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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水功能区水质现状及保护对策

周口市水功能区水质现状及保护对策

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精)

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 水资源是人类及其他生物赖以生存及发展的必要物质, 很难想像, 地球上没有了水会是怎样的一种光景, 同时, 水资源也是发展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它的作用包括灌溉、发电、给水、航运、养殖等,种类有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江河、湖泊、井、泉、潮汐、港湾和养殖水域等。水资源的特点有以下几点:时程变化的必然性和偶然性 ; 循环性、有限性及分布的不均一性 ; 利用的多样性。水资源对于人类的发展如此重要, 但是水资源并非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此外, 基于我国是世界人口大国这样的基本国情, 人均水量相当有限,我们更改懂得如何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水资源。 水是人类及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质, 是工农业生产、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不可替代的极为宝贵的自然资源。水资源(water resources一词虽然出现较早,随着时代进步其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但是水资源的概念却既简单又复杂, 其复杂的内涵通常表现在:水类型繁多,具有运动性,各种水体具相互转化的特性;水的用途广泛,各种用途对其量和质均有不同的要求; 水资源所包含的“量”和“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改变; 更为重要的是,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受经济技术、社会和环境条件的制约。因此, 人们从不同角度的认识和体会, 造成对水资源一词理解的不一致和认识的差异。目前, 关于水资源普遍认可的概念可以理解为人类长期生存、生活和生产活动中所需要的既具有数量要求和质量前提的水量,包括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水资源开发利用, 是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一个方面, 其目的是发展社会经济。最初开发利用目标比较单一,以需定供。随着工农业不断发展,逐渐变为多目的、综合、以供定用、有计划有控制地开发利用。现在各国都强调在开发利用水资源时,必需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方面。 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内容很广,诸如农业灌溉、工业用水、生活用水、水能、航运、港口运输、淡水养殖、城市建设、旅游等。防洪、防涝等属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另一方面的内容。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在以下一些问题上,还持有不同的意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1〕1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从流域、区域范围内协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和科学地管理水环境、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在全省范围内对主要江河、湖库划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一、功能区划分的范围 对以下地表水体划分环境功能区:全省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的小型水库以及主要城市湖泊。 二、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确保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划分水环境功能区的具体原则是: 1.考虑水体现状、规划的使用功能和水环境质量的现状;

2.优先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3.适应流域内经济和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 4.水体环境功能区的划定,一般不低于水体现有的水质等级; 5.兼顾上、下游地区利益; 6.水体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下端约束条件与《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相衔接; 7.保证按省政府的要求跨行政区边界水质达标交接; 8.水库的水环境质量一般要求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特殊情况不低于Ⅲ类; 9.城市河段内河涌一般要求不低于Ⅴ类; 三、功能区的分类 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实施水域分类管理。结合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类:Ⅰ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当同一水体具有多种使用功能时,按照最高功能确定水质目标。 四、功能区划分成果及其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见“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水功能区划分

水功能区划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水资源管理的目的是: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保护水资源的持续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水资源工程的经济效益,在满足用水户对水量和水质要求的前提下,使水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 代的水资源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①效益最优。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规划、设计、运用),都要拟定最优化准则,以最小投资取得最大效益(见水资源规划)。②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规划,联合调度。地表水和地下水是水资源的两个组成部分,存在互相补给、互相转化的关系,开发利用任一部分都会引起水资源量的时空再分配。充分利用水的流动性质和储存条件,联合调度地表水和地下水,可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③开发与保护并重。在开发水资源的同时,要重视森林保护、草原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湖泊整治、污染防治等工作,以取得涵养水源、保护水质的效应。④水量和水质统一管理。由于水源的污染日趋严重,可用水量逐渐减少,因此在制定供水规划和用水计划时,水量和水质应统一考虑,规定污水排放标准和制定切实的水源保护措施。 管理方法 解决中国日益复杂的水资源问题,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向合理开发、有序开发转变,从粗放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是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三是强化水功能区达标管理,有效保护水资源。 四是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增强水资源配置能力。 五是加强工程科学调度,提高水资源保障水平。 六是抓好水域岸线管理,促进水生态系统修复。 七是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水管理体制改革。 八是务实行业管理基础,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专题报告

