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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外聘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外聘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外聘人员招聘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地方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含医、药、护、技、工及其他类别)。

第三条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档案管理等事项,使用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医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人员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全体职员的待遇,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实施。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其工作职责为:

1.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2.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

3.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4.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5.负责新聘人员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6.组织医院聘用人员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7.组织医院聘用人员人事培训工作。

8.协助各部门办理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9.负责医院聘用人员各项保险、福利的办理。

10.负责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发展规模、经营方案,确定医院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计划。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制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人员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需在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2.从医院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员。

3.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依次报主管领导、院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院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的应聘。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1年满18-45岁(特殊岗位除外),身体健康;

1.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1.3技工岗和专技岗用工,必须具有适合本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报名

通过人才市场、相关媒体、招聘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聘用人员基本条件者,持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报名,并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应聘学科带头人的应同时说明学科发展方向、前景及工作展开规划。

3.考核

人力资源部、医务科、护理部等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查,由人力资源部会同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等进行面试,对政治思想、业务理论和基本技能考核。学科带头人由医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发展前景。

4.体检

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

5.录取

应聘人员考核、体检合格,经院领导研究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进行录用。

第十四条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人员报到

第十五条新聘用人员第一天上班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医院的情况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即到相关职能科室报到,并安排工作。

第十七条应聘人员必须将档案转入本医院,由医院统一人力资源部代管;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转入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暂缓办理。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文件至财务科,由财务科执行其工作期间工资待遇。

第六章试用

第十九条新聘人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1.新职工试用期间按医院有关规定,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2.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即随时解聘。

3.试用期间发给本人生活费,标准由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第二十条试用期的考核

1.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科室负责人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4.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一条正式聘用

科室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前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二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1.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科室负责人可以提出提前结束试用期的建议,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2.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科室负责人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三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法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1.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1考核结果75分以上的,按期聘用;

1.2考核结果60—74分的,延长试用期;

1.3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延长试用期的,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如再次考核无明显进步的,一律按试用不合格对待。

第七章人员录用

第二十四条正式聘用的新职员,需在下一年的一月份,由院领导与其签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签定。职员如不续签,须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职员如合同期内辞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并获批准后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辞职手续。

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人员非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文件至财务科,由财务科执行其工作期间工资待遇。

第八章人员培训

第二十七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医院举办各种培训,并鼓励员工参加各种专业知识培训。

第二十八条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两种。

1.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人力资源部,党办、医务科、护理部等具体进行培训。

2.在职培训内容:集中学习技术操作常规、医疗文书书写、计算机操作以及各类人员职责、各项规章制度等,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3.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科室对聘用人员指定上级医(药、护、技、工程)师专人负责带教,科主任定期检查带教情况,并定期进行理论和技能考核;

4.聘用人员经科室考核,对达到工作要求并胜任本职者,取得执业资格,可参加科室值班(医师可给予处方权)。

5.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新聘人员到相关专业科室轮转,鼓励与支持聘用人员学习业务理论和技术,参加院内继续医学教育,并按规定修满任期内最低学分。

第九章聘用人员管理

第二十九条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

1.自觉服从医院和所在科室的管理,遵章守制,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2.保质保量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3.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劳动等集体活动;

4.医院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填写《聘用人员年度考评表》,由人力资源存档,并作为晋级、晋职、奖惩、续聘和解聘的依据。

第三十条聘用人员的行政管理

1.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医院。

2.在工作和生活中,仪表和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

3.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和脱岗离岗。

4.爱护公物,自觉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5.实行挂牌上岗制度,自觉接受机关、科室和患者的监督。

6.聘用人员的奖惩与本院干部相同。

7.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关于医德医风的各项规章制度。

8.聘用人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部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的管理,促进项目部临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效能的提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临聘人员是指项目部内部因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以合同形式聘用从事相关项目生产操作以及工勤类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临聘人员聘用流程 (一)项目部向公司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经公司同意后方可 执行,项目部不擅自聘用临聘人员,且不聘用在职人员。 (二)临聘人员计划审批后由项目部和综合部共同完成临 聘人员的招聘工作。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渠道根据项目任务量和岗位工作性质等具体情况确定。 (三)临聘人员招聘到位后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由综合部与临聘人员签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条临聘人员管理 (一)临聘人员有项目部直接管理,临聘人员的个人资料 由综合部存档,并及时上报临聘人员异动情况。 (二)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临聘人员工作中有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现象的由项目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临聘人员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 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需续聘按相关规定程序签署续聘合同,办理续聘手续。 第四条临聘人员薪酬福利待遇 (一)临聘人员薪资按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特殊岗位 可于聘用前由项目部与临聘人员协商,薪资计算和支付方式遵循公司相关规定。 (二)临聘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项目部 实施。 篇二:《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XXXX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临聘人员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因XX工作需要,由区专业聘用单位聘用派遣到我

