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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

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
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1 基本要求

1.1 本规定中所称听力保护包括噪声测量、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员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方面内容。

1.2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凡有每工作日8小时A计权等效声级大于或等于80分贝(以下简称L EX,8h≥80 dB(A))的员工及存在噪声强度≥85 dB(A)的设备、作业场所,均应执行本规定。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安全环保局负责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听力保护的监督管理;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职工听力保护的监督管理,制定噪声作业人员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2.2 各单位应首先考虑工程控制措施从源头控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应重点加强接触噪声作业人员现场护耳器佩戴的监督与管理。

2.3 各单位应对产生或存在噪声的设备、作业场所及作业人员岗位接触噪声情况进行基础评估,筛选出L EX,8h≥80 dB(A)的作业岗位及接触员工,以及噪声强度≥85 dB(A)的设备、作业场所。

3 听力保护管理

3.1 噪声监测

3.1.1 噪声检测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完成。

3.1.2 噪声强度≥85 dB(A)的设备、作业场所应按

有关规范设监测点。应对L EX,8h≥80 dB(A)岗位人员接触的噪声强度进行测定。监测点及岗位接触噪声强度测定每半年进行1次。

3.1.3 作业场所噪声强度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3.2 听力测试与评定

3.2.1 听力测试与评定应委托给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

3.2.2 凡接触噪声的作业员工上岗前均应进行基础听力测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按《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及周期进行。对于发生听力下降的员工,应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禁止有噪声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接触噪声的作业。

3.2.3 首次在L EX,8h≥80 dB(A)岗位作业的员工,应当在3个月内接受听力测试。

3.3 工程控制措施

3.3.1 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

3.3.2 噪声强度≥85 dB(A)的作业场所,应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控制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3.3.3 噪声工程控制措施包括设置隔声监控室、对强噪声机组安装隔声罩、作业场所吸声处理、在声源或声通路上装配消声器和对设备隔振处理等。在管理上应特别注意选

用低噪声设备、零部件和新工艺流程,替代强噪声设备、零部件和生产工艺。

3.3.4 在采取工程控制措施以前,应识别主要噪声及其频谱特性,以便提高控制效率,降低工程费用。

3.4 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

3.4.1 凡噪声强度≥85 dB(A)的作业场所均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的员工应佩戴护耳器,护耳器应合适有效并具有足够声衰减值。

3.4.2 各单位应当提供3种以上护耳器(包括不同类型、不同型号的耳塞或耳罩),供L EX,8h≥80 dB(A)的员工及在噪声强度≥85 dB(A)的设备、作业场所进行临时作业的员工选用。

3.4.3 员工佩戴护耳器后,其实际接受的等效声级应当保持在80dB(A)以下。

3.4.4 确因工作需要直接暴露在噪声作业场所的员工,接触噪声的时间不得大于实际噪声强度水平所允许接触的时间限值,并应考虑作业岗位总直接暴露时间及防护最大化原则。

3.4.5 护耳器的领用按照《中国石化个体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3.5 职工培训及记录保存

3.5.1 各单位应每年对L EX,8h≥80 dB(A)的员工及在噪声强度≥85 dB(A)的设备、作业场所进行临时作业的员工进行听力保护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3.5.1.1 噪声对健康的危害。

3.5.1.2 听力测试的目的和程序。

3.5.1.3 噪声实际检测结果及噪声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3.5.1.4 各类型护耳器的优缺点、声衰减值,以及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护耳器等。

3.5.2 作业场所、生产设备或防护设备改变时,培训内容应相应更新。

3.5.3 各单位应妥善保存作业场所噪声测定、员工噪声暴露测量、员工听力测试和护耳器使用等管理记录。

3.5.4 作业场所噪声测定、员工噪声暴露测量等情况应定期向员工公布,员工个人听力保护记录应随时提供本人查阅。

3.5.5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听力保护记录,听力保护记录应至少保存10年。听力保护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

3.5.5.1 噪声岗位基本情况。

3.5.5.2 作业场所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3.5.5.3 接触噪声员工听力测定和定期体检结果。

3.5.5.4 控制噪声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3.5.5.5 噪声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台帐。