目录 一、指标完成情况 0 (一)指标基本情况及达标结果 0 1.指标要求 0 2.指标完成情况 0 (二)指标计算过程 0 1.计算过程及结果 0 2.监测点位 (1) 3.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 (1) 二、措施与做法 (1) (一)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思路 (1) 1.编制指南,指导方案编制 (1) 2.确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思路 (2) (二)创新工作机制,为次级河流整治提供坚强保障 (2) 1.政府主导,全面部署安排 (2) 2.部门牵头,乡镇负责 (3) 3.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年度任务 (4) 4.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办考核 (5) 5.拓展筹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5) 6.人大政协监督,助推次级河流整治 (6) 7.强化舆论监督,动员全民参与 (6)

(三)截污控源,分类整治各类污染 (6) 1.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6) 2、不断完善城镇垃圾收运与处置系统 (7) 3.加大结构与布局调整,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7) 4.优化畜禽养殖区划,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 (8) (五)健全长效巩固机制,保障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8) 1.建立健全污染整治巩固长效机制 (8) 2.完善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与标准体系 (11) 3.健全环境保护投入机制 (11) 4.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 (1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专题报告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达标就是创卫考核的一项关键指标,也就是我县创卫的重点与难点工程。为确保主城区水环境功能区达到创卫的要求,市政府坚持把次级河流污染整治作为创卫头号工程来抓,按照《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卫生城市规划》要求,我县龙潭河、花垣河、酉水河、溶溪河、梅江河共5条河流纳入创卫规划,2012年初以来,5条河流均一直达到Ⅲ级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一、指标完成情况 (一)指标基本情况及达标结果 1.指标要求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卫生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主城区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根据《秀山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卫生城市规划》与河流水域功能要求,5条河流水质应达到相应水域功能的要求。 2.指标完成情况 龙潭河、花垣河、酉水河、溶溪河、梅江河5条河流持续稳定达到相应水域功能要求(详见表1)。 (二)指标计算过程 1.计算过程及结果 至2013年12月底,龙潭河、花垣河、酉水河、溶溪河、梅江河5条河流水质总体均保持Ⅲ类,国家控制断面茶峒、妙泉入口、溪口、大溪、高桥、钟灵水库(湖口、库心)、水质稳定达到水域功能要求。

安徽省水功能区水质

安徽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通报 (2017年3月,第3期总第39期) 安徽省水利厅

发布单位:安徽省水利厅 编制单位:安徽省水文局 监测单位:安徽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目录 概述 (1) 一、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总体情况 (2) 二、各省辖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 (5) 附表1 2017年3月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结果(河流型) (7) 附表2 2017年3月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结果(湖库型) .. 18附录 (22)

概述 水功能区是指根据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状况,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以及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划定具有相应的使用功能,并且明确其主导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的水域。 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皖政〔2013〕15号)文件精神,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根据《安徽省水功能区监测与评价暂行办法》(皖水资源〔2013〕899号),安徽省水利厅组织省水文局编制了《安徽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通报》。 2003年10月和2011年1月省政府先后批复了《安徽省水功能区划》和《长江干流水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结合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目前全省共划分一二级水功能区248个。 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法主要依据的技术文件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安徽省水功能区监测与评价办法》(皖水资源函〔2013〕899号)等。 监测参数包括水温、pH值、总磷、总氮、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氟化物、挥发酚、氰化物、砷、汞、硒、六价铬、铜、铅、锌、镉共20项;湖库类水功能区增加了叶绿素a、透明度;饮用水源区另增加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5项指标。 针对目前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类别仅考核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两项,故水功能区达标评价仅对此两项参数进行评价。 湖库水功能区符合水质管理目标包括水质类别和营养化两类指标,须同时满足要求。

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

“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 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部署,科技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海洋局共同制定了《国家水安全创新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统筹部署水安全科技创新工作。根据国家水安全创新工程总体安排,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本专项紧密围绕水资源安全供给的科技需求,重点开展综合节水、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江河治理与水沙调控、水资源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应用,培育和发展水安全产业,形成重点区域水资源安全供给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及配套技术装备,形成50亿立方米的水资源当量效益,远景支撑正常年份缺水率降至3%以下。 根据重点专项总体安排,基于“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本专项2018年度指南主要支持实施方案提出但在2016年和2017年指南未覆盖的任务,持续围绕综

