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作业环境分级 (2)

5 基本要求 (3)

6 作业前准备 (4)

7 作业 (5)

参考文献.............................................................................. 7DB11/ 852.1—2012

II

前言

DB11/T 852.1《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拟分成部分出版,目前计划发布如下部分:——第1 部分:通则;

——第2 部分:通风与检测作业。

本部分为DB11/T 852 的第1 部分。

本部分6.2、6.5、6.7、6.10.2、6.10.3、6.10.5、7.1、7.2为强制性条款,其他为推荐性条款。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常纪文、丁大鹏、贾秋霞、胡玢、刘艳、秦妍、陈娅、董艳、汪彤、吕坤、李

东明、靳大力、孙晶晶、李静、徐敏。DB11/ 852.1—2012

1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1 部分:通则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分级、基本要求、作业前准备和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电力、热力、燃气、给排水、环境卫生、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涉及的地下有限空间

常规作业及其管理。其他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11 安全帽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6095 安全带

GB 6220 呼吸防护长管呼吸器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6556 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

GB 20653 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

GB/T 23469 坠落防护连接器

GB/T 24538 坠落防护缓冲器

GB 24543 坠落防护安全绳

GB 24544 坠落防护速差自控器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下有限空间underground confined space

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

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地下空间。

3.2 DB11/ 852.1—2012

2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working in underground confined space

进入地下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3.3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条件conditions for work safety of underground confined space 满足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所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备

设施、人员资质等条件的总称。

3.4

管理单位management unit

对地下有限空间具有管理权的单位。

3.5

作业单位working unit

进入地下有限空间实施作业的单位。

3.6

作业负责人working supervisor

由作业单位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人员。

3.7

监护者attendant

为保障作业者安全,在地下有限空间外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专职看护的人员。

3.8

作业者operator

进入地下有限空间内实施作业的人员。

4 作业环境分级

4.1 根据危险有害程度由高至低,将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分为3 级。

4.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环境为1 级:

a) 氧含量小于19.5%或大于23.5%;

b) 可燃性气体、蒸气浓度大于爆炸下限(LEL)的10%;

c) 有毒有害气体、蒸气浓度大于GBZ 2.1 规定的限值。

4.3 氧含量为19.5%~23.5%,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环境为2 级:

a) 可燃性气体、蒸气浓度大于爆炸下限(LEL)的5%且不大于爆炸下限(LEL)的10%;

b) 有毒有害气体、蒸气浓度大于GBZ 2.1 规定限值的30%且不大于GBZ 2.1 规定的限值;DB11/ 852.1—2012

3

c) 作业过程中易发生缺氧,如热力井、燃气井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

d) 作业过程中有毒有害或可燃性气体、蒸气浓度可能突然升高,如污水井、化粪池等地下有限空

间作业。

4.4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环境为3 级:

a) 氧含量为19.5%~23.5%;

b) 可燃性气体、蒸气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LEL)的5%;

c) 有毒有害气体、蒸气浓度不大于GBZ 2.1 规定限值的30%;

d) 作业过程中各种气体、蒸气浓度值保持稳定。

5 基本要求

5.1 管理单位

5.1.1 管理单位应指定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5.1.2 管理单位应建立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存在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发包行为的,还

应建立发包管理制度。

5.1.3 管理单位应对负责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并应建立培训档案。

5.1.4 管理单位应对地下有限空间基本情况建立台账。

5.1.5 管理单位宜配备与管理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相匹配的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设

备等。

5.1.6 管理单位不具备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应实施地下有限空间作业。

5.1.7 管理单位存在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发包行为的,应将作业项目发包给符合本标准第5.2 条规定的

作业单位,并应与作业单位签订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约定。

5.1.8 管理单位应向作业单位如实提供地下有限空间类型、内部设施及外部环境等基本信息。

5.2 作业单位

5.2.1 作业单位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5.2.2 作业单位应建立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2.3 作业单位应制定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作业负责人应

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2.4 作业负责人、监护者和作业者应经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其中,监护者

应持有效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5.2.5 作业单位每年应至少组织1 次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再培训和考核,并做好记录。

5.2.6 作业单位应实施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内部审批制度,审批文件应存档备案。审批文件内容应至少

