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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赔偿标准及赔偿项目计算方法

2016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赔偿标准及赔偿项目计算方法
2016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赔偿标准及赔偿项目计算方法

2016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及赔偿项目计算方法

统计时间:2016年4月12日一、2016年度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计算依据

浙江省统计局公布了2015年度人民生活水平的相关数据,从2016年4月起,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将根据最新的数字进行判决。

1、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年(注:用于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或人民调解时)计算浙江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事故等)城镇户籍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2、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125元/年(注:用于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或人民调解时)计算浙江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事故等)农村户籍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3、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661元/年(注:用于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或人民调解时)计算浙江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城镇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性支出16108元/年(注:用于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或人民调解时)计算浙江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农村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

注(重要):因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浙江省内有部分地区已经取消农村户口,统一成居民户口,各赔偿金统一安装城镇标准进行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A、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B、60岁-74岁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C、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

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平均工资一般参照省统计局公布数字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②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赔偿限额: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A、18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B、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C、60-74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D、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浙江省一般参照30元—15元的标准计算

6、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

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可以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

收入×赔偿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

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

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A、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20年

B、60岁-74岁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

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C、75岁以上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5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后续治疗费=医生建议可能产生的费用

13、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最多不超过5万元

14、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5、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统计数据金额(元)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14年度)48372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年度)43714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5年度)21125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15年度)28661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15年度)16108项目计算公示受害人年龄金额(元)

死亡赔偿金城镇与农村(受害人)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岁-74岁之间: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

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

城镇1-60岁874280元

61-74岁43714×年

75周岁以上218570元

农村1-60岁422500元

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61-74岁21125×年75周岁以上105625 元

项目计算公式被抚养人金额(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

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

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岁之间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

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

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被抚养人

的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

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

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

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

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未成年人

(城镇)

28661×(18-N)÷扶养义务人

人数(N<18)×伤残度(1级为

100%,2级为90%至直10级10%

计算)

无劳动能

力又无其

他生活来

源的(城

镇)

28661×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

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

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

人人数×伤残度(1级为100%,2

级为90%至直10级10%计算)

未成年人

(农村)

16108×(18-N)÷扶养义务人

人数(N<18)×伤残度(1级为

100%,2级为90%至直10级10%

计算)

无劳动能

力又无其

他生活来

源的(农

村)

16108×20年,(但超过60周岁

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

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

务人人数×伤残度(1级为100%,

2级为90%至直10级10%计算)

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48372÷2=24186

残疾赔偿金(2015年收入标准)计算公式伤残等级城市农村①受害人在60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②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③受害人在75岁之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

偿指数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10级

住院伙食补助费(包括赴外地治疗随同陪护人员)30元×天(50元)营养费(20-40)×天

住宿费150元每天

精神抚慰金一般不超过5万元(一个伤残等级一般赔3000元左右)

医疗费(包含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用和药费等费用)审查医疗费是否为治疗交通事故所受损伤的费用。伤者擅自购买的与损伤无关的医疗费如治疗另外本身固有的疾病,不属于赔偿范围。属于公费医疗范围已经在所在单位报销的,也不应列入赔偿范围。

b、审查医疗费用数额,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须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它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待实际发生时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1)一般应是所在地医院,转外地医院治疗的应确有必要,并需经当地医院同意,未经同意而擅自转院一般不赔偿。

(2)医疗费用必须是治疗外伤或损害所引起疾病的开支,治疗与外伤无关的医疗费用,不予赔偿。(3)当事人在治疗医院以外的医疗、药品单位购买的药品,必须确属必要,并应经过治疗医院批准,伤者私自购买不是治疗必须的药物不予赔偿。

(4)住院费用的审查,住院的前提只限于伤重需要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的情况,对住高档次病房,应按一般病房费用计算。(5)检查、诊断和辅助检查费用应审查是否存在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的情况。

(6)后续治疗费用系确需再次治疗的费用或尚未恢复者未来的费用,应以有效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准。

(7)保险合同约定医疗费用仅限于医疗保险范围的,该约定应当理解为合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申请对医疗费用合理性进行审查,可以依法审查确定。对于医疗费用合理性进行鉴定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一致意见聘请法医进行审核,对于审核结论可以作为专家证言予以采纳,当事人对于法医的审核意见存在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请法医学鉴定。