4 监督检查与考核

4.1 安全环保局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职工听力保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 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职工听力保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环保考核。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中燃集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宁夏深中范围内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 1、各部门综合管理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之前流程通过并抄送综合部行政管理员; 2、特殊防护用具由安全监察部进行统一购置; 3、工服的订制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服需求及公司规定进行统计,并报送综合部,综合部统一汇总后,提报“工服申请流程”,报总部行政部审批,流程通过后,可进行订制; 5、需量身订做的管理人员工服,不留备用数量; 6、工程、安全和生产运营等涉及工程工作的人员可申报一定数量的备用工程服,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人员异动情况,备用量不超过总人数的10%;

7、西服套装需量身定做,其他工装尺码、标准请参照“员工工服操作手册”套码执行; 8、鉴于南北温差较大,公司棉服制作参照总部标准进行申报。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有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订制、管理、发放等工作,同时建立领用台账。 (一)冬季保暖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加气岗、维修岗、巡线岗:每人每2年发放棉鞋一双,由工会统一造册采购发放,经费来源由工会资金支付。冬季棉鞋采购费220元/2年/人,棉衣棉裤采购补助80元/2年/人。 注:①棉衣棉裤、棉鞋采购本人先行采购,采暖期结束后公司统一发放补助;②日常劳动保护用品按季度发放。 2、管理办法:对于冬季保暖用品在劳保使用年限中,员工离职的,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扣除: (1)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者,费用自年度个人劳保费用中一次性扣除;费用不足的,自个人工资中补足差额。(2)工作时间不足一年者,费用自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二)工装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工装发放标准 (1)、公司工服发放标准详见附表1;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 理规定正式版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2.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规范系带),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着装, 根据特殊作业需求配备手套、安全眼镜、防穿刺工作鞋等防护用品。 2.1.2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爆、防煤气中毒。雨季到来之前应对现场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机械进行检查,雨雪过后采取防滑措施。 2.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

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2.1.4禁止酒后从事生产作业。 2.1.5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2.2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秦皇岛港使用明火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秦皇岛港禁烟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吸烟及私自携带火种。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用火手续。 2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095-92 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职工听力保护系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第二条直属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应在噪声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第四第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本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以下简称“Laeq,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凡Laeq,8≥85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劳动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公司的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的措施有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落实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场所,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事保护等。 第三条劳动保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护人人有责”、“以人为本”、“全面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公司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四条公司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劳动保护进行研究和规划,并落实工作责任。 第五条公司建立年度劳动保护投入经费预算制度,保证对劳动保护的技术提升和设施建设投入。 第六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由贡献的车间集体和职工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月查制度,对生产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有关设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职工伤亡事故。 第八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知识和技术培训制度,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防范意识。 第九条公司每年要投入必要的劳保用品,改善劳动条件,落

