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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票 (动火作业票)

安全工作票 (动火作业票)
安全工作票 (动火作业票)

xxxx公司安全工作票————动火作业票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检修工作票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执行国家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内容、填写、使用和管理等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企业安监部门对本企业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一)工作必要性。 (二)工作是否安全。 (三)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四)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五)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第七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职责 (一)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二)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三)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四)检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五)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及注意事项。工作中及时制止工作人员的任何违章行为。 (六)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动火工作票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动火工作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现场动火管理工作,提高动火安全监控水平,使动火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避免发生火灾事故,保障动火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规定了动火安全管理职能、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本办法适用于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动火安全管理工作 2、术语 动火作业:是指焊接、切割、明火烘烤、打磨等引入点火源的作业。 3、管理职能 1、安生部是全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消防培训;消防监督、检查;动火作业监督、检查;对特别危险部位的动火作业,消防负责人始终在现场监督。 2、安生部是公司动火管理的归口部门,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动火作业的签发、安全监督、检查、考核。 3、运行、检修是动火作业的许可与执行部门。 4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 (2)、工作的必要性; (3)、动火条件是否具备; (4)、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运行许可人应审查: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4)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6、检修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7、消防人员应负责: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器材; (2)监督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动火工作票填写说明

动火工作票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部《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新能源公司《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风电场的工作实际和分公司岗位设置,现对内蒙古分公司动火工作票的填写做如下说明: 1.“单位”是指工作风电场的单位名称;“编号”按照新能源“两票”的相关规定填写动火票的编号; 2.“动火工作负责人”是指对应的工作票负责人;“班组”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在的班组或单位;“动火执行人”为动火作业的操作人,若执行的是焊接或切割作业,需要执行人有相应工种的资质; 3.“动火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详细填写动火地点和在什么设备上动火,如:220kV变电站1#主变2#散热器根部; 4.“动火工作内容”填写如“漏油补焊”、“开裂修补”、“断裂焊接”等内容; 5.“动火方式”按照票面提示填写; 6.“申请动火时间”类似于工作票里的“计划工作时间”; 7.“(设备管理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应填写“停电,验电,接地,装设遮拦、警戒线,摆放灭火器、消防沙、启动消防泵并试用消防栓(在消防水系统覆盖范围内一级动火作业)、必要的通风措施”等; 8.“(动火作业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应填写“在动火位置的下方或各个侧面放置耐火石棉垫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必要的电焊帽、电焊手套、护目眼镜”等项; 9.“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为对应的工作票的签发人; 10.“(动火作业方)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分公司安监部门消防专责人; 11.“(动火作业方)安监部门负责人”为分公司安监部门负责人; 12.“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为分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13.“运行许可人”为风电场取得“工作票许可人”资格的运行值班人员; 14.“(动火作业方)消防监护人”消防监护人由风电场义务消防员担任,“消防员”是指风电场经过消防机构培训并取得消防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消防监护人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最新版)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最新版) 本细则适用于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使用和管理。 2.总则 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在公司重点防火部位(即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均应使用动火工作票。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所谓明火作业:系指在明火禁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动火工作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3.1一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的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48小时; 3.1.1一级动火区系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对于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部位及场所还必须采取特殊的重点防火措施。其包括: (1)加油站、油库围墙以内,锅炉燃油系统及燃油管路周围5米及以内; (2)油罐、油泵房、及有油污存在的沟道及地势低洼的场所,和油管道直接连接的蒸汽管道;油罐、油池、油站和距油罐、油池5米及以内场所; (3)汽轮机油系统及周围10米以内; (4)小型油库及油处理室内; (5)制氢站围墙内及距氢气系统(含氢管道、氢气瓶、阀门、法兰等)10米以内;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本办法规定了北疆发电厂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方法及管理要求等。 1.2本办法适用于北疆发电厂生产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生产外包单位、建材公司对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及管理。 1.3 本办法依据《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编制。 1.4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1.3条各规程规定。 2 管理职责与分工 2.1 安健环室负责全厂工作票和操作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2.2 各生产部门、生产外包单位、建材公司负责本部门工作票、操作票的实施操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工作票操作票的格式 3.1.1 工作票包括: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附录A)、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附录B)、一级动火工作票(附录C)、二级动火工作票(附录D)、热力机械工作票(附录E)、热控工作票(附录F)工作联系单(附录G) 3.1.2 操作票包括:倒闸操作票(附录H)、热机(机械)操作票(附录I)、电气倒闸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附录J)、热机(机械)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附录K)、电厂热机检修工作停送电联系单(附录L)、定期切换试验卡(附录M)。 3.1.3 工作票、操作票专用标准章式样(附录N、O) 3.2 工作票、操作票执行人安全职责 3.2.1 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3.2.1.1 工作必要性。 3.2.1.2 工作是否安全。 3.2.1.3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2.1.4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3.2.1.5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3.2.2 工作负责人职责 3.2.2.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3.2.2.2负责组织参加该项工作的所有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