外聘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外聘人员招聘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地方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含医、药、护、技、工及其他类别)。 第三条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档案管理等事项,使用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医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人员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全体职员的待遇,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实施。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其工作职责为: 1.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2.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 3.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4.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5.负责新聘人员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6.组织医院聘用人员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7.组织医院聘用人员人事培训工作。 8.协助各部门办理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9.负责医院聘用人员各项保险、福利的办理。 10.负责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发展规模、经营方案,确定医院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计划。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制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人员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需在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2.从医院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员。 3.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依次报主管领导、院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院领导审批。

集团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部。 本制度主要包括招聘计划编制与审批、招聘渠道与信息发布、人员甄选、录用审批、入职管理等内容。 2 职责 2.1 集团公司总部 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中心是本制度的主责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招聘计划的编制、审核与报批,负责招聘信息发布、简历筛选、组织面试、录用审批及入职手续和劳动关系的办理,并负责对分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总部其他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招聘计划和参与相关面试。 2.2 分公司 负责本单位招聘计划的编制,参与本单位招聘人员的面试,并负责本单位临时员工的招聘工作。 3 管理制度 3.1招聘计划编制与审批 3.1.1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管理指标、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析人力资源需求,于每年1月25日前完成编制本单位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后,于1月底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汇总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阅,董事长批准。 3.1.2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包括岗位、数量、职称、执业资格、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待遇标准、到岗时间等信息。 3.1.3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依据本单位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结合实际情况,于每季度末25日前完成编制下季度《员工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后,于季度末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季度《员工招聘计划汇总表》。 3.1.4为完善集团公司人才梯队建设,集团公司每年应引进一定数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各部门、分公司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于9月10日前完成编制本单位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综合各单位需求,于9月15日前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汇总表》。3.1.5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对于因本单位人才流动等因素产生的日常人力资源需求,应提前1个月另行编制《员工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 3.1.6招聘计划表中应详细列明招聘人员岗位、条件要求、人员数量等信息。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办法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办法 xx市xx公司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用工管理办法的改革,标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公路事业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开展的需要,使用由抚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聘用合同工。聘用合同由本公司实行全权办理,其劳动关系在本公司。 第二条聘用合同工必须是身体安康、品学兼优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的路桥专业人员。 第三条聘用合同工不纳入在职职工统计表。 第四条聘用合同工使用的原则 一、坚持“编制控制”原则,严格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三、坚持“奖勤罚懒、优胜劣汰、能进能出”原则,进行绩效考核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合同工的聘用、配置、培训、薪酬激励及社会保险等工作归院办管理。 第二章合同工的聘用 1 / 4

第六条本公司根据单位业务量、工作量进行科学测算,核定缺员数量,并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详细要求,拟定招聘条件,报主管领导审核后进行招聘。由抚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 第七条本公司应聘的人员必须符合本公司聘用条件,并与社会上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第八条受聘的合同工均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本公司签订为期1⑸年的劳动合同,同时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第三章聘用合同工人员的岗位管理及人员配置 第九条聘用合同工岗位共设一类岗、二类岗、三类岗等三种岗位。岗位管理采取“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 第十条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与其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实行有别于企业现有员工工资的谈判工资,不纳入在职职工统计表。 第四章聘用合同工人的培训及开发 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聘用合同工的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工依法享有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办公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临时性培训计划时应将聘用合同工考虑进去,并进行培训学时登记和相关培训效果考核评估。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工的职称评定本院协助办理。 第五章聘用合同工的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工的劳动薪酬由岗位工资和工地补贴组成,岗位工资根据其所在岗位的技术含量、劳动强度、责任大小、本人工作业2 / 4