实劳动保护的各项制度。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招工录用时,应注意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避禁忌岗位,并经常督促检查用人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章职工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十一条职工必须服从管理和作业指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职工有权向公司或车间提出改善劳动保护设施和技术的意见和建议、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三条新入厂职工、变换工种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合格后上岗。 第十四条职工不得私自代岗或随意操作其他工作岗位的机器设备。 第十五条职工在每日开工前检查机器设备的电路、管道是否通畅,性能是否正常。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车间负责人,由专业人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中途停电应及时关闭机器电源,严禁跨越或坐、靠机器设备,严格按规定做好防火、防电、防漏措施。 XXXXXXXX有限公司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新编版)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5.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5.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6.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台帐”。 6.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2、《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08〕578号 关于印发《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护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员工的听力,降低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听力保护包括噪声监测、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方面内容。 第三条凡有员工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连续A声级大于或等于80分贝(以下简称“LAeq,8≥80dB”)的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员工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噪声检测、听力测试与评定应委托取得专业资质(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完成。 第六条各单位应在LAeq,8≥80dB的噪声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 第七条对噪声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水平至少每年进行1次检测。 第八条在作业场所噪声强度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第九条凡接触噪声的作业员工在上岗前均应进行基础听力测试,在岗期间应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于发生听力下降的员工,应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禁止患职业禁忌症者从事接触噪声的作业。 第十条首次在LAeq,8≥80dB场所中从事工作的员工,应当在3个月内接受听力测试。 第十一条噪声工程控制措施包括设置隔声监控室、对强噪声机组安装隔声罩、作业场所的吸声处理、在声源或声通路上装配消声器和对设备的隔振处理等。在管理上应特别注意选用低噪声设备、零部件和新工艺流程,替代强噪声设备、零部件和生产工艺。 第十二条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GBZ2.1的要求。 第十三条LAeq,8≥85dB的作业场所,应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控制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第十四条在采取工程控制措施以前,应首先识别主要噪声及其频谱特性,以便提高控制效率,降低工程费用。 第十五条凡LAeq,8≥80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员工应佩戴护耳器,护耳器应合适有效并具有足够声衰减值。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提供3种以上护耳器(包括不同类型、不同型号的耳塞或耳罩),供LAeq,8≥80dB场所作业员工选用。 第十七条员工佩戴护耳器后,其实际接受的等效声级应当保持在80dB以下。 第十八条护耳器的领用按照集团公司个体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每年对LAeq,8≥80dB的场所作业员工进行听力保护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一)噪声对健康的危害。 (二)听力测试的目的和程序。 (三)噪声实际检测结果及噪声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15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职业安全与员工健康保健工作,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3.引用标准 GB28001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编制自有员工健康体检计划、公司本部劳动保护用品和费用发放的计划;组织自有员工体检工作;负责费用的发放,负责组织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4.2物资部根据行政部编制、工程管理部审核的计划;负责总部的劳保用品、防 暑降温和防寒用品的采购、发放。 4.3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核行政部编制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计划,监督检查物资部 的采购发放过程,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劳动保护制度的贯彻实施。 4.4项目安全总监负责监督检查分包方劳动保护及未成年工的使用。 4.5项目经理部负责自有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劳动保护工作。并协助公司作好自有员工的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对本项目分包方员工身体健康、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 5、程序 5.1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要求 5.1.1每一位员工都必须按规定接受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 5.1.2每一位员工都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坚持文明施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5.1.3每一位员工在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设施。 5.1.4所有员工都应接受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与检查,按照“三定一落实”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消除危险。 5.1.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未成年工。 5.2劳动安全卫生责任 5.2.1所有员工都必须了解并熟悉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并执行劳动保护各项规程、规范与标准。 5.2.2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并执行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接受监督检查。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了保护员工在职业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劳动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3. 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3.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3.5《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3.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3.7 《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8《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3.9《诺诚综合五星系统常规工业指导手册》 4. 职责划分 4.1 人力资源部 4.1.1人力资源部是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制定、修订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工作; 4.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审核、质量监督和建立发放台帐工作; 4.1.4 负责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从业前的体检、在岗期间、离岗后的体检,按规定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建立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工作。 4.2 设备技术部 4.2.1负责组织制定改善劳动条件、治理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防护措施的落实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2.2 负责进行工作场所有害、有毒物质的日常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监督检查集体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负责劳保用品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 4.3 物资采购部 4.3.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入库和质量保证工作。 4.4 党群工作部 4.4.1负责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情况,保护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的权利。 4.5 各部门 4.5.1 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登记、维护、管理和使用宣传和监督。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保健待遇规定和要求 5.1.1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保健待遇。保健待遇分甲、乙、丙、丁四个标准(见附件2)。

