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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规定

承包商管理规定
承包商管理规定

承包商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炼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商管理,提高工程、检维修等管理水平,规范施工作业,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和集团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在保证原职责基础上将承包商的管理统一到制度中去,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

本规定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检维修等活动的承包商。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公司成立承包商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法规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在公司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起草、完善、制修订承包商管理制度;

(二)负责为公司服务的三类承包商进级二类承包商申报的初审工作;

(三)负责三类及检维修类承包商的准入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承包商质量和HSE评审及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五)负责承包商准入证和暂设证的发放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职能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安全环保处

1.负责承包商准入的安全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合同文本;

3.负责承包商作业人员一级安全教育及现场管理人员专项安全管理培训;

4.负责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二)规划计划处

1、负责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准入的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全过程的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EPC和PC合同签订组织工作;

(三)机动设备处

1.负责检维修承包商准入的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检维修承包商全过程的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四)工程管理部

1.负责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工程建设及EPC和PC项目的管理工作;

3.负责工程建设承包商的全过程的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4、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工程建设承包商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

(五)安全监督站

1.负责承包商施工作业现场及施工暂设的安全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2.负责承包商施工项目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档案管理中心

1.负责承包商档案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其它部门、单位按照授权对承包商进行管理。

第三章承包商准入

第五条按照承包商的资质、资格及业务,分为一类承包商、二类承包商、三类承包商和检维修类承包商。一、二类承包商由集团公司和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管理,具体内容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三类和检维修类承包商由公司管理。

第六条申请准入的承包商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二)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行业颁发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

许可证;

(三)建立并实施质量和HSE管理体系且运行有效;

(四)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五)具有与资质、资格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

第七条申请准入的承包商按下列条件申请相应类别:

(一)满足准入基本条件,可申请准入三类承包商:

(二)满足准入基本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准入检维修类承包商:

1. 提供生产设施、设备检维修服务的生产厂家;

2. 取得特种作业或检维修相关作业许可的法人组织;

3. 已获得一类、二类、三类承包商准入资格的承包商。

第八条三类及检维修类承包商准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承包商准入由合同承办部门(以下简称承办部门)负责,需提交以下材料给管理办公室,办理准入手续:

1.申请表及承诺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影印件;

3.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生产经营、安全许可证书影印件;

4.质量和HSE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影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5.近三年已审财务报告、资信证明;

6.近三年主要工程业绩及安全业绩证明材料;

7.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及工法证明材料;

8.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承办部门对承包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验证证书原件,对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进行备案;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纸质版进行复合性审核、备案。

第九条承包商信息变更需履行如下审批手续。

(一)承包商名称变更需按新入网程序办理;

(二)开户许可证变更需提供盖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签字的变更申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变更版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人、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变更,需提供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信息变更的依据或文件、信息变更版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条承包商准入证书采用统一格式。三类、检维修类承包商准入证书由管理办公室印制签发,实行年度合规审核。

第四章承包商选择

第十一条公司选择承包商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按规定可不招标或不宜招标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选择承包商。

第十二条公司选择承包商应按照《招标管理规定》、《工程

及服务项目招标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划分标段,按照规定程序实施。

第十三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的公司承包商应是准入资源库年检合格的承包商。

第十四条具有特殊施工工艺或专利技术要求等,不能在承包商资源库中选择时,应按照准入条件要求按规定对拟选承包商进行审查、审批。

第十五条炼化生产装置、油气输送管道项目建设的总承包商或主体工程承包商应由一类承包商承担。

第五章承包商的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施工及检维修管理执行公司《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检维修及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确立项目质量方针与目标,由工程、检维修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负责审批监督承包商的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和质量检验计划,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二)负责设备材料入厂检查检验,控制工序交接、隐蔽工程验收及焊接等关键环节的质量,保证全过程质量受控。

第十八条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对所管辖承包商

的建设进度,重要项目采取设立项目关键节点控制方法,核查承包商资源的配套情况,重点核查人员、机具、材料等投入是否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建设项目进度计划分三级管理。

(一)总体进度计划,由规划部门在项目基础设计审批阶段组织编制;

(二)二级计划为设计、采购、施工的阶段控制计划,由管理部门组织编制;

