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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三定”方案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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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三定”方案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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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E药经理人》2013年第04期

作为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要一环,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的“三定”(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方案已于明底前完成。

按照方案,由于整合了原国务院食安办的6个司、国家质检总局的食品生产监管司及国家工商总局的食品流通监管司的职责,CFDA新设司局为17个,比起原国家食药监局的13个司局,增加了4个。

其中,在食品监管层面,原“食品安全监管司”由一个变成了三个,分别承担生产、流通、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在医疗器械方面,原“医疗器械监管司”也一分为二,分为“注册管理司”和“监管司”,将注册和监管分离;药品化妆品也采取了同样的方式,分为了注册管理司和监管司;原国务院食安办的“应急管理司”保留,而“宣传和科技司”则一分为二,设“新闻宣传司”和“科技和标准司”。

方案规定,CFDA机关的行政编制为345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为了加强衔接、配合,增设1名副局长兼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司局领导职数60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编制中,还设有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10名。与此同时,对行政许可进行了简化。比如药品生产、经营的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四项将逐步整合为两项等。

4月1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省、市、县三级食药监管机构改革,原则上分别于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但

不实行垂直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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