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文件层阶: 三阶文件 文件名称: 人员聘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A0 制定日期: 2011-3-14

1、目的:招聘录用更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有效地为公司取得人力资源,为各部门合理选才、备才,确保人员招 募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此文件适用于公司所有应聘人员及在职员工。 3、定义: 3.1 内升制:是指从组织内部选拔合适的人员来担任组织中的各项空缺职位。 3.2 外招制:是指通过外部招募等渠道,及其广泛的人才来源满足组织的需求,得到急需的人才。

4、权责: 4.1 人力资源课:负责各部门人力需求之掌控,招聘信息与招聘渠道之建立,所有人员之初步面试与工厂内招制 管控,以及录用人员之新进手续办理。 4.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需求之提报、人员需求申请及其相关招聘面试事项及处理。 5、作业内容: 5.1作业流程图:

5.2 提出招聘需求: 5.2.1 需求人力时,需求部门以《人力需求申请表》的形式提出,普工的《人力需求申请表》交行政管理中 心主管核准后交人力资源课。工程师、副课长级以上人员的《人力需求申请表》交行政管理中心主管核 准后还需由总经理核准,再交人力资源课。

5.2.2 工厂基层员工须符合初中以上文化,18~35周岁之条件,其他人员(质检、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等)以需求部门之要求条件为准。 5.3.3 各部门提报之申请应以工作实际情况为基准,若需扩充人员或增加临时用工时,须附部门内工作分配 表并呈报总经理核准。 5.3 建立招聘渠道并发出招聘信息: 5.3.1 人力资源课根据各部门提交之“招聘申请单”及其它相关要求安排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出招聘信息,以 便募集到相应的人员供选拔录用。 5.3.2 “内升制”: 5.3.2.1 本着挖掘员工潜能、给内部员工提供良好的提升机会的原则,人力资源课视需要进行内部招聘,并制 定相关内部招聘公告。 5.3.2.2 内部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经人力资源课筛选合格后交予需求部门主管进一步面试。 5.3.2.3 内部晋升、转调人员经面试合格后,由新任单位部门主管填写〈员工异动申请单〉逐一送呈,交人事 办理。 内升制的原则: A 其工作经验/文化素质和管理能力等必须要符合岗位要求,发挥的作用比原来大。 B 调到新岗位时应原薪试用一月以上,经评估合格后方可调薪。 5.3.3 “外招制”: 5.3.3.1 公司多数招聘职位都采用“外招制”,通过各大人才市场、社会招聘广告、刊登网上招聘、委托招聘 等方式取得广泛的人才资源。 5.3.3.2 外部招聘可分为批量性与非批量性两类,作业员一般通过批量性招聘培训的形式,而质检员、工程 技术、管理人员则采用非批量性招聘方式。 5.3.4 内部推荐: 5.3.4.1 凡经公司人员推荐进厂,新人入厂时推荐人员须填写“员工担保书”,注明其姓名、部门、职务、进

四外聘员工薪酬及福利待遇管理制度

自主聘用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自主聘用员工范围 自主聘用员工分为新补充的毕业生,公司外聘和返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二级单位劳务用工三种类型。 第二条:自主聘用员工的条件 1、新补充的毕业生 新补充的毕业生要求是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统招毕业生(不包括自费生、函授生、电大生、夜大生、职大生); 对正规院校毕业,大专学历,专业对口,公司所急需,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可按毕业生聘用,但须在公司工作满三年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转移。 2、公司外聘和返聘人员 公司外聘和返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须拥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②技术工人须拥有高级工资格; ③外聘和返聘人员须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能下施工现场工作; ④外聘和返聘人员须是公司所急需或公司其他员工所不能替代。 外聘和返聘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数量,不得超编聘用。公司主要施工单位(一公司、二公司、筑炉、管道、机装、电装、金结、机修、银电)外聘、返聘人员和未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大专毕业生不得超过五人;其它单位确需用人,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后再行外聘和返聘。 3、二级单位劳务用工 对于工程大量分包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劳务用工,确因工程需要必须聘用的,由公司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聘用,但必须严格控制数量。 对工程量大,其工程主要靠自身职工队伍承建的单位,可以适当使用劳务