包括:

a)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单位名称、管理单位名称、作业时间、作业相关人员;

b) 地下有限空间气体检测数据;

c) 主要安全防护措施;

d) 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项;DB11/ 852.1—2012

4

e) 作业负责人、监护者、作业者签字确认项。

5.2.7 作业单位应配备气体检测、通风、照明、通讯等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

等,设置专人进行维护,按相关规定定期检验,并建档管理。

5.2.8 作业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主要

危险有害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方案等内容,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6 作业前准备

6.1 封闭作业区域及安全警示

6.1.1 作业前,应封闭作业区域,并在出入口周边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安全标志和警

示标识应符合GB 2893、GB 2894、GBZ 158 中的有关规定。

6.1.2 夜间实施作业,应在作业区域周边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灯,地面作业人员应穿戴高可视警示服,

高可视警示服至少满足GB 20653 规定的 1 级要求,使用的反光材料应符合GB 20653 规定的3 级要求。

6.1.3 占用道路进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应符合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关于道路作业的相关规定。

6.2 设备安全检查

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救援设备、作业设备和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

问题应立即更换。

6.3 开启出入口

6.3.1 开启地下有限空间出入口前,应使用气体检测设备检测地下有限空间内是否存在可燃性气体、

蒸气,存在爆炸危险的,开启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6.3.2 作业者应站在地下有限空间外上风侧开启出入口,进行自然通风。

6.4 安全隔离

应采取关闭阀门、加装盲板、封堵、导流等隔离措施,阻断有毒有害气体、蒸气、水、尘埃或泥沙

等威胁作业安全的物质涌入地下有限空间的通路。

6.5 气体检测

6.5.1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履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地下有限空间外按照氧气、可燃性

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顺序,对地下有限空间内气体进行检测。其中,有毒有害气体应至少

检测硫化氢、

一氧化碳。

6.5.2 地下有限空间内存在积水、污物的,应采取措施,待气体充分释放后再进行检测。

6.5.3 应对地下有限空间上、中、下不同高度和作业者通过、停留的位置进行检测。

6.5.4 气体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5.5 气体检测结果应如实记录,内容包括检测时间、检测位置、检测结果和检测人员。

6.6 作业环境级别判定DB11/ 852.1—2012

5

6.6.1 作业负责人根据气体检测数据,依据本标准第4 章的规定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危险有害程

度进行分级。其中,氧含量检测数据在23.5%以下的以最低值为依据,在23.5%以上的以最高值为依据,

其他种类气体以每种气体检测数据的最高值为依据。

6.6.2 3 级环境可实施作业,2 级和1 级环境应进行机械通风。

6.7 机械通风

6.7.1 作业环境存在爆炸危险的,应使用防爆型通风设备。

6.7.2 采用移动机械通风设备时,风管出风口应放置在作业面,保证有效通风。

6.7.3 应向地下有限空间输送清洁空气,不应使用纯氧进行通风。

6.7.4 地下有限空间设置固定机械通风系统的,应符合GBZ 1 的规定,并全程运行。

6.8 二次气体检测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再次进行气体检测,检测过程应符合本标准第6.5条的规定:

a) 机械通风后;

b) 作业者更换作业面或重新进入同一作业面的;

c) 气体检测时间与作业者进入作业时间间隔10min 以上时的。

6.9 二次判定

作业负责人根据二次气体检测数据,依据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危险有害程

度重新进行判定。降低为2级或3级环境,以及始终维持2级环境的,可实施作业。1级环境的,不应作业。

6.10 个体防护

6.10.1 作业者进入3 级环境,宜携带隔绝式逃生呼吸器。

6.10.2 作业者进入2 级环境,应佩戴正压式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并应符合GB 6220、GB/T 16556

等标准的规定。

6.10.3 作业者应佩戴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并符合GB 6095、GB 24543、GB 2811

等标准的规定。安全绳应固定在可靠的挂点上,连接牢固,连接器应符合GB/T 23469 的规定。

6.10.4 宜选择速差式自控器、缓冲器等防护用品配合安全带、安全绳使用。速差式自控器、缓冲器应

符合GB 24544、GB/T 24538 等标准的规定。

6.10.5 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1套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和1套全身式安全带及安全绳作为应急救

援设备。

6.11 电气设备和照明安全

6.11.1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爆炸危险的,电气设备、照明用具等应满足防爆要求,符合GB