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GHFD-03-TB-14/XD)

文档仅供参考 -04-01 发布 -04-01 实施

细则控制表

1 目的 加强生产现场的消防管理,防止发生人为火灾事故,特制定此细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神华国华西来峰发电厂生产现场动火工作的管理。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安全生产法》 3.1.2《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1.3《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1.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3.1.5《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3.1.6《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2关联子系统 无 4 专用术语定义 防火重点部位: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 危险场所:火力发电厂的危险场所系指其中的乙炔发生站、氮氧站、储煤场、机组的油系统及油箱、油站等。 禁火区域:防火重点部位及危险场所均为禁火区。 5 执行程序

5.1在下列部位明火作业和电、气焊作业或检修作业时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灼热表面,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5.1.1控制室、油区、集中油库、运输和储油容器、用油设备、乙炔容器、危险品库、化验室、各类油泵房内。 5.1.2内装化学物品,有可能经化学作用而转变成易燃易爆气体容器、电缆夹层、竖井、电缆隧道和电缆沟道内、输油管道等。 5.2由于动火地点、动火作业对象不同,存在火灾危害程度也不一样,因此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审批手续都应有所区别。根据危害程度,分为一级和二级动火工作票。 5.2.1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的部位及场所: 5.2.1.1燃油储存区域,输(回)油管道及输油设备2米及以内区域。 5.2.1.2汽轮机、发电机润滑油系统、密封油系统,空压机润滑油系统2米及以内区域。 5.2.1.3距易燃易爆及可燃气体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2米及以内区域。 5.2.1.4锅炉燃油及原煤仓至锅炉炉膛燃料系统2米及以内区域。 5.2.1.5变压器、电缆间、隧道、竖井区域。 5.2.1.6脱硫系统吸收塔及烟道2米及以内区域。 5.2.2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的部位及场所: 5.2.2.1距易燃易爆及可燃气体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外2-10米区域。 5.2.2.2煤场、输煤系统、电气电缆设备周围5米及以内区域。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现场动火管理工作,提高动火安全监控水平,使动火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避免发生火灾事故,保障动火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规定了动火安全管理职能、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本办法适用于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动火安全管理工作 2、术语动火作业:是指焊接、切割、明火烘烤、打磨等引入点火源的作业。 3、管理职能 1、安生部是全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消防培训;消防监督、检查;动火作业监督、检查;对特别危险部位的动火作业,消防负责人始终在现场监督。 2、安生部是公司动火管理的归口部门,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动火作业的签发、安全监督、检查、考核。 3、运行、检修是动火作业的许可与执行部门。 4 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 (2)、工作的必要性; (3)、动火条件是否具备; (4)、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运行许可人应审查: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4)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6、检修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7、消防人员应负责: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器材; (2)监督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3)消防负责人不得进行动火作业,要在动火区域内,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4)动火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8、动火执行人应负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并随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暂行) 批准: 审核: 编写: 2010-09-20发布 2010-09-20实施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暂行) 1 总则 1.1 为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公司员工、施工人员及外委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电力设备消防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动火工作票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以及受公司委托承担检修、维护任务的外单位有关人员及基建期间各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热力和机械、电气设备必须动火的检修、维护,大、小修、消缺等工作。 1.3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以及公司《检修工作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职责 2.1 工程部 2.1.1 参与制订和完善本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2.1.2 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2 安全监察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2.2.1 负责组织制订和完善本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2.2.2 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工作票进行检查,并做好动态监控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给予纠正; 2.2.3 每年底对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许可人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后,经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以文件形式公布; 2.2.4 动火执行人资格由各部门防火责任人批准并书面公布,报公司安监部备