用工,报工程部批准。 对服务型单位,实行定员定编,严禁自行聘用人员。由于工作需要须充实人员的,由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竞聘,择优录用。 第三条自主聘用人员的聘用程序 (一)新补充的毕业生 1、用人单位和部门提出用人申请,填写“用人申请表”; 2、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招聘; 3、毕业生进入用人单位实习,应届毕业实习期为六个月,往届毕业生实习期为3个月; 4、实习期满,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试用(见习)人员转正审核通知单”,按照通知单的要求,新员工应将试用期个人总结、转正申请交给所在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进行考核,填写“试用(见习)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报人力资源部门。经人力资源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核后,决定员工是否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聘。下发转正通知单、延期转正决定(附原因)、解聘决定(附原因)。 (二)公司外聘和返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工人 1、用人单位和部门提出用人申请,填写“用人申请表”; 2、经人力资源部和公司领导审核后,决定是否聘用,下发聘用或不聘决定(附原因)。外聘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的聘期一般为一年,一年后需要续聘,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 二级单位劳务用工 用人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每月到工程部报批。 第四条自主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 一、新补充的毕业生,其薪酬及待遇如下: (一)工资待遇

人才招聘管理制度

一、招聘 (一)招聘原则 1、学院依据定编、定岗、定员的原则,按岗位需求招聘教职工。 2、学院聘用教职工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真正做到按需录用、量才录用、任人唯贤。 3、学院依据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全员聘用制。 (二)招聘及录用流程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录用流程,先填写个人登记表并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处验证,符合条件者由人事处及所应聘职位的部门领导面试(教师需试讲),通过者,由院领导复试,进行入职前体检,院长审批后,方可录用。 招聘录用流程 二、订立合同 新进人员先至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包括:填写“入职登记表”,交相关证明材料,签订聘用合同,领取《人事管理制度》并签字。 报到流程 三、履行合同 (一)试用期

试用期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的具体事宜按下列规定执行: 1、学校教职工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为六个月。 2、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工,学院可提前与其终止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3、试用期满后,符合录用条件的,学院将书面通知本人,予以转正;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合同; 4、试用期内教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学院; 5、试用期工资按学院同岗位工资的80%执行,并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福利。 (二)转正流程 教职工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并附书面工作总结,然后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的工作表现作出评估,并填写“转正审批表”,在试用期结束后一周内交人事处,人事处提出建议,最后院长审批。 转正流程 (三)业绩评估 每学年初,各部门领导向所在部门的教职工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行动计划,并与教职工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由教职工制定具体的月工作计划,学院将根据部门和岗位职责的不同,进行相应的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对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学院给予奖励。 (四)职位变动 1、学院在决定教职工的职位变动时将遵循以下原则: (1)既满足学院业务发展的需要,又能有效地发挥教职工作用; (2)通过交叉岗位的变动,培养教职工的综合能力; (3)为教职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 2、任何职位变动均须严格遵循人事变动原则和流程,按调动后的职位调整薪酬。 3、空缺职位优先从学院内部选拔。 4、人事调配流程

外聘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后勤产业处办公室 外聘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外聘员工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奖优罚差,调动外聘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中心工作健康、高效、规范开展,根据国家和我院相关制度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中心所有外聘员工必须遵守。 一、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院及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二、遵照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听从安排,服从指挥,服从中心的领导和管理,在管理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安全规范作业,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服务,做好来宾登记、收费、房间安排、引领客人入住以及客房用物品的保管领发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责任区的工作任务。长期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遵从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着装上岗,文明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对所担负的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准时完成,不得拖延、积压,对交办的临时工作要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否则,每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 四、接待来宾时要亲切主动,迎送到位,不得与客人争吵说粗话。要熟练准确地回答客人的询问,口齿要清晰,语言要柔和。 五、做好分管区域的清洁卫生,做到及时清扫、及时整理,随时保证客房内外整洁、幽雅、舒适、温馨。前台电话铃声一响,必须在三声之内接听,并做好记录。客房内按规定摆放用品、用具,不得漏放。当值时,人不离岗。并时刻准备为客人服务。在服务区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不得打扰客人休息。交接班时,要认真交清