(三)三级进度计划为单项、单位工程实施作业计划,由管理部门组织承包商在开工前编制。

第二十条根据批复的项目概算控制工程总造价。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拨付进度款项或决算款项,管理部门要对承包商制定成本控制计划进行检查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规划计划处需在设计阶段审查方案确保达到最优化,保证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进度。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项目资料实行分级分阶段管理。

(一)项目归档资料应涵盖从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资料。

(二)管理部门要监督承包商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对于具备条件的建设项目(投资额高、专业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的项目),公司鼓励采取总承包的发包模式。

按公司授权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申报、签定EPC或PC总承包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对总承包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合同中约定,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分包后的项目,应选择资源库中的承包商作为分包商。公司允许承包商进行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但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一)管理部门要对拟采用的分包商的资质、能力、业绩信誉等进行审核,满足分包工程需要才能允许进行分包。

(二)分包商原则上只能选择资源库中年审合格的承包商,分包范围要进行限定。承包商必须对分包商进行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三)严禁承包商将所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严禁承包商将工程主体分包或将工程层层分包。具体严禁承包商转包、分包内容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四)管理办公室每年组织对承包商的转包和分包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第二十五条管理部门应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及时处理合同变更,对违约事项予以考核。

(一)公司对承包商的欠薪建立考核机制。承包商必须与雇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公司维护稳定办公室负责受理并记录承包商合理欠薪上访情况。

(二)对于承包商欠薪上访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由维稳办提出,管理办公室组织确认后按规定进行对承包商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承包商建设期间的暂设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因工程建设、检维修需要,承包商提交施工暂设建设申请,经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等部门审批通过,管理办公室发放暂设使用许可证,方可进行暂设建设。

(二)承包商的暂设要合规使用,满足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等方面要求,管理部门要进行日常检查管理和监督考核。

(三)工程建设完成后,承包商要在限定期限内(一个月)拆除暂设(以项目鉴定和合同进度时间为准,由项目管理部门确认),超出时限未拆除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公司对承包商施工现场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和项目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一)要划清属地管理和项目管理的责任,属地和管理部门划定分管界线,按各自职责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

(二)承包商负责承建项目分管区域的施工现场管理及进厂施工车辆的规范运行管理,按照公司《现场管理规定》执行,达到现场规范整齐无杂物、路面无抛撒的垃圾。

(三)承包商要在现场设立垃圾放置点,施工垃圾要定点分类堆放,并要及时清运到公司指定地点。

第二十八条管理部门要督办监理、检测单位及时建立健全

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能力和数量满足投标书、合同和项目建设需要,计量器具要及时检定并满足需要,要按照监理、检测规范认真履职。

第六章承包商评价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承包商管理实施年度评价制度和诚信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具体内容见公司《承包商诚信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基本条件评价内容为本办法第八条规定项目,年度业绩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履约;资源配置;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质量管理;项目HSE管理;项目进度管理;项目分包管理;项目信息、资料管理;现场管理。

第三十一条承包商年度评价由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每年一季度完成。并建立承包商管理台账。

第三十二条管理部门及项目属地单位按职责划分分别对承包商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十三条承包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承包商管理办公室取消其资源库准入资格:

(一)不满足基本条件的;

(二)三类承包商及检维修类承包商连续一年没有业绩或因项目特殊需要而批准准入,但在项目结束后不再需要的;

(三)业绩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

(四)允许其他企业挂靠、出借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格证书的;

(五)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准入资格的;

(六)转包或违规分包工程的;

(七)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的;

(八)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员工职业健康事故;

(九)扰乱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十)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并造成影响的;

(十一)年内发生三次及以上个人合理讨薪或一次群体(五人及以上)合理讨薪的。

因上述(三)至(十一)中情形之一而取消资源库准入资格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准入。对于承包商存在丧失社会公德、违背诚信原则,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资源库准入资格,列入承包商黑名单,不得再次准入。

第三十四条承包商年度评价结果由管理办公室负责录入承包商资源库,公司在使用承包商资源库内因无年度业绩而未能进行年度评价的承包商前,应对其基本条件进行审核,结果满足要求时方可使用。

第七章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五条已经准入资源库的承包商,发现其由于初审、审查、批准不严格出现问题时,初审、审查、审批单位应立即纠正,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承包商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组织处理: (一)未按照规定程序准入、选择、使用、评价承包商的;

(二)串通或协助承包商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三)对承包商疏于管理,造成较大以上质量事故、一般A 级及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员工职业健康事故的;

(四)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知情不报的;