案,从事焊接、气割作业的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其他动火执行人应具备必要的作业技能。 2.3 发电部 2.3.1监督和检查运行各岗位人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3.2负责对各岗位员工进行本制度的培训; 2.3.3负责每月对动火工作票统计、检查、分析、保存,保存期一年。对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给予纠正。 2.4各级审批人员及签发人 2.4.1工作必要性; 2.4.2工作是否安全; 2.4.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5动火工作负责人 2.5.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5.2做好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2.5.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代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2.5.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2.5.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2.5.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2.6工作许可人 2.6.1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6.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2.6.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更新日期:2013-01-14 作者:本站来源:燃气安全网点击量:16167次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工作票管理规定 为规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各电厂(以下简称“各电厂”)工作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各电厂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有关网、省电力公司调度规程及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各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定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条各电厂必须根据本规定,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但要求不得低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及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一般规定 第五条工作票的分类 1. 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分为内部使用、外包使用和工作票附件三类。 2.内部使用包括电气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根据各厂的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和事故紧急抢修单五种。 3.外包使用包括外包电气工作票、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三种。 4.工作票附件包括动火作业措施票(或动火工作票)、特殊作业措施票和继热作业措施票三种。 5.工作票的名称: ××电厂电气工作票; ××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热控工作票(根据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 ××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 ××电厂外包电气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制度

动火工作票制度 为贯彻电力工业"女全第一、预防为主”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加强动火管理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依据《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应于全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的动火管理工作。 一、动火工作票的填用 主要部位或场所有: (1) 配电室、高压试验室、化验室 (2) 油库及油库囤墙以内; (3) 电缆沟及电缆夹层间; (4) 油处理区域范围之内 (5) 化工仓库 二、动火工作管理规定 1、动火工作票应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动火工作票不准使用。 2、动火工作票应用黑色或兰色笔填写,不准使用红色笔或铅笔。填写要淸 晰,不得任意涂改。 3、动火工作票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 收执。动火工作终结后应将这两份工作票交还给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一级动火 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厂安监部,二级动火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动火部门。 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有关时,还应多一份交运行人员收执。

4、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负责人 可以填写动火工作票。 5、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6、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7、动火工作间断或终结时应淸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 8、已执行的动火工作票均应在票的右上角加盖"已执行”章。每月由车间 统一收回保存三个月。 9、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10、外单位来生产区内动火时,应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本厂人员按动火等 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11、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1) 油车停靠的区域; (2) 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⑶存放(或残留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未淸理干净前 (4)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 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三、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査; (1) 工作必要性;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文

Q/GHDD 神华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GHDD210-024-2012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2012年9月20日发布 2012年10月12日实施神华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制度控制表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火票管理中的执行程序、职责分工以及检查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神华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动火工作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 部分:热力和机械》( GB26164.1—201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 《消防管理标准》(GHFD-03-TB-03) 《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GHFD-06-TB-04) 《发电供电消防安全》发电分册(2003)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 术语及定义 3.1 防火重点部位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 危险场所:火力发电厂的危险场所系指其中的氨区、制氢站、氮氧站、储煤场、机组的油系统及油箱、油站、制粉系统等。 3.2禁火区域 防火重点部位及危险场所均为禁火区。 3.3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域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发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4 执行程序 4.1动火工作票管理范围和原则 4.1.1在下列部位明火作业和电、气焊作业或检修作业时可能激发火花(例:角磨机打磨物件飞溅火花等情况),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4.1.1.1控制室、油区、集中油库、运输和储油容器、用油设备、乙炔容器、各类油泵房内; 4.1.1.2内装化学物品,有可能经化学作用而转变成易燃易爆气体容器、电缆夹层、竖井、电缆隧道和电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企业标准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2016-1-29 发布2016-2-1实施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6 报告与记录 7 检查与考核 附录A(规范性附录)一级动火工作票附录B(规范性附录)二级动火工作票