应该有中国的听力保护标准正式版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3101 应该有中国的听力保护标准正式版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应该有中国的听力保护标准正式版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工矿企业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健康危害,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一天8小时工作日,等效声级超过85dB (A)的长期职业性噪声暴露,不仅会引起噪声性耳聋,同时也会引起高血压、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的疾病。研究表明,只有当噪声低于 75dB(A),才不易对健康造成有害的影响。但对于工矿企业来讲,低于75dB(A)的噪声环境很难达到,因此,世界各国在制定听力保护标准时,均考虑到这一现实,标准值大都定为85dB(A)或 90dB(A),即保护大多数人不致产生噪声性耳聋;90dB(A)能保护80%的人,而85dB(A)则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2179969000579287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二章采购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五)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保护和职业病的防治。 3.职责 3.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依据有关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组织与发动职工进行群众监督,协助行政严格按劳动保护法规办事,随时收集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向行政提供信息,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 3.2工会主席 3.2.1督促、检查、指导公司各级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3.1.2监督员工劳动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3.3技术安全部 3.3.1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3.3.2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视和测量。 3.4机关其它部室、区域/专业公司/工程处、项目部 按规定要求安排工作、落实员工劳动保护、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病防治和控制措施。 4.劳动保护相关术语 4.1职业病:指劳动者在参加生产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2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4.3Ⅲ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746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4.4 Ⅳ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2700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4.5劳动保护:在生产过程中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施劳逸结合,加强女工保护等所进行的一系列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即对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进行的保护。 5.员工聘用相关要求 5.1现场作业人员聘用前由项目部查验应聘者的身份证,识别是否是未成年工,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人员,区域/专业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管理人员聘用前由人力资源部查验应聘者的身份证,识别是否是未成年工,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人员; 5.2聘用前应了解应聘者的健康状况和获取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应的体检报告和职业病体检报告; 5.3不得拒绝符合岗位条件的妇女就业; 5.4身体状况不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聘用。 6.员工劳动保护 6.1体检 每年初,公司组织在职员工到指定医院体检;劳务人员的体检由劳务单位组织;长期从事易患职业病岗位的人员(木工、油漆工、电焊工等)除每年一次的体检外,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职业病体检。 6.2作息制度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执行国家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6.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配备 区域/专业公司/分公司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区域/专业公司分公司办公室组织发放,具体执行《劳保用品控制程序》; 项目部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项目部组织发放,具体执行《劳保用品控制程序》; 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执行公司《劳保用品配备标准》。 6.4安全生产条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执行《安全设施机具及防护控制程序》、《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控制程序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听力保护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听力保护管理规定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听力保护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职工听力保护系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 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 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定职工听力 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噪声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卫生部《工 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 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 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本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于等 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以下简称“Laeq,8≥85dB”)的 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

凡Laeq,8≥85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具有足够声衰减值、合适有效的护耳器。 5、凡接触噪声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噪声作业。 6、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按听力保护规范的听力测试与评定方法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应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7、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完整

二十、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劳保用品的发放 劳保用品的发放实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1、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等,以及其它如电池、电筒、洗衣粉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2、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且上岗工作的员工。其具体发放标准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相应确定。第四 条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员工,可按时间长短,其劳保用品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发放,员工自离岗之日起,不再享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权力。

3、凡发给个人保管使用的劳保用品,个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损坏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4、对于特殊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护面罩等,使用前要严格检查有无破损、失效或影响安全,否则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5、属于工具类地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登高板等实行实用领退制。 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均由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经营科负责发放。 二、考核 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建立相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发放台帐,做好劳保用品地计划、保管、发放工作。 (1)对违反规定,出售个人劳保用品的人员出100元罚款。(2)对工具类劳保用品要及时归还,不得挪为己用,否则,处100元罚款,并限期归还用品。

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职工听力保护系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 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 存等。 第二条直属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职工听力 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应在噪声作业场所设置监 测点。按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 发〔1999〕第620号)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 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 化情况。 第四第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本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 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以下简称“Laeq,8≥

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凡Laeq,8≥85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护耳器。 第五条凡接触噪声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噪声作业。 第六条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按听力保护规范的听力测试与评定方法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应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GBJ 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GBZ 1