(五)在承包商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和收受贿赂的;

(六)私自更改、销毁或泄漏承包商信息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三十七条具体考核参见各管理部门《管理与基础专业考核细则》。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企管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承包商准入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的通知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根据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依据公司《供应商/承包商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特制定《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015年7月24日 1 企业制度-实施类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制度名称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制度制度NXNHGC005 编号文号 0720150 制度主办第一版工程发展部版本部门会签工程管理/工程分包管理安全环保部、财务部、所属业务类别部门物资装备中心/工程承包商现场管理审核监督检查者工程发展部企业管理部部门签发解释权归属工程发展部日期生效废止说明 / 日

期制定目的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关于进一制定依据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适用范围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约束对象参与公司建设工程的承包商所属工程管理/工程实施管层级《建设项目进度管理及理/工程计划管理业务考核办法》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工程管理/工程实施管所属理/工程开工及过程控层级《建设项目HSE管理及制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考核办法》业务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工程管理/工程质量监所属《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及察与监测/工程质量监层级测考核办法》业务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 2 3 目录 1 基本要求........................................... .... 5 1.1 规范内容的界定及定义 .............................. 5 2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详]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 1 目的 为做到承包商管理规定的规化和完整性,便于有关规定的操作和执行,现对已颁发的《承包商责任考核和信誉评价办法》、《承包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评价办法》、《严格承包商管理的若干规定》、《承包商档案管理规定》和《承包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进行了整合和完善。 2 适用围 本规定和考核细则适用于承建石化集中管理工程的所有承包商。 3 容 3.1 劳保着装(包括劳保鞋)规定 3.1.1 承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穿着本单位的劳保着装。 3.1.2 劳务分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也须统一着装,着装颜色可不与本单位的着装颜色一致。 3.1.3 工程分包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要穿着本分包单位的统一着装。 3.1.4 上述各类人员劳保着装要有代表本单位的醒目标志。 3.1.5 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殊情况或特种作业人员除外。 3.2 佩戴安全帽的管理规定 3.2.1 承包商、分包商(包括劳务分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佩戴安全帽。 3.2.2 安全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达到报废期限的一律更换。 3.2.3 佩戴的安全帽要印有本单位的标志,并统一编号。

3.2.4 上述各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需携带上岗证,上岗证的编号要与安全帽的编号一致(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或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殊情况除外)。 3.3 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规定 3.3.1实行承包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报告制。为便于现场的检查和核实,各承包商应按年度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报送到工程部。 3.3.2 如因承建工程量的大小而发生劳务分包人员的变化,要做到及时变更上报。 3.3.3 各承包商报送的《花名册》实行统一格式。样式详见附件一。 3.4工程专业分包的规定 3.4.1实行工程专业分包报审制。承包商因特殊原因需进行工程专业分包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再报送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审查,然后报经工程部部长批准。批准后的报审表交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备案。《工程专业分包审批表》样式详见附件二。 3.4.5工程专业分包单位需在石化建设工程资源单位中选择。特殊专业需分包石化建设工程资源库以外单位的,应先行报告、同意后,再按程序报批。 3.5工程劳务分包的规定 3.5.1 工程劳务分包要符合有关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 3.5.2 如有劳务分包,除按规定报送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外,同时将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和资信文件及时向工程部报告、备案。 3.6 承包商档案管理规定 3.6.1档案管理容 a、承包商按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供所需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业绩、劳动力状况、生产装备以及其它等有效资质、资信文件和复印件;