合节水、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江河治理与水沙调控、水资源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开展科研部署。 本专项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年。2018年拟支持不超过20个项目,国拨经费约3.2亿元。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对于企业牵头的应用示范类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如指南未明确支持项目数,对于同一指南方向下采取不同技术路线的项目,可以择优同时支持1-2项。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参与单位不超过10个。 本专项2018年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1.综合节水理论与关键技术设备 1.1 公共建筑节水精细化控制技术及应用 研究内容:研究不同供用水模式下的公共建筑供水系统效能评价方法及基准指标体系;甄别公共建筑节水关键环节与用水动态变化特征,研究综合节水集成技术与系统供水设计技术方法;研发公共建筑节水精细化控制技术设备产品,并开展示范推广。 考核指标:建立公共建筑水系统节水效能评价方法及指标体系,形成公共建筑节水集成技术和节水系统设计方法,开发公共建筑节水精细化控制技术设备产品5台(套)以上,

环境功能区

环境功能区划 一、环境规划 环境规划定义:是人类为使环境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而对自身活动和环境所做的空间和时间上的合理安排。环境功能区划是环境规划的一部分内容。 二、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功能区定义 环境功能区:是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性功能区。 环境功能区依据区域的社会环境、社会功能、自然环境条件及环境自净能力等确定和划分。在环境管理中,不同的环境功能区执行不同等级的环境质量标准。例如GB3095-2012规定: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等。 2、环境功能区划定义 考虑到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及环境投资效益两方面的因素,在确定环境规划目标前常常要先对研究区域进行功能区的划分,然后根据各功能区的性质分别制定各自的环境目标,这种对区域内执行不同功能的地区从环境保护角度进行的划分被称为环境功能区划。 三、环境功能区分类 环境功能区分为水功能区(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区、地下水质量环境功能区、海水水质环境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土壤环境功能区三大类。 环境功能区与环境质量标准之间有对应关系 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 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1、水功能区分为以下三类: (1)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为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 (2)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把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适当处理后可做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3)按照海域的不同适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四类。 Ⅰ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Ⅱ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Ⅲ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Ⅳ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2013年重庆市水资源公报

重庆市水资源公报 CHONGQING WATER RESOURCES BULLETIN 2013 重庆市水利局 二○一四年五月

前言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极为重要的保证。 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年度编发《重庆市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市上一年度水资源的情势,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提供数据支撑,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供指导,为提高我市水资源及水环境承载能力提供基础资料,以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编制《公报》的基础资料,主要来源于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市政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等部门,技术规范采用《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GB/T 23598―2009)。《公报》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相关市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目录 一综述 (1) 二水资源量 (3) 三蓄水动态 (10) 四供用水量 (12) 五水资源质量 (15) 六综合分析 (17) 七重要水事 (19)

一综述 重庆市位于长江上游,幅员面积82401平方公里。境内河流纵横,长江自西南向东北横贯市境,北有嘉陵江,南有乌江汇入,形成向心的、不对称的网状水系。境内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74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42条。 降水量2013年全市平均降水量1063.6毫米,折合年降水量876.43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少1.57%,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减少10.18%,属偏枯年份。 水资源量2013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为474.34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少0.53%,较多年平均值偏少16.45%。 蓄水动态2013年全市大中型水库年末总蓄水量49.4209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减少2.0850亿立方米,下降4.05%。 供用水量2013年全市总供用水量为83.906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17%。 用水指标2013年全市人均用水量为283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6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77立方米,居民生活人均日用水量为128升,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270立方米,城镇公共人均日用水量

(完整word版)“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

“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 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紧密围绕水资源安全供给的科技需求,在“十三五”期间重点开展综合节水、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江河治理与水沙调控、水资源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应用,培育和发展水安全产业,形成重点区域水资源安全供给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及配套技术装备,形成50亿立方米的水资源当量效益,远景支撑正常年份缺水率降至3%以下。 2016年2月,科技部发布了“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围绕“十三五”水资源安全保障急迫的、基础的和涉及重大战略布局的重点流域水利调度、水沙调控、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城乡水安全等研究任务,设计19项内容,资助31个项目。根据重点专项总体安排,基于本专项实施方案,2017年将持续围绕综合节水等六大方面开展科学技术研究。 本专项2017年度指南拟支持项目约覆盖专项实施方案任务的1/3。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执行期3-4年。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对于典型应用示范类任务,中央财政资金不超过该专项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30%,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如指南未明确支持项目数,对于