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

>1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的,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当地”的范围:省辖市的区按省辖市的标准,县(县级市)按县((县级市)的标准。无法举证证明护工劳务报酬标准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当地统计局提供的《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中的“居民服务业”标准执行。护理期限应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对原告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护理期限过长问题,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护理期限、护理人数的鉴定。

误工费误工费系伤者因交通事故受伤不能参加工作或劳动,致使其不能得到或减少收入部分的费用。误工费用多少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系伤者因交通事故受伤不能参加工作或劳动,致使其不能得到或减少收入部分的费用。误工费用多少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病假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的定残日的前一天。这里应注意的是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病假证明必须加盖治疗医院医务处公章而非科室专用章,未加盖医院医务处公章仅有医生签名的病假证明,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误工时间的证据使用。同时,代理人在审查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病假证明时,可以根据伤者受伤的实际部位参照公安部出台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人身损害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的规定,确定原告的误工期限有无超过正常标准,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医生根据病人要求随意长期开具病假证明的情况存在。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用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司法实践中通常法官通常要求原告出具出事前三个月的工资清单,出事后因治疗误工收入实际减少的证明,出事后的工资清单,及相关的完税清单,以上证据均须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以审查其实际损失。如果原告提供的出事前三个月的工资清单的工资远远大于原告所属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则还可要求其进一步提供每月的纳税证明,以审查其证据的真实性。

受害者无固定收入的,有相关单位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日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在赔偿误工费用时,还应该明确以下几点:

(1)要有损伤造成不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结果发生。(2)应明确损伤后暂时尚失劳动能力或在调解处理前已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时间。

(3)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停薪留职、下岗、内退、退休人员实际减少的收入也应赔偿。

(4)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可以参照浙江省统计局每年提供的《浙江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确定。

(5)农民、家庭妇女可以看作无固定收入的人看待。

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如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当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与就医人数、时间不符的票据不应赔偿。

2018-2019年度福建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8-2019 年度福建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发布的相关统计数据,2018-2019 年度最新福建省人身损害赔偿及交 通事故赔偿标准,数据如下: 一、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01 元;(计算残疾赔偿金) 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35 元;(计算残疾赔偿金) 三、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980 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四、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003 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福建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 1. 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元/ 天) ×住院天数 3. 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 月/ 年)×误工时间 比如:年收入9 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 元÷12 月÷30 日)×误工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 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 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 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 年) 6. 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 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9001元×20 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6335元×20 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 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9001 元×[20 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 岁)] × 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6335 元×[20 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 岁)] × 伤残赔偿指数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6版)

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目录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6版) (1) 附加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B款(2017版) (18)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6版) (安联财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16】(主) 008号 1.总则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 形式。 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是否接受投保、承保,由保险人决定。 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后者作为投保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 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 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 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 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 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伤残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 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 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 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 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如有)。 二、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 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 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最新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018年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8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药费:按发票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 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 9、鉴定费:凭票据 10、律师费:凭票据,参照《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 11、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x元×20×伤残系数,农村:x元×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系数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居民:x元×年限×系数 75周岁以上城镇:x元×5×系数,农村:x元×5×系数 1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13、丧葬费:28152 14、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x元×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x元×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15、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877020,农村:384160 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农村:x元×年限 75周岁以上,城镇:219255,农村:96040 16、精神损失费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 17、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赔偿三个亲属的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浙江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2018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摘要: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致残的情况下,除上述的赔偿项目外还可能包括: 8、伤残赔偿金:按鉴定认可的伤残等级标准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老人意外伤害险理赔范围有哪些