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保护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在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2 引用文件 (9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94)《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婴保健法》 (88)《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90)劳安字2号《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3 保护的内容 3.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3.2女职工在月经、怀孕、在产、哺乳期的保护。 4 保护措施 4.1禁忌保护 4.1.1女职工禁忌连续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25Kg)。 4.1.2女职工禁忌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Kg;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Kg的作业)。 4.2经期保护 4.2.1月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45 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职工听力保护系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第二条直属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应在噪声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第四第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本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以下简称“Laeq,8≥ 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凡Laeq,8≥85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护耳器。 第五条凡接触噪声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71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1.1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3 总则 3.1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3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及细则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及细则 一、劳保用品的计划 办公室根据每季度各部室、车间的上岗人员情况和考勤统计,向总经理提出季度劳保用品的购置计划,计划包括劳保用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及质量标准。 二、劳保用品的购置 公司工程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购置计划和质量标准,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派员组织采购,并于季末月(3、6、9、12)的20日前交付采购部备品备件库房保管。 三、劳保用品的验收入库和发放 采购部备品备件保管员根据计划和要求,验质验量后入库,通知办公室开票,并依据领料单,在季末月(3、6、9、12)的20~25日内发给部门、车间。 四、劳保用品的开票 办公室开票人员根据发放标准,依照各部门、车间每季度上岗人员情况汇总和考勤统计经生产部审核后在季末月(3、6、9、12)的20~25日内将票以车间、部室为单位开出,并通知部门、车间领取。 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及发放范围 1、年度劳保用品:工作服、鞋、帽、护袖等 (1)机关、车间管理岗位所有在岗人员每年发放一对护袖。车间管理人员每两年发放一双普通工作鞋。 (2)供销公司库管员每人三年发放一套工作服、一双工作鞋。 (3)前处理车间、综合制剂车间生产人员工作服、工作鞋、帽,公司根

据情况2~3年整体更换,每人二套,车间管理人员一套/人。工作服样式、规格标准生产部根据GMP规范要求制定,由生产车间提供发放人员及数量,生产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工程部按规定标准采购发放,并按GMP管理文件规定由车间填写《工作服发放记录》一式三份,车间、工程部、生产部各存档一份。 (4)动力车间电工、维修工、水处理工、司炉工及综合制剂车间制水、空调工每两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5)前处理车间保全工每两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一顶工作帽,每一年发放一双工作鞋。 (6)综合制剂车间保全工每三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每两年发放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7)动力车间电焊工每人每年发放一套工作服、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8)综合制剂车间每三年发放四套公用普通工作服,前处理车间每三年发放六套普通工作服,用于GMP车间外领料入库、打扫卫生。 (9)质量部(不包括管理人员)化验员每三年发放一件白大褂、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2、季度劳保用品:毛巾、手套、洗衣粉、香皂、口罩 (1)机关部门、车间办公室发放公用劳保用品(毛巾、肥皂、洗衣粉),发放数量祥见附表。 (2)采购部库管员、办公室清洁工每季度发放一双手套、一袋洗衣粉、一条毛巾、一块口罩。 司机每季度发放一双手套、一袋洗衣粉、一条毛巾。 (3)化验员每人每季发放一双手套、一块口罩。 (4)综合制剂车间生产人员(除外包工序固定员工外),每人每季度发放三块口罩、一条毛巾、一块香皂。

听力保护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608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听力保护管理规定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听力保护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职工听力保护系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 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 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 定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噪声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 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 监发[1999]第620号)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年进 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 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本单位每工作8小

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以下简称“Laeq,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凡Laeq,8≥85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具有足够声衰减值、合适有效的护耳器。 5、凡接触噪声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噪声作业。 6、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按听力保护规范的听力测试与评定方法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应采取听力保护措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切实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女职工劳动管理。 3.内容 3.1 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专兼职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 3.2 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不得影响工资调整及有关福利待遇,不得因此停薪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必须延续到孕期、产假和哺乳期满)不得以女职工上述生理特点为由,将其转为待聘、编余人员或辞退。 3.3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3.4 月经期保健 (一)宣传普及月经卫生知识。 (二)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女职工卫生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量过多者经合同医院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证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3.5 孕期保健:

(一)倡导已孕女职工到社区医院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建卡率要求达95%以上,怀孕3个月开始填写保健卡,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检查率要求达90%以上。对高危孕妇,公司将配合医院严密观察和监护,使高危孕妇管理率达到100%。 (二)对妊娠的女职工,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妇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根据合同医院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三)对妊娠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1至2小时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并不得安排从事加班劳动。 (四)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做劳动时间。对生产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3.6 产期保健 (一)女职工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当地政府有规定并优于本办法的,也可执行当地政府的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原有福利待遇。 (二)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时,给予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休假,以上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3.7 哺乳期保健 (一)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需亲自哺乳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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