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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杭州湾中等职业学校校园音响系统采购项目

慈溪杭州湾中等职业学校校园音响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XBMCG2016031JY

采购人:慈溪杭州湾中等职业学校

采购代理人:慈溪市教育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编制日期:2016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须知 (5)

第三章开标和评标须知 (12)

第四章评标细则 (15)

第五章合同范本 (18)

第六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21)

第七章商务条款 (45)

第八章附件 (47)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慈溪市教育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受慈溪杭州湾中等职业学校委托,就慈溪杭州湾中等职业学校校园音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XBMCG2016031JY

二、项目名称:慈溪杭州湾中等职业学校校园音响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投标供应商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sodocs.net/doc/c58769314.html,)“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栏目按照相应要求先提交报名资料后下载需购买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请到现场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⑴时间:2016年7月15日― 2016年7月31日下午4:30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⑵地点:慈溪市教育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慈溪市白沙街道文二路288号市教育管理中心3号综合楼2楼)。

⑶投标方报名领取标书时应出具的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4日14:30时止。

八、投标地点:慈溪市教育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慈溪市白沙街道文二路288号市教育管理中心3号综合楼2楼)。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⑴开标时间:2016年8月4日14:30时。

⑵开标地点:慈溪市教育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慈溪市白沙街道文二路288号市教育管理中心3号综合楼2楼)。

十、投标保证金: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投标方在2016年7月31日16时30分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收款单位:慈溪市财政局其他自筹资金

开户银行:农行慈溪支行银行账号:39502001040020928 (汇入时注明031046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

十一、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慈溪杭州湾中等职业学校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 0574-********

采购代理人:慈溪市教育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地址:慈溪市白沙街道文二路288号市教育管理中心3号综合楼2楼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574-********、63919032传真:0574-********

十二、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s://www.sodocs.net/doc/c58769314.html,)”上进行注册登记。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供应商”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维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二〉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价内容,开标时,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六、投标保证金

▲1、按招标公告的规定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

(3)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或者在开评标过程中无理取闹恶意扰乱开评标秩序,或者违反国家或地方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定的;

(4)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退还。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退还。

七、投标有效期

▲〈一〉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缓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三〉投标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方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和商务和技术文件二部分组成。

A、报价文件:

1、封面;

2、目录;

3、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4、分项报价表(附件三);

B、商务和技术文件:

1、封面;

2、目录;

3、投标书(附件一);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四)和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方资格声明(附件五);

9、商务条款应对表(附件七)

10、投标方一般情况(附件六);

11、经税务部门盖章确认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

12、投标人的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A18001:2997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工商部门颁发的A级及以上信用企业荣誉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3、投标产品证书:网络广播控制中心产品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版权局出具的网络广播控制中心产品服务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超五类非屏蔽网线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永久链路检测报告或信道认证报告(如有,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原生产企业公章,公章复印无效);

14、技术响应表(附件八),包括带*号的资料(加盖原生产厂商印章);

15、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政府采购项目且金额40万以上的合同复印件(如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6、售后服务;

17、优惠条件

18、项目实施方案;

19、未尽事宜请各投标方按评分标准技术部份制作。

20、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以上文件,按“报价”和“商务和技术文件”分别装入封装物(信封)内,密封。

九、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一〉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本章第八条所叙顺序装订。

▲〈二〉投标文件均须由投标方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三〉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分别用封袋密封(正副本装一起),在封袋上分别注明:

(1)“报价文件”、“ 商务和技术文件”;

(2)采购人名称;

(3)采购编号;

(4)项目名称;

(5)在年月日午(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6)投标供应商的名称。

(7)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包封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以上相关资料证书、合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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