承包商管理规定

承包商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炼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商管理,提高工程、检维修等管理水平,规范施工作业,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和集团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在保证原职责基础上将承包商的管理统一到制度中去,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 本规定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检维修等活动的承包商。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公司成立承包商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法规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在公司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起草、完善、制修订承包商管理制度; (二)负责为公司服务的三类承包商进级二类承包商申报的初审工作; (三)负责三类及检维修类承包商的准入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承包商质量和HSE评审及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五)负责承包商准入证和暂设证的发放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职能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安全环保处 1.负责承包商准入的安全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合同文本; 3.负责承包商作业人员一级安全教育及现场管理人员专项安全管理培训; 4.负责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二)规划计划处 1、负责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准入的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全过程的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EPC和PC合同签订组织工作; (三)机动设备处 1.负责检维修承包商准入的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检维修承包商全过程的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四)工程管理部 1.负责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工程建设及EPC和PC项目的管理工作;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全面规范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 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内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油漆、保温、防腐、加工、土建等工程项目的所有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相关的职责部门。 三、职责 3.1、安全部 3.1.1、负责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3.1.2、负责新进承包商的入厂安全培训; 3.1.3、负责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审批,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批; 3.1.4、负责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3.2、生产技术开发部 3.2.1、负责对各承包商的资质评审; 3.2.2、负责承包商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 3.2.3、负责高处作业证、吊装作业证的办理、审批; 3.2.4、负责外施工单位施工的安全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外施工单位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管。 四、内容 4.1、资格预审 4.1.1、外施工单位进入公司作业,必须通过资质审查,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施工单位严禁录用。 4.1.2、外施工单位有关证照已通过审查的,一年内不再重复对证照进行审查(超过有效期的除外),但资质审查的其它项目,必须按照“一合同一审查”的原则执行。 4.2、选择 4.2.1、所有承包商的资质提交生产技术开发部和安全部共同审查,由生产技术开发部填写《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 4.2.2、必要时,生产技术开发部和安全部对承包商所具备条件符合性进行实地考察验证(承包商所在地、承包商所承揽施工、安装的工程、制作的设备等业绩和能力)。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49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1.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行为,防止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作业项目。 3.职责 3.1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负责合同签定,协调,日常安全监管。 3.2生产/安全部负责审查承包商安全资质,进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监督检查,

督促隐患整改。 3.3行政部负责作业人员入厂证办理,入厂检查,消防管理,一级消防教育。 3.4作业所在地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内容 4.1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生产/安全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向公司财务处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项目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4.1.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本规定所指承包商为承包事业部各在建单位工程项目、生产单位检修、技改项目的施工单位。 二、本规定所指建设单位为事业部各生产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承包商管理按照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在建企业参照执行。 三、本规定中的罚则部分可依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章承包商应有的基本条件 四、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中粮集团、生化能源事业部、所在地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五、承包商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六、承包商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状况评审。 七、承包商应具备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 八、承包商应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两年(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九、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应都具有良好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章承包商安全资质的评审 十、建设单位的机动工程部门、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相应的施工资质、安全资质的审核和评价。 (一)机动工程部门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资质进行审核,对承包商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和技术资质水平等进行确认,内容包括: 1、营业执照(工商局发)。 2、施工、安装资质等证明文件。 3、若存在分包的工程,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审核合格后发《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一)。 (二)承包商在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后,向建设单位安全环保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安全环保部门需审核的内容包括: 1、机动工程部门签发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承包商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等的原始记录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3、承包商单位内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文件。 审核合格后发《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参

承包商管理制度

鲁Q/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写:焦德永 审核:巩汝强 批准:孟广金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0日 实施日期:2015年05月 20日 1 目的 为了适应我公司生产建设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促进与外来施工队伍的协作,确保公司良

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和个人。 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原《承包商管理制度》。 4 管理原则 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项目由集团公司牵头部门负责,子公司项目由子公司牵头部门负责。 分区管理原则。施工项目属于新建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全面负责;施工项目属于生产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宜,并协调联系项目所在区域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属地单位要进行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三个必须”的规定。“三个严禁”即严禁无证作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车辆超速。“三个必须”即:必须到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到工作岗位签字登记、必须有安全联络员方可施工。 加强承包商事故管理,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事故纳入公司事故管理。公司在选择承包商时,要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生产业绩,及时淘汰业绩差的承包商。 引进主管单位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凭证入厂,禁止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各级主管部门、施工所在单位要妥善保存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以备后查。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工程主管部门、工程属地单位要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工程属地单位要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内容主要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承包商要确保作业人员接受了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与作业相关的所有危害信息和应急预案后方可施工。工程主管单位、工程所在单位要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承包商必须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违规后必须接受公司的处理。 5 工作流程 标。

外委承包商管理办法

****外委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以下简称****)外委承包商安全业务管理,建立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等外委管理体系,对外委承包商安全业务进行统一的标准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依据《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和《****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安〔2016〕668号),《****项目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对外委承包商及人员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管理的职能、容要求和检查评价。 第三条专用术语 (一)外委承包商:是指为公司提供检修、运行、消防、安保、原材料进厂、灰渣膏外运、后勤、保洁等外委服务的单位。 (二)外委项目:是指公司在自身资质或能力围应承担,但由于其他原因需外部单位承揽实施的项目。 (三)五个统一:统一推行本安体系、统一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统一班组建设、统一安全培训和教育、统一考核。 (四)五个关口:是指对外委队伍的资质、业绩和履约能力等进行格审查,把好“准入关”;与外委队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外委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管理流程和责任,把好“责任关”;建立外委队伍安