老人意外伤害险理赔范围有哪些 在选择保险的时候需要知道实际的情况,现在不少人关注的保险实际的情况,因为老人意外伤害险赔偿范围其实是有规定,我们要是都能够知道实际赔偿的范围,在保障上就是会很全面,主要涉及到的就是各方面的保障,所以,在这些问题上自己最好都很好的分析和考虑,也能找到更好的保险方便生活。 老人意外伤害险理赔范围有哪些 1、在知道了保险实际赔偿的范围前,最好知道如何选择保险,这样保障的才是会更好,自己也是会对保险有整体的认知,在实际的评价上就是会更高,所以,我们要是都能知道实际保障的范围,这些都还是需要了解的,建议对老人意外伤害险赔偿范围的了解需要找保险公司的人员进行分析,这样是会更加的全面。 2、老年人本身在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磕碰,要是能有这样的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障范围上也是很不错的,而实际的口碑也是很好,儿女也会非常放心父母的身体和安全。而老人意外伤害险赔偿范围都是比较明确,这样保险的作用也是能够很好地发挥出来,毕竟市场中险

种都还是需要及时的分析,老年人的健康和安全也应该及时的关注,才更营造更好的保障环境,也让老人自己心里非常放心。 3、在了解了这些情况后,我们还是需要对老人意外伤害险赔偿范围有初步的了解,主要在发生意外身亡,伤残或者住院的都可以及时的保障,而对于烧伤等都是可以及时的保障;现在对于意外住院的津贴和相关的交通费都是可以给予补贴,这样就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和喜欢,所以,在保障上也还是很不错的。 4、而老人意外伤害险赔偿范围中保险的额度是根据投保的情况进行分析的,一般要是死亡,伤残或者是烧伤就是有10-50万保障金,而意外医疗住院的保障金在2000-20000之间,所以,在选择保险的时候对于实际赔偿的金额也是有一定的了解,这样在保障上是会更好,也能选择合适的保险保障自身的安全。 老人意外伤害险赔偿标准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2017最新完整版)

交通事故赔偿,是平时我们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但相关计算公式较多且繁杂,很难记得住。为此,通过此表格清楚的呈现给大家,仅供参考。(此为2017最新完整版)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一

公式中相关术语解释二 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即国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扣除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等费用后剩余的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②伤残赔偿系数 根据伤者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者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百,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九十,以此类推。 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各来源收入总和合扣除其经营性支出、税费支出所剩余的收入,计算公式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损失。 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和劳务两方面支出作为重要权衡指标。 ⑤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驻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也即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反应农民的消费水平。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法律依据三 1、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2、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3、护理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 4、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 5、住院伙食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6、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 7、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 8、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计算标准及依据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计算标准及依据 1.什么是营养费 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2.营养费的范围 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在目前审判实践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疗,法官就支持营养费,不住院治疗就基本上不考虑营养费。 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 (4)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4.营养费的证据 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对个案而言,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营养意见,也不能不加以审查及质证就予以采信,因为医疗机构意见仅是参照,不是根据。由于受到医患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医疗市场竞争等影响,很难保证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公正、科学、准确。因此,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进行审查。 对于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在判断真实性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营养意见出具的医疗机构是哪个等级。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出具的,可信度较高,因为这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高、比较注重信誉及形象。 (2)营养意见出具的载体是什么。最佳载体是医院的伤、病情鉴定表。一般情况下,医院对病情鉴定表表管理较严,有相对严格的程序

2018年黄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黄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黄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8年黄冈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一、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 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 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 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 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 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 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 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 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 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 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 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 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 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 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 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 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

2018-2019年度安徽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8-2019年度安徽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发布的相关统计数据,2018-2019年度最新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数据如下: 一、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640元;(计算残疾赔偿金) 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58元;(计算残疾赔偿金) 三、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740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四、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106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100元/天)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比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164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75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164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75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案例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案例 李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天,李某因支气管发炎,去医院求治。医院按照医疗规程操作,先为被保险人进行青霉素皮试,结果呈阴性。然后按医生规定的药物剂量为其注射青霉素。治疗两天后,被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迟发性青霉素过敏。李某的受益人持医院证明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接到受益人的申请后,内部产生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被保险人是在接受疾病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由于被保险人投保的是人身意外伤害险,并非是疾病死亡与医疗保险,因此,保险人不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另一种意见是,尽管被保险人是在治疗疾病过程中死亡的,但由于迟发性的青霉素过敏对于医院和被保险人来说均属突然的意外事件,尤其对于具有过敏体质的人来说,不能认为身体仅对某种物质过敏是次健康体。因此,由于青霉素过敏导致死亡,可以比照中毒死亡处理,而不能认为是因疾病导致死亡。既然如此,排除了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的可能性,只能视为意外死亡。所以保险人应按照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合同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案情分析: 首先,就“意外伤害”的定义而言,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遭受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结合本案,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医院按照医疗规程为其注射的青霉素药物,可以认定为“外来的”物质,即具有“外来的”因素;因皮试反应正常,被保险人于接受治疗两天后突发过敏反应,不仅被保险人自己难以预料,而且医院也是在被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后才知道。尽管医院方懂得人群中有人会发生青霉素过敏反应,但究竟何人发生、何时发生,尤其是首次使用青霉素药物,并产生迟发性青霉素过敏反应的人,对于医院方来说也是个未知数。因此,该事件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具有“突然的”因素;被保险人去医院接受治疗的目的,是医治支气管的炎症,没有料到会因青霉素过敏反应导致身亡,显然被保险人具有“非本意”的因素,综合上述三个因素,被保险人的死亡完全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