工作。 六、保守机密,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他人房间。 七、清洁兼保安员应做好分管区域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发现情况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八、爱岗敬业,尽忠职守,保守工作秘密。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责任区或串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在责任区与无关人士闲谈;不得携带小孩和亲戚朋友上班。否则,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元,经三次批评教育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随时检查水电设施是否正常使用,门窗、地板和附属设施是否完好,安全措施是否到位,若遇故障应及时向管理员报修,并监督和向管理员回复修复情况。若未发现安全隐患,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损失五千元以上),或已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者,视为蓄意给单位遭受损失,要负赔偿责任,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每天向管理员汇报工作和安全情况,每年至少向中心或管理员提出两条合理化建议。 十一、注意用电安全,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不违章用电;清洗拖布时,人不能离开现场,做到人走水龙头关。否则,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元,经三次批评教育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爱护公物和劳动工具,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挪用公物和他人物品,捡到东西要还。发现有偷盗行为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严格请假制度。有事须先向管理员请假,请假在一天以上须报中心批准,每请假一天扣发一天工资;未请假就离岗或先走人后请假和请假逾期未归的视为矿工,每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一年内

2019年 环卫安全管理规定

雨花区环卫局人员、车辆和交通安全 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牢固树立安全管理以人为本,坚持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开展全局各项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着力加强和巩固全局干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管理以教育预防为主,触之必罚为辅的原则。不断完善和创新全局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工作管理力度,努力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始终将杜绝人员死亡和重、特大车辆交通事故,减少一般性人员和车辆事故作为全局的安全工作目标。 二、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责: (一)主管部门:安委办 主要职责: 1、在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局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收集、反馈、总结,并针对系统内涉及生产安全的工作进行指导、处理。 2、每年有计划的组织全局干职工开展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参加各二级机构的安全工作会议,并对各二级机构的安全教育、宣传、学习活动予以督查和指导。 3、每年督促各部门、二级机构安全责任人及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消防安全责任状》。 4、负责全局人员、车辆及其他公共财产的安全检查考核,负责安全工作整改处理后最终结果的督查、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5、作为全局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主体,指导、帮助各二级机构开展好各类安全事故、人员纠纷及其他涉及安全工作的协调和处理,非重大事故的处理结果确保在一年时间内办结。

6、负责全局车辆的投保、理赔和人员工伤理赔工作,全局业务、作业车辆的年检办理工作。 其他职责: 1、新车上牌、禁区通行证办理,协助局财务办理报废车辆的销户处理等相关工作。 2、协调交警队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局系统内的人员、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协调市、区两级劳动主管部门开展好用工纠纷处理、工伤赔付等相关工作;配合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场开展局内和社会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等其他涉及安全管理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各科室、二级机构安全工作职责: 1、各部门、二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科、所长)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车辆的安全教育学习和督促本部门的日常安全考核,认真贯彻执行局内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上级部门传达的安全生产有关精神和要求。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及时按程序如实上报局领导和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处理。 2、各二级机构副所长兼任本部门安全生产专管员(简称安全员)。主要职责:①积极配合、协助局安委办及本部门负责人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及安全考核检查工作,及时传达并督促落实区局的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规定)和要求。②协助部门负责人认真抓好本部门人员、车辆等财产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③对本部门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及一般性人员纠纷,应保证在第一时间负责组织处理,做好前期工作,并及时通报局安委办要求指导(协助)处理。④应全面、及时掌握本部门的安全动态,做好日常安全信息收集工作,以便区局、本部门应对系统内干职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一、根据《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为推进专业建设工作,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更好更优地培育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外聘人员的分类: 教学一线教师:外聘专业教师、外聘实训指导教师; 德育人员:外聘教官、外聘生活老师; 后勤服务人员:水电工、职员、食堂工作人员、勤杂人员。 三、外聘教师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一)外聘专业教师基本条件 1.忠于职守,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家长和学生;无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违法记录,无侮辱伤害学生记录。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教师资格证。有教师经历或者班主任经历者优先。 4.男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人才报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二)外聘实训指导教师条件 1. 忠于职守,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家长和学生;无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违法记录,无侮辱伤害学生记录。身体健康。 2.本科及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毕业,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测试达到“优秀级”。 专科学历,企业工作3年以上,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测试达到“优秀级”。