3836.1 的规定。

6.11.2 地下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应符合GB/T 13869 的规定。

6.11.3 地下有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设备电压应不大于36V。

7 作业DB11/ 852.1—2012

6

7.1 作业安全

7.1.1 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符合要

求后,方可安排作业者进入地下有限空间作业。

7.1.2 作业者应遵守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与个体防护装备,并与

监护者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

7.1.3 进入3 级环境中作业,应对作业面气体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7.1.4 进入2 级环境中作业,作业者应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设备连续监测作业面气体浓度。同时,

监护者应对地下有限空间内气体进行连续监测。

7.1.5 据初始检测结果判定为3 级环境的,作业过程中应至少保持自然通风。

7.1.6 降低为2 级或3 级环境,以及始终维持为2 级环境的,作业过程中应使用机械通风设备持续通

风。

7.1.7 作业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作业者应立即撤离地下有限空间:

a) 作业者出现身体不适;

b) 安全防护设备或个体防护装备失效;

c) 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

d) 监护者或作业负责人下达撤离命令。

7.2 监护

7.2.1 监护者应在地下有限空间外全程持续监护。

7.2.2 监护者应能跟踪作业者作业过程,实时掌握监测数据,适时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

7.2.3 作业者进入2 级环境中作业,监护者应按照本标准第7.1.4 条的规定进行实时监测。

7.2.4 发现异常时,监护者应立即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报,并协助作业者逃生。

7.2.5 监护者应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7.3 作业后清理

7.3.1 作业完成后,作业者应将全部作业设备和工具带离地下有限空间。

7.3.2 监护者应清点人员及设备数量,确保地下有限空间内无人员和设备遗留后,关闭出入口。

7.3.3 清理现场后解除作业区域封闭措施,撤离现场。DB11/ 852.1—2012

7

参考文献

[1] GB 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2] GB 12942—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3] 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4] CJJ 6—2009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5] GBZ/T 205—2007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

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标准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75

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 凡进入塔、釜、槽、罐、炉、器、机、筒仓、地坑或其他限定空间内进行检修、清理,称为限定空间内作业。石油化工装置限定空间作业频繁,危险因素多,是容易发生事故的作业。人在氧含量为19%—21%空气中,表现正常;例如降到13%—16%,人会突然晕倒;降到13%以下,会死亡。限定空间内不能用纯氧通风换气,因为氧是助燃物质,万一作业时有火星,会着火伤人。国外一家工厂,两名工人在富氧罐内钻孔作业,借助火花氧气引燃衣服,把两名工人烧死在罐内。限定空间作业还会受到爆炸、中毒的威胁。可见限定空间作业,缺氧与富氧,毒害物质超过安全浓度,都会造成事故。因此,必须办理许可证。 (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基本原则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车间(基层单位)安全技术人员统一管理,各二级单位和车间(基层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与该设备相关的试车、试压、试验等工作及活动。 (4)在对进入装有催化剂等有特殊要求的受限空间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经厂领导审查、批准。 (5)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通畅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6)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092-45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商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1. 有限空间作业前,有关人员应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内容、作业环境等 方面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 求; 3. 有限空间作业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 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 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4. 检测人员作业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 生; 5.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 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现场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 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7.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 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8. 有限空间作业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四)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五)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六)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9. 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 清理,撤离作业人员。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整理版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单位的各种设备内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等)和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换言之,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有些受限空间可能产生或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沼气,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并存在缺氧危险,在其中进行作业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有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另外大部分受限空间作业面狭窄,作业环境复杂,还容易发生触电,机械损伤,淹溺和坍塌掩埋等事故 一、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2 安全隔绝清洗或置换通风监测 个体防护措施照明及用电安全监护 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方案措施 一、工程概况 西三旗建材城危改项目市政道路及雨污水工程,位于昌平区和海淀区交界处西三旗地区v。本工程西起建材城中路、东至城市铁路;南起规划西三旗路、北至西三旗北路。此工程包括东小口村西路排水及道路、硅谷先锋北路排水及道路、建二路排水及道路、西三旗北路排水的规划与污水管线的修建。 二、本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内容 根据工程投标文件,现场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内容为:顶管施工、管道清掏施工。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主要负责人职责:各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②组织制定细化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③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⑤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作业审批: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 各作业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危害告知:作业单位应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对所属作业人员 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告知作业人员由于上部道路存在原来旧污水管道渗漏现象,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如果未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并未正确佩戴相应防护用品可能存在气体中毒隐患,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相应安全知识,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二次伤害。作业单位必须在进入点附近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现场监督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 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①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②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③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