全管理档案,保证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和队伍的专业化,把好“稳定关”;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外委队伍安全组织机构建设、施工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实及现场安全管理等检查力度,把好“监督关”;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的安全和质量,把好“验收关”。 (五)五定原则: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定资金。 (六)六不开工:危险源辨识不清不开工;未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防措施不开工;安全技术防措施准备执行不到位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不清不开工;应到位人员未到位不开工;未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不开工 第四条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外委承包商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照****、****外委业务管理要求,公司对外委承包商实行一体化管理,实行“五个统一”、把“五个关口”、执行“五个一样”,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二)负责向外委承包商提供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知识和安全技术资料学习、培训。 (三)组织制定外委承包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把外

承包商记分管理办法

国华徐电承包商记分管理办法 批准:王传栋 审核:黄亚 编制:张怀忠 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16日

承包商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包商全过程动态管理,落实承包商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确保设备和环境安全,提高安全文明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华电力管控体系《承包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担公司外委项目的承包商记分管理工作。 第三条承包商记分管理是指公司对承包商安健环监督管理中发现的承包商作业人员不良行为或管理不善等违法违章时采取记分的监督管理措施,承包商及作业人员的记分结果将作为限期上岗、停工整改、约谈、清退、黑名单等量化考评管理手段的依据。本管理办法所称的严重未遂事件是指该未遂事件一旦产生后果,可能造成人员重伤或1人以上死亡的事故;一般未遂事件是指该未遂事件一旦产生后果,可能造成人员轻伤、轻微伤害或职业病的事故。 第四条承包商记分管理由安健环监察部统一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承包商记分记录由安健环监察部、承包商使用单位报送、投诉举报等渠道采集汇总组成。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制度负责人:由安健环监察部经理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对制度的修订,检查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第六条制度执行人:由安健环监察部主管担任,主要职责包括:(一)收集本公司对制度的有效性的反馈意见。 (二)反馈改善本制度的建议。 第七条职责分工 (一)安健环监察部主要职责: 1、安健环监察部负责编制承包商记分管理办法。 2、负责本公司承包商记分管理工作。 3、负责对承包商的使用单位实施承包商记分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考核。 4、负责对承包商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管理。 5、承包商记分记录形成后,将承包商记分记录下发到承包商的使用单位。 (二)承包商的使用单位主要职责: 1、是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使用的承包商记分管理工作,建立使用的承包商记分记录。 2、负责使用的承包商记分管理工作。 3、在定期的承包商评价工作中,应将承包商记分记录与承包商评价标准相关条款相结合进行评价。 4、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安健环监察部。 第三章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八条承包商及作业人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再给予记分管理,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在三年内不准进入公司承担项目。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民工的招收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在*****炼油化工区、油品储运装卸区和公用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本公司有关单位使用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

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石化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石化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3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3.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实行安全、环境和健康(hse)管理体系,编制完成hse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程序文件,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3.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安全环保处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由安环处颁发《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双方签定《长岭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向分公司财务处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工程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3.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3.2.2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2.3验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 1 目的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中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岭资产分公司)和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岭股份分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和资源市场的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受控,提高承包商的服务质量。 2 范围 本程序适应于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所属单位,以及在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承包商。 本程序规定了承包商准入、对承包商的考核管理和评价办法。 3 职责 3.1 工程施工主管部门 3.1.1 编制《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 3.1.2 负责组织对承包商进行评价、录入和考核工作。 3.1.3 负责组织对新准入的承包商资质进行评价。 3.1.4 负责对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情况的考核。 3.1.5 负责对承包商施工项目现场检查、管理、监督。 3.1.6 负责编制月度工程管理简报。 3.2 安全环保管理部门 3.2.1 审核承包商的HSE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HSE管理体系。