前言 为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规范某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的附录A、B、C、D、G、H、I 是标准的规范性附录,附录E、F是标准的资料性附录。 本制度由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由某公司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起草。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 本制度的审核人: 本制度的审定人: 本制度的批准人: 本制度由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某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内容、要求及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某公司各部门及相关方。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GB 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 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动火作业 是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应包括熔化焊接、压力焊、钎焊、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和切削等作业。 职责 综合部 负责组织动火工作管理制度编制、修订。 负责公司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培训考试。 负责一级动火工作票消防安全措施的审核。 EHS部 参与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编制。 负责一级动火工作票消防安全措施的审核,监督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负责动火工作票收集统计分析。 负责审查动火工作票相关人员资质。 发电部 参与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编制。 负责动火工作票的许可工作。 负责测定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 负责对动火工作许可人的培训、考核工作。 负责动火工作票审核及月度合格率统计并报送EHS部。 技术支持部 参与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编制。 负责动火工作票的签发,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负责对部门及相关方工作负责人的培训、考核及部门工作票签发人申报。 负责部门动火工作票管理工作。

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

附件5: 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 1动火工作票 1.1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其它明火作业等动火工作时,必须填用动火工作票。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燃料油罐区、控制室、调度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以及各单位主管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1.2动火级别 动火分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两级。 1.2.1一级动火区 1.2.1.1燃料油罐区防火堤内。 1.2.1.2油区内油管道。 1.2.1.3油泵房、卸油站、污油池。 1.2.1.4油处理室。 1.2.1.5网控室、主控室、集控室、调度室、计算机房。 1.2.1.6电缆夹层、竖井、隧道。 1.2.1.7油浸变压器内部。 1.2.1.8酸性蓄电池室。 1·2·1·9加油站。 1·2·1·10易爆易燃物品存放场所。 1·2·2二级动火区 1·2·2·1油区内其他设备。

1.2.2.2废油箱及其管道系统。 1.2.2.3与一级动火管道连接的非油阀门以后的管道。 1.2.2.4不在油区内的油区油管道设备。 1.2.2.5变压器油系统。 1.2.2.6单台设备油量60公斤以上开关室。 1.2.2.7通讯机房。 1.2.2.8档案室。 1.2.2.9柴油发电机房内。 1.3动火工作票不能代替现场设备停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动火工作票 不允许办延期手续。 1.4动火工作时限规定:一级动火工作票时限一般不超过24小时,特殊 情况需超过时限,必须由动火负责部门提出方案,报送生技部门及分管领导或 总工审批。二级动火工作票时限一般不超过7天,二级动火工作票每日工作间 断或终结时,工作负责人应将动火工作票交回运行值长(或值班负责人),次日 开工时重新履行许可手续。 1.5工作已结束或作废的工作票,应分别盖“工作票终结”或“作废”印章。 印章盖在工作票第一页右上角。 1.6动火工作现场应配置的消防器材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工作后消防 器材应收回,使用过的消防器材应及时到消防部门以旧换新。 1.7消防部门应设“动火工作票记录簿”,记录应包括动火工作票编号、动 火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动火负责人姓名、消防监护人姓名。若有发生火情并应记录火情及扑救简况。 1.8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动火负责人、许可人应具备的聘任。 1.8.1一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由熟悉现场设备系统,熟悉《典规》有关部分,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水平的部门领导或专业主管技术人员担任,并考试 合格,经厂(局)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书面公布。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说课讲解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动火工作票的执行程序、动火级别及其它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2检修工作票不能代替动火工作票,在动火范围内的检修工作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规》中有关规定,坚持电、气焊“十不烧”,严格遵守“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以及其它制度中的安全措施外,还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1.3本制度适用于江苏通达热电有限公司生产部门、参加各种设施维修的维修部门以及外包工程队。 2.管理及安全职责 2.1企管部负责监督、考核动火工作票执行情况,负责动火工作票三种人资格审查。 2.2动火工作票三种人名单与工作票三种人相同,企管部在对工作票三种人进行资格考试时,同时加考部分动火工作票知识。 2.3动火票审批人员和签发人员对工作的必要性、安全性以及安全措施是否完备负责。 2.4动火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除按《安规》规定的责任外,还应在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工作许可人还应在动火工作票间断、终结的1小时、2小时后对现场残留火种分别进行一次检查。 2.5消防监护人员安全职责 2.5.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足够的消防设施。 2.5.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2.5.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可燃液体、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5.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时及时扑救。