同一指南方向下采取不同技术路线的项目,可以择优同时支持1-2项。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8个,项目参与单位不超过15个。 本专项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1.综合节水理论与关键技术设备 1.1现代灌区用水调控技术与应用 研究内容:研究灌区用水多过程调控理论,研究灌区用水实时调配技术与产品,开发灌区用水测控技术与设备,构建现代灌区高效用水调控技术集成模式并示范应用。 考核指标:提出现代灌区高效用水系统解决方案与配套技术,典型示范面积6万亩以上,与当前国内最好水平相比,水分利用效率和灌溉效率提高10%以上。 1.2农田节水减排控盐技术及应用 研究内容:研究农田灌排协同排水控盐理论,研究农田水盐诊断预测及排水再利用评估技术,研发农田排水调控工程技术与产品,建立农田节水减排控盐技术集成模式并示范应用。 考核指标:提出农田节水减排控盐系统解决方案与标准体系,典型示范面积2万亩以上,排水再利用率提高20%以上,作物增产10%以上。 1.3生活用水新型实用节水技术 研究内容:针对不同生活用水对象,研究节水技术集成应用以及用水终端、水系统设计、水系统全流程影响,研发城镇各类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2007年6月)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 广东省水利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

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功能区划的通知 各地、市水利(水务)局: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前言 水功能区是指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状况,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及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在江河湖库划定的具有相应使用功能,并且主导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明确的水域。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是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将水质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和入河污染源的主要依据;是加强水资源调度,维持江河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强化陆域污染源管理,优化产业布局,科学确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依据;是明晰水权的重要依据之一。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规划的重要基础,也是我省水资源管理及水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三十三和三十四条规定,按照2002年水利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02]83号),以及广东省计委和省水利厅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计农[2002]903号),要求各省对已批准的水功能区划进行复核和调整,并在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和技术细则中明确了水功能区复核和调整的原则和方法。据此,省水利厅委托省水文局,重新复核广东省水功能区划的成果。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是由省水文局在《广东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有关水功能区划成果基础上,通过野外勘查,广泛搜集基本资

2018年7月湖北省水功能区水质通报

2018年7月湖北省水功能区水质通报 2018年7月,省水利厅对全省285个考核水功能区、431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进行了监测、分析、评价。由于十堰市长坪水库闸门维修,库区无水,本月长坪水库水质站点未进行水质采样。按双因子(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评价,全省达标水功能区273个,达标率95.8%;按全因子(水质项目24项)评价,全省达标水功能区234个,达标率82.1%。按双因子评价,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自治州、仙桃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标;天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未达标。现予通报。

市、州、林区 水功能区(个数) 控制目标 (%) 达标 情况 达标率 (%)考核达标不达标 黄石市12 12 82 达标100.0 十堰市14 14 94 达标100.0 荆州市26 26 82 达标100.0 宜昌市16 16 84 达标100.0 襄阳市29 29 82 达标100.0 鄂州市7 7 82 达标100.0 孝感市12 12 78 不达标100.0 恩施自治州25 25 91 达标100.0 神农架 3 3 100 达标100.0 仙桃市 4 4 92 达标100.0 潜江市9 9 93 达标100.0 咸宁市29 28 1 85 达标96.6 黄冈市22 21 1 83 达标95.5 荆门市14 13 1 82 达标92.9 武汉市44 40 4 80 达标90.9 随州市12 10 2 81 达标83.3 天门市7 4 3 81 不达标57.1 总计285 273 12 82 达标95.8 一、考核水功能区达标状况 2018年7月,全省共布置了431处水质监测断面,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对285个水功能区进行了监测。其中,保护区38个,保留区123个,缓冲区24个,饮用水源区35个,工业用水区18个,排污控制区14个,过渡区19个,农业用水区7个,景观娱乐用水区7个。评价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2004年重庆市水资源公报