3.2.2 负责组织承包商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3.2.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监督。 3.2.4 负责对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运行和HSE业绩等情况的考核。 3.2.5 负责与承包商签定HSE协议。 3.3 监察部 负责对承包商的准入、管理、考核、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 3.4 岗检岗位所在部门及节能现场管理负责部门 负责对承包商的现场文明施工规格化、节能降耗等综合管理进行考核。 3.5 审计处 3.5.1 负责对承包商的准入、管理、考核、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 3.5.2负责投资结算的及时性、真实性的考核。 3.6 质监站 3.6.1 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监督受理工作。 3.6.2 负责对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考核。 3.6.3 负责施工材料检验的受理和检验。 3.7 计划部门、造价站 3.7.1 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 3.7.2 负责投资完成情况的考核。 3.7.3 负责结算编制资料的考核。 3.7.4 负责结算资料送审时间的考核。 3.8 监理公司 3.8.1 按照授权对承包商现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考核。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 标准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1 目的 为做到承包商管理规定的规范化和完整性,便于有关规定的操作和执行,现对已颁发的《承包商责任考核和信誉评价办法》、《承包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评价办法》、《严格承包商管理的若干规定》、《承包商档案管理规定》和《承包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进行了整合和完善。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和考核细则适用于承建安庆石化集中管理工程的所有承包商。 3 内容 劳保着装(包括劳保鞋)规定 3.1.1 承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穿着本单位的劳保着装。 3.1.2 劳务分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也须统一着装,着装颜色可不与本单位的着装颜色一致。 3.1.3 工程分包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要穿着本分包单位的统一着装。 3.1.4 上述各类人员劳保着装要有代表本单位的醒目标志。 3.1.5 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殊情况或特种作业人员除外。

佩戴安全帽的管理规定 3.2.1 承包商、分包商(包括劳务分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佩戴安全帽。 3.2.2 安全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达到报废期限的一律更换。 3.2.3 佩戴的安全帽要印有本单位的标志,并统一编号。 3.2.4 上述各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需携带上岗证,上岗证的编号要与安全帽的编号一致(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或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殊情况除外)。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规定 3.3.1实行承包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报告制。为便于现场的检查和核实,各承包商应按年度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报送到工程部。 3.3.2 如因承建工程量的大小而发生劳务分包人员的变化,要做到及时变更上报。 3.3.3 各承包商报送的《花名册》实行统一格式。样式详见附件一。 工程专业分包的规定 3.4.1实行工程专业分包报审制。承包商因特殊原因需进行工程专业分包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再报送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审查,然后报经工程部部长批准。批准后的报审表交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备案。《工程专业分包审批表》样式详见附件二。

外包业务考核管理办法

外包业务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院外包业务承包商管理,规范和完善公司医院业务市场,确保各项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医院范围内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对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实行统一考核监管。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考核科室义务,考核工作流程。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基本原则 1、各承包商严格遵照合同内容执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对其科室负责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管理。 2、各承包商如遇到问题需要与其它科室联系,及时与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沟通,与科室负责与医院其它科室联系。 3、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一旦发现承包商未按规定执行合同内容,一般情况可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如有严重违约申请科室或部门可汇报分管领导后,由医院办公会决定是否重新招标更换承包商。 第三章考核科室义务 第五条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为业务外包的职能

主管部门,负责医院单位范围内业务外包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调整。 第六条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为业务外包的主要执行部门,负责业务外包承包商的考核、监管工作。 第七条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的项目负责人员为外包业务承包商的考核管理成员,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监管、记录外包业务承包商的日常工作,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医院审计部门负责工程审计工作。 第九条如承包商未按合同规定进行生产,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未及时发现情况,出现问题要由承包商负主要责任,医院根据情况,酌情对相应科室及相关人员要按照医院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四章考核工作流程 第十条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对承包商来院施工进行考核管理。考核内容包括: 1、承包商施工前提供相应资质证明,保证施工人员的业务水平。 2、外包商施工过程中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应当对其工作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全安排专门人员对承包商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考核工作。 3、承包商严格按照合同,并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及生产标准进行安全作业,考核管理人如发现承包单位有违反安

承包商管理规定

承包商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并对承包商实施全过程的QHSE各个方面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承包商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对于提供物资的供应商管理,也属于承包商管理范畴内。 2.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向公司提供各类服务的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 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QHSE部): ?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组织事业单位(区域及事业部)讨论决定对承 包商的审批并报总经理批准; ?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入场培训,协助项目部对承包商所做准备的审查,作 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 录和档案。 商务合同部(采办部): ?在QHSE的协助下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并报总经理审批;定期对 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区域、事业部门: ?负责协助QHSE部和采办部对承包商的审查; ?负责在承包商作业全过程中对承包商的质量、健康、安全和环保进行监督, 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要求; ?对承包商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发给QHSE存档。 4.程序 4.1资格预审 选择知名的、有良好行业口碑的供应商、承包商,并对其资质进行审核: ?公司资质及过往业绩表现,确保其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完成指定作业;

