公布,共 58 个 第五批, 2010 年 12 月 13 日公布,共 38 个 第六批: 2014 年 3 月 10 日公布,共 71 处

冶陶镇(5) ;武安市伯延镇(6) ;蔚县代王城镇(6) 。 山西省( 8 处) 灵石县静升镇(1) ;临县碛口镇(2) ;襄汾县汾城镇(3) ;平定县娘子关镇(3) ;泽州县大阳镇(4) ;天镇县新平 堡镇(5) ;阳城县润城镇(5);泽州县周村镇(6)。 内蒙古自治区( 4 处) 喀喇沁旗王爷府镇(4) ;多伦县多伦淖尔 镇(4);丰镇 市隆盛庄镇(6) ;库伦旗库伦镇(6) 。 辽宁省( 4 处)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2) ;海城市牛庄镇 (4);东港 市孤山镇(6) ;绥中县前所镇(6)。 吉林省( 2 处) 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4) ;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 镇(4) 。 黑龙江省( 2 处) 海林市横道河子镇(3) ;黑河市爱辉镇(4) 。 海市( 10 处) 金山区枫泾镇(2) ;青浦区朱家角镇(3) ;南汇区新 场镇(4) ;嘉定区嘉定镇(4) ;嘉定区南翔镇(5) ;浦东新区 高桥镇(5) ;青浦区练塘镇(5) ;金山区张堰镇(5) ;青浦区 金泽镇(6)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6)。 江苏省( 27 处) 昆山市周庄镇(1) ;吴江市同里镇(1) ;苏州市吴中

重庆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及简介

市级历史文化名镇 1、江津区石蟆镇 石蟆古镇自元末建场,至今已600多年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积淀了清源宫、登云山寺、石蟆口古场、稿子坝老街、张氏祠、大佛嘴大佛、下雨仙佛慧寺等众多文物古迹。爬杆、钱枪、翻五台、川戏、灯戏、腰鼓、川祖会、灯杆会、清谯会、上九会等各种民间特色文化艺术活动更是历经数百年盛况不减。古镇现已形成古场、新区相协调的“三纵三横”、“七路一街”的格局,占地1.2平方公里。 2、江津四面山镇凤场乡(现双凤村) 四面山镇凤场乡(现双凤村)位于四面山镇背面,处于国家景区四面山主入口的前庭位置。凤场乡(现双凤村)会龙庄为江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系清代中叶的古建群体,是典型的南方花园式仿宫廷式建筑,风景秀丽,旅游资源丰富。会龙庄坐西南朝东北,复式四合院布局,规模宏大、气势磅礴,庄园总占地面积20468平方米。 3、江津吴滩 吴滩古镇位于璧南河、箭梁河汇合处,建场前方圆几里内一片荒芜,人称“芜滩”,明代建场后,以“芜滩”谐音为吴滩,镇因得名。吴滩镇是聂荣臻元帅的故乡,现存聂荣臻元帅故居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是重庆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庆市青少年教育基地。 4、秀山洪安 洪安古镇有“渝东南门户”之称,是重庆、贵州、湖南交界之地,也是著名的红色革命老区,还是沈从文小说《边城》的原型。古镇古建筑群立,其工艺、造型独特,土家苗寨风情别具一格。整条老街长约千余米,两旁均有高大结实的封火筒子,造型独特,高过房顶数米,形成了古镇独特的风貌。 5、酉阳龚滩 龚滩古镇是一座具有1700多年历史的古镇,被誉为“重庆市第一历史文化名镇”。古镇现存夏家院子、董家祠堂、半边仓、川主庙等众多历史文化遗存,蛮王洞香会、娘娘会、龚滩诗词等民俗文化使古镇别具风味。 6、酉阳县后溪古镇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特集 SPECIAL COLLECTION 历史城镇保护与发展?理论与研究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赵勇1 唐渭荣2 龙丽民3 王兆芳3 作者单位:1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北京,100835) 2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石家庄,050021) 3 河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石家庄,050024)收稿日期:2012-05-03 摘要/回顾1982年以来30年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历程,初步分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面保护3个阶段,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选评价、保护体系、保护规划等方面探讨了一些概念和方法问题,并对我国今后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提出了工作和研究建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护体系 保护规划ABSTRACT/ The domestic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 town and village has got fruitful achievements under the concern of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since 1982.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aspects of improving conservation system, ascertaining resources, launching salvage conservation, reinforcing management, multidisciplinary participation and reasonable utilization etc. In addi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suggestions about the conservation and relevant research. KEY WORDS/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town and village, conservation system, conservation planning 从1982年我国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至今已有30年的时间。2003年建设部(2008年更名为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陆续公布了5批35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已经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但纵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目前仍然存在不少实践问题和认识误区,一些保护概念和保护方法还需要梳理和辨析。1 保护工作回顾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研究和实践的30年,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1.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 1982~1994年左右。1982年是重要的一年,国家颁布第一部《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公布了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文革以后迎来崭新的开始。之后,国务院先后于1986、1994年公布了第二、三批历史文化名城;1988年又公布了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颁布《城市规划法》,强调城市规划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随着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建设改造大规模展开,一批学者针对当时保护与发展出现的矛盾问题,分别就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规划结构与旧城更新、传统特点和风貌保护、特色要素和保护范围、保护概念和保护对策[1-4]等问题展开探讨,奠定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研究基础。1.2 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 1995~2002年左右。随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越来越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层次。1996年在黄山召开的历史街区保护研讨会和1997年建设部转发的《黄山市屯溪老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地位和保护原则方法;1997年国家又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基金,对16个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资助。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江苏、浙江、广州、昆明等地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法规也相继出台。同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增至101座,平遥、丽江两座历史文化名城于1997年、皖南古村落(宏村、西递)于2000年先后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1996~2001年,国务院公布第四、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1276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在地方政府率先展开,周庄、同里、乌镇等一批古镇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这一时期,不少学者开展了对历史文化街区概念方法、保护规划、建筑保护更新以及历史文化名城类型特点和保护实践[5-8]的研究,有关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研究则集中在聚落景观、价值特色以及保护规划[9-11]等方面。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24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经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拟公布为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一、拟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单 1、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荫城镇 2、山西省阳城县横河镇 3、山西省泽州县高都镇 4、山西省寿阳县宗艾镇 5、山西省曲沃县曲村镇 6、山西省翼城县西闫镇 7、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 8、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博克图镇 9、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 10、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 11、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2、江苏省高邮市界首镇 13、江苏省高邮市临泽镇 14、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鸣鹤) 15、浙江省平阳县顺溪镇 16、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 17、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 18、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 19、浙江省临海市桃渚镇