前言 一综述 二水资源量三蓄水动态四供用水量五水环境六重要水事七综合分析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极为重要的保证。 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年度编发《重庆市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市上一年度水资源的情势,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供指导,为提高我市水资源及水环境承载能力提供基础资料,以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编制《公报》的基础资料,主要来源于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委、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等部门。 《公报》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市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一综述 重庆市位于长江上游,幅员面积82403平方公里。境内河流纵横,长江自西南向东北横贯市境,北有嘉陵江,南有乌江汇入,形成向心的、不对称的网状水系。境内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07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40条。 降水量2004年,全市年平均降水深1196.6毫米,折合年降水总量985.97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少2.7%,比多年平均值偏多1.0%,属平水年份。 水资源量 2004年,全市当地地表水资源量为558.77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少5.4%,比多年平均值偏少1.6%。 蓄水动态 2004年,全市大中型水库总蓄水量12.883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7.5%。 供用水量 2004年,全市总供水量为67.451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6.8%;总用水量为67.4518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6.8%。 用水指标 2004年,全市人均用水量为215立方米/年,万元GDP用水量为25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330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为96升/日,农业亩均用水量为231立方米,城镇公共人均用水量为49升/日。 河流水质 2004年,长江、嘉陵江、乌江、涪江和渠江(以下简称“五江”)共计1288公里河长水质评价结果表明:若排除

桂林水环境功能区划

桂林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是为了防治地表水环境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用水质量,而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地表水域制定的环境保护管理目标。为了明确我市各主要地表水域的环境管理目标,促进地表水污染防治,提高水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区划。 一、区划范围 桂林市2.8万平方公里区域内的主要江、河、湖、库等地表水域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周围一定范围内的陆域。 二、区划依据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跨地、市河流边界水质达标管理的通知》(桂政发[1997]62号) ㈤、《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 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㈦、《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㈨、国家环保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 三、区划的技术原则 ㈠、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优先保护

㈡、从全局着眼,局部服从整体,兼顾各专业用水要求和上下游对水质的要求,同一水域具有多种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划分类别。 ㈢、不能随意降低现有区划功能 ㈣、合理利用水环境容量为经济建设服务 ㈤、兼顾区域水环境功能现状与区域中长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使区划结果易于管理,实用可行。 四、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本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对桂林市辖区内的主要河流、湖库、桂林市城区的重要风景湖塘等主要地表水域划分为五种水域功能类型,132个水域环境功能区,详细的功能区划分见表1。所划分的五种水域功能类型如下: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类别的,依高类别功能划分。 除表1的功能区划分外,分布在漓江、桂江、湘江、资江、洛清江、寻江以及它们的主要支流上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区域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中的Ⅱ类标准。

各县市用水效率控制指标表

附件1 各县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表 单位:亿立方米 行政区划 用水控制总量 2013年2015年2020年2030年 西昌 6.325 6.691 8.781 8.790 德昌0.843 0.912 1.161 1.173 会理 1.948 2.106 2.580 2.593 会东 1.454 1.527 1.803 1.812 宁南0.732 0.794 1.037 1.038 普格0.598 0.632 0.757 0.759 布拖0.249 0.266 0.328 0.331 昭觉0.384 0.398 0.486 0.488 金阳0.283 0.299 0.353 0.356 雷波0.735 0.797 1.016 1.019 美姑0.143 0.150 0.171 0.178 甘洛0.390 0.410 0.481 0.485 越西0.668 0.683 0.815 0.818 喜德0.460 0.485 0.565 0.568 冕宁 2.262 2.329 2.890 2.903 盐源 1.022 1.085 1.302 1.311 木里0.400 0.438 0.576 0.578 全州18.896 20.000 25.100 25.200

附件2 各县市地下水开采控制量指标表 单位:亿立方米 地下水开采控制量 行政区划 2013年2015年2020年2030年西昌0.1971 0.2004 0.2401 0.2269 德昌0.0078 0.0079 0.0095 0.0090 会理0.0392 0.0398 0.0476 0.0450 会东0.0073 0.0074 0.0089 0.0084 宁南0.0015 0.0015 0.0018 0.0017 普格0.0008 0.0008 0.0010 0.0009 布拖0 0 0 0 昭觉0.0009 0.0009 0.0011 0.001 金阳0 0 0 0 雷波0.0003 0.0003 0.0004 0.0003 美姑0 0 0 0 甘洛0.0041 0.0041 0.0043 0.0042 越西0.0036 0.0037 0.0044 0.0041 喜德0.0022 0.0022 0.0024 0.0023 冕宁0.0277 0.0282 0.0336 0.0318 盐源0.0125 0.0127 0.0152 0.0143 木里0 0 0 0 全州0.305 0.310 0.370 0.350