高中学历,企业工作5年以上,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达到“优秀级”。 具有企业班组长获技术指导岗位经验者优先。 3.男50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外聘教官基本条件 (四)外聘生活老师基本条件 (五)外聘后勤服务人员条件 三、基本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教学一线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1200元/月,第一级1500元/月,第二级1800元/月,第三级2100元/月;课时津贴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由学校考核定级为三个等级,对应教师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2.德育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900元/月,第一级1200元/月,第二级1500元/月,第三级1800元/月;课时津贴以岗定责,认定工作量,根据德育处考核确定三个等级,分别与未定级、初级、中级教师职称等级相对应;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3.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900元/月,第一级1100元/月,第二级1300元/月,第三级1500元/月;课时津贴以岗定责,认定工作量,根据总务处考核确定三个等级,分别与未定级、初级、中级教师职称等级相对应;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外聘人员基础工资每年按12个月发放,课时津贴按工作情况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教学文案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招聘流程,使招聘工作有序化、规范化,保证人岗匹配,甄选最合适人才,控制人力成本,保持公司各部门人员配置科学性与严肃性。 2.范围 适用于新进员工或内部员工的筛选、招聘、试用及录用的流程管理。 3.职责 3.1招聘管理制度的草拟、解释、保存和修订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招聘管理制度的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3.2用人部门负责提报人员需求申请、应聘人员面试、新人试用期工作辅导及转证评估、考核。 3.3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招聘信息的发布,招聘活动的组织、联系工作,负责应聘人员初步筛选、面试、岗前培训的实施,组织新进人员转正前工作评估、考核及合同签订。 4.工作内容 4.1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填写《人员需求申请》经各级审批后交于综合管理部启动招聘程序。各用人部门由部门主管报经主管副总批准后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人员需求申请》;管理岗位还须总经理批准后向综合部提交《人员需求申请》。同时用人单位还须向综合管理部提交需求人员的《岗位说明书》或《岗位职责》。 4.2制定招聘计划:综合管理部招聘专员按照《人员需求申请》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需求人数等要素,制定招聘计划主要包括招聘渠道的选择(网络招聘、公司大门前招聘、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内部或熟人推荐、企业中介或者猎头等)、预计完成时间和费用预算。 4.3 招聘专员选择招聘渠道、拟定招聘宣传广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大致薪酬等,并提交上级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对外正式发布招聘信息。 4.4初选:招聘主管根据用人部门对职位任职资格的要求及公司用人的原则性标准,对应聘者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进行初步筛选,初步确定合格者名单,凡不符合最低要求者综合管理部首先进行淘汰。 4.5招聘主管根据初选合格名单,电话通知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录2)

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大朝山水电厂检修部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管理职能、临时外聘人员的基本要求、雇用程序和手续等内容。 1.2本标准中临时外聘人员特指检修部在设备大、小修及日常工作中聘请的人员。 2.总则 2.1 制定本制度是为了加强我厂临时外聘人员的管理,保证用人部门与临时外聘人员之间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2.2 雇用临时人员必须以《劳动法》为基本指导原则,保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促进安全文明生产,提高“双效”为目的。 3.内容与要求 3.1管理职能 3.1.1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贯彻执行。 3.1.2用人分部为临时外聘人员在合同期间的直接管理部门,日常管理由用人班组全面负责。 3.2临时外聘人员的基本要求 3.2.1应聘临时人员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及以上,根据岗位工种对知识水平的要求,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 3.2.2应聘临时人员为城镇待业人员,需持有《待业证》。 3.2.3应聘临时人员为退休人员的,需凭《退休证》办理应聘手续。 3.2.4 应聘临时人员为农村或外来零散劳动力,需持有当地乡(街道)证明和个人居民身份证。 3.2.5凡不出具有关证明的应聘人员,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聘请。 3.3临时人员聘用程序和手续 3.3.1部门各分部因生产工作需要,具备聘用临时人员条件的,必须在聘用前有计划地把聘用人员的情况,包括岗位工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职责、人数、期限等报厂主管部门审核。严禁任何班组私自聘用和安排未经审批的人员从事任何临时性工作。 3.3.2用人分部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可以在具备用工条件的情况下选择工人,并由用工分部与受聘人员一起核实相关证明、证件,报送厂主管部门审查。 3.3.3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书。 3.3.4填写临时应聘人员登记表,送主管部门备查。 3.3.5在平等自愿、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电厂办公室与临时外聘人员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三个月,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3.3.6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临时外聘人员,必须持有专业合格证书,并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能签订合同。 3.3.7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后,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技能、劳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