2018年南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南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南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8年南阳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 8、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4)A款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3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您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第1.6条 本保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2.4条 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4.3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第 6 条 我们对可能影响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保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显著标识,请您 仔细阅读正文加粗的部分。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保险金受益人 4.2 保险事故通知 4.3 保险金的申请 5.基本条款 5.1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5.2 职业类别变更 6.释义 6.1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6.2 现金价值 6.3 认可医院 6.4 合理医疗费用 6.5 住院 6.6 高风险运动 6.7《职业分类表》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合同效力 1.5 合同内容变更 1.6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7 合同终止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您的权利和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纳 3.2 续保和保证续保 3.3 险种转换

2018年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8年杭州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药费:按发票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 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 9、鉴定费:凭票据 10、律师费:凭票据,参照《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 11、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x元×20×伤残系数,农村:x元×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系数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居民:x元×年限×系数 75周岁以上城镇:x元×5×系数,农村:x元×5×系数 1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13、丧葬费:28152 14、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x元×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x元×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15、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877020,农村:384160 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农村:x元×年限 75周岁以上,城镇:219255,农村:96040 16、精神损失费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 17、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赔偿三个亲属的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杭州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2018年杭州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摘要: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致残的情况下,除上述的赔偿项目外还可能包括: 8、伤残赔偿金:按鉴定认可的伤残等级标准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2018-2019年度广东省深圳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8-2019年度广东省深圳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2018年5月30日至2019年5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2938元。(计算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38320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15780元。(计算残疾赔偿金)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3200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2018年5月30日至2019年5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比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规范×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450元×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省深圳市标准)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5293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578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5293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578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意外医疗险理赔范围

意外医疗险理赔范围 【摘要】人身意外保险是只对因意外而遭成的人身伤害的进行赔付的一种保险。但是其并不能给投保人带来全面保障,下面就通过一则意外医疗赔付案例来给大家介绍意外医疗险理赔范围及相关内容。 意外医疗险理赔案例: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属于意外医疗险理赔范围 案例:近日,赵小姐带着孩子在小区的水池边玩耍,“突然听见哇的一声,原来小孩在玩水时不小心撞到了水池里的假山。”由于撞到了头部,赵小姐专程带孩子去医院做了个头部CT检查。据她介绍,检查费用花了约600元。 案例分析:就赵小姐的案例而言,保险专家表示,如家长帮小朋友投保了意外医疗险,那么在意外医疗险的额度范围内,CT检查费用保险是可以报销的。只要用的是社保目录的用药,以CT检查费为例,花费150元以内无法理赔,而600元的总花费保险可以报销450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很多投保人以为投保了意外险其中就包含了意外医疗险,其实不然。每款保险都有属于自己的保险责任,意外险的基本责任是,意外身故或伤残。但是多数意外身故发生时,同时会带有意外残疾或烧烫伤,也就是说,意外险还可能带有因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如果我们买的是普通的意外险,那么其中是不带医疗报销功能,或者自带的费用很低,不够承受医疗的费用,这时候就需要附加一份意外医疗险。意外医疗险其实是意外险的附加险,是指因为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购买时的约定报销比例和额度由保险公司给予现金报销。意外医疗险的投入不多,但是能提供较高的保障。 意外伤害险拒赔骨折意外医疗险可理赔 “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投保人因意外造成身体伤害时,保险公司将予以赔付,通常仅在烧伤、残疾、死亡等赔付条件下,受益人一次性拿到约定的保险金。而“意外医疗险”通常含有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住院费的报销等,其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原因受到了身体伤害,并由此产生医药费用开支后,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报销。同时,保险公司还可多次理赔,但对于全年累计赔付保险金则以所选的保险产品保额为限。 如果购买的是“意外医疗险”,就能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赔付。保险专家指出,这种结果的造成,对于投保人来说,多数都是由于不懂或不太了解意外险,以为意外险只有一种,以致造成最终得不到赔付。在她看来,购买意外险若想要得到理赔,必须要弄清楚究竟是需要“意外伤害险”,还是需要“意外医疗险”,只有根据自己的需求选对意外险,才会让自己出险后有所保障。 意外医疗险理赔需选择定点医院诊治 一般情况下因意外和突发疾病引起的伤病可就近治疗,但在可以转院时,需转到保险公司的定点医院治疗。目前,武汉市有21家医院为商业保险的定点医院,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定点医院为二级以上医院。“发生意外时,应尽量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诊治。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保险公司定点医院诊治,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将有可能给后续的理赔带来不便。理赔人员提醒投保客户。此外,理赔人员还表示,意外伤害险条款规定,因意外导致身体某些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申请理赔,需在事故发生日起经过180天后,到保险公司定点法医鉴定单位做残疾鉴定。