20、浙江省龙泉县住龙镇 21、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 22、安徽省东至县东流镇 23、安徽省青阳县陵阳镇 24、福建省永安市贡川镇 25、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 26、福建省永春县岵山镇 27、福建省南靖县梅林镇 28、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 29、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 30、江西省修水县山口镇 31、江西省贵溪市塘湾镇 32、江西省樟树市临江镇 3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 3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 35、湖北省当阳市淯溪镇 36、湖南省浏阳市文家市镇 37、湖南省临湘市聂市镇 38、湖南省东安县芦洪市镇 39、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福利镇 40、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 41、重庆市万州区罗田镇

42、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 43、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 44、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 4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 46、四川省崇州市元通镇 47、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三多寨镇 48、四川省三台县郪江镇 49、四川省洪雅县柳江镇 50、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 51、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上里镇 52、四川省通江县毛浴镇 53、云南省通海县河西镇 54、云南省凤庆县鲁史镇 55、云南省姚安县光禄镇 56、云南省文山市平坝镇 57、西藏自治区定结县陈塘镇 58、西藏自治区贡嘎县杰德秀镇 59、西藏自治区札达县托林镇 60、甘肃省永登县红城镇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2013-10-10 13:13:52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 (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第一-第六批)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16、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 17、湖北省监利县周老嘴镇18、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 19、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20、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21、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22、广西灵川县大圩镇 23、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24、重庆市江津市中山镇 2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6、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 27、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28、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 29、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3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31、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32、云南省禄丰县黑井镇 33、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镇34、新疆鄯善县鲁克沁镇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西湾村 3、浙江省武义县俞源乡俞源村 4、浙江省武义县武阳镇郭洞村 5、安徽省黟县西递镇西递村 6、安徽省黟县宏村镇宏村 7、江西省乐安县牛田镇流坑村8、福建省南靖县书洋镇田螺坑村 9、湖南省岳阳县张谷英镇张谷英村10、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 11、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鹏城村12、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党家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二批)名单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 2、河北省怀来县鸡鸣驿乡鸡鸣驿村 3、山西省阳城县北留镇皇城村 4、山西省介休市龙凤镇张壁村 5、山西省沁水县土沃乡西文兴村 6、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美岱召村 7、安徽省歙县徽城镇渔梁村8、安徽省旌德县白地镇江村 9、福建省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村10、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乡下梅村 11、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陂乡渼陂村12、江西省婺源县沱川乡理坑村 13、山东省章丘市官庄乡朱家峪村14、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堂街镇临沣寨(村)15、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大余湾村16、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南社村 17、广东省开平市塘口镇自力村18、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江村 19、四川省丹巴县梭坡乡莫洛村20、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迤沙拉村21、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七眼桥镇云山屯村22、云南省会泽县娜姑镇白雾村 23、陕西省米脂县杨家沟镇杨家沟村24、新疆鄯善县吐峪沟乡麻扎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三批)名单 1. 河北省永年县广府镇 2. 山西省襄汾县汾城镇 3. 山西省平定县娘子关镇 4. 黑龙江省海林市横道河子镇 5.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释义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释义 第一章总则 本章共六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基本原则,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资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体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激励机制;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的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中体现,因此,学习和掌握《条例》,首先应该理解和领会总则的各条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释义] 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宗旨的规定(一)关于《条例》的立法宗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保持民族文化传承、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自1982年至今(注:2008年),全国共公布了109个中国历史文化名城、8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地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建设量大面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由于保护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过度开发和不合理的利用,许多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正在消失,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由于对严重影响和破坏历史风貌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破坏。有的名镇、名村,从规划手法到建设模式,都盲目模仿大中城市的风格,忽视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空间格局、尺度和地方文化传统特色等问题,简单生硬地建大广场、修宽马路,严重影响了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有的地方不注重真实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拆真建假,大搞“仿古街”等假古董,一些重要的历史建筑却被拆毁,严重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的历史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随意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使用性质,或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文字号】建规[2012]195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 【发布日期】2012.11.16 【实施日期】2012.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的通知 (建规〔2012〕19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直辖市建委(规划局、规划委)、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更好的指导保护工作开展,我们组织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 2012年11月16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制定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