编号:SM-ZD-93862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的聘用及管理,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的招聘和管理。 3 责任 人员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 遵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 4.2 聘用人员条件 4.2.1 聘用驾驶员应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并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货物)从业资格2年以上;

4.2.2 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须持有汽车驾驶证2年以上持有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具备拟聘驾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3 押运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押运证,具备拟聘押运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4.2.5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学习应变能力较强。 4.2.6 正式录用前要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后方可录用。 4.3 聘用程序 4.3.1 招聘:根据计划人数,招聘所需驾驶员、押运员。 4.3.2 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对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培训并考核。并对应聘驾驶员进行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外聘人员”)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聘人员包括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借调人员等。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录用 第三条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定编、定岗范围内申报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相关证件及个人资料呈报公司人事部,经审核合格者由公司聘用。 第四条公司招聘的外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任何经济问题和法律纠纷,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管理 第六条外聘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七条外聘人员要接受公司的日常管理,服从组织分配,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接受和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外聘人员在工作中对应的奖励、惩罚、假别等准则,根据员工手册,参照正式职工奖励、惩罚、请假制度

执行。 第九条外聘人员的考勤,根据公司考勤制度执行,每月必须凭考勤表审批月工资。 第十条外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由用人部门参照正式员工相关培训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视其岗位情况有权推迟批复,但不超过两个月,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第四章外聘人员的待遇、福利管理 第十二条外聘人员的待遇根据外聘人员个人能力、应聘职位技术含量、劳动强度、责任大小等因素,参照当地社会劳动力市场价格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的薪酬实行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外聘人员享受公司同等岗位人员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外聘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有原单位缴纳的,公司已工资形式发放到外聘人员个人,由其自行缴纳;无原单位的个人,公司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十六条外聘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出现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外聘人员因病离岗治疗,公司不负责医疗费用。聘用期间因病死亡的,由工会根据情况给予家属安抚费,

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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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1.1满足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2.0 适用范围 2.1全公司。 3.0 权责 3.1 人事行政部 3.1.1 审核用人部门的招聘需求及职位说明书。 页脚内容3

3.1.2 选择各种招聘渠道,完成人力需求增补计划。 3.1.3 根据职位说明书条件要求,筛选应征者相关资料。 3.1.4 负责组织并实施人员的招聘及录用手续的办理。 3.2 各部门 3.2.1 负责对本部门的人力需求规划。 3.2.2 完成工作分析、职位说明书的制定,并对本部门人力需求提出申请。 3.2.3 配合人事行政部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的复试。 4.0 内容 4.1 用工原则 4.1.1 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 4.1.2 原则上,公司招聘员工年龄需在十八周岁以上(含)。 4.1.3 针对个别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公司会在某些岗位的人员选拔上带有性别倾向,纯属为员工之身心安全考虑,不带有任何歧视色彩。 4.2 员工分类 4.2.1 正式工:与公司建立雇佣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4.2.2 临时工:与公司建立雇佣关系但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性用工(该人员不受本文件之约束)。 4.3 公司相关岗位员工录用一般原则: 4.3.1 操作(岗)工:在生产一线以体力工作为主且不需要专业技术或原则上不需要持证上岗的员工。如:普通岗位工、厨师、门卫、保洁工等。 (1)18-50周岁。 页脚内容4