重庆市2005年水资源公报

重庆市水资源公报CHONGQING WATER RESOURCES BULLETIN 2005 重庆市水利局 二OO六年五月

前言 一综述 二水资源量三蓄水动态四供用水量五水环境六重要水事七综合分析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极为重要的保证。 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年度编发《重庆市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市上一年度水资源的情势,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供指导,为提高我市水资源及水环境承载能力提供基础资料,以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编制《公报》的基础资料,主要来源于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委、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等部门。 《公报》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市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一综述 重庆市位于长江上游,幅员面积82403平方公里。境内河流纵横,长江自西南向东北横贯市境,北有嘉陵江,南有乌江汇入,形成向心的、不对称的网状水系。境内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07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40条。 降水量2005年,全市年平均降水深1131.1毫米,折合年降水总量为932.03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少5.47%,比多年平均值偏少4.48%,属平水年份。 水资源量 2005年,全市当地地表水资源量为509.77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少8.77%,比多年平均值偏少10.21%。 蓄水动态 2005年,全市大中型水库总蓄水量16.529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78%。 供用水量 2005年,全市总供水量为71.157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 5.49%;总用水量为71.1572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5.49%。 用水指标 2005年,全市人均用水量为254立方米/年,万元GDP用水量为23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322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为110升/日,农业亩均用水量为240立方米,城镇公共人均用水量为40升/日。 河流水质 2005年,长江、嘉陵江、乌江、涪江和渠江(以下简称“五江”)共计1195公里河长水质评价结果表明:若排除

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

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 (一)当地水资源量 按1956~2003年48年地表水资源量系列计算成果,衡水市多年平均自产水资源总量为6.13亿m3,其中地下水资源量5.71亿,地表水资源量0.73亿m3,重复计算量0.31亿m3,水资源可利用总量4.4亿m3。 衡水市人均水资源量148 m3,仅为河北省省人均水平319 m3的48%,全国人均2238 m3的6.6%,世界人均7300 m3的2%;亩均水资源量76 m3/亩,远低于农灌需水量,是河北省省乃至全国严重缺水的地区之一。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衡水市大规模地兴建引蓄水工程开始于1958年,经历了“63.8”洪水的衡水人民开始大规模开挖排沥河道、兴建除涝工程。进入七十年代后,相继修建了大量闸涵和排灌扬水站,增加了蓄水能力,减少了自然灾害。截止2012年,初步形成了以衡水湖为中心的引、蓄、供、排、灌工程框架体系,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建成卫千引水、中线引黄、中线引江、岗黄应急引水等调水线路;形成了以衡水湖为主的蓄水体系,全市主要河道及较大支流河道上共有主要闸涵199处,其中各河主要闸涵37处,小型闸涵47处,分干渠道以上的闸涵115处。全市支渠以上河渠总长度5739 km,正常蓄水面积约86 km2,蓄水能力可达到3亿m3;全市3亩以上坑塘6018处,蓄水

能力可达3亿m3。9条骨干排沥河道按照正常水位蓄水能力可达1亿m3左右。机井保有量总数达7.5万眼,咸淡混浇井组12500组,地下防渗管道达27000 km。 按统计,近三年年平均供水总量为17.42亿m3,其中地表水供水2.87亿m3占16%,地下水开采量13.95亿m3(其中浅层地下水3.95亿m3,深层地下水10亿m3)占80%,微咸水0.6亿m3占4%。全市近三年年平均总用水量17.42亿m3,其中城乡工业生活用水2.34亿m3,农田用水14.2亿m3,河道外生态用水0.08亿m3,河湖坑塘生态调蓄补给0.8亿m3。农业用水比重较大,占总用水量的82%。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 划分方案 组织部门: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编制单位:浙江省水文局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审定:章国方吴玉琛 审核:许文斌尹其方 编制组负责人:俞建军伍远康(浙江省水利厅、水文局) 汪小泉姚爱珍(浙江省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中心站) 主要参加人员:王亚红郑日红蔡临明劳国民何晓珉 王贝黄志珍陈欣倪宪汉 (浙江省水利厅、水文局) 何晓云陈渊潘淑萍刘建明田旭东 黄欢李晓伟喻志钢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中心站)