2018年阜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阜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阜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8年阜阳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 据确定; 2、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4)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 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 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 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阜阳13年标准97.54元/天)(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 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 生活自理能力时止;(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 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 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阜阳 标准30元/天,合肥市中院指导意见标准20元/天) 5、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期通过“三期”鉴定确定,标准 参照住院伙食补助费。 6、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费:按需据实。 7、精神损害抚慰金 (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 伤残等级确定,4)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得高于80000元。 8、残疾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阜阳23114元)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阜阳8098元)标准,自 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 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4)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 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100%)×赔偿年限。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

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 概念: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意外伤害是指人的身体和生命受到外来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伤害后,根据投保对双方约定的契约和投保额,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应的赔偿。 赔偿:这两个保险不重复,如果出现事故则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都要进行赔付的,医疗部分是分摊赔付,工伤保险报销一部分,剩余部分由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身故残疾则都要进行赔偿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对象主要针对伤者的医药费;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对象是工伤职工的包括医药费在内的相关权利保障及待遇。两者不能相互替代,可以同时适用。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保险力度大,保险范围广。而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的一种,保险力度和范围都不及前者。

工伤保险、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指企业必须提供近期工伤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工伤保险请到注册地社保中心办理);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是指2004年8月1日以后有新开工工程的企业需要提供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缴费凭证,同时交验原件。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18年益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益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益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8年益阳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一、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状况) 误工时间: 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的全休时间。出院后仍需休息,不能工作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确定出院后的误工时间。受害人构成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 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司法鉴定)前一天。 收入状况: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证明)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 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护理费(护理时间×收入状况×护理人数) 护理时间: 包括住院时间和出院后的护理依赖时间。出院后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收入状况: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证明)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实践就中一般参照误工费计算。 护理人数: 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三、交通费(正式票据为凭) 四、医疗费(正式票据为凭)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益阳,省内:12元/人?天,外省:15元/人?天,经济特区:20元/人?天。) 六、营养费(益阳一般为20—30元/天) 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一般要求配置国产普通型,根据辅助器具的使用寿命,按照我国人口平均寿命计算,计算 到71岁。 八、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 均纯收人x 20年) **%指1级伤残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依此类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城镇户口)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 镇户口)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一、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一)直接财产损失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在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二)间接财产损失 1、停运损失: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2、不予赔偿和有限赔偿间接损失。(乘客可得的间接利益损失超过了承运人可预期的范围的,以承运人所得运费为限赔偿。) 二、具体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一审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法律依据:"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误工费(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三)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天数 (四)交通费(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法律依据:"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到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住宿费=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凭据支付。 法律依据:"解释"二十三条二款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六)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 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八)鉴定费(伤残鉴定费) (九)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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