2.5.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2.6动火执行人安全职责 2.6.1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许可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2.6.2 检查现场是否符合动火条件,并按要求做好防火的安全措施。 2.6.3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2.6.3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2.7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安全责任人。 3.管理内容和程序 3.1动火工作票类别 3.1.1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部位及场所: 3.1.1.1点火油室、点火气室内。 3.1.1.2油管道及与油管道相连的汽水管道、油箱。 3.1.1.4气管道上动火。 3.1.1.5油设备上动火。 3.1.1.7其它部位。 3.1.2二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动火部位: 3.1.2.1与燃油系统能加堵板隔离的汽水管道。 3.1.2.2油、气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他管道。 3.1.2.3动火地点有可能火花飞溅至易燃易爆物体附近。 3.1.2.4电缆沟道内。 3.1.2.5控制室、电子设备间、档案室。 3.1.2.6其它部位。 3.2动火工作票一般规定 3.2.1动火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

xx发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

Xx发电厂 工作票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电气工作票、热机工作票、动火工作票涉及检修维护部部分的管理职能,管理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容。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删减。 工作票一式两份,检修人员手执一份,运行人员留存一份。 公司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 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 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工柞票。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值长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置。 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术语,设备应注明名称及编号。 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母线可以使用罗马数字);时

间按24 h计算,年度填写4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2位数字。 “工作负责人”栏:工作负责人即为工作监护人,单一工作负责人或多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填入此栏。 “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 “工作班成员”栏:应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员”栏,超过10人的,只填写10人姓名,并写明工作班成员人数(如xxx等共人),其他人员姓名写入附页。“共人”的总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有监护人的应明确监护人。 “工作地点”栏:写明被检修设备所在的具体地点。 “工作容”栏:描述工作容,要求准确、清楚和完整。 “计划工作时间”栏:根据工作容和工作量,填写预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时间。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填写检修工作应具备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密、细致,不错项、不漏项。检修工作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以及采取隔断的安全措施,必须写入安全措施栏。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填写“无”,不应空白。 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根据“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中的要求,需要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的,由工作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在相应栏做“√”记号,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可人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中填写“无”;需要检修作业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工作负责入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在对应的“执

动火作业票

填写说明 一、动火作业票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1-1999 )的规定。 二、动火作业票一式两份,一份交安全部门存档,一份交生产部门负责人。 三、记录应及时,字迹应工整,内容应真实。

动火作业票 动火等级()编号:

二级动火工作票编号:

动火安全注意事项 一、动火作业执行AQ3022-2008 规范,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 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AQ3028-2008 、AQ3025-2008 的规定。 二、禁火区划分: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的部 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属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管沟、阴井、下水道、电缆沟属一类禁火区,其余属二类禁区。一类禁火区动火必须办一类动火票; 三、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 作业管理。 四、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 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四、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 析,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五、五级风以上天气,严禁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应升级管理。 六、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要采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 器材。 七、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八、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m ,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 应不小于10m ,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九、特殊危险动火,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十、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动火及动火工作票

动火作业及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控制表

动火作业及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XXX-YW-XX-XX 1 目的 通过贯彻本标准,达到控制动火,安全动火,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的目标。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动火作业及动火工作票的管理目标范围、要求、安全责任及动火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3.2 上海市《消防条例》 3.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动火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4 动火工作管理标准范围,公司施行二级动火工作制度,特殊情况下(机组大修期间)经消委会研究,报消防管理人同意,方可执行三级动火工作票。