前言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随着我省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短缺和日益严重的水污染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开展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是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的基础;也是我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生态省建设,保障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据。 省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1996年编制了《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方案》,并经省政府浙政办发[1996]91号文批准实施。该方案的实施,为我省水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促进了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由于该方案实施已近10年,我省江河湖库的环境功能有了较大变化,需对原方案进行调整。 省水利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利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的统一部署,于2002年编制完成了《浙江省水功能区划》,并两次征求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及省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为做好《浙江省水功能区划》与《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方案》的衔接,提高可操作性,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局于2003

讨赖河嘉峪关段水功能区水质评价分析

106 C W T 中国水运 2019·07 DOI 编码:10.13646/https://www.sodocs.net/doc/c915600971.html,ki.42-1395/u.2019.07.042 讨赖河嘉峪关段水功能区水质评价分析 朱文钦 (甘肃省天水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甘肃 天水 741000) 摘 要:水是动植物的生命之源、工农业的血液,具有不可替代性,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水功能区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水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从而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本文根据嘉峪关市水功能区现状,通过对工农业用水区、地表水趋势分析和饮用水源分析,得到嘉峪关市水功能区达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关键词:水功能区;水质;评价 中图分类号:X8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9)07-0106-02 1概述 嘉峪关市地处甘肃河西走廊中部戈壁腹地,气候寒冷干燥,降雨稀少,水资源主要依靠祁连山区大气降水和冰雪融水补给,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也是全国重点缺水城市之一。讨赖河是黑河水系的一级支流,是流经嘉峪关市的唯一河流,出山口冰沟水文站以上集水面积为6883 km 2,据冰沟水文站系列水文资料分析,北大河多年平均径流量6.24亿m 3,年最大径流量11.2亿m 3 ,年最小径流量4.8881亿m 3 ,水资源年际变化幅度小,变差系数Cv 值为0.198,年极值比2.41,为我国西部地区径流变化幅度最小的河流,水资源多年变化相对稳定。[1] 嘉峪关市地处水功能区划一级区开发利用区,对应的水功能二级区为讨赖河肃南、嘉峪关、金塔工业、农业用水区内,选用的水功能区评价站点为嘉峪关、酒泉两个地表水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站,嘉峪关水源地、黑山湖水源地、双泉水源地、北大河水源地四个城市重点地下水水源地,讨赖河重点水功能区监测站酒泉站和嘉峪关站控制断面无入河排污口。 2水功能区评价 2.1地表水水质评价 评价河段为嘉峪关市所辖黑河水系讨赖河嘉峪关段,代表水质站为嘉峪关和酒泉站,现状年为2018年。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常规监测项目中的全指标进行评价;在单次水功能区达标评价中,将水质浓度代表值劣于管理目标类别对应标准限值的水质项目称为超标项目。超标项目的超标倍数应按公式(2.1.2)计算。[2]嘉峪关、酒泉站2018年水质评价结果见表 1。 式中: ——水功能区某超标项目的超标倍数; ——水功能区某水质项目的浓度(mg/L);——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对应标准限值(mg/L)。 表1 2018年1-12 嘉峪关市地表水质状况评价表 嘉峪关市辖区有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三类水功能区,工业、农业用水区全年评价12次,达标率100%,评价河长107.5公里,达标河长107.5公里,达标率100%。 2.2地表水水质趋势分析 对嘉峪关和酒泉两个站点2009~2018年资料[3]通过肯达尔趋势分析检验,肯达尔检验计量t 定义为:t =S/m,由此在双尾趋势检验中,如果|Z|≤Zα/2,则接受零假设。这里FN(Zα/2)=α/2,FN 为标准正态分布函数,即: α为趋势检验的显著水平,α值为 : 取显著性水平α为0.1和0.01,即当α≤0.01时,说明检验具有高度显著性水平,当0.01<α≤0.1时,说明检验是显著的,当a计算结果满足上述二条件情况下,当t为正时,则说明具有显著(或高度显著性)上升趋势,当t为负时,则说明具有显著(或高度显著性)下降趋势,当t为零时,则无趋势。嘉峪关段地表水水质多年趋势没有显著变化,水质良好。2.3地下水水质评价 嘉峪关市饮用水源区水源为地下水,评价标准:依据国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进行水质综合评价;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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