电缆通道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电缆通道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通道资产管理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作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乙方需要在甲方运维管理的电缆通道地下有限空 间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安全职责,依据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DB11/852.1-2012)、《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2部分:气体检测与通风》(DB11/852.2-2013)、《国网北京市 电力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规定》(京电安(2014) 25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施工作业基本情况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下有限空间名称、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地下有限空间类型、内部设施及外部环境等基本信息。 2、甲方接到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申请后,应核查乙方企业资质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材料,对乙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内容、范围、计划起止时间、作业单位及作业负责人等信息审查、登记备案。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DB11/852.1-2012)、《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2部分:气体检测与通风》 (DB11/852.2-2013)、《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规定》(京电安(2014) 25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乙方应按照甲方关于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要求提供审批文件,办理审批备案登记制度。未经甲方审批合格,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管理的地下有限空间进行作业。 3、乙方应设谿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并在作业现场明确符合条件的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乙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应经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山东省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商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臵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分为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3.1.1 密闭设备 指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3.1.2 地下有限空间 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纸浆池(井)、下水道等。 3.1.3 地上有限空间 指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罐)、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3.2 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91519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点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点 1、“受限空间”是指生产或生活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密闭、半密闭的设施及场所。进入受限制空间作业,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必须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外部监护人员的职责;不得将进入井下、沟池、管道等有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场所的施工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有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③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将受限空间与其他空间进行安全隔离(如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并清洗、置换干净。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识。 ④在进入受限空间前30分钟必须取样分析,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为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允许浓度”的指标),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时间较长,至少每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⑤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确保受限空间内空气良好流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受限空间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空间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要求。 ⑦进入有腐蚀、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器具。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⑧在受限空间内动火,必须按规定同时办理动火证和履行规定的手续。 ⑨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安排专人监护,并与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禁止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避免伤亡扩大。 ⑩在受限空间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审批手续。 ⑾作业完工后,经施工人员、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部,确认受限空间内无人员和工具及杂物后,方可封闭离开。 3、其他法规、标准、规范对受限空间作业有关要求。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1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正式样本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目的 为了明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进入受限空 间作业安全要求及《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 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内的发生器检修作业管理。 3、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70号) 3.2《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控制程序 4.1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2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4.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2.2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 一、有限空间基本知识 1、有限空间的定义: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2、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3、有限空间分类:(一)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室、地下仓库、地窖、地下工程、地下管道、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二)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温室、冷库、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粮仓、料仓等。(三)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球磨机、水泥筒库、压力容器、管道、冷藏箱(车)、烟道、锅炉等。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危害及辨识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有限空间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二)是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到位。在未对作业现场进行通风,未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没有防护人员监护的情况下组织作业。(三)是企业安全教育培

训工作不扎实,作业人员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防护用品配备不足,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自救器、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五)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在发生事故后,往往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六)是部分地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等。 2、有限空间作业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3、有限空间作业常见的事故:缺氧窒息;中毒;燃爆;其他危害,如淹溺、触电、高处坠落事故也较多,还包括灼伤与腐蚀,高温作业引起中暑;尖锐锋利物体引起的物理伤害和其他机械伤害等。 4、导致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存在危险危害物;通风不良,致危险危害物聚集;没有采取通风、防护措施,或者防护装备失效;监护不力;引火源;作业伤害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已经2013年2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辨识标识(2)建章立制(3)专项培训(4)装备配备(5)作业审批(6)现场管理(7)发包管理(8)应急救援。 3、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4、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电缆通道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合同实用版

YF-ED-J227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电缆通道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合同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电缆通道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通道运维单位):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作业单位):_____________ 由于乙方需要在甲方运维管理的电缆通道 地下有限空间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为进一步 明确双方安全职责,依据《地下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DB11/852.1- 2012)、《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2 部分:气体检测与通风》(DB11/852.2- 2013)、《____市电力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气 体伤害安全工作规定》(____电安____号)等

法律、法规要求,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施工作业基本情况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地下有限空间名称、范围:_____________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__ 现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协议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地下有限空间类型、内部设施及外部环境等基本信息。 2.甲方接到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申请后,应核查乙方企业资质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材料,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商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 GB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 2 页共 12 页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分为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3.1.1 密闭设备 指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3.1.2 地下有限空间 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纸浆池(井)、下水道等。 3.1.3 地上有限空间 指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罐)、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3.2 有限空间作业 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4.1针对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第 3 页共 12 页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