?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审核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 证; ?对于供应商,除以上条件外还需要对其供货质量、价格、付款条件、交货 及时性、售后服务等进行审核,详细要求参照公司控制文件《采购和物流控制程序》。 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高性价比的供货商、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总经理审批。 必要时,可以通过招标来确认承包商。 4.2管理要求 1)签订合同 一旦选定了合格的承包商、供应商,双方需要就某一项目签订合同,要 求: ?明确承包商、供应商在承包项目施工或产品提供中的责任条款; ?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专业的培训; ?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2)作业准备 ?审查承包商的作业计划; ?检查承包商的设备、机具、PPE; ?对所有承包商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使其作业规范符合公司QHSE; 要求和/或客户的QHSE管理要求。 3)过程监督 ?项目负责人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 业符合本公司和/或客户的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承包商现场负责人需每天上报当日作业日报,及时汇报进度、安全、 下一步作业计划等;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1.总则 本公司坚信所有的伤害都是可以避免的。 这一安全哲学不仅适合于我们自己的员工,同样适合在本公司工厂内工作的所有承包商。因此,在泰禾工作的承包商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承诺实现零目标。 2.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通过贯彻和执行该制度,提高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水平,监督承包商在公司内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承包商提供的服务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提供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设备检(维)修、操作运行、运输及其它服务的承包商管理。 4.术语解释 4.1承包商: 指非公司所属但到公司管辖区域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服务的其它任何相关法人单位或员工。如: A)工程建设类 B)生产维修类 C)劳务类 D)交通运输类 4.2项目负责人: 指本公司内部负责与施工或服务相关的该项目的总负责人,通常由企业领导或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担任。 4.3施工现场负责人: 公司技术部或工程/维修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的人员。 4.4属地 工作管辖范围内,可以是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和具体的工作任务(项目),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本制度内的属地特指需要承包商进行某项具体服务的部门。 4.5合同主管部门 代表公司签订并执行承包商服务合同的部门。 4.6常年服务承包商 指长期在公司进行服务的承包商,主要有: A)常年维保承包商 B)绿化、清洁卫生后期服务承包商

C)对外运输承包商 4.7工程项目承包商 为公司具体某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服务提供的承包商。 4.8劳务派遣承包商 派遣员工从事公司某个具体工作岗位操作的承包商(该类承包商参照公司正式员工管理要求)。 4.9其他类承包商 除上述三条规定之外的承包商,主要有: A)政府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B)特定设备维修商。 C)其它……。 5.承包商安全管理流程 承包商管理流程如下: 6.职责划分 6.1承包商的选择 6.1.1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招标组负责推荐候选承包商 6.1.2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部、工程部、生产部、法务部、安全监督部、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和属地对承包商的资质、服务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进 行初步评估(附件5),形成?承包商调查报告?,确定合格承包商预选名单。 6.1.3分管高层负责对预选合格的承包商进行审核。 6.1.4项目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合格承包商。 6.1.5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档案。 6.2合同的准备 6.2.1主管部门负责准备承包商提供服务的商务合同,安全协议。 6.2.2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 6.2.3承包商主管部门的分管高管领导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 6.2.4总经理审核批准合同签订。 6.2.5总经理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代表公司与承包商签订服务合同。 6.3合同的签订 6.3.1项目主管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确定招标程序。 6.3.2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开好招标会议 6.3.3项目主管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确保安全要求被完整地传达到相关人员 6.3.4项目主管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确认投标承包商清楚地了解了项目安全要求 6.3.5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并确保服务合同涵盖相关安全要求。 6.4指导和培训 6.4.1承包商负责人负责对其进入公司员工进行自我培训。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承包商安全监督监护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致力于使用安全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稳定、可靠的承包商,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能力和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建立承包商档案,对安全管理水平低、发生过人身伤亡事故、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的承包商实行市场禁入。 第三条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严禁承包商将公司主体工程项目转包、分包。 第四条承包商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进行的包括安全管理能力、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综合状况评审。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项工程(含电力生产、电力建设、小型基建、扩建、检修、安装、运行维护、设计、监理、施