4.1 一级动火 4.1.1 (供)氢站内动火作业;1号、2号、3号、4号运行机组氢系统5米以内的动火作业。 4.1.2 油库(罐)区(挡油墙以内)的动火作业。 4.1.3 危险品仓库内动火作业。 4.1.4 运行中油变压器(主变、备变、厂变)本体及附属油系统设备动火作业。 4.1.5 网控室、集控室及下面电缆层内动火作业。 4.1.6 计算机房动火作业。 4.1.7 档案室库房内的动火作业。 4.1.8 燃油储油罐、储氢罐动火作业除执行一级动火工作票外,必要时还应有HSE部负责上报市消防部门批准,报送股份公司安监部备案。 4.1.9 钛管凝结器内动火。 4.1.10 脱硫吸收塔内除雾器层、脱硝及以上部位动火作业。 4.2 二级动火 4.2.1 1-4号运行机组氢系统5~10米内的动火作业。 4.2.2 制粉系统的动火作业。 4.2.3 汽轮机油系统的动火作业。 4.2.4 油库(罐)区50米范围内的明火管理区的动火作业。 4.2.5 与油区可靠隔绝的燃油管道的动火作业。 4.2.6 升压站内设备的动火作业。 4.2.7 主变储油箱的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加强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规范动火管理,确保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维修部在生产维护过程中的动火管理工作。 3. 术语 防火重点部位: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燃料油罐区、集控室、网控室、通讯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变压器、电缆层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等。 4. 职责 4.1 工作负责人职责: 4.1.1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4.1.2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4.1.3检查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4.1.4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1.5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4.1.6 动火工作期间,终结时保证现场无残留火种。 4.2 动火执行人职责: 4.2.1 动火前必须了解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4.2.2 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4.2.3 全面了解动火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2.4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保证现场无残留火种。 4.3 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 4.3.1 工作必要性。 4.3.2 工作是否安全。 4.3.3 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施否正确完备。 5. 程序 5.1 动火级别划分 5.1.1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很严重的部位。 5.1.2 二级动火区:是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 动火票级别的确定由动火票签发人按本制度规定审定。 5.2 动火审批程序 5.2.1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经动火部门负责人签发、经营策划部负责人、消防队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5.2.2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动火项目部经理签发,经营策划部、消防队审核,维修部主管经理批准。 5.3 动火现场监护 5.3.1 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动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司的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动火作业。 3.规定 3.1凡是从事明火、焊接、切割、气割、砂轮打磨、电钻打眼、喷灯作业、冲 击作业等能够产生火花的工作都属于动火作业。从事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办理《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票》最长期限一天,第二天如需动火要重新办理,《动火作业票》一式两份,一份交安全管理部存档,一份作业监护人随身携带,作业完成后交车间办公室留存。 3.2按动火作业的危险程度,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动火作业分为三个级别:特 级危险动火作业、危险动火作业、一般动火作业。 3.2.1特级危险动火作业:包括在油库内,油罐上,油管上,油变压器上,机 组各轴承上,危险的电缆沟,暗井内,易燃易爆物附近的动火等。其动火作业由部门经理批准,车间主要负责人在场监护(最少一人)。 特级动火审批程序:首先由动火地点的负责人确认签字,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然后动火单位作业人及监护人确认签字,最后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动火。 3.2.2危险动火作业:车间内的动火作业。其动火作业票由车间主要负责人批 准,班组长人员(最少一人)在场监护。 3.2.3一般动火作业:车间外的动火作业,附近无易燃易爆物。其动火作业由 动火部门负责人签字,动火部门人员(最少一人)需在场监护。 4.其他 4.1动火作业票的使用:动火作业票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有效使用期,几个动 火项目不能合办一张动火作业票。

工作票管理制度精选

工作票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票的管理办法、执行程序、操作步骤和考核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范围内的工作票管理。 2 工作票管理制度 2.1工作票管理及统计考核 2.1.1为保证在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现场检修或安装时的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各级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所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票制度。 3.1.2凡在焚烧-余热锅炉、汽轮机、电气设备及其保护、控制与自动回路上工作者均须履行工作票手续,热力、机械及热工专业作业工作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份)填写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专业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份)第一、二种工作票制度执行。 2.1.3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方或下方作“V”“∧”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或值长的扁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每页工作票错、漏字修改不得超过三个字。工作负责人填写部分与工作许可人填写部分分开统计。电气工作票对设备名称、编号、动词不得修改。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在运行主控室,由工作许可人收执。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计入操作记录薄中。 2.1.4工作票的编号按照如下原则执行,由各专业自行编号按顺序使用。

汽机专业:Q-年月日-01,如Q-20070912-01 锅炉专业:L—年月日-01,如L-20070912-01 电气专业:D-年月日-01,如D-20070912-01 化学专业:H-年月日-01,如H-20070912-01 公用机械专业:G-年月日-01,如G-20070912-01 当日本专业有多份工作票时,按照01的顺序递增。 2.1.5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并签发,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厂部批准的该专业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后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作详细交代。 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时,只能持有一张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担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2.1.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符合《安规》要求,严格履行应负的安全责任,每年应参加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厂部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2.1.7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以批准的开工时间为限,在当天未开工且事先又无提出延期要求的工作票作废票处理。办理工作票时,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双方必须到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交底、逐条核对,并记录交底及核对的内容。 2.1.8 事故抢修工作票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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