1)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未按照本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2)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的; 3)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4)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 5)未教育和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本规定正确佩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6)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的。 有限空间作业应建立的制度、规程和物资保障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7、有限空间辨识清单(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 8、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9、有限空间作业票。 10、安全培训记录(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11、有限空间专项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记录等资料)。 12、有限空间应急装备、物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灭火器)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3、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4、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 (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 5、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6、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7、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8、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9、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10、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GB 12942-9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GB 12942-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涂装、热工等作业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机车车辆等行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对其他行业的有限空间作业亦应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井、隧道工程、工艺条件的氧浓集间或缺氧间,公用事业的上、下水道或电讯设备的进出口。 2 引用标准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 GB3805安全电压 GB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 GB651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通风净化 GB769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 GB7692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 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术语 3.1 有限空间 confined spaces 指仅有1~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m封闭和敞口的只允许单人进出的围截的通风不良空间。 3.2 热工作业 hot work 仅指焊接、气割及能产生明火、火花或灼热工艺的作业。

4 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4.1 作业前准备 4.1.1 作业者必须持有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才能进入有限空间。 4.1.2 应备有检测仪器,并设置相应的通风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具。 4.1.3 将有限空间内管道开口端严密封住,并堵上盲板,检查阀门滑块或伸缩接头,其质量必须可靠,严禁堵塞通向大气的阀门。 4.1.4 在容器制造时,因工艺要求有限空间本身必须转动时,应限制最高转速。 4.1.5 必须将有限空间内液体、固体沉积物及时清除处理,且保持足够通风,将易挥发的气体排出有限空间,或采用其他适当介质进行清洗、置换。 4.1.6 有限空间外敞面周围应有便于采取急救措施的通道。 4.1.7 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脚手架,并应固定牢固或配戴安全带。 4.2 作业的安全与卫生 4.2.1 必须对空气中含氧量进行检测,在大气压条件下,有限空间的空气中含氧量应为18%~21%,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8%,应有报警讯号。 4.2.2 作业时,有限空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TJ36规定。 4.2.3 必须进行测爆,有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0%。对油轮船舶的拆修,以及油箱、油罐的检修,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 4.2.4 当必须进入缺氧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符合GB8958规定。在进行短暂时间作业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避免出现急性中毒症状。 4.2.5 当有限空间内存在燃性气体和粉尘时,严禁带入能产生烟气、明火、电火花的器具。 4.2.6 根据作业环境和有害物质的情况,应分别采用头部、眼睛、皮肤及呼吸系统的防护用具。 4.2.7 发放个人防护用具应符合有关规定,个人防护用具应由单位集中保管,定期检查,保证其性能有效。 4.3 照明安全 4.3.1 应采用防爆型照明灯,电压应符合GB3805规定。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ICS G 0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1933-2011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2011-11-22发布2012-1-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协会、济南艾克斯博特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新军、赵华、张革成、朱殿卿、潘国军、赵国忠。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在分析和汲取大量有限空间伤亡事故教训及事故预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编制而成。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规范我省工贸企业在生产及检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强化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最大限度地降低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行业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 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T 4200 高温作业分级 GB 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4440 低温作业分级 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AQ 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安全标志及其使用的导则》《安全防护报警用具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厂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生产部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行政部负责协助生产部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生产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有关的的动火作业的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是本单位有限空间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生产部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相关的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 第三章有限空间管理 第九条管理部负责将有限空间危险级别判定标准下发各单位,并组织其按标准开展本单位有限空间识别工作。各单位按要求组织有关安全、生产、

北京市通信管道、地下室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

北京市通信管道、地下室等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通信管道、地下室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和《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结合本市通信行业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通信管道、地下室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适用于本规范。在其他有限空间从事通信设施作业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 第三条【定义】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通信管道、地下室等有限空间包括:地下通信管道、地下通道、地下沟槽、人(手)孔、地下室、废井等。通信管道、地下室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通信管道、地下室等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二章通信管道、地下室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技术要求 第四条【检测】 实施通信管道、地下室等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必须进行气体检查和监测,确认无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并通风后方可进入。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通信管道、地下室等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未经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通信管道、地下室等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作业单位应对作业场所中的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者工作面发生变化时,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应重新检测后再进入。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