(2)身体健康。 4.3.2 技术(岗)工:具有一定专业技能,以技术(管理)工作为主或原则上需要持证上岗的员工。如:维修工、电工、技工、看火工、统计、会计、计算机管理员、化验员、检验员、分析员、质检员、技术员、报关员、叉车工、天车工、车工、钳工、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 (1)18-50周岁。 (2)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条件特殊优秀者经总经理特批可以破格录用。 (3)个别需持证上岗的岗位,需要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或相关技术职称。 (4)相关岗位工作经验1年以上。 4.3.3 管理(岗)人员:在企业从事行政事务工作或行使管理职能且原则上不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如:文员、助理、秘书、内勤、人事员、采购员、协作员、调度员、食堂管理员、资料管理员、仓库管理员、贸易员、跟单员、体系维护员、生产计划员、管理人员等。 (1)18-50周岁。 (2)大专以上学历,条件特殊优秀者经总经理特批可以破格录用。 (3)个别需持证上岗的岗位,需要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或相关职称。 (4)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基层管理人员1年以上;中层管理人员3年以上;高层管理人员5年以上。 4.4 招聘流程 4.4.1 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需求,提出《招聘需求申请表》(附件1),《招聘需求申请表》按权限审批签字后递交至人事行政部。 4.4.2 人事行政部根据所需人才,选择招聘渠道,筛选简历,通知初试。 4.4.3 人事行政部通知应聘者进行初试,并在《面试评估表》(附件2)上填写初试情况记录。 4.4.4 人事行政部凭《面试评估表》组织用人部门并通知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也可以初复试一并进行)。 页脚内容5

临聘人员工作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临聘人员工作制度 篇一: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部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的管理,促进项目部临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效能的提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临聘人员是指项目部内部因承担 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以合同形式聘用从事相关项目生产操作以及工勤类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临聘人员聘用流程 (一)项目部向公司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经公司同意后方可 执行,项目部不擅自聘用临聘人员,且不聘用在职人员。 (二)临聘人员计划审批后由项目部和综合部共同完成临 聘人员的招聘工作。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渠道根据项目任务量和岗位工作性质等具体情况确定。 (三)临聘人员招聘到位后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由综合部与临聘人员签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临聘人员管理 (一)临聘人员有项目部直接管理,临聘人员的个人资料 由综合部存档,并及时上报临聘人员异动情况。 (二)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临聘人员工作中有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现象的由项目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临聘人员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 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需续聘按相关规定程序签署续聘合同,办理续聘手续。 第四条临聘人员薪酬福利待遇 (一)临聘人员薪资按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特殊岗位 可于聘用前由项目部与临聘人员协商,薪资计算和支付

方式遵循公司相关规定。 (二)临聘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项目部 实施。 篇二: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xxxx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因xx工作需要,由区专业聘用单位聘用派遣到我xx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上工作,即不占用xx 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在xx相关岗位上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文职人员和在后勤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我xx委托巴南区贝思特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临时聘用人员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我xx工作。我xx与临时聘用人员是劳务关系,无人事劳资关系。 第五条临聘人员的管理坚持劳务派遣合同管理,坚持公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市气象服务中心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凡因工作需要由市气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所属公司聘用的员工,实习期一般为两个月,实习期满与中心所属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岗取酬,实习期间的待遇按中心及所属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工作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2、迟到:上班时间晚到10分钟算迟到,迟到一次扣罚人民币10元。每月累计迟到3次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早退:未经同意提前下班作早退处理,每次扣罚人民币20元。每月累计早退2次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4、旷工:无论病、事假,或未经同意私下擅自调班不到岗,作旷工处理,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5、上班时间严禁频繁、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上网聊天、打游戏。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第一次视情节扣罚人民币50-200元,第二次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上网聊天、打游戏,第一次扣发人民币50元并给予警告,第二次违反规定,上报办公室,并扣发人民币50元。第三次不听劝告者,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6、业务工作计算机不得擅自装入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7、参加中心及所属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或其它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的第2、第3、第4条处理。 8、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

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二、请假规定 凡因休假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1、病假: 病假在3天以内,由本人或直接亲属通知所属单位负责人,出示医院证明,按每天20元从工资中扣除。 病假在3天以上10天以下,由本人或直接亲属通知所属单位负责人,出示医院证明,按每天40元从工资中扣除。 病假在10天以上20天以下,由本人或直接亲属通知所属单位负责人,出示医院证明,按每天60元从工资中扣除。 病假在20天以上,当月只发基本工资。 2、事假:按每天50元从工资中扣除,每月事假不超过5天。 经领导签字同意的事假,必须先冲低“年休假”。 3、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对未休“年休假”的员工每天按160元进行补助。 4、婚假: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出示结婚材料方可休假,假期7天。 5、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辞职和解聘 1、辞职:正常离职须提前1月递交辞职报告,未提前1月交辞职报告擅自不到岗者,作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不享受经济补偿。 2、解聘:凡因发生重大事故使中心名誉或经济利益受到损害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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