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一)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三)保护范围; (四)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第524 号条例。该条例于2008 年4 月2 日国务院第3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 年7 月1 日起施行,并由国家总理温家宝于2008 年4 月22 日对外公布。2017 年10 月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 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正。 文件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

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 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一)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24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经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一)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三)保护范围; (四)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五)保护工作情况、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 第九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一、2003年 地市名称地市名称 太原市(1处)晋源区晋祠镇 阳泉市 (2处) 平定县娘子关镇 大同市 (1处) 南郊区云冈镇郊区义井镇小河村 忻州市(1处)定襄县河边镇 长治市 (1处) 武乡县韩北乡王家峪村 吕梁市 (3处) 汾阳市杏花村镇 晋城市 (9处)阳城县 北留镇皇城村 交口县双池镇西庄村北留镇郭峪村临县碛口镇北留镇大桥村 晋中市(10处)灵石县静升镇 沁水县 土沃乡西文兴村榆次区东阳镇郑村镇湘峪村祁县东观镇嘉峰镇窦庄村左权县麻田镇嘉峰镇尉迟村寿阳县平舒乡平舒村嘉峰镇郭璧村太谷县 北洸乡北洸村泽州县南村镇冶底村 阳邑乡阳邑村临汾市 (2处) 襄汾县 汾城镇 介休市 龙凤镇张壁村新城镇丁村 张兰镇北贾村 洪山镇洪山村 二、2006年 地市名称地市名称 大同市 (1处) 大同县杜庄乡落阵营村 晋城市(15处)阳城县 润城镇 忻州市(2处) 代县阳明堡镇润城镇上庄村五台县台怀镇町店镇 吕梁市临县碛口镇李家山村北留镇尧沟村

(4处) 碛口镇寨则山村 凤城镇南安阳村 碛口镇高家坪村 白桑乡洪上村 三交镇孙家沟村 泽州县 大阳镇 晋中市 (15处) 灵石县 夏门镇夏门村 周村镇 榆次区 东赵乡后沟村 高都镇 祁县 贾令镇谷恋村 晋庙铺镇天井关村 昔阳县 大寨镇 晋庙铺镇拦车村 介休市 龙凤镇南庄村 大东沟镇东沟村 平遥县 岳壁乡梁村 高平市 米山镇 岳壁乡梁坡底村 原村乡良户村 岳壁乡西源祠村 河西镇苏庄村 段村镇段村 临汾市(1处) 汾西县 僧念镇师家沟村 段村镇普洞村 运城市(3处) 万荣县 荣河镇 卜宜乡梁家滩村 永济市 蒲州镇 东泉镇彭坡头村 盐湖区 解州镇 东泉镇东泉村 东泉镇西赵村 朱坑乡喜村 三、2009年 地 市 名 称 地 市 名 称 太原市 (1处) 晋源区 店头村 长治市 (2处) 黎城县 停河铺乡霞庄村 大同市 (2处) 天镇县 新平堡镇 沁源县 王和镇古寨村 新荣区 堡子湾乡得胜村 晋城市(10处) 阳城县 润城镇上伏村 朔州市 (2处) 右玉县 右卫镇 泽州县 北义城镇西黄石村 山阴县 张家庄乡旧广武村 周村镇石淙头村 忻州市 (1处) 宁武县 涔山乡王化沟村 金村镇水北村 吕梁市 方山县 峪口镇张家塔村 高平市 原村乡下马游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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