工、调试、试验过程中工程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一条确定中标后,安全生产部对发放安全资格确认书的承包商建立安全管理能力评价档案,由安全生产部和对承包商实施过程安全监督的车间、班组的监督人填写工程安全管理能力评价意见,评价意见纳入安全资质档案。公司定期汇总各承包商档案,公布承包商评价意见,对不能满足安全资质要求和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商实行市场禁入。 第二条安全生产部组织工程承办部门和承包商签定安全协议书,然后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副本报安全生产部一份。 第三条安全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工程项目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一般包括: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2.开工前对承包商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应指定一名专责安监人员负责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3.督促承包商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抽考和验证。

承包商评价办法

承包商评议办法 一、制定目的 为了全面评估承包商的诚信度、实力,掌握承包商对我单位服务项目的执行情况,选择更具有实力的承包商,而对其作的一种评议。 二、评议时间 一般指承包商承包我单位服务项目期间,承包期一年以上以整年为评议时间。 二、评议内容 1、对所承包项目的熟悉程度,包括承包范围、承包区域、服务方式。 2、对所承包服务项目的执行情况,能够按照双方签订合同执行服务内容,服务不打折扣。其中包括执行质量、执行及时性、执行效果。 3、承包商执行合同的实力水平,包括技术水平、管理能力、设施设备。 4、其他方面,如承包商配合我单位工作任务的互助精神、对完成任务的工作态度、出现紧急情况时大局意识、自觉维护企业形象等 三、评议标准及分值 1、评议标准

(1)对照评议标准进行评议。 (2)评价采用计分法评议,评议分为两部分组成,一部份为按照评议标准由领导及管理人员打出的评议分,一部分为承包期间内各类整改及考核的折算分。 (3)评议时对每家承包单位评议分不低于60分,不大于100分,否则评议分无效,评议均分保留3位有效数字。 2、具体评议内容及相关分值 (1)承包商对所承包项目的熟悉与了解,占全部评分的15%,具体分为4个档次,分别为差、一般、良好、优秀,每个档次之间分值相差10分,低于70分为差,依次向上增加,70-80分为一般,80-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评分标准具体见表。 (2)对所承包项目的执行程度,其中包括执行质量、执行任务及时性、执行效果等,这一项占全部评分的40%,具体如执行质量、执行及时性、执行效果分为4个档次,分别为差、一般、良好、优秀,每个档次之间分值相差10分,评分标准同上,评分标准具体见表。 (3)承包商执行合同的实力水平,具体分为术水平、管理能力、设施设备等,这一项占全部评分的30%,具体如技术水平,管理能力,设施设备等分为4个档次,分别为差、一般、良好、优秀,每个档次之间分值相差10分,评分标准同上,评分标准具体见表。 (4)其他方面,指承包商配合我单位工作任务的互助精神、对完成任务的工作态度、出现紧急情况时的大局意识、自觉维护企业

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管理,明确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各主体方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公司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杜绝人员财产伤亡事故发生,结合国家建设部、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公司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维修项目。 2.2公司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3职责 由公司基建处经理安排供应部相关负责人将公司内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建档。 4 控制程序 4.1资格预审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进行安全资格确认; a.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b.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c.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d.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惩情况)。 e.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f.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证件。

g.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2选用 4.2.1施工单位进入公司辖区内从事施工任务前必须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化工生产危险源、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注意事项交底,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相关部门发放入厂施工作业证,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入厂施工作业证的单位,不具备在我厂施工作业,不得选用。 4.2.2工程主管部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a.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b.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c.承包商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法律、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d.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公司安环部审核。 e.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f.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3开工前的准备 4.3.1职责和义务 a.安环部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前,供应部也应对进入现场施工前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 b.公司供应部负责对承包商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承包商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公司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管理,明确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各主体方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公司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杜绝人员财产伤亡事故发生,结合国家建设部、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公司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维修项目。 2.2公司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3职责 由公司基建处经理安排供应部相关负责人将公司内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建档。 4控制程序

4.1资格预审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进行安全资格确认; a.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b.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c.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d.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惩情况)。 e.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f.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证件。 g.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2选用 4.2.1施工单位进入公司辖区内从事施工